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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君一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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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二,刚好是上个周末的余韵已经过去,而这个周末又还遥遥无期的日子。
  而今天的这个星期二,是我正式到R大物理研究所上班的日子。
  同事已经认识得差不多了,天之骄子的齐景,冷冰冰的蒙肃,怪人+天才的林森,还有快四十岁的老好人组长王治,另外,还有年龄最小的组员,十六岁的白毓——他让我叫他小白。
  组里没有女人,加我一起,一共六个人。
  我到第五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了,林森早就坐在活动室里看书了。他看的早就不是我那本书,而是一本和磁场重联有关的英文原著。看来他对这个课题确实很有兴趣。
  蒙肃昨晚大概睡在这里,睡眼惺忪地坐在壁炉旁喝咖啡,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他是最简单最原始的英俊,和皮肤好、美少年、萌之类的词沾不上边的英俊。但是我猜他平常连照镜子的时间都很少。
  小白让我想起陆嘉明,他们长着一样的猫眼,不过小白有点过分活泼,接近多动症。
  齐景和组长王治先后和我打招呼。
  以上就是我的同事,A组的全部组员:
  一个科学怪人、一个工作狂、一个多动症少年,以及一个伪君子和一个老好人。
  当然,还有我,一个看不懂英文原著的组员。
  …
  在这样浓郁的学术气氛下,在这样良好的研究环境里——左边有小白老鼠一样啃花生的声音,右边是蒙肃的咖啡散发出来的香味,壁炉又暖融融的,我不由得昏昏欲睡。
  为了不丢脸地在上班第一天就打瞌睡,我不得不祭出了我的拿手锏——斗地主。
  说到斗地主,在C大的法学院,这是在全院上下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打瞌睡的运动,当老师很清闲,在一个以医学闻名的学校里当法学老师尤其清闲。于是法学院里私下流传着许多消磨时间的方法,斗地主就是其中备受推崇的一项。
  来北京之前,我特地跟李祝融申请,和小幺道了个别。小幺不知道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小说,满心以为我会一去不回,所以把他珍藏的平板电脑给了我。
  还好,我今天早上赶着来上班的时候,把电脑也带了过来。
  熟悉的音乐响起不到三秒,多动症少年小白就嚼着花生围了过来,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啊?”
  我对这个被物理摧残了童年的孩子很是同情,耐心地给他科普:“这是一种扑克牌游戏,是这么玩的……”
  在我给小白科普的时间里,冷冰冰的蒙肃也围了过来,他的咖啡喝了一半,默不作声地在旁边看,忽然冒出一句:“这个很简单。”
  小白很狗腿地给他助势:“蒙肃玩卡牌很厉害的。他下象棋可以下赢电脑,因为他一分钟能算到二十步以后。”
  我可听不出这两句话有什么关联。不过看蒙肃那一副拽得不行的样子,我也想煞一煞他的锐气,于是很慷慨地把电脑让给他玩:“规则你已经知道了,来吧。”
  拽哥蒙肃板着一张死人脸,很不耐烦地出牌,等待,又出牌……他出牌极快,简直像没有思考过一样,但是每次出得都无比正确。
  但是,他是农民。
  所以,半分钟后,失败的音乐响起。蒙肃抿着唇,苦大仇深地看着屏幕。小白惊讶地叫:“这……蒙肃是输了。”
  “你们不知道吗?”我看似在科普其实很得意地收回电脑:“在斗地主界,有一句真理:不怕神一样的地主,就怕猪一样的战友。”
  蒙肃刚刚遇到的,就是猪一样的战友。蒙肃在地主下家,用一对二拿到牌权,眼看蒙肃只有一张Q了,他竟然还要用一对王炸一下,炸在蒙肃那对二上,然后打了个三过来,地主喜出望外,赶紧用一个二拦住,两条顺子把牌出完。蒙肃就输了。
  我接过电脑,找了舒适的姿势坐着,开始斗地主。小白趴在一边看着。过了一会,我的肩膀被拍了一下。
  “我要玩斗地主。”板着死人脸的蒙肃理直气壮地宣布。
  我茫然地看着他——这是在问我借电脑吗?
  “我拿我的电脑和你换。里面有林森现在看的那本书的中译本。”想要洗刷耻辱的帅哥挑了挑眉毛,补充道:“我自己译的。”
  我吞了吞口水,知道一定是没有合适的中译本蒙肃才会自己译,所以,错过这次机会,我也许就找不到那本书的中译本了。
  “好,成交。”
  我拿着蒙肃的电脑缩到壁炉前的沙发里,开始看书。谁知道不到半个小时,这位帅哥就把我的电脑扔了回来:“许煦,我
  玩完了。”
  可我还没看完呢……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把电脑抱走,一看自己的屏幕,这厮竟然给我赢了这么多欢乐豆,要是我把账号给林佑栖,他一定高兴死了。
  但是,我要的不是欢乐豆,我要那本书!杀千刀的蒙肃!
  看一本物理书看到一半的感觉,简直比上厕所上到一半被人赶出来还要令人抓狂。我急得百爪挠心,但是又不能找蒙肃要——他坐地起价还是小事,关键是我压根没东西和他换。只能抓着小白问:“你有没有那本书的中译本?”
  “哪本书?”
  “林森正在看的那本。”
  小白同学打量了一下林森,“哦”了一声,说:“那本啊,蒙肃最近不是在翻译吗,他说五号去青楼领稿费。”
  “青楼?”我顿时转移了注意力。
  “就是出版社啊。”小白同学以一个未成年的身份大肆说着违禁词语:“你也知道啦,蒙肃是搞量子力学的,但是为了赚钱,他什么书都翻的。蒙肃说了,别人老以为我们搞物理的都是一家的,所以很容易专业不对口了。出版商什么的,就是嫖客,我们嘛,就是……”
  我汗颜地阻止了小白继续说下去:“我想看那本书。”
  “问蒙肃要去啊。”小白说得轻巧。
  “他不给怎么办?”
  “拿东西和他换啊。蒙肃不看中译本,你拿量子力学的原著和他换。或者拿燃料之类的给他,比如重氢,蒙肃前天还在说批给他的核聚变燃料太少了……”小白唠叨了一阵,狐疑地看着我:“你不会什么都没有吧?”
  看我不再搭理他,而是默默地走开。这多动症少年在我背后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哎呀!我都忘了,你是空降下来的了!”
  所以说,我讨厌心直口快的人。
  …
  躲在活动室里看了一上午的钦天监交食记录,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准备回家做个饭——反正下午三点才上班,在家里睡个午觉都没问题。
  下楼的时候,不知道林森从哪里冒出来,跟在我后面,手里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一边走。
  我和他打招呼,问他去哪,他头也不抬地说:“吃饭。”
  我完全放弃和他聊天的打算。
  走到
  体育馆前面,他左转去了食堂,我正准备回家,接到电话。李祝融在那边言简意赅地道:“许煦,到校门口来。”
  他上次说这句话,大概是十年前,那时候我还在R大读书,兼职给李祝融当家教,接到他电话就屁颠屁颠地跑去校门口,一分钟都不耽搁。
  可是现在不同了。
  他现在已经不屑于在我面前装什么温情脉脉了,动辄就是威胁命令。我也不和他硬顶,说了声“好”。然后关了手机,在学校里到处乱逛起来。
  现在已经不是十年前了,我也不是那个一心喜欢着他,任他搓圆弄扁的二愣子青年了。我已经三十一岁了,十年时间,猪都学会灰心了,何况是人呢。
  现在不是在C城,我本来就孤家寡人一个,在北京更是毫无牵挂。他当时威胁我,要么来R大,要么继续在医院呆着。我自然是选前者,现在他能威胁我的,也只有把我重新抓回去了。
  身为一个空降下来的、托斯马克装置都不认识的菜鸟,我对R大本来就没什么执念,对那群怪胎同事也谈不上什么感情,除了一个压力锅还没还,R大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牵挂。
  哀莫大于心死。我虽然不算老,拜他所赐,心也死得七七八八了。
  …
  逛了一圈回来,已经是一点半了。楼下停着一辆黑色凌志,很眼熟。
  爬到四楼,我靠在栏杆上仰头看,没看到什么保镖之类的,于是放心地上去了——李祝融向来自视甚高,不是气急了,一般不会动手。
  我发誓,我只从楼梯上露出一点头发尖,他就冲了过来。
  “你去哪了?”他揪住我手臂,把我整个人掼到墙上,居高临下地问我。
  要不怎么说混血儿好,光个头就比我们这些平头百姓高出一截,气势十足。
  “我在学校里逛了逛,吸了包烟。”我若无其事地回答他。
  他的唇抿紧了,我知道这是要发怒的征兆,我以为他会把我从楼梯上扔下去,结果他只是看了看表,说:“我从十二点开始在校门口等,现在已经是一点四十了。”
  我一脸无辜:“你找我干什么?”
  “给我道歉。”他似乎在压抑自己的情绪。
  我继续无辜地看着他。
  “给我道歉!”他那双漂亮的凤
  眼盯着我,这气势很是吓人。
  “好的,对不起。”我耸了耸肩:“你还没说找我干什么?”
  他一把揪住我手臂,拖了我整整五层楼,然后把我扔到那辆凌志的后座里,十五分钟后,他把我带到一个名叫廊桥的餐厅里,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然后对我说:
  “好,我告诉你,我等了你一个半小时,是要请你在这里吃一顿中饭。现在你可以滚了,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站在那里,餐厅已经被清场,领班怯怯地看着我。我在她同情地目送下一个人走出去,走到街口坐802,回学校上班。
  是的,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之所以没心没肺,是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我曾经对一个人掏心掏肺,只不过他不稀罕我的心肺,所以扔在脚下,踩个稀巴烂。
  
    4、第 4 章

  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
  除了打酱油,还是打酱油。
  中午,小白问我,最近对什么书比较感兴趣,我说:“菜谱。”
  我说的实话,最近林森开始坚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饭。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欢的菜也不会说,我只能按每顿饭剩下来的菜来琢磨他的喜好。还好,他虽然不是南方人,却还喜欢吃辣。
  最大的问题,是他脑子里面似乎没有等价交换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顿饭,已经把他家里的电饭煲、电磁炉、乃至锅铲都送给我了。如果不是我坚决拒绝,他可能连电热水壶都要送给我了。
  他这个人的古怪之处,就在于,任何的客套和虚伪在他的逻辑面前,都会被击得粉碎。而他的逻辑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给你。
  在他身上,本教导主任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挫败感。
  我深深地觉得,其实,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适合搞共产主义哲学——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这样的人,那么共产主义那个“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社会早就实现了。
  但我,并不讨厌林森。
  我甚至有点喜欢他。
  这样的人太少,像大熊猫,你会好奇地看,却不见得喜欢。你可以和他和平共处,却不想把他带回去养。
  可是我,也许正如李祝融所说,是个没心没肺的怪胎。我圆滑世故,却不喜欢和正常人相处。
  我宁愿饲养一只熊猫。
  …
  吃过午饭,我带着“熊猫”回研究所。
  林森这个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好在R大研究所有这个习惯的人不在少数。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这附近是不通车的。免得一年撞死几个天才。
  他在走路看书这件事的造诣很深,造诣深并不是说他走路就不撞东西,而是说,他对走路撞树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了,撞上东西并不能打扰他看书的思绪,他连头都不抬一下,就继续走。
  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栋红砖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凌志。
  其实这种车早就已经不叫凌志了——它改了名字,换了造型,只是坐在里面的人没变,还是一样地飞扬跋扈,不管他人死活。
  他把车直接停在了我面前。
  他这种人,最要面子,自从上次找到我之后,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来见我的时候都是自己开车。没有司机保镖之类的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上车。”他戴着墨镜,穿一件藏蓝色西装,一张脸白得无一丝温度,鼻梁高挺,
  嘴唇削薄。
  我刚想答话,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原来是跟在我后面的林森一头撞在了他的车上。
  林森这一下撞得很实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着把眼睛扶正。
  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镜,但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墨镜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细了,又是以一种怎样鄙夷的眼神,看着撞得晕乎乎的林森。
  “你同事?”他声音带着讥诮地问我。
  “我朋友。”
  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翘起,露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容。
  “这是……林森?”他嘴角的弧度变大了:“那个连饭都不会吃的天才?”
  “他会吃饭。”我平静地告诉他:“我可以证明。”
  他的笑容消失了。
  “天才,你过来。”他从车里欠身走出来,站在车门边,朝林森招手。
  林森毫无戒备地走了过来。
  我隐约地察觉到了异常,刚想说话,李祝融已经一把扼住林森的脖子,把他按在了车门上。
  他家是军人出身,他从小不知道受过多少变态训练,我从来没见他和谁打架打输过。他十四岁的时候,和不良少年打架,一拳下去,别人肋骨都断了几根,他有个看家本领,就是无论如何,都不管他人死活。
  “李祝融,你干什么!”我抓住他的手臂往外掰:“你要杀人吗?你疯了!”
  林森被他掐住喉咙,整张脸都是通红的,他挣扎着掰李祝融的手,却被他扼得连眼睛都泛红了。
  “你吃过他做的饭?”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狠狠逼问着已经再翻白眼的林森:“你这白痴也吃过他做的饭”
  “你有病吗!”我推搡着他手臂,最后一脚踹在他腿上:“他吃我做的饭怎么了,我当年在饭馆里打工,吃过我做的饭的人多了去了,你都去掐死啊!你这个疯子!”
  也许是被踢疼了,李祝融的手放开了。林森跌坐在了地上,他喉咙上被掐出了几个鲜红的指痕,坐在地上连连咳嗽。
  李祝融收回了手,站在那里。他像是一瞬间变回了那个冷血的李祝融,他甚至又坐回了车上。
  “上车。”他发号施令。
  我拉开后座的车门。
  “坐这。”他用眼神指了指副驾驶座。
  我绕过去,准备坐到副驾驶座上。
  这么些年过来,我早就明白,真正可怕的疯子,不是随时随地咆哮的那种。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发作,而且发作起来谁都阻止不了的那种。
  “别跟他去。”林森坐在地上,咳嗽了两声,又继续说道:“
  他是个疯子……”
  我没有回答他。而是坐到了李祝融的副驾驶座上。
  “滚开。”李祝融冷冷地对靠在他车上的林森说道:“你再不滚开,我会让你变成中国的霍金。”
  林森虽然是个书呆子,却不是个傻子,他从地上爬了起来,捡起他的书,站到了一边。
  我坐在李祝融身边,看着后视镜里的林森。
  他说李祝融是疯子,其实我知道。
  因为,变成疯子的,不只是他李祝融一个而已。
  …
  黑色的凌志驶出了校门,在R大外的商业街上行驶着。
  “你刚刚踢我。”他忽然开口。
  我对他的间歇性发作无计可施,只好当没听到。
  “你刚刚踢了我。”他又重申一次,他的语气很平静,像在陈述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实。
  但是这副“我很委屈”的架势又是怎么回事?
  “你刚刚发疯了。差点掐死一个人,你怎么不说?”我实在懒得和他这种人讲道理。
  “你狠狠地踢了我一脚。”他像没听到我的话一样,换了个严重的形容词,继续控诉:“我的腿一定青了一块。”
  我忍无可忍,转过头看着他。他仍然戴着墨镜,淡蓝色的镜片下,是他带着混血痕迹的眉眼。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他是个英俊冷酷的精英人士,没有一点不正常的样子。
  “你不相信我。”精英人士得寸进尺地控诉,顺便抬起自己的右腿:“我可以给你看……”
  “我建议你专心开车。”我把头别向窗外:“我可不想成为中国的霍金。”
  他笑了起来。
  我从窗户玻璃里看见他的侧面,他笑起来的时候习惯翘一边嘴角,这代表他心情很好。
  我知道我很没骨气。
  但我还是对着玻璃,笑了起来。
  忽然想起看过的一句诗:
  有那么一个人,他笑的时候,你的世界,所有的花都盛开。
  …
  我想我大概还是喜欢他的。
  他带我去吃中餐,精致漂亮的冷盘,粉彩的盘子里,放着大概是猫的食量那么多的一点菜,我喜欢吃辣,有一道鱼肉,据说只放了一点辣油,但是辣得我眼泪都出来了。他在旁边笑,说这一点辣油可以做三道湘菜。
  他不吃辣,他是吃着西餐长大的少爷,他十四岁的时候一米六九,我一直不明白,他每天只吃那么一点牛排,怎么长到了一米八九。
  我那时候老实得很,一直担心他吃不饱。带饭的时候老是带上他一份。大概是继承了我妈的天赋,我
  做菜的手艺很好。他那时候喜欢吃我炖的鸡,因为吃惯西餐,他对于咸味“刚好”的概念比正常人要淡。
  所以,那时候,每次炖鸡,我都强迫自己,在觉得“淡了一点,应该再加点盐”的时候收手。以至于后来,我退学回了家,我妈用了很长时间,才把我这个毛病纠正过来。
  他虽然是受着严苛家教长大的少爷,吃相却不好,那时候我给他补课,中午自己带饭过去,顺便带他的一份。两个人一起吃中饭,他总喜欢从我碗里抢东西吃。要是觉得味道不对,就皱着眉头,一副不爽的样子。
  现在想想,那时候确实很傻。
  喜欢究竟是什么东西,可以让你为了一个人,吃了三年少盐的饭菜,却还觉得甘之如饴。
  那时候的许煦,满心以为,自己无坚不摧。
  到最后,他只一句话就把我打倒在地,粉身碎骨。
  …
  吃完饭,他送我回学校。
  他对三天前的事闭口不提,他不提,我自然也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
  他送我到研究所楼下,我不知道他怎么把车开进来的,也不知道他怎么开出去。
  他似乎心情很好,摇下车窗和我说话:“我明天中午来接你。”
  我站在台阶上,平静地看着他。
  我说:“不用了,明天中午我自己做饭,有人陪我吃。”
  那一瞬间,他的表情,真是好看。

    5、第 5 章

  林森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是事实。所以他绝不会把我被一个疯子劫走的事告诉小白他们。
  至于小白为什么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我就不知道了。
  我刚进门,坐在壁炉边的小白就弹了起来,把那个最舒适的椅子留给我——要是平时,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都不会挪窝。
  不仅是他,连那个不怎么管事的组长王治,都一脸同情地看着我。
  最夸张的是蒙肃,我这几天里,旁敲侧击地问他要那本中译本,他只当没听见。结果下午我一进活动室,他招手让我过去。
  他这人冷漠得很,我在这四天里,和他说的话都有一箩筐了,他回我的不超过十句。这已经不是什么性格问题了——这简直可以称为一门技术。
  一般来说,一个人,还是你同事,面带微笑地站在你面前,只要他不是张口就骂你,就算他的话再无聊,你总不好意思一句话都不回答他吧?
  但是蒙肃做到了。
  他的群众基础和齐景不同,齐景善于拉拢研究所里的普通研究院,而蒙肃,他在A组的声望,也许比组长王治还高。他智商很高,所以对什么都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他甚至还有个跑腿的小弟——小白。
  我和这种人,通常是没什么共同语言的——不是我的问题,而是这种人一般都不想和我有共同语言。
  他主动来找我而不是让小白传话,我简直受宠若惊。
  蒙肃很自律,大冷天的,我们都躲在休息室看书,烤壁炉里的火,他一个人在实验室里忙活。他总是让我想起经典物理时代的科学家,英俊,高傲,带着让人不可企及的天赋,骨子里对科学却又有着要命的狂热。
  这种人,才是真正有着无限可能的科学家。
  正如十年前华教授对我说的那句:
  物理学,从来不缺少天才。
  …
  “现在是几点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连忙掏出手机来看:“下午四点。”
  “这么晚了……”他喃喃了一句,把手伸进大衣口袋里,像是要掏什么东西一样掏了半天,就在我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要掏出一块手表来的时候,他掏出了一块巧克力,用一个物理学家的速度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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