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炸毛和二货-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天枢走到沙发上坐下,唐明没有开灯走过来坐在他的侧边。
  “喂。”天枢的双脚翘在一边的扶手上,“你坐着干嘛,给我拿酒去啊!”
  唐明走到吧台前,准备取下一瓶红酒的时候,停了停,他转头看到天枢正懒洋洋的躺在他的沙发上对他颐指气使,他蹲下身,把柜子里的酒拿出来,倒上。
  天枢在心里替自己默哀,“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无聊,半天都不吭一声。”
  唐明背对着光,天枢看不清他的表情,不过,就算看不清,他也能猜到一定又是一张面瘫脸。
  “唐明,我怎么会抽风跟你回家呢?我觉得跟你上床需要很到的勇气,万一看到你的面瘫脸让我身寸不出来了怎么办?”
  天枢本是想要调侃他的,却不料唐明淡淡的回了一句,“没事,我保证你能身寸出来。”
  他忽然红了脸,为了掩饰尴尬,便大口闷了几口酒。
  “这酒,味道怎么怪怪的?”
  “嗯,五粮液。”
  “噗……”
  天枢一口酒全喷了,“咳咳咳,我真没见过你这么小心眼的人!”
  唐明全当没听见。
  天枢踹了踹唐明的膝盖,“喂,给我啤酒好了,不要白酒,太辣了。”
  唐明嫌弃的拍拍膝盖,“混着喝,容易醉。”
  “难道喝白酒就不容易醉吗?”天枢跳起来吼道,见唐明不为所动,他郁闷地又灌了几口酒。哎,今晚太需要勇气了。
  天枢酒量虽然不错,但白酒度数毕竟太高,而且他还是第一次喝。果然,没过一会儿,他就觉得整个人晕晕乎乎。
  他被唐明扛在肩上,胃部刚好顶着他的肩膀难受得很,他很不爽,用力的扯唐明的头发和耳朵,嘴里骂骂咧咧。
  唐明狠狠的在天枢屁股上打了几巴掌,脆生生的,打得天枢一阵鬼哭狼嚎,然后才把天枢往床铺上一丢,开始干活儿。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枢还有些晕乎,脑袋一阵一阵的疼,整个人还处于宿醉的状态中。
  他睁开眼,看到身旁的唐明正睡得像一头死猪,想起昨晚的一夜折腾,简直要拆了他的骨架,于是他扯过被子决定闷头继续睡。
  再次醒来时,唐明已经不在了,他睁开眼便看见白色的窗纱被风吹起,外面好像有一个很漂亮的阳台。他窝在床铺里滚了几下,最后决定还是起床好了。
  他打量了一下房间,发现装修得非常温馨,色调以米黄、纯白、淡绿为主。实木地板,床边铺着一块白色的羊毛地毯,不远处有一个黄白条纹的双人沙发,沙发边上累了一叠的书。天枢推开阳台门,阳台的地板和一侧的墙壁都是用实木铺成的,头顶上是一块大玻璃。右手边是一个单人沙发,上面放着一个抱枕。
  他把抱枕拿开,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看了一眼膝盖高的小型书架,心想,真看不出唐明这么爱书,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几本,不过,额,为什么封面上是两个大男人抱在一起?
  他把脚收到椅子上,怀里抱着抱枕,整个缩成一团窝在单人沙发里。他顺着视野望向一楼的小花园,修正的平整的草坪,蜿蜒的鹅卵石路,木头搭建的凉棚,还是不断攀爬的绿萝,他静静的将这一切收入眼底,他想,其实他还没有准备好,他不确定是否能把唐明从一夜情对象转变成情人。
  想着想着又有些犯困,正当要睡着之际,忽然听见有人叫他。 
  唐明一手提着菜,一手抱着面包站在门外对天枢喊:“我忘记带钥匙了,快下来给我开一下门。”
  晨光落在他的头发上,铺了一层的金沙。
  唐明又喊了几声,天枢才回过神,他将手里的抱枕一扔,趴在阳台上对着唐明笑了。等到唐明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后,他才急急忙忙跑下楼,给他开门。
  “喂喂喂,出门居然不带钥匙,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正在同居呢!”
  唐明没理他,绕过天枢走进房间,可是天枢貌似从他脸上看到了可疑的红。
  天枢耸耸肩,踩着鹅卵石来来回回的走。时间不过九点多,草尖上还带着露水的湿润,鹅卵石浸了一夜的冰冷,细草触碰到脚底时有些痒痒的,但鹅卵石的冰凉和微微刺痛刚好压制了这细微的刺痒。天枢还真没赤脚走过鹅卵石,觉得舒服,便多走了几趟。
  唐明在厨房内准备今天的早餐,透过窗户看见天枢一人在外玩得像个孩子,觉得这人真是多变。看,他又变成他不认识的样子了,露出他不熟悉的神情,让他几乎怀疑这人还是不是昨晚那个在床上风情妖娆的人。
  他放下手里的牛奶,在门前摆了一双拖鞋和一块绵绵的踏脚垫。
  等天枢玩完了,高兴回来了,一推开门就闻到一股热牛奶的香味,好棒,还有烤面包的香味。
  唐明家的厨房是全开放式的,所以他一眼就看见穿着休闲的唐明围着围裙在流理台前忙活儿,他愉快的跑过去偷偷拿了一片土司。他咬了两口,有些口渴,伸手想要拿牛奶的时候发现唐明正盯着他的赤脚看。
  他想起放在门前的那双拖鞋,再看看唐明纠结的目光,他忽然有种错觉,让他以为唐明会叫他去穿鞋子。但唐明只是看了一会儿,什么都没说,继续制作三明治。
  天枢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在唐明家里赖到中午,又蹭了一顿简单却美味的午餐,然后才拍拍屁股走人。
  临走时,一不小心顺走了他家的钥匙。
  
    
    ☆、第二十九章

  周一的时候,唐明还真的去听王耀荣老人的课。他穿着一身的西装革履,在上课前坐在第一排的空位上。王耀荣教授上课前奇怪的看了一眼这位学生,发现有些眼熟,细想之后才记起是在老友的博物馆里认识的年轻人。当时唐明说要来听他的课,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以为不过是客套话,没想到这人还真的来了。但是他对这样的人还是没有好感,他并不认为真会有人特地来听他照本宣科。
  讲完课后他并没有停留,像往日一样收拾东西离开教室,而唐明整理了一下纸笔,连一声招呼都没有跟他打,也走了。
  唐明一路开车到超市,买了一些日用品后看看手表已经六点半了,于是放弃今晚煮饭的想法,决定在途中随便吃一点什么。
  他开车经过麦当劳“得来速”餐厅时放缓了车速,海报上是法式布蕾口味的麦旋风,第二杯半价。他想了想,开进了购餐车道打包了两份法式布蕾,又要了一份超值晚餐。
  只是当他回到家门口的时候翻翻公文包,掏掏衣服和裤子口袋,回车里找了好几遍,甚至还将汉堡,薯条,可乐一一拿出来,将麦当劳纸袋倒了几下,才不得不承认,他又忘记带钥匙出门了。
  他看着黑漆漆的房间,想起昨天清晨忘记带钥匙喊一声就有人给他开门,心里突然有些郁闷了。
  无可奈何,他只好翻进院子里,将食物和公文包放在院子里的椅子上,检查了花架缝隙中的备用钥匙不知道何止忘记放回去了,又检查了一楼所有的门窗发现都被关得紧紧后,他只好将大衣脱了,袖子撩起,开始爬窗。
  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所幸路灯已经亮了,所以还有些许光线能够照亮唐明的落脚点。
  他的身手还算敏捷,最重要的是他已经颇为熟练。但是怎么说呢?总是把钥匙落在家里,总是忘记在门前放一把备用钥匙,虽然已经习惯了,但是你不能让他一点郁闷的心情都没有。
  他翻进阳台,拍拍身上的尘土,整整着装。
  阳台门哗啦一声被拉开,“天都暗了,没人看你,你整衣服做什么?”
  房间里只开了一盏床头灯,因为天枢将窗帘拉着,所以唐明从远处看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卧室的灯是亮着的。他借着灯光看清了天枢,天枢也借着灯光看清唐明的面瘫脸难得的有了一丝变化。
  “你怎么在我家?”
  天枢倚着门,右脚轻轻点地,一手环抱在胸前,一手晃了晃手里的钥匙串,冲着唐明笑得一脸纯良。
  唐明站在阳台上直勾勾的看着天枢,看得天枢笑不下去了,才绕过他进了房间。
  他下了楼把院子里的东西取回来,他看着已经融化大半的法式布蕾麦旋风满眼的可惜,将法式布蕾放进急冻,将汉堡中的鸡块取出放进微波炉加热,接着是薯条。
  天枢心里纳闷,这唐明怎么就这么点反应,真是太没有成就感了。
  走进餐厅的时候正好看到唐明在吃汉堡,他便坐在一旁拿过薯条一口一口的啃着,再时不时的看看唐明。唐明这人吃东西吃得斯斯文文,太没气味,唯独吃着汉堡薯条的时候才能从眉宇间看到几分满足。
  “喂,唐明,你就没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唐明将最后一口汉堡塞进嘴里,嚼了嚼,“我今天不想跟你上床。”
  “靠!”天枢气得踹了一脚椅子。
  “还有,你不要吃我的薯条。”唐明将薯条一根不剩全吃了,又不理天枢了。
  “喂,你才吃这么一点会饱吗?”
  唐明摸摸肚子,“会变胖的。”
  天枢觉得这一刻的唐明有点可爱,而当他半夜起来发现唐明偷偷在客厅里吃法式布蕾的时候,顿时才发觉这个男人不是有点可爱,而是真挺可爱的。
  当晚天枢确实没有跟唐明上床,他上次来的时候就已经将唐明家的房间都摸得通透,一眼就爱上了他家的阁楼。三角型的屋顶,有一个斜斜的大玻璃窗户,地方也就二三十平米,却不拥挤。一整面墙壁的漫画书,书架边上放着一个熊猫头的坐垫,没有其他的家具了。
  天枢抱着一床被子从玻璃窗往外看,整夜的星空都落在他眼里。这里并不高,但是四周都是两三层楼高的小别墅,因此视野很好,几乎没有遮拦。他看到二楼阳台上的几盆盆栽,看到晒在阳台上的衣服被风吹起一角,看到一楼安安静静的院落被路灯笼着朦朦胧胧。一辆车开过,路灯照亮了凉棚,他发现石椅上好像放着什么东西,他想,唐明大概又把他的书给忘记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枢才发现自己居然抱着被子睡着了,在木地板上睡了一夜,一阵腰酸背疼。
  他一生都居无定所,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总有一种恍惚的感觉,时常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他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里是唐明家的阁楼。他揉了揉脖子,到二楼客房的卫生间里洗漱后晃荡晃荡晃进厨房。
  他想,唐明真是一个神奇的人,长了一张冷冰冰的面瘫脸,性格也是冷冷冰冰的,却是个会买菜,会煮饭,会做卫生,会打理房子的居家好男人。更神奇的是,如果有人跟他分享这一切也就算了,他只有一个人却还能兴致勃勃的把房子照料得这么好,还能耐着性子研究各种美食并一种种做出来。天枢终于明白这人为什么到了二十六岁却还没有过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了,因为他一个人过得太自在了!
  他喜欢一个人的生活,从来不觉得无聊或者寂寞,并乐在其中。
  天枢想,这人真是没救了,注定是当老光棍的命。
  唐明将榨好的豆浆都到瓷杯里,刚好两杯,他抬头一看,发现天枢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的眼神有点奇怪,好像是……同情?怜悯?可惜?
  他将被子往桌上一摆,再将早上从市场买来的油条和油饼用碟子盛好,他看了天枢一眼,没有招呼他过来吃早饭,一声不吭的坐在餐桌前吃了起来。
  天枢想,这人一定是太害羞了,所以才没有喊我的。你看,他连豆浆都摆了两杯,意思都已经很明显了。于是他也一屁股坐在餐桌前,抓起油条就开动起来了。
  唐明对此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吃过早饭后,唐明花了十分钟研究了一下今天是要戴深灰色还是银灰色的领带。
  “喂,戴银灰色的吧!”
  唐明又在房间里墨迹了一会儿才出门,出门时,天枢发现他戴了银灰色的领带,头发特地打理过,甚至还洒了香水。
  唐明刚想要发动车辆时,天枢赶紧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温温和和的笑道:“今天有课要回学校,你也去A大吧!”
  唐明心中微微吃惊,他昨天不过去了一趟王教授的课,这人居然调查出来了,而且还肯定他今天也去。唐明有一种计划被人偷窥的感觉,很不爽。
  “王教授今早有课。”说完,他就开车上路,等红绿灯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问道:“你真成了A大的学生了?”
  天枢白了他一眼,“你那是什么语气?我正经八百高考入取的,你有意见?”
  唐明闭嘴了,心里还是一阵狐疑。
  
    
    ☆、第三十章

  到了A大后,天枢就下了车给他的舍友打了个电话让他帮忙带书,然后就匆匆忙忙的往教学楼跑。
  唐明看了一下表,发现时间有些迟了,赶紧把车挺好,又花了点时间找教室,终于在踏着铃声进教室。
  讲台上的王耀荣教授在黑板上写了今天的课题,然后把书本往旁边一扔,开始上课。
  “今天我们继续讲中国古代漆工艺,明清漆器十四类上一节已经讲了一色漆器和罩漆,现在我们继续讲彩绘。说到彩绘,不得不提福州脱胎漆器。大家都知道北京景泰蓝,景德镇瓷器,但是大家知不知道福州的脱胎漆器和这二者被并成为中国传统工艺三宝。脱胎漆器曾经在宣统年间享誉国内外,不过到如今已经逐渐落末了。福州脱胎漆器也称为沈氏脱体漆器,是由乾隆年间福建漆工沈绍安在传统夹纻技术改进发明的,在制胎的时候摒弃了传统的麻布,改用极薄的夏布和丝绸,使胎壁更薄,更轻。另外,沈氏在用金箔和银箔粉末调漆,制成了淡黄色和白色漆,再跟其他颜色一调和。那颜色可就相当鲜艳,而且内含闪光。到了沈绍安的五代孙手里,颜色有多了金银,天蓝,古铜等多种颜色,使得脱胎漆器在颜色上独树一帜,也使得彩绘修饰变得更加变化多端,浓淡不同……”
  王耀荣在讲台上侃侃而谈,言语中流露出对即将失传的传统工艺的惋惜,他才在彩绘这一章节上费了颇多口舌。
  唐明虽是别有用心,但还是规规矩矩的做起了笔记,听课时因为他一张面瘫脸的缘故显得格外认真。
  王耀荣看了唐明几眼,发现这人居然心无旁骛的听课,再看看最后一排已经全部开溜的学生,和倒数后三排正在睡觉的,还有最在中间偷偷看小说玩游戏的,以及遍布唐明四周窃窃私语的女同学,对唐明的印象瞬间有了几分改观。
  不过,下完课后,他还是立即收拾东西去另一间教室,而唐明也收拾完东西开车上班去了。
  王耀荣今天下午没课,上完早上四节课后,在食堂吃过饭,他就开车回家了。
  房子是他结婚时盖的,总共三层。他结婚时还是个刚刚毕业的研究生,留校当了老师,好听但收入不高,房子的大部分钱都是父母和亲家出的,只是没想到现在的房价已经翻了三四倍了。所幸房子和闹市只隔了一条街,却因种种原因没有被拆迁,他才能一直住着,直到如今年老。
  他发现门口蹲坐着一个人,人高马大的样子,一头板寸。
  那人抬头对王耀荣老人露出笑脸,“王老头,好久不见。”
  王耀荣愣愣神,他手里带钥匙发出几声轻响,“哦,是你啊,唐烈。来来来,别愣着,进门吧!”
  唐烈把地上的旅行包背起,跟着王耀荣进了门。
  一进门唐烈就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将旅行包扔在一旁。
  王耀荣给他倒了茶,按捺住心里的不安,问道:“唐烈,怎么突然来中国了?”
  “哦,我来找人的。”
  “是吗,什么人值得你大老远的跑来,该不会是你媳妇儿吧!”
  唐烈两眼冒光,一脸喜色,“是的,是的,我老婆。”
  王耀荣堆起一脸笑容跟唐烈扯家常,尤其是他那个老婆,唐明正愁找不到人跟他分享他的亲亲天枢,于是也就巴拉巴拉的手舞足蹈的聊起来。可是聊着聊着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怎么就把正事儿给忘记了呢!
  唐烈找找后脑,“是这样的,我想把我的刀要回来。”
  王耀荣心里一阵翻腾,脸上却不敢显露半分,“我能知道为什么呢?”
  唐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老婆要,我就给他。”
  王耀荣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的说道:“唐烈,你有没有想过他为什么要?”
  唐烈向后一靠,翘着二郎腿不在意,“他要我就给他,有什么为什么的。”
  王耀荣把手里的茶杯一放,一脸担忧道:“那你有没有想过她是爱你,还是爱刀?她为了刀而来,动机不纯,若是她拿了刀,又怎会再对你虚情假意。到头来,你刀也没了,人也没了,只怕也会换的一场伤心。你这是何苦!刀是你的,我只是替你保管,你要把刀给谁,我也不能反对,但是你听我一句劝,如果她真的是冲着刀来的,你也不必对她付出真心。我看,你还是先试探出她的真心,这刀先放我这里,如果你确认她对你有情,哪怕是一丝一毫的真情,这刀我一定随时还你……”
  “不不不,”唐烈摆摆手,“宝贝一定是喜欢我的,这我知道。”
  “唐烈!你怎么就不肯听我一句劝呢!刀在这儿,你随时都可以拿走,但是如果刀到了她的手里,你能保证能拿回来吗?”王耀荣一脸严肃的叱喝,唐烈依旧面不改色。
  “拿回来做什么,我本来就是要送给宝贝的啊!”
  “你知不知道那把刀是古董!”王耀荣恨铁不成钢,“它是民国时期的刀,虽然时间上比不上唐宋时期甚至是战国时期的刀,但是它的材质却是独一无二的。这世界上只有这一把刀,它是唯一的,是独特的,是前所仅有后世也不可能会再有的。你怎么能这么随便的处置它?它应该放在密封的地方保证不会受到一丝氧化,小心的珍藏起来这样才能被后世的人瞻仰,更可以用来研究……”
  唐明掏掏耳朵,“我真是搞不懂你们这些玩古董的,好好的一把刀不用,偏偏要放起来。”
  “愚不可及,愚不可及!”
  “东西要用起来才有价值啊!不用光是摆着,给人看,给人研究,又有什么用呢?刀啊,就应该被当做武器,碗呢,就应该拿出来用,凳子椅子,就应该拿来坐在屁股下的,偏偏要摆起来,不能用,不用坐,不能碰。实在没劲儿。”
  “我们收藏保存古物是为了研究前人的技艺,为了找回缺失的文化和工艺,将传统的工艺延续下去,并且创造出更加精湛的技艺到达更加高深的文化水平和工艺水平。这是承前继后的事情,怎能儿戏!”王耀荣见唐烈还是心不在焉的样子,便语重心长的说道:“你的那个媳妇儿,我看你还是小心着些。上个月我家里被盗了两次,翻箱倒柜的找东西,财物却一件没少。”
  “呀,你家被偷了,东西没少,你好幸运哦!”
  王耀荣额头上的青筋冒起,强忍着骂人的冲动,咬牙切齿:“他们是为了刀而来的。你心里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怎么还能把刀送上门呢!”
  “宝贝又不知道我会送给他,他当然要自己来拿喽!我现在把刀给他了,他就不用烦恼了,这很好啊!”
  王耀荣一拍桌子,“孺子不可教也!”
  唐烈满脸委屈,“又说我听不懂的话。”
  “唐烈,这刀我不能给你,我不能看着你毁了它。”王耀荣讲道,他的眼神开始变了,不再沉稳,不再睿智,有一股疯狂正在从他的心底浮上眼眸。
  唐烈脸上的笑容慢慢收起,将翘着的二郎腿放下,双腿微微张开,两手肘放在腿上,身体微微向前倾斜,一双眼光芒收敛,瞳孔缩小,无声无息间杀机尽露,“王老头,这可由不得你了。”
  
    
    ☆、第三十一章

  “你想干什么?”王耀荣老人戒备的看着唐烈。
  唐烈嘴角露出一抹冷笑,“刀是我的,我要回来,有什么不对吗?”
  “不不不,这事情不能这么算。”王耀荣身体微微颤抖,他从唐烈的眼睛看到凶残的光芒,他知道这人满手血腥,杀人对他而言稀疏平常的很。
  他会杀了我。当唐烈一双眼睛锁定在他身上时,王耀荣脑海中这样一句话。
  他一张脸白了,身体止不住的颤抖,全身僵硬,心跳声一跳一跳的敲打在耳鼓上和心坎上。
  “不能给你。那把刀是珍品,怎么能毁在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手里。我决不允许它再被当做杀人的武器,被暴力使用,被肆意破坏。它就应该放在我这里,我会保护它。只有我懂它,只有我了解它,会珍惜它,用生命保护它。我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它被你夺走。”王耀荣的脸上露出狰狞的神色,眼神突然变得疯狂,嘴唇不断颤抖,每一次吐气都异常粗重,他指着唐烈大声吼叫,“你别想抢走我的刀,你休想!”
  说完,王耀荣老人突然转身就跑。
  唐烈吃了一惊,没想到刚才还和声和气的老人突然变了脸,但所幸他的反应很快,而且王耀荣毕竟已经年老体力跟唐烈差了一大截。
  唐烈将他反手按在地上,他怀疑王耀荣老人的手可能被他打折了,“它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刀了?”
  王耀荣忍痛挣扎,唐烈下手的劲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