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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千年的风-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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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象江小石和江西西这样年龄太小的家庭成员,还忍不住有欢呼雀跃的冲动,只是瞟一眼旁边那个面无表情的萧八八,都强自按捺了下来。
  可这样的压抑始终是不人道的,於是江小石只好觑空揪两把江西西的尾巴,而江西西只好觑空扯两下江小石的後腿,用这样的小打小闹来表示他们心中沸腾的喜悦之情。
  江意很想加入他们,可萧八八分了他一个大行李箱拖著,实在是腾不出手来。只好时不时的蹿到他们中间,用打乱他们的方式来娱乐自己。
  然後,理所当然的换来江小石不满的两记白眼,又或者是江西西的两记呲牙,江意却依旧乐在其中。
  小样儿!你们还敢以下犯上吗?
  自然是──敢的,不过要等到没人的时候。在大庭广众之下,江小石和江西西交换一个眼神,决定先把账记下来,回头再慢慢清算。
  墨黑眼眸闪了闪,假装看不见,可黑超墨镜下的嘴角,却情不自禁的往上使劲翘著。到了机场,就从包里拿出相机,“来,拍一张。”
  自从江意回家的那一天开始,尉迟临风就有事无事拍一张全家福,当成任务一般,只是拍了这麽久,每一张的效果都不怎麽样。
  就象眼下,一家四口面对相机,那三个家庭成员都在家主的要求下练出了八颗牙的标准笑容,只是心中各怀鬼胎,未免有些失真。而家主依旧是那副酷酷的面孔,不苟言笑。只有眼神的变化,才说明他每回或郁卒或抓狂或欢喜的心情。
  但这有什麽关系?尉迟临风只要留下一家人在一起的证据就行了。省得象现在,江意老是怀疑自己是凭空冒出来的,就是因为翻照片时,只有他、小石头以及西西的。
  给江西西和行李办了托送,尉迟临风带著那两个姓江的上了飞机。
  找记忆的第一站,计划从江意小时候开始,其实尉迟临风早有这个念头了,回到江意出生成长的地方,看看他究竟是怎麽长大的,说不定也挺有趣,不是吗?
  可人生总是有意想不到的意外等著我们,等到回到那里,尉迟临风才会知道後悔药是无论他多麽能打,肯付出多少钱,也买不到的东西。
    喜欢本文请支持作者正版:《追寻千年的风》作者:堂桂花
    作家的话:接下来……偶只能说会很有趣。嘿嘿,放心,这是甜文,大家请各种想象小风风的各种囧境吧,哗哗!谢谢okabe_miyako的恋爱符,还有奇蓁、小腐蛇、spring780310的礼物,以及广大亲们的票票。最近天气真差,大雨小雨不断,出门都别忘了带雨伞哦,淋病了可就不好啦。桂花关心大家有没有来瞅瞅看看,可是也更关心大家的身体喔~~

  (15鲜币)追风(下)31

  失去记忆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但是带著记忆去寻找发生在自己身上,却属於别人的记忆,就象是一场愉快的游戏,充满了冒险和刺激。
  “原来‘我’就是在这里上的学堂啊!”看著校园里的一切,斯文男人充满了孩童般的好奇。
  无论是五层楼高的教学楼,还是下面的400米操场,甚至连旁边花坛里的一朵小花,一棵树都能让江意深深赞叹,并留恋不已。
  他身边的年轻男人说不清自己是什麽样的心情。
  当然,尉迟临风肯定不是个感性的人,所以看著江意领著儿子以及自家的狗,蹲在地下看树洞下的蚂蚁都能看上半天,他是觉得有点过分了。但奇怪的是,他居然不会觉得厌烦。
  甚至看著儿子小小的脑袋,他会在脑海里想象江意小时候的模样,想象著他可曾也会这样,稚嫩的跟人一起在树下看蚂蚁?那时,陪他的小夥伴又会是谁?
  因为已经放了寒假,校园里很是清静。可看一眼那教学楼,尉迟临风似乎就能听到教室里传出来朗朗的读书声。他会想,江意小时候是坐在哪一间教室里?他有没有开小差走神的时候?他会不会在抽屉里藏一本漫画偷偷的看?他要是犯了错,会不会被老师点起来当众受罚?
  呃……最後一条就算了。年轻男人突然皱了皱眉,他家江意一向好乖好乖,肯定不会做这种事。
  除非,是眼前这个江意。
  “哇,好棒!”
  尉迟临风把目光转过去,就见那个江意现在的注意力已经被操场上一帮打篮球的小男生吸引去了。目光追随著的那个尤其出众的男生,充满著赞赏和钦慕。
  可是,年轻男人没来由的不痛快起来。
  是,他知道和这样的小男生吃醋有点傻,才十五六岁的小屁孩而已,也不知要花多少年的时间才能追得上自己,有必要妒忌他麽?
  可尉迟临风还是妒忌了。
  即使眼前的这个江意不是他的那个江意,但看著他和儿子那麽关注的看著那个男生,他就是觉得很不舒服。
  “该换一个地方了。”凉凉的抱著胳膊,刚丢出这一句,却听场上一声哨响,到了中场休息的时候。
  拿球的男生想把球投回筐子里,却用力却稍大了些,篮球在筐边打了个转,斜蹦了出来,刚好滚向他们一家人。
  追逐是狗和小孩子的天性,都不用人说,江小石和江西西就同时冲著球扑了过去。西西先扑到球,然後给小石头抱了个满怀,兴高采烈的捧回来献宝。
  “大爸爸,给。”
  江意笑得见牙不见眼,越来越觉得这个儿子没认错,很是贴心。接过球好奇的摸摸,体会那细小的橡胶颗粒在掌心里摩擦的感觉,很是新奇。
  “大爸爸,这个可以拍拍的。”江小石很热心的接过球,给江意做著示范。
  江意觉得有趣,学著儿子的样子来拍,可是力道控制不好,那球一下就滚开了。他顿时慌了,赶紧手忙脚乱的跑去捡,不料招致那帮打球男生的哄笑。
  “大叔,不会玩就不要勉强了嘛。要是小心伤了老胳膊老腿的,我们可赔不起!”
  “连小弟弟都会的事,那麽大人居然不会,真是好笑!”
  要说这些孩子也不是恶意嘲讽,就是太年轻,还不太懂得人情世故,所以才会出言直接。可江意是大人了,所以窘得脸通红,抱著球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大冷的天,却跟放在火上烤似的,额上都沁出一层薄汗。
  “不会打球有什麽好笑的?”蓦地,旁边伸出一只手,把篮球接了过去,江意顿时觉得象是扔出一只烫手山芋,整个人都轻松多了。
  再看旁边的年轻男人,跟座山似的挡在他的前面,冷冷的看著那群小男生,“难道你们又打得有多好了?信不信,你们全部起来截防,我一样可以把球投进篮筐里。”
  那帮小男生们面面相觑,明显都有些不信,其中球打得最好的那个男生站了出来,“大叔,这话就有些吹了吧?”
  “不信就来试试,我就从这个地方出发,直到前面那个篮筐,随便你们怎麽防守,犯规都可以,如果我在三十秒之内投不进球,就算我输。你们想喝什麽随便点,我请。但我要是投进去了,你们得跟他道歉。”
  “不……”江意想说不用了,他是觉得要这麽一帮孩子跟自己道歉似乎有些过分了,毕竟人家也没做很过分的事,不过笑他几句,也确实是他不会打球嘛。可後面的话,却在年轻男人丢过来的眼刀下吞了回去。
  “小爸爸加油!”江石小朋友此刻充分暴露出了他所继承的来自尉迟家的基因,摩拳擦掌已经给尉迟临风鼓起了劲。
  哼,他家的大爸爸是能被人随便欺负的吗?要不是年纪太小,他都想冲上去打一架了。
  “计时开始!”那个球打得最好的男生跟同学们使个眼色,顿时十几个半大的小夥子就在後面形成的弯弯曲曲的一条防守线,一直绵延到篮筐底下,他们就不信了,这样还不能在三十秒内防住一个人。
  一个身手最灵活的男生首当其冲的冲出来,企图抢夺尉迟临风手中的篮球,却见这位年轻大叔突然一个闪身,他只觉得眼前一花,连看都没看清人家已经从他身边掠过了。
  等他转过头去,尉迟临风已经冲到队伍的中段了。就是在这样具有爆发力的速度中,他还没忘记运球。
  靠!这是高手啊!
  殿後的高个男生眼见不好,立即高喊,“快,沙包!”
  这是他们平时玩闹的戏语,就是把个人身体当作沙包,层层叠叠来铺压某个人,就算是教练也逃不过这一劫。
  可尉迟临风不是他们的教练,硬是从前仆後继冲上来的人群中撕开一道口子,谁也不知道他是怎麽冲过去了,总之他就是冲过去了,当著最後殿底的男生的面,一个漂亮的鱼跃灌篮,完胜。
  “好耶!”小石头兴奋的後头拍著小巴掌叫好,可江意虽然看得很精彩,却并没有流露出多少兴奋的神情,好似这场景是见惯了一般。
  等等!江意忽地皱眉,想要捕捉住脑海中快速闪过的几帧画面,可那画面就跟年轻男人的步伐一般,实在是去得太快,还没等他想明白,就已经消失无踪了。
  江意心里有些隐隐的不安起来,看著得胜归来的年轻男人,他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对他并不是一无所知。他应该是认识他的,可他是在什麽时候,又是怎麽认识他的呢?
  “江意?”
  忽地,旁边有位女老师停下,不可思议的睁大眼睛看著他。
  江意茫然的转过头,眼睛却突然亮了一下。
  因为不是上班时间,女老师也打扮得随意而休闲。
  一件雪白的羽绒服长至臀部,下面是黑色短裙和长靴,打底穿著厚厚的连裤袜。如果说黑白的搭配在冬天看起来太过冷静,那麽羽绒服领口处露出的那截粉红色毛衫就极好的中和了这种冷清,再配上一头长及披肩的顺直中发,显得整个人既亲切又温婉,尤其笑起来的时候,还有颗小虎牙露出来,很是甜美。看得人心里暖暖的,象冬天里一杯热热的奶茶,带著温暖而舒适的气息。
  “余老师好!”身後的那帮小男生们气壮山河的打了个招呼,然後抱起各自衣物,很是不守信用的作鸟兽散了。
  只有那个打球最好的男生到江意面前快速说了句对不起,然後红著脸看一眼少男心中的女神,跑了。
  “这帮臭小子是不是得罪你们了?”余老师巧笑倩兮的走上前来,“你可别生气,回头我替你收拾他们!”
  呃……江意终於回过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其实……也没什麽啦,我的确不会打球。”
  余老师噗哧笑了,“行啦,你从小就没运动天份,我又不是不知道。对了,不是听说你出国了吗?怎麽又回来了?这次是回来定居,还是逛逛就走?”
  江意给她连珠炮般的问题弄得无所适从,更加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发,才吞吞吐吐的告诉人家,“我……其实呐个我不小心……失忆了。咳咳,所以这次回来,是找寻记忆的。”
  “什麽?”余老师美丽的大眼睛顿时瞪圆了,“你失忆了?你不会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了吧?”
  给一个这麽漂亮的女生这麽问,江意只觉得有种想挖坑把自己埋了的心情,可他只能诚实的摇了摇头。
  余老师失落的叹了口气,“亏我还总想著,要是你哪天回来,我们再相见会是什麽样的场景,却没想到,你居然连记都不记得我了。”
  呃……听她的语气,江意有点纳闷了,“那个,能冒昧的问一句麽?我们是什麽关系麽?”
  余老师故作生气的横他一眼,“我们是青梅竹马的初恋好不好?你要不信,我还存著你当年给我的情书呢!”
  初……初恋?对面的江家四口,同时风化了。作家的话:不好意思,这两天桂花心绪不宁,都没上传,抱歉让大家久等了,麽麽……小风风:你就是再闹情绪,也不能给他弄个初恋来吧?└_┘小意意:此初恋大好,求发展,求後续!★~★小石头:那偶是要有个後妈了麽?那是後妈好,还是萧八八好?真素令人纠结啊。 @_@a小西西:要不让他们PK;哪个会做饭,就把哪个留下吧。小风风:…_…||||||||||

  (18鲜币)追风(下)32

  余嫣然人如其名,真的是个很甜美可爱的女孩子。她大学毕业後就回到母校教书,也许是长期跟学生们呆在一起的缘故,看起来完全不象是江意的同龄人,显得很是年轻。
  尉迟临风很是郁闷,现在的女孩到底是怎麽保养的?要是个人老珠黄,不堪入目的初恋也就算了,弄得这麽漂亮干嘛?当然,尤其让他更加郁闷的是,这样漂亮可爱的女孩子,居然还没有嫁人。真是没天理了!那些男人的眼睛都瞎了吗?
  “你看,这算是我们第一张合影了,虽然其中隔了这麽多人。”余嫣然指著一张在某处山林间的大合影,看著那上面的青葱时代,一脸怀念,“你还记得吗?那次学校组织去郊游,你带了自家的卤猪脚来,我就从来没吃过那麽好吃的卤猪脚,一口气把你的猪脚全都吃完了。我还记得你当时告诉我,这些都是你亲手做的时,我就在想,要是将来能嫁给你这样会做菜的男生,可是太幸福了。不过当我们开始交往之後,你还记得你当时是怎麽说的?”
  江意专注的看著照片上稚嫩的自己、余嫣然,还有那些所谓的同学,不假思索的道,“你真的吃这麽多,连一块都没给我留下?”
  余嫣然张大了小嘴,一脸的不可置信,语气激动起来,“你当时就是这麽说的!你说,‘你怎麽吃这麽多,连一块都不留下。’害得你饿著肚子回去,晚上一连扒了三碗饭。”
  江意也怔住了,抬眼再看著余嫣然,脑子里似乎又闪过一些片断,但还没等他抓住些什麽,小石头就摇晃起他的手,一脸委屈,“大爸爸,我也要吃猪脚,小石头饿了。”
  旁边某人悄悄咽了咽口水,西西更是伸长舌头一点也不顾形象的大肆舔嘴。
  哎呀!余嫣然看看手表,惊呼起来,“都已经这麽晚了,真的是应该要吃饭了。你难得回来,我请你们去吃饭吧。”
  “余小姐,不必客气,你告诉我们这里有什麽合适的餐厅就行了。”尉迟临风很高兴终於找到机会打断这两人的叙旧。
  天知道他是多麽不愿意到余嫣然家来,看她捧出一大堆和江意有关的证据。
  可知己知彼总是有益无害的。
  尉迟临风已经决定,光是拍照还不足以满足证据留存的需要,回头他还得让江意也给自己写几封情书,再弄点干树叶什麽的表明下心迹就更好了。
  “那我带你们去我们从前常去的地方。”余嫣然显然没有被尉迟临风的冷峻的外表吓到,她满心满眼里只有一个江意。一说要吃饭,就果断挽著他的手,兴高采烈的出门了。
  小石头很忧伤的攥著萧八八的衣角,撅著小嘴,伸出小手无言的指著前面如情侣般的那一对,那股子不满和郁闷之情,溢於言表。
  墨黑眼眸沈了沈,弯腰抱起儿子,摸摸他的小脑袋,低声安慰,“别怕,大爸爸是我们的,谁也抢不走。”
  是吗?小石头有点怀疑。就大爸爸眼下这个脑子,他连自己都想不起来了,还能顶得住那个漂亮阿姨的诱惑?
  小不点开始深思,他已经有两个爸爸了,如果再多一个後妈,那会是怎样的情况?
  学生时代能去得起的餐厅自然不会好到哪里去,一条不到五米宽的狭窄小巷两边密密麻麻,弯弯曲曲林立著的小小铺面,就是学生心中的美食天堂了。
  正是中午吃饭的时间,虽然学生已经放假回家,但附近的居民前来光顾的还是不少,除了少数店面歇业休息之外,大部分的小吃店都还在继续营业。
  卖粉卖面卖云吞的,还有各式小炒与烧烤煎炸,种种食物香气混在一起,在大冷天里格外有股温暖人心的味道,就连一向挑剔的尉迟临风一进来也觉得有了食欲。
  熟门熟路的把他们领到一家小店,在门口搭起的小桌旁坐下,余嫣然开始点菜,“老板,还是要那三菜一汤,再给我们炒个青菜,把这条街上每家好吃的打包一份过来,不够再加。”
  “好咧!”一个满头白发的矮胖老伯顿时爽快的应下,回头吼了一句家乡话,立即端著只大托盘出去了。
  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先提著一罐汤,送了四副餐具出来。
  余嫣然一面拆著餐具,一面絮絮告诉江意,“你还记得吗?这间店从我们念书那会子就开了,三个招牌菜是香酥鱼脯、蒜苗炒五花肉和风味茄子,十几年都没变过。从前我们只要过来,回回必点,总是不等饭吃完就一抢而空了,最後只好拿菜汤拌饭。不过等我大学毕业回来,老伯就不掌勺了,掌勺的换了他儿子,不过味道还是和从前一样的好。对了──”
  她似是想说什麽,却把话又咽了回去,只望著江意笑了笑,江意没有留意,但尉迟临风却是发现了。顿时警惕的想著,难道他们在这里还发生了什麽故事?
  在这种大排档吃饭,不可能讲究太多,凡事都得自己动手。唯一的女士自然不好劳烦,江意眼下也是指望不上了,只有萧八八勤勤恳恳的做服务生了。
  刚揭开那瓦罐盖子,扑面而来的香味儿顿时就让尉迟临风生出好感。添碗汤出来一看,就见这罐莲藕花生龙骨汤已经炖得肉烂骨酥,显然是煲得极到工夫,令得尉迟临风对这里简陋的用餐环境的不满又降低了三分。
  虽有女士在场,可出於小小的私心,尉迟临风还是把第一碗汤推到了儿子面前。小家夥真饿了,迫不及待嘟起小嘴就想凑上去喝,却给江意端走了。
  不悦的瞪了小不点以及他身後的年轻男人一眼,江意也不知怎麽,就是看著这样的行径很不舒服,“没风度!你还是小男子汉吗?有阿姨在这里,怎麽能抢先?”
  呃……尉迟临风有点惭愧,小石头更是立即瘪起小嘴,小手背在身後,一副认错的老实模样。倒让余嫣然看得不好意思起来,“他年纪小,先给他也是一样的。”
  “不行。”看起来很好说话的江意在这一点上却意外的坚持,坚决的把汤放到余嫣然的面前,第二碗汤才给了儿子。第三碗汤他自己端去了,再嘱咐尉迟临风,“把底下的大骨头和肉捞给西西。”
  尉迟临风很悲催的发现,自己怎麽沦落到家庭的最底层了?他不是一家之主吗?怎麽来了个初恋,就成垫底的了?
  不过浓汤的鲜美与醇厚到底安抚了男人不满的胃,而胃一旦得到满足,人的心情总是不自觉的就跟著舒缓起来。
  每人喝上一碗汤,都觉得手脚暖和了起来,而趁著这会子工夫,胖老伯端著已经装得满满当当的盘子回来了。
  麻利的把东西放下,并一一介绍著,“这是鸭血粉丝煲,这是牛肉炒面,烧烤我让人只放了微辣,要是不够味,你们自己加。还有几串没烤好,一会儿那边老板会送过来,汤包也得再等一会儿。”
  江意本就想著来这种地方只吃一家会不会太单调了,没想到这老板出去转一圈,竟是把整条街的招牌菜都带了回来,而且拿的份量并不多,象汤面那些都只有一份。几人拿碗筷一分,正好都能尝个鲜,又不会撑肚子。
  喜笑颜开的把菜接过,他抬头对胖老伯真诚的道了句谢谢,可那胖老伯看著他忽地变了语调,“嗳──你不是那个做卤菜的小江吗?”
  熟人?江意愕然,却见对面的余嫣然笑得善意而温婉,“老板,他伤到脑子,出现暂时性失忆,但也不是完全不记得,所以我才特意带他来看看你的。”
  胖老伯看著江意,顿时一副很是惋惜的表情,“那可太可惜了,小江啊,你还记不记得,从前你做了卤菜,早上来上学,就放在我这我代卖,很受欢迎的呢。自你走了,我就再没有尝到比你做的更好吃的卤菜了,还有不少客人还专门问来著。後来我家也试著配了配,可总是不对味。”
  那可没办法,江意现在记忆库失灵,他可想不出来原先的配方。胖老伯很是遗憾,却也不多打扰了,让他们先吃饭,自去忙活。
  这里的东西虽然简陋,但胜在味道好,有特色,即便是挑嘴的小石头,也吃得满嘴流油,满足不已。
  饭快吃完的时候,店里的生意没那麽忙,胖老伯端一碟切好的卤菜拼盘出来,颇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一眼江意,问,“这算是我们送的,虽说你不记得了,但能帮我们尝尝吗?看是什麽味道不对,我们也好改进改进,就是想不出来也没关系的。”
  那好吧,江意挟了一块卤豆干送进嘴里,要说这卤水的味道还是不错的,可却感觉差了些什麽。
  “蜂蜜?”突然,大脑不经运转,又冒出两个字。立即被胖老伯抓住了,“你是说加再点蜂蜜?”
  江意不敢肯定,只能说,“你试试吧。”
  “蜂蜜不是不能高温加热吗?听说是会破坏营养成分的。”一个三十岁上下,系著围裙的壮实男人出来了,他的个头可比胖老伯高多了,但长相一看就是胖老伯的儿子,这里的小老板。
  “可烧烤的时候不是也涂抹蜂蜜?”那个帮工的小夥子也出来了,细声细气的跟他低低争执著,那语气和眼神都透著一股亲人之间才有的亲昵。
  尉迟临风隐约猜到几分,就见他们的目光齐唰唰望向江意。可江意也不知道该怎麽解释,只能尴尬著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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