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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之执-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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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不过新专辑预算不高,可能宣传上面指望不了什么了。”

方凌点点头:“这样啊。”她歪著头想想,要是新专辑出来的时候她还在的话,她一定会用心地想点招数出来,帮他好好地宣传一下。

方凌拍拍手:“好啦,正事谈完,我们今天好好做做功课,我仔细观察过了,你虽然上过训练班,可是我总觉得你的演技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去发挥去改进,所以,我们应该找些好片看看,观摩一下巨星的演技。走啦,出门找影片去。”

凌恺带著她到了一家租录影带的地方,方凌仔仔细细地把整家店翻了个透,找出了自己非常欣赏的一些国外演员的影片,连有名的女演员的片子的都不放过。她对凌恺说:“表演都是相通的,女演员的一些表演技巧,你也可以学起来,去掉女性的那份妩媚就行。”

抱著一堆带子,两人回家做功课去了。

在客厅看电影的时候,方凌一直喋喋不休地指手划脚,发现凌恺不看电影只看她了,她脸红了:“我是不是太烦了啊?你自己看吧,我闭嘴就是了。”凌恺温柔地笑:“不烦,只是觉得很感动,你对我真的很用心。谢谢你,凌凌。”

方凌舒服地躺在凌恺的怀里,不以为意地说:“喜欢一个人,不就是应该对他好吗?我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多了不起的事,我只是很单纯地在喜欢你。因为喜欢,所以忍不住要把全世界都捧到你面前来。你自己好好看吧,我刚才确实有些啰嗦了,这些得你自己领悟才行。我负责欣赏故事就好了。”

凌恺抱紧她,越来越喜欢这样的感觉,抱著她的时候,心才不会若有所失,才会觉得满足。他亲亲方凌的头发,开始专心地看影片。

第六章-3

送走方南,她有些落寞地回到了凌恺的住所,自己没什么东西要搬,在送方南去机场之前,就把仅有的几件衣服塞进背包里了。老爸的房子已经还给学校,从今天起,她得住在凌恺这儿了。

趴在靠窗的书桌上看向窗外,刹那间思绪有些迷乱。年轻的爸爸回到了家,看到十六岁的她,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慨?她想著自己一个人在这边,就为了一份执迷不悟的痴恋,是她这些年太执著,所以连上帝都感动了,要把她送到凌恺面前吗?如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缘分,那么,二十六岁的方凌,和三十岁的凌恺,怎么样都不可能凑到一起去吧。一个普普通通的都市女子,和一个红遍华人世界的巨星,怎么想,都不可能相遇进而相爱吧?

其实她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说法,她对凌恺的感觉,是一点一点地积累起来的,是看著他从刚出道时候的年轻模样一直成长为眼角有了一两条皱纹的伟岸男子,是看著他认真地唱歌,认真地演戏,认真地爱护歌迷影迷,一点一点的感动所堆积起来的爱恋吧?

什么是爱情呢?爱情也只是一种感情吧?其实她不相信有一眼定终生的前世宿命。也无法说服自己,一辈子的坚持与呵护只是那一眼的交错可以支撑住的。

爱情,必须得是相知、相惜,必须得是在最平常的生活中,一分一毫的互相付出互相关爱而积累起来的。她从来都没法相信人可以为了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存在而付出自己的所有,那样的感情,如果真的可以称做感情,也只是一种痴迷罢了。甚至于,痴迷的都不是那个让自己付出一切的人,而只是,一份想爱、想付出的心,只是为了看到在爱情中眼神流转明眸顾盼的自己。

方凌想到凌恺,想到那个开朗乐观的凌恺,想到他以最大的善意最大的真诚对待自己的样子,她满足地叹息,想起自己曾经在凌恺的海报上写下的一段话:如果要爱,那么,要纯粹地爱一个人,纯粹地愿意用最大的热情和真诚去爱去关怀。纯粹得不管是否能被同等地呵护,纯粹得不管自己的一切外在,只是依著自己的心,去爱。

上帝听见了她的祷告吧?所以,让她来了,让她来纯粹地爱一场。

第六章-4

傍晚的时候,凌恺拍完戏回来了,他看到趴在书桌上对著窗外发呆的方凌,走过去问:“怎么了?是不是还在想你爸爸啊?你们感情还真好,刚分开就舍不得了啊?”凌恺安抚地拍拍她的脑袋。

方凌转过头,伸出双手要凌恺抱。凌恺看著树熊一样缠在自己身上的方凌,忍不住想笑。明明自己才是小了六岁的那个,可是相处的过程中,方凌总是很依赖他,老是喜欢缩在他的怀里,喜欢他宠溺地搂紧她。

方凌有点严肃地看著凌恺说:“我们坐下聊聊好吗?今天送走爸爸之后,我想了很多,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走,所以有些话,我一定要趁还有机会的时候都说给你听。”

凌恺有些错愕,这话怎么听怎么怪异:“你要走了吗?怎么好像生离死别一样。你不要吓我啊。”

方凌闷闷地说:“不是这个意思,不过,你要认真听好哦,还有,一定要相信我,不要把我当疯子看。”

得到凌恺的保证之后,方凌问他:“还记不记得我们刚见面的那天,我曾经跟你说过的话?”

凌恺想了一下,那天说了很多话,但是他却没来由地想起当时他以为是玩笑的一句话,他记得当时方凌有些胆怯地问他:“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很久了,为了你,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十年前的现在。你会信么?”

他怔怔地看著方凌,方凌正幽幽地看著他,重复当初说过的话:“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很久了,为了你,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十年前的现在。你会信么?”

凌恺震惊地看向方凌:“是真的吗?你真的是,十年后的人?”

方凌点头:“虽然真的很诡异,很让人难以置信,但是真的,我确实来自2003年。现在,1993年,在上海念高一的方凌应该只有十六岁才对。”

“所以,我不是和爸爸一起来的,当时,也就是2003年9月19日,你在我二十六岁生日那天到上海开演唱会,我给你献花,然后我们见面了。演唱会后,我给你打了电话,你告诉我,你等了我十年了。你说十年前,我穿越时空,出现在你面前。挂了电话之后我就睡下了,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在1993年的香港街头了。”

凌恺瞠目结舌地看著方凌:“真的很难相信。”他看著方凌抑郁的表情,握住她的手:“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觉得,这一切真的太让人震惊了。我不敢相信的是,我们竟然有这么深的缘分,可以让老天把你送到我面前来。”

方凌悬在空中的心总算尘埃落定,她看著凌恺,摸著凌恺光滑的脸,想著演唱会上看到的那个沧桑寂寞的凌恺,她说:“我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我只知道,2003年9月19日,也就是我二十六岁的生日那天那场演唱会是最关键的。所以,如果哪天你发现我不见了,请千万千万不要忘了这个约定,你要来找我,你要来我的家乡开一场演唱会,让我们可以见面,好吗?千万千万不要忘了。”

她抓这凌恺的手,恳求地看著他。凌恺抓著她的手:“我们打勾画押好不好?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我答应你,一定会有这么一场演唱会。”

“嗯”,方凌安心地点头。

草草地解决掉晚饭,两个人继续窝在客厅看电影做功课。等到凌恺看完两部电影,方凌早在他的怀里睡得东倒西歪。凌恺看著方凌信赖地蜷缩在他的怀里,看著她的长发像波浪一样地盖在自己的腿上,他轻轻地说:“不管如何,我都会像现在这样地爱你。”

他抱起方凌走向卧室,把方凌放到自己的床上,再帮她盖好被子之后,就关上了房门。从衣橱拿了被子枕头,他到沙发上躺下,想著方凌,想著方凌说的那些话,没一会儿就睡著了。

夜里,方凌醒来,看到陌生的环境,皱皱眉,终于想到自己现在应该是睡在凌恺的房里。她找了半天没看到自己的鞋,想想应该是刚才看电影的时候睡著了,凌恺把她抱过来的吧。凌恺呢?不会还在看电影吧?

她光著脚走向客厅,客厅的窗帘很薄,有月光透进来,她蹲在沙发边看著凌恺的睡脸,看著他的眉,他的眼,她伸出手,细细地抚摸,一点一点仔仔细细地,把他记在心里,如果这只是一场梦,如果梦醒后所有的一切根本就没有发生过,那么,至少让她好好地记住这一刻。她看著二十岁的凌恺有些稚嫩的睡脸,心里面,有满满的感动和爱意,她俯下头,轻轻地吻上了凌恺的唇。一下,再一下,再一下。她亲吻著凌恺柔软的唇,然后,她怯怯地伸出粉红的舌尖,细细地描绘凌恺的唇形。睡王子终于被吻醒了。方凌脸一红,转身想逃,凌恺没放,把她抱起放在自己身上,用力地吻住她。

一下,再一下。凌恺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下了,可是看著方凌纯洁的眉眼,看著方凌羞怯的笑颜,他终于放弃和自己挣扎,抱起方凌,他走向卧室。

方凌紧张得连脚趾头都红了,可是,她还是勇敢地抱住凌恺,不让他有机会后悔,她意乱情迷地抚摸凌恺宽宽的肩,瘦瘦的腰,她无法把自己的手从凌恺身上挪开。她紧紧地抱住凌恺,任凌恺亲吻著,任凌恺褪去她的衣服,任凌恺带著她飞翔……然后,两个生涩的人,一起,在美好的感动中,在对彼此的爱恋里,虔诚地,完成了这爱的世界里最完美的体验。

第七章

睡了很饱很饱的一觉之后,方凌满足地醒来,睁开眼,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她动动自己习惯性侧睡的身子,然后看到垫在自己脖子下面的那条手臂,记忆慢慢回笼,她的脸一点一点地红了。她缩在凌恺的怀里,怎么都不肯转身面对抱著她睡的凌恺。她不知道凌恺醒了没,也不敢回头看。闭上眼,她用自己的脸蹭蹭凌恺的手,安心地呼了口气。这样醒来真好。她喜欢这样毫无距离地被凌恺抱在怀中,尽管有些害羞,可是,她还是得承认,在凌恺的怀抱中醒过来,是一件无比美好的事情。如果说这十年的痴心只是一场迷恋,只是自己编织出来的一场美梦,那么,此刻,她很清楚地知道,她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个真实存在的男人,而不是远在天边的那个偶像。

一个轻柔湿润的吻落在了她纤细的颈背,她浑身一颤,知道凌恺已经醒了。凌恺轻轻把她的身子转了过来,让她无可避免地面对他。

“凌凌”,他用低沉的嗓音唤著她。

方凌被他不同于平常的声音诱得抬起头来:“你的声音和平时不太一样呢。现在这样很诱人。”说完诱人两字,她又脸红了。想到昨天自己的大胆,还是有些羞涩。

凌恺宠溺地看著她娇羞的样子,对窝在自己胸前的方凌说:“好了,你不会想躲在我怀里一辈子不抬头看我了吧?”

方凌抬起头,被他的声音电得背脊酥酥麻麻的,她问:“你早上醒来,声音就会低沉沙哑一些吗?”

“对啊”,凌恺亲亲她的额头,“所以,你要是一直想听的话,就每天都在我怀里醒来就行了。这个是你方凌独享的特权,不会有第二个女人听到了。”

方凌听著他含蓄的承诺,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胸前画著圈,凌恺呻吟一声,抓住她诱人犯罪的小手:“别乱动了。不然我不保证会发生什么事。你今天应该好好休息,我不想让你太难受了。乖,起来吃点东西,再继续睡吧。”他知道昨夜方凌并不好受,她痛得一直出冷汗,后来连眼泪都流下来了。

他起床从衣柜里拿了件自己的睡袍,然后把方凌从被子里挖了出来,用睡袍把方凌裹住。然后跟方凌说:“我要去片场,今天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影片快杀青了。Qī。shū。ωǎng。虽然没我多少事情,我还是觉得在剧组随时待命比较好。”

方凌点头:“好的。那我还是在家里等你。午饭我会自己解决的。”

她著迷地跟著凌恺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看他穿好衣服,看他没戴隐形眼镜时眯著眼睛的样子,看他凌乱的黑发,看他下巴上冒出来的胡子,看得她忘了害羞,伸出魔爪,在凌恺脸上摸了又摸,摸到凌恺都有点脸红了,才肯放手。

凌恺笑睨了她一会儿,亲了下她的唇角,然后走进卫生间,突然又探出头,问方凌:“这里你还要不要跟进来?”说完哈哈大笑地缩了回去。

方凌扬扬拳头,耀武扬威:“死小孩!敢取笑我。明天让你下不了床!”说完自己都觉得好笑,嘻嘻一笑,吐吐舌。

凌恺出门了之后,方凌又缩回到了被子里。什么都不想做,就想躲在被子里,闻闻被子上残留的凌恺的味道也好。

她嘻嘻笑著,卷著被子在床上打滚,直到把自己卷成毛毛虫一样。深深吸了一口气,让她悸动的气味弥漫了整个身心,她突然觉得酸酸的,然后脸颊冰冰凉凉的,她伸手一摸,满脸都是泪。不知道为什么会在极度的甜蜜之后感觉到一圈一圈蔓延开来的酸楚。也许,也许是因为对未来的迷茫,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会消失不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留下凌恺一个人过,不知道漫长的十年岁月,她深爱的人,该怎样度过没有她的漫漫长夜。她突然有点痛恨起那个无知无觉地活到二十六岁的自己,仿佛所有的苦都是被凌恺背著。她不要这样,她不要自己的爱情是由凌恺一个人保护著,她想认真地和凌恺一起,一点点变老,看著凌恺成长,看著他摸爬滚打直到登上巅峰。她想受凌恺受的苦,尝凌恺尝的甜。可是,可是她没有办法停留。上帝在这场奇妙的缘分中早已安排好了角色,她没有办法不顺著既定的路走,因为如果她不听话,那么,受苦的可能就是三十岁时的凌恺。她苦思冥想,怎样都想不出一个办法两全其美,似乎自己能做的,只是在某天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正常的时间轨道里,然后,等待故事的结果。

故事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呢?如果,她可以一睁开眼发现自己到了十年前的现在,认识了有著灿烂笑容的凌恺,那么,会不会,再一眨眼,她就回到了2003年的上海,发现一切根本只是她的幻想,发现自己从来没有从凌恺手里接过那条项链,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给凌恺打过电话,从来没有听到凌恺用让她心痛的声音唤她凌凌?真相是什么?事实究竟是什么?她该相信怎样的事实?她现在真的是在1993年的香港,在刚刚极度缠绵过的凌恺的床上吗?还是,这一切只是一个梦境,很美好、也很残忍的梦境?

她静静地流泪,把头埋入柔软的枕头上,深深地嗅著枕头上残留的凌恺的味道,她看到枕头上还有几根凌恺的短发,小心翼翼地拈起来,抓在手心,紧紧地、再紧紧地抓住、握牢,对真相的迷茫一点一点地消失,对未来的渴求却越来越多地堆积。如果,这一切不是梦,那么,在正常的时间轨道上再见到凌恺的那一瞬间起,她就要用力地、用尽毕生力气地抱住凌恺,再不放手。

她猛地想到一个念头,于是迅速跳起床,穿戴整齐之后,出门买东西去。在街头逛了很久,终于买齐了她要的东西。

回到凌恺的房子,她把东西散落在书桌上,抓起笔,在刚买的白色信纸上开始专心地写了起来:

现在是1993年11月7日,今天天气很好。1993年的方凌,喜欢一切白色的东西,喜欢顶著一头乱糟糟的短发乱跑,喜欢在学校跟人争强好胜,然后,在爸爸送她的一张专辑的封面上,她看到了年轻的凌恺,然后她央求爸爸找香港的朋友帮忙,为她买来凌恺的第一张专辑,然后在深深冷冷的夜里,她听到了凌恺清冷的声音,然后然后,她喜欢上了凌恺……

她专心地写著,想把所有能找到的白纸全部填满,想要让凌恺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每一天都能看到她留下的痕迹,想要用自己全部的爱包围住凌恺,让他什么都来不及乱想,就走到了十年后的演唱会。她想把自己的笑容全部留下,让凌恺一打开门就看到无处不在的她的笑容。

天色有点暗了,她打开灯,咬著饼干,还是不肯放下笔。

她微微地笑,一直一直不停地写,不停地画,直到她的手累到抬不起来。她停下笔,把东西全部收拾好,细心包装,放进一个粉红色的大盒子里,塞到他们放碟片的柜子里。

伸个拦腰,活动活动酸痛的筋骨,这才发现天已经完全黑了。凌恺还没有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拍电影向来白天黑夜连著来,估计凌恺在许子信学了不少东西,所以都舍不得回来。

她呵呵笑著,凌恺真的很用功,她喜欢看他认真专注的神情。

好吧,先洗个澡再说,她跑到浴室,打开热水,冲洗身上的酸痛,昨天让她脸红的亲密带来的是浑身散了架一样的酸痛,做女人真惨,都是第一次,怎么就没见凌恺痛。她皱皱鼻子,把身上冲得皮都皱了起来之后,她终于舍得走出浴室了,穿上凌恺的浴袍,她走到客厅继续等他。

百无聊赖之下,她找出早上顺路在书店买的“TheBridgesofMadisonCounty”,她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后来改编的电影也很成功,不过电影好像要到两年后才会拍,所以,她现在只能看小说过过瘾。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这本小说了,她还是被故事里的情感所吸引,想著那两个无缘在一起的人,心里面酸酸楚楚的,又觉得这样的感情好沉重,沉重到让人不知道怎样的选择才是正确的。然后她看到那句她最喜欢的台词:“Iamgratefulforhavingatleastfoundyou。Wecouldhaveflashedbyoneanotherliketwopiecesofcosmicdust。”这样的感恩让人心痛。书里的Robert守著一份四天的回忆,守了一辈子,最后,一点点后悔都没有,有的只是感激。感激自己有这个机会和Francesca相遇。她为Robert痛得掉下眼泪,为这样无法两全的爱情而揪心。

那种百转千回的爱与痛,那种永远没法攫取住的幸福,那种只能在心头燃烧著却不得不在现实生活中用一盆盆冷水浇灭的心动,让人想到一次就觉得心头在痛,可是现实在往前走,现实中的人,无论心头怎么痛,还是得继续往前走,继续为了现实而舍弃那种原初的心动。相遇了,可惜在错的时候。所以,只能掩埋一切,让心成为最忠实的观众,用一辈子的怀念和追思来保护这份短短几天的相知相守所带来的爱情和感动。对于Francesca和Robert来说,只有这样的路可以走吧?可是,她不是Francesca,凌恺也不是Robert。她会强悍地守护自己的爱情,不会让现实有机会谋杀掉哪怕是一丁点的她的爱情。她不知道自己何时会离开这里,所以,在仅剩的时间里,她要用力地、再用力地把所有的热情都燃烧给凌恺,把自己烙在凌恺心里,让凌恺只能看她,只能爱她。明知道这样的强悍和霸道会让凌恺受苦,可是,她不要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有拥抱凌恺的机会。她带著十年的专注与爱恋来到凌恺面前,连时间和空间都无法阻隔她的爱与疯狂,这是执迷,也是宿命,所以,凌恺别无选择,只有接受她,爱上她。

轻轻地打开门,凌恺看到一室光明,他环顾四周,在窗口的懒骨头上发现了缩成一团的方凌,穿著他的白色浴袍,胸前还摆著本书。他把书拿起来放到书桌上,轻柔地抱起方凌。刚把方凌抱起,她就醒了,看到凌恺,她露出垂涎的笑容,然后凑上唇对著凌恺一阵狂亲,凌恺有点受宠若惊地接受这份不知何故的热情,然后很快进入状况,一举给她亲了回去。

方凌气喘吁吁地离开凌恺的唇,然后,又凑上去轻咬凌恺的耳垂,低声说了句:“我先上床了。”然后像逃难一样地奔向了卧室。

凌恺知道方凌害羞了,她总是这样虚张声势,其实骨子里害羞得不得了。他洗完澡,走进房里,把卧室门关上,然后看到方凌整个人都已经躲到了被子下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眨啊眨地看著他。

他好笑地摇头,实在看不出来方凌有二十六岁的样子。钻进被子里,他抱住方凌。

“电影只剩后期制作了,导演说想赶在月底之前上映。接下来可能会有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吧。我不是主角,所以可能事情不会太多。导演还准备参选两个电影大奖,所以最近还满紧张的。我还好,没什么压力。”

方凌抱住他的腰:“嗯,是不用有压力,你演得很好,这部电影会非常成功。等著看就行了。”

凌恺有丝不确定地问:“我真的会成功吗?在这个圈子里快三年了,看了好多有实力的人都没能红起来,我都有点心寒。”

方凌拍拍他的背:“你一定一定会成功的,可是你还是要努力啊,如果就这样什么都不做只是等著成功,那我就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了。你要用心去工作,然后就会非常厉害哦,不厉害怎么能在我生日那天来开演唱会给我看啊?”

凌恺点头:“要很努力很努力地工作才能很红对不对?那我一定会很努力,我要一直让你看得到我,不许再看别人,看到比我帅的男星也不可以移情别恋知不知道?”他用力地亲亲方凌的嘴,突然想到:“我要努力十年才能见到你,那你是不是该很努力很努力地让我记住你,在你走了之后也不会忘掉你?”

他带著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看著方凌,方凌猛地翻身爬到凌恺身上,把脸闷在他怀里一阵乱蹭,然后红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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