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东晋瑶光-第3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职讶思业男囊馔媾诠恼浦械挠湓谩�
听到这句话,谢若璋轻轻一笑,轻声道:“当年情窦初开的时候,我确实喜欢过你。但是自从你入宫,白念离开之后,那份喜欢早已消失殆尽。如今我才明白,自己这么久以来,念念不忘的其实不是你,而是那些回不去的岁月。”
“……”
“我后悔了。在你入宫前,曾求我永远不与你为敌。白念离开之前,也求我好好照顾你,我当时答应了,如今却想反悔。”
“……”
“因为这个誓言,我无法为我夫人的长兄报仇,甚至连她的孩子都没有保护好。我执拗地守着这个誓言,却不知道最需要我保护的人是谁。正因为明白得太晚,所以注定失去。我伤害了她,我也愧对她,所以我愿用一生一世来赎罪。”
“……白念,白念他还好吗?这些年,我派人打探他的下落,却找不到人,你一定知道他在何处……”
谢若璋沉默了一下,忽然微微一笑,一字一顿清晰道:“当年我欺骗了你。白念并不是回了家乡,他早就在那日的大火中,化为一抔黄土了。”语气含笑,却带着说不尽的悲凉和残忍。
王法慧听了,大受刺激,猛然伏倒在床上,剧烈地喘息,一边道:“药……把药给我……”
谢若璋只是淡淡地看着她。
王法慧呼吸困难,滚落在地,痛苦道:“……药……药……给……我……”
由始至终,谢若璋都只是淡淡地看着她,眼神无悲无喜,看她苟延残喘的模样,明暗勾勒的容颜,微微翘起的嘴角竟有些恕�
王法慧瞪大眼睛,已经是进气少出气多。
或许,每一个人造过的孽,最后都会回到自己身上。
王法慧的结局是病死的,没想到竟是今日……
霍长乐垂下眼帘。
王法慧已死,虽然不是通过她的手,但是,只要她不是活蹦乱跳地活着,而是在这种凄凉痛苦的境况下死去,霍瑜泉下有知,应该也会安慰。
这样,便足够了。
……
最后一个场景,竟是在熟悉的谢府内。
在明亮的日光下,霍长乐才看见,原来不知何时,谢若璋乌黑的发丝中,竟然已经夹杂了点点白霜。双颊凹陷,神色憔悴,失魂落魄。
他抱着一个孩子在说话。霍长乐飘上前看,才发现那个孩子与霍瑜有七八分相似,赫然是霍笙。
原来不知不觉,霍笙已经那么大了么?
“姑丈姑丈,已经三年了,你找了那么久,还没找到姑姑吗?”
“还没有呢。”许是看到与霍长乐相似的霍笙,谢若璋神情十分温柔耐心。那是一种刻骨的温柔宁和,不再浮于表面。
“为什么找不到?”
谢若璋轻笑:“因为她生我气了,所以躲起来不让我找到。”
“可是,姑姑从来没有生过笙儿的气。”霍笙皱着鼻子。
“是呀……她也从来都没有和我生过气,除了最后那次……”说完这句话,他的下颌绷得紧紧的。
“为什么姑姑那么生气?”
“因为有些事我做得不好,伤了她的心。”
“如果一直找不到怎么办?”
“找不到她,我就在这里等她回来。”
谢若璋轻笑,神情非常的温柔宁和,如诗如水。
那时候,霍长乐匆忙之间,并不能看懂他的眼神。到了很久之后,她才知道他那时候的神情之所以那么平静,是因为他已经决定了要等下去。
找不到,就一直等下去。
哪怕一直等不到。
霍笙道:“姑丈,我以前听娘说过,如果你很想一个人,那么就在心中默念她的名字一百次,她会感受到。如果你睁开眼睛时,如果能看见一只蝴蝶,就说明她也在想念你,所以她的思念化作蝴蝶来到你面前。”
听到这种童言,谢若璋挑眉。
“你试试嘛。”
谢若璋微微一笑,竟然真的闭上了眼睛。
心中不由苦笑,原来某一日,他也会不择手段,只求得到一丝一毫的她的音讯。
默念一百下后,他苦笑睁开眼睛,却不料听到霍笙惊叫:“姑丈姑丈你看!真的有!”
他一震,怔愣地看着眼前飞舞的一只青色的蝴蝶。
霍笙拍着手掌,却听不见谢若璋一丝欢呼,不由奇怪地转头,发现他只是怔怔地看着那只蝴蝶,不敢伸手去碰。
霍笙伸手,那只蝴蝶竟然停在了他手指上。
他说:“姑丈,我把它放在你手上,你别伤心。”
然后,他轻轻地把小手放在了谢若璋修长的指尖上,然而,那只刚才还很乖巧亲人的蝴蝶微微一触到谢若璋的指尖,便飞起来,上上下下,没一会儿,便飞离了这里。
谢若璋怔怔地看着那只忙不迭离开的蝴蝶,没有发出一丝声响。霍长乐凝神一看,顿时愣在原地。
她看到了一滴又一滴透明晶莹的泪珠,正从那个温柔含笑的男子眼眶中滚落。
如同水晶滚落脸颊。
一滴,又一滴。
毫无预兆,无声无息。
……
泪珠从脸颊滑落,滴落在他的手背上。明明是滚烫的,但落下时已经冰凉。
就好像那日她在他手上留下的最后一滴泪。
那日,在他面前,她消失得太过突然,太过干净彻底。连给他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留下。
最初看见她的时候,确实因为她像故人而惊讶,所以会比对其他人更加关注她。但是,不知何时开始,每次看见她都会感到心情格外愉悦,希望看见她更多的表情,希望有一天她愿意把秘密向他吐露,希望她遇到困难的时候第一个想到自己……那时候,他就意识到情起。
喜欢上她,只是因为她是她,而不是其他人。
但是,她终究没有给他告诉她的机会。又或者说她给了机会,但是他与白念等人的过往太复杂,一时之间无从解释,他顾着沉思,却没有及时挽留。
后来想起来,那时候的情景,就像无言以对。
所以,她走了。
后来三年间,不断的寻找,都没有得到一丝音讯,就好像这个人真的从世间消失得一干二净似的,连一丝痕迹也没有找到。
如果不是不断提醒自己要等下去,心性坚忍如他,或许也会因惶恐思念而崩溃。
回忆起年少,才发现,那时候,那个向往自由的他并不知道,终有一日,纵然情深缘浅,他也会甘愿为一个人画地为牢。
……
从梦中惊醒的时候,霍长乐只觉得满身大汗。
然而,却有些看不清面前的景物。
她缓缓伸手抚上脸颊,触手冰凉,原来不知何时,她已经泪流满面。
重回到东晋
第二日,清晨六点。
小胡子老头正坐在摊位前悠闲地看报纸。这么早一般是没有客人的,除非有特殊情况。
忽然,他的桌面被一只手大力地拍了一下,上面摆放的东西都跳了一跳。幸好今天他有先见之明,没有装那么满的茶水,才不至于溅湿桌面。
然后,小胡子老头慢慢抬头,毫不意外地看见一张憔悴的脸。乌青的眼圈,泛红的鼻头。很显然,这张脸的主人一夜没有休息好。
“小姑娘,早。”老头笑眯眯道。
霍长乐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拉开凳子坐下,盯着他道:“最近我的身边发生很多不同寻常的事,我……觉得你知道些什么。请你告诉我。”
“说说看吧,你从那个时空回来后,有什么不寻常。”
霍长乐愕然,“你——知道?”
小胡子但笑不语,“何止是知道。”
如今霍长乐才相信这个小胡子老头确实有点本事,于是,她想了想,便道:“回来后……我的亲人性情大变,还有,一些本来认识的人,忽然之间就与我们毫无交集……还有,我做了个很长的梦。”说到最后,她咬住了嘴唇。
若那梦境是真的……那么,原本心如死灰地离开东晋的她,以为自己一直是一个影子的她,就是彻底地误会了一切。
“我就直白点说吧。一个人在一个时空呆久了,会有一个‘场’。如果突然转换,这个‘场’便会对时空秩序造成影响。你去了那个世界,相当于一个异世来客,修改了时空秩序,所以也连带地影响到这边了。”
“但是为什么只影响到这边的人?为什么我去那里的时候没有影响那边的人?”
“你又怎么知道你没有影响到那边的人?仔细想想。影响的或许不只是人,还有历史啊……”
霍长乐一怔。
小胡子老头笑眯眯道:“怎么样,想起来什么了吧?我说对了吧?”
“是,但我只是影响了过程,并没有影响结果。”
“废话,要是你能影响结果那就不得了了。”小胡子老头咳了一声,“总而言之,因为你介入的缘故,影响了那边的人。唔……我就说具体些吧,特别是谢琰。”
霍长乐一怔。
“之所以说他,是因为他是东晋历史记录在册的人物,不得有偏差呐……谢琰本有三子,但因你的介入,出现了偏差,第一二子并未有出现,惟独三子谢混出世,但却是个痴儿,而且流落在外……可怜得很呢。”
“……”
“如果你想一切恢复原状,不想这些影响不断扩大,你就必须回到你原来的身体里,把谢混的轨迹纠正。”
“这一去,我还能回来么?”
小胡子咳了咳,道:“你以为穿越时空就像坐火车那么简单?同一个魂魄最多只能负荷三次。”
霍长乐怔住,最多负荷三次?她这一去一回,就已经是两次。那么,她这一去,大概是不能回来了。
“那我这边的……身体怎么办?”
“我自然会制造出你在多年前就已经出了意外逝去的假象。”
霍长乐傻眼,“你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能如此神通广大?还有,你为什么要帮我?”
那老头微微一笑,竟然带了几分俏皮的意味:“秘密。我只是不忍心看到历史偏差越来越大罢了。那么,你到底去不去?”
“造成偏差这么大的责任,我还有得选择吗?”
“当然有,你要是不愿意,没有人能逼迫你,最多就是对身边的人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罢了,可能会让他们的性情、人际、生活轨迹等朝着与从前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但是,你真的不想回去吗?”
霍长乐定定地看着他,半晌终于呼出一口气,“我并没有不想回去。”
如果在留在父母兄长身边和回到东晋之间选一个,请让她选择后者。先撇开那些大义不说,至少,在她离开了之后,父母还有兄长陪伴,又不会受到自己影响,还是原来的模样。
至于回到东晋之后,该怎么办,她如今还没想好。
“那就成了。”小胡子老头笑笑,“相爱不易,相守更难。若找到了良人,就惜缘吧。”
霍长乐本想转身离去,听到这话顿了顿,问道:“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我会做那个梦。”
小胡子老头摇摇头,道:“你以为那是梦?那都是真的。”
“为什么我会梦到?”
“只不过是施了个小法术,让你看见罢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如果不让你看到那些,你会愿意回去么?”
霍长乐怔住。眼前似乎又闪过了划过谢若璋脸庞的那滴泪珠。
回过神来,看见饶有趣味地欣赏她表情的小胡子老头,她无奈地叹了口气,看着他的眼睛,诚心诚意地说了一句:“谢谢。”
小胡子老头笑眯眯的,摆了摆手就继续看报纸了。
霍长乐走到街角那边,回过头来,见到那支“活神仙”的旗帜还在迎风招展,不由一笑。
她记得这个小胡子的老头的外貌几乎没有变过,她小时候看到他的时候他是这么老,她现在看到他,他还是这么老。那时候还不觉得不对劲,现在想来……果然是生活处处有高人。
回到家里,她亲手做了一顿丰盛的饭,并且在饭后鲜少地没有去忙工作,而是陪伴着自己的父母兄长一起看电视。
但是,相比起看电视,她更多地是在看自己的亲人。
严肃的爸爸,慈祥的妈妈,沉默寡言却疼爱她的哥哥……这是一个平凡的家庭,但是她前二十五年的人生,都是由与他们在一起的记忆构成的。
过了今晚,她就要与他们永远别离,甚至带不走一张照片。但是她没有哭,因为她要抓紧时间,把他们脸上的每一个细节,把他们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个人独特的声音都记在脑海中,永远不忘记。因为,这是属于她的温暖记忆,以后可以常常拿出来回味。
因为早在刚穿越到东晋的时候,她就已经与他们离别过一次,经历了那个绝望到重生的过程,有很多事情她都看开了很多。再次的离别,她不觉得痛苦,只觉得不舍和幸福。为什么会幸福呢?因为她早已把这几天的再见视为一次上天所赐的珍贵机会,让她有机会再见到自己的亲人。纵然只有几天,但是知道他们依然安好,那便足够了。
那便足够了。
十一点到了,霍爸爸霍妈妈都早睡。在他们回房之前,霍长乐分别与他们紧紧地拥抱了很长时间。
仿佛从他们身上汲取到足够的温暖,就能有了面对未来一切风浪的勇气。
霍爸爸霍妈妈都笑说霍长乐在撒娇。
霍长乐笑嘻嘻道:“嘿嘿,女儿大了也要撒娇嘛。因为我最爱你们了。”
最后,十一点一直到十二点前五分钟,霍长乐一直都坐在客厅,陪着自己的哥哥工作,像小时候一样把头靠在他背上。
到了该离别的时候,霍长乐像平时一样跟霍睿道了晚安,然后回房。
关上门的前一瞬,她忽然压低声音喊道:“哥!”
“怎么了?”霍睿抬头,疑惑道。
“哥,你记得要早点找个女朋友。还有,谢谢你,我也很爱你。”
霍睿瞥了她一眼,笑道:“傻丫头,操心你自己吧。”
霍长乐笑嘻嘻地把头缩回房内,慢慢地关上了门。
时间已经差不多到了。
她看见分针已经指向了五十八分。于是便躺到床上,闭上了眼睛。
……
再醒来的时候,霍长乐觉得自己睡了好长一觉。
当她完全睁开眼睛时,已经头昏脑涨地躺在了一个垃圾堆里。
没错,是垃圾堆。
霍长乐揉了揉腰,被周围臭烘烘的环境熏得眉毛乱跳。所幸的是,她并不是躺在垃圾上,距离它们尚有一些距离,因此身上不至于沾染到垃圾的“芳香”。
她整理了一下衣裳,待看清了自己的衣裳时,不由愣住。
这套裙裾……不就是她在离开东晋时候穿的那套吗?思及此,她连忙打量自己的手,骨架偏小,柔滑细嫩,绝非现代的她的那双骨架偏大,修长有力的手。
看来……果然是回到了霍三娘子的身体了。
只是,她还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于是,霍长乐慢慢走出暗巷,瞧见大街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好不热闹。她想了想,跨出两步抓住了一个卖煎饼的女人,问道:“这位大婶,请问现在是什么年份?这里是哪里?”
那个煎饼大婶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才道:“隆安五年。这里是西州城。”
西州城是建康的一个小郡城,看来地点并没有太大偏差。但是隆安五年……隆安五年?
霍长乐大脑高速运转,隆安五年换成数字应该是公元……401年。
她记得,孙恩之乱发生在公元400年。按理说,历史上的谢琰这个时候已经死了。
她嘴唇微微一颤,开口问道:“那请问,你知道谢琰吗?”
“知道啊,谢家的大将军,之前打仗不是死了嘛。”
霍长乐颓然松开大婶的手。原来最终,谢琰还是没有逃脱掉死于孙恩之乱的命运吗?
半晌,她又打起精神来。她这次回来的首要任务是谢混,可是……上哪里找谢混呢?
东晋小美男
虽然很想马上找到谢混,但当霍长乐的肚子发出“咕噜——”一声巨响时,她决定还是先伺候好自己的五脏庙。
摸了摸身上,霍长乐发现自己竟然身无分文,不由嘴角抽搐了一下。
她估算了一下从西州城到丹阳郡城的距离,再根据自己的步速估算了一下时间,不由放弃了徒步走回丹阳郡城的想法。
如果真的徒步走回去,只怕还没走到目的地,她就已经饿晕在半路了。
她摸了摸自己的手,幸好手上还有一个成色极好的玉镯。霍长乐小心地把玉镯脱出来,找了家当铺。那家当铺老板显然是识货之人,但是开价却太低。霍长乐与他讨价还价半天,才用一个比较满意的价格把玉镯当了出去,换了不少的钱。
接下来,霍长乐马上去街旁的小摊贩处买了两个香喷喷的煎饼。这两个煎饼花不了她多少钱,但是她必须省着点用。因为她不知道找谢混要找多长时间,也不知道要在这里留多久。不过小胡子老头既然让她在西州城醒来,大概谢混就在这里吧。
但是,偌大一个西州城,人口众多,每日大街上人流密集,说要找一个流落在外的不起眼的孩子,谈何容易?况且,她根本连谢混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记得他长大之后是东晋第一美男子。不过现在他成了痴儿,也不知道未来这个宝座会不会易主。
而小胡子也不能指望,因为他只给了她几条谢混的特征,痴儿,流落在外,五六岁左右,胸口有被剪刀刺伤的伤疤。如果根据这几条特征推断,谢混现在应该是在当小乞丐,而且……是那种混得很不好的,常常填不饱肚子的被人欺负的小乞丐。
找到他之后该怎么办呢?既然谢混是流落在外,那么所谓的把历史还原,就是把他送回谢家吧。
霍长乐一边想,一边略狼吞虎咽地吃煎饼。吃了一个,总算不那么饿了,那种头晕眼花的感觉也消散不少,剩下一个她打算慢慢吃。
虽然现在大约是秋天,但日头依然很盛,霍长乐便找了个阴凉的屋檐,站在下面吃煎饼。而她的眼睛也不闲着,默默地打量着大街上所有小孩子。
这个场景,某种程度上和人贩子有点像。
只是,大街上的小孩子,小乞丐倒是很少见,若是符合年龄,就都是衣着光鲜,有父母下人陪伴的……该怎么找谢混,伤脑筋啊。
她随意地看过去,忽然瞧见一个身穿金丝滚边的宝蓝小褂的孩童正与一个侍女模样的少女闹别扭,那小童气哼哼地把手中的一串糖葫芦扔到地上,便跑开了。那侍女自然是忙不迭地追上去了。
然而,就在谁都没有留意过的地方,一团小小的人影迅速地窜了出去,黑乎乎的小手急哄哄地抓起那串糖葫芦,也不嫌脏地马上往嘴里面塞。却不料塞满了整张嘴,咀嚼得很艰难。最后,嚼了半天,他终于慢慢地把糖葫芦吞下了肚子,末了还意犹未尽地咂嘴,就好像吃了什么人间美味。
霍长乐心中一紧,抬步走向他。
越近,就看得越清楚。
这个小乞丐上半身没有穿衣服,在这种天气冷得瑟瑟发抖。尽管身上很脏,但是霍长乐依然能毫不费力地看到他胸口那道蜿蜒丑陋的疤痕。
是他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由地,她忽然想起了当初见到谢琰的时候。他也是这么瘦弱的,只是眼神却黑沉漠然,并不像眼前的孩子那样的天真无邪。
本来看到他这个境况已经心软,再加上想到了谢琰,不由更是心痛。
他本来应该是在陈郡谢氏长大的天之骄子,从小备受呵护,但是却因为她的原因成了痴儿,流落在外,落到这种境地。
那小乞丐还在舔着自己的手指,不料头顶上笼罩了一层乌云。他疑惑地抬头,却因为背光而看不清来人,只是忍不住缩了缩身子。
之前下雨天,他在破庙住的时候被那里的人欺负,最开始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围上来的。
等那人蹲下,他才微微抬头,便被眼前的女子温柔的微笑晃到了眼睛。
“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他傻兮兮地侧头,露出了干了的鼻涕的痕迹。
“来,我带你去吃煎饼。”说完,霍长乐伸出了手。
小乞丐疑惑地看着眼前这双白晳纤细的手。
这个人……穿着白白的衣服,眼睛很温柔,声音也很温柔,没有一上来就打他,也没有抢他的东西吃。她还说要请自己吃煎饼,他觉得……自己可以相信她。
于是,他犹豫了一下,伸出了脏脏的小手。但是看到与对方手掌的明显对比,又不由瑟缩了一下。
那人很有耐心,就微微笑着,等着他慢慢地把手放在她手心。
霍长乐牵起小乞丐,笑着走向了摊贩。先给他买了两个煎饼,再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那小乞丐拿到煎饼就开始狼吞虎咽,像是很久没有吃饱了。霍长乐轻轻拍着他的背部,嘱咐道:“你可以慢慢吃,这些都是你的,没人和你抢。”
小乞丐吃着吃着,忽然又停了停,塞给了霍长乐一个煎饼,口齿不清道:“你……吃……”
霍长乐一愣,便温柔又心疼地笑道:“你吃吧,我不饿。”
等小乞丐心满意足地吃完了,霍长乐便牵着他去客栈开了一间上房。又亲力亲为给他洗了澡。
当然,过程中,小乞丐因为怕水而完全黏在霍长乐身上,导致霍长乐衣衫都湿了一大片的事情,就略过不提了。
足足洗了两次,霍长乐才终于把他刷干净。一刷干净,看清他的容貌,霍长乐顿时愣住了。
这小子……长得简直就是谢琰小时候的翻版!
不,比谢琰小时候更加精致。可见即使他傻了,长大之后或许气质上会跟不上,但是外在的硬件条件必定不差,必定不负“东晋第一美男子”之名。
洗澡过后,霍长乐为小乞丐换上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