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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美相公-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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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拂去我额间碎发,“乖,别怕。”
小狗的身躯似乎是倒置了,头出不来,先露了一只小腿,如果不及时□就会在母狗的肚子里窒息。我吓得眼里浮起水色,狠心一咬牙破开母狗的肚子。
从头至尾,他都紧紧抱着我,在我耳边轻声宽慰。
小狗的皮肉皱起来,因为在母体内时间太长,它的脸色紫红。日头移到正中,光耀透过树叶照得地面斑斑驳驳,我半回头看他,近在咫尺,想着我们一起救了一条命,心里很欢喜,也不管自己手上有小狗的鲜血,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放。
最后他抱着小狗,拎着我一齐去河边洗漱。
我将巾帕蘸湿,一点点擦拭着他脸上被我碰到留下的血痕。手指碰到溪水变得冰凉,顺着他的脸颊之际,突然想到他曾经不顾我的意愿啵了我一口,于是八岁的我,将礼仪廉耻抛诸脑后,轻轻地在他唇畔印了一下。
我告诉他,想和他永远呆在一起。
他寂寂地将小狗清洗干净,容色暗沉道。“可你要做人家的儿媳妇。”
对于此,我揉着衣角很是为难。“你让我想想好么…”
当务之急,是要如何妥贴安置这条小狗。
景哥哥曾说,他想做一个剑侠,去闯荡江湖,天高地远,四海为家那样到处去看看。
“哇,那不是大流氓?!”年少的我觉得很拉风,央求他带我一起闯荡江湖,惩奸除恶。
于是我们一起养的这条小狗就需要起一个匹配的名字。
我原先打算叫它‘大头’,后来觉得大流氓的坐骑一般都是火麒麟呀或者啸天,而大头充其量顶多只能算作地方一霸,最后痛定思痛,'。。'决定将我们的坐骑取名为‘丧彪’,带出去吼一声绝对能够镇慑妖邪。
他听完,笑得去挠树,挠完树过来挠我。
为了完成我当大流氓的心愿,后来他还特地用纸糊了一把神兵利器。
“冲啊——!”我大刀一挥。他背着我往山下跑,小狗在后头追。满山绿林,我觉得有他的地方,就有快乐,自成天地,便是江湖。
最珍贵的回忆到此,最温馨的日子结束。我再上山时,怀揣着一门心思的向往,却冷不防被身旁飞速掠过的马匹惊扰,马上白衣的少年乘风而去。
“景哥哥——!”我大喊,“你去哪儿?”
他像是没有听到一般,风驰电掣,紧追着前面另一匹黑马。
“景哥哥。”不知为何,我很担心,总觉得他会就此不辞而别。一个人沿着珞珈山的台阶拼命往下跑,追着他的身影。马蹄声闷闷的敲打在心上,越来越远,越来越轻,四周的白樱被风吹得片片坠落,像轻软无终,言述无声的细雪。
柳絮贴着草叶纷飞,迷蒙双眼。‘景哥哥’这三个字我从没放弃呼喊,他却根本未曾回头。
脚下一个踏空,我从石阶上滚落,几乎能听到身上骨头喀擦断裂的声音,额头敲打在石块上撞出鲜血,浑身都是伤口,神志不清,沿途滚落直到止于平地,在最后一刻抓住他掉落在地上的流苏。
小勇哥在山脚下发现周身血污的我,将我背回家去。
人生中能够算出哭泣次数的我,第一次掉泪是在出生时,第二次却始终想破脑袋也想不起。其实那是在我回到家以后,烧的稀里糊涂,却依旧死命拽着那把流苏裹着被子哭得像个白痴。
我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或许就是因为不能嫁给景哥哥的关系,所以他不要我了。
再后来,流苏不见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景哥哥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然此时梦醒时分,我却不敢睁开眼,枕巾湿了大片,情愿这场梦继续,也不想面对现实。日光透过雕花窗棂射进屋里,我用手捂住眼睛,泪水顺着指缝滑落,是悲伤的味道。
言犹在耳的话,以前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痛。
他说,【有心者,千里之外亦可破除万难。我的心在你这儿,无论飞到多远,总能找到回来的路。】
我的景哥哥呀。
他踏破千山万水,只为我而来。
正文54 甜水乡风云——真人露真相
我微微转过身,手沿着床侧无力的垂落。“你早就认出他来了,对么?”
丧彪匍匐在床脚下,轻轻舔着手指上咸咸的泪水。“呜。”
我强支起身子,头还有些微微刺痛,为此特地跑到楼下一口气吞了整根人参,精神抖擞的冲到李今府上。
对他来说,女子大约很容易对付,找个下人奴才往我家一放,照顾照顾我这个烈士家属就算完事了,可我是个流氓,说得难听点,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我此去杀上李今的豪宅,不砸掉他几亿两黄金是不预备罢手的。
管他青花瓷还是釉里红,统统落地粉碎,跟普通碗碟没什么两样。仆从冷眼旁观,看着我砸,吓得大气不敢一喘。
我将最后一座能砸得三彩马丢到他脚下,“这是你欺我骗我的代价。”
我不相信一个人真的可以没有弱点,能做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人能有几个。
檐头上挂的琉璃樽世间难求,雨天露水沿着瓦片滴到樽里,发出的声音犹如琴音,而雨后琉璃的材质能汇聚光线,在室外流转出彩虹之色。我捡起地上先前打落的瓷片,指尖发力,琉璃樽应声落地,四分五裂。“这个用来祭奠红中。”
他抿唇,眉毛微抬。
木架子上一台古琴,我虽不懂附庸风雅,但也晓得‘超迹苍霄,逍遥太极’这八个字说得是能奏出上古遗音的圣琴——九霄环佩。
我不由分说,以手做刀,挑起七根琴弦,弦断。手掌发力于琴身,杉木紫漆顿时化作齑粉。
“这个,用来纪念我的心爱之人。”
他深吸一口气,“如果这样做你能好过一些的话…”
“好过?”我一边哭一边毁掉他的珍藏,“你这个人怎么总是这样?对待红中如此,对待萝卜也是如此,什么东西到了你眼中都要算计出一个价值。可这是人命,象你这样的人根本不懂得人心的可贵。他死了,你就算赔再多钱,他也活不过来。”毁了这些,我的景哥哥也不会活过来。
眼见六牙大象就在附近,被他收藏在一个黑色緞面的锦盒里,我的手被他一把拉住。“别闹了。”
“哈。”我冷笑,“天下对你果真这样重要…不惜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李今气息陡地一沉,捉我的指骨用力,手腕被掐的生疼。我抬起另一只手想也没想,送了他一个耳光,‘啪’地一声,他的脸上五条红杠子。
“他死了,你也不想活了,所以找死是吗?”他顿了顿,松开我的手。“不过我不会让你如愿的,这个耳光当作是我亏欠他的,不与你计较。”
“真是承蒙殿下海涵,能忍到我如今。不过,想必从来没有人敢这样打你,对吗,太子殿下。所以你也没有朋友。真是可怜…”我冷静下来,找了个位子坐下。“我也真傻,时至今日才发现。所谓‘成大事者,无心是极致。’……李今的今字,下边少了一个心,合起来不正是当今太子襄王李念嘛。怎么,你是等不及了?想提前作皇帝?”
他不置可否,冷冷看我。
“我一直在想,这件事情里你究竟是什么角色。似乎我们是从四季坊开始才认得,可事实上万佛寺放纸鸢我俩就已经打了照面。错,确切的说,是你认出了萝卜,也就是景哥哥,对吗?”
“‘有心者,千里之外亦可破万难。’表面上看,万佛寺的和尚对他说的话,不过是寻常论法。可事后细想你的一举一动,像你这样的人物,怎么会去研究那白瓷湖里的鱼儿几时产卵,收成好不好呢…就是从那时候起,徐敬业开始笼络萝卜,想要将他收为己用,劝他投诚一起谋反,对吗?而之所以你会关注鱼塘生息,无非是因为万佛寺是徐敬业的老巢,暗地里打造的兵工厂。寺庙在白瓷湖的上游,锻铁造剑生出的污浊排到湖里,鱼也就死的差不多了。”
我又想起无济和尚那句意味深长的话,‘尘色本不迷人,人自迷于尘色。’言下之意,我就是迷住萝卜的尘色,他们试图避开我,向萝卜传达:既然大夏三皇子已经到了大覃,何不一起商讨谋反大事,而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一个没用的小姑娘身上。
“婉儿姐姐认定你对我有心,说你为了我,挖地三尺看狮子座下可有金子一说。可事实却是你一直在寻找军资,萝卜说过,郭大炮是密部之主,只有他知道宝藏究竟被藏在何处,你要找的就是这批军资不是吗?这也是你和郭大炮扯上关系的真正原因。”
世情就是这么可笑,如果不是郭大炮为了报被我毒打一顿的仇,走来我家放火,我也不会顺藤摸瓜,最后去查他的死因。而细想想,就算没有郭大炮,李今他们也会把我和萝卜扯进这桩事情里。
“看来你都知道了。”李今听完,将扇子搁在桌案上,秋水含情的眸子结上了一层冰雪,这才是他真正的模样。那个我在四季坊见到的,傲慢,冷漠的皇太子。
虽然我冲进四季坊是误打误撞,可司徒婉儿绝对不是他随便救的,想必就算当夜我不出手,他也一定有法子把她弄出去。只不过郭大炮好色,动手动脚,他出手相助,更能获取婉儿的信任。为的是婉儿背后的那个人——司徒梦。
林夕,两字相叠,单名一个‘梦’字。当年司徒家的后人,除了司徒婉儿,还有她的亲哥哥司徒梦。
司徒梦占山为王,培养了一支雇佣军,那些脚上装铃铛的不是小叮当的男宠,而是一群死士。为了获得司徒梦最准确的消息,李今利用我威胁萝卜上黑风寨试探他们的虚实。
想到此,我捂住脸。明明自己是来找李今晦气的,结果敌人的气势没落下半分,我却没用的很,只晓得哭。
“都是为了我…”
萝卜去黑风寨,根本不是像李今所说的那样,是为了得知自己的身份才同他作的交易。那段时间,我很害怕萝卜离开。可萝卜根本没有失忆,事情显然也不是这样。“都是为了我…如果一定要说谁害死萝卜,其实那个人是我。因为你们都用我威胁他。你,徐敬业,白雅问。”
白雅问偷偷到我家来找大云经,想看看我和萝卜对大云经的事情了解多少。【你只消记住我在看着你就好。】这句话的真正涵义是警告她,让她知道,她的一举一动都在萝卜的掌握之中。
劫粮纲也是出于无奈,是萝卜对徐敬业作出的最初步的妥协。交收到昌黎府之后,徐敬业埋伏了人行刺,萝卜为此耽搁行程晚回来三天,在这三天里,我被设计陷害,为的还是威胁萝卜,让他知道,只要他一天不投诚,我随时随地都有危险。
我与这些诡谲的斗争没半毛钱的关系,然而萝卜说过,【不要总让人觉得你奇货可居】。世人都知道他对我的心,所以一而再再二三将我逼入险境,而他总是会在关键时刻找到我。从头到尾,他都一直在默默地保护我。
我却将他忘了…
有些人,想要做到无心的极致,而有些人明知自己的弱点曝于众目睽睽之下,还是愿意守在我身边,不畏艰险。
李今将仅剩下没被我毁了的鎏金香炉点上,轻薄好闻的香气四散开,我停止哭泣,脑子却更加不好使,只觉得头重脚轻。用手揉着太阳穴的时候,看到桃花眼的主人目光望向我身后,回过头,看到的却是我的亲哥哥。
“哥…”
说完这个字,我倒下。
正文55 甜水乡风云——真人露真相
芙蓉帐子内,白纱帏幔搭在金钩上,斜眼望去,不远处的梳妆台上竖着一枚菱花镜子。四折屏风适时掩住入口,每一扇面上分别用翠玉,红珠点出不同的花儿,恰是春夏秋冬,长长久久,延绵不息。
我想起小时候的夏夜里,流萤飞舞,星点之中我靠着小勇哥的肩头哼唱曲子,他时不时击掌为我起调和拍,唱词依稀…
【三月里,人面桃花相映红。
六月里;双双池边赏白莲。
身处泥中质洁净,亭亭玉立在水间。
……
八月里,是中秋,桂花飘香阵悠悠。
十月里,是寒天,冬青花开叶儿鲜。
……
什么花姐什么花郎什么花的帐子什么花的床
什么花的枕头床上放什么花的褥子铺满床
红花姐,绿花郎。干枝梅的帐子,象牙花的床。
鸳鸯花的枕头床上放,木樨花的褥子铺满床。】
屏风上的花儿恰是桃,莲,丹桂和冬青。微微侧目,手指抚过浮屠凹凸的木雕香床,还有颈后的鸳鸯枕,这一切都是按着我小时候的要求临摹,不知这间新房,小勇哥哥花了多少心思准备…
不同于李今在香炉里针对我下的迷香,此时房间里的安魂香镇定馨宁,我的手被握在自己亲哥哥的手里,大块头的脑袋一耷一耷,正打瞌睡。
“子涵。”我轻轻叫了一声,因着口渴,有些嘶哑。
他‘呀’地一声睁开眼,“醒了?”
说着,凑近坐了些摸摸我的脸颊。“走的时候还是小矮子,现如今个头是高了,人怎么这么瘦?是骁勇不给你饭吃吗?回头我揍他。”
我扯了扯嘴巴,勉强堆了个笑。“他对我很好。”
子涵微低着头,轻轻拍我的手。“别想太多了,往后和骁勇好好过日子吧。我算过了,三天后正是黄道吉日。”
“这么急?”我很是惊讶,“可…苏奶奶不是刚…”
子涵打断我,“别忘了奶奶在世的心愿是什么。你这个孩子从小脾气倔,我也知道你的心思,可杜云景已经死了,你想再多,日子还是要过。这世上再寻不到比骁勇对你更好的了。”
我陷入长时间的沉默,哥哥继续说道。“刚被派去查大云经的时候,实在是毫无线索,这才托骁勇去接近白雅问。你也知道那小妮子从小就和你过不去,骁勇起先不同意,后来实在拗不过我。所以这事,你要怪就怪大哥,不能把这笔帐记在他头上。”
我狠狠白了子涵一眼。“好得很么…为了破案,出卖妹妹。”
子涵挠了挠脑袋,“这个…没办法中的办法。”
“郭大炮,白鹤扬,还有徐敬业,三人利用大云经互通有无,传递消息。若是能找到线索,就是抓到了谋反的证据。你找不到破译的方法,就让小勇哥前去接近白雅问,要是白鹤扬有意将他招婿,便能探悉内幕。”说着,我拘起手指,敲了敲他脑壳。“笨!要是小时候懂得跟着爹爹看一会儿佛经,哪怕真真只有一会会儿,大云经的案子早破了。也就不用让小勇哥…”
我说着说着,声音渐轻,虽是无奈,却又不得不承认,正因为这些小事积累在一起,才使得我和小勇哥越走越远,走到今天,颇令人唏嘘。究竟是子涵高估了我和骁勇的感情,还是我们的感情本来就经不起推敲…
时至今日,割断祭台绳索的真正理由浮出水面:英雄救美。
桥段是老土了些,却胜在拐用。白雅问似乎是很吃这一套的,当时还狠狠的数落了我一番,看戏逛街更是没少给我颜色看,以为小勇哥对我弃之若敝履,她这才相信我的青梅竹马是对她上了心。
“谁知道你和杜云景随随便便就找到了破译大云经的方法,也就是从那天起,骁勇打死不干了。”子涵握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别怪我罗嗦,这世上再找不到第二个人待你这样好。误会解释清楚,以后时日久长,你们还会和当初一样。女儿家的心都不是石头做的,你总有一天会懂得。”
我垂眸握住他的手,“你还记得宝儿吗?”
子涵被我问得一头雾水,“怎么?”
“小时候宝儿最喜欢缠着你,哥哥你喜欢过她吗?”
子涵摇了摇头,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宝儿后来还缠着小勇哥,你说她又喜不喜欢他呢?即便是喜欢的,可就在去年底,宝儿嫁到碧玺去了。嫁给一个老实的手艺人,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自家的哥哥能有多少水平当然只有我最明白,即便如此循序渐进,子涵还是瞪大了眼睛等我揭晓答案。“虽然小时候我也爱缠着小勇哥,可是子涵你明白吗,到头来这层亲厚并不见得是爱情。”
窗外路过的小鸟唧唧啾啾,引得我目光向外看向蓝天,是飞鸟如常。
“子涵,天空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这个武夫难得百般耐心,顺着我的神思,歪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但是大凡男人,都是喜欢做翱翔的雄鹰吧。”
我笑笑,不再说话。
困乏的靠着床沿喘息,目视可见之处是合欢花的刺绣。无人能懂,没有星星的天空,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走了,我的天也就塌了。
子涵知道我心里想的是谁,却又一再自私的希望我能做一个对大家都好的决定,能轻松的过后半生。但是,我能吗?
“子涵。”我指了指桌上的茶壶,他为我倒了一杯水。
“帮我一个忙,替我把福贵叔找来。天这么凉,他还停在院子里,我想早些回去将他安置,好吗?”
子涵看着我发红的眼眶,点点头替我传话给福贵叔。
之后,福贵叔随我回到江汀阁,李念出资买的那套上好积阴木棺材里躺着我的心上人,于□之中偏安一隅。
我推开棺盖,趴在檐边,想起去年早些时候,他受伤从屋顶上落下,像一只折损了翅膀的大鸟,气息浅弱,莫名其妙的在我手里活过来。彼时嘴角含笑步步逼近的大色狼说,“我只有色,没有财。” 他说的这种无耻话,和我干的那些乌龙事,现在回想起来,就像蜜糖里渗出砒霜,令人肝肠寸断。
当时唇红齿白的少年,眼下唇色苍白的吓人,血色尽失。胸口还插着由镇魂弩射出的箭,在他心口的位置留下一滩血,凝固之后,隐隐泛黑。
我大可以假手于他人来做这些事,省得伤心,其实是个好法子。但偏偏又容不得别人碰他,于是只好亲自动手替他整理仪容。
吩咐富贵叔烧了点热水,我动手除下他上半身的衣裳,从高处坠落,骨头尽碎,可以说血肉模糊。
不停告诉自己要专心,可我硬是没忍住,手指情不自禁顺着他的额头,流连到脖子上。这地方,留有我太多的印记,每夜的亲吻,始于此,终于此。
只是,我的手指滑倒肩胛骨之处突然顿住,心里有一根芽儿,轻轻冒了头。
我猛地低下头来,死命盯住肩颈部位,反反复复,来来回回的看。确认,确认,再确认。
夜探金记那回,小勇哥射过一箭,箭头断在萝卜的肩胛骨。当时他死活不肯上麻药,还取笑我。为了不给他留疤,我想了很多办法,最后肩胛骨这里的皮肤还是能看出一些细小的不平整。而眼下这个部位,干干净净,白白嫩嫩,最重要的是,没有红痣。
按照正常逻辑,如果多了一颗红痣,我们可以解释为从高处摔下,血肉模糊的细小伤口。或者被人用针刺过之类的,总之,可能性有很多。而要凭空消失一颗红痣,这就不正常了。萝卜的肩胛骨稍微向上一些的地方,有一颗小的不能再小的红痣,这种事情别人不知道,只有当事人,和我这个与他脱光了上半身蹭来蹭去的人知道。从上药,包扎,甚至到事后大色狼要求呵痒痒补偿他,这个地方我没少亲…自然,这种话没办法对别人说,是属于我和他私密的不能再私密的事儿了。
可以想象,当福贵叔提着热水来的时候,发现这个破绽的我,正捂住脸蹲在地上嘤嘤的哭着。这是喜极而泣,喜极而泣!
但却有口难言,像一个黑暗里的路人突然看到了曙光,像溺水的人突然被捞上了岸,各种心酸袭来,抵不住希望的憧憬,夹杂着一丝不安惴惴。总之,情绪很复杂。
身后的嫣红的海棠随风摇曳,我坐在那儿哭了很久,抬起头想安抚一下被吓到的福贵叔,结果悲喜交加的情况下,脸部表情像哭又像笑,在福贵叔的眼里,看起来大约有些狰狞!以至于他速速放下水桶走到我身边蹲下,关怀备至的安慰道。“小掌柜,你别哭,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啊!”
“呜呜呜呜呜呜——!”
“唉…”
“呜呜呜呜呜呜——!”
这样的情况下,我自然不能再替棺材里那具尸体整理仪容,福贵叔觉得再正常不过,以为我过分悲痛,不能自已,而其实是我多多少少有些尴尬。片刻之后,等我好不容易平复了情绪再抬起头。“唔唔,福贵叔,能不能陪我去个地方?”
福贵叔义不容辞,满口答应了。我回到房中,在床上滚了三圈。心里有个想法,如平地惊雷,乘风而起,但这却需要林夕的证实。
正文56 甜水乡爱侣——当时已惘然
去黑风寨的路程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来回需要一天。忙完院子里的那口棺材,我和福贵叔第二天一大早便起程。
坐了一上午的船,到枭山山脚下时,我已近乎虚脱,山风一吹,浑身哆嗦。福贵叔过来搀扶。“小掌柜,要不歇歇?”
我连连摆手,“没事没事,多喝些水就行了。”说完,就着水壶咕噜咕噜。
福贵叔叹了口气,将我背上了山。林夕和小叮当尚未走,我知道只要我再晚来一步,狡兔三窟的两个人一定马上撤离。在得到想要的答案之后,福贵叔又将我背下山,而他们也对着枭山放了把火,赶忙带着金子跑路。
“对不起,福贵叔。”我回到船舱,趴在椅子上,累的话也说不清。
“唉,你这是何苦呢。”福贵叔说着,老泪纵横。“小少爷都去了,你也该为自己打算。”
“是吗…”我苦笑不堪,“福贵叔,你也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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