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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风流不下流-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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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这句话有多沈重。
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但是却感觉不出重量,他表现得太洒脱,一点也不像会对爱情认真的男人,如果,他要的是一场游戏,她无意奉陪。
先表现出在乎的,先付出真心的那一方,在定要落居下风。她很早就学会如何在爱情中保护自己,不再让自己受伤。
“为什么要努力地追?我以为我们彼此喜欢。”他纳闷地说。
听到他的话后,她的心顿时凉了。
他是这么打算的吗?一句彼此喜欢,一拍即合,愿者上钩,别对他日后的花心风流有怨言,他像风,不要想束缚他,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因为,他什么承诺也没给,因为当初两人是“彼此喜欢”?!
她冷笑。“既然你没有追我,那我为什么要逃?”
“感情是两情相悦的事,是一种默契,如果男女双方互有好感,不必谁追求谁,一切顺其自然。女人喜欢被追求,那是她们用来提升自我价值的一种虚荣。”
她语气略微不善地说:“或许,就是有那么多的女人,需要从男人费尽心思追求的过程中满足虚荣感;需要鲜花、钻石、烛光晚餐来烘托自己的身价,那种只想不劳而获或捡现成便宜的男人,不妨到街边看看有没有正在跳楼大拍卖的货色。”他的解释只是让她更火大,好像拐著弯骂她。
“我不信这一套,也不喜欢勉强得来的东西,只想确认彼此是否有相同的默契。”
“那你现在确定了吗?”她扬起眉毛挑衅地问。
他轻笑。“确定了。”
“是吗?”她哼了声,等著泼他“盆冷水。
“不过,我猜你不会承认。”他说。
深夜,他们在摊平椅背的休旅车内休息一晚,除了零星的交谈外,并没有再涉及感情的话题,两个人心中都产生一些细微变化,但是,谁也没有将这份感觉让对方知道。方韶茵暗自做了决定,沈博奕也保持沈默,他隐隐察觉这份宁静,其实意味著疏离的开始。
清晨射入车窗的第一道阳光,轻易地将睡得并不安稳的两人唤醒,在附近的商店用过早餐后,即踏上回程。方韶茵寻著轻松的话题,好似昨晚两人的对话对她没有丝毫影响,沈博奕有一搭没一搭地应著,心里却对她表面看来热络、其实围篱高筑的态度而感到失落。
他从不勉强自己,也没有崇高的志向挑战难度,他喜欢随兴地过活,不属于自己的不强求,要耗力强求的不要;在方韶茵明显变冷的态度下,他应该潇洒挥手,重新走回原本的生活轨道,欣赏存在于生命中的美好事物,但是……
他侧头看了看她,方韶茵正专心望著二高沿途的风景,泰然自若,而他的心情却愈来愈沈重,这次,他会打破自己长年以来的原则吗?
车速渐渐转慢,随著拥挤的车潮,进入台北市区,原本还零星的交谈只剩静默,沈博奕望著前方的煞车灯,方韶茵看著街边的橱窗上 股莫名的坚持拉扯著两人的心。
车子来到方韶茵住的大楼,她微笑向他道声谢,提起自己的简单行李,下车,然后,头也不回地,笔直走进公寓大楼。
她表现得自然大方,实际上一股难抑的失落充斥胸怀,数度让她红了眼眶,她知道太高估自己的能耐,也太轻忽沈博奕的魅力,她对他的在乎不知不觉中已经超过他的,天平倾斜,她是落地的那一方。
不过,她不会承认,她不会成为他天边的一颗流星,她唯一留下的,只会是一抹美丽的“背影”。
沈博奕静静地看著她远去的背影,直到消失在大厅之后……
在那之后,他再打电话给方韶茵,都只得到她淡而疏离的回应,还是朋友,只不过,比陌生人还要令人难受。
一个月过去了,从垦丁回来后,大半的时间沈博奕都待在台东,开始规划社区总体营造的案子。
白天,与热情开朗的山区居民交谈,深入了解与平地不同的生活文化,晚上,顶著星空,闻著林木间特有的清新空气,与新认识的朋友把酒高歌,醉了,席地而睡,自在惬意一如在海上的日子。
但是,当笑意停歇,在饮尽杯中佳酿再斟满之间,有个身影不断闯入脑海,经常,令他措手不及,一颗心,就这么陡然落地,接续不上前刻还高涨的情绪。
回到企划案总召集人为他安排的景观饭店房间内,从落地窗向外望去,是深黑汪洋,除了扑往沙岸的白色浪花为阴郁的天气带来些微变化,连天空都是幽暗的,就如同他的心情。
手上握著从工作室传真过来的“当代女性杂志社”社庆邀请函,邀请人署名社长方凌云与总编辑方韶茵,日期就在后天。
他是气她的,气她强作的云淡风轻,气她语气的平静疏离,气她骄傲的姿态;他从来都不屑那种虚华的浪漫,不信经由精心营造的气氛得到的感动,然而他却像鬼迷了心窍,站在这个窗口两个小时,为了一个女人心烦不已,犹豫著该不该去。
爱情,本身即是愉悦,为什么要套上那么多世俗的规则,非得透过什么追求公式来证明什么,他以为她懂,这样的默契。
抚著传真纸上已经快消失的字迹,多么想就这样让她一点一滴地从记忆中消逝。
可是,她抛下了一个太大的网,他无处逃脱,他完全被打败,失去原本潇洒来去的心性。
他不信她真的为了那俗气的理由拒绝他,但,又是为了什么?
门扉响起的敲门声中断他的思绪。
他捏捏眉心,走到门边放下链条,门把才旋开,一个纤细轻盈的身子扑进怀里,他退了两步,低头看见的是一张赏心悦目的青春脸庞。
“沈大哥,我要跟你回台北。”怀里的可人儿脸上的笑容如阳光般亮眼。
“灵儿?”他讶异她的突然出现。
她是沈博奕此次参与企划案认识的女孩,年纪轻轻却拥有精湛的刺绣手艺,像只快乐的小麻雀,成天绕著他,认真地为他介绍卑南族的文化与建筑特色,她的歌声高亢嘹亮,她的笑感染著所有人,是村里成年男子竞相追求的对象。
一次在她家作客,她在众人面前大声地说,对他一见倾心。
众人笑闹,她也不睑红,依然理直气壮地说,沈大哥是她的勇士。
“你一个人来吗?”他将她带到沙发上,将搁在地上的行李提进去。
“嗯!”她用力点头。“我跟我的妈妈说,我要跟你回去。”
“你想到台北玩吗?”
她嘟起嘴摇头。“不是玩,我要跟你住一起,我会做菜,会将房子打扫得乾乾净净,每天等你回来,而且,我还可以继续刺绣、编织。”
他沈吟了半晌,说:“可是,我没有时间照顾你。我的工作不只是在台北,而且,过几天我就回来了啊!”
“我知道,你去台北我就去台北,你回台东我就跟你回台东,我不用沈大哥照顾哦!只要在你身边,我就会快乐得像只小鸟,我跟我的妈妈说,我喜欢你,想一辈子为你唱歌,做你的太太,我可以照顾沈大哥。”
他感动地笑了,多么可爱的女孩,热情坦率,从认识的第一天,她就毫不掩饰地表达对他的感情,和她一起是快乐的,她像只解忧鸟,有她在的地方总是笑语不断。
他一向喜欢这样个性页率的女孩,只是……
灵儿见他面露犹豫,疑惑地问:“沈大哥不喜欢跟灵儿一起吗?”
“不是,灵儿很可爱,很讨人喜欢……”沈博奕向她说明她不能跟他回台北的原因,但是,他愈解释她的眉头却愈往中间挤。
“沈大哥,我不懂……”沈博奕说完一大串话,一会儿说他不适合她,一会儿说他因工作关系生活不稳定,一会儿又提到他不懂哄女孩子开心,不懂甜言蜜语,她认真听了半天,感觉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你是不是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沈博奕愕然。
灵儿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清澈见底,她偏著头看他,看他的欲言又止。
他从她眼中看见的是纯净坦然的感情,最后,他叹了口气,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是啊,什么时候他也变得这么别扭,最明白不过的事实却绕了那么一大圈,说服不了别人更说服不了自己。
他早该承认上个方韶茵,稳稳地占满心头,此时,再也容不下其他。
“她爱你吗?她会逗你开心吗?她会为你而唱歌,因你而喜悦吗?”她仰起脸问,语气中有些隐忍的落寞。
他扯扯嘴角,似笑非笑,心思像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她不会逗我开心,我却因她而喜悦、为她心烦,我不知道她爱不爱我,但是……见不到她,我会想念她。”
一滴泪水从灵儿眼角直直落了下来,她抿著嘴点点头。
“灵儿……”沈博奕有些不忍。
她急忙拭去泪水,笑容重新自眼角绽开。“不……我没事,我只是羡慕,羡慕那幸运的女孩能得到沈大哥的爱。”
“爱吗?”他咀嚼这个字。
灵儿痴望著沈博奕,从他凝神的表情中看见了困惑,而困惑中却燃起一簇或许连他自己也未能察觉的火焰。
她知道自己的身影再也没有机会映入他的眼瞳。她悄悄起身,背起行李,轻轻地在他发间落下一吻。“沈大哥,祝福你们。”
“我开车送你回去。”沈博奕回神,伸出手想接过她的袋子,她身子一闪,倒退几步。
“不要怀疑自己心底的声音。”最后,她微笑挥手,对他这么说。
沈博奕背部抵著门框,看著灵儿走进电梯,他的左脚踏在门内,右脚落在门框外,十分钟过去,他仍维持著相同的姿势。
突然,像决定了什么似的,他双拳一握,快步走进房内,将随身物品全塞进行李箱,抓起床头柜的车钥匙,冲出饭店。
车子行驶在夜间的滨海公路,半开的车窗灌进冰凉的海风,漆黑的路面只见车子本身打出去的灯光,咸湿的气味让人误以为身处汪洋之中。
沈博奕一人驾著车,往台北方向走,此时,才明白以前出海回航时,当家乡的陆地愈来愈近时,谢大哥拎著酒瓶在甲板上往返踱步的那种心情;沈博奕几乎无法按捺想立刻见到方韶茵的念头。
他的手心发痒,胸腔里溢满激情,他笑骂自己,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动心忍性,却让思念益发不可收拾。
来到熟悉的台北街道,天空依然不见星光,他看向仪表板上冷光显示的时间,凌晨三点十二分,此时,她正睡得香甜吧!
沈博奕将车停在方韶茵住处附近的空地上,打斜倚背,仰望前方夜幕,等待曙光降临。
方韶茵被手机钤声吵醒。
“噢……痛……”她躺在床上,一手按著发胀的太阳穴,一手摸索著放责床头的手机。
前晚和一群朋友在PUB整夜狂欢喝到烂醉的她,此时尝到苦果。
“该死……早知道就不该多喝最后那杯长岛冰茶。”她努力撑起身体,鼻腔里还残留的酒精气味直往脑门冲,让她直反胃,拿到手机后,半眯著眼想看看哪个不要命的家伙扰人清梦,一个许久未出现的名字跃入眼帘,原本欲按下接听键的大拇指顿时僵住——
沈博奕?!
她死盯著液晶萤幕上那三个大字,钤声在灰白的天色中响了一声又一声,声声直捣她的心窝。
她的手在颤抖,她的心纠成一团,而钤声还持续响著……
此时,她开始后悔昨晚没再多喝几杯,最好醉死到听不见这通该死的电话。
他不是搞失踪了,不是去过他风花雪月的日子,去找跟他有什么鬼默契的莺莺燕燕,还打电话来干什么?!
她咒骂著这些日子害她血液里的酒精浓度激增的可恶男人,害得她到处CALL朋友拚酒,填满无法一个人面对的黑夜,却又死不能承认自己因为一个男人,一个自大狂妄、有胃口吃没肩膀扛的臭男人而心乱。
段月菱早就忘了当初为了沈博奕,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向她哭诉的心情,快快乐乐地投入下一个“真命天子”的怀抱,还预计要当六月新娘,而当初信誓旦旦说绝对不会晕船的自己,却落得只能隐瞒心事,假装无伤。
她愈想愈火大,最后,冲下床,将电话扔进衣橱里,重重将门关上,然后再钻进被窝,把被子拉高到整个盖住头,空气中只剩微弱的规律声响,一丝丝抽痛她的神经。
直到空间恢复静谧,中止的钤声没再响起,她翻个身,闭上眼打算继续补眠,眼眶却在紧闭的刹那间,感到异常酸痛……
沈博奕合上手机盖,俯身以两手支撑著昏沈的脑袋,一夜未眠,原本还处在亢奋的精神一下子跌到谷底。
四肢像被挑去了筋骨,疲累瘫软。
他不想揣测她未接电话的原因,却无法不认为一切可能都是他的一厢情愿,她根本不想见他。这样的念头一冒出来,原先撑著自己从台东一路狂飙回台北的那股冲动,突然变得可笑至极。
他望著灰白的天空呆坐了十几分钟,然后拉起椅背,扭动车钥匙,因开了六、七个小时的长途车程而僵直的腿再度踩下油门,缓缓将车驶入清晨的雾气中……
第八章
“当代女性杂志社”二十年社庆热闹登场,文化界一时沸腾开来,所有过去参与过杂志专栏的作者、受访者,以及厂商还有自电脑随机选出的五十名忠实订户,都在受邀之列,会场文化界、商界、演艺界、艺术界众星闪烁,更重要的是,听闻过去五十年来,在商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却一直低调闭锁的中部望族“方家”,多名重量级大老将出席这场盛宴。
方韶茵与四姑姑方凌云立在会场门口,一一向来宾致意,当一列身穿唐装、银发肃容的方家队伍走进宴会厅时,两人顿时挺直了背脊,方凌云紧抿的嘴唇泄露她内心的不安。
走在队伍最前端,著银白色飞龙图纹唐装的老人,停在方凌云面前,已在厅内的贵客全停下了动作,只剩细微的交谈,讶于见到这位传说中的方家老舵手。
老人看著方凌云,嘴角微微动了动,却未出声。
“父亲……”方凌云紧抓著方韶茵的手,颤著。
老人目光虽然严厉精锐,眼底却也流露出深深的骄傲与不舍。
两人相视许久,老人终于徐徐地开口:“回来吧!”短短的三个字,为过去二十年的固执与分裂画下旬点。
“父亲,女儿不孝……”方凌云忽地跪倒在地。
老人眼眶略红,扶起她,轻拍她的手,一切尽在不言中。
老人突然转头望向方韶茵。“你是……凌术的二女儿?”
“是,爷爷。”她恭敬地回答。
“几岁啦?”
“今年二十七。”
“嗯……”他看看方韶茵又看看方凌云,最后再仔细将方韶茵看过一遍后,没再多说什么,随即转身离去。
一行浩浩荡荡的队伍就这样夹带著惊人气势来,又留下满堂疑惑地离去。
留在原地的方凌云仍久久无法平复激动的情绪。
“姑姑,这里我来招待,您先到休息室里歇息。”方韶茵将泪流不止的方凌云交给她的“阿多仔”亲密爱人,回到宴客厅与宾客热络寒暄。
不少人今天才知道方韶茵与方家的关系,纷纷打听如何打进方家的事业体,她则一概避重就轻地带过。
台上提琴优扬的乐音环绕宴客厅,侍者端著红酒与点心忙碌地穿梭于宾客之间,方韶茵也尽职地介绍到场来宾彼此认识,淡雅的笑容一直挂在脸上,眼角不忘时时观望会场的状况。
忽然,瞥见沈博奕自厅门走进,他弯身签完名一转过头来,两人视线就对上了,虽然中间隔著十几个人的身影,她仍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目光里的灼热,令她一时千头万绪……
旁人轻唤方韶茵,她回过神,发现沈博奕手挽著一名妙龄女郎,她的目光陡然回冷,礼貌性地朝他点点头,再将注意力转回先前交谈的话题。
前天清晨,他的那通电话将她一个月来努力压抑的情绪全炸了开来,她才终于明白,无论她笑得如何开怀,无论她怎么让生活更快速运转,她都无法说服自己——她不在乎他。
对他的怨与对他的思念同等重量。
可笑的是,她从初认识就知道他对爱情的态度,她十分清楚这样的男人的心态,她应该有足够的智慧收回投注在他身上的情感,然后潇洒地摆一摆手,转身离开……既然如此,她怎么可能会爱上他?!
爱上他……
是啊,悲惨的结果。她还是以为自己是不同的,还是抱著小小的希望,认为他只是未遇到令他想停留下来的女人,所以在爱情中来来去去。
但是,他说喜欢她,却不忘享受不同的女人带给他的新鲜感,他说喜欢她,此时,臂弯里却勾著另一个女人的小手,他说喜欢她,却一消失就是一个月。
他根本是个彻底的王八蛋!
方韶茵在心底咒骂著,好让自己生出更多的力量对抗这个恶质的男人。
沈博奕一进门,在众人穿梭的宴会之中立刻就发现身穿米白色丝质长礼服的方韶茵,脸上挂著恬适的淡笑,举止优雅迷人。
他还是来了。
他不想因她未接电话就迳自猜测,否定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的吸引力,他要亲口听她说,他需要弄清楚她真实的想法。
一整个月没见到她的人,没听到她的声音,他是这么热切地期待再见到她,然而,她却只是给他一个礼貌的回应?!
他相信,相信这个女人绝对有将男人逼疯的能耐,那毫无情感的客套表情,几乎要让他以为过去那些相处的日子只是南柯一梦,这种醒来的感觉很难受,像被人硬生生从怀里夺去了什么,只留惆怅。
但是,他依然无法潇洒转身,原以为心似浮萍,结果,不知何时悄悄落了地,生了根,种在她脚边。安顿好女伴后,他走到方韶茵身畔。
“茵茵——”
一声温柔的叫唤,却不是出自沈博奕口中。
一位穿著暗红色西装内搭珍珠灰衬衫,全身上下都是名牌服饰的男人出现在大韶茵身后。而她在听到那声呼唤时顿时脸色发白,没有端著酒杯的那只手,突然紧抓沈博奕的手腕,全身僵硬
“安佐……”方韶茵循著发声的方向,缓缓转身。
“茵茵……我终于又再见到你了,你不会知道我有多想你。”被她唤作安佐的男人,身上散发著淡淡的忧郁气息,一双温柔的眼眸载满浓情与依恋,一立定即伸出手臂将方韶茵拥入怀里。
方韶茵的下巴被迫抵著他的肩,眼中有震惊有愁绪,还有更多一闪而过的失神。
沈博奕就站在她视线可及的地方,但是,她的眼中没有他。刹那间,沈博奕牛出许多混乱的念头——
那个男人对她而言,是重要的;因为那个男人,所以她拒绝他;他以为两人互相吸引,其实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他,如果还有些自觉的话,应该立刻离开。
沈博奕满腔酸涩举步欲离去,却发现手臂被方韶茵牢牢抓住。
龙安佐是方韶茵大学时期的男友,一场轰轰烈烈、浓得化不开的爱恋,让她尝到爱情的甜美,她以为那将是永恒不变的更爱,却在他带给她无法忍受的伤害后,两人平静分手。
他犯了她最大的禁忌——脚踏多条船。
“男人的爱与欲望是可以切割的,我真正爱的人只有你。”
这是龙安佐的说辞。他没有道歉,其实就算道歉,她也不可能原谅他,她不会笨得像老家里的那些女人,相信等待可以唤回男人的心。
那次的恋爱,让她深刻体认爱情里丑陋的一面,耗尽她对爱情的热情,只剩嘲讽,她不会再傻傻地捧著一颗心,任人伤害。
方韶茵困难地挣脱龙安佐的拥抱,移动一步让身体更贴近沈博奕,朝著龙安佐堆起生硬的笑容。“好久不见。”
龙安佐轻抚方韶茵细致的脸蛋,如视珍宝,温柔地说:“茵茵,我回来了,为你回来了。”
就在沈博奕想打掉那双碍眼的手,方韶茵不著痕迹地拨了一下垂至额前的发丝,顺道避开对方的碰触。
“恭喜你,去年年底的画展获得纽约时报不错的评价。”她客套地对他说,原本还挂在脸上的笑容有些冷却。
“茵茵,我就知道你还爱著我。”知道她这么关注他的动向,他感动地说。“我和琳达到美国不久,就离婚了。她无法忍受我还惦记著你,这么多年,我一直想回来看你。”他低声说著他和方韶茵才听得懂的话。
“哦?”她没有安慰的言语,反而轻笑地说:“我没记错的话,琳达后面好像还有一个叫……叫什么的,喔!凯萨琳。还有……什么玛、什么曼的,抱歉,我记性不是很好。”不是她关心他,而是工作关系,她无法不触碰这些艺文界的资讯。
沈博奕感觉她在他手臂上的力道忽然加重,从他们的对话里,他可以猜到两人之间有著感情上的纠葛。
“茵茵,那些名字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回来了,我的生命只希望有你参与,这么多年,我终于明白,你才是我最在乎的人。”龙安佐不放弃地再执起方韶茵的手,却再度被挣脱。
沈博奕在一旁,眉头愈锁愈深,好歹他也看看方韶茵手里挽著什么人,当他沈博奕是透明人还是死人?!
“我、我来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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