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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大叔的爱情备忘录-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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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将这么好的机会让给别人。”
  我早已不想奢侈的生活,机会于我便没任何用处了,“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嘛。”
  “你也不过三十五六,哪里见得出老来?”
  又寒暄几句,将电话挂了。
  未老先衰,恐怕说的就是我。
  人死心还在。
  是不是说的就是周江?
  我有老境萧条之感。
  那句“活着总比死了好”却深深记在心里了。
  晚上回家,坐在电视机前,如同过去一般摇着台,一秒钟一个画面,有嬉笑怒骂,有悲欢离合,窗外如今无雨,全是冰。那空气味道中的味道,告诉我,新年又要来了。
  于临安敲响门的时候,是十一点半,我从猫眼里看见他那张微笑而虚伪的脸,却连过去的挣扎都不再有。
  “怎么连一句欢迎词都没有?”他微笑着抱怨。
  我依旧默不作声。
  他目的明确的来解我衣扣,从上至下,一颗接着一颗,一边笑着看我,一边手上悠然行动,食指的指甲前端在胸口上碰触着滑下去,滑了下去,我倒吸了口冷气……
  ………
  我趴在床上,伸手从抽屉里摸烟,只剩下一根,打火机里也只残存了一丁点液化气体,擦动了好几次,才勉强将烟点燃——这样子实在有点颓废,且狼狈。等第一口烟从嘴里吐出来,我露在被子外的半个背终于感觉到了凉意——那种在做爱的时候,即使没有开空调也不会在意的冷。
  但我仍然不想说话,只用那只没有夹烟的手反过去,将揉成奇怪线条的被子拉上来一点。
  “真是无聊。”他说,笑着的,又冷冷的。
  接着床垫在一阵下压后又是一个上弹,他站起来,将自己着装收拾整齐,啪的一声,门关上了。
  我自嘲笑笑,用夹烟的右手撑起额头,喃喃的重复了周世程说的那句话:“活着总比死了好。”
  只可惜我性格并非柔弱,否则定要为于临安随便一句话死一百次了。
  ………
  我与于临安的关系就成了这样,偷情,在他那小兔子一样的男朋友永远不可能知道的情况下。
  我知道于临安是怎么想的,他总是深知自己魅力的,深知我对他的痴迷,他所做的不过是践踏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可悲。
  我是可以抗拒他的,却最终选择了放弃抗拒。
  周世程说的对“活着总比死了好”,我宁愿被于临安羞辱,无论用什么手段,也不愿最终像周世程那般后悔。
  悔不当初毫无意义,只是空悲切。
  我与他距离最近的时候是在床上他毫无感情的进入我,最远的时候,他在那遥远的地方,吝于看我一眼。
  尽管办公地点同于家这样近,碰见的次数这样多,他的眼里,也总是没有我。
  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角色,也自知无力改变。
  但至少我还有偷情的权利。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着,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
  过去他出现的尚算频繁,因为嘲弄我的新鲜感太过有趣,一年后,他已经鲜少登门,若是自我安慰的话,可以用他如今分担了家族大部分事物太过忙碌来开解。然而事实已经摆在面前,绝无可能忽视——对我的这种嘲弄和折磨已经让他失去任何新鲜感,过不了多久,他将不会在私人时间跟我有更多的接触。
  他还喜欢买东西送给我,都是昂贵的,质地不同却名称总是一样的——链子。
  各式各样的,不同名贵材料制作的男士项链,挂在脖子上,对别人来说是财富的象征。
  然而对我,拴着,像是套一条狗。
  他还强迫我穿耳洞,用那种简易的打洞器。
  一口气就在左耳上打了五个,耳垂上两个,耳骨上三个。我捂着耳朵,血流的满手都是,他最终兴味索然,随手扔掉手中的打洞器,说了一句话:“无聊。”
  等到耳朵上的伤口愈合以后,他对S…M产生了兴趣,将绝不会在用来怜惜的男朋友身上的各种方式,在我身上一一试个便。最终,他还是失去了兴趣,说:“无聊。”
  因为我从来不反抗,面对他的时候,从来不吐一个字,从来不,即便是他在我耳朵上连续打了五个孔,用跳…蛋将我弄得死去活来。
  他只是想折磨我而已,用各种新奇的想法来付诸实践。
  我忍受得了,只要能碰触到他,在一切进行完后,可以抚摸着他线条优美的背——这种感情是不是有点变态,我知道我是变态。
  但我中毒已深,难以自拔。
  ………
  因为在一栋写字楼的关系,见到于隙荆也是经常的事情,每个星期五下午,于隙荆都会来找于临安。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于隙荆跑错了楼层,在楼道里大声喊于临安的名字,被不清楚情况的保安揪着要赶出去。
  那一幕何其相似,乍一看,恍若隔年,其实已是好几年的事情了。
  于隙荆长大了不少,原来那种宛如童话般的漂亮已经毫无踪影,开始凸现出英俊的五官来,尽管他的礼仪如同几年前一样,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但那毫不伪作的天真总是让人喜欢的。
  告诉于隙荆于临安所在的楼层,他便感谢着走了。
  他还记得我,记得我的名字,记得我曾与于临安共事。他已经不像是几年前那么羞涩怕生,谈吐已经很不凡了,交谈两句就显的很热络一样。寒暄片刻,他便去找于临安。
  我知道这一切也仅止于寒暄,我也不过是偶然碰见他,在以后的星期五,他自然不会来我这里闲聊的。
  于临安已经大学毕业,按理来说早该陪着于隙荆去国外,于隙荆说自己喜欢国内,而且也不希望于临安为了自己放弃理想,这事也就作罢了。
  多么深的兄弟情,尽管不是亲的。
  我也只有羡慕而已。
  于临安也仍然在同储冰卿卿我我,他对储冰的眼神,像是要爱他一辈子似的。
  为什么我就遇不见这样的人。
  时间源远流长,向着死亡走进,或许这样说不吉利,那就是向着我的四十岁迈进。
  于家似乎意识到了来自于临安的威胁,开始将保护的密不透风的于隙荆带到各种场合,希望为亲血缘多挣得支持,将于临安的势力压倒。只可惜于隙荆扶不上墙,一心沉迷于自己的艺术专业,参加社交场合时,我不止一次看见他手上的颜料,他也总是漫不经心的,还曾当着众人的面,不小心打碎了一支郁金香杯。
  于临安离他所要的越来越近,然而在众人面前的微笑依旧谦逊而卑微。
  同于隙荆一样,于临安是这个交际圈子的宠儿。
  只不过于隙荆的受欢迎是因为他单纯可爱,这种“因为”毫无战斗力,也毫无说服力,只可做为华丽的羽毛,锦上添花而已,没有用处。
  在这段时间,周世程渐渐在N市停留的时间变长了——我以为他会因为这是周江去世的城市,而使他对之敬而远之,却不想慢慢的,他竟然开始将工作重心转移至这里。在周江去世半年后,重新见到他,他的变化却不大,已然恢复儒雅商人的作风,优雅从容,不再市侩。倒是我,吓了他一跳。
  “怎么,工作当真辛苦,把你劳累成这个样子?”他拍着我的肩膀,笑。
  我倒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妥,也没有太多的精力揽镜自照或顾影自怜。
  不过在看见我脖子上露出来的半指宽的金链子,又称赞我两句,“什么时候也懂得收拾自己了?这链子不错,就是宽了点,这个款式倒更适合我。”
  我笑笑,挡开他放在肩膀上的手,“多谢老板抬爱,若是喜欢我买一条相送。”
  我想我多少是有些变化的——这变化并不小。
  司机将车开上机场高速时,他端详我片刻,“尽管憔悴了点,但脾气变回去了,这段时间过的不错?”
  我笑笑,刻薄反击:“老板也不错,半年以后,生龙活虎。”
  他愣了一下,随即若无其事的,依旧是笑,“人么,当然得向前看,嘿,不是钱财那个钱。”
  我附和着笑,却没错过,他那眼中深刻的悲伤。
  周世程到了酒店后,就接到振业老总的电话,对方想要为他接风,我站在一边,他的手机声音有些大,模模糊糊听出振业老总言辞暧昧,很是讨好。周世程虽然皱了皱眉毛,并没与拒绝。他本是要我陪着他一起去的,我想起振业老总谈及周世程的怀念和留恋,总觉得陪他出席是自找死路,便随便寻了个理由推辞。
  周世程笑话我,“胆小怕事。”
  这是半年之前的事了。
  如今周世程每星期要来一回N市,接送他已是振业老总的事情,我已知道他如今回N市,是回自己在N市购买的公寓住,振业的老总也陪着他。
  所以说,没有什么抹不去的伤痛,尽管有疤痕,但总不能因为一块疤,而断绝一切。
  只是,振业老总追随的殷勤,周世程却总是冷淡的。
  人总是能无爱而性的。
  周世程这次回来是,是为了同设计院合作的一个项目,数目不算大,十五万。但他对此很重视,想要同设计院的人搞好关系,其中牵线搭桥少不了振业老总的功劳,所以这次回来,要摆足架势请一顿饭。
  定饭店的事情又扔给了我。不要太奢华的——免得以后被宰;不要太便宜的——免得被瞧不起;味道要好,装潢要精致,服务要周道,选来选去,选的人一个头两个大。等定了位置,选了菜品,差人弄了两瓶五粮液,却又听说设计院的人格调高雅,喜欢喝红酒,又得是一个换。
  我已经许久不做这么琐碎的活,突然回顾,免不了有些不良反应。
  等到吃饭那天,我坐在最不起眼的座位上,一言不发,只顾填饱自己,对场面话以及话中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好容易坚持到最后,还要送两位醉的一塌糊涂的老总回去。
  等车到了周世程的公寓,满嘴之乎者也的振业老总忽然清醒过来,同我一起将周世程搬上楼去。等上了楼,将周世程搬到床上,伪装醉酒的那位,忽然开口问我:“他有提过我么?”
  我被这问题弄得有些莫名其妙,说实话说假话都不大好,权衡几秒,最终还是选择了说真话,“在我面前没有。”
  振业老总哦了一声,目光落在周世程脸上十分复杂,自言自语:“怎么就这么难。”
  我大脑一热,竟然脱口而出:“只是你不肯妥协而已。”
  他有些惊异的看我。
  我立刻告辞,让周世程自求多福的好。
  第二日,也看不出来周世程有什么异常——当然,我不该琢磨自己老板的私事。
  周世程召集管理人员开会,安排他下次来之前需完成的各项事宜。等会议结束他又匆匆订了机票回去,比任何一次都匆忙。
  或许是因为昨夜与振业老总有什么摩擦。
  送机的事情这回不归在我身上,有振业老总打来电话自告奋勇,我也乐于移交他人。如今提拔上来的两名年轻人因为相互的良性竞争关系使业务越来越顺手,我手上的工作也越来越少,如我所愿,我如今恢复闲人身份,持续一年多的加班生活渐渐远离我而去。
  周世程回C市的下午,我因过于无聊而正在茶水间里抽烟,一名职员过来说有人找。
  我掐灭烟卷,有些奇怪,向来找我的人通过电话。
  回到办公室,看见于隙荆靠在长条沙发上玩NDSL,凑过去看了看,竟然是养宠物狗的游戏——有些小姑娘味道的游戏。
  我咳嗽一下,他抬起头来看,立刻笑起来:“啊,朱泊。”
  “过来玩?”
  他歪歪头,不好意思的笑:“我来找大哥,但是他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理我。”
  我不仅看看墙上的月历,又是星期五。
  “他忙些什么?连你都没时间理?”于临安对这个弟弟非常爱护,再忙都会空出时间陪他。
  “不知道收购哪个公司,搞不清楚他在做什么,反正总是这段没有时间的样子。”
  让助理泡了点茶给他,我不善于同这样的人交流,况且同他也不熟,更不知道能谈些什么样的话题才不显得尴尬。我也并不懂得艺术,也从来都是伪装高雅,连宣纸都没有真正见过,同他谈艺术,想必直呼让气氛更尴尬。
  于隙荆却觉不出有什么不自在,端着茶杯在办公室的书柜前左摸摸,又摸摸,里面的书都有些冠冕堂皇,摆样子装身份的,他却拿起来看的爱不释手,还小声阅读。
  真是充满了童话气息与诗歌情意。
  我看看腕表,离下班还早,放这么个大小孩总有点不对头的味道,正琢磨着用什么样的理由把他送走,他已经先一步张了口,“我在这儿不打扰你吧。”
  “……没什么。”总不好据实以告吧。
  “那我就在这儿呆着了,等大哥一下班我就走。”
  “……没事。”
  我只得坐回自己位置上,恰巧来了传真,是总部周世程的助理发来的材料确认,我才想起自己那套表格已经拖了将近半个月,只得拍了脑门,尽快做出来,免得总部又不停的催催催催。这套表格,本来可以分别分配给那两个年轻人做,然而总部对年轻人的定力总是不够信任,指定必须由我亲自完成——我也实在不明白,周世程从哪里看出来我可信,他向来知道我见风使舵的能力——但也可能是他记得我百般缺点中的好——我虽贪财,却也不会将自己的贪的连条后路都不留。
  做表途中,总部打了电话过来催,我只得实话实说:“再给我半个小时。”
  那位助理是见惯我拖沓作风的,“N市时间长了,你也被传染的懒散起来?还是山高皇帝远,自己做土皇帝来了?你原来也不是这么拖的人。”
  我笑笑:“最近事务繁多……”
  “我还不知道你?不过是想少出点风头,免得遭人非议。”
  “哪里哪里,我不过是懒散惯了的。”
  我倒不觉得自己有这么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心态。我不过是认为过去那种努力向上爬的斗志早已消弭,如今只觉的一切得过且过就好,想的再好也得不到,倒不如想点可能的事情。
  我就是再努力,也决计得不到一直幻想的奢华生活,也只能想想。
  人都是有命数的,我命里注定无大富大贵,若是一味追求,只会像过去那般头破血流。
  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说的当真是好。
  “但你不知道,这样拖活干,你依然很出风头。老板在总部会议上,总是拿你做榜样,你如今是大家积极学习的对象,想不想知道多少人对你咬牙切齿。”
  我被自己呛了一下,同那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能干助理场面话几句,将电话挂了,继续将那剩余不多的工作做完。
  等到将字签完,传真发回去,又将那套表整个从传真机以及网络各传送一份,还没歇下半口气来,又被项目部的人叫去商量事情,说是给的预算太紧张,可否放宽底线。于是又在项目部耍了半天嘴皮子,待得回到办公室,于隙荆已经不见了。只剩下长条沙发上他没看完的那本书,还有里面夹着的一张纸。
  我将那纸抽出来看了看,原来是用签字笔对我画得速写一张,小小的一块,笔触凌乱,突出我那侧着的饱含光线阴影的脸,以及拿着电话的手。
  我不知这画用艺术家的水平来看能有多少分,在我看来很喜欢,于是将之放在抽屉里。我按时下班。今天是星期五,于临安必定将这一天留给于隙荆——他也从来不在星期五找我。
  我只隐约知道,每个星期五是于隙荆来找他回于家吃饭的日子,他对此很重视,若是过去,我必然认为他是因为重视来之不易的亲情,然而如今看来,却不免小人之心的认为他是要尽最大的努力,在自己的养父母前多博得一点同情和怜悯,好避免双方都得折损羽翼的冲突。
  司机送我回家——不去风口的时候,我是愿意让司机送的。
  灯洗漱完毕,穿着棉睡衣窝在沙发里一边叼着烟一边摇台的时候,忽然觉出来这每一日的生活都不过是重复着,区别仅在于有性或者无性。
  如今,我的生活无性多于有性,自从于临安来找我后,我便不再同其他人过夜,总是怕错过了他。也委实怕被他看见。我承认这样的自己委实懦弱,却无力改变。其实他也不见的在乎我同他人的关系——在他眼中,我本就是为了想要的东西,可以随意出卖自己的人。只是我惧怕他对我,连折磨都不屑于,那么与他的最后一点联系也都不可能有了。
  只是,无论我如何害怕,他对我的兴趣终归一直在减少——他对我本就没有爱情,猎奇心理总是不断被满足,不需要太久,我仍然与他渐行渐远,远的我力所不能及。
  这一晚只将台摇过两遍就摇不动了,翻开电池板看了看,电池没电,屋子里找不出新电池来,我正摸了钱包,准备去附近那家大超市买几节回来,顺便再带一条烟。蒲南的电话打了过来。
  我看看那老旧手机上闪烁的蒲南的名字,叹了口气,这电话接了是麻烦,不接仍然很麻烦。
  “你在哪里?”他那特有的傲慢的冰冷的声音传过来,带着惯有的命令式。
  “能在哪儿呢?自己家呆着。”
  我扣好外套的扣子,将房门拉开又关上,钥匙转两圈锁好,按照自己的计划去超市。
  “你骗我。”
  “骗你干什么?刚才确实在家里。”
  “……”他沉默片刻,或许是想要说点什么做为开场白,然而他实在不适合在私人谈话中做迂回的铺垫,“我要离婚了。”他说。
  我已走至灯箱明亮的超市前,伸手推了玻璃门进去,在空气中拿电话的那只没戴手套的手已经被零下的空气冻得麻木了,“哦。”我说。
  “如果拿了离婚证书,我们还有可能么?”
  我楞了一下——我曾经是如此盼望他有这么让人赞叹的勇气,敢于抛弃一切放弃一切,只为了爱情而活。
  如今,我早已不关心这些。
  很多想要的东西,一旦不想要了,即便最终十分容易的得到,也不会觉得值得珍惜。
  我笑,反问他:“你说呢?”
  “……”
  我拿了两板电池,又去买烟的专柜:“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你跟于临安来往这么密切,却把我拒之门外。”他那语气是指责我了。
  我笑笑,直言不讳:“那是因为我爱他,怎么样都无所谓。”我手指一松,即将关上机盖,忽然想起什么,多说了一句,“你若是想表现诚意,就该注意点你们家的人,不要再给我带来麻烦了。”
  我不大关注蒲家,又因为曾出过第三方的事情,总公司也不大愿意同蒲家来往,所以对于他们的事情,知道自然也少。如今办公室比过去宽敞,又是我一人一间,更是鲜少听见这样那样的传闻。
  竟不知道,蒲南已经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了。
  我只知道他又得了个儿子,蒲苗因此也打过电话来,对我继续冷嘲热讽——她似乎认定我对蒲南永远余情未了。
  我只希望,蒲苗不要因为这件事情又生出什么事端来。
  我经不起这个女人的折腾——她的玩法虽然拙劣,但效果总是很好的。
  等拎着东西回去,开了门,于临安已经在我的沙发里坐着了,屋子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他身上外套还没有脱,我走近他,还能感到一股凉气,看来他是刚来没多久。
  “今天不是陪于隙荆么?”
  “他睡了。”他冷淡的说。
  我看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是十二点钟,我早已习惯晚睡,竟然觉不出时间早晚来。
  我拆了电池的包装,将新电池装进遥控器里,“什么事,这么晚?”
  我跟他交流向来简短,在床上更是一言不发,我爱他,却难得说一句真心话给他听——当然他也不见得稀罕。
  于临安缓缓从内袋里拿出一叠纸来,放在桌子上,用那左手的无名指和食指一同敲了敲那几张纸,“这是什么意思?”
  我扫了最上面的那张一眼,是用签字笔给我画的速写,动作不大一样,依然线条凌乱,乱中有序那种。
  “我不知道。”我说。
  他冷冷嗤笑:“你不知道?你敢说你不知道?”
  “我该知道什么?”
  他又不冷笑了,微笑起来,语态从容优雅:“哦,我明白了。是隙荆一时无聊,你便好心给他做模特是么?还是你觉得……”他伸手抓住我的衣领,把我揪到他面前来,我被矮几拌了一下,几乎是坐到了他面前,“你觉得于隙荆是潜力股,对他多多照顾能有所回报,是不是?我很了解你,比你自己还了解。”
  “你知道这不可……”
  “我怎么知道?”他反问我,笑着,那掌控欲强烈的表情上,黑色的眼珠剜着我,简直是剜着我的肉:“你太聪明了,朱泊。”
  我拽开他放在我衣领上让我呼吸困难的手,诚惶诚恐的笑,“你将我的一切都看透了,我只有求你快快放我一条生路,为我那要勾引于家正统继承人已换得好生活的小奸计,对不对?”
  他一拳揍上来,打在我的胸口上,咚的一声,那真是一点不夸张,我听得见那胸腔发出的恐怖的声音,以及接下来的疼痛。我仰面躺下去,又侧过来,缩成一团的捂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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