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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外交官-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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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本名叫作绛秋,在藏语里是菩提的意思。我们的族人自诩为天神的子孙,自尊心极强,甚至可以说有一些妄自尊大,他们不接受别族的风俗、语言文字,虽然他们中许多人迫于生计一定要与外族人打交道的话,其后代必须先交与族长抚养到十岁左右才能回到自己父母身边,以避免其忘记自己的本源。”“芸子”在沈哲的面前坐下,眼睛似乎是在看他,又像是穿越了他再看某样遥远的东西。
在沈哲看来这种诡异的宗教聚居地一般都是恐怖电影里的某个小镇。小镇会有一个诡异的传说和一群木讷诡异的人,而眼前的“芸子”所扮演的角色正是那个引导主角解开迷题的宗族背叛者,对于这样的背景,在中国这片古往今来都拥有万能政府全权规划的土地上成长起来的沈哲来说虽然陌生,但是向往,与他一贯谨慎的处事风格不同,他的灵魂中来自他的祖母的那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赐予了他海洋文明对于神秘未知事物的渴求。
“芸子”的开场白一下子提起了他的兴趣。
“我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在日本的萨摩生活,听老人们讲,天神原本把我们流放在大海另一边的南美,五十多年前,他们因为捕捉鲸鱼遇到了风浪,才阴差阳错地到了萨摩,流落到日本之后,他们无法与当地人交流,也不屑于与他们交流,于是迁徙到了深山里过起与世隔绝的生活,直到日本德川幕府开国後,才和一些葡国或者西班牙的传教士打些交到。”
“我六岁的时候得了一场大病,我的父母和族长都认定我活不下去了,夭折的女孩子在我们历代的族人的观念之中都是极为不祥的,因此不到十五岁的女性如果被认定将要死亡,一定不能让她死在本族的村落里,必须由她的父母扔掉,而且扔得越远越好。”
沈哲听到此处略微皱了下眉头,这样的做法在中原人看来的确是愚昧野蛮。
但是比起那些从基督教分流出来的某些畸形分支,动不动就要把人烧了,或者像中东那些国家芝麻大点儿个事就集体石刑,这个丢弃的办法还是来得人道一些,至少给了被害者的家人适当的调剂空间,扔到荒野也是扔,扔到医馆门口也是扔,甚至当世人活下的几率还会比呆在她原本那个落后的村落更大。
“我的父母不忍心就这么让我死掉,没有把我弃之荒野,而是把我放在了海港,他们的这个决定的确让我捡回了一条命,一个路过的西班牙商人救了我,他找了当地的西洋传教士治好了我的病,又把我辗转送到了他在澳门开的一家育婴堂,之后就一直在澳门生活,接受西洋人的教育,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间真是自己的造化,那个时候感觉自己和育婴堂里所有的孤儿没有什么不同,对父母和族人的记忆渐渐模糊,连天神的惩罚都忘记了,但是几年之后,我的族人突然来找我,他们见到我的时候都很惊奇,因为在族中延续了几千年的诅咒并没有落到我身上。”
“你们所谓的惩罚是……”从上一次见到那个老头的时候,沈哲就已经听说他们一族是因为受到了天神的惩罚才被流放的,而且按照那个老头当时的说法是这个诅咒已经被解除,他们的天神原谅了他们,所以他们才会有回到故土的念头,但是这个惩罚又会是什么,古代的所谓的惩罚诅咒大多不过是一些生理上的疾病,被诅咒的人活不长,或者是后代以及周边的人会出现什么不测,按照绛秋的说法,她是族群里仅有的没有收到诅咒的人,那么他刚刚见的那个给他算命的老头必然也是“天神的惩罚”的受害者,但是在沈哲看来,那个老头并没有什么收到过诅咒的迹象,至少他的模样证明他已经活了很大岁数了,而且即便这样身子骨还很硬朗也没有说缺胳膊少腿儿,如果诅咒是断子绝孙这一类的,那么他们那些为数不多的族人不可能可以延续几千年之久。
况且绛秋刚刚也说过,她的族人之所以会到达日本是因为捕鲸遇到了风浪,不管他们捕鲸船有多先进,他们的航海技术有多发达,船上的补给有多充沛要从南美洲横渡太平洋达到日本,那得需要多精悍的体魄,多好的运气,能胜任这样的考验的一群人哪一点也不像他们承受着诅咒的样子。
绛秋沉默了片刻,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反问沈哲:“沈大人当真觉得当初沈大人在琉璃厂见到的那个人就是小女的伯父吗?”
第三十一章 “芸子”(7)
沈哲一愣,一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说到那个老头,其实第一眼看见的时候沈哲还以为是绛秋的爷爷,但是看当时两个人的神色也不像是祖孙俩,才会认为绛秋是那个人的女儿,后来,绛秋有自己管那个人成为“伯父”,沈哲也没有多少怀疑,现在一看绛秋这么问,心里也开始泛起嘀咕。
“那个人是小女的兄长。”
“兄长?”沈哲闻言吃了一惊,抬起头看向绛秋,绛秋的面色很平静,似乎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自己暗自度算,绛秋不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而那个老头说他六七十岁都算是年轻的,亲兄妹之间有这样的年龄差距就算是他们的父亲是汉朝那个有一百二十多个儿子的中山王也不可能达到的吧。
但是看绛秋的表情又似乎并不是在说谎,而且这个女人也没有对自己说谎的必要。
“难道……”那五个字闪现在沈哲的脑海中
“是‘天神的惩罚’吗?”
绛秋苦笑着点了一下头:“没错,几千年来,族里的人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就会停止正常的生长,开始迅速衰老,脊骨弯曲,满脸皱纹,就连声音也变得和古稀老人一样,虽然活动能力并不逊于普通人,也没有过因此减少寿命的人但是这对于族里的人来说并不只是身体上的痛苦,而是每当这种情况出现都是在提醒他们神明仍然愤怒,在继续祂们的惩罚。”
沈哲听着眯起了眼睛,上古人类对神祗和宗教的信奉和畏惧是现在的人没有办法想象的,那种不分对错,不问曲直的信任和归属可以达到近乎疯狂的状态,不过即便是此时的晚清社会,这样原始的信仰心态也基本上消失殆尽,人们求神拜佛固然,但正常情况下很少有人把所有指望都放在神明身上,毕竟人类还算是理性的动物,但是这么听来,绛秋出生的部族似乎还保留着远古的“赤子之心”。
不过就算他们没有这份心,这种怪异且极有可能带有遗传性的早衰病就连21世纪充其量也只能通过某些手段防止遗传或者延缓发病时间,恐怕难以将已经患病的人彻底根治,更何况是现在,对于这些人而言,选择活在自己的信仰的世界里自欺欺人甚至继续欺一代又一代,反而是比接受科学更好的生活方式。
至于绛秋之所以会逃过这个劫数,以沈哲自己的思维方式看来,其实绛秋也就是他们部族里的一次基因突变,毕竟都几千年的时间了偶尔出一个特例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是找那个老头上次的意思好赖他们还是盼到头了,虽然自己身体上的噩梦还没有结束,不过至少心理上还是一个安慰。
“上次听你的……兄长说,你们的族人不是已经得到天神的原谅了吗?”
“他们是这么认为的,族里面一直有一个传说,一旦后代中出现了没有被诅咒的人就意味着天神的惩罚结束,他们已经得到了神明的原谅可以回归故乡,这个传说听起来听荒谬的,但也不是完全很离谱,我想我们的祖先当初大概是染上了某种疾病,而且会代代相传,就像英国王族里的败血症一样,只不过祖先的病症是让人提早衰老,而败血症是让人丧命的,当时祖先周围的人应该是怕这种病在族群中扩散或者他们当时真的认为这是天神的惩罚而怕累及自身所以将祖先们投下圣湖。
而那个传说的意思应该是当族中出现了没有染病的后代的时候大概就说明那种病症的延续已经淡化消失,天神的惩罚自然就结束了,而且现在族里的确也出现了一些过了十二岁还在正常生长的孩子。我们的梦魇大概结束了。”
“这是件好事。从今以后他们就可以正常的生活了。”沈哲嘴上虽是这么说的,但实际上听的是云里雾里,就像他说的,天神的诅咒消除了是件幸事,但是绛秋和她的兄长之间为何还会产生那么深的矛盾,无论是绛秋的凝重表情还是刚刚那个“老头”近乎疯狂的搜捕都很难让人感觉到发生的是件好事。
绛秋的看向沈哲,淡淡答道:“沈大人忘记那几张照片和地图的事了吗?”
沈哲一惊,当初在琉璃厂那家店铺里的情景尽数浮现在眼前。
“得到原谅并不能满足他们,几千年来,‘被天神原谅’和‘回归故土’一直是被紧密相连的,一旦原谅就要回归故土是族里所有人都认定的,无从更改,而且所谓的回去不仅仅是到达圣湖而是要从圣湖回归本源。且不论几千年都过去了,本源造就不知成了什么样子,潜入圣湖会是什么结果,沈大人应该很清楚的吧。”
沈哲略微点了下头,再次潜入那个圣湖的生还率有多少沈哲老早就算过了,所以当初才会果断拒绝绛秋的兄长像他抛出的那段“橄榄枝”,但是别人有别人的信仰自由,他们想去沈哲也无可厚非,在这种时候沈哲认为管好自己就可以了,于是道:“那毕竟都是你父兄的追求,他们怎么选择,姑娘也没法干预,虽说可能不大近人情,但在下以为姑娘此时独善其身便罢了。”
绛秋苦笑了一下:“那沈大人以为小女为何不继续在澳门‘独善其身’?那个传说还有后半段,就是当没有被天神诅咒的后代出现的时候,第一个没有被惩罚的后代就是可以引导族人回到故土的引路人。”
“这么说,当初他们之所以回到澳门找你,就是因为你是第一个没有被‘惩罚’的人?”
绛秋点了点头:“本来他们是并不知道的,那个时候在他们的眼里我不过是一个死了很多年的小女孩而已,他们也有他们认定的那个‘引路人’,当时的‘引路人’是我弟弟,他只有十三岁,从来没有出过村落更不可能帮族人找到归路,后来一个在澳门教过我传教士到萨摩传教,无意间和一个出来交换商品的族人说到了我的近况,他们才知道自己找错了人……”
绛秋的双手暮然攥紧,眼神中也多了一丝愤恨“这分明是他们自己犯的错,可是族长确认为是自己收到了欺骗,把我弟弟活生生地天葬了。”
“天葬……”沈哲以前在纪录片里看过藏族的天葬,不过他看见的是由专人把死者背到高山上剁开来喂食秃鹫,至于活体的……他不是一个会轻易动容的人,但想想那个情景还是头皮发麻。
“就是把他绑在最高的树上,任山鹰啄食。”绛秋咬着嘴唇,她六岁的时候就被父母抛弃,跟父母兄弟并没有什么特别深厚的感情,但是毕竟血浓于水,更何况她的弟弟死得的确悲惨又冤枉。
而且最让的愤恨的不仅如此,而是她在近段时间又无意间从那些陆陆续续来到京城的同族人口中得知的一些内情——
沈哲注意到绛秋眼中的恨意在逐渐加深,眼角泪光晶莹,她一直很淡然,及时是刚刚在门口的时候她也没有表现出如此激动的情绪,绛秋苍白的嘴唇被自己咬出了红印,攥得紧紧的双手似乎带动着全身在颤抖,说出的话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一般。
“他们自己愚蠢,恼羞成怒非要用一个孩子的命来填补过失,而我的哥哥……我的哥哥他不但无动于衷,而且居然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是……他就是……”
绛秋说不下去,只是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嘴唇,从她知道一切的时候开始,那个人就不是她冷漠的兄长而是仇人,不只是因为她枉死的幼弟,更因为在她的心里这样一个人没有资格活在这世上,更加没有资格利用她。也是那个时候,她才真正有孤身逃走,抛弃所有族人的心思。
“而且居然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是建议你们族长要天葬你弟弟来平息民愤的人。”
沈哲看见绛秋的反应已经猜出了大概,这种手法是残忍的惯用套路,所谓的“大义灭亲”,既能和“有罪”的亲属撇清关系,又能给自己带来更高的名誉和威望,一石二鸟。
在权力场中,这样“划算”的“买卖”很少有人不做,更何况在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看来,这样一块可以击落“二鸟”的“石头”并不值钱。
只是这样的斗争一般只该出现在政坛,获胜的奖励通常是至高无上的尊荣和地位,而不是出现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里。
亦或许这就是“权力”真正的厉害之处,不管有多微弱的一点,也能让人的生命在他面前贱如蝼蚁。
绛秋闻言抬起头,目光中一丝嘲讽,还有零星敌意,她的语气冰冷:“沈大人反应得真快,也没错,沈大人是站在权力之巅的人,这样的事情肯定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是见得很多,但不代表在下就会赞同这种做法。”
沈哲看着绛秋闭口後欲言又止的神情,明白她的潜台词无非是若是同样的事落在他沈哲头上,那沈哲八成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同样的方式来解决。
沈哲并不反对“大义灭亲”这四个字,乐羊食子羹,值得,因为他要是不吃,他就没法取胜,他手下的数万将士乃至于整个国家都有可能跟他一起陪葬,李世民弑兄杀弟,也值得,因为他要成就千秋功业,而他的哥哥弟弟甚至是父亲都挡了他的路,一将功成万骨枯,要成就大事牺牲必然存在,而这些枯萎的千万条生命中难免会有自己的骨血至亲,重点在于牺牲自己的至亲真的是为了成就大业,大义,这样的人的确凶狠残忍但是他们是英雄,至少在历代的史书中都会给这些人留上一个美名,但是如果是因为权力诱惑而做出同样的事,那只能说是市井加愚蠢。
沈哲见绛秋沉默又道:“接下来的事情在下猜猜看,他们找到你之后让你到处打探消息,寻找地图,先是在横滨,无果后又到了京城,你弟弟是因为你哥的建议才被天葬这件事应该是你最近才知道的吧,知道了之后你决定离开这些人,因为你是‘引路人’,如果他们对自己的信仰真的忠诚到走火入魔的程度的话,那他们就会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找不到连同九层世界的圣湖,这也算是你为你的弟弟报仇了。”
绛秋不说话,当是默认,以沈哲的能力猜出这些她并不觉得是件稀罕事。
“但是其实……”沈哲顿了一下又道:“当知道你哥哥就是你弟弟被杀的罪魁祸首的时候,绛秋姑娘心里是松了一口的吧。”
“你说什么?”绛秋登时坐直了身子,似乎是想要站起来,但在最后的关头理性还是占据了上风,她死死地盯住眼前这个用她的哥哥的话来说已经死了将近六年的男人,觉得他眯起的眼睛似乎可以看清自己的心底,而且是最深处那个连她自己都不愿意向自己承认的想法。
“沈大人是什么意思?”
沈哲向后一靠,双手抱臂,左边的嘴角向上勾起他特有的带些得意的笑容:“看来在下是猜对了,绛秋姑娘,因为你弟弟是被你哥哥害死的,所以你终于有理由去恨他了,终于可以不用去做那些你不想去做的事情,不用帮他们找去圣湖的路线,更不用和所有族人一起潜入圣湖冒险,而那些已经没有罹患怪病的人可以开始和所有人一样的正常生活不会生死难卜。对吧?”
绛秋不说话也没有任何表示,她低着头,不知道究竟是自己什么样的举动或者眼神会透露给这个人如此多的信息。
她心中乱得很,她的族人已经陆陆续续地到达了京城,她的哥哥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寻找她,她无亲无故,儿时的伙伴仍然在遥远的澳门。
她突然感觉自己的眼前暗了,抬起头却看见沈哲竟然在她的面前,沈哲蹲下来,手抬了一下大概是想握住绛秋的双臂但还是收了回来。
他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比起一年前在横滨的时候,他的面容成熟了一些,五官深刻,棱角分明,仍然有些想洋人,眉宇之间则是英气逼人的干练,无论是长相还是声望他全然符合每一个少女心中所臆想的那种霍去病式的少年英雄。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留下来。我会帮你。”沈哲虽言语显得客气但语气却并不腼腆,很洋派的彬彬有礼。
“是因为长得好看吗?”绛秋对自己的容貌和沈哲对自己的才华一样自信,也的确有自信的资本,这个世界上觊觎她的男人很多,确切的说,是觊觎她的容貌,不过在这样一个时候,她知道她本不敢计较这些,她不过是丧家之犬,能找到容身之所就是上天的眷顾,不应该再有别的奢望,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拽不回来,她一定要知道这个男人对自己是怎样的想法。
沈哲轻笑了一下,伸手在她的额头上敲了一下:“说实话,你刚才在门口的时候一点儿都不好看。”
绛秋条件反射地用手去捂额头,嘴不自觉地嘟了起来,不管阅历如何,她始终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一直紧绷着的弦一旦松下来,立刻多了些少女的娇憨。
沈哲看着她的眼睛,认定她已经全然放下戒备。无论如何这个女人今天开始是属于他的:“留下来,我来保护你,deal?”
“Deal。”
第三十二章 物尽其用(1)
头一天晚上刚刚下过雨,已经入冬的季节,水一浇在地上没多一会儿就结成了冰,皇宫里住的都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人,当然已经把所有的冰都给铲了,但是偌大个紫禁城太监们难免有百密一疏的地方。
而钱喜赶巧不巧地踩在了那巴掌大没除尽的冰面上,好在他身体灵活,前脚一滑,后脚紧接着就向前跨了出去,到底还是稳稳的站住了,没在这皇宫内院里帅哥大马趴丢丑。
钱喜紧赶慢赶地跑到了乾清宫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嘴里冒出的热气把他的整张脸都埋了进去。几乎要模糊了他的视线。
今天本来并不是应当他当差,但奈何万岁爷差人来传召他,他就只能奔赴本职岗位,他们这些太监基本上是二十四小时得待命,但是待归待,能得到这么正式传召的人可不多。
钱喜虽然品级不高但是紫禁城内就连李莲英这样的人物都不敢欺负他,也全都是仰仗着皇上对他的分外倚重。
“奴才给万岁爷请安,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借着请按的当口,钱喜扫视了一眼弘德殿内,空荡荡的只有同治皇帝一个人在原后面端坐着,心里就已经明白了皇帝这次可是在动真格的,他的差事大概并不那么简单了。
载淳停了半分钟,将手中的奏章“啪”的一声合上,将一块令牌扔到钱喜的面前,道:“你今天出一次宫,找个僻静一点的地方约沈大人见个面,把昨天朕跟你说的告诉他。”
钱喜双手捡起令牌,心中却纳闷,要说沈大人沈哲也算是皇帝的老师,又是军机处的章京,皇上找他议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沈大人又是圣母皇太后钦点的人,皇上要交待沈大人办事,大可召见过来,大大方方的交待,相信圣母皇太后也不会多想什么,为何要他大费周章地出宫去见。
载淳似乎是看透了钱喜的心思,又道:“这宫里的人太杂,而且你进宫也有段时间了,该防范的人也得要防范起来了。”
载淳的语气中多了丝意味深长的语气,钱喜登时明白了同治皇帝的意思,看来,皇上现在已经开始要逐渐摆脱圣母皇太后了,要说当年疏远母后皇太后,而亲近圣母皇太后,最终也不过就是为了要走这步棋而已。
钱喜又看了看手中的令牌,发现那张令牌并不是载淳本人的,而是他如今正盛宠的惠妃的令牌。
钱喜心领神会地一笑,叩首到:“奴才领旨。”
沈哲是天黑之后才离开圆明园的“万国公馆”的,回到了住处的时候,街上已经是人踪尽灭,唐庆在门口候着替他开门,凡尔赛一如既往地热情地扑上来用温热湿润的舌头舔他的脸颊,只是没有看到绛秋,沈哲微微一笑,心想这的确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在这个时候不能抛头露面;给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沈哲将手里的马鞭交给唐庆,示意他将马牵走,唐庆结果马鞭,又出去拽马缰绳,但是直往门外迈了一步又退了回来,直截了当地问道:“少爷,您真的要留着那个女人吗?”《小说下载|WrsHu。CoM》
唐庆这是第二次公开对他的主子——沈哲的所作所为提出质疑甚至可以说是强烈不满,比起上次的微微诺诺,磕磕巴巴,他这次倒是显得没有多少犹豫,并不是他突然长了胆子,实际上他现在的五脏六腑没有一个是不在打颤的,主要是他现在根本没有犹豫的功夫,那个叫作“绛秋”的异族女人就在屋里头,总不能当着人家的面来嚼这个舌根子。
在唐庆看来,绛秋并不是一个适合他的主子的女人,且不说来历不明,无规无据,就是那张脸唐庆就不喜欢。
并不是因为绛秋不漂亮,而恰恰是因为这个女人太漂亮了,而且很明显她知道自己的美貌,一举手,一投足,甚至是一颦一笑之间都把自己的美丽发挥到了极致。
这样一个拥有倾国倾城的容颜,又懂得利用自己的美丽的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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