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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与相随-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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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当医生救人,你却要当杀手杀人!
  不!我不是杀手!他是罪犯!是罪犯!
  “阿宇!阿宇!” 
  秦炀突然惊醒过来。灯光明亮,晃得他有点眼花。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站在他旁边。他一把抱住那个白大褂“阿宇!” 对方摸了摸他的头。
  力道不对。手感不对。气味也不对。感觉更不对。
  抬头,是警队的队医。秦炀尴尬的放开抓着队医大叔发福的圆腰的双手,神情落寞。
  “做恶梦了?”队医坐在他旁边。
  秦炀点点头。
  “阿雨是谁?”
  秦炀摇摇头。
  “你精神过于紧张加上长期不休息,晕倒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秦炀点点头。
  第二天,照常训练。
  生活就这样日复一日。训练,出勤,训练,出勤。像钟摆般单调,亘古不变。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2 章:招桃花

  周末,旻宇陪他妈妈去喝早茶。一翻菜单,吓一跳。这物价涨的!三丝炸春卷15块,紫薯马拉糕16块,酱皇蒸风爪22块,再看看他平时最爱吃的虾饺,30块!四个虾饺30块。人民币到底是有多不值钱啊!
  “早两年前就涨啦!也就你这一天不关心柴米油盐的不知道。何止是早茶,现在什么不涨。连公共厕所收费都涨。”林母看旻宇那一脸大惊小怪的样子说道。
  “哦。”旻宇自从上班后就再也没有时间喝什么早茶了。每天恨不得多睡一点,怎么可能会想到爬起来去茶楼吃早茶。平时难得休假的时候基本上是早餐都省了的。大学在北京念书,北京哪有什么早茶之说。随便买个大包子,煎饼什么的就胡吞海塞。再说,前些年吃早茶基本上都是在秦芸楼吃,秦炀敢收他钱?倒贴他钱请他去吃才对吧!所以旻宇记忆中的早茶价格基本可以追溯到十年前。
  有新信息提示。
  旻宇点开。是张照片:步行街千年古道。一句话也不用说,旻宇知道秦炀今天在哪里执勤了。他拍了张桌上吃到一半的茶点发过去。秦炀回了一个流口水的表情。
  旻宇微微一笑。林母探过头来瞧。旻宇掩饰不及。
  “谁呀?” 
  “同事,在步行街逛街呢。”
  “这么早就去逛街啦,你同事也叫阿宇?” 
  囧!秦炀的微信好友上就旻宇一个人,微信名字就叫阿宇's。林母不懂英文,自动把那一撇和s忽略,所以只看两个汉字。
  旻宇模糊的应了声嗯,就转移了话题。
  还有一个星期就过年了。街上很热闹,大街小巷都是咚不隆咚呛的新年歌。一大车水仙花,金桔树,桃花枝运进城里。市民们喜气洋洋,各大商场超市早已经备了硕果累累的金桔树大门口摆着,上面挂满了一个一个的红封皮利是。穗城人最敬财神,逢年见面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恭喜发财。最喜欢贴的春联也是四海财源聚宝地,鸿图大展生意旺之类的招财的吉祥话,出镜率最高的横批永远都是财源广进。
  “阿宇,我们买枝桃花。”林母和旻宇从茶楼出来,看到一个载满红桃的卡车正停在花市边叫卖,开心的拉着儿子去买。在穗城方言里,红桃和宏图谐音,所以穗城人过年喜欢买红桃摆家里,有宏图大展之意。同时,对未婚的人来说,还是一种招桃花运的企盼。
  早市是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生活特点的地方。退休后的林太太非常享受这种平实的市井生活。穗城的早市总是车水马龙。从城郊运来的新鲜水果蔬菜塞满街道,老爷爷老太太们拉着购物拉杆车,灵活的在琳琅满目的档口和街边摊间穿梭。回去时,购物车里定是满满当当。精打细算的老一辈人,总能让每一块钱交换到最大化的商品价值。在连锁快餐店里只能买到一份白领午餐的钱在他们手中能买到全家人的晚餐,而且营养绝不亚于快餐店的一份盒饭。哪个档口的油是纯花生榨的,哪个是半夜黑作坊偷偷运来的他们比市工商局门儿清多了。
  旻宇左手红桃和春联,右手两个大购物袋,战果累累。林母还在水果摊上继续奋斗。 
  水果摊的小贩正一边给叽叽喳喳的顾客们称水果,一边卸货,大冬天的就穿一件单衣都还得时不时的撩起衣服下摆擦脸上的汗。旁边的小音箱上还播放着华仔的恭喜发财。
  我祝满天下的女孩
  嫁一个好男孩
  两小口永远在一块
  我祝满天下的小孩
  聪明胜过秀才
  智商充满你脑袋
  我祝尊敬的姑奶奶
  三十六圈的比赛
  气不喘面容不改
  我祝三叔公的买卖
  生意扬名四海
  财运亨通住豪宅
  大摇大摆乐天替你消灾
  恭喜发财要喊得够豪迈
  恭喜发财
  朴实的市井调调,美好的生活愿景。想到在城市的另一个坐标荷枪巡逻的某人,一股温暖油然而生。我们平安朴实的小日子正被无数个秦炀们守护着。他们或许被颂扬,或许被误解,或许会因为某个人某件事被全面否定,但是他们依然坚守着自己的职责。
  回到家,林母把红桃枝插到花瓶里,不顾旻宇的抗议执意摆到旻宇的房间。旻宇看着那妖艳的红桃,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趴在床上,给红桃拍了个照片发给秦炀看。秦炀刚好换班休息,正在防暴车里吃午餐盒饭。看到旻宇发来的桃花照,平时很少活动的脸部肌肉咧出满满笑意。正要回复信息,手机突然被旁边的谢敏抢了去。
  “上班时间拍拖,我看看是哪个美女那么大的魅力!”
  正要看,手机屏却黑了。再按亮,屏幕提示输入密码。谢敏不甘的乱划了一通,都不对。只好愤愤的把手机扔回秦炀怀里。
  秦炀晚上九点下班。旻宇已经吃过晚饭,正躺沙发上边看电视边跟秦炀微信聊天。聊着聊着就很想见他。想得不行。两个人原本已经恋爱四年,应该步入老夫老妻(夫?)的恬淡。可是突然中间闹了那么一场,一分就是又一个四年。现在重新相逢,就跟久旱之地突逢甘露,那叫一个欲罢不能,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
  “爸,妈,医院有点急事我得去一趟,晚上住宿舍。”旻宇对正在计划拜年礼单的两老说了一声,就溜了出去。
  他不是真要去医院,而是去找秦炀。
  来到秦炀家,秦炀正在洗澡。旻宇想给秦炀一个偷袭,躲在房间的门后。秦炀好歹也是练过的,旻宇钥匙才插/进锁孔,他就知道了。慢悠悠的洗好澡,连睡衣都省了,只穿个夏天的小短裤出来。一进到房间,旻宇从门后窜出来,从背后来了一个单臂锁喉。秦炀一手抓住他的小臂,另一只手抓住他的肩,往下一拉,同时臀部顶住他的腰部,迅速弯腰挺腿,瞬间把旻宇从头部摔到床上。
  旻宇嗳哟呼了一声痛,同时修长的右腿强劲的扫过来,想把秦炀也甩到床上。秦炀却一肘挡住那腿的力道,同时反手一拧。在真实的格斗里,秦炀这一拧能把人的腿拧折,但是现在他手的力度跟挠痒痒没什么两样。旻宇顺势翻身,同时左腿飞出,想用两脚夹住对方的脖子。秦炀虽然身高体长,但是长期的训练让他肢体很灵活。他对旻宇左脚的进攻早有预料,弓身闪过,同时扑到旻宇背后,两手穿过腋下向上锁住旻宇上肢,两腿则制住旻宇犹自垂死挣扎的两条腿。
  “服不服?”秦炀探头咬了咬他泛着粉红的耳垂。旻宇动都动不了,大口的喘着气。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
  “给我倒杯水。”为了偷袭你,我连水都来不及喝,容易嘛我。
  秦炀起身去给旻宇倒了杯水,旻宇咕噜噜的喝了个精光。由于喝得太猛,有些水从嘴角漏出来,滑到下巴和脖子上。秦炀情不自禁凑过去给他舔/吸干净。 
  “快去把睡衣穿上,大冬天的秀什么肌肉。”旻宇嫌弃的推开他。
  “不穿了,麻烦。一会还要脱。” 听听,这都什么话。谁再敢说秦炀性格内敛,旻宇肯定得跟他急。真是个大闷骚!那话怎么说来着,严肃冷酷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XX的心。
  旻宇去浴室冲澡。虽然在家的时候就已经洗过澡了,但是从家到这里开了一段路的车,又忍不住再洗一遍。想必是学医给学出洁癖来了,触碰人群就觉得浑身沾满细菌。 
  冲完澡出来,见秦炀正坐在床头看他们白天的微信聊天记录。旻宇钻到他怀里,秦炀顺手抱着他的腰,同时盘起双脚把他的双腿暖暖的圈住。 
  “我妈在给我招桃花呢。”旻宇看着秦炀手机上他发过来的桃花照片,调笑,“你把名字改成桃花吧,我把你招过去。” 
  “。。。。。。” 
  旻宇转过身,两人相拥着热吻。不带情#欲,只是想确认对方的存在一般。
  旻宇因为一直坚信口腔是人体最脏的部位,所以一开始很排斥亲吻,尤其是湿吻。但是秦炀喜欢,他喜欢与旻宇亲近,喜欢与他长长久久的亲吻,并认为那是一种相濡以沫的感觉。“但是相濡以沫的后半句是不如相忘于江湖啊,读书只读半句的伪文青。”旻宇那时总是嫌弃的推开他凑过来的嘴如是说。可是秦炀还是总能吻到他,用蛮力,或者趁他不备,或者在他睡着的时候偷偷的,或者气氛正好时蛊惑。。。。。。总之,我们坚定的小林医生最终还是成了暖水里的青蛙,慢慢习惯了秦炀的“热水”,并溺毙其中。
  “吃过晚饭了吗?”两人呼着气分开,旻宇才想起来秦炀刚下班没多久。
  “吃过了。”
  “吃了什么?”
  “红烧带鱼,腐竹牛腩,凉瓜肉片。”某人老实交代。 
  别人听这菜谱,脑海里出现的肯定是一个小圆桌,上面摆着一盘枣红鲜嫩的红烧带鱼,冒着热气浓香四溢的腐竹牛腩煲,还有一盘清新鲜亮得跟刚从地里摘出来似的的凉瓜肉片。但是旻宇还能不知道,事实是一个黑色的塑料盘,里面分布四个格子,最大的那格是白花花的干米饭,并排着的三个小格放着所谓的红烧带鱼,腐竹牛腩,凉瓜肉片。带鱼块可能只有三块,牛腩可能也硬得嚼得腮帮子疼,凉瓜肉片可能只有软趴趴的凉瓜还有几颗肉沫。
  “又是快餐。”旻宇语带埋怨和心疼。 
  “一个人没心情做饭,吃快餐方便省事。你要能天天来,我肯定天天煮。”
  “可以去秦芸楼吃啊。”好歹也是个餐馆老板,整天在外面吃快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开的餐馆饭菜有问题呢。不过话说回来,也没几个人知道秦炀是餐馆的老板。
  “不顺路,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秦炀抱着旻宇滑入温暖的被子里,空调没开,两人相拥着相互取暖。
  旻宇不喜欢吹暖气,以前在北京的时候冬天室内都有暖气,旻宇原本就是干性皮肤,一到冬天,皮肤就干燥得受不了,全身都脱皮发痒。秦炀有一次在家看到他妈妈有一款乳液特别好用,擦在皮肤上润润的又不会觉得油。心下欢喜,觉得给旻宇擦身上肯定舒服。于是跟他妈妈拿了去。旻宇擦了几次觉得效果确实好,皮肤水水的也不脱皮了。可是小小一瓶的乳液一下子就用完了,按着瓶上的牌子名想再去买一瓶。可是到了商场一看,一瓶的价格抵得上他一个月的日常开销。专柜的漂亮小姐说他的那瓶其实是擦脸用的。旻宇顿时就囧了。这么贵的润肤乳就这么让秦炀豪气的往他大小腿胳膊后背涂,还用不了几次就用完了。真不知道该说他土包子还是说他奢侈了。
  秦炀就是这样的性格,他对价格似乎没多大概念,也很少去考虑有关价码的问题。只要他想要的,他付得起的,就不会去考虑值不值。所以路边摊他能呼噜下肚,即便是在学生时代上千块的球鞋他也买得毫不犹豫。就像他对旻宇,因为他喜欢,所以为他什么都愿意做。
  秦炀在物质上能如此洒脱也跟他成长环境有关。他的母亲秦芸的资产远不是仅仅经营一个茶楼那么简单。她的美貌,人脉,聪颖让她在各种投资中收获颇丰。所以她虽然没有给过秦炀像其他母亲那样一年四时嘘寒问暖的无微不至的亲密关爱,但她的确给了他富足的物质生活。在秦炀还是婴儿的时候,她给他换尿布的次数就屈指可数。她把秦炀送去全封闭式寄宿学校,是因为她那时还很年轻,不想那么明显暴露她是未婚妈妈的身份。选择武术学校是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因为从小没有父亲,缺乏男性的引导而变得性格懦弱。
  现在的秦炀,相对秦芸一开始的期望,是成功还是失败,秦芸自己也说不清。或者她自己对这个儿子一开始就是矛盾的。一开始是嫁入豪门的筹码,然后才是亲生的骨肉。不希望他恋母,但是感觉到他的不亲近又忍不住失落。
  第一次在秦芸楼看到旻宇时,秦芸就知道那男孩对儿子的意义不一般。秦芸多精明的一个人,内敛憨厚的少年又那么不懂掩饰。连等店里的伙计上菜的时间都等不及,亲自跑到厨房去端糕点,跑前跑后的别提多热情。她的儿子从来就没有对什么东西表示过如此明确的兴趣,那个漂亮的男孩就像是儿子喜欢的玩具,满心满意的呵护着。但是她没往其他方面想过,只是以为儿子难得结识了一个志趣相投的好朋友。他们总是在秦芸不在家的时候在家里疯玩,秦芸一回来就又跑出去了。直到秦炀大四那年林母闹的那一场,秦芸才知道这段友情的最后发展,也知道那个帅气的男孩不可能当儿子的玩具。哪有玩具把主人弄得这么伤心难过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3 章:不能说的“女”朋友

  秦炀进了特警队后就没有休过一个完整的春节假。每年到这个时候,他们做警察的就得更加加强防范,用春晚主持人的台词说就是为了给全国人民过一个祥和的平安年,我们的警察同志们放弃了与家人团圆的时间,默默守卫在工作岗位上。
  当然,春节期间还要默默守卫岗位的人除了警察,还有很多其他职业的人。比如说医生。
  秦炀看着队里刚贴上来的值班表,十分无奈。队长还乐呵呵的拍着他厚实的背,得意洋洋:“你看你除夕可以休息,陪家人看春晚。大年初一来值班还能领到大红包。”
  秦炀苦笑。他倒希望自己除夕值班,初一放假,这样还能与旻宇多一天重合的假期。医生也是讲究辈分的行业,旻宇年轻资历浅,所以除夕值班这种事当然是安排到他头上。
  因为要值36小时班,从除夕当天早上开始,直到第二天大年初一中午查房后才能下班,所以年夜饭是没法在家吃的。林母一大早就给他装了一大堆好肉好菜让他带去医院,满满的装了好几个乐扣盒。
  过节期间,一般最忙的是急诊科,什么爆竹炸伤,酒醉摔伤,误吞误食,总之各种稀奇百怪的伤患。旻宇是住院部神经外科,所以这一天反而相对好些,因为很多病情较稳定的本地病人都被接回家过年去了。
  除夕医院食堂也有加餐,但是再怎么加也没有自家做的菜好吃。旻宇拿林母给他准备的美味菜肴跟科室的值班护士们一起分享。医院也有很多医生护士是独自在穗城打拼的外地人,因为春节值班不能回老家。所以大家聚一块吃个简单的年夜饭倒也算其乐融融。
  秦炀今天也是跟几个警队里的哥们一起过的。特警队里的人来自天南地北,而且大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单身汉,平时休假的时候就喜欢凑一块热闹,除夕这种最忌冷清的节日自然也不会闲着。秦炀不是个善于吆喝的人,但是为人大方不算计所以在队里人缘一直都不错。因为他有自己的小蜗居而且单身独居,所以平时大伙喝酒就喜欢往他这里凑。喝倒了直接就躺沙发上睡,多方便。
  下午,大伙提着一堆食材就来了。谢敏是最爱咋呼的,一进门眼睛就贼溜溜的转。
  “寻么什么呢?”一人问。
  “看有没有金屋藏娇,据可靠消息,我们的苦行僧好像还俗了。”
  “嗯,种种迹象表明谣传绝非空穴来风。”另一人凑过来。
  “那还不赶紧严刑逼供。”第四个人已是摩拳擦掌。
  众人眼里闪着八卦的耀眼光芒。这也怪不得大伙太爱八卦,实在是秦炀太过异类。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凡人,凡人就得有七情六欲。可是秦炀在警队里四年多,大伙没见他谈过一个女朋友。你说碰不到合适的不想谈,可以理解。可是平时巡街,大马路上那么多美女,长腿的,大波的,细腰的,啥样都有,瞧一眼又不会犯流氓罪。可咱们的秦炀同志眼睛从来就没斜视过。看他平时体能训练那精龙活虎的样也不像是某方面不行啊。
  所以当听到秦炀有女朋友了,大家都有种我儿终于长成的感叹。然后就是想看看是哪位天仙有这么大魅力让我们这尊大佛续发还俗。
  忙活半天,终于可以入座开席。啤酒是整箱的买上来的,连酒杯都免了,直接上瓶。秦炀不喝酒,向来只意思意思的喝一点,这大伙都知道也不勉强。开席,碰瓶,刚放下。 秦炀扔在沙发上的手机响了。起身去接,表情语气那叫一个柔情四溢。电话的另一头是什么人,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大伙互看,点头。嗯!你懂的!
  秦炀打完电话回到桌边。众人立刻就围攻过来了。
  “女朋友?”
  “不是。”秦炀果断摇头。
  “切~你就继续藏着掖着吧!”
  众人都不信。秦炀也不解释。能解释什么?难道说不是女朋友,是男朋友。他倒是想啊,可是这年头人们可以容忍已婚男人包养好几个情妇,但是就是不能容忍一个单身男人爱上另一个单身男人。是不是很可笑?到底哪个更有违道德伦理?
  晚饭吃到九点多,有人提出去外面续摊唱歌。秦炀借口第二天还要值班不去。众人走后,他随后也跟着出门去医院。
  住院楼的办公区很冷清,只有几个值班的办公室开着灯。旻宇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更新病程记录。秦炀在医院门口给他买了杯热饮。
  “酒席散了?”旻宇笑着接过暖呼呼的热饮料,喝了一口。
  “他们去唱歌了,今天忙不忙?”秦炀拖了张凳子坐到他旁边。他以前在旻宇值班的时候来过几次,给他带点宵夜。
  “能不忙吗?!”旻宇继续着手头的工作,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跟秦炀说话。突然旁边的呼叫器响了,旻宇看了眼显示屏上显示的房号就匆匆出去,边走边叫秦炀早点回家休息。
  秦炀独自在病房外面的走廊上走了一圈,看着那些遭受病痛折磨的病人,原先因为不能和旻宇光明正大出入的失落感逐渐消散。
  至少我们还拥有健康,至少我们拥有彼此的真心。
  旻宇处理了紧急的病人回来已经超过十点了。秦炀还没走。喝了一半的热饮料已经凉了。
  “赶紧回去睡觉吧,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呢。”旻宇脱掉脸上的口罩。
  秦炀跟着他走进办公室,随手关上门,从后面拦腰抱住他。旻宇赶紧解开秦炀箍在他腰上的手,把人带去办公室里间的休息室。因为办公室的外墙上半部分是玻璃,虽然有百叶窗,但是从外面还是能大概看得到里面的情景。
  进了休息室两个人立刻大胆的拥抱在一起。距离上次见面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虽然每天都能短暂的通通电话,但是还是互相惦记得不行。也许是因为曾经失去过,所以两个人都倍感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觉得弥足珍贵。
  秦炀靠在门背后,用力抱着怀中的人,让他紧贴着自己,感受他身上的暖暖体温,像一直饥饿的老虎狼吞虎咽的啃咬他。
  “回去休息吧,嗯?”旻宇咬了咬他韧得跟牛皮纸似的颈部皮肤。
  “嗯。”秦炀应着,抱着他的手却没有松开。
  “明天下班后我再去找你。”
  “我明天值24小时班。”
  “那后天?”
  “后天早上去我那等我,我一下班就要见到你。”见秦炀像个小孩一样讲条件,旻宇都有些哭笑不得。
  答应了回去休息,但是秦炀还是磨磨蹭蹭待到12点。直到新年钟声敲响,满城欢庆之际,抱着旻宇一阵长久的热吻后才离开。 
  大年初二,旻宇遵守承诺一早就来到了秦炀家。
  秦炀还没下班。他一个人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因为小时候上的武术学校和大学的警校纪律性都比较强,内务要求也严格,所以秦炀从小养成把东西归置整齐的习惯。沙发上的靠垫总是一个一个的整齐摆好,就跟阅兵似的。这些靠垫还是旻宇买的,秦炀从来不用这东西。习武之人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的形态标准早已融入他的日常。
  学生时代,旻宇经常去秦炀家玩游戏。秦炀的母亲经常不在家,秦炀又总是有一大把的零花钱,所以他总是能最先买到最新最好的游戏设备。旻宇在家被管束得严,一到秦炀家就彻底解放了。每次打游戏,旻宇总是喜欢把脚长长的架在茶几上,腰上垫着靠垫,歪歪斜斜的躺在沙发上。而秦炀总是腰背挺直的坐在他旁边。两个人每人拿着一个手柄对着客厅宽大的电视屏幕殊死决斗,别提有多开心。 
  秦炀开门进来时,就看到旻宇靠坐在沙发上,脚搭在沙发前的茶几上,正重温着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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