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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夫成虫-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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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光溜溜的吗?”
“当然不会。”小绿害羞的红了脸。马上反驳小太监。
在小太监的提醒下,几个人方才想起小美和小艾的尸体被捞上来的时候确是光着的。
“为什么奸污了她们还要弄死她们?”
“这难道不是太子一贯的作风吗?现在好像应该叫废太子。”
“废了他真是大快人心,换做大王子做太子,往后我们可有好日子过了。”
“想的美吧你,你一个小宫女难道还想飞上枝头做凤凰?”
烧纸钱的宫女气的去打奚落她的太监,太监差点掉到水里,不过从他们的对话中看出,玉千城做太子是众望所归。
唉,城城啊城城,你看看人家,多想你做太子,你竟百般脱却,真是太不给人家面子了。
无意中听到这么残忍的事情,米脂对玉千池的为人真的很感冒。她继续往前走,发现了一座百花园。世上有的没有的花在这里争奇斗艳,真是一片花的海洋,花的世界,花的宇宙。这么多花不知道是谁种的,可能是皇帝的某一个得宠的妃子鼓捣出来的带点艺术气息的玩意吧。
“啊气。”这个喷嚏打的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最主要的是大煞风景,在这么美的地方打喷嚏,让人觉得粗俗。
“这个舞的名字叫探戈,跳的时候一定要猛甩头,你看就像我这样。”头朝左边一甩,正好被米脂看到樊世麟那张脸,他在教周凯璇跳探戈。
差点忘了他探戈跳的很好,周凯璇痴痴的笑,笑的好轻舞飞扬,连嘴角的两个梨涡都盛满了欢乐。
曾经樊世麟也这样贴着米脂教她跳探戈,米脂的腰被他搂的好痛。
“好痛,樊大哥,你的手能不能轻点,我的腰都快被你掐断了。”
“跳探戈就是这样的,不抱紧点怎么跳,来继续,把头甩起来。”
这样的场景好熟悉,仿佛就在眼前,没错,是在眼前,不过女主角换了。米脂到地上去找石头,她想找块大点的,好狠砸那个小王八蛋,我只不过离开他几天他就又犯老毛病了。但是地实在扫的太干净,那些勤快的太监宫女是不会允许地上有石头的,就算是一粒石子让它躺在地上的时间也绝对不会超过三分钟,若是检查卫生的老太监老宫女发现地表有不该出现的赃物,那么负责洒扫的人就惨了。
米脂要找石头砸樊世麟,但是樊世麟手上搂的人是周凯璇,心里装的人是米脂,聊胜于无吧,以前经常贴着米脂跳探戈,全当解解闷吧,否则待在这种地方能活活把人闷死。
“樊大哥,这个舞你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
“是一个女人教我的,我从前一直和她跳,老实说她跳的比公主殿下的卓别林似要好多了。”
“一个女人教你跳的,本公主要见这个女人。”世上居然还有我周凯璇都学不会的舞,如果让我知道是谁教樊世麟的,我一定打断她的双腿。女人的嫉妒心是可怕的,何况还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女人的嫉妒心,可怕程度等同于一匹恶狼。
“教我跳这个舞的女人已经死了。”樊世麟猛一甩头,正好看到米脂站在花荫深处。动人的小脸蓄满怒意,高举的右手拿着一只绣花鞋,她对付自己的时候从来不忘拿兵器。钥匙包、枕头、鼠标垫,一切随手随身之物都是米大哥对付自己的武器。
☆、第三百零三章 跳河自尽
米脂手上的绣花鞋终究没有砸到樊世麟身上,那一刻樊世麟到是做好了挨打的准备,他设想了种种不好的结果,比如鞋子正好扔在他脸上,又正好鞋底板着陆,在面颊上弄个鞋底印出来,再比如发生狗血事件,鞋没有砸到他,砸了边上了公主玉千岭,然后公主大喊大叫,引来一群大内高手,把米脂抓走,以袭击公主千金玉体之罪关起来,等秋后处决。
想的实在太远,樊世麟抖抖病似的甩了甩头,玉千岭奇怪的看他,说:
“樊大哥,探戈好像不是这样跳的,你对我说头只要甩一次就行了,你干嘛甩这么多次?”
“我乐意怎么了?”
玉千岭一头雾水:
“如果乐意的话头是不是可以随便甩几次?”
“甩多少次都无所谓,只要你头不晕。”
等米脂从花荫深处消失之后,樊世麟和玉千岭继续跳探戈,每次轮到甩头的时候玉千岭就甩两到三下,甚至更多,最多的一次玉千岭吐纳之间连甩五下头,样子就像人在极度严寒的状态下猛烈的颤抖。
以这种奇特的方式把米脂从身边气跑,樊世麟觉得实在不是英雄好汉所为,可他能对人家明说吗,他能说米大哥我们分手吧,理由是你和玉千城在一起会比和我在一起幸福。他是太子,将来的王者,你看这一朝穿越你赚了吧,弄了个皇后当当。如果这么说的话,米大哥不把自己打死,也把自己踢爆。
樊世麟在心里无数遍告诫自己,他的决定是英明的、伟大的、智慧的,玉千城是个好男人,米大哥跟他不会吃亏。相反若是跟自己,就要受那封建礼教的摧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长痛不如短痛,只要玉千城爱她就可以了,去想那么多干什么,想太多只有给自己找罪受。
这天樊世麟和玉千岭疯了整个下午,跳完探戈玩烧烤。临时设计的烧烤架子居然是围在公主院里的几根铁栅栏,皇帝住的地方就是这点好。想吃啥就吃啥。玉千岭问樊世麟:
“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烧烤?”
“猪肉羊肉鸡肉牛肉马肉狗肉都能烧了烤。”
玉千岭让太监一一记下。于是太监记的很认真,于是很认真的太监对御膳房的太监说公主要用记在纸上的肉来烧烤,于是御膳房的太监很认真的跟御膳房的厨子传话说,公主要用纸上记的这些动物的肉来烧了烤,御膳房的厨子也是很认真的厨子,想既然是公主要求的那就尽量往好、大、多的方面去弄。于是那个晴空万里的下午公主秀气的小院出现了很壮观的一幕。整只猪,整只羊,整只鸡。不,应该说一排串在一起的五六只鸡,整只牛。整只马,整只狗在那里烧了烤。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食物的醇香,这股香味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纵横整个皇宫,以至于连看后门的几个人都闻到了食物的香味。那几个人的口水流的那是一个飞流直下。
这一顿吃着实厉害,玉千岭最后饱的连路都走不动,只能让几个宫女抬到床上。
“樊大哥,你是怎么想到烧了烤的?或者你在什么地方吃烧了烤?”玉千岭想不通,居然有人比她还会吃,她身为公主连这么好吃好玩的烧了烤都没有吃过,樊世麟居然会。
“烧烤是古人常吃的一种食物。”樊世麟打了个饱嗝从外面走了进来,没想到狗肉这么好吃,如果在现代烤个狗肉吃的话,可能会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什么不爱护小动物啊,虐待动物啊,现代就是一个烦,做古人多爽,想吃麻就吃麻,美味的烤狗肉啊,下次找机会再怂恿玉千岭吃你。
“这么说,烧了烤还是古人发明的?”
“是啊,原始人就发明了。”
“等太后完全康复了之后,我会让她和我们一起吃烧了烤。”玉千岭就是这点好,懂得孝顺。
樊世麟坐在门槛上,躺在床上的玉千岭正好看到他的侧面,他是一个长得很白的男人,皮肤细瓷似的,玉千岭在那里嗤笑,一个少女痴痴的看着一个半成熟的男人,那景致是世间最美的。
“樊世麟,你救活了太后,立下大功,你想父皇如何赏赐你?”
“赏我座城池,让我当个侯吧?”
“当侯有什么好,侯爷们的封地都在边疆,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谁要去,你再好好考虑一下,要父皇赏赐你什么?”玉千岭想,你个笨蛋,你怎么不说我要做驸马。
樊世麟就是想当侯,远远的离开这里,想见米脂一眼都难,他就不会一直想着要见人家,忍不住跑来皇宫偷偷看几眼什么的。
“如果皇上真的问我要什么赏赐的话,我就说我要当侯,我知道没有人肯去塞外当侯,只要我提出这个要求,皇上肯定会答应。”
樊世麟太不懂少女的心事了,人家玉千岭已经死乞白赖,哦不,应该说义无返顾的爱上了他。
“你确定你要当侯?”玉千岭吃的太饱,撑的慌,不过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冲到樊世麟跟前,指着他的鼻尖问他。
“我确定我要当侯?”樊世麟搞不懂玉千岭脸上的表情怎么如此狰狞,他只不过说他想当侯而已,没有夺她爹江山的意思,况且皇帝是会把边疆的一些封地给有功有劳的人才。
“如果你确定你要当侯的话,那么我就死给你看。”玉千岭其实跑不大动,因为她实在撑,不过她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屋外,在所有的太监和宫女都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一片粉蓝色的衣裙跃入门前的池塘,算是跳河自尽。
樊世麟还坐在门槛上剔牙来着,狗肉是好吃,不过狗肉太精,塞牙缝塞的厉害,就在这时听见太监和宫女在那里喊:
“不好了,公主跳河了,快来人呢,救命啊。”反正太监和宫女的嗓音也差不多,根本搞不清楚第一声救命是太监喊的还是宫女喊的。
公主跳河的场面足够拍一部连续剧,不过雷声大雨点小,因为在场的太监也好,宫女也好,没有一个会游泳。樊世麟见掉在池塘里的玉千岭在那里扑腾,由于樊世麟站在岸边拖脚上的鞋准备救人,玉千岭见是樊世麟便破口大骂,骂一句喝一口水,水喝的越多,沉的也就越快,对不会游泳的人来水是可怕的,在水里挣扎的感觉是痛苦的。
玉千岭打从娘胎里出来还从来没有这种痛苦的经历,她终于沉了下去,第一次体会到死亡的感觉。
☆、第三百零四章 去见皇帝
救溺水的人必须从后面游过去,否则他会死死抓着你,把你也一起拖下水。樊世麟跳河塘救玉千岭时从背后包抄而去,待把行将淹死的玉千岭从塘底捞出时,玉千岭企图反抗,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之下,反抗意味着死。
“你给我安静。”一拳打在玉千岭背上,她头往后一仰晕了。
樊世麟的手还举在那,他随时准备补上一拳,没想到玉千岭这么不经打。其实刚才在水里挣扎的时候体力消耗掉太多,所以才会这样。
吃饱了游泳可想而知是怎样一副景象,樊世麟排骨似的身板能把玉千岭从水里救上来已属不易,太监宫女赶紧把玉千岭抬到床上,抬完玉千岭抬樊世麟,因为樊世麟已经虚脱,躺在岸边大口喘气。
公主跳河自尽,这一消息不出一刻就传遍了整个皇宫。
不过此时无论皇帝还是皇后都在为废太子的事烦恼,两个儿子的问题还没有处理好,女儿又出事了,找底下的奴才一问,奴才居然说公主好像也许大概可能跟樊公子起了什么争执。
当米脂得知公主跳河的消息时,她刚回到玉千城宫里,刚才还好好的,公主和樊世麟跳探戈跳的很欢快,怎么才一转身的功夫,跳探戈变成跳河了?难道一不小心掉到河里去了?这是米脂的猜想。
一回来就见玉千城神色黯然的站在窗前不知道在想什么。
“米脂,你去哪儿了?我还以为你扔下我一个人走了呢?”玉千城三步并作两步来到米脂跟前,那眼巴巴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见到母亲那样,充满依赖。
糟了,玉千城没有自己活不下去了,这是米脂看到玉千城的表情时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反应。
“米脂。”
“走开。”
玉千城刚想拉米脂的手就被她甩开了。
一个大男人露出一副孩子似的需要人保护的神情,玉千城试图再去拉米脂的衣袖。被米脂用很凶的目光瞪了回去。
“我刚才去找过父皇了,让他恢复池儿的太子之位,我很明确的告诉父皇我不喜欢当太子,我要做普通人,我想和你在一起。”
“你脑子抽啊?第一,你生在帝王家怎么可能做普通人?第二,我从来没有答应过你要嫁给你,所以请你搞清楚状况。别到时候痴恋成狂。变成怨男我也不会理你。”米脂从箱子里找出一块大一点的布帕做包袱,玉千城见她像是收拾东西,急的一屁股坐在布帕上,说:
“你想走吗?你真的想扔下我一个人离开皇宫吗?不行,我要和你一起走。”玉千城翻箱倒柜,想找一块跟米脂铺在床上的布帕差不多的布帕做包袱。
不一会儿。箱子里的衣服全被倒腾了出来,满地都是花花绿绿的衣衫,咋看之下像卖衣服的。细看之下,以为正在整理衣物,把不要的扔出来。只是这么好,这么新的衣服也舍得扔掉未免可惜。
“你干什么?”米脂见玉千城正在重复她做的事情。
“我要和你一起走,今晚三更趁大家伙都睡着的时候我们偷偷从后门溜出去。”
今晚三更,正是夜深人静,月黑风高之时。溜出去,米脂怎么觉得像在私奔。
还没有等到三更,将近傍晚的时候,浦公公突然到访,说皇帝找米姑娘有话要说。
有话要说直接传话不就得了,干嘛要我过去。皇帝搞的这么神秘可能有什么机密要对我说吧,反正现在离三更还早,去了回还是来得及开溜的。
“米脂,快去快回,别忘了咱俩的约定?”看着玉千城渴望的眼神,米脂忽然觉得他怎么像一个大孩子。
“放心吧,我很快就回来,如果我晚了没有回来的话,你可以找借口过来找我,知道吗?”
“嗯,我知道了。”玉千城目送米脂走过长长的走廊,跟在背有点佝偻的浦公公身后,米脂纤细的身影显得有点孤单。
走廊很长,也很安静,两个人的脚步声清晰的传入玉千城耳中,但愿今晚能和米脂顺利出逃。一直到看不见米脂和浦公公的身影玉千城才慢慢的走进屋,一眼看到放在床上的两个包袱,玉千城对侍立边上的宫女说:
“晚膳我要吃二十个肉包,外加二十个煎饼果子。”这些是准备逃亡的路上吃的。
“是,太子殿下,奴婢这就去吩咐御膳房。”宫女虽然觉得奇怪,不过转念一想,太子在外面生活了这么多年,可能对包子和煎饼果子比较依恋,所以想一次吃个痛快吧,比起公主一顿要烧烤掉一整只猪羊鸡牛马狗来,太子的胃口小多了。
刚走到皇帝的寝宫外面迎面撞上一团黑颜色的东西,米脂身子朝后一仰,尽量避开那团东西,没想到那团东西在米脂闪避的时候猛的抬了起来,一张血污参和泪水鼻涕的脸赫然呈现在米脂眼前,她不是皇后吗。
怎么会搞成这样,是谁把她搞成这样的,再搞也不会搞成这样,如果不是看到皇后的胳膊和腿,还真以为那是团东西呢。
拖死狗的场面已经第三次在米脂面前上演,只不过这次拖出去的是一条满身血污的狗。皇后来替自己的宝贝儿子求情,在皇帝脚下跪了半天,期间皇后不但变化姿势,从开始的扯住皇帝的裤脚管,到后来的熊抱住皇帝的大腿。皇帝本来就不待见皇后,她居然抱着自己不肯放,嘴里说的人还是那个今生再也不想见的家伙。
皇后抱住皇帝的腿,皇帝就踢腿,越踢抱的越牢,最后皇帝大喝一声:
“来人呢,给我把这个女人的手斩了!”
所以当皇后从米脂边上经过的时候米脂闻到一股很浓的血腥味,她的鼻子很灵,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老妈说她的鼻子是狗鼻子,烧了红烧肉,家住十六楼的米脂在一楼就闻到红烧肉的味道了。
大家夫妻一场,何必赶尽杀绝呢,米脂做过女警,对血腥的场面不感冒,皇帝脚下还放着皇后刚被斩下的血红的手,米脂看了直摇头。
皇帝发现米脂并不怕鲜血琳琳的手,心里吃一惊,觉得此女与众不同,胆子大的有点出乎意料。
“民女给皇上请安,祝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起来吧。”皇帝长身而立,伟岸的样子很像玉千城,应该说玉千城像皇帝。
他们父子真的很像,从背后看上去简直一模一样,猛的,米脂脑中闪现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要是将来玉千城做了皇帝,会不会跟他爹一个德行,连自己老婆的手都舍得砍下?这么想着米脂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哆嗦。
☆、第三百零五章 与帝夜谈
皇帝之所以是皇帝,首先他有一流的观察力,米脂看到皇后的手掉在地上,猛打冷颤,没能逃过皇帝的眼睛。其次他有一流的洞察力,通过这些天浦公公的汇报,米脂虽然和太子住在一个寝宫,但两人没有发生实质性的事情。晚上太子睡太子的地,米脂睡米脂的地,根据十分敬业的浦公公的叙述,两人相处的这几日基本无话可说,每次都是太子痴痴的看着米脂笑,而米脂不是手托下巴蹲在地上数蚂蚁,就是坐在窗边打呵欠。皇帝是过来人,通过种种迹象可知米脂不喜欢太子,而太子十分喜欢米脂。
太子一个人在外面生活了五年,皇帝心中有愧,总想找机会好好补偿他,就算把米脂当件礼物送给太子吧。
“来人呢,给米姑娘赐坐。”
当皇帝就是这点好,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行,平时连剪根鼻毛什么的都有人服侍,很快一张雕花大红木椅被两个太监从屋里抬了出来。难道要给自己坐这张椅子?米脂还在狐疑,太监已经把椅子放在她屁股下面。
“米姑娘请坐。”太监特有的老鸭叫似的声音在米脂背后响起,米脂看着皇帝尴尬的笑了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这张椅子要是放在现代的话就是古董,如今被她坐在屁股底下,觉得有点飘飘然,感觉身份高贵了许多。
“在宫里住的还习惯吗?”皇帝说。
“习惯,但就是太习惯了,我都胖了一圈,手脚也不如从前灵活,连洗把脸都有人伺候着,服务很周到,不过就是太周到了。嘿嘿。”
只说了几句话,面前的石桌上已摆了几十道点心,米脂很佩服传菜的宫女,几十道菜有几十个人传,只听见一点轻微的脚步声,她们怎么就能做到走路没有声音呢。
“吃的东西合你的口味吗?”
“合,就是太合了,每顿饭都有一百多道菜。我是看饱的。不是吃饱的。”
“城儿的寝宫只比我这里略小一些,你有没有去游玩过?”
“有,玩过,不过没有上街玩好玩,身后老跟着一帮人,感觉他们像跟屁虫。”
“呵呵。朕懂你的意思。”皇帝眯起眼看米脂,边看边点头。
米脂一脸认真,道:
“你真的懂我的意思?”
“嗯。”
“那我告辞了。行礼我已经收拾好了,你只要派辆马车把我和行礼拉到皇宫大门口就好了,这里地方实在太大。如果靠两只脚走的话恐怕走到天亮都走不出去,皇帝爷,能不能派辆马车给我?”
皇帝爷?这个称谓皇帝还是第一次听到,皇帝浓眉挑了挑,朝米脂盯视去。柔声道:
“一样来了再多住几日吧?你难得来一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
“不了,家中老小盼着我早点回去呢。”米脂只有老,没有小,亡夫没在她肚子里留过种。
“再住几天吧,你家里我会派人去报平安的。”
“我认床,换了床睡不好觉,你看我的黑眼圈。”米脂伸手指着自己的眼睛给皇帝看。
皇帝凑近了仔细看了看,边看边点头,边点头边感叹:
“真的连黑眼圈都出来了,明天朕让人把你家里的床搬来给你睡,还有你用的东西,平时穿的衣物,家具,被褥也全都搬到太子寝宫去……”
“皇帝爷,我好像没有说我要搬来这里住?”
“你住什么地方有朕决定,这份闲心让朕来操,你只管做你的王妃。”
米脂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她急了,问皇帝: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做王妃?”
“朕让你做王妃你就得做。”皇帝含笑看着米脂,其实他笑得蛮慈祥的,不过米脂怎么觉得皇帝老头子在阴笑。
“反正我不做太子妃,死都不做。”
“城儿要相貌有相貌,要才学有才学,要人品有人品,多少公主郡主想嫁他为妻,你居然不愿意,是何道理?”
“我对玉千城也就是你儿子没感觉。”
“胡说,朕的这个儿子乃是人中之龙,你怎么会对他没感觉。”
那天晚上米脂跟皇帝举了很多没感觉、不喜欢的例子。比如你喜欢吃我白菜,我喜欢吃萝卜,你对白菜有感觉,我对萝卜有感觉,这就是感觉。皇帝说,城儿是人,又不是萝卜白菜,因此不能用萝卜白菜说明人的问题。
既然这样,米脂就举人的例子给皇帝听,比如你喜欢某一个妃子,而你老妈,也就是太后不喜欢你喜欢的那个妃子,太后喜欢另外一个妃子,这就是感觉,你对自己喜欢的那个妃子有感觉,太后也对自己喜欢的那个妃子有感觉,每个人的感觉是不同的。米脂想这样解释皇帝总该懂了吧。
没想到皇帝咂了咂牙,说,但是朕是男的,太后是女的,男女的感觉本来就不一样,况且还是看美女的感觉,男人眼中的美女不一定是女人眼中的美女,如果是,那就没有情人眼里出西施这一说了。
米脂觉得皇帝当皇帝当傻了,逻辑混乱的一塌糊涂,也就不再跟他啰嗦。
皇帝强行把米脂留在宫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强行让米脂嫁给玉千城。不过最后皇帝貌似给了米脂一个台阶下,那就是让米脂当说客,说服玉千城赶快拿出传国玉玺,一恢复他的太子之位就让他称帝。皇帝说他老了,想退休了,米脂说,你不老,还能控制别人老什么。皇帝见米脂的脸臭臭的,知道她很不情愿留在王宫,不过她是城儿喜欢的人,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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