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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御剑江湖-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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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弄,我不看你。”
  “……”于千重扶额,“玄英,我有必要向你科普一下生理知识了。”
  “嗯?”
  “这种事只能跟你的爱人做。”不能把他变成没节操的混蛋。
  “我只跟千重袒诚相对!其他人我才不会这么做呢。”理直气壮的,白莲华说,“除你之外就是我哥啦。”
  靠在于千重肩头,歪头看他,近在咫尺的完美无瑕的容颜,怎么看都不够。为什么他的千重会这么美丽呢?这个问题想了很多遍,得出的结论是,他只想把千重占为己有!
  于千重是第二个让他有占有欲的人,第一个是他哥。白莲华不懂什么是情爱,他只能用占有欲来评判一个人对他的重要性。
  
  冬天最舒服的还是躺在暖和的被窝里,什么都不用做,现在旁边还躺着最喜欢的人,白莲华一晚上都在傻笑。开了盏昏暗的台灯,可以随时看见于千重的脸。
  “千重,我是有多喜欢你呀。”
  “……”
  “嫁给我吧!”
  “哪儿学来的。”
  “教主咯。千重,我趴在你怀里。”心动不如行动,一个翻身就趴在他怀里,听他的心跳。“我以前做梦都在想着能和你这么亲密。”
  “你变小狗吧,我天天把你抱在怀里。”
  “哼。”
  “以前你是小雏鹰的,怀念那时的你。”
  “嗯。”
  着实困了,白莲华咕哝了几下就睡着了,于千重把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盖好被子,照常起来上网。他每天睡眠两个小时就够了,比平常人多出来的时间都用在游戏上。
  飞鹰的好友名单上东方不败的头像还亮着,一进公会频道,铺天盖地都是在讨论于千重的。
  飞鹰私扣东方不败:今晚好热闹。
  东方不败:你没来真是太可惜了。
  飞鹰:嗯?
  东方不败:如果是你,一定能杀了于千重那混蛋。
  飞鹰:哟,高傲自负的会长都说出这种话,那个于千重真的很厉害啊?
  东方不败:他操控盗贼号都把我杀个落花流水~可我确定他没你厉害,咱们的飞鹰可是战国第一高手!
  飞鹰:别废话了,刷副本去,嗯?
  东方不败:不,我要睡觉了,明天老头子让我去上班。
  飞鹰:那我给你代练吧。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飞鹰是继前无后东方不败最得力的战友,可怜的孩子……
  冷笑着,于千登录东方不败和轩辕剑的账号。飞鹰跟东方不败说自己是职业玩家,东方不败就每个月给他五千块前代练。五千块对他只是小钱,但他乐意享受扮演着这样一个靠游戏赚钱的小角色。
  东方不败突然诈尸,发了一张照片过来,于千重眼神一凝。
  东方不败:这个人怎么样?
  飞鹰:谁?
  东方不败:玄英,可爱吧,我无意中看到的,啧啧,像娃娃一样。
  飞鹰:你该不会看上人家了吧。
  东方不败:他是五格格的弟弟,我要看上不被五格格大义灭亲了。五格格把这么一个弟弟孤零零地扔在国内,他真敢。我把五格格的身份跟他说了,要不然我根本接近不了他。
  前无是玄英的亲生哥哥,知道这个后于千重对前无的敌意就取消了,但那家伙这半年几乎不上网,问玄英他哥的近况,他也很苦闷地说哥哥三天才给他打一次电话。
  飞鹰:会长,你真喜欢男人?
  东方不败:通杀。
  飞鹰:……
  东方不败:嘻嘻,飞鹰,我更喜欢你哦!
  飞鹰:那真不幸。
  嗯,真不幸。于千重冷笑,放任东方不败被怪物砍倒,不虐虐他不解气。东方不败也是S市的,家中势力不小,他是典型的二世祖,被家里人惯坏了的纨绔子弟。玄英要被他看上,那真是麻烦,以他的作风,会无所不用其极地接近玄英,但有他在,怎么会让东方不败得逞。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抽风把章节都抽没了… …




29

29、第二十九章 。。。 
 
 
  第二十九章
  
  把宝贝电脑取了回来,于铭出差去了,新年前的最后一天都没法碰上,从小区出来时于千重疑惑问他:“你住这里?”
  “嗯。”
  “你那朋友很有钱啊。”
  “我哥的上司。”
  “他为什么对你这么好?”有了东方不败这个例子,于千重草木皆兵。
  “看上我哥。”歪头,随便胡扯了个。“于大哥人很好的,你不要想坏他。”
  “他,姓于?”
  “嗯。咦,千重,你也姓于唉!”跟他认识这么久了,白莲华从未问过他的真名,“你的真名叫什么?”
  “我跟我妈姓,姓云。”
  “云天河?”
  “……云千重。”
  “哦,那我还是可以叫你千重,呵呵~”
  “千重是我师父给我取的道号,后来大家都这么叫我,因为我原名很雷人。”
  “我的名字是算命先生给我取的,他说这个名字能助我躲过血光之灾,化险为夷。我本来叫浩英的。”这个是他三岁前的事了,白堇青给他普及过。“千重原名叫什么?”
  “不告诉你。”
  “我都告诉你了你也要告诉我,告诉我嘛告诉我嘛!”
  “反正很雷,我妈是琼瑶迷,你可以想象一下。”
  “云烟?”
  “……”
  “真的是云烟?真的是云烟?啊?哈哈哈哈哈~~~~~~~~”
  “你够了,闭嘴。”
  
  回到宿舍的时候他们收到一份包裹,是官方给他们寄来的冠军礼物,包裹很大也很沉,白莲华显得比于千重还激动,把包裹拆封了,里面是层泡沫塑料,又把这层扒开,才露出礼物的原型。
  “好大的礼物盒。”
  高一米宽80公分的礼物盒,上面还绑着一个蝴蝶结,白莲华拆了蝴蝶结,开了盖子,里面……是又一个礼物盒。再拆,又露出一个礼物盒。这样一层套一层,一共十七个礼物盒,在第十个,终于只是一个巴掌大小的礼物盒。白莲华怨念地望着这个礼物。
  于千重都煮完一杯咖啡出来,望着一地垃圾,淡定说:“记得把这些垃圾处理掉。”
  “我拆了。”
  “嗯。”
  是个卡片,上面一串账号和密码。
  “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哼。”白莲华把卡片给于千重,自个去处理一地狼藉。
  “对我而言,这才是好东西。”笑笑,输入账号和密码,“居然是个NPC号。”
  “嗯?”
  “技师苍印,过去是位铸剑大师,退隐江湖后就成为铁匠铺老板,后来他因为铸造了一把绝世名剑引起江湖上的血雨腥风,苍印再次退隐江湖,从此闲云野鹤当散人一个。苍印的前世是散仙,因为触犯天条被贬落凡间受尽九世苦难方可魂归天庭。”
  “干什么的?”
  “不知道。”
  “真是的,还不如再给我们一个剑灵号划算呢。”
  于千重打开系统界面,被眼前所见给喷了。“玄英,快看。”
  “嗯?”
  系统界面上,从1到99按难易排列着九十九件委托任务。“这个,大概就是这个号的功能吧,给玩家发任务。”
  囧。
  官方真是恶搞,也不给点实用的。白莲华扁嘴:“这么说,我可以走后门向你要任务喽?”
  “上面都标着任务奖赏,不过我们要保密,这样,才好玩。”
  苍印这个NPC因为设定是闲人一个,所以他没有固定的城镇,可以随意走动。
  “玩家想向我要任务还需要逮住我才行。”
  “千重,你找个固定的据点,我去找你了哦。”白莲华已经开了电脑联上网。
  “我去青鸾峰,在那里看星星月亮,日升日落,云卷云舒。”这个想法可行,青鸾峰本就人多,那四位主角也是群给任务的NPC;苍印正好跟他们一个性质的。
  官方挺人道,每天只让苍印给20个任务,于千重觉得新鲜。
  他接的第一个玩家就是玄英。
  玄英:我要任务。
  苍印:你真不客气。
  玄英:嘻嘻,快点嘛。
  于千重点开系统界面,随便点了一条任务给他:即墨有个叫兰心的老太太,她的儿子出海捕鱼的时候被漩涡卷走了,你去帮她把儿子找回来。
  “千重,有没提示老太太的儿子在哪里啊?”
  “没有。”
  “喔。我去找深渊大哥,让他跟我一起找老太太的儿子。”
  “他不会在吧,景尧约了他。”
  “哇!约会?”
  “有些话必须说清楚,景尧那小子脾气不好,不说清楚,他会到处找人撒气的。”
  “御天月月都不在学校吗?”
  “回老家了。”
  “就剩你一个人了啊,你早点说,我就早点过来陪你了。”
  “不用。”
  “千重,别跟我客气,我不把你当外人。”
  “……”该死的小鬼,这儿是谁的宿舍啊!
  “玄英,你别跟人说苍印是我操控的,保密,懂么?”
  “嗯。”
  于千重退出登录,苍印随之在青鸾峰消失。粗通看了下任务列表,有几条列表让人吃惊,但却是灰色字样不可送出的任务,可以想见,游戏又要升级了。
  
  大年三十,他穿上于千重为他买的新衣裳,毛绒绒的很暖和,还是觉得冷,他又在羽绒服里穿了件毛衣,一套上这层,整个人又臃肿了。于千重一身风衣,干净利落,颀长挺拔,与他形成鲜明的对比。
  出门的时候,白莲华往旁边靠拢,结果被皮质风衣凉得缩了回来,于千重里面就穿一件黑色紧身T恤,白莲华羡慕看他,练武之人体质就是好。
  于千重的老家是S市旁的一个小县城里的一个小村,这个村发达后大部分人都搬迁到城市里,于家历代都是这个村的村长,有几百年历史之久。于家主宅是可以列入文化遗产的古宅,白莲华看了,感叹了句:“好像鬼片里的老屋哦。”
  除夕夜,大红灯笼高高挂,鞭炮噼里啪啦响,有鬼也被吓跑了。于家装饰得一派喜庆,到了他们这一代,就剩两个男丁,四个女孩子从小就被遣送到国外念书,过年才回来。
  “我每年都要回家,不管多么不愿意。”
  “为什么会不愿意回家?”
  “我在家里不受欢迎。”
  “啊?”
  “我是小三生的,跟家里人都不亲。”握住他的手,于千重微笑,“但我爸对我特好,所以我也不是很讨厌这个家。进去吧。”
  
  (更新)
  
  他老爸死得早,家里剩大夫人一个主事的,于千重的妈妈改嫁,现在定居国外。听说于千重要回来,于妈老早在主屋门口等候:“千重,你回来啦,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大哥昨晚就在念叨你。”
  “阿姨好,我给你介绍一下,他就是我朋友白莲华。”
  于妈上下审视白莲华,惊叹:“好漂亮的孩子,千重,你哪儿找来的。”
  于妈五十上下,保养得很年轻。白莲华怕生,躲在于千重后面。
  主屋里摆着一张大圆桌,周围两排佣人,还有四个年轻的女郎。于千重一一打招呼:“二姐,三姐,四姐,小妹。”
  二姐点头致意:“年饭快开始了,我们入座吧。”
  小妹说:“大哥还在房间里,我去叫他。”
  于千重被安排在于妈的右边,白莲华挨着他坐,他要是知道于千重家里这么多人绝对不会来的,他不喜欢热闹。低着头看眼前的碗筷,慢慢的,头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快靠在桌上了。
  “千重,我以为你不回来了,总算没让我失望。”
  低沉悦耳的男音响起,这声音再熟悉不过。白莲华疑惑地抬头,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整个人蹦了起来:“于大哥!”
  于铭略吃一惊:“莲华,你怎么在这里?”
  “我跟千重回来过年啊。”扑向他,白莲华眉开眼笑,“好久没看到你,好想你。你怎么在这里?不是,你是大哥?千重的大哥?啊?”
  “你说的朋友就是指千重?”
  “嗯。”
  “真巧,我是他大哥。”于铭将他推开一些,“坐回去吧。”
  不能跟于铭坐在一起,白莲华探头探脑,他有很多话想跟于铭说,也有很多话想问于铭。于千重往他碗里夹了一粒丸子:“别看了,吃饭。”
  “你们是兄弟啊?长得真不像。”
  “他像我爸,我像我妈,当然不像。”
  “为什么你不跟我说你大哥是于大哥,世界真小啊。”
  “一直以来,你都是跟他住在一起?”
  “嗯,于大哥对我可好了,我哥都没对我这么好。”白莲华容易感恩,最初于铭比他晨跑的时候怨天尤人吵着要回家,可一旦习惯了晨跑他就只记得于铭对他的好,一旦接受了于铭的严厉和苛刻,于铭就是个无可挑剔的衣食父母。
  于铭在跟几个妹妹聊家常,即使是跟家里人,他的话也不多,甚至还没跟白莲华在一起时的多。几个妹妹也是,谈自己的学业事业都跟下属汇报工作进度似的,也跟大哥不亲。
  “千重,你呢?”
  “老样子,沉溺网游,学业还成,明年就升硕士了。”
  于妈放下筷子:“千重,你这么聪明的孩子,别把心思都花在游戏上,那东西玩多了又没出息,看看你大哥,在你这个年纪已经负担起整个企业了。”
  “我自然不能跟大哥比。游戏是我的爱好,我喜欢。”说话带刺,哪怕笑得再温和,“我没出息,不是更好吗?”
  于铭皱眉:“千重,大哥还指望你早日成材助大哥一臂之力。”
  “你就等吧。”又给白莲华夹了一块鱼肉,柔声问,“好吃么?”
  “嗯。”
  这个年夜饭,白莲华吃得一点滋味都没有。
  吃完饭,小妹说要到外面去放烟火,三个姐姐带着佣人都去了,于妈说要在房间休息,于铭也回房间。
  “出去看烟花?”
  “嗯。”
  “玄英,今晚的你真乖。”
  “我一直很乖。”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不适应,这会身边就剩千重一个人,真好,“我不喜欢你家人,于大哥除外。”
  “为什么?”
  “都是女人。”
  “……你怕女人?”
  “嗯。”
  于千重转过身,捂嘴轻笑出声,白莲华说:“很好笑吗?我只喜欢跟男生在一起,自在。哥哥说,男孩子应该要喜欢女孩子,哼,我就喜欢男孩子!”
  “这种话不要乱说。”
  “我就说!”
  刚说他乖立马又拧上了。“我带你去个地方。”
  淌过村中央的小河就到了村北,那里都是田野无人居住。冬天稻米都收割,空旷的田野尽头是座山。
  “我们都叫这座山为北山,我小时候很喜欢来这里。这里闹鬼,一般人不敢来的。”
  “闹鬼?”定住脚步,他胆小。
  “传说。我师父就是被请来到这里捉鬼的,因缘巧合之下结识了我。我以前跟大哥常来这里玩,山上有我们埋的秘密宝藏。”
  “宝藏?”加快脚步,好奇,“什么宝藏?”
  “金表首饰之类的,我爸是暴发户,只会给我们这些。我师父送给我一把古剑,我也埋那了。这么多年过去,不知道有没人把他们挖走。”
  “我们现在去挖吗?”
  “不是,只是想去看看。”
  一上北山,白莲华整个人都毛骨悚然,这儿是墓地!漫山遍野的坟墓!
  “呜呜,千重,我们回去吧,这里好可怕!”
  “怕什么,我们村的人死后都要葬在这里,我爸也葬在这里,我想去祭拜一下。”
  “那也不要选这一天,多喜庆的日子。”
  “我一年就这一天回来,祭拜完就回去。”
  于家不愧是村长,祖坟修建得最气派。他们到那儿的时候,已经有一人等在那了。
  “我就知道你会来。”
  “我也知道你会来,所以什么都没带就人来了。”
  于千重从于铭手中接过香,在父亲面前跪拜,磕头,上香。
  “于大哥。”白莲华走到于铭身边。
  “莲华,你跟千重是在游戏里认识的?”
  “嗯,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嘻嘻。”笑得一脸甜蜜,傻样。
  “他是你最好的朋友,那你呢?”于铭揉他头,目光却注视在于千重背上。“我记得他的好兄弟就三个,你排第几?”
  “不知道,我没问过他。但御天说我可以排第一。”
  “第一?是吗?”
  目光转向白莲华脸上,那眼里尽是寒光。




30

30、第三十章 。。。 
 
 
  第三十章
  
  午夜12点,天空烟花灿烂,北山被绚烂的烟火照亮。三人下了山,于千重就说要走。
  “这么仓促?过完年再走,我看莲华很困了。”于铭拉过白莲华,有他在手,不怕于千重溜走。
  “于大哥,我想睡觉。”奔波了一天,他确实累了,一想到会古宅还要很远的路程他就泄气,不想再走了。“于大哥,你背我。”
  “穿得像包子一样,我怎么背你。”宠溺地摸头,再解开他的拉链,脱了羽绒服,然后蹲□,“爬上来,千重,你帮他把衣服盖上。”
  “……”
  无言照做,白莲华把头搁在于铭的颈窝里,呼呼睡倒,于铭背着他一路回了古宅,至始至终,没回头看于千重一眼。
  两兄弟的房间在一个院子里,于铭背着白莲华直接进了自己的房,刚想跟进去,就被于铭拦住:“两个人睡差不多,三个人就太挤了。”
  “玄英跟你睡?”
  “你很吃惊?我们同居半年,再亲密的事都做过了。”
  “多亲密?”明知不该这么八卦,可于千重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一起洗澡一起睡觉,共用一个牙刷一条毛巾甚至连内裤都能共享。”于铭挑眉,笑得洋洋得意。
  他才不会教白莲华做这些不卫生的事,内裤倒是共享过,但是白莲华穿错他的,还埋怨他内裤比他大两号,他穿了老掉。
  “……大哥,你是不是有点过火了?还是,你有那种嗜好?”
  于铭笑了:“千重,你知道我一直有那种嗜好。”
  “你……”一定要让玄英远离他!“把玄英给我!”
  “你有什么资格?”
  于千重冷笑,不给就硬抢。于铭一见他这种笑容,就心知不好,但为时已晚,只一眨眼,于千重已飘忽至他身后,将白莲华抱了回去。白莲华睡得正酣,转了个姿势后又呼呼睡。
  “大哥,你要玩谁我都无所谓,玄英你不能动。”
  “你情我愿的事。”
  “我会让他远离你。”
  “你确定他会听你的?”
  “他最听我的话。”
  两人走后,他才关上门。于铭点了一根烟,白莲华不喜欢烟味,他住进他家后他就戒了烟。一直当他是宠物,是弟弟,捧在手心里疼爱,把对于千重不能做的事都一一实现在了白莲华身上。他和他之间,只隔着一层禁忌的窗纸,只要他去捅破,就能把白莲华勾下万劫不复的深渊。原不想这么快动手的,只是,再不动手就晚了……
  
  第二天,白莲华一醒,于千重就把他打包送上车。
  “千重,走得这么匆忙啊?”
  “离我大哥远点。”
  “啊?为什么?”
  “他很危险。”
  “不行,于大哥对我那么好,有什么危险的。”
  “就是对你太好才危险,他在打你的主意,想吃掉你,懂了没?”
  “不懂。”他执拗了,“我跟于大哥很好的,千重,你是不是吃醋啦?”
  “吃你个头,那家伙是变态同性恋,你想保住贞操就离他远点。”
  “哦,同性恋啊。”他见多了,“深渊大哥说,男人的贞操不值钱,当破则破。”
  “……把他教你的东西全忘了,听我的。”
  “哦。”很显然,他还没睡醒,“千重,于大哥真是同性恋?我还挺喜欢他的,他会不会喜欢我呢?哦,你说他在打我的主意,那就一定喜欢我。我们,这算你情我愿呢?”
  于千重猛地刹车,“你情我愿”!这四个字怎么这么耳熟!果然不该让玄英跟深渊那家伙混,看看他都被传染成什么德性!他曾经纯洁无暇的小玄英现在整个是三观不正无节操的小混蛋!
  “于大哥,我是同性恋。”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喜欢男人。深渊大哥说,做人要勇于面对自己,我想了很久,我应该跟他一样的,是同性恋!”
  在白莲华的世界观,同性恋跟吃饭睡觉一样稀松平常,他不会明白这个特殊群体面对社会的舆论要承受怎样的压力。他不能让他走上这条歪路,可他的三观都已经被深渊给扭曲了。
  “玄英,你听我的话,你不能是同性恋,你要喜欢女孩子,那才是正常的人生,你要是同性恋,周围的人都会看不起你,他会被人永远在背后嗤笑,指指点点,你喜欢这样?你愿意这样?所以,听我的话,去喜欢一个女孩子。”
  “不要。”蜷起来缩进羽绒服里,“千重,我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才接受这个事实,因为你不喜欢同性恋,所以我挣扎了很久。可是,我喜欢的人都是男的,深渊大哥,于大哥,还有你。我最喜欢你了,你呢?”
  “……”
  “千重,我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喜欢你……”一遍一遍地说着喜欢你,他对于千重的喜欢从来都这么露骨,不加任何掩饰。他喜欢于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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