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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寇-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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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所不知道的是,文明往往不如野蛮强大,但文明永远比野蛮先进,弓箭的制作工艺便是其中之一。
百人箭阵所在之处是精心选取的位置,此处距敌一百八十步,他们可以安心放箭,因为射程上的轻微差距,对面的狄兵没有任何还手之力。
乌特尔倒在地上,紧拽着斥候的尸体,探头大叫:“伏兵在对岸!儿郎们,泅渡过河,杀出条活路来,冲啊!”
狄兵是勇敢的,遭此突然袭击,他们依然保有斗志,齐声喊叫:“拼啦!”“杀过河去!”
穿透浓浓的烟雾可以看见,黑色肥虫瞬间解体,如一滩墨汁般涌入了溪流。
“啊!——”
惨叫声再次响起,上百名率先冲入溪水的狄兵几乎同时倒下,在溪水中痛苦的抱足翻滚,发出阵阵惨嚎。
“水下都是竹签!这是陷阱!!”
“退回去,快退……呃啊!”一名狄兵临河止步,却被身后的同伴狠狠撞倒,摔落溪水,顿时万针穿心而死。
二十余步宽的溪水,每一步迈下,都有一朵鲜红的血花自水中绽放,端的是步步生莲。:P
终于,狄兵们胆怯了,在中流之处退缩了。因为又一次遭受意料之外的袭击。
从溪水上游飘来一片密密麻麻的浮木,宛如筛子似的,将成功在望的狄兵狠狠撞翻入水,溅起片片嫣红。
——那是罗三叔的本队和杨胜飞的甲队在上游干的好事。
当溪水中躺倒了数十具尸体,外加一大片翻滚挣扎的身影后,狄兵们终究没有勇气跨越这条死亡的障碍,他们宁可退回尘雾中,与空中落下的利箭搏一搏运气,也不愿再去面对隐藏在清泉之下的致命陷阱。
第三轮齐射结束后,狄军终于崩溃,他们不再需要乌特尔的命令,他们自己找到了生路,那就是退出河滩,撤回山林里。
众狄军仓惶转身,一路狂奔,狼狈不堪,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
三轮齐射,夺走了两百多条鲜活的生命,噬人的溪水,留下了过百名牺牲者。
乌特尔面对不到四成的残兵,他绝望了,因为他知道,狡猾的狐狸不会放过到手的猎物,他必然还有后招,可以让他们全军覆没的后招。
乌特尔不愧是胡人中少有的智者,他完全猜对了!
※※※※※※※
对岸,树梢上,李行云清晰而冰冷地转述着眼中看到的一切,树下的章中奇认真地听,大脑飞速地计算,这是刘枫教他的新办法,凭此,他就能准确判断敌人的位置,即使被山林遮挡了视线。
“停止射击!前进三十步!”
“正前方,一百七十步,一轮齐射,起!”
“停止射击!前进三十步!”
“右前方偏十步,一百三十步,一轮齐射,起!”
“右前方偏二十步,一百四十步,一轮齐射,起!”
…………
※※※※※※※
随着狄军溃逃,章中奇指挥百人箭队不断调整位置,沿着事先开辟的“射击口”,如蛙跳般转进攻击。
狄军残兵双眼通红,泪流满面地从迷雾中退出,却绝望地发现:无论退到哪里,死神的利箭也会跟到哪里,河滩距离山林的一百步距离,让他们再次承受了三轮齐射,一路的死尸完整而清晰的勾勒出狄兵溃败的轨迹。
箭雨停歇,残存六十多名狄兵幸存者,他们歇斯底里地狂叫着奔向那道短坡,只要翻过此处便可躲入山林,生的希望就在眼前!
身高腿长的多哈冲在了头一个,只见他直直奔至短坡跟前,竟不减速,一脚蹬上坡壁,整个人纵身而起,如踏天梯一般,单手往坡顶用力一撑,精钢狼牙棒轻轻一拄,腰胯一扭,临空回旋,干净利落地翻过短坡。
即使是在亡命奔逃的紧张时刻,多哈敏捷的身手还是博得了残兵们的阵阵喝彩!
可他脚未落地,整个人尚在半空中,眼前突然黑光闪过,只听啪的一声脆响,他只觉脸上一疼,手上一空,偌大身躯竟然腾空而起,在空中旋转三圈,重重摔落在地。
脸上竟是挨了好大的一个巴掌,嘴一张“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和六颗牙齿。
半晌,多哈挣扎起身,抬起头来,脸颊已肿的老高。这时,后到的残兵们也从短坡上探出头来,他们同时看到绝望的一幕,地上横七竖八躺满尸体,几乎具具破碎,没有一具是完整的。
尸体前站着一伙人——
当先的是二十名披坚执锐、浑身染血的重装兵士,像看死人般冷冷望着他们,身上散发着阵阵死气;
其后站着三十名匪气横溢的彪形大汉,手里的家伙五花八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样样都有。此刻,他们一边擦拭兵刃上的血迹,一边冲他们奸笑。那神情,仿佛是把小女孩堵在死胡同里的臭流氓;
彪形大汉的背后,俏生生立着十七名身着彩衣的美丽少女,个个掩口皱眉,轻捏琼鼻,不正是半个时辰前,令他们垂涎欲滴的那些小娘子吗?
再往前看,这伙怪异组合为首的一人,居然是个半大小子,刚才煽巴掌的竟然就是此人!
只见他身披血色铁甲,一手持着滴血横刀,另一手握着多哈的精钢狼牙棒,满脸惊喜地笑了起来。
笑容很真诚,可随着他笑,右颊上一道横跨半脸的巨大伤疤微微皱起,皮翻露肉,显得格外狰狞恐怖。
“喂,说你呢。”少年看着多哈,扬扬下巴,笑道:“你的狼牙棒不错,我收下了……”
第018章 【纳投名状】
残存的狄兵们投降了。他们亲眼目睹刘枫掌煽多哈,接着又见他以试棒为名,把五名翻墙碰运气的志愿者砸成了肉酱,便乖乖跪地乞降了。没办法啊,后有夺命箭阵,前有疤脸煞神,不降?唯有死路一条!
至此,这一场不足千人规模的小范围斗殴就此尘埃落定。然而,善后工作是繁琐的。
章中奇率领的乙队和丙队首先进入战场,他们负责拔除饮马溪里的竹签,搬掉可能污染水源的死尸,这就花了他们整整一个时辰。第二批到达的是本队和甲队。他们躲在上游,在罗三叔和杨胜飞的率领下收集军械。
近三百人沉默而机械的干着自己的活儿,拉死尸的拉死尸,绑俘虏的绑俘虏,拔箭支的拔箭支,捡兵器的捡兵器,全场的气氛极为诡异,仿佛少了某一样最为关键的要素。
是了,没有胜利后的欢呼声,乍看之下还以为打了败仗的是他们。
造成眼前的这种现象,是因为上至李行云,下至姑娘们,也包括俘虏在内,全场三百多人至今还在犯迷糊,仿佛仍在梦里梦游一般,一个共同的问题在困扰着他们:这场仗,就这么……打赢了?
也难怪他们会有此一问。事实上,此战刘家屯众兵士加四名军官,两名武学高手,全军共计二百四十六人,但真正与敌人短兵相接、近身肉搏的,仅有刘枫亲自率领的二十名“敢死队”成员而已。
其次是章中奇的百人箭队,但也仅仅只是放了六箭罢了。
要知道一名合格的弓箭手,在一场战斗中至少要开弓二十次以上,才算是达到了体能的极限。区区六箭,连热身都算不上,更何况还是在安全环境下毫无干扰地放箭。
至于罗三叔和杨胜飞那就更是不济了,他们的任务不过是听见下游喊杀声起,带人把木桩子推下溪流而已,平均下来每人推了两根不到,别的啥都没干。此刻回想起主公让他们不必参战的承诺,顿时陷入深深地思考中。
其实,心理落差最大的不是他们,而是李行云和不在场的李德禄。这二位武学大家,一位望风一位跑腿,二老自觉大跌身价,事后纷纷捶胸大呼:如此爆殓天物,但又人尽其用,也只有刘枫这混小子想得出来。
至于那些姑娘们,白岳原本是要把她们留在后方的,可她们不依,非要跟来,说是要照顾受伤的兵士。
可到了地头一看,刘枫双手一摊,“不好意思!没有伤员!劳您费心白跑一趟!实在不行,俘虏里倒还有些,要不各位将就一下?”把姑娘们气得直翻白眼,却又无话可说。
于是乎,当众人想明白后猛然发现,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此战中表现平平,大有出工不出力之嫌,反而不及新加盟的白岳、贺雄等一干外援,他们倒也算是打到点擦边球,至少刀剑见过红了。
最后,众人悲哀地发现,就算和充当诱饵的姑娘们相比也有所不如,人家好歹与敌人照过面不是?
然而,与他们的出力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如此辉煌丰硕的战果。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一场仗都可以称得上是绝对的完胜!
两天前,全歼狄骑百人队那一战,己方动用了全部的隐藏实力,参战兵力达到八百五十人,再加上用计困住对方,这才全歼狄军,但即使是以八比一的绝对优势,己方还是付出二十五死,七十五伤的代价,便是这样,那一战仍然被认为是一场大胜。
可是这一仗,己方不伤一人,而令三倍之敌全军覆没,不是完胜是什么?两者之间可谓天差地远,难道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结果吗?
于是,第一个困扰的问题有了肯定的答案,是的!这场仗就这么打赢了!
可是第二个问题接踵而至,这场完胜为什么会来得如此轻松?轻松的仿佛是必然一般?
是因为事先准确的判断?是因为及时详细的情报?是因为环环相扣的计谋?还是因为一夜充足的准备?
不!真正的根源是一个人,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半大小子,曾经的邻家少年,现在的年轻主公!
一个接着一个,越来越多的兵士们想明白了这个问题,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抬起头来四处寻找他的身影,却发现他早已站在短坡顶端,单手拄棒静静等候着。不知不觉间,众人渐渐聚拢在他的面前。
“乡亲们!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你们所做的一切,刘枫铭感于心!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诸位!请受刘枫一拜!”说着,刘枫一鞠到底。
一句乡亲们,勾起了众人十多年来的点点滴滴,十多年的等待不正是为了这一刻吗?人群默默无声,但却激动地颤抖。
刘枫虚扫狼牙棒,划过整个全场,说道:“今日一战,是刘枫送给各位的谢礼!更重要的是,这一战,是我刘枫,给各位纳的投名状!我要让你们看到刘枫的决心和能力,看到未来的方向与希望!”
他忽然闭上眼睛,深情说道:“乡亲们!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们!”眼睛睁开,目光如电:“从今天起,我们不再是邻里乡亲!从这一刻起,我们是并肩而战的战友!更是生死与共的兄弟!”
他将狼牙棒高高举起,纵声呼喊:“刘枫今日指天起誓,你们的付出不会白费,刘枫有生之年必将继承先王遗志,带领你们完成前人未竟的大业!荡尽胡虏!收复河山!任何挡在面前的人,我都要他灰飞烟灭!”
此时的李行云已是老泪纵横,十年磨剑一日成的辛酸与喜悦,充实着老人孤寂已久的内心,他猛地拔出长剑,剑锋直指苍穹,运起全身的内力倾情呐喊:“我等誓死追随主公!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近三百名热血男儿山呼响应,纷纷跟着怒吼起来,数百柄对天狂舞的利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声声呐喊,震破长空,英雄豪气,直冲云霄!
蹲在俘虏堆里的乌特尔闻声变色,区区几百人,竟敢喊出这句口号?简直是不自量力!
他想笑,可那如有实质的冲天豪气,却让他丝毫笑不出来。贼寇中竟有如此人物?这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
各项收尾工作终于在日落之前全部完成,最后的统计结果让众人真正认识到“完胜”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斩首五百四十六级,俘虏五十四人,活捉胡将两员;缴获骑兵链甲六十二副,钢质弯刀五百七十把,堪用的骨灵骑弓五百五十张,狼牙箭两万两千余支,战马六百零二匹,以及挂在马鞍上的圆木骑盾六百零二面;搜出军资九百八十贯,随行干粮二百二十五石……”
兼职军需官章中奇朗声诵读战果统计,众人听着一阵激动,即便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也难免为之动容。
缴获的钱粮倒也没什么,毕竟山阳镇的外快更为可观。
可关键是获得了这批军械,虽然制作工艺一般,尤其是胡人的骨灵骑弓,因为按照胡人的习俗,每一名胡人男子在成年时,都要用自己亲手猎取的大型动物的骨骼制作一把骑弓,作为自己的成年礼。
这种骑弓作为一件民俗工艺品,无疑是很不错、很有收藏价值的,可是作为一种制式武器,那就只能说是比较糟糕的了。原材料五花八门不说,工艺水平也是高低不一,最好的和最差的在射程上相差将近四分之一,实在是算得上简陋。
但即便如此,这批军械的获得,对一穷二白的刘枫还是有着重大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打扫战场时还出现了一段小插曲。
为了误导敌人,刘枫利用百具胡人死尸,营造主力埋伏崖下的假象,为了务求逼真,他命令百人箭队脱下衣甲,披于死尸之上,问题是兵士们不知道这些衣甲会穿在死人身上,如今真相大白了,有些兵士便嫌晦气,说什么也不肯再穿回去,结果引发了一阵骚乱。
吴越戈闻讯大发雷霆,心道自己在死人堆里趴了一个时辰,又是拉尸又是放鸟的,沾了一身的鸟屎尸臭,尚且未曾发话,这帮兔崽子不过借盔甲给死人穿一回,有什么了不起?
两边闹将起来,俘虏们大为兴奋,以为对方分赃不匀发生了内讧。
眼看情况恶化,局势即将失控。这时,刘枫闻讯来到众人面前。
只见他伸出两根手指,沾了沾自己身上的淋漓血污,放到嘴边惬意的吮舔干净,一边露着意犹未尽的神情,一边随口吟了两句诗,便将这次潜在的哗变轻轻巧巧地镇压了。
这两句诗是这样写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鞑酋血。”
如此壮怀激烈、豪气冲天的诗句,兵士们大为叹服,更感到深深地惭愧。
知耻而后勇!榜样的力量无穷大!
于是,他们争先恐后地从死尸身上扒下衣甲,玩命似地往身上裹,急切间脱不下来,便有猛人悍然拔刀,剁断死尸的双臂,将那铁甲染得红红的,说是更见英雄气概、更显男儿本色。
这个结果让俘虏们大失所望,同时也让将士们第一次见识了主公大气磅礴、粗放豪迈的慷慨文采。
一时间,刘枫的个人形象迅速丰满了起来,其智勇双全、文武全才之名不禁而走。
第019章 【新的部下】
夕阳西下,山间小路。一行三百余人,被狭窄的路面拉成一条长长的细蛇,沿着山势缓缓蠕动着。
在蛇头的位置,刘枫端坐在一匹体黑如墨,四蹄雪白的高大骏马之上。这种宝马有个讲究,学名叫作“乌云踏雪”,乃是大草原上罕见的大型马种之一,虽非绝世宝马,但也是神俊非常。
这匹马曾属于一位名叫多哈的大狄百人将,现在连马带棍,更包括他本人在内,全都成为了刘枫的战利品。
虽然经过了罗三叔的通宵强化训练,可刘枫的骑术也仅仅只限于骑马而已,除了纵马奔驰不再轻易落马,任何其他的难度动作一概不会。
虽然是骑马界新人,可刘枫也自有凭借。面对这匹性格倔强、脾气暴躁的西域良驹,刘枫只是依靠怪力,双腿轻轻一夹,烈马吃痛之下立即温顺得如同绵羊,让等着看笑话的一众俘虏气的直翻白眼。
还是那条小路,对刘枫来说,周边景色是那样熟悉,一草一木,一转一弯,他闭着眼睛也能找得丝毫不差。
可是现在的他,心境已然不同。这条路,曾是穆文陪伴自己,可是他走了,如今走在自己身后的,是整个刘家屯的乡亲们,是先父最忠心的部下们,是未来新逐寇军的骨干们,自己要完成他们的心愿,带领他们荡尽胡虏,收复河山!
今天,自己圆满跨出了第一步!这个步子,不算小了!
想及此处,刘枫顿感胸间激荡难耐,一股遥远而又熟悉的感觉蓦然间袭上心头,仿佛又找到从前打猎归来,腰插手弩猎刀,手提肥兔两只时的激情与欢乐。
兴起之下,刘枫扯开嗓子放声高歌:
日落西山红霞飞
灭了鞑子把营归~把营归
胸前红花映彩霞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这首名为《打靶归来》的军歌,是刘枫嘴里经常哼哼的,在场的都是刘家屯的乡里乡亲,多年来时有耳闻,因此对这个曲调倒也颇为熟悉。只是刘枫唱的如此大声,咬字如此清晰那还是头一回,细听之下,心中大惊!
这首歌的歌词居然是这样的?可主公当初唱的时候年仅六岁,那时候他便想着要“灭了鞑子把营归”么?果然是英雄虎子!端的是志向高远!天下英雄出少年!古人诚不欺我!
惊叹过后,众人抬眼望去,忽然发现:此刻不正是日落西山之时吗,众人不正是“灭了鞑子把营归”么?此曲竟然如此应景?个别铁甲染红的仁兄低头一看,胸膛上血迹斑驳。得!不正是“胸前红花映彩霞”么?
主公果然文采风流!当真慷慨豪迈!
于是乎,这首后世的经典军歌,迅速得到将士们的热烈欢迎和强烈共鸣。不仅如此,军歌的特点,原本便是歌词简单易懂,曲调朗朗上口,节奏活跃轻快,更重要的是,军歌最是适合行军时大家一起齐唱。
边走边听,先是两三人跟着刘枫的大嗓门开始轻声哼唱,渐渐地,跟风之人愈来愈多,三遍一过,歌词也都记得差不多了,敢于开口的人越来越多,不知不觉间,曲调越来越靠谱,歌词越来越清晰,声音越来越响亮,众人越唱越精神!
终于,在某一个瞬间,这股热情达到了沸点,宛如涓涓小溪,最终汇入江海,终于爆发了!
三百男儿放开喉咙,踏步高歌,那激昂的歌声仿佛聚成拍岸惊涛,化作平地惊雷,歌声震天,响彻云霄!
一曲军歌,唱出了十年来深藏胸中的豪情满怀,唱出了心里的凌云壮志,唱出了眼前的意气风发!
蓝天湛湛,歌声朗朗。将士们唱得热血沸腾,姑娘们听得心潮澎湃,一众俘虏骇得心胆俱裂。
五里之遥,转瞬即到。曲过三遍,众人已能遥遥望见刘家屯的轮廓,只是此时的刘家屯已是面目全非。
入眼之处,竟是两座前开后合的军寨,每一座都足可容纳三四千人,将整个村子都圈在里面,军寨的中央拱卫着一处帅帐,左右各竖着一面大旗,左旗上书“义山”,右旗上写“忠勇”,两面大旗随风舞动,咧咧作响。
浑厚的牛角军号呜呜响起,两处营寨齐开寨门,数百兵士鱼贯而出,手持长枪、全身披挂,鹤翼而列。
两厢站定后,众兵士同时长枪顿地,发出整整齐齐的一声闷响,让听的人仿佛心脏漏跳了一拍。
两行队伍开处,分别让出两位身披重甲的雄壮武将,后面则各自跟着一班文武。
二将遥遥望见刘枫到来,急急快步上前,双膝跪地纳头便拜,口中呼道:“末将忠勇军江梦煊(义山军王盛光)恭迎主公得胜回营!”
两边兵士左手扶枪,右手握拳擂胸,同时单膝跪倒,甲胄哗哗响成一片。
“恭迎主公得胜回营!”
数百名兵士齐声高呼,声音洪亮整齐,让人为之一震。
刘枫面色如常,也不下马,双腿一夹,大大咧咧催马直行,二将慌忙膝行倒退让出路来,连头都不敢抬。刘枫朗声长笑,从两人身前昂然经过,从容进入营门。
行至帅帐前,只见营内碎步奔出一个八尺大汉,冲至马前一丈处扑倒在地,手脚并用爬至刘枫战马左侧,宽阔的背脊正好接住落下的一只右脚,稳稳地让他垫脚下马。
刘枫也不理会,自顾自的大步走进帅帐。随着门帘落下,身影消失于帐内,四周同时传来粗重的呼气声,感情之前大伙儿连大气都不敢出,全憋着呢……
这一切,都落入了一众俘虏的眼中,两名胡将惊得面无人色,目瞪口呆。
多哈想的是:原来对方竟有如此多的兵力,光看眼前接驾的就不下五六百人,对付我们竟然只是随手而为,根本未出全力吗?那这仗输的不冤枉!
乌特尔想的却是两个字:上当!打得热热闹闹的义山军和忠勇军,他们竟然是一伙儿的!这个半大娃娃到底什么来头?竟然是江梦煊和王盛这两个叛军贼酋的共主吗?看那两人的摸样,那里还有半分一军之主的气势?与其说是部下不如说像家奴更多一些……
还有他的威严和排场未免也太大了点,就算是大督帅凯旋也不过如此!他的身份……只怕是不简单!
不容细想,后边的兵士们恶狠狠的扬鞭抽打,将五十四名俘虏驱赶进一处军帐里。
※※※※※※※
中央帅帐内,李德禄正笑吟吟地向刘枫作揖行礼,一脸得意地笑道:“恭贺主公旗开得胜!主公,老夫这番布置可还满意吗?”
“呵呵,满意的很!老爹出手果然不同凡响,就连做戏都做得似模似样,也不枉我拖延整整一下午。一会儿你去和张大虎商量商量,把战功奖赏拟一个眉目出来,顺便告诉他,今天出演的每位群众演员,哦不!是每位兵士各赏一贯钱!那个给我垫脚的汉子再加五贯,还要着人善言安抚,我刘某人可不是那些作践人的大老爷!”
刘枫说着话,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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