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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外交官-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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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辈听闻,东周战国楚怀王当政之时,楚国朝臣分裂,一方亲秦而另一方则以齐为友,楚怀王本应主持大局,拿定主意,却偏偏心智不坚,朝近秦而暮就齐以致秦、齐二国无一欲以之为盟反以为仇,后来丹阳一役,楚风俱溃,白起拔郢,王气散尽,即便有曾问鼎中原的过往最终连自己的故土都守不住,只能弃江汉而避走他乡,此乃前车之鉴。邦国之交,最忌讳的是摇摆不定,上古时代尚且如此;况乎今日?就算英吉利真的是荀大人所说的蛮夷之邦,但他们至少也讲究个经商信用,既然大清与英吉利的同盟已经白纸黑字,有据可查,就已经没有选择了,荆楚覆辙在前,我大清万不能重蹈如是。”
“按沈卿家之言,拒法兰西不可,从法兰西亦不可,岂不是无计可施。”
载淳不是一个革命家,在自己的存亡都值得考虑的时候绝对不会在意自己的立场问题,因此,在这个时候他是完全没工夫去思考这次小型廷议自己是应该一如既往地坚定站在洋务派一方还是适当地给清流派几颗糖吃,只要谁能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管他是清流还是洋务他都会予以采纳。
“不然,臣以为若避开与法兰西的交涉尚有一法可取,不过实行起来可能要圣上费一番周折。”
载淳听到这,心已经放下了大半,他知道沈哲最擅长的就是另辟蹊径再来个峰回路转,等到走过曲曲折折再回头看,才发现自己原来走的是条捷径,就算是费周折,但回报绝对比付出多。想也不想就立刻给了通行证:“但言无妨。”
“臣以为此事如果单纯只是听从或者是拒绝法兰西的要求的话,且不说英、法两国最少也会得罪一边,而且绝非长久之计,江南制造局业以长江航运损害到西洋各国的利益是必然的,就算朝廷真能有一个万全之策能让大清端平这碗水,今天是法兰西公使上奏,明天就有可能是美利坚、普鲁士的使臣,朝廷将永无宁日。”
沈哲和载淳两个人一个说得慷慨激扬,一个听得兴致盎然,谁也没注意到在荀同庆眼底那股自打沈哲迈进殿门就开始涌起的敌意已经在逐渐消退。
荀同庆一点也不否认自己对这个姓沈的年轻人从一开始就具有很大的偏见,从其李鸿章义子的身份到从头到尾的“假洋鬼子”做派,都让荀同庆和他的清流派成员觉得称之为“败类”亦不过分,不过他开始并不觉得自己带着这样的偏见有什么不对,他有“充分”的理由来证明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个人能跟京城中的洋人们好得像穿一条裤子似的,其品行能优良到哪里去。
以至于自打这场廷议开始,只要是沈哲讲话,荀同庆本能的第一反应不是判断这个人所说的话是对是错,而是怎样去反驳他的观点,直到此时,荀同庆觉得反驳起来越来越困难的时候,才猛然意识到,眼前这个看上去有些狂傲不羁的年轻人说的话似乎并没有错,不但没有错,仔细思索一番还觉得似乎是很有道理,心下立刻对此人的印象大为改观,虽然现在还不清楚这个年轻人的品行怎么样,但是至少从他刚才的话可以看出,他还是一个不急功近利,肯办实事的人,至少他的见识并不浅薄。
甚至觉得朝廷之所以这么多年来和西洋纠缠不清,就是因为朝廷里的官员们太怕和洋人打交道,因此一旦出了事端,也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求将事态尽快平息而从没有为真正解决中西关系而做一个长远的规划,或许现在的朝廷正需要一个像沈哲这样不怕和西洋人打交道的人,来和西洋人彻底做个了断。
荀同庆突然发现,此时此刻他并不像去在脑海中搜遍二十四史找出什么反例,反倒很想听听这个年轻人能说出什么“妙计”。
一个时代的主旋律往往具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虽然荀同庆的学识与阅历都是沈哲遥不可及的,甚至连沈哲自己都没有要说服这个人的心思和行动,但却在不经意间已经开始扭转这位三朝元老的态度,这并不值得奇怪,因为真正起到强大的推动力作用的,并不是沈哲而是后世人们常常说到的“历史潮流。”
如果沈哲可以用他向来敏锐的观察力注意到此时荀老先生的转变,再稍稍的推一下波,助一下澜的话,说不定可以提早打造出一个张之洞式的人物,可这项行动却偏偏不在他的计划之内又不在老天给他安排的任务之内,天命有常,连尧舜、桀纣都无可左右起存亡,荀同庆和沈哲就更没这个本事。
以至于沈哲接下来的话就让荀同庆对这个少年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点善意消失殆尽。
荀同庆只听到那个年轻的南方人操着不带一点南方口音的官话道:“依微臣之见我大清可暂时不对法兰西回复,当务之急则是在朝廷和西洋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避免朝廷的利益与西洋的利益进行直接接触,务必让西方人明白,不是朝廷对他们不友好或是不给他们面子,而实在是朝廷也无权干涉,因此就算是给朝廷施加再大的威胁也没有意义,这样的一个‘缓冲地带’一旦形成,不但法兰西的问题迎刃而解,也省去了日后与各国之间的麻烦。”
沈哲说话总是要夹带一些让人云里雾里的新鲜词汇,经常与其接触的同治皇帝和他叔叔恭亲王早已习惯了。
载淳虽然不是很明白“缓冲地带”一词作何解释,但大体意思上还是听清楚了,想来是相当于两个国家一旦接壤,只要不是一个极强、一个极弱无论两国有多文明开化、通情达理也必然会就领土问题产生摩擦,但是如果隔了一片海或者是一个国家甚至是多个国家的话,摩擦发生的概率就要小得多,这就好比三百来年前当欧洲人还执着而顽强地在大陆另一端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地和地中海那个大池塘的时候,中西关系是很和谐的,但一到他们跨越了大西洋,印度洋,甚至是太平洋,在印度,越南这些地方建立据点之后,中西关系的裂痕就开始越扯越大了。总之,这个“缓冲地带”绝对是一个好东西。
“那沈卿家以为,究竟要以何为这个……‘缓冲地带’?”
沈哲沉吟片刻道:“在朝廷与西洋各国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其目的是作为朝廷的屏障,对朝廷形成庇护,因此这个‘缓冲地带’必定是要在朝廷的掌控之下,但是又要让西方人认为朝廷对其并没有控制能力,这么看来,可以担当此任的也只有商贾了。”
“商贾?”载淳颇为怀疑地眯起眼睛,他不是一个守旧的人,但从小接受的是传统教育,倒不至于对商人有什么太大的偏见,可是毕竟这是一个“士、农、工、商”的社会,虽然封建政权其最本来的初衷是防止商人垄断国家财富才重农抑商,但在这个制度延续了近两千年后的晚清,商人早已失去了朝廷“假想敌”的身份,变成了毫无影响力的角色。
因此,载淳实在是想不到商贾如何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更不知道他们该如何起这样的作用。
沈哲很坚定地点了下头,解释道:“在我大清,天下之民,莫非王臣,农人也好,商贾也好,必以朝廷之命是从,但是在西方则不然,他们对个人的私有财产尤为看重,就算是农人也能把君主告上衙门甚至还能打赢这场官司,在西洋人的观念里,朝廷根本无权干涉商贾的行为,更别说剥夺他们的财产,左右他们的生意,因此,微臣以为,此中西观念之异正好可以为朝廷所用,将江南制造局的长江营运之权以‘兴旺大清商营’为由转卖给商贾,由私人经营之,西洋则再无威胁朝廷之借口。如此一来,即撤出了江南制造局无开罪于法兰西,却可以以其他理由打消英吉利的疑心,最重要的是,长江营运之利,仍可充盈府库,不至于全然落入西夷之手。”
第三十章 李冼(1)
第三十章李冼
京城的天气总是四季分明——到底是天子脚下的地方,连老天爷给也足了面子将自己一向无常的脾气收敛了许多,变得循规蹈矩起来,将时令划割得正正好好,无论盛夏的热浪是多么的灼灼逼人也绝不会将这暑气拖到七、八月份。
通常是六月底或是七月初的光景就会来一场爽利的秋雨把这个古都里里外外地彻底洗刷一遍,瞬间就已经浇灭了紫禁城中各个殿堂琉璃瓦上泛出的油汪汪的光亮,给皇城四周拱卫京畿的厚实城墙也添上了冷兵器嗜血后才会泛出的寒光——千儿八百年的古城了,想来这城墙上的砖块所饮过的血也必然不比湘淮军的武官们手上那把快刀碰到过的少。
古城的秋意被这一场秋雨刹那间给聚集了起来,如三国时曹孟德的计谋,狠辣但干脆,绝不拖泥带水给对手任何还手的余地,而一阵夹杂着冷雨的秋风打过去,也只剩下了几棵叫不出名字的老树顽强地在一片萧瑟的枯黄中保留着一星半点的青翠,还能告诉人们夏天其实并没有走远,没准马上就会回来,给京城里已经习惯了习习凉风的人们来个“秋老虎”。
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以耕种为本的农耕民族,即便是京城这个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三位一体的核心地带的客流量也明显受到农耕时令的影响——眼见着秋日已至又要开始农忙,城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群陡然缩水了一半儿,但就是再缩水也架不住泱泱中华庞大人口基数的调剂,站在城墙上向下望过去,城门口仍然是往来呼喝,熙熙攘攘,被浓密的黑色长发遮了一半的光溜溜的脑袋或是大大方方地亮着,或者罩着一片儿瓜皮儿帽子,在黑压压的人流中自顾自上下左右地攒动着。
但在这片暗色中,时不时的也会浮出一两片高出人群的浅色,不过这些浅颜色并不属于高大的西洋人,西洋的男人都是带着黑色的礼帽,而西洋的女人们不是打着镂空铜杆儿的小伞,就是带着用丝带绑着羽毛和花花草草的夸张且花里胡哨的大檐帽子,像一个盘子一样撑在头顶上,极好辨认。
那几点浅色大多是属于那些和人差不多高的牲口,同时也是中国从古至今最重要的交通工具——马。
古往今来,中国的交通工具有很多,从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到天上飞的,甚至还有虚构出来的龙和凤凰,但是最让人神往,凤凰、老虎、狮子什么的只有在上古炎黄时代的传说中和天竺佛教的故事里才会心甘情愿地供人类驱遣役使,呼来喝去,龙这种动物简直是想一想都是罪过,而真正能既能给人类美好幻想又符合实际的交通工具也只有这些高头大马了。
而马儿们应该算是中原可以充当的坐骑的动物中最会为“畜”处世的一个种族——他们有品相,有速度,有忠心,食量适中,生命力旺盛顽强,最重要的是性格温顺,不轻易尥蹶子耍混,不像它们的近亲——驴那样一辈子干着苦力,但是吃力不讨好。
并且,对于“闻鸟鸣则情悲,见花谢而惊心”的古代人来说,马不但是良好的交通工具,更加是在一步步远离故土家园的旅途中的同伴,中国人向来认为“月是故乡明”,背井离乡的旅途往往孤寂悲凉,对于一个游子而言,周围的一切皆是陌生,还没来得及熟悉就又要到一个新的环境,什么都长久不了,别说是人,就是路边的花花草草也只有一面的缘分,转个身就天涯各一端了,只有一路骑着的牲口可以长久相随。
从而,马和人所建立起来的往往是猪、牛、驴、羊这些动物无法企及的扶持和信任,它们随主人阅尽大好河山,到遥远的边疆,诡异的苗地,或是和它们怀揣“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的雄心壮志的主人一起意气风发地步入此刻在他们眼中还算神圣的京城。
不管这个时代是否黑暗腐朽,无药可救,但是年轻人总是不缺乏扫除天下污秽的理想和支撑着这些志愿的一腔热血。
而在京城,这样从各地涌入的年轻人无论是何时都不在少数,千军万马的眼睛却只盯着乾清门那处狭小的空地,这就注定了,这些人当中有很多人会一事无成,碌碌终生,毫无作为,但总有凤毛麟角的一两个既有能力又有头脑和运气,最好还有些过硬背景的人最终可以在朝堂之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主导这个国家的中枢神经,左右天下万民的行动,位极人臣,名垂青史。
但是在最初他们进入西直门的那一刻,他们都还是平等的,一人一马,最多再跟上一两个仆役、书童或是挑夫什么的,先来后到,谁也不用避道礼让谁,城门口摆摊的小商小贩,,见惯了,听惯了这样带着年轻人那股狂热气的喧嚣吵闹,谁也不会为此抬各眼皮,侧下头什么的。
城脚边上窝着的算命先生,不知道是真瞎还是假瞎,反正总是闭着一双眼睛,掐着手指头,口中念念有词,就是没注意算算这些路过的年轻人里头有几个是前程似锦的大贵之人。
往往只有历史的转轮无风无浪地翻过了一轮之后,已经将城门边上的小摊位交给了他们的儿子甚至是孙子的小商贩们才会猛然惊觉,数十年以前的某年某月某日——他一如既往地兜售叫卖他那些零碎的光景竟然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如今朝堂上某位可以呼风唤雨的大人说他就是在那一天从那个城门进入了京城的,在城郊某个私塾里教小孩儿识文断句的老先生也会在某个闲暇的午后遥想一下自己意气风发的当年,白马银鞭飞驰从遥远的故乡朝着京城的城门飞驰来,似乎曾与现今当朝的太子少保擦肩而过。
但是人不是先知,因此他们的儿子,孙子也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经历和祖辈父辈一样的后知后觉。
当那个骑着一匹瘦马的少年带着一个挑夫走到西直门的时候,他还是引起过一些人注意的,但这样的注意属于普通的回头率,多看了一眼罢了,没什么特别的含义。
之所以这些人要多看一眼,只是觉得比起这个少年比起那些想要进京大有一番作为的年轻人们实在是太小了,似乎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
虽然这个时代仍然流传着甘罗十二岁拜相,这些有关英雄出少年的传说,但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子,在人们的意识里仍然还是个在母亲的呵护和父亲的教导这样恩威并施的环境下成长着的孩子而不应该这样只身来到京城。
其次,则是这个少年的长相,第一眼看过去,没什么特别的,但仔细一琢磨就琢磨出了这里面的“问题”。
若是单看这上半张脸和单看下半张脸,就会觉得这完全应该是两个人的脸,而且是地域相差很远的两个人的脸。
——上半张脸上的宽额头、单眼皮的细长眼睛和坚毅笔直的鼻梁是北方人的长相,偏偏在下半张脸上长着的秀气的鼻翼、薄唇和略显削尖的下巴是属于南方人的。
|5|但这南北两边的特征被融合在一张脸上却显得并不怪异,反而有为融洽甚至还相得益彰。
|1|再细致瞧瞧,更加不难发现,这个少年虽然是有意作出一副儒雅之态,但眉眼间却隐隐透出一股狠劲儿,不是广西、贵州的深山里那种还没开化的蛮夷土民的那种近乎于野性的凶狠,而是像在战场上“君令亦不受”的将军脸上会透出的那股由果断和决绝混合成的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狠劲儿。
|7|少年胯下骑着的那匹明显有些上了年纪的老马极瘦,脊梁有些弯了。肋骨跟跟都能数的清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小家伙不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但少年的穿着却从衣领到皂靴,从花色到面料都无一不考究,活脱脱将这个还未脱稚气的少年给衬托得很有点儿气势,这没钱又穷讲究,几乎可以断定这小子家里是当官的,而且不是肥差但清高。
|z|少年走到城门下的时候停住了,抬起头,一只手挡在额前,截住直射而下的光线,眯着眼睛盯了城门上的字好一会儿,才缓缓吐了一口气:“这就是京城啊。”
|小|李冼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哪儿的人,从他记事开始他的整个成长过程就是在无休无止的迁徙中完成的,当然这仅仅是他记住的过程,而据他已经不在人世的双亲回忆,他自出生以来的十五年其实都是在迁徙中完成的。
|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在许多天子门生那里都是一句空话,至少在他们真正在读书的金榜题名之前一直都是空话,但在李冼这却得到了彻底的实践。
|网|从热河到江苏再到广东,又从广东到湖北、陕西,现在他自己带着家里仅剩下的仆役和老马跑到了京城,迁徙已经成了他所习惯的生活方式。
这在中国并不是一件常有的事,中国封建社会统治的宗旨和根本是把人民束缚在土地上,户籍制度和繁重的粮税都可以把老百姓绑在黄土之上动弹不得,普通的人进一次省城足够吹嘘几年,而如果有幸进过一次京城,大可以有儿子孙子们去吹嘘上几辈子。
而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外出”这件事上,封建社会的君与民达到了在其他方面都没无法企及的高度一致,因为,三省六部里的忠臣们报效朝廷,效忠皇帝的宗旨和具体方法同样是把皇帝束缚在他的土地——皇宫里,不对,应该是把皇帝束缚在乾清宫里。这些九五之尊的天子空有远东最广阔富庶的疆域,但他实际上能看到的,能出入的,也只有紫禁城那个大公园,甚至连这个大公园里的很多地方他都不能去,原因很简单——不合规矩,普通人不合规矩无所谓,顶多是被人鄙视,但是皇帝不合规矩就变成了亡国之兆,这导致许多老实的皇帝不敢越雷池半步,终其一生被憋屈在朱色的宫墙中,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处境比被他们父皇丢在冷宫里的寡妇好不到哪儿去。
不过在这个最上层和最下层之间还存在着一个体面的中间阶层——官员,这些人不但可以随意迁徙,终身背井离乡,不顾故土而不被世人鄙视、唾骂。
相反,他们往往还是被赞扬的对象,因为忠孝,先忠后孝,中国虽不乏以孝治天下的朝代,但是从来没有片刻国家利益会低于个人感情,这些人是因忠而废孝,他们大江南北的奔走迁徙是为国宣力,换了谁不去赞扬。
而李冼幸运的拥有一个这样为国效忠的父亲,因此可以遍览名山大川,这才逃过了在一个书香门第里像他父亲以及他父亲的同窗故友那样长成一个耿直却迂腐的书生,李冼一直认为这是他的万幸。
李冼一直和自己的父亲存在着很多方面的矛盾,从年龄差距产生的代沟到他不是怎么太符合书生风范的行为举止,和沈哲的特例独行不一样,李冼的特立独行不能归结为洋务新思想,而是自古就在才高八斗之人中存在已久的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式的狂放洒脱,如果此时奉行的儒家学说还没有被程朱理学扭曲过,那么李冼的父亲应该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儿子而骄傲。
但是在这个儒学被折腾得行将就木且面目全非的时代里,李冼就成了一个有传统“遗迹”的异类,父子两个人在李冼的母亲这个“调和剂”去世后就更加剑拔弩张,不过李冼毕竟是年纪小,别人对他的评论无非是性子野,不服管,倒还没扯上什么忤逆不孝,离经叛道之类的判定,而这些,也的确不是对李冼为人的公正评价。
虽然父子二人之间有一些难以调和的矛盾,但李冼从没有否认过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官,至少是那种传统意义上,总是会受到群众敬如父母式爱戴的好官。
他为官清廉,公私分明到几乎病态的程度,就是同僚找他谈公事的时候无意中涉及到了私事他也一定要把人家拽到内堂来,等私事说完了再把人家拽出去,继续谈公事,反正如果要说私人的事就绝对不能占用公家的地方。
到最后,基本上来谈工作的没人敢跟他去聊私事,连给家里人带个好这样的话也不敢说。
在公事上,他虽然排斥洋务是个彻彻底底的清流派,但却并不循规蹈矩,固步自封,而是在他自己的观念所认可的道德范围之内对当地做一些传统的改进,比如兴修水利,改造农田之类的,总之是在为老百姓干实事,也能干成,至少能让当地人吃上顿饱饭,享受一个安稳觉。
在这样一个年代,虽说工业是这个世界的主潮流,但是洋务是要钱的,而且不只是要一点钱,资本主义的发展其主基调就是剥削,剥削自己的人民以及剥削殖民地的原材料和劳动力。
在欧洲,被剥削的底层人有转而成为剥削阶级的希望,但是中国的老百姓暂仍然无可避免的成为被剥削阶级,而且在老百姓的传统观念里,这个被剥削的身份不但要跟自己一生一世,还会累及子孙后代,在工厂里做工,对他们而言无异于失去了土地给地主家做工的佃农,洋务所带来的实惠暂时还没能普及到他们的身上。
因此,老百姓打心眼儿里还是喜欢李冼的父亲李大人这样的好官,让他们安安乐乐地过传统的男耕女织,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日子。
朝廷也不否认李大人有能力,可是他为人是在太硬,不好提拔,要想发挥出它的最大价值只能平级调动,哪里最需要就调到哪里去,这才有了李冼可以顺便去观光了大半个中国。
李大人是个人才,但是很显然历朝历代,尤其是在一个王朝气数耗尽的时候,这样才德兼备的国士通常难有一个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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