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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生香-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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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云背景简单,她可以不问家里意见,但阿月以前毕竟复杂了点,怕家里人不同意。

没想到白氏与水老夫人意见都很一致,同意了。

两人都觉得以现在的家底,以及未来的前景,之湄未来的夫家最底也会是地主,身边必须要有一个明智的丫鬟,而花云孩子心性,阿月正好合适。

于是阿月留下当水家丫鬟,之湄为其改名月云。

二日,一家人刚吃完早饭,黄光凡领着里正,带着三个人来了。

水世宏忙请里正等人坐下,吩咐花云上茶,问道,“不知里正一早来我家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不是。”里正喝了一口金菊花茶,砸了砸嘴,回味着嘴里的清香,放下茶杯,笑道,“也不是什么事,这三人都是村里人,都种了红蓝花,如今开花了,托我来问问你们收不收。”

闻言,之湄才想起来,这还是她怕麻烦放出去的话,这一两个月忙得都忘了,于是笑道:“收,怎么不收。里正爷爷回去跟乡亲们说,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摘下花朵儿,然后来我家称,一斤三文行吗?”

听之湄说收,三人自是高兴,一斤还得三文,顶得三个鸡蛋了,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忙说好。

送走了里正四人,之湄给水世宏倒茶,后者睨了她一眼,“湄儿找爹有何事?”

“是这样的。”之湄搓了搓手,谄媚笑着,“爹爹能不能给我配一副防腐剂?要安全自然对人皮肤无副作用的。”

“要这个来做什么?”

“给胭脂保鲜啊。”

院子里种了四亩红蓝花与两亩玫瑰,外面又种了五亩红蓝花三亩玫瑰,再加上村民送来的红蓝花,把所有花加工起来都够堆放几个房间了。

如今隔三差五才到蓟县里卖,消得慢,若不加点防腐剂一准坏掉,那损失可就大了。

之湄把原因告诉了水世宏,道:“这要进冬天了,这几个月都没有花,这期间若是有新鲜的胭脂定能卖得好价钱。”

“嗯。”水世宏沉思着点点头,“我回去找书翻翻,看能不能找到有关防腐的。”

“好耶,爹,娘比较懂香料,让她协助你吧。”之湄说着朝白氏挤眉弄眼,让白氏既哭笑不得又脸红。

“湄儿,现在那么多花,不如雇些村里闲着手脚又灵活的姑娘来帮忙吧,每天给个四五十文,不白做。”水老夫人心疼之湄,怕家里人忙不过来,忙出主意。

“湄儿正有此意,明天让林大婶去问问,不过不要那些嘴杂之人。”想到李婆子那样家出来的人就不喜欢。

一旁默默喝茶,搅着帕子的杨姨娘松了一口气,近段时间可把她累坏了,要不是心疼那银子,担心女儿以后嫁人时嫁妆少,她早就不干了。

双眼一转,举起帕子,道:“以后我负责指导她们,并监督她们。”嘿嘿,这样钱还照样拿,活可轻松多了。

想了下,又说:“湄儿,不如我们开个店吧,这以后下雪了,天冷,总不能还在外面摆摊吧,下雪地也不好走。”

“姨娘这个办法可行。”

之前买田地,建房子,还剩一千多两,之后又让林大黑做了洒水壶,以五百两买给了宫三,加上这几个月卖的胭脂,总共有两千多两了,够在蓟县买一间铺子的了。

之湄赞了杨姨娘一声,“等过两天活安排下来了,我就去城里看看铺子,这几天麻烦姨娘了。”

白氏与水世宏需要研究防腐剂,水老夫人要看孩子,还就只有她有空。

接下来两日,之湄请黄光凡与林大黑帮着把村民拿来的红蓝花称好,月云一旁计帐,自己与花云把狗娃他娘介绍来的七八个女子分工好,留下针线活好的两人做粉扑,其他人做胭脂。

正文 第四十六 开店选址

为着以后跑货卖货方便,之湄决定把店开在花街口,毕竟花街熟人多。

恰巧,有一个杂货店老板,因家里出现困难,急需钱,要卖铺子,之湄几人同他砍价,以一千五百两买下,不然最低也得两千两。

铺子不是很大,大概十平方,还有楼阁,正好可以住人顺便看店。

这就是传说中的包住!

木有包吃……

“小姐,我们几时回去啊?”

难得逛一次街,因有风云,之湄把之斌与之艳也带了出来,三人买了好多东西,特别是之斌,小孩子见什么好奇都想买,花云此时手抖脚软都有了,嚷了不知有n回了。

倒是风云与月云一声不吭,默默跟在身后。

“急什么,以前都是匆匆来匆匆走,难得这么悠闲,不逛逛对今日过意不去,也对不起你们。”之湄笑了笑。

“啊——没有,没有对不起我们,我们其实不喜欢逛街的。”

花云与月云相视,从对方脸上看到的都是苦……说出来的话不知有多违心,却狠狠点头。

倒是风云一脸惬意,他是男的,又练武,体魄好着呢,手上这么点东西小小意思,巴不得多陪些身前的人儿。

“好啦,知道你们辛苦,来,我拿两个,不许说不,不然我继续逛。”之湄从两人手里各接过一个,两人手里顿时一松,舒服多了。

风云要接过之湄手里的东西,之湄只笑了笑,双臂揽过弟弟妹妹,“走,姐姐带你们去吃大餐,不过回去不许跟爹爹奶奶们报告,不然以后姐姐不带你们出来咯。”

“好。”之斌拍手叫好。

之艳是庶女,杨姨娘要高,平时对她都很严厉,因此很矜持,却让人觉得有点……沉闷。

几人就近选了一家饭店——聚福来,小二迎了上来,见着一帮人,衣着虽普通,但还是笑出了两排牙齿,“几位要包间还是?”

“不用了,靠窗就行。”

“客官,楼上请。”小二引几人到二楼靠窗一个桌子,拿肩上白色抹布擦了擦桌子请几人坐下,他也看出之湄是几人中的核心,笑道,“客官,要吃什么?”

“你们聚福来的招牌菜是哪几样?”之湄让几人把东西放在桌底下问道。

“有红烧排骨,焖烧猪蹄,猪肉炖粉条。”

“这三样全都要了,然后再打包一份。”之湄小手一挥,又点了两道素菜。

风云不喝酒,就没点。

几人叽叽喳喳聊了一会儿,小二就上菜了,还笑眯眯地唱吉祥语,“红烧排骨,孩子吃了身体棒,女孩儿吃了身材好。”

“噗嗤~”

花云与月云两人头凑在一起,笑到两肩膀抖如筛糠,花云胆比较大,调侃小二:“小二哥,话不可乱说哦,若我吃了你们家的排骨不仅不瘦,反而胖了,我找你退钱,可不要哭鼻子哦。”

小二瞅了一眼花云,圆嘟嘟的小脸,很可爱,只是身材有点……胖,这可不会说吃了聚福来的一叠红烧排骨养出来,于是挺起胸膛,在上面拍了拍,“放心,聚福来的信誉在绝对响当当的。”

这小二哥会说话,让人安心,之湄心里暗赞。

自己开的是胭脂店,很是需要这么一位嘴甜的人哄那些女人们买东西。

小二刚走,望着油滋滋红嫩的排骨,之斌与花云筷子就往里插,之湄快手,“啪”“啪”两声打在两人的筷子上。

“姐姐~”之斌埋怨了一声,之湄温柔地摸着他的头,道,“斌斌,奶奶怎么说的,饭桌上不可抢菜,哥哥姐姐都会让着你的,要有,要等菜上齐了才可动筷子。”

虽然这么说,不过还是夹了一块红烧排骨到他的碗里,免得他哼哼唧。

“小少爷不要学花云,她那是饿死鬼投胎。”月云已经知道水家的习惯,不客气的啐了花云一句,气得花云直跳脚,指着月云的脸,“月云,一会儿你别吃!”

这时小二又上了一道菜,花云忙规矩做好,瞅了眼焖烧猪蹄直流口水,睨着小二问,“小二哥,这道菜有什么又有何说语?”

“焖烧猪蹄,男子吃了腿有劲儿,女子吃了,腿变美~”

“小二哥真会说话,不知小二哥怎么称呼?”之湄手指敲着桌面,话语温和。

“不敢动不敢动,在下姓孔名逸。”

“孔逸?”眉毛一挑,“孔子可是大儒之家,不知孔哥可识字否?”

“小时候上过几年私塾,懂一些。公子还有几道菜没有上。”孔逸朝之湄作揖,不卑不亢,转身回去了。

“小姐,你问他这么多做什么?”花云筷子敲着桌子,心却在两盘肉上。

“好奇。花云,一会儿可要记住这几道菜的味道,回去好好琢磨琢磨,我们以后就靠你了。”

接下来之湄眼角一直观察着孔逸,看他可符合自己的人选。

突然窗外传来杂吵声,探眼一看,“怡儿瑶菲?”

怡儿瑶菲带着丫鬟,跟四五个男子对持,其中两个穿着很好,像是恶霸,好似在调戏怡儿两人。

四周慢慢围了一波又一波人。

俏眉微皱,桌底下踢了风云一下,朝他是个了眼色。

风云会意,拾了桌上几块骨头,手腕转动发力,下面两恶霸顿时捂住了头,抬头往两边楼上看,嘴里咧咧骂着,“谁?哪个王八活得不耐烦了。”

可惜,楼上几乎趴满了看热闹的人,谁都有可能。

“打的就是你们这群渣。”

风云点头,再次转动手腕,打得两恶霸蹲了下去,捂着头,便忌惮地看着楼上,边带人离开。

随着恶霸离开,没热闹看了,人群也散去了。

怡儿两人朝之湄这边看来,抬腿进了聚福来。

不会儿就听到孔逸招呼几人的声音,之湄观察着他的眼神,没有鄙夷之色,也没有一丝非分之想。

“谢谢水公子相救之恩。”怡儿朝之湄点头后,又朝风云点头,她知道这里能有那等本事的人只有这个冷漠的男子了。

“姐姐还跟我见外?”之湄摇头一笑,“两位姐姐吃饭了吗?不若我请你们?”

“不了,就来逛逛街,没想到会遇到那两无赖,好心情都没了。”瑶菲皱了皱鼻子,“好在有妹妹帮忙。”

之湄拉起之艳到身边,让花云两人同怡儿两人丫鬟换个桌子,让孔逸把饭菜撤下,上一壶好茶,请怡儿两人坐下。

当然,风云想换地方肯定换不了了,被之湄强行按在原处。

……

待出了聚福来,便与怡儿几人相辞。

几人吃饱了,也困了,便往寄放马车的客栈走去,没想到遇到了时山。

“时山,有些日子不见了,哎?怎么就你一个?”之湄见就他一人,左右看也不见朱健,眉梢一挑,贼笑两声,“哦,是不是又去那个啦?”

“公子家里有事,回去了,让我留下处理蓟县的事物。”

时山见过几次之湄怪异的想法之后就不再有惊讶了,瞥见风云,问道:“不介绍介绍?”

“时山好久不见,这是风云。”花云见到时山高兴,得意忘形,喜地拉过月云,“这是月云,跟我一个房间的。”

#文#睨了风云一会儿,时山朝花云笑了笑,问之湄道:“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人#“我们买了个店铺,这会儿正要回去呢。”

#书#“我也要去丹霞山庄,不过好有些事,就不跟你们一起了。”

#屋#正文 第四十七 遇刺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那蝴蝶停在上边……”

一辆不怎么显眼的马车在管道上缓缓前世,车里传来了欢快的歌声,让行人忍不住驻足。

一曲唱完,之湄楼着之斌之艳问道:“好听吗?”

“好听。”

“姐姐教你们好不好?你们呢,还是孩子,该玩的就玩,不要有顾忌,凡事有姐姐罩着,特别是之艳,等过两年再学规矩;姨娘那姐姐来说。”

她不知道这具身体的童年是怎样过的,但既然来了,就该让他们过得开心些,不要留下遗憾。

“小姐,你这歌儿调子好生奇怪,是哪里的民谣吗?”月云以前在高墙后院中,听到的都是一些雅颂诗词,没听过这么欢快的怪调子。

“哦,不是,是我平时无聊了自己哼出来的。”之湄笑了笑,望了眼车外,“离到家还有一段距离,不如我们每人唱首歌,打发打发时间?”

“好啊好啊,我先来。”

花云自告奋勇,举起了双手,“我唱民谣《踏歌》,这个以前我常跟村里伙伴一起玩的。”

而后清了清嗓子,“君若天上云,侬似云中鸟……君若湖中水,侬似水心花……与月弄影,人间缘何聚散……”

花云平时也就唱着玩玩,中间有几处跑掉,不过大家还是一致给了掌声。

月云声音很好听,一首《蝶恋花》唱的悠扬婉转凄苦……

……

轮了一圈下来,花云起了坏心眼,冲着外面赶车的风云道:“风云,你都听了那么久了,难道不就该表示点什么?”

“嗯,都很好听,特别是《踏歌》。”

风云跟了之湄有一段日子,也不再那么死板,偶尔会蹦出一两句幽默的话,他这会儿戏笑花云让车内哄笑不已。

“风云,你要死,轮到你唱了。”

花云红着一张脸,把头埋到车角落里,像猪八戒犯戒出猪头——没脸见人。

“我?不会唱……”风云尴尬的挠了挠头。

“不会也得哼两句,小少爷,想不想听风云哥哥唱歌啊?”

“好,风云哥哥唱歌,唱歌……”

花云皮笑肉不笑地看着风云,一副等着你出丑的样子。

不知是不是眼花了,之湄竟然看到风云瞪了花云一眼,没有杀气,只是平时她们瞪人的样子,抿嘴忍不住偷笑。

突然,风云勒马停了下来,双眼立刻阴翳了下来,警惕着四周,杀气弥漫。

不知何时,放在车里的剑已到他手中。

“怎么了?”之湄脑子里闪过有一个不好的念头。

“有埋伏,人数十人,是冲着我们来的。”

花云惊叫了一声,“那我们快调头。”

“来不及了,我们已经被包围了。”若不是这样,风云早就做了。之湄把车里的弓弩搬了出来,塞给花云月云一人一个,回头对之斌两人吩咐道,“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马车,知道了吗?斌斌,你虽然是弟弟,但你是个男子汉,要保护好之艳姐姐,懂吗?”

两人点点头,之艳比较懂事,一把搂住之斌,生怕他贪玩冲出去。

之湄三人出了马车,在驾驶座蹲下,弓弩对着三个方向。

风云已经下去了,内力夹在声音中,喝道:“无耻鼠辈,有胆子来没胆子现身吗?”

唰唰……

黑影晃动,十个黑衣人把马车团团围住,手中宽刀在阳光下反着刺眼的寒光。

“不是说只有几个弱女子吗?怎么还有这等高手?”

“不知道,可能消息有误。这人杀气好重,我们一起杀他。回去多讹几张票子。”

风云身前两个黑衣人无回避的讨论着。

一个黑衣人迈出一步,刀柄指着风云,桀桀阴笑着,“小子,今日没你什么事,不想惹祸上身一边休息去。”

“风云,你敢……”花云着急道,月云急忙打断她,她相信,风云不会背叛小姐。

而她们也不会。

之湄没说话,双眼锁住她这个方向的黑衣人。

她知道她们不会抛弃她。

“哼,想伤害他们,先从我身上踏过。”风云回答得很直接。

“找死!上!”站在前面的黑衣人大手一挥,剩下的人动了起来。

嗖!

一只六寸短箭从风云左手飞出,瞬间杀死了左边一人。

风云出剑,只见寒光一闪,剑尖已刺破另一人的喉咙。

这一突入其来死亡让其他黑衣人顿了一下,也只是一下,领头黑衣人再次发号施令,“好快的速度。我们三一起围住他,剩下的杀了那车上的人。”

“是!”

那两个黑衣人功夫比较厉害,手中舞着大刀左右把风云夹住,另一个明显轻功好些,只一旁偷袭,即使风云杀人功夫再厉害,也甘甘被缠住。

他是职业杀手,已快、狠、准见称,只得先压住这两个厉害的,再寻机会找出另一个的破绽杀之,剩下两个也不足为患了。

只是不知小姐那边能否等到他?

话说之湄见到一人砰然倒地,风云长剑刺入一人喉咙中,一抹鲜红划过高空,她脑子“嗡”的一下。

前世她也不是没见过死人。

奶奶过世的时候,在火葬场她见到了奶奶的遗体,跟人睡着了没什么区别。

自那时起,她也不觉得死人有什么可怕的了。

只是她没见过杀人!真的杀人,一刀倒一个!

事情也不容她想那么多,很快就瞥见五人向她们围来,不为自己也要为车里的弟弟妹妹。

猛咬了一口舌尖,整个人顿时清醒了许多,手肘捅了身边的两人,“扣扳机,快!”

两人也在风云动手那会儿吓傻了,直到之湄提醒才回神,见人已冲向自己,忙抬起弓弩,对准,扣下。

这帮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自然能挡开或躲过弩箭。

只是,弓弩被风云改造过,能一次连发三箭。

躲过第一箭第二箭,躲不过第三箭!

砰砰砰!

三个黑人轰然倒下,掀起不少尘埃。

之湄对弓弩的使用比较熟悉,杀了一个伤了一个,花云月云这边还有一个完好无损的,可是她们已经来不及上弦了!

那黑衣人也是一惊,见几人箭已射完,提刀对花云两人劈去。

花云两人惊叫一声,之湄按下飞爪按钮,嗖,飞爪穿破那偷袭花云两人的黑衣人胸膛,血沿着钢丝流到她手上,那样鲜红……

脑中“轰”了一下,她杀人了!

杀了两人的她才有这个反映,顿时懵了。

“小姐小心!”

月云突然扑在她身上,她眼角瞥见那被她伤了的黑衣人向她扑向,刀刃离月云越来越近,刀面反着寒光让她全身冰冷。

“不!”

之湄低吼,不忍再看,闭上双眼,两行泪水从眼角滑下……

没听到月云的惨叫声,却不敢睁眼……

直过了好久,趴在她身上的月云还是热的,也不见滑下,猛的睁开眼,见到到那把刀停在了她们上边,而它的主人被一把剑封侯,早已气绝。

“时山!”花云喜叫一声,顿时委屈地哭了起来。

之湄搂住瑟瑟发抖的月云,“月云,谢谢你。我们没事了,没事了……”

这时,风云也把那两人解决掉,飘过来,见到所有人都没事,脸上才缓和些。

“怎么了?他们是什么人?”时山安慰花云问道。

“不知道……遭了……”她想到了那晚之事,他们能在半路截杀她,自然知道她家。

之湄招呼所有人上车,直奔家里。

时山让手下人处理尸体,自己带一人追上马车。

丹霞村水家也出现了五个黑衣人,莫老虽未痊愈,杀一人逃一人。

家里也有弓弩,只是来不及使用,好在水世宏暗里研究了一些毒,黄光凡有些底子,配合他毒死了另三人,黄光凡受了些皮肉伤。

之湄等人回到家事,家里躺着四个尸体,其他人已散去。

见到家人平安,心也放下了。

只是,他们怎么知道她们在这儿呢?

瞥见时山进门,她想起了木屋的事……

把他拉到一边,低声问道:“我们家出事那晚是不是朱健出手相救?”

时山没回答,只是疑惑地看着她。

之湄自嘲笑了,这件事自狗娃他娘第一次八卦的时候就该想到了,只是每次见到朱健都是已怪异的方式,才没想起来。

“四人中还有你,还有谁?”脑海里浮现紫衣少年与蓝衣公子。

“你别问那么多,知道少些安全些。”时山招手让人回丹霞山庄找人来处理尸体,自己出门直接上马离去,他现在必须把这件事告诉爷。

“安全?现在还有安全可言么?”之湄自嘲,也不拦时山的离去,她知道他去干什么。

只是以后可怎么办?新家刚健好,难道要他们躲入不见天日的森林里吗?

正文 第四十八 二请孔逸

水家一家人度过了一个人心惶惶的晚上,二日一早,时山策马而来,只告知之湄日后小心些。以后有事拿着那支箭去丹霞山庄,必会有人相助。

时山一走,风云立刻感觉到暗中多了好些人,几天下来,那些人也没有要出现,便猜想到是时山带来保护水家的人。

便把这个告诉了之湄,让他们安心。

只是之湄反而不安心,以为自己家有什么让朱健看重。

“算了,以朱健的为人,动手前应该会告诉她,到时候再做打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之湄还想着聚福来孔逸的事,便让风云去查他的资料。

两日后,风云道:“孔家以前是世家,后来家道中落,到了这一代只剩下他一人,家中还有以为病重的老母,前几年聚福来郝老板赏过几文钱给孔母卖药,孔逸心中记挂恩情,便到聚福来工作,任劳任怨。”

“小姐,我们下一步做什么?”风云见之湄若有所思,便问道。

“走,我们去请孔逸。”

“我感觉出,他是那种重情重义之人,不一定会答应。”即使重金聘请。

“他若不是那样我还不稀罕呢。”之湄笑了笑,上马车,“刘备三请诸葛亮出山,大不了我们多走几次,这样才显得有诚意。”

这次只有之湄风云两人,她不想带多人去,打扰到孔母休息,这样反而会被弄砸了。

孔逸家在蓟县南区,那里穷人较多,卫生也不是很好,好在现在天冷,蚊虫几乎没有了。

风云刚要敲门,门就开了,要出门的孔逸诧异看着两人,“是你们?有事吗?”

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再加上那日之湄那桌坐着蓟县两大花魁,他更是留意了之湄一行人,此时第一眼便认出了风云,第二眼才认出之湄。

“我们找你有些事,不知可否能进里面说话?”之湄很真诚的笑了笑。

“这……”孔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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