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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情感热线-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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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它吃了一会鱼,挽起袖子进厨房,将豆腐切成细碎小丁,撒上盐拌匀,然后切了一个松花蛋,慢慢地吃起来。

如果方才我记得在市场上买一碗粥带回来,现在就可以就着粥吃皮蛋豆腐了。

可惜,被那些人弄蒙了,我忘了买粥的事了。

想吃粥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啊。家里没米,就算有米也没有柴。就算有柴我也不会生火。就算我会生火,我也没有可以煮米的锅。简而言之,我厨房里虽然有灶,却没有炊具。

是的,我是个生活白痴。

托上一世的宅女生活,和这一世的小姐生涯所赐,我完全没法解决个人吃饭问题。离开乐府之后,我很久没有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了,连水都是喝生的。本来我可以下馆子吃饭,可惜那里人总是太多,除非逼不得已,我不愿意去。

我望着地上的那一堆食物发愁。

加菲已经吃得肚子滚圆了,还在努力为我解决粮食剩余的问题。我知道它在这方面一直很拼命,要不然它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变成一只20斤的大胖子。

还有那么多的食物,该怎么办?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如果吃不完,它们很快就要坏掉了。

甲鱼我不会做,做了也不会吃。而且它还带着壳,加菲也处理不了。它虽然胖,却很胆小。

蔬菜和菌类生吃恐怕是要拉肚子的,而且味道应该也很糟糕。

卤味,已经冷了,吃多了,肯定要喝水,冷肉+冷水,基本意味着胃病发作。

药材?我没有生病,只是可能有点贫血。就算知道贫血,我也不会熬药。

包子如果是鱼肉馅的,倒是可以给加菲当明天的早餐。但是我怀疑古代也没有鱼肉馅的包子。

加菲胃口很刁,除了鱼,什么也不吃。

这么看来,除了水果和,我跟加菲什么也处理不了。

我抓了一个苹果洗洗干净,一边啃一边想,如果有一个人能帮我消灭这些食物,那该多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他是我弟弟

我住的地方是秀水街普普通通的一间民宅,白墙,青瓦,这房子按照现代的说法,三室一厅,,再加上院子里另辟出来的厨房的面积,足有一百七八十平米。

我喜欢住大房子,宽敞自在,足够加菲每天在里面跑马。墙是杉木的,加菲可以随意在其上飞檐走壁,另兼蹭头磨爪。地面是青石的,接近土色,这种颜色最大的好处就是耐脏,半个月不扫也没事。最妙的是,住这么大的房子,一年却只需要交纳20两的房费,而且没有治安方面的顾虑。

三间小室,我留了背街的那一间做卧室,而朝街的那一间,则做了花室,养了一室的花。最初,里面养的都是兰菊之类,被加菲摧残了几次之后,尤其是有一次把我一盆培育已久的逼近花期的昙花弄残了以后,我痛定思痛,在这些娇花的周围,都摆上一圈的小仙人球……算是遏制住了加菲的恶行。

还剩余一间房子,暂时做了猫室,里面铺了一地的沙。角落里用木架搭了一个小窝,里面铺着厚厚的棉被。我想着,世界上最幸福的猫也不过如此了吧,每天吃香喝辣,有主人疼,还有豪宅住。但是加菲并不领情,只把此间看做一个可以随地大小便的场所,每天睡觉的时候准时光临我的卧室,并不打招呼就直接钻进被子,大喇喇地蜷在我的肚子上,睡得心安理得。

初春的晚上并不温暖,幸好我有肥猫相伴,不至于感觉寒冷。

我躺在床上,摸着加菲油光水滑的皮毛,听着它喉咙里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忽然想起一夜桥旁边常驻的那几个人,一时有了主意。

其时虽然已经黑夜,却并不算晚。我穿好衣服,将水果卤味之类现成的吃食打包拎好,提着风灯,出了家门。一夜桥是一座大的石拱桥,在秀水街尽头,与雁安的主街相交地方。此时不是汛期,水不过桥拱,有几个花子和无家可归的人,就把拱洞当成了遮风避雨之所。

还没走近一夜桥,远远看见桥角蹲着一个人,抱着身子蜷曲成一团。我在离他几步处站住,望了望拱洞之中,那几个常驻客在里面点着灯喝酒吹牛,十分乐和。其中一人见探出头来吹了声口哨,周围没别的人,他对着我,大声道:

“哎,离那瘟鬼远一点,他是快死的人了,别沾了晦气。”

他口中说的瘟鬼,显然就是我面前的这个人。我走近了两步,蹲下身来,借着亮光,看见这人不过是个小孩,双目紧闭,头靠在桥柱上,呼吸十分粗重。

我用手一摊,他额头竟然是如炭灼般滚烫。我一时心慌,手中的食物掉在地上。

“离我远点!滚开!”那小孩子听到动静,睁开眼来,粗哑地甩出这么一句。

他抽了抽鼻子,显然是闻到卤味的香气,一把抓起包裹它们的牛皮纸,大力撕开,用力地咬起来,一边咬,喉咙里还含糊不清地咒骂着,不知是在骂我,还是在骂桥洞里的人。

他见我还站在那里,瞪眼吼道:“滚开!”

“你省点力气吧。”我不但没有走开,反倒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石桥冰凉,触骨冰凉,就算没生病的人,在这里坐一会都要给冻病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目光里尽是狂躁的神气,蛮横道:“怎么,喜欢上爷了?爷的吃相好看吗?”

我忍不住骂道:“爷你个头啊!赶快吃完,吃完了我带你去看大夫。”

他显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吃了一惊,身子往后一缩,但很快又醒悟过来,梗着脖子粗着嗓子道:“果然是爱上小爷了!哈哈!哈!”

一边说话,还一边咳嗽。

我忍住额头上的汗,伸出手来在他头上来了个爆炒栗子:“命都没了一半的小鬼,你在神气什么?不想死就赶紧吃——算了,别吃了,现在就走。”

说罢,不由分说地拽起他的手来,心中一惊。

他额头发烫,手却冷得跟冰一样。我一拽之下,他不但没有起身,反而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再凑近看时,眼睛已经紧紧闭上了。

我心中焦急,却不欲向桥洞中看好戏的那几个人求救,蹲下身,一咬牙,将他背了起来。

这小孩子蜷在地上看起来那么小,伸展开来却十分修长,比我要高出一整个头来,身体趴在我背上,脚却还拖在地上,而且,他好重,简直跟一块石头那么沉。

好在一夜桥并不远,我几乎是半背半拽地将他运回我的住所的,等将他整个人搬到床上时,我已是出了一身的汗。

我喘了几口气,稍歇了一会,又重新出门,去了同春堂,对着紧闭的木门大敲特敲,同春堂的小老板本来一脸不爽,但听到我开出的高额出诊费后,又非常高兴起来,二话不说拎了药箱就跟我走。

我们回到家的时候,那小孩子已经烧成虾子了,脸红得如晕染的胭脂般,人事不省地说着胡话。

那大夫进屋,先不说别的,狐疑地看一眼他,又看一眼我:“姑娘,孤男寡女,你们年纪轻轻的,这个……不恰当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克制情绪:“大夫,你没发现他快烧死了吗?”

他脸上一红,“呃,呃”了两声,终于开始做分内的事情,只是,一触到病人的额头,他就大惊失色,完全没有半点医者的从容。

“哎呀呀,烧成这样?这个,这个,这可不真是如你说快烧死了么?你,你,你快准备后事吧,我……我是不治这将死之人的。我,我,我的同春堂担不起这个污点……”

说罢,抹了抹头上的汗,准备开溜。

我伸手拉住他的衣衫,面无表情道:“五十两。”

他顿住了,如被点了穴般呆立。

“你只要做你该做的,无论是死是活,钱我会照付。”

他咬咬牙,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我看得出,他是使了浑身解数。钱果然还是好使的。

我也没闲着,去临近通宵营业的快绿楼——也就是常见的怡红院的姊妹版,要了一罐陈年的女儿红。

不是我奢侈,青楼里似乎只卖这种昂贵又谈不上多好喝的酒。

我拎着酒回去,当着大夫的面,扒光了小孩身上的衣服,然后用毛巾蘸了陈年女儿红的酒液,一遍一遍地给他擦拭身体和额头。

大夫看得目瞪口呆,先是说:“这酒……不是三两银子一坛么?”

然后又说:“姑娘,深更半夜与这男子赤裸相对,你还想不想嫁了?”

我找了一句话,终于封住了他的口:“他是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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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更,更啦。。。

正文 第二十三章 色相

东方既白的时候,大夫顶着一双熊猫眼,心满意足地离开,临走前给我写了一张药方:“他现在烧已退,只是身体里有余热未消,你拿着这张单子去我同春堂,照着这张单子来抓药,连续吃,吃到彻底康复为止,我分文不取。”

我低头看了一眼那药方,上面所列的无是连翘、蒲公英、鱼腥草、土茯苓这些清热邪解热毒的寻常药草。方子虽没有稀奇之处,但整个晚上他也帮了不少忙,尤其坚持“虽是姐弟,男女之间仍是授受不亲”,抢着帮着我擦拭那小孩的身体,也算很够意思了,我便道了声“感谢”,尔后端出早已准备好的漆盘,上面端端正正摆了五锭银子,每一锭十两。

大夫眼睛放光,咂舌道:“我当你说五十两只是开玩笑,想不到……你这小小姑娘家,竟有如此殷实家底,且出手这般大方。”

我淡淡笑道:“这是我弟弟的命呢,我只恨不能倾尽所有。而且我有言在先,这是您应得的,请笑纳。”

他有些脸红,伸手取了一锭,道:“剩下的实在不敢要了。若以后有事,尽管来找我,的不敢说,小病小灾,我刘逢春保你一家无虞。”

说罢,朝我一拱手,甩袖走了。

我心想,这老头子腼腆起来,还是挺可爱的。

“谁是你弟?你说清楚。”身后,一个我已经领教过的粗噶声音响了起来。

我将漆盘放到一边,转身时,见那小孩已经坐了起来,脸上已经褪尽了昨日骇人的嫣红,脸上的皮肤又白又细又密,五官俊秀,眉挺目深,竟是一个难得的美男胚子。

见我这般直接地看着他,他睁大了眼睛,目光中流露出对抗:“你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

我撇了撇嘴,回身从衣箱里取出一件青色的衣衫,抛到他身上:“穿上再说话吧。”

他接过去看了一眼,生气地把衣服甩到一边,粗声粗气道:“女孩子的衣服,我不穿!”

可能到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裸露着上身的,下意识地用双臂抱住前胸,眼中颇有羞恼的意思。

“一点肌肉都没有的小鬼,瘦的跟猴儿一样,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

我忍不住好笑,上前强制性地用被子将他盖牢。

他手忙脚乱地抵抗我,虽然大病了一场,这小鬼力气还是有,不一会儿就抵抗得我满头大汗。我只好强制性地吼了一句:“不想死的话就自重点,再这样烧一次我可没多余的银子救你命了!”

他斜乜了桌子上的漆盘一眼:“你不是挺有钱的吗?区区一个发烧就付人家五十两。”

我懒得理他,取了其中一锭银子,用剪子慢慢绞了,他在一旁,撑着头看得津津有味,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

“喂,你是昨晚提着风灯来送我肉吃的那个吗?”

我漫不经心点头:“嗯。肉好吃吗?”

“切。爷是饿得没办法了,才会受你那点小恩惠。要是在平常,那种东西我看也不看一眼。”他哼哼地辩解,“你的被窝还挺舒服的,小爷给你面子,多呆一会,呆够了,就回到爷的地盘,继续逍遥快活。”

我眼皮也不抬:“好啊。”

他抬起两道浓浓的剑眉,疑惑道:“你怎么不留小爷?”

“我为什么要留一个啰里八嗦,又臭屁的要命的小鬼?”我放下剪子,端详着被自己绞得大小不一的小银块。

他瞪大了眼睛:“你不是图小爷的色么?现在你色没捞着,又在小爷身上白白花了十两银子,怎么可能不捞回本?”

我把脸转向他,正视着他:“你觉得你很美么?”

他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完全没有脸红的意思。

隔得近了,我发现他的确是很美,皮肤是吹弹可破的细白,上面的绒毛都清晰可见。眼睛如最纯净的锆石那般幽深明亮。而那鼻梁挺括的弧度,更是美好得没办法形容。

“那你觉得我呢?我怎么样?”

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拿自己的容貌当话题。

他有些愣,被我逼近的头往后退了一点,结舌道:“你……你还行吧。”

我嘿嘿一笑,重新拾起剪子,将一块小碎银子突出的棱角逐一剪掉,是在对着他说话,眼睛却没有瞧着他:“我是不会对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小鬼产生兴趣的。况且,你的容貌还不及我,如果我要买色,每天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就好了,需要花这个冤枉钱么?”

他愣在那里,半天不说一句话,似乎受到了某种震慑。

“你你你……我我我,我要回去。”

他似乎是感觉到羞辱,翻身从床上起来,在床上一阵乱找,吼道:“我的衣服呢?你把我衣服藏哪里了?”

“你说那堆破了十几个大洞,还散发着恶臭的粗布吗?抱歉,我昨晚扔掉了。”我含笑看着他,眼睁睁看着他的血从脖子里涌到了脸上。

“你什么意思?又不要我,又不让我走?”他咬牙切齿地从床上蹦起来,捏着拳头,皮肤是大病未愈的苍白,还透着微微的青色。

我手上的银锭已经被我绞成了圆溜溜的一个球,俯下身子,轻轻往地上一扔,银球在地上骨碌骨碌地滚起来,立刻,加菲从不知哪个角落里冲了出来,使劲地用爪子拨弄着银球。

“啊!猫!”他忽然叫了起来,声震屋顶。

这还不算什么,他竟然在加菲面前连连后退,一直缩到了床上。

加菲给他这么一吼,很是不满,背绷成弓子,全身白毛倒数,碧绿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喉咙里发出小兽特有的咕噜声。

“你怕猫啊?这下就好办了。”我揣了一点碎银子放在贴身荷包里,剩下的则仍旧摆在桌面上,起身欲往外走。

那小孩惊骇的不行了,用被子紧紧裹住自己,声音几乎都变调了:“你要干什么?你要让我和这只猫独处么?”

我没说话,只是走到猫室里,拎起加菲吃剩的半条鱼,放在门槛前,大步昂扬地走了出去。

和所有的猫一样,加菲是最痛恨别人逼近自己的食物的。

也就是说,那可怜的小孩子,别想要靠近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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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晚还有一章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乐添

这下,这臭小子在病好彻底之前,至少在我回来之前,都只能乖乖呆在床上养病,不能到处乱跑了。

走出来,院墙脚边堆着从孩子身上脱下的衣服,颜色已经脏污得辨不清了,我捡起来,想找个地方扔了,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却挪不开眼球了。

那衣服哪里是什么粗布,根本是上好的锦缎,仔细辨认之下,竟是一件深蓝色簟锦纹暗花绸夹袍,制作极为精细不说,在颈项处还有一圈勉强还算是白色的风毛。那风毛白密浓长,油光水滑,竟是极为昂贵的雪貂毛,纵然在钟鸣鼎食的乐府,我也只看我爹穿过一件雪貂的织锦斗篷,平素轻易不见他穿的。

我心中颇为震惊,这孩子莫非有着贵族的出生?我本就在怀疑了,这孩子长相不俗,谈吐听起来无礼,却完全可以解释为困境中的自我保护,不足为怪。值得一提的是,几十两白银不是小数目,在这个朝代,是普通人家终其一生也未必能拥有的财产,他见到之后,却没有一点惊叹之色,若他只是一个弃儿,反应绝不至如此平淡。

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不管是在一夜桥,还是在苏醒之后,他见到作为异性的我,第一反应都是认为我是看中他美色,或要与他进行色相交易之人,而这绝不是一般人应有的反应。

怀着重重疑虑,我去秀水街上的成衣坊,挑了两件价格中上的男子衣袍,又去同春堂按着方子抓药。同春堂的伙计见了掌柜盖章的方子,对我的殷勤照顾自不消说。因我的住所没有炉子——其实根本原因是我没有煎过药,所以只得嘱托伙计帮我煎药,又拜托着店里为了寻了补气养身的成药丸。

等到药煎好,已经是临近中午了。我端着药罐,手拎着衣服往回走,路过烩珍楼,又要了一套清粥小菜,拜托店小二用食盒装了,一并带回去。

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生活,从来没有试过照顾别人,这一整个早上,我都是手忙脚乱。

而且,这个早上,我也学到了很多。

原来,男人的衣衫是比女人的衣衫要贵一倍的。

原来,药是要买回去自己煎的,家用的红泥小炉是必备的,生火的技能是人人要会的。

原来,古代的外卖是要自己带食盒的。让小二帮送外卖,只要是熟客,是不需要另外付小费的。

总而言之,当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回到家里的时候,却看见桌子上摆了满满一桌菜肴,绿的红的黄的什么都有。鼻子里闻到的尽是食物的香味,酸味辣味荤食味。我使劲抽了抽鼻子,被虐待已久的肠胃得到极大的满足。

我眨了眨眼睛,床上已经没有人,原本被我设定为门卫的加菲也已不知所踪。厨房里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我赶忙跑过去一看,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厨房里多了一堆的器具,锅碗瓢盆,应有尽有。当然,也多了一个人,赤着上身,正挥汗如雨地对着炉灶添柴,见我进来,竟然灿然一笑,露出雪白如钻石的牙齿。

“我不是让你好好在床上躺着,哪儿也不许去么?”我呆呆的说。

“躺着哪有动起来好得快。这些都是我从外面的杂物房里翻出来的,你这女人好懒哦,厨房里竟然没有厨具。”他沉痛地叹一口气。

“杂物房么……我以为那是禁忌之房,从来没进去过。”

“真笨啊!”他叫了一声,额前的刘海遮住明亮的眼睛,却遮不住他唇角得意上扬的弧线,“看到外面满满一桌了吧?你家里有不少食物的存货,我都用上了。”

“都……都是你做的?”我仍不敢相信。这么臭屁的小鬼,竟然有动手能力,完全不符合我对美男子的印象。

他不无得意地点头,用大拇指擦擦鼻子,动作十分俏皮:“都是小爷做的。等锅里的肉好了,咱们就吃饭。”

“肉?”我打了一个激灵,脑中升腾起一个不祥的预感,“加菲呢?”

他嘿嘿一笑:“被你发现了……”

我尖叫一声,不顾烫手掀开锅盖,透过雾气腾腾,只见锅里一堆已经煮熟了的肉,什么是什么都辨不清了。

我的脑子深处,有什么地方炸开了。

他竟然把加菲煮了。

“你……”我的思维一片空白,伸出手来指着他,连指甲盖都在哆嗦,“你给我……滚。”

有气无力地把那两件新衣服砸向他,我哆哆嗦嗦地到院子里去找加菲的皮毛,找来找去,却只在角落里找到一个破碎的乌龟壳。

“唉,说你笨,你还真是不聪明。”那小破孩两只长腿交叠地靠着厨房门,嘴角挂着一丝笑,满是揶揄地望着我,“那破猫嗷呜嗷呜地叫个不停,我心里慎得慌,就用你做的银球,把它引到花房里了。”

我狠狠擦了把雾蒙蒙的眼睛,冷声道:“你最好不要撒谎。”

几步奔到内室,打开化房门,一道熟悉的雪白的影子急速地朝我奔过来,绕着我的腿喵呜喵呜地叫个不停。

我的心这才放下来,抚mo着加菲光滑的皮毛,灵魂也像得到安息一般。

半年多朝夕相处,它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不可割舍。

“谢谢你哦,你买的衣服虽然不漂亮,却很合身。”我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下。

我抱起加菲,没有看他,径直到饭桌旁边坐下。

食。饱食。大食特食。像是从来没有食过那般地大肆饕餮。

有多久,没吃到这么可口的饭菜了。

味蕾和肠胃得到极大的满足。

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在美食的诱惑下,无一不服帖。

普普通通一棵菠菜,也被炒出了蔬菜之王者的境界。

一碗普通的榛蘑黄花菜汤,竟似人间至上的美味。

更别提那盘王八肉,肉质细腻爽滑,鲜香味美,吃起来有令人想哭的冲动。

是我饿得太久了,还是这家伙手艺实在太棒了?我一边吃,一边迷惘。

待我将桌上摆着的美食如风卷残云般打扫干净后,才发现做饭的人一直蹲着门槛上,并配以目瞪口呆的表情。

我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招呼道:“你也过来吃点吧。”

他站起来看了一眼,咽口水道:“姐姐,我还有可吃的么?何况,你的猫已经在打扫剩余的菜肴了。”

是啊,加菲早已在我的放任之下,窜上了桌子,肆意欺凌盘中没有壳了的王八。

然后,他默默的转过身去,打开我从外面带回来的食盒,默默地吃粥,吃咸菜。

我看见他的肩膀在用力地抽动。

他竟然哭了。我有点内疚。本来他发烧,是病人,我不但没有照顾到他,反而把他辛苦做出来的饭菜全部吃掉。他现在应该觉得特别心酸吧。

我生了恻隐之心,慢慢踅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儿,别吃这破粥了。一会我带你下馆子,吃山珍海味。”

他转过脸来,眼中确有泪花,却不是眼泪,而是笑出来的。那张俊脸仿佛遭遇了人间极乐一般地舒展。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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