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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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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看着想笑。

正这时听见推门的声音,三人齐齐望过去,初尘抱了一大捧野花欢欢快快地奔在前面。晨雾被推开,阳光洒在白衣白裙和色彩艳丽的花束上。

“大哥,嫂子,小花儿。”初尘进屋问了一圈儿的早。

“这花儿真好看。”小花儿看见初尘笑弯了眼睛扑过去。

初尘看准,侧身躲过,边把花捧塞在小花儿怀里,掐一把她的脸,道:“送你了,待会儿插在房里。”拎了裙角坐下,对着一桌美味食指大动。

“好好。”小花儿欢喜。

“夫人起了大早,就是央着公子去采花儿了?”清泠的声线夹带着嘲讽的意味——植兰双手端在腰际,侧身站在那里。初尘抬头看她,神情微愕。

“植兰!”行已急得去扯她的袖子,却被后者拂开。在目瞪口呆的初尘面前收拾了桌上一动未动的饭菜,植兰道:“冷了,我去热热。”

原本欢欢喜喜的小花儿呆在原地,除了委屈,还有不悦——她随初尘远离渤瀛,嫁来锦都,就与初尘是最亲最近的人,初尘遭人冷遇,也就是她受了欺负。

初尘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们,她也谈不上多喜欢植兰,毕竟从小到大多是别人宠她让她,少有她看旁人脸色。当着行已不好发作,暗地里却没少对倾之抱怨。

倾之能说什么?无非是“大嫂性格如此,人却是好的”——用得着他说?她揉着他的脸,把他唇形极好的嘴挤成鱼唇状,“怒”道:“我当然知道!”他掰开她的手,搂她入怀,“不是有人说要做贤妻,尊兄敬嫂吗?”于是初尘泄气了,软在倾之怀里。倾之大笑,却知道初尘是在为他受委屈。

倾之在院子里听见植兰的话,微一蹙眉,却旋即展开,假装什么都没听见,三两步跨进屋内,笑着跟行已打招呼,“大哥吃饭了吗?大嫂呢?”说着卸下肩上的竹篓,“尘尘说大嫂那里缺几味药材,我们便早起上山采了些。”捡出几支药草拿在手上,解嘲道,“花家原也是世代知医理,懂岐黄,我却是自小荒废了,也辨不清是药是草,还得请大嫂看看对不对。”目光似不经意的扫过植兰转过的墙角——素色裙裾微露绣兰一角,停了片刻才施然离去。

初尘听倾之故意抬高嗓门,知道他是说给植兰听的,便也盯着拐角处。见植兰似有所动——她只是面冷,却非心硬,初尘忽想出个“讨好”植兰的妙法。

去罹一路风尘赶回锦都,正是日高人渴,急着回家喝口热茶。大门虚掩,去罹推门而入,却见男男女女扶老携幼排了队在院中。走错了?倒退两步抬头看看门楣——“赵府”——没错,是他家。

有年轻人扶了老人拎着药包出来,去罹闪到一边,向里望去——正屋上挂着匾额“兰济堂”。去罹笑笑,心下了然:他走了不到一月,家里竟开起了医馆。想来“医神”沈渡的孙女,“医圣”沈中庭的女儿,单只搬出父祖之名也足够医馆日日门庭若市,不善加利用,倒真是浪费了大嫂的好名声、好人才、好医术。见病人中衣衫破旧老弱穷困者居多,去罹就知道这定是赠医施药呢。

行善举自然值得赞赏,只是被倾之这“无利不起早”的三弟拐带坏了,去罹勾起嘴角,微露一笑:恐怕为锦都公子博取令名也是重要考量吧。

去罹所想不错,然而这颇“功利”的主意却是初尘出的:一来投植兰所好,缓和她们之间的妯娌关系,二来一旦百姓得知兰济堂真正的老板是花家后人,对倾之的信任和拥护可是金银钱财换不来的。一箭双雕。

“收买人心。”倾之笑说。

初尘白他,“你可没资格说我。”

城府深不见底的花倾之皱眉,哑口。

“去罹回来了!”行已不懂医术,便只干些粗重活儿,譬如烧水煮汤,拎着铁壶在院里给大伙儿添水。看见去罹,他放下水壶,端着个碗大步迎了上去。

去罹二话不说先接了大瓷碗,仰头“咕咚咕咚”全灌下去,用袖子抹一把嘴,“真解渴。”继而笑道,“我可差点找不到家门了。”又问,“他们呢?”

行已道:“植兰问诊持脉,尘尘和小花儿称药包药,我和倾之干粗活儿,倒水打杂、轻点药材、切药捣药。”喘了口气,“都快忙不过来了,你回来得正好。”

去罹皱眉:合着他累死累死赶回来就是继续做牛做马的啊。“给工钱吗?”去罹讨打地问了一句,行已毫不客气地一拳招呼上去。两人大笑。

去罹时常回想过往种种:他究竟是怎么把自己卖给了花倾之?因为倾之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他,并央颜鹊收他为徒?因为倾之不顾自己性命将他从野兽口中救下?还是因为他在凤都受伤时倾之爆发出的如神的震怒?去罹只是无聊时想想,却从未想要得到答案,因为不重要。但其实倾之的对价也很简单——曰“兄弟”,曰“情义”。

行已牵马去了后院,去罹先进屋跟植兰、初尘和小花儿打过招呼,再去见倾之。植兰语气神情仍是一派轻描淡写,但感觉得出她心情不坏。初尘和小花儿更是直接把愉悦挂在了脸上,忙忙碌碌着笑得面颊红润,神采飞舞。

“看来最近她们跟大嫂处得不错啊。”去罹眼中闪着促狭:女人之间有矛盾最难过的其实是男人,譬如婆媳矛盾、妯娌矛盾,男人夹在中间好人难做。

“是啊。”倾之笑道——输人不输阵,他能看不出去罹作壁上观的心思?

可嘴上这么说,心里却直皱眉:初尘说大嫂不喜欢她究其根本是觉得侯府的小姐吃不得苦,下不得力,只适合风花雪月抚琴弄箫,而爱不起、配不上身担重任的锦都公子。她不服气,硬是要大嫂看看“侯府的小姐”是如何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可倾之还不知道初尘?她就是在别人面前逞强,晚上关了房门就累瘫在床上,别说是夫妻间的闺房乐事,他一宿倒得有半夜给她揉这儿捏那儿。

初尘倒是每日神清气爽,倾之却着实有说不出的苦闷。

去罹了解倾之,即使是兄弟,他面上也从不服输,但若果真不顺意,却总会或多或少的流露出来,仿佛这样一不会丢了面子,二又能博兄长们同情。譬如现在他一边扬着嘴角,唇线却绷得不自然,眼睛里也没有多少笑意,而眉间更是好像随时都能拧在一起。苦脸笑脸端看你如何看了。

欣赏够了兄弟的丰富表情,去罹捡着重要的事情,比如商晟答应减轻赋税徭役,赐还王宫,加封食邑等告知倾之。倾之听着只是点头。最后去罹从马背上取下个蒙着灰布的笼子,打开罩子,里面是只信鸽——倾之没有侍弄过鸟雀,但他在玄都见过鹰——虽只是只鸽子,眼神里却流露出鹰一样的孤傲、犀利和强干。

倾之赞道:“好信鸽。”

去罹道:“当然是好信鸽,季妩送的。她问你子归山之事可有眉目。”

倾之一手擎着鸽子笼,看着机敏地转动脖颈的信鸽,沉思。

“去罹哥哥。”小花儿唤道。

去罹转身看着走近的小花儿,笑着问她,“你怎么过来了?”

小花儿道:“小姐让我过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忙……”眼睛瞄见倾之手里的笼子,“咦?鸽子?”倾之见小花儿喜欢,便随手将笼子递给她,博她一笑。然而在小花儿的理解,倾之这举动的意思便是:送你,随你处置。

捧着笼子,左看右看,最后小花儿遗憾地下了结论,“这鸽子不肥啊。”

“咕咕,咕咕!”笼里鸽子扑棱扑棱扇着翅膀,仿佛抗议。

去罹神情变了几变,眉成八字,“小花儿,这可是送信的,不是炖汤的。”

“嗯——”小花儿托着长音,扬起脸来,得意道,“我知道。”

她是故意的!去罹傻了。

倾之忍俊不禁:果然跟他们呆久了就没有好人。

小花儿放下笼子,轻车熟路地从马背上够下包袱,把书信等重要物件翻捡出来塞给去罹,包好了换洗衣物跨在肩上,提了笼子道:“衣服洗好了放你房间。”挤挤眼,“鸽子我会好生养着,去罹哥哥放心吧。”在去罹打到她之前笑嘻嘻跑了。

去罹当然不是够不到,只是舍不得打,只在后面喊:“信鸽可不能养太肥。”

“知道知道。”小花儿跑远了。

“真是的……”去罹皱眉,转头看着笑得宠溺得好像确信了小花儿是他亲妹妹的倾之,不由挑了挑眉,继续之前的询问,“子归山之事,你的意思是……”

倾之思维倒也转得极快,正色道:“不能太急,刚上书减了锦都赋税,让商晟觉得我们步步紧逼反而不美,先抻一抻吧。”

“……好。”去罹知道倾之已有打算,只不愿细说罢了。

几日后,赵府院中飞出一只信鸽,带着令季妩满意的答复飞往钰京——信上倾之写道:平子归山,在明年三月,桃花红时。

“人要扬名并不需要做多少事,但有一两件大事即可”——这是当初颜鹊教给倾之的。在丈雪城,凤都殿下所做的不过是一掷千金买下了不斫山梅林,从此一夜成名,引得玄都达官豪富竞相结交。而今倾之做的也不多:一是上书言事,减免赋税;二是开医馆,救死扶危。没有张扬,但锦官城内似乎无人不知了。

初冬落了第一场雪,医馆没来病人。初尘和小花儿穿着领子围了毛边儿的锦织棉衣——倒未见得多冷,只是图个应景。植兰仍是十分朴素,不穿绸、不着纱、不戴金银,棉衣也是最普通的式样,不会镶上兔毛狐尾,不管是为了保暖,还是装饰。然而相处下来她对初尘和小花儿的态度也有改观,便不再对衣着打扮上习惯了绫罗绸缎金银珠玉的两人横挑竖拣。

行已仍是郁闷,用他的话说,“你看,我若布衣,跟倾之站一起不像兄弟,我若绸衣,跟你站一起不像夫妻。”植兰站在门口,用一贯的轻蔑眤他一眼,转过头去却笑了。这笑正被初尘和小花儿撞见,两人看傻了眼。植兰惊觉,敛了笑容。两人也识趣地假装没看见,追雪花儿去了。

屋内烧着炉,暖着酒,行已、倾之和去罹回忆起在玄都打猎的情景:天色苍灰,地覆雪被,马鞭抽打着凛冽的寒风,马蹄扬起如浪的积雪。奋力拉开冻僵的弓弦,射中的猎物喷洒出天地间唯一的暖色。烧喉的烈酒,如刀的风头,无不令人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兴之所至,击案而歌。

初尘听了,戳戳倾之,怂恿道:“我们去打猎吧。”

倾之端起酒来斜她一眼,“我可不带你。”笑话,带着这“累赘”去,他是去打猎,还是看着她不要被野兽打了牙祭?

初尘嘟嘴,拧了倾之一把。倾之筋骨强健,不畏寒冷,中衣加一件夹层外衣在屋内足以御寒,却隔不住真被初尘掐进肉里,不由龇牙。引得行已等闷笑不已。

“砰砰砰,砰砰砰。”大力的叩门声打断了众人的欢笑。

回家

【章十二】回家

大门敞开,风团着雪花和黑甲军不变的肃杀迎面扑来。

一辆马车缓缓停在了门口,军士搀下一人,白衣白裘,低着头,镶着银狐毛的帽缘遮了大半张脸,只看得见发白干裂的唇。他抬手示意军士退下,一人踏上落着薄雪的台阶,从袖中掏出绣云纹青兽的玄色卷轴,摘下帽子。霎时,身后的黑甲军变成了连绵的布景,只剩下白衣人,踏雪而至。

倾之认得,那是乐昶。半个故人。

“圣旨:西甫公子花倾之□民情,实心用事,直言敢谏,担君之忧。赐还锦城旧宅,加封食邑五千。钦此。”雪花落在他脸上,被病态的红色烤干。

乐昶病得很重,短短数十字的诏书几次因气息短促停顿。倾之跪听旨意,低垂的视线落在乐昶脚边——风鼓动曳地的披风,仿佛随时能将他整个人带倒。

数月前去罹往钰京送信,倾之特意嘱他打探乐昶的消息。听说商晟未究其过,仍命乐昶统领云翼卫,倾之略觉心宽;可同时去罹也说,那次之后乐昶一直重病在家,卧床不起。如何重病,是真是假?倾之今日亲眼得到了答案。

“花倾之谢恩。”倾之叩首,撩襟起身,上前双手接了旨意。

“咳咳,咳……”不知乐昶是想说话还是想微笑,嘴唇轻启却猛地偏过头去,右手虚握,捂着嘴大咳起来。双肩甚至整个身体跟着颤抖,眼角泛红。

倾之按下上前扶住乐昶的冲动,转身将诏旨交给初尘——乐昶重病在身,商晟偏偏派他传旨,分明是因前次暗杀不成,怀疑乐昶与他安通款曲,有意试探。此时那做背景的黑甲军中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们,他又怎能露出一丝关切?虽则他们之间确实没有串联,倾之也确实不知乐昶究竟何人、因何帮他。

倾之抱拳,“请大人进屋小坐,倾之略备薄酒与兄弟们暖身。”得体的客套。

已有军士扶了乐昶,他道:“不必了。花氏旧宅已修葺一新,西甫公子既然领旨,还是尽早搬入,不要浪费了陛下一片关切爱护之心。”标准的官腔。

垂首,“倾之知道。”

乐昶颔首,轻咳,转身被人扶上了马车。倾之等依礼恭送。

车轮碾过薄雪,消失在苍灰的天空下。马车里乐昶捂着胸口,唇边划出一丝无甚所谓的笑:会是个难熬的冬天吧,不知能不能挨过……

“那人病得很重啊……”初尘喃喃着看向植兰。

“能挺到明年春天或许有救,否则……” 植兰蹙眉,顿了顿,“为什么派个病人传旨?”医者眼中,病者为大,就是帝君也不能差使病人!

倾之跨出门去,望着黑甲军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语。

“我们又要搬家了吗?”对安顿了不到半年的小家小花儿还不舍呢。

行已对她笑道:“是啊。”转眼看着倾之,却满是感慨、担忧和复杂。

“今天就搬吗?”去罹从后面拍了拍倾之的肩。

回过神来的倾之忽然感觉到一直露在外面的双手冻得厉害——十指连心的疼——不由交互握了握。“搬,今天就搬。”他道,“宅子暂时不卖,用具不动,只将细软收拾了带去即可。”众人默然片刻,各自去忙。倾之仰头望着不断飘落的雪,雪花落进眼睛里,融化:父亲,母亲,是你们接我回家吗?

……

冲华门街是锦都王宫正南的主街。

历代锦都王出行的仪仗都从这里经过,历代锦都王大婚的车队也经这里回宫。倾之曾听先生说十年一次的朝贡最为壮观:队伍从冲华门出发,载着满车满车的奇珍异宝、绫罗绸缎,护送车队的兵卒侍卫衣鲜甲亮,跟随入京的歌舞乐伎载歌载舞,沿途欢送的百姓搬出自家的鲜花装饰在长街两旁。王大婚时冲华街将铺满五彩缤纷的花瓣,母亲曾描绘过那种瑰丽的震撼,倾之遐想不已,还特意“嘱咐”璟安一定要登上王位后再成亲,否则世子大婚只能用锦缎铺街,他就见不到花铺满路的壮丽景观了。

节日时不□份,无论男女,人们涌上长街,看杂耍、做买卖、人头攒动,比肩接踵。或许人们不知道,他们的王也曾与民同乐,穿行在狂欢的人群中,一手拉着王妃,一边跟着长子,肩上背着下巴搁在父亲头上,不长的手臂紧紧圈着父亲的脖子,好奇地东张西望,嘴巴合不上,眼睛不够用的年幼的倾之——父亲的手不时变换着动作,或托着他的背,或拉着他的腿,生怕他看迷住了,一个松手,张倒下来……

踏云打着重重的鼻响,喷出大团大团的白雾,将倾之从回忆拉回现实——雪天的街道十分寂寥,出门的人不多,东西宽有二十余丈的街上零星有几个出行者,他们缩着脖子,抄着手,身体躲在棉衣下,走得小心翼翼。

过了冲华门,便是王宫。前朝宫室早在锦都灭国时就被拆除,因不曾租售,便一直荒芜着,从倾倒的栏杆和孤独的柱基还能看出当日宫殿的形制。

“大嫂见过从前的锦都王宫吗?”初尘坐在车内,掀着帘子向外望去。

植兰偏头看了一眼窗外,很快地收回目光,“没有。”

天空阴沉,很低很低,笼罩在一片残垣断壁上,仿佛有走出不的荒芜。初尘放下帘子,车内瞬间暗了下来,三人沉默。颠簸着,车行在砖块瓦砾上。

……

“到了。”去罹掀了帘子,将初尘、植兰和小花儿扶下车来。

一街之隔,南面是废墟,北面却是修葺一新的院墙和大门,门楣上鎏金的“花府”二字在晦暗的天色下格外扎眼。倾之站在门口,近乡情怯,将推未推。

“噼噼啪啪……”门内忽然传来爆竹声。众人惊讶,面面相觑。

倾之拧眉,双掌拍开大门。两只竹竿挑着红色爆竹从门后伸出来,红色喜纸和硝炭的味道一起弥散在空气里。庭中枯死的梅树上缠着红布长带垂到地上,点染了雪景。“啪!”最后一颗爆竹炸开,射出光亮的火花。

瞬间又安静了,烟拖着尾巴。

“大哥哥。”糯糯的童音。一颗小脑袋从门后探了出来,然后是玫红的小袄,粉绿的裤子和橙黄的鞋。倾之想他已经知道是谁了。

随着眉间放宽,唇角也翘了起来,心下阴霾一扫而光。倾之长臂一圈,捞起小丫头,捏捏她冻红的小脸,顶顶她的额头,笑问道:“团儿乖,爹爹呢?”

小丫头一扭头,小手指向门后,嫩声道:“那里。”

“公子,我们来庆祝你回家!”两旁门后一下子涌出二三十人,男女老少,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为首男子是团儿的父亲,一手拎着腊肉,臂里抱着酒坛,下雪天里还微敞着对开的衣襟,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后面跟着他媳妇梅嫂,发如墨,眸如水,脸上却有些颜色不浅的疤痕——小时候冻伤留下的。

“阿荣哥!”倾之兴奋道,“我就知道是你!”朝阿荣走了过去。阿荣转身将东西交给妻子,上前与倾之互挽了手臂。

倾之与初尘扮成商人走访村间时恰遇上阿荣与收杂税的小吏起了冲突,小吏嚷嚷着拿人,倾之使了些银钱,才算作罢。那次与阿荣有过深谈。后来团儿生病,阿荣和梅嫂带着女儿去兰济堂看病,又见了倾之,一来二去,便是熟人了。

阿荣与倾之介绍了众人,伸手想要抱回女儿,团儿却紧抓着不放,口里喊着“哥哥抱,哥哥抱。”——按辈分她该给倾之叫叔叔,可阿荣和梅嫂说了几次,小丫头执意不肯改口,跟小孩子也没理可讲,便只能由着她混叫了。

倾之拍拍团儿,“无妨。”又问阿荣,“你们怎么知道我是花家的后人?”

阿荣与众人交换眼色,笑得露出两排牙齿,“公子就别管了,反正我们知道。”

去罹肚里笑骂:就你这“做坏事不留名,做好事不隐姓”的风格,人家能不知道?是谁扮成商人,自称姓花的?是谁在兰济堂跟人介绍叫倾之的?是谁听着外间传闻兰济堂的老板是锦都二公子,上疏为锦都百姓减免赋税的也是锦都二公子时一脸胸有成竹地但笑不语的?装吧装吧,欺负人家阿荣是老实人啊。

“公子不怨我们不请自来才好。”梅嫂笑道。

“哪里。”倾之作了一圈儿揖道,“我谢各位乡亲还来不及呢。既然大家带了东西,我也不客气,再买些酒,添些菜,一起庆祝!”

“我去吧。”去罹道。“我跟你一起。”行已也道。

倾之领了众人去往晚华殿——只是如今“宫”、“殿”等字眼都改做了“院”、“轩”、“厅”、“室”等。初尘、植兰和小花儿扶着几位长者,走在后面。

“大哥哥,树上的红布好看吗?”倾之怀里的团儿扭着身子。倾之笑道:“好看。”往上托了托团儿——小丫头几日不见长重了不少,力气也大了不少。

团儿又道:“团儿没有红布,就把红头绳挂在树上了呢。”仰着脸,伸着小舌头一副讨糖吃的样子。“那大哥哥要好好谢谢你啊。”倾之眯眼亲了团儿一口。

初尘扶着一位叨叨着她赶紧给他们公子生个胖娃娃的大婶,踢开脚边的小碎石,抬起头来正看见团儿霸着她家相公,笑得流哈喇子。

“小心扶着大婶。”初尘对小花儿使了个眼色,赶上前去对倾之道:“让我抱吧。”又拍拍手逗团儿,“乖,姐姐抱好不好?团儿还记得姐姐吗?”

团儿瞪着黑黑的大眼睛看了看初尘,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不要,呜,不要不要……”乱挥的小手配合着乱蹬的小腿,倾之只得将她箍紧。众人望了过来,被注视的初尘手足无措,不好意思起来:怎么好像她欺负孩子似的。

倾之看着眉头紧蹙,一脸尴尬莫名的初尘,忍着笑,报以同情,“上次团儿来兰济堂看病,是你喂她喝药的,还骗她那是糖水。”此话一出,众人哄笑。

“啊?”初尘微张着嘴,恍然大悟:小丫头还真记仇!

行已和去罹买来了酒肉,梅嫂同植兰等下厨张罗,初尘则用两块梅花糕收买了团儿——小孩子还是那么好骗——逗着她玩。与众人喝酒的倾之时不时瞟过来,露出一种仿佛是“我也想要一个”的表情,初尘脸红,气得心里骂他要死。

“喜欢就自已生一个。”耳边植兰的声音一贯的清冷。初尘正握着个剥好的橘子喂团儿,团儿人小,能吃多少,自是初尘吃得多。

“想生一个就少吃这些。”植兰放下盘子,转身走了。初尘看看手里的橘子,完全不知道吃橘子跟生孩子有什么关系——其实她不知道植兰不喜欢她,不喜欢倾之专宠她,多半也是因为她不易受孕的体质。橘性属凉,又在冬天,便是忌讳。

“夫人,团儿小,橘子不能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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