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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不代表不爱-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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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忘记旁边的人倾向他的身体,在他耳朵低喃:“喜欢吗?我带你去一个更好的地方。”
说完他掀开棉被横抱起云清初,保持着刚好的力道,让云清初在他的怀抱里不会疼痛更不怕跌倒。卓飞扬走出房间,绕了个弯,直接进入客厅,所有装饰品一概全部是白色,向远处的方向望去一个诺大的落地窗,云清初惊愕住,被卓飞扬抱到落地窗前。
今天,湛蓝的天空竟无一朵白云,远远望去,晴空之下照应出仿佛无边碧绿的苍茫,透澈净洁的瓦蓝与清新的绿色相衬璀璨,用眼睛看去如同无际的田园像饱满水珠般闪烁着晶莹的光泽,甚至从空气中都能清晰呼吸到谷物香甜的味道。
这样的风景,光是一眼已经便能让人心旷神怡了,更别提远远望去,田园里面每隔一段地方就会有几朵鲜红的花冒出来被空气吹动,摇摆起动人的风姿。卓飞扬放下云清初,将他轻轻推进这片种下各异花草的田园里。
初晨的气息,空气里仍含有夜晚的余温,深深吸一口气就足以感觉到湿润的味道,舒爽的空气迎面而来,云清初恍神地逛在田园里,带着几分享受地笑意:“真美。”
迎着刚刚复苏的阳光,云清初身后的卓飞扬望着他美丽的剪影,染成乌黑颜色的发尾熔化在眩目的光圈里,竟演化成几分似诗如画的光景,他失神地上前搂住这个人的腰部。
在他回头的时候摘下旁边的花朵,闻了闻递给他:“这是百合花,美好的事物适合美好的人,所以送给你最适合不过了。”
“可我记得你并不喜欢百合花”云清初笑着退开他的怀抱:“你最爱的是向日葵吧?比如……”
“不,清初。”卓飞扬用手在云清初的嘴唇摆出一个嘘的手势,阻止了云清初接下去的话:“向日葵虽然有朝气
,活泼,却只是能拿来作为疲惫的消遣,而百合,它明净而宁静,是我想要留在身边,一直守护爱惜下去的。”
这个例如,说得是花,可云清初听着心里很明白,他只是借用这样东西来为自己的心澄清一切,只可惜,他嘲讽地一笑,脑海里突然闪烁出一张单纯的笑脸,便问:“那个夏暖暖小姐呢?”
“我把她收为妹妹了。”卓飞扬见他不接手,自顾自的将百合花轻扎在云清初的头上,他笑起来,果然,清淡的云清初配这朵纯洁的花最适合不过了,那样的神似,那样带着不容侵犯只能远远欣赏的美丽,就算是这样,他也想要守护这份遥不可及的美丽。
“是吗?我还以为吴大少,会和她开开心心的结婚度蜜月!”云清初笑起来,在不觉中为他自己所展现的美丽风情点缀上几分动人的神采。
“清初!”他上前拥抱住这个笑得没心没肺的人:“是我以前不懂爱,看错自己的心,所以现在时间证明了一切,你离开的日子里没有人能成为我心灵的寄托,我才发现你在我脑袋里种下的记忆,已经成为无法磨灭遗忘掉的存在。”
“说完了?”云清初推开他,冷然:“你不觉得太迟了吗?”
“只要你愿意忘记以前,重新开始,那么我们的爱情就没有迟来的说法。”
“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爱的人已经变成于朝阳,再也不是你了!”云清初绽放抱歉的笑容,带着十足的疏远。
“那个人有什么值得你爱的地方!”卓飞扬眯起眼,身上散发的气息开始冷冽。
眼波灵动的流转起来,云清初似乎回忆起什么,声音变得清婉纯透:“他那个人,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有时候简直傻透了,总是爱钻牛角尖,不够自信,可在他身边我却感觉很温暖,每一刻都是被爱着,被捧着,有一种幸福的味道。”
“他只是没有太多的自信,可我从来都不用担忧,他会背叛我,会离开我,待在他的身边我总有一种感觉,也只是他能带给我这种感觉,仿佛他对我的爱经得起任何一种考验,可以天长地久永远都不会结束。”
在这个时刻里,卓飞扬情不自禁地沉浸在云清初透露出怀念的笑容里,他的眼睛折射着纯净柔和的阳光,微微眯起来的双眸有着美丽的弧度,迷人的脸庞上浮现出浓厚的温暖,让人忍不住想要拥有属于他的全部。
手臂上忽然传来一股强大的外力,云清初来不及平衡重心,身体倾倒跌入一个怀抱,强盛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直至淹没了他所有的呼
吸才得方休。因为有几次作为前列,所以云清初主动放弃没有用处的挣扎,压制闷火地补上一句原先没有想到的话:“而你,给不了我这种感觉。”
“好!那么我们就视目以待!”卓飞扬咬牙截齿:“看看于朝阳,能不能正如你所说的,那样经得起考验!”他说完选择放开云清初。
眼睛向周遭的百色光景扫了一圈,叹息:“你就在这里住下吧!”
“这个地方,是我为你安排的,一寸一分都是按照当初你对我说的话打造而成的,希望你有一段愉快的假期。”
****************
又过了几天之后,卓飞扬才回到这个堪称世外桃源的别墅,走进去一来到客厅的落地窗就可以看到云清初仰头朝天睡在田园里,夜晚的绿色在静谧中仍旧有份生机盎然的味道,柔和的月光形成暖黄的色调散落到云清初的周遭,更在晚间潮湿的雾气中如梦似幻。
他凑过去,一同躺下:“这里很适合你。”
“恩,确实不错。”云清初惬意地眯着眼搭话。
“你已经消失几天了,不怕外面的人担心。”卓飞扬反身,压向他的身体。
“如果你不放我,我是走不出这里的!”云清初直视他,平淡如水:“所以尤其担心,不如静下心好好享受,出去的时候才不会被人说,又瘦了!”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什么,不禁莞尔一笑。
“是吗?”卓飞扬不怒反笑,满脸讽刺:“我看,他现在会比较关心别人吧!”
“哦?”云清初发出单字音,明显兴趣缺缺。
卓飞扬又反躺在草坪上面,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照片递给云清初,云清初懒慵地接过瞥过了一眼,结果冷淡的脸色全然失尽,他深深的呼吸努力压制怒意,可手上的照片却被他攥得死死,捏出一道道褶皱。
照片拍下的是,两个人共同躺在床上,于朝阳压着李在真的侧影。
☆、第 34 章
番外篇之李在真。
我跟我父亲下了一个赌注。
我在他的门口跪跪了三天三夜,最后终于迎来这个机会。
他说,给我两年的时间,如果我们能顺利的在一起,他就不再阻止我和他。
终于我坐在飞机上,闭着眼睛渡过耳鸣后自然的透过舷窗向下看,即使看到的都是无穷无尽的灰色或是蓝色的天空和雾霭,我仍旧乐此不惫,因为在这无数的黑点里面有一个城市,存留着我最为思念的记忆。
大概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拉紧了身上的毯子,沉沉地跌进梦境里,梦见了过去的一切。
遇见他,是在一个雨天里。
我只是恰因雇佣的司机在半路塞车,没有办法如期来接我,所以才沿着路途躲到一间咖啡的门外避雨,刚好他出门打开雨伞看到我,结果竟来了一句:“小姐,需要我送你一程吗?”
我的追求者一向很多,无论男女,却从来没有人将我的性别误错。我深深的呼吸,雨天潮湿的气象呼进我的体内,将我全部的烦躁都吐出来,我猛地踹了他一脚破口大骂:“你不长眼啊!我是男生!”
“啊!对不起,你真是……男的?”于朝阳接下我那一脚,倒也不生气,反而仔细打量着我的样子,是最具纯粹的欣赏:“你比女生还要漂亮。”
见识过太多太多的神情,有仰慕的,有疯狂的,有嫉妒的,有不屑的,却未曾见过这般纯粹到不可思议的眼神,没有太多的杂质,完全是以看待美好事物的角度注视着我,瞬间在这种眼神之下我别扭地绞绞头发:“额……谢谢!”
我想我肯定是发疯了,居然对别人这种仿佛变相的赞美,说出了一句道谢的话。
只是,生活太缺乏真诚了,所以我容忍了。
他犹豫地伸出手,对我灿烂地笑着,毫无心机:“我叫于朝阳,很高兴认识你。”
他的笑容,不知怎地,仿佛成为雨天里最需要的阳光,暖暖的照耀人心,我恍惚了一下,实在对这个人说不出拒绝的话,竟又伸出手与他的手交握:“我叫李在真,很高兴认识你。”
这个人,又笑了,我握住他的手,看见他的笑,只觉得他的手连同他的笑容,一样温暖的让人想要靠近,那是我对他的初次印象。
后来我们竟为成无话不说的莫逆之交。
后来他竟对我说,其实,那时候对我是一见钟情。
起初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我都在逃避他。毕竟,我的性向
是属于正常的异性恋,面对这样的告白,我无计可施只能远远得逃开。我亦晓得我可以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拒绝他,却在最关键的时候,看到他那温暖如春让人窝心的眼神,我连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大概是一个仲夏的夜晚,他来找我,叫我出门,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结果我们登上了附近风景出地带的一处高山,刚好是日出时间,突破云层的阳光折射出许多道光芒,光的颜色并不是非常的深,反倒是一种暖黄调的色彩从仍有点昏黑的天空照耀下来,渐渐明亮大地,最后普照全世界。
“向下看。”他说。
我往下面一看,阳光洒在风景区平静的湖面上,由于得到光线的反射,碧波荡漾的湖面上渲染起一层薄丝的沙曼,渐渐扩散在虫鸣蛙叫的丛林间。远处与近处,大自然的苏醒仿佛通过潜藏在树林中的各种小生物此伏彼起远远传播而来,悠扬悦耳,令人心旷神怡。
他说,带我来看,是在为自己的幸福争取机会,因为他想把世界最美丽的风景都给我。
我猛然地抬头,看到他被阳光映射得亮暗分明的脸和下颌好看的弧线,还有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温暖蔓延进了我的心。我利用这个美丽出日为背景之下静静地拥抱住了他,那瞬间我想我正如拥有了全世界的温暖。
他真的很好,真的很好,我对每个人介绍他的时候,都会重复说这句话。
在我心情不佳或是乱发脾气的时候,他总是在我的身边,一声不响成为我的出气筒。在我心情转晴撒娇玩乐的时候,他总能笑得一脸宠溺包容了我的任性。在我难受的时候,他总会陪着我提供给我一个最安心的怀抱,在我耳边一次又一次的说会没事的会没事的,让我哭得一塌糊涂。
他怎会知道,那些时候,他所散发出来的温柔足以让人想要永远沉溺下去。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很希望可以这样一辈子,只是天不如愿,我和他的事情终究被对我穷追不舍的记者捕捉到,并且上了报纸。我并不是平凡的人,我有一个显赫的家庭背景,这样的事情不足以为奇。
只是,我的家人知道之后,我的母亲昏厥了过去,而我的父亲气得快要发疯。
一开始他们强硬的将我和他拉离,让我离开他。一下子失去他那些温柔的我是绝对不可能会妥协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希望我那时候不会畏缩,不畏惧众人的眼光,再勇敢一点,或许我们的结局就会有所不同。
可惜我没有,面对所有人的指指点点,从一开始的忽视,后
来的忍无可忍,我宣誓要监守的我们这段爱情的意志力彻底瓦解,崩溃。
于是我跟随我的父亲回国,在出国那一天我做出最后的请求,与他见上一面。
我们回到了当初的原点,他对我说,你觉不觉得,雨水把天地分成了两个世界,外面的世界好象与我们毫不相关,我们就在这小小的世界里,只有你和我。
我哭了,但是终究我们还是回不去了,我踏上了崭新的旅程,直到最后他也是默不作声,连一句挽留的话都不会说,我也晓得,他永远都是不会说的。
因为,他这个人,对于所爱的人,从来做不出任何为难的举动。
他爱你,但却不需要你正如他所爱你般去爱他,真是一个傻得令人无法忘记的人。
终于达到了,我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呼吸着熟悉的空气,仰望湛蓝的天空。
于朝阳,我回来了,你可知,在外国的日子里,我不断的追寻有一人能如同你那般温暖入骨的人,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后来我终于晓知,这个世界上,唯有你才会那样,独一无二。
我打听了消息,终于安排出练习生的身份见到他了,那瞬间我控制不住的朝他飞奔而去,双手拥抱住他了,这么多年来,我念念不忘的怀抱终于又被我收纳了,果然仍旧温暖,温暖得让我差点热泪盈眶。
没有想到的是,他竟推开了我,惊愕地问道:“你是谁?”
我见他如此惟恐不及的反应,心中的怒火点燃:“本人名为,李在真!”
我们坐在练习室里的最角落,是我自己要求的,因为我觉得方便交流。
他没有表现多少的欢喜,甚至有点畏惧:“你怎么回来了?”
我望进他依旧纯粹如初温暖如初的眼睛,即使这双眼睛已经几年没有我的影子了,我也眷恋如初,突然想起我们以前有过的种种,我酸涩的开口:“离开这些年,我在国外旅行了很多地方,看过很多处风景,可都是一个人,我时常一直在想,如果……有你在身边多好啊!”
他竟不知所措起来,没有回答,我暗笑继续感叹:“朝阳,特别是最近,我特别想你。”说完我的头不具丝毫介意地歪倒在于朝阳的肩膀,不再开口,我会存留着以前的记忆,那个时候依偎在他的肩膀似乎是一种习惯。
“在真,这些年我也会想起你这个朋友。”他这样子的回答令我害怕,失落,仿佛这么多年来只有我一个人在惦念这段回忆。我想辩驳,我想寻问,却被公司的安排打断,我和他一起去了
一个演唱会的后台。
终于明白为什么,因为我见到了一个人,一个美得不可思议的人。
我第一次大受打击,因为我看到了于朝阳看他的眼中有着比当年对我还要来得眷恋百倍的爱意,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出色的人物,我的自信首次消失,只是,那样遥不可及的人物,他怕是只能看着而得不到,于是我又有了几次信心。
演唱会下来,以那个名为湛无拘惊人的举动宣告终止,也对,本来那样美丽的人物,追求者大概要多到遍布世界,所以我不需要担心,那个人和他有什么结果才对。可是他消失了,消失了整整七天。
这七天我总兜转在我们初次相遇的地方,怀念以前的光景,终于我看到了他,并且对他出说我的心里话,他告诉我他的心里已经住着一个人了,我也顺势说我知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的爱意,并且让他看了湛无拘那条大新闻,可是他却消沉的离开了!
我才发现这个人,爱一个人的时候温柔的溺死人,不爱一个人的时候,虽然不会明着拒绝,却也留情的伤人心,我想了好多好多,最后决定用上对他最具杀伤力的苦肉计,成功进入他的家,没有想到竟碰见那个美丽得不似人的人。
原来他们是那种关系,原来我猜错了一切,原来他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别人了。
原来……那个我最眷恋的温暖怀抱早就不属于我了,我发呆了一夜,手指掐入手掌心都有点小血丝了,终于想明白,我不想要放弃,即使可能没有结果,我都想要争取。
之后我便一次又一次的挑泼离间,一次一次的见他陷入消沉的状态,甚至到最后不惜利用自己,让钉子扎进自己的脚面,很痛,但我知道,远远比不上得到他的温暖的我的心,那般刺骨的痛,痛得让我把自己的眼泪挤出来。
利用脚疼痛为借口,在他的怀抱呼吸他的气息,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都明媚起来。
竟没有想到事情还会出乎预料的顺利,还被云清初发现,那瞬间我透过云清初的眼睛看出强制的怒意,微笑起来,主动离开,在房间里目送他们离开的背影。
果然,连续几天他都闷闷不乐,明显大受打击,我以为快要成功了,可没有想到的是云清初却晕倒了!彻底毁坏了我的计划,更让他对我说出那么残忍的话,我无法忍受!而他们回来之后的关系可说已经完全转晴了,我无从下手。
最后甚至还被云清初,这个人美丽到可怕的人物,逼到墙角,只能退出他们的世界,却没有预料中途竟然又出现了另外一
个人物,一个强劲得令我感觉有希望的人物。于是我和他一拍即合,合作了!
我可以感受于朝阳的情绪,随着卓飞扬强盛的举动越来越烦躁,最后在一次我们联合想出来的宴会上,终于制造了卓飞扬和云清初暧昧不清的床戏,我在宴会上看到他飞奔出门,逛了一整夜的街路竟跟丢了。
过了好几天,卓飞扬发动人员,我才在一家酒吧找到他,那时候他已经喝得滚瓜烂醉了,我扶起他,开了房间,与他一同跌入柔软的床上,听到他一声又一声的念着云清初这个名字。
我把他的衣服脱光了,自己也是,他醉得猛地压着我,又停止了动作,我一惊,觉得这个角度很不错,于是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咔嚓拍了几张照片,发送给卓飞扬,然后把手机丢在旁边的桌上,双手托起他的脸,贴进他的身体,仍旧是我最眷恋的温度。
我险些留下眼泪,我倾向他准备吻他,可没有料想他竟推开我,滚到旁边,指着我一脸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样子:“你是谁,清初在哪里?”
我怒火萌生,既然你那么难以忘记他,那么我就来教你怎么忘记他,我倾向他:“我就是清初啊!”
“胡说!”他醉得有些昏乱,用力的推开我,又抓住我的领口嗅了嗅然后放开,倒躺在床上胡乱指着我:“你才不是清初呢,清初……清初身上的味道是世界上最特别,最好闻的!”
之后他便再无动作,沉沉的睡去了。我静默下来,深深的吐出一口气,帮他盖上棉被开了空调,自己也钻进被子里。
我始终做不到,在别人嘴里心里都想着别人的情况下,强逼自己与他干出什么事情来,我是人,不会连最起码的自尊心都要糟蹋掉。
一夜无眠,一直听着身边的人,反复说着清初这个名字。
天终于亮了,我和他却睡到了正午,看着他捂着头清醒过来的样子,我便起身预备台词突然尖叫:“啊!你,我……”我指着他,错乱不已。
他也起身,总算迎来这几天第一次清醒,盯了我好一会儿,甩甩头竟镇定自如:“放心,我们昨晚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他知道?我心中猛地一紧,有点支吾:“你,你怎么知道?”
“虽然不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居然和你躺在同一张床上!”他望着我,充满无限的肯定:“但如果不是清初,我想我不会乱来的,我还不至于醉到错认人。”
我也盯了他好一会儿,仍旧是我熟悉的他,可我怎感觉,有什么变化了。
“在真……”我的思路飘远,他呼唤了我的名字,我本能的回答:“恩?”
“不要再喜欢我了!”他对我说,我瞬间惊醒,愣愕地看着他。
这个时刻,我感受他的眼睛似乎闪烁着前所未有的明朗:“人只有一个心脏,里面能装的人也只有一个。这几天我不断的灌醉自己,可每过一秒我的心就痛上一分,我才发现心脏一个颗,那里的痛没有任何地方可以为它分担。”
他突然起身,穿好我昨晚为他脱掉的鞋子,整理了一下衣服,朝门的方向冲去,我的脑海里反复回旋着他的话以及他明亮起来的眼神,见他这系列的动作,本能地呐喊:“你要去哪里?”
“我要回家!”他回头朝我笑着,充满清醒与明媚,有带着无法动摇的坚定:“我要去等他!他可以放弃我,但我绝对不能放弃他。因为我只有一颗心,若是抛开他,就等于抛开了我的心,那么我活着也只剩下一个外壳,倒不如抓紧他,为自己的心努力一次。”
“在真,对不起!除了他,我的心已经容不下任何人了!”他朝我歉然一笑,开门走出去了。
我惊愕坐在床上,无力躺下去对着天花板,无法控制地开始大笑,笑得眯起眼连自己的眼泪都被挤出来了,现在我除了笑,找不到可以发泄的地方了。
李在真,你争取到最后,他连正眼都不瞧你一眼,真是傻透了!
我止住笑,定了定神,从扔在旁边的衣服口袋中抽出自己的手机,拨号。
“爸!不用两年了,我在不到的半年的时间就输了!”我的声音带着浓厚的哭腔。
“好孩子,回家吧!”我父亲叹息。
我的眼睛倏地一缩,颤抖的问:“爸,你是知道我肯定会输的?”
电话另一头沉默许久,才发出答案:“恩,在你跟我大闹三天的时候,我就调查过他们,我的儿子,回家吧!他已经爱上别人了,不会回头了。”
“好……帮我订机票,我回去。”我挂上电话,眼泪没有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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