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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情感热线-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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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奉命验货的丫环已经回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老鸨身边,惊慌失措地说:“妈妈,不好了,这、这是个真的!”

老鸨恼怒道:“不会说话的东西!既然是真的,又怎么不好了?”

丫环哭丧着脸道:“虽是真的,却更要不得,那金匠说,这鬏髻正是前些日子越王府里王爷夫人失窃首饰中的一个……”

老鸨闻言,立刻将那金丝鬏髻藏进袖笼里,顷刻间已是神色大变。

原来,越王府半月前于大白日遭贼,贼人趁王爷夫人午睡之时,将她满头的首饰、满身的配物都偷了个精光,王爷夫人却毫不自知。

事发之后,越王府深感耻辱,将整个汴京城都贴满了告示,详细列出了夫人遭窃的物品式样,若有发现私藏类似饰品者,重罪难逃。

老鸨在心底将亲娘骂了一千零一遍,悔自己怎么没有仔细看看那告示上的饰品样式,更悔自己怎么接了这么一个催命的客人。自己少不得要去王金匠那里塞些银子,当作封口费了……

那么说,而刚才的那个年轻人,很有可能就是越王府要缉拿的贼人。转念这么一想,老鸨原本失了血色的脸上,又换了志在必得的微笑。

看看楼上的“牡丹居”,仍然房门紧闭——那个胆大包天的男子,现在还沉醉在温柔乡里没有下来。如果能将这人现场抓住,自己不仅不用担心受牵连,还能大大地讨好越王府。

“哼,瞎了狗眼的小贼,你不该选错了地方,到老娘这里来销赃!”老鸨暗笑一声,唤了看门子的几个打手进来,如此这般吩咐一番,亲自带着他们上了楼去。

老鸨将耳朵贴在房门上,却听得房里没有半点动静,又唤了几声“妩媚”,也不闻牡丹应答。

老鸨秀眉一挑,示意两旁的打手直接将门踹开。

待看清房内的状况,饶是老鸨素来精明强干,也禁不住花容失色,惊叫一声,瘫软在地。

窗子半开,清风徐徐,早已不见那名男子的身影。

牡丹衣着完好,似是睡着了一般伏在八仙桌上,但是情况看起来很不好——何止不好,她杏目目圆睁,樱唇溢血,已经死了。

老鸨犹自惊魂未定,却听楼下门人报道:“妩媚姑娘回来了!”

老鸨犹如抓到救命稻草一样,苍白的脸上泛起一丝血色。当下强定神思,悄声令手下将牡丹居的厢门关了,将屋里“收拾”一下,自己则匆忙奔下楼来。

品香寓发生命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好在老鸨刚才的那声惊叫并未引起旁人注意,此时楼下的厅堂里,还是一派歌舞升平的热闹景象,更因了本寓首席歌姬妩媚的归来,引发了一阵兴奋的骚动。

男子长身玉立于一群满脸兴奋之色的欢客之中,一脸静寂。眼还是那双深邃无波的眼,而鼻子已不是方才的鼻子,嘴也不是方才的嘴。身上的着装更不知道于何时已换了颜色雪白鲜妍的锦缎袍子。

他早已知道楼上的并非妩媚,只因来之前,他已经对妩媚所有的信息都了如指掌。

青楼的女子,也分三六九等。等级稍低一点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出入于厅堂厢房,楼上楼下,随处可以见到她们的身影;

等级高一点的,譬如死去的牡丹,除偶尔应客人要求,会在厅堂露面以外,多半时间都是待在自己的厢房里面,一般不出来会客;

而最当红的花魁之流,根本不接市井俗客,都是应了地位显赫的王公贵族之邀,而进出于各王府大院的。这样出入都有专轿相送的青楼名流,平常之人几乎无缘相见。在他们看来,就如井底之月,镜中之花,可望而不可及。

而妩媚的名声,尤在这些丽人之上。十二岁上刚出来会客的妩媚,就以绝顶美色并天籁之音,一夜唱响,享誉京城。六年来,名声一直如日中天,不曾衰竭。这对于一个单凭艺技,不以色相为卖点的歌姬来说,尤其难能可贵。更令人津津乐道的是,半年前,汴京有帮风liu多金、自命不凡的公子哥儿,以他们声色犬马评判标准,列了一个“雁安四绝”的歪榜,妩媚的名字,同“套四宝”、“相国寺”、“斗鸡会”一道,赫然在榜。虽然粗鄙,却也映证了妩媚的极佳人气。

虽然没有见过妩媚的面,但想也想得到,这样被万人捧在掌心的妩媚,面对一个兴致缺缺的恩客,是断然不会庸碌如牡丹的。

他其实并不想杀了那可怜的女人,只不过,她竟然无知无畏到,想拨开他的掌心,想强用他的手,来剥下她裹在身子上的那一层薄薄绡衣。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敢这样拨开他手的人,只有一个。

而且那个人早已经死了。

至少,在他的心底,那个人是死了。

正文 第六十五章 杀手(四)

那片刻温柔的触感,似曾相识,令他的情绪忽然失控起来。

他一向以冷静著称,他是做杀手这一行的,生活犹如在刀尖上行走。如果少了冷静,这条命早八百年前就交代了。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无法控制情绪是在什么时候。

当然,如果杀了不该杀的人,更是杀手要极力避免的事情,虽然没那么要命,但总会给人惹上许多无谓的麻烦。

他是最怕麻烦的。

可是就是在那一刻,他的手微微抖了一下,掌中暗箭猝发,那倒霉的女人,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这样魂归西天了。

他来不及收拾现场,就听到楼下传来一干恩客的欢呼声,隐约听得到,是真正的妩媚要回来了。

他便擦拭了下手,换了行装,从从容容混迹在了人群里。

此刻,妩媚尚未下轿,原本在厅堂里人群已经涌到到门前,争先恐后想要一睹这位佳人的庐山真面。

男子也混迹其中。抬着一双冷清的眼,冷清的注视着众人目光所向。

那是一顶锦绣裹身的轿,轿身摒弃了常见的猩红、水红色,而选用湖蓝色绫罗覆盖,轿体四周挂着大小珠子串成的屏扇,饰以簇簇银白绒花,清新大方,柔而不俗。角上垂着大红宫式穗儿,四角各挂一盏朦胧夜灯,益发显得清新爽利,华彩出众。

待得妩媚下得轿来,原本拥拥攘攘、嘻哈笑闹的人群,竟仿佛同时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口,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

这妩媚……

如中秋圆满后辗转半月才得又见的那弯瑟瑟新月,

似寒冬重雪封门数日后忽现墙角的一支淡淡梅花。

中长身段儿,长短合宜。身穿浅蓝底的碎花小袄,鹅黄单色罗裙。因了秋寒料峭,披一件细绒的粉色披风。娉娉婷婷,不惹尘埃。

长短相宜的眉儿,弯弯,似春日柳叶;水灵灵眼儿,流光溢彩,眼眸深处如黑玉般纯净;

瓜子脸蛋儿,粉嫩无暇,白里透着红,浑似带水的蜜桃,娇美妩媚,甜得诱人,是帝王六宫粉黛中也难寻的好颜色。

乌黑丰盈的三千青丝,只用一柄白玉雕刻的流云花簪绾在脑后,除却斜插在右鬓之中,微微探头的一朵淡黄色蔷薇以外,发间竟再无一件多余的饰品——偏是这漫不经心,懒懒淡淡的梳妆,配上那娇媚如春花的容颜,却生出一股惊心动魄的美,令观者过目难忘。

众人看得发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明明还未成熟,偏偏如此风情万种。她长得如此清纯娇俏,该是个乖巧温顺的可人儿;却有心无心地、从骨子里散发出一股撩人的妩媚,令人心跳加快,想入非非。

容不得一帮看客仔细观摩,长久品味,妩媚已经低垂着脸儿,匆匆走了过去,跟迎面而来的老鸨打了个照面,在随身丫环的陪同下,款款上楼,进了自己的厢房。

掩上房门,楼下,有人如梦初醒地叫了一声:“美啊,美啊!”

然后,犹如掉了一滴冷水的沸油,原本寂静得如午夜坟场的厅堂,顿时炸开了锅,歌颂赞美之声不断,不少人甚至吹起了尖利的口哨。

人声鼎沸之中,老鸨左逢又迎的响亮笑声也似乎要给淹没了。

男子木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有那么一瞬间,他简直觉得自己已经灵魂出窍了。

怎能不出窍?这一具如木然了多年的灵魂,在触碰到妩媚眼中柔光的那一刻,竟如受到莫大的刺激般,起死回生,伴随着巨大的疼痛。

辗转了千山万水,流沙般的岁月,猝然相见,却脉脉不得言。

没错,是她。这样的眼中柔光,让他确信,而春风得意的眉间轻蹙的那一点涟漪,更是让他笃定。

就算此身成灰,也抹不去他对她的记忆。

可是,再见面,竟是这样难堪的方式么?

他是假的嫖客,而她,竟然是真的妓女。

他的心狠狠刺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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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杀我?呵呵……”

妩媚已经被老鸨带着进了牡丹横死的现场,微微站立了一会儿,她鲜妍美丽的唇上,自嘴角生出一丝苦笑,喃喃自语。

“女儿,你说什么?”老鸨没听清,插了一嘴。

妩媚缓缓的摇头,将脸上的苦涩掩饰过去,似是漫不经心地一笑:“牡丹这孩子,一向长于卖弄风情,却不懂得收敛,怕是惹怒了客人,才会招此横祸。罢了,不要声张,声张只会坏了咱们的名声。对外只说是得了急病死了吧。牡丹本就没有亲人,只有一个认钱不认人的干爹,多给点银子就打发了。”

老鸨伫立在旁边,原本没了主心骨似,听了她此话,一味点头,赞道:“我的儿,还是你想得周到。你若不在,娘只怕已经报官去了。”

说罢,匆匆唤了几个下手,便照顾牡丹的后事了。

徒留下妩媚一个,站在原地,一脸的倦怠。

待人走尽了,她便扶着梳妆台,原本将自己用来束缚头发的那根白玉流云暂拔了下来,任满头青丝泻落在肩上,随手拿起牡丹用过的胭脂盒,用那簪子蘸了些胭脂,慢慢地点在略显苍白的唇上,一举一动,皆是充满说不出的优雅与从容。

男子的双目,隔着薄薄的纸窗,将妩媚的这一番情态,悉数捉到了眼底。

心不只是动,简直是狂跳不已。

他素来知道,不淡定不从容是杀手的头等大忌,可是,碰上了她,他就休想再要什么淡定从容。

妩媚将流云簪重新插回三千青丝之中,目光微转,堪堪凝向他的所在。

他顿时心慌神乱,匍匐在屋顶砖瓦上的身子只靠着一只手强拉着窗沿,这一慌神之下,手指一松,连人整个从屋檐上滚了下来。

在落地之前,催动周身真气,凝神运功,才不至于跌得太狼狈。

待站定了,过了好久,他才回过神来。

可悲啊,可悲。

她是一介女流,根本不会武功,也就无从知道自己方才在窗外。

所以,她只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个眼神,就令十余载从未失手过的天字第一号杀手,狼狈致斯。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杀手(五)

他拍拍身上的尘土,他想自嘲地笑,却笑不出来。因为他的内心,已比四月的青杏还要酸,还要苦。

他微微分神,头顶传来响动,他身子微动,找到一个角落刚刚站定,窗户“吱呀”一声被推开。

他站的地方,刚好可以看到探身出来的那个人。

正是她。

尽管夜很暗,他仍能瞥见她明澈的一双秋眸,无辜地在庭院中扫望,因没瞧见任何人,面有狐疑之色。

他不敢稍稍眨眼,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思慕了无数个日夜的脸。

仿佛,一切只是在昨天。

他是甫一出江湖便以惊天的才气震动江湖、声名大噪的天才剑客庄炎,那时年少,鲜衣怒马,手中握一柄长剑,剑气灵动飘逸,剑法纵横凌厉,乘着白衣胜雪,连挑江湖十三门派,三十二山庄,少年的骄傲随着绚烂的剑花一并怒放,恣肆淋漓。

而她,闺名沈流溪,是出身富商之家,纯白如雪绢一般的女子。养在深闺中一十六载,不曾踏入俗世半分。父亲慕才,有意让她在矜贵的幻境中成长,从小陪伴在她身边的,无非是琴棋书画,诗歌花茶,鸿儒雅士。正值女儿最好年华的她,恰如一株初开在碧潭深处,从未沾染过半点尘埃的白莲,凡人看了,只有遥遥地看着。

本来,一个是江湖浪子,一个是千金小姐,两个人的人生,是绝无可能有交集的。

但天意之玄奥,向来非常人所能揣测,这八竿子也打不到一起的两个人,偏偏相遇了。

庄炎亦出出身于殷实之家,生性极为慷慨,再加之少年得意,钱来得格外容易,于是万两黄金,之作等闲。他这样的做派,在江湖上向来是最为吃香的。于是,不过半载的功夫,他身边便聚集了当世一大批朋友和门客,热血打杀之余,有酒同饮,有肉同吃,日子过得好不快活,当然,这吃喝的大部分钱都是庄炎在出。这样请客吃饭的生活,一天两天还过得,时间久了,庄炎有些吃不消了,便在朋友的建议下,用余钱建了一座山庄,唤作“云来”,接一些押镖走货的活。只是,走江湖的人,大多都散淡惯了,没有几个愿意干着看人脸色的差事,庄炎无法,只得身体力行,率先干了起来。

命运的齿轮缓缓旋转,他的人生从那一天开始改变:因为沈流溪的父亲,便是他的第一个客户。

正文 第六十七章 杀手(六)

第六十七章 杀手(六)

庄炎第一次去沈家,就遇见了沈流溪。他和沈父在客房中谈押镖的具体事宜,中途沈父有事离开,让他稍等片刻。

庄炎一个人坐在那里,好一会儿也不见沈父返回,无聊得很,便起身去沈家圆子里四处走走。

没多久,竟听见清丽绝伦的琴音,饶是庄炎这等武夫,从来不懂音律的,也被那琴声敲动了心扉。随着那琴声而去,不知不觉走到一个花木殷盛的小花园,其时血蔷薇正开得如火如荼,如同炽烈鲜妍的的背景画,而身着雪绸对襟长裙端坐在陶然亭中的沈流溪,正是这热烈鲜艳中的一股清风,一抹冰雪,霎时间点燃了庄炎年轻的眸子。

凑巧的是,在这静默的空气里,沈流溪似乎觉察到什么,原本在琴弦上翻飞的素手,戛然停了下来,抬眸,竟准确无误地望向庄炎伫立的角落。

后来,庄炎从沈流溪那里得知,她平日从来不出屋弹琴的,那日却忽然来了对花奏乐的兴致,正弹得兴起,却又鬼使神差地抬头看了一眼:却见庄炎长身而立,腰杆笔直如松柏,浓黑的眉斜长入鬓,目光清澈如泉水,轻轻浅浅,却带了一种脉脉情深的味道。

沈流溪说,当时,她只觉得时间静止了似的,连脑子里也一片空白。她很想站起来,做出符合自己身份的举动:比如红着脸朝他的方向啐一口,或者眉头微蹙,掩面匆匆离去,但却似不愿意这么做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不妥,却也没有站起来,只是故作漠然地转过身去,抬头瞧起那血蔷薇来。

有了第一次押镖的成功之后,庄炎来沈家的次数越发的多起来,两个年轻人,有意或无意,总能见着,虽然彼此说话交流的机会并不多,但一种美好的情愫,在彼此的意念里,心知肚明地生长起来,疯长成藤。

没多久,庄炎冲动地带了十二马车的厚礼,兴致勃勃地向沈父提亲,在他看来,沈父对自己的能力是满意的,对他年纪轻轻便做了江湖中富有盛名的少侠,也一直都是赞不绝口的。正因为如此,庄炎一直觉得自己有做一名优秀的沈家女婿的潜质。

但结果却大出他的意料。沈父一改平日的和颜悦色,表现得相当震怒,连带那十二两排成长龙的马车,不留半点情面地将庄炎轰出了沈家大门。

沈父的态度斩钉截铁,全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我辛辛苦苦培养女儿一十六栽,耗费大量心血和财力,让她得以成为绝世无双的女孩儿,绝不是为了给你庄炎这样的江湖浪荡儿做暖床婆娘用的。

庄炎自小到大,从未受过这样严重的打击,便如给狂风吹断了腰的竹子一般,心灰意冷,颓丧之极,沈家的门是不愿意再登了,甚至,一想起沈父那张冰冷的脸,便连沈流溪也一并恨起来:若不是为她沈流溪,他庄炎也不至于闹这么大的笑话,他的那些朋友和门客,在背地里还不知道如何笑他呢!

庄炎独自在家喝闷酒,闭门不出,以为和沈流溪的因缘,到这个地步就算结束了。

万万没想到,不几日,沈流溪竟然自己送上了门来。

她到云来山庄的时候,两手空空,一身素清,原本富贵雍容的女孩子,周身只着一件样式最简单的蓝布棉裙,乌黑如云的头发上,连一根簪子,一颗珠子也全无。

若说她带了什么,就只有脸上清润馨甜的笑,和一句简单的话:“庄炎,爹说,如果我敢来见你,就不再认我这个女儿。我想了三天两夜,还是决定要来见你。”

庄炎听懂了她的话,心中的感激和怜爱如山呼海啸一般席卷而来,用尽全身力气,将沈流溪紧紧搂在怀里,咬牙道:“流溪如此情深意重,我庄炎此生赴汤蹈火,一定要给你幸福。”

沈流溪没有答话,只是笑着,在他怀抱里轻轻点头。

有了沈流溪之后,庄炎一扫之前的颓靡,开始风发图强,不到半年的功夫,整个山庄就已经呈现出欣欣向荣、日进斗金的繁盛之态。

庄炎将山庄改了名,唤作“溪来”,并在更换匾额的同一天,大张旗鼓,迎娶沈流溪。

正文 第六十八章 杀手(七)

第六十八章 杀手(七)

青春年少,如花美眷。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在所有人艳羡的目光中,在锣鼓喧天的热闹中,庄炎将载着沈流溪的花轿迎进了溪来山庄。

是日,整个山庄张灯结彩,客似云来。流水般的喜宴摆了一百八十桌,菜肴走马灯般地更换,陈年的花雕酒上了一坛又一坛,江湖朋友,市井宾客,达官贵人,地主豪绅,贩夫走卒,混子乞丐,只要愿意入席,无论有无份子钱,来者不拒。丝竹管弦,觥筹交错,欢声撼动地皮,直达九天云霄。

即使这一天过去了很久之后,在庄炎所在的城里,依然有很多人都清楚地记得当天的情景,这样的排场,这样的气势,足以让生活平淡的人们记住并且谈论很多年。

只是,这些人记忆中最鲜明的一部分,并不是婚宴的豪华,而是稍后的另外一幕。

那时已是入夜时分,酒过三巡,庄炎开始挨桌敬酒,而每到一桌,客人们赞扬“酒美”“庄主少年英侠”的声音开始甚嚣尘上,庄炎心中志得意满,却也没有流露在外,只是笑而不语,将来宾的敬酒一杯杯喝个干净,举动含蓄而自矜。

而此时,一个其貌不扬,喝得面红耳赤的老者,端起一杯酒,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然后,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庄炎一直到现在都还记得。

“酒的确是美酒,少年英侠却是狗屁。”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今天是庄炎的好日子,到场的来宾哪一个不是在说恭维话?这老头怎的如此不懂礼数?况且,“少年英侠”这四个字对于庄炎,根本是名副其实,怎么能叫“狗屁”?

酒精加愤怒的作用,庄炎的脸上一阵发热,但拘于颜面,当下并没有发作,何况,全场宾客的怒目而视,已经足以杀死那个不知好歹的老头子了。

但是,那老头却完全无视投向他的这些冷箭般的目光,慢悠悠地说了一句更加令人血脉贲张的话:

“不信么?这山庄里的人,嘿嘿,有一个算一个,联合起来,也抵不过我老头子三十招,至于你们的少年庄主么,呵呵呵呵……”

庄炎到底年少,况且自出道以来一直春风得意,哪里受过这等鄙视,顺手抽起宾客中一人随身佩戴的长剑,饶是醉意早已深重,但剑锋所指,依旧迅疾凌厉,准确无误地刺向那老头的胸口。

在场少说有上千双眼睛,虽然其中不少是醉眼,但清醒之人也不在少数,但这么多双眼睛,愣没有一双看清那老头的身形是如何瞬间发生位移,并且轻而易举地避开庄炎的杀招的。

接下来的事情,只可用一句急转直下来形容。

包括庄炎在内,所有溪来山庄的成员都被老头这种露骨的挑衅激怒,不约而同地加入到对战中来。

一时间,刀光如雪,剑光如虹,却也只是一时间。

因为下一刻,这些进攻者都发现自己已被挫败,而且是完败了。

这些人里,自然也包括天才剑客庄炎,他支撑的时间可能比其他人要长一些,但无所谓了,反正也是完败,一样也没有过三十招。

他这个骄傲的剑客,天才的少年,竟然被一个骨头加皮肉也不足百斤的糟老头子,这是他的自尊绝对不能容忍的。

于是他咬牙,提剑,再战。

仍然完败,只是,上次好歹支撑了有二十多招,这次却在十五招以内。

庄炎不甘,周身青筋暴起。再战。

老头子似乎是丧失了耐心,拆到第三招,庄炎的剑已被震荡脱手,铿然坠地。

三招。竟然只有三招而已。

庄炎站在那里,目瞪口呆,浑身的血液发凉,惊愕,震动,羞辱,气愤,心中百味陈杂……

老头子不明所以地嘿嘿一笑,俯身过来,在庄炎耳边说了一句话,然后,晃晃悠悠地离席,在所有人的注目礼中,走出山庄大门。

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拦他的离去。

也没有一个人听到他对庄炎说的话。

在场的人尚且如此,沈流溪就更不必说了。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她还被蒙在鼓里,头上蒙着大红的喜帕,兴奋而忐忑地坐在洞房的床沿上,幸福地等待庄炎的到来。

但是,她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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