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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光:三人行-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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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不对!我明明很认真提了意见的,这家伙就是听不进去而已……)
(哼,爱赌气就赌气去,我又没做错!)
下班。因为要赶一个策划,所以略为晚了一点才离开公司。
和元隽吵架真是从头到尾都不顺心,不知道回去后应该干些什么,肚子饿了应该吃点什么。我只是漫无目的地走进地铁站,搭乘上地铁,随便找了一个位子坐下,然后专心去听我的SonyMD。
碟子是小缘这丫头硬塞给我的。这张她从成都的电脑城淘出来的《两千年的情歌》,属于很典型的盗版MD碟,一般情况下我都不会使用盗版MD碟的。但是实在不想和这个丫头争论,所以我也就带在身上了。
虽然是盗版,不过杂锦碟的好处就是时新的好歌都给你揉在一起,总会找到一两首自己满意的。所以,我可以跳过郑秀文的《眉飞色舞》,可以跳过B。A。D的《不安静》,但是终于找到了梁咏淇的《胆小鬼》:“喜欢看你轻轻皱眉 叫我胆小鬼
你的表情大过于 朋友的暧昧
寂寞的称谓 甜蜜的责备
有独一无二 专属的特别
喜欢看你轻轻皱眉 叫我胆小鬼
我的心情就像和 情人在斗嘴
奇怪的直觉 错误的定位
对你 唉呀呀呀 我有点胆怯
我在我的世界 不能犯规
你在你的世界 笑我无所谓“
(这歌还真是恶毒,我如此尴尬的处境都被它唱出来了……)
慢慢抬头,看着地铁窗户玻璃,上面映出自己无奈的苦笑。
(蓝晖,你已经憔悴了呢……)
(就凭你的条件,并不缺人爱啊……在任何一个同志聊天室放出照片,跟上来的同志不都比苍蝇还多吗?)
(你为什么还傻乎乎地要去喜欢一个直人呢……)
地铁到了人民广场,要从2号线换乘1号线。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拖着疲惫的心情,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地铁……为什么我要搭乘地铁去上班呢?)
这是2000年12月6日。星期三。对于一般人来说,再普通不过的一天。
搭乘地铁原本就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我从不曾把元隽带到我家里去过,因为他会发现我的秘密。我住在新华路东端和番禹路的十字口附近。2000年的时候,明珠线路还不曾开通,所以我当时的位置并不太适合搭乘地铁,事实上就位于展览中心的公司Heart来说,搭乘地铁的时间超过了公车,甚至我用小步跑可能都要快一点。
(所以,才不得不骗元隽说我就住在衡山路附近,每天才可以“名正言顺”地搭乘衡山路站的地铁上班啊!)
(8:15分的地铁……那个家伙还真是严谨得可爱啊,连每天搭乘的地铁几乎都固定了时间……)
(这样也好,我才可以每天早上都在地铁上“碰巧遇到”他啊……)
脑子里突然想起半年前第一次在地铁上遇到元隽的情景。那天因为什么原因才会鬼使神差地舍弃公车去搭乘地铁呢,我都快忘记了。不过,当我搭乘上8:15分的1号线地铁时,竟然意外的在七号车厢遇到了元隽。
“啊?真巧啊……”心里很激动,梦里一直喜欢的人,竟然如此巧合地在地铁上遇到,我的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咦,蓝晖……你也搭乘这班地铁吗?”元隽看上去也蛮惊讶的。
“啊……呃,是啊,”我重重地点头,“你一般都搭乘8:15分这班吗?”
“恩……对啊。”元隽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
(8:15分的1号线地铁,衡山路站。)
(我记下了。这就是说,如果我每天可以赶到这个时候,就有很大可能遇到元隽了……)
“真巧呢!我每天也搭乘这班地铁的,那以后大家可以一起去上班了!”我心里跳得厉害,非常的喜悦。
“你……住在这附近吗?”元隽不经意地问道。
我慌乱地做出了错误的回答:“呃,是啊,就在衡山路附近啦。”
这样解释自然为我每天搭乘衡山路站的地铁做了良好的铺垫,但是也就同时意味着我每天早上不得不跑大老远的一段路赶到这个地铁站,然后装出气定神闲的样子搭乘上这班地铁,再如此“碰巧”地遇到元隽。
而且,我还不能带元隽去我家里了。
唉,实在是没办法的事啊……
不过说起来,元隽也真够奇怪的,他家住在外语大学后面的玉田路,元隽却坚持一个人住在虹梅路,听他说那是他老爹单位上的福利房,家里只花了小部分的钱就买到的房子,打算是以后给元隽结婚后一个人住的。
“120多个平方吧,”元隽不在意地说,“屋子挺大的,可惜只有我一个人住,而且也不会收拾。”
“咦?那找机会我去看看吧,要不也帮你收拾一下?”我心跳得厉害,说话的时候觉得声音轻飘飘的。
“诶?蓝晖要去?”突然注意到元隽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啊啊,乱得很,以后再说啦!”
(连去一下的可能都没有,元隽没准儿是有金屋藏娇吧……)
意识里突然有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子在元隽的大屋子里,打扫清洁、为元隽做晚餐、为元隽洗衣物、为元隽削水果,再后来,晚上的时候……
莫名的醋意笼罩着我全身,我酸溜溜地说:“瞧我刚才说些什么呢,我去给你打扫,别人还以为我们是同性恋呢,哈哈哈哈……”
笑得很假,嘴里觉得涩涩的,似乎自己捅了自己一刀,因为太了解,所以刺中的肯定是要害,很痛,心很痛。
“呵呵,是啊……”我看到元隽脸上的表情也不是很自然。
(果然!正统的男孩子果然还是很介意听到诸如“同性恋”这样的词汇啊……)
(如果告诉这个家伙,这个和他成为好朋友的重庆男孩,其实是一个Gay,而且喜欢的人就是他,那么元隽肯定会被吓得落荒而逃吧……)
每次想到这些,心就隐隐作痛。
一年多了,我认识元隽已经这么长时间了,对元隽的感觉也愈发的牢固起来,把我整个人钉得死死的。
其实元隽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人一见倾心的男孩,以一个Gay的审美观点来看,他属于那种耐看型而绝非让人看到就心动的类型。
不过对于我来说,怎样的类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能那么胆大妄为地告诉元隽,其实我喜欢他,我爱他。
我会吓到他,会在瞬间让他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掉。
一想到这样的后果,我就会冒出些许冷汗,因为在害怕。
如果表白需要背负决裂的危险,那么胆小的我,还是满足在这暧昧的友情中算了。
(唉,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喜欢上一个直人啊……)
我对元隽并不是一见钟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元隽的感觉也仅仅是一般而已。何况我不太乐意和直人男孩关系搞得太好,没有进一步发展空间的话,我会觉得自己在浪费精力。
不过比我早进这公司一年多的元隽,的确在我进公司的这一年半时间里,给予了我很多的帮助和关心。强迫我吃早餐,陪我加班,主动给我泡咖啡,陪我去逛夜上海,教我学上海话,在我无聊的时候听我发牢骚……他对我的好,一点一点地积攒起来,慢慢充盈着我的内心。
然后,在今年元旦的联欢会上,我不慎在楼梯上扭到脚,然后如同电影中被一掌毙命的匪徒一样从楼梯上滚下来,把脸、肩膀以及手臂都撞伤,然后再加上右腿骨折,当时元隽紧张我的表情我现在也无法忘记,近一个月的住院,他每天都来看我。
从那以后,我就真正意义上的爱上元隽了。
“啊,有时候我会想啊,蓝晖你对我干吗这么好呢?”收到生日礼物那天,元隽突然这样说,“因为我长相一般,远远比不上你那么帅气可爱。可以和你这样的人做朋友,总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呢……”
元隽的生日很奇怪,他是1976年2月29日出生的。四年才会轮到一个生日,所以2000年的2月29日,我带着元隽去大吃大喝,然后去游乐园,然后去看电影,最后送了一条蓝色的围巾给他。
那天是星期二,元隽他们部门刚做了一个大的宣传造势活动,休假中。我这边却是紧要关头,但是我旷了一天工,把所有的时间都留给了元隽。
我知道我做得有点过,上面那些事情其实都应该是元隽的女朋友和他一起过的。但是,我心里的确很快乐,只要这样和元隽在一起,我就很快乐。
不过,还是不能让元隽起疑心吧,我只是他一个好朋友,不是他的,情人。
“啊!瞧你,说些什么呢!能够认识元隽,我也觉得很快乐啊!你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啊!”我竭力突显友谊的必要性,希望元隽不用怀疑太多,“你知道吗?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隽就是隽永,意味深长的意思啦!也就是说,其实元隽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啊!所以……”
我看了看元隽的眼睛,深邃的眸子,那么有神,仿佛要看穿我的心事。
“所以,我很珍惜和元隽的友谊啊!”我满不在乎地转身,其实是避开元隽的目光,“而且你的生日四年才有一次,所以过得隆重一点也不为过啊!”
(的确是比较隆重,足足花掉了近两个月的工资……)
突然被紧紧地搂着,我感觉到元隽的脸在我的耳侧。
“你这个家伙啊……真是感谢你了……”元隽似乎很感动的样子。说话的气息撩动着我的耳朵,痒痒的。这是我第一次和元隽如此贴近。
(傻瓜!感动就感动,别做这样的动作啦,我会被你引诱的啦!)
事实上我已经心跳加速,面红耳赤,估计也让元隽看到了。
“啊!好了,”元隽迅速地放开我,离开他的拥抱,背后突然轻了许多,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失落感。光线不算太好,不过我看到元隽的脸也是通红的样子,非常可爱。
“你刚才那样子,别人看到会以为我们是同志哦。”我装得若无其事地说。
“……瞎说。”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吐出这么一个词。
(唉,的确是我瞎说啊,元隽要真是同志那就好了……)
蜷在座位上发呆,地铁过了衡山路站竟然也不知道,等我意识过来的时候,地铁里的广播提示:下一站,虹梅路站。
虹梅路站……元隽每天搭乘的地铁站……
我走到门口,地铁减速,慢慢的,停下来,望着站台上闪过“虹梅路站”的标示,有一种淡淡的伤感。
下地铁,在陌生的地铁站,幻想着他每天就在这里,进站,上地铁;下班搭乘地铁到这里,下地铁,再出站,心里突然有一种泫然若泣的感动。
随便选了个出口,走到一片陌生的地形里,夜上海到处都是华灯结彩,霓虹闪烁,仿佛连青黑色的天幕也被照亮了一些。
(元隽……就在这附近的某一处灯光里吧……)
(元隽,你这个笨蛋……)
走出地铁站就感觉到冷空气,拂动着脸颊,钻进领子里。眼窝还是热热的,然后,我哭了。
眼泪在脸颊上慢慢地爬行,很慢。有足够的时间被晚风吹得冰凉,刺激着我的脸颊,冷却着我火热的思念。
(克制,我必须克制!否则,我会彻底失去元隽的。)
(蓝晖啊蓝晖,怨不得别人,你要是个Gay,你就不应该盲目地看上一个直人!)
(你是活该!)
(活该……)
心里这样想着,眼泪倒是越来越多,于是伸手去摸包里的纸巾。背包左边的小包里,放着纸巾,我用纸巾的时候很多,但是以前总是随便乱塞。
(“记清楚了哦,你的纸巾我都放在左边的这个小包里。你的背包里乱七八糟的,每次要用的时候都找不到……这下要记得逐渐养成这个习惯……我会定时抽查的。”)
(元隽,不要对我这样温柔,不要这样关心我,我会受不了的,你知道吗?)
(元隽……你这个笨蛋,你就不能稍微聪明一点……)
Chapter 2 隽:隽永,意味深长。(影之章)
吴元隽的心情真得是糟透了。
那么难得和蓝晖一起吃饭,自己偏偏就是爱慕虚荣,爱炫耀,非要把工作计划拿给他,还要他提意见。
那个傻小子设计服装还似模似样,但是说到宣传造势,十足是个门外汉,根本就不懂把握时下的宣传方式。
然后他不客气地指责自己那份完美的工作计划,由于意见太过于幼稚,元隽当然忍不住反击。
再然后……
(说到底还是自己犯傻,安安心心和他吃饭不就得了嘛。自己找抽……)
早上地铁上没瞅到人,想必是睡过头了。吴元隽对待工作有很强的职业素质,无论多么晚睡,也不会影响第二天早上准时搭乘虹梅路站8:10分的1号线地铁。
那个小傻瓜一定是睡过头了,他每天都搭乘这班地铁,而且每次在七号车厢碰头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了。
吴元隽掏出手机就想给蓝晖打电话把他轰起来,但是刚一拨号,自己就按了取消。
(他可能还没消气吧,现在打电话过去,说不定还惹得他生气……)
(这个没职业道德的家伙!再怎么吵架,也应该按时上班嘛!)
吴元隽一点都不会去考虑蓝晖其实并不是睡过头,而只是没有搭乘这班地铁而已,或者说蓝晖已经到公司了。
吴元隽的意识里从来不会闪过这样的念头。因为他知道,蓝晖如果上班,必然是搭乘这个时间的地铁。对于这一点,吴元隽从不质疑,因为,已经差不多半年的时间,他们每天早上都会在这个时间的这节车厢遇到对方。
一开始的时候,吴元隽并没有安心要一个人住在虹梅路的房子里。因为房子很大,他一个人住没多大意思。就算吴元隽对于家务事有经过严格训练,除了做菜略微生疏一点之外,独自生活在这边,把房子布置得井井有条的本事是完全有的。不过那要占据他很多的时间,他舍不得,但是不弄又看不惯,所以还不如不住这边。
事实上,当时虹梅路的这个房子,基本上是充当元隽的宾馆,说得难听点,也就是炮房。
吴元隽是一个同志,晚熟型,后知后觉。在高二被一个高高的学长推倒在操场西北角的小树林,一阵强吻过后,吴元隽才找到自己为什么喜欢看英俊男生的原因。他也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和一般的男孩子是有些许不同的。
知道是知道了,不过吴元隽也直到工作过后,才真正通过网络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位男朋友,上海医大的一个大四学生。第一次和对方见面,吴元隽就处于被动的地位,连手应该怎么放都不清楚。医大弟弟笑着让元隽找个地方可以两个人单独“聊聊”,元隽就想到虹梅路的自己的房子了,当时那房子已入手大半年,父母常带亲朋好友来炫耀的时间段也过去了,所以是绝对属于元隽的空间。元隽并没有想太多,还老实巴交地在附近超市买了饮料、水果和零食,准备好好地和心仪已久的网上男友好好谈谈。
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进屋还没等元隽把袋子放好,医大弟弟就从后面搂着元隽,然后整个人如同泥鳅一样缠在元隽身上,左手留守元隽的嘴唇到胸部这片阵地,右手顺藤摸瓜,更要命地是嘴巴还把元隽的耳朵轻轻地咬着。
元隽的气息瞬间变粗,生理上的忠实让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防线如此薄弱,甚至没有防线。两个人滚落在米色大沙发上的瞬间,元隽手中的袋子也松开,应该说那个时候的元隽浑身都软了,当然该硬的地方也没有含糊。
医大弟弟的嘴里略微用力,元隽觉得右耳又痒又痛,瞳孔也放大了一圈,他只看到买的香梨,忽悠忽悠地滚落一地,有好几个都滚进沙发和柜子的缝隙里了。
(哎呀,滚那么进去,要收拾起来才麻烦呢……)
这是元隽变成野兽之前最后的意识,在思考完香梨的命运后,他终于真真正正地走进了自己的命运,终于由外到内地接受了自己是一个同志的命运。
而后很长一段时间,元隽和医大弟弟的见面都是在床上或者沙发上完成的,元隽总是在想:每次自己都那么乖乖就范,会不会因为他是医大的,会认穴道呢?
“Baga!那是敏感区好不好?”医大弟弟轻轻抓着元隽后脑勺的头发,间或用一点力,元隽觉得自己脑子都被他拨弄得乱了,乱了……
“Baga?什么意思啊?”隐约是很熟悉的单词,但是觉得不是英语。
“笨蛋的意思!日语啦!”医大弟弟吃吃地笑着,“Baga~~~亲亲~~~”
于是Baga成为吴元隽唯一学会的一个日文单词,那一瞬间他也才想起来,觉得熟悉是很多的抗日影片里日本人都会说“八格牙鲁”之类的话。
吴元隽对日语并没有多少兴趣,不过Baga一词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医大弟弟在床上向他挑衅的词语,搞得元隽觉得自己成为条件反射的动物,听到那个慵懒的“Baga~~~”,自己就会扑上去。以致于医大弟弟离开后,元隽花了很长时间来克服这个Baga反射。
医大弟弟走了,去讲这个Baga语的国度了。走之前两人终于还是无法平心静气地接受分手的事实,在米色的沙发上“执手相看泪眼”。
谈恋爱让吴元隽成熟了不少,如果是几个月前的他,可能还会痴痴地认为他和医大弟弟即使远隔重洋,也可以达到万水千山总是情的地步,而现在,他自己很清晰地意识到,两个人已经走到尽头了。
“元隽,你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男人。”医大弟弟泪眼婆娑,捧着元隽的脸,“所以多给自己一些信心,看到自己喜欢的,就不要放弃!不必害怕你比别人差!没有!真的,你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只是记住,不要拿同志的爱情在地域的距离上试炼,不要再找我这样的家伙了,要找自己身边的人。因为你伸直手臂,也只有不足一米的范围,能好好把握这一米范围内的爱情,才可以得到幸福……”
元隽紧紧地抱住自己的初恋,深深吸口气:“你也是你也是……还有,大男人的,不要老是哭哭啼啼的啦!Baga!”
一声Baga出口,两个人又是抱头痛哭。
1999年3月1日,不知道该不该算元隽的生日的奇怪日子,元隽的初恋宣告结束。
难过的心情让元隽过了一个多月清心寡欲的生活,然后,他有些按捺不住生理上的需求。直到很长一段时间过后,元隽才突然意识到,或许爱上医大弟弟,肉体上要比感情上深刻得多。所以在他离开之后,感情上的忠实在短时间内就屈服在欲望的渴求上。
带着颓废和无奈的心情,当然还有些许的羞愧感,不过更多的还是下半身的蠢蠢欲动,元隽开始在网上去物色,物色可以带到这个屋子里来代替Baga的人。那个时候的他,甚至还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其实有一个行业术语,叫做419(ForOne Night)。
419了好些次,元隽始终处于一种错综复杂的情感中。他并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但是又无法排斥身体里潮水般涌来的寂寞感和对**的渴望。他尽量努力工作,尽量住在父母那边,尽量用自渎来克制生理的冲动,即便是如此,元隽还是会偶尔带网友到虹梅路这边来。直到1999年7月中旬,公司来了一个叫蓝晖的男孩。
蓝晖在设计部工作,当时元隽还不是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所以只是在设计部的经理把蓝晖带过来介绍的时候匆匆见了一面。
也就是这匆匆的一面,元隽觉得世界都改变了。
蓝晖无疑是站在时尚和流行尖端的一类人,这从他的服饰和打扮上,从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就可以看得很清楚。这也就是他是重庆大学一个文科生,居然也可以到Heart来设计衣服的主要原因。Heart实质上是一家韩国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是直接对应韩国国内的知名流行服饰品牌的,说得直白点,Heart就是韩国服饰品牌的一期作坊。听起来不怎么光彩,不过就凭Heart的薪金和待遇,在上海这个国际化的城市里也是属于非常黄金的工作。
第一次看到蓝晖,看到他橙色的头发和银色的耳环,看到他俊美的面孔和腼腆的微笑,看到他干净的样子和洋溢出来的活泼的气息,元隽就觉得自己的心快蹦出嗓子眼儿了。
元隽很清楚地告诉自己:不好意思。不过你的确是中招了,而且是摧心掌,没得救了。
一见钟情之后,元隽开始慢慢去接近蓝晖,首先和他成为朋友,然后强迫他改掉不吃早餐的坏习惯,陪他加班,主动给他泡咖啡,陪他去逛夜上海,教他学上海话,在他工作郁闷或者无聊的时候听他发牢骚……那段时间,元隽终于真正意义地弄清楚恋爱的感觉是怎样的。元隽想,即便这个男孩永远不会回过头来看自己一眼,但是这样一点一点的努力,积攒起来的话,或许可以一直陪在他身边,一直这样下去。
(一直这样下去……没办法,蓝晖是如此正常的一个男孩,要怪就只能怪自己爱上一个正常的男孩吧……)
元隽并不是没有做过如果蓝晖也是一个同志之类的假设,不过很快他又否决了自己。虽然晚上在梦里他可以放肆地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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