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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山水不相逢 by 白鹿-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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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逸说:“你喜欢他,那,那我叔,花斐君他也喜欢你吗?”
花斐君喜欢他吗?莫尧也想知道,花斐君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个明确的答案,他们之间,到底有的是爱情,还是暧昧。
可是面前的人,是花逸,是他此生最大的情敌,如果没有花逸,那么花斐君的一切都会属于自己,一切都会显得那么顺理成章。
“喜欢。”莫尧笃定的说道,“他喜欢我,花斐君喜欢我。”
对不起了花逸,每个人的人生都需要谎言,花斐君是你叔叔,他对你说的谎言是善意的,无私的,可我是你的路人,我可以是恶意的,自私的,我们每个人,总会有无暇顾及别人感受时候。
这个答案,让花逸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一处险恶的梦境,现实里的所有不愉快,都太不真实,故事偏离了他心里的幸福轨道太远,他宁愿自己一觉醒来,还是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的小孩儿,从来就没有过成长。他扯着嘴角勉强的笑了笑,点着头,并且迅速的转身,他怕再慢一秒就会被莫尧看到,有眼泪划至他咧着笑的嘴角。
花逸背对着莫尧向房间走去,他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想让人听起来这是一派轻松的语气,可声音还是不争气的忍不住发颤起来“既然他也喜欢你,你一定要对他好,不然我……”
他在自己将要发不出声音的时候,收住的叮嘱式的警告,关上了卧室的门,隔离了那个在他心里已经是他小叔情人的人。
他倚着门微微弯着腰,手掌紧紧按着自己胸口,仿佛一旦离开掌心温热的温度,心脏就会冷的疼的碎掉,这样的痛,在他人生短暂的16年里从不曾出现过,就连在得知花斐君为自己背负了罪名的那一刻也不曾有,几乎是在顷刻之间,花逸明白,原来他一直觉得和自己不能分割的人,不会永远属于他一个人,他不知为何,在花斐君和初恋女友在一起时,他都不觉得心痛难当,可是当他知道花斐君喜欢男人,并且喜欢的是与他们朝夕相处的一个人时,悲伤竟能像一股要溺死人的惊涛骇浪席卷而来。
花斐君啊,你可以喜欢男人,你可以喜欢莫尧,你可以喜欢这世上任何一个人,男人,女人,可是,可是唯独不能喜欢我。
唯独我,需要一个人背负着不断滋长的悲凉,却只能独自隐藏。15461581
有时候,眼泪不是懦弱,只是人们表达悲伤的一种方式,那种寂寥又无助的悲伤,总会化成泪水,由另一个人的生命里趟进自己的心房,由心上流向脸庞。
莫尧抽出一颗烟放在嘴上,发现忘记带了火机,便走进厨房将煤气打开,调至最小火,对着将烟点燃,关了煤气,洗碗池旁放着整齐的三人份碗筷,他对着下水槽弹了弹烟灰,夹着烟的手指在掠过碗筷的时候顿了下来,顺手将一个瓷碗一双竹筷单独摆向一旁,吸了口咽,吐出烟雾的时候,无奈的笑了笑,这世上没有三个人的爱情生活,只有两个人幸福,一个人孤独。
他清楚花逸在想什么,也清楚花斐君到底想要什么,可是却不清楚,未来的未来,结果的结果,会是哪两个人的碗筷,能永远的叠落,而另一个人的,成为永远的过客。上药然不往。
少年们自以为的坚强肩膀,其实任何心伤都无法抵抗。
花斐君一夜未归,莫尧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等到了午夜,关上了灯,花逸在卧室的床上睡,等到了凌晨,他揉着发酸发胀的眼睛,看着手肘下压着的一叠废报纸上,英文单词横七竖八杂乱无章,这是他一夜的成果,他重复着花斐君记在书上的笔记,一遍一遍,心无杂念,牢牢记在心里。
他拉开卧室沉重的落地窗帘,夜空是清明的藏蓝色,从楼上向下望,小区的路灯像一颗颗铺洒在雪地上的星星,小区外的马路上,早班的公交车已经披着未伸展开的黎明出行,穿着厚重的清洁工人夹着大扫把连张望都免去便慢悠悠的横穿过马路,偶尔有相互搀扶着的老两口,拎着还冒热气的豆浆和油条从小区外面回来,穿着军绿色大衣的保安热络的打起招呼。暗流涌动的青春,总是会令我们羡慕着别人的生活,日复一日的静谧和美好。
关了灯,花逸钻进了被子里,幻想着,自己一觉醒来的时候,还是在花斐君的怀里。
花斐君带着和老人们一样的豆浆油条披着冬日黎明的星辰回到公寓,小心翼翼的拧动门锁,带进一股淡淡的寒气,他悄无声息的将早饭放进厨房,看见睡在沙发上的莫尧,将掉在地上的毛毯轻轻捡起,从新盖在他的身上。动作轻慢的拉开自己的外衣,生怕拉链的声音会被莫尧听见。
在他转身向卧室走去的时候,莫尧倏地睁开了眼睛,墙上的时钟指向6点10分,他闭上眼睛,翻了个身。
花斐君一夜未睡,不仅仅是疲惫,身体也酸痛,可是为了钱,他已经在最快最短的时间里,学会了麻痹自己。
他见花逸闭着眼睛,便以为他睡着,准备脱了衣服睡一会,他爬上床钻进被子里,习惯性的侧身去抱花逸,却听到了花逸在他的怀里发出低闷声音:“小叔,你去哪了?”
☆、099:何必当初不信时光1 ☆
花斐君一愣,轻拍着花逸的背,柔声说道:“你醒这么早啊?再睡一会吧,我刚才去给你们买了早餐,街角的豆浆挺好喝的,晚了就没有了。”
花逸长长的睫毛微微的颤抖起来,他一把将被子掀开,坐了起来,怒吼道:“你说谎!我等了你一整个晚上,可你没回来!你到底去哪了!”
花斐君怔忪的看着怒气勃发的花逸,伸长手臂勾住他的脖子,看花逸的表情由怒气变为惊讶,将他僵硬的身体拉回自己的身旁,按进怀里,“别折腾了啊花逸,小叔好累。”
他没有回答花逸的问题,他选择了逃避,可是他疲惫到沙哑的声音,确实是让花逸憋回去了那一股怒气,不是花逸不想责问他的谎言,只是在花斐君说累的那一刻,花逸发觉了自己的不舍。
那天早上,只有莫尧一个人起来吃了早餐,他叼着油条在客厅逛了一圈,最后停在挂着花斐君外套的衣架前,在油条香喷喷的气味之外,清晰而准确的找到了一种叫做男士香水的味道,他塞进最后一口油条,允了允手指,歪着脑袋露出不解的表情。
晚归,香水,这要是个姑娘,无疑就是出轨啊!
三个人在星期天的下午,再一次吃了一锅花斐君煮的面条粥才分开。花斐君逆着风与花逸和莫尧挥手,连衣帽被大风兜起,扣在他的后脑勺,“别忘了擦药啊!别再跑去天台了,周末我来接你!”斐一花晚浆。
花逸顶着风,眯着眼睛看着花斐君爬上公交,他挥挥手,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被莫尧推上了车。
花逸再次在莫尧的面前上演了活人大变,这一度让莫尧以为,花逸现在是花斐君附体,并且有愈演愈厉的趋势,他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吃饭看书,走路看书,就连去蹲厕所也会夹着一本书,只要俩眼一睁,就是盯着书,没有花斐君给他收拾书桌,他的书本被堆的乱七八糟,到处是演算过的草纸和写满单词的废纸,哪个学生路过他的书桌不小心撞了桌角,就能听见书本夹着中性笔噼里啪啦落地的声响,等到莫尧实在看不进去的时候,才会帮他整理整理。
莫要说,你能不能利索一点,你还真当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啊,收拾个书桌能多废功夫,再说你就不能把东西从哪里拿来放回哪里去吗?
花逸手里的笔顿了顿,抬起眼皮,“你就当我不能自理吧,反正你也不学习,收拾一下东西也不耽误你什么,我很忙。”
莫尧细细品味一番这句话,怎么想都觉得“我很忙”这句话在花逸的嘴里说出来有强烈的违和感。
以前花逸不去自己收拾那些东西,是因为有花斐君,他潇洒自如的和玉皇大帝一样,现在他不去收拾那些东西,是他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事物上,他要学习,并且深信着时间就像汝沟一样,挤一挤总会有,他不仅仅需要挤时间,而是需要在这高三仅剩的半年里将时间挤了再挤,巴不得一天翻倍成72小时过。从前的他每每躺在有花斐君的床上,都会感叹着,真幸福啊,又熬过一天,该睡觉了,真是好吃不如饺子,舒服不如倒着。可是现在的花逸,每每等到熄灯之后才会提着脸盆去洗脸,洗完了脸还要搬着板凳裹着羽绒服坐在走廊上看书背题,让他痛苦的不是书本和寒冷,而是走廊上的灯,是声控的,每次灯光暗下来,他都要用身体的各个部位,比如嘴巴,比如巴掌,比如脚丫,在走廊里制造声响。
莫尧一个人趴在床上望着走廊透进来的鹅黄暖光,不住感叹着,总有一天连癌症都会有药可医,可永远都不会有后悔药这种东西存在,早知现在,我们何必当初。
花斐君一直觉得,用光怪陆离,纸醉金迷来形容西雅图,显得这个地方特别俗,虽然这个地方真的是特别俗。他已经能很坦然的钻进一个又一个陌生男人的车里,并且在阿杰那里学会了他一直很羞于做的事情,就是露出他洁白整齐如贝壳一样的牙齿,弯着眼睛对每个陌生人笑,阿杰夹着香烟的手指带着男子特有的性感捏了捏花斐君的下巴说道:白夜,我发现,你眼睛里有个勾,尤其你笑的时候,就算不好你这口的人,也会像被勾住了肉一样,不得不正视放勾的人,让人想看看,你究竟要做什么,好像你往这里一站,就化身成为一个惑人心神的迷。
花斐君露出牙齿笑着,学着阿杰的模样,捏起阿杰的下巴,说:我的终极目标是修炼的和阿杰哥哥你一样,迷惑西雅图的客人可不行,我要迷惑众生,让所有喜欢进夜场的人都知道,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地方叫做西雅图,西雅图里有一个男人叫做白夜。
阿杰拍掉花斐君的手,吸了口烟,含着烟雾对花斐君勾勾手指,花斐君顺从的笑着靠近,阿杰勾着他的下巴亲了过去,花斐君的睫毛的微微颤抖,最后慢慢的闭上,他微启着嘴唇,任阿杰将烟雾在两人嘴角之间吐出,然后在眉目紧闭的黑暗里感受着淡薄烟雾的袅袅与缭绕。
花斐君舔咬着阿杰的嘴角,直到阿杰笑着推开他,“你倒是挺会顺杆爬。”
花斐君也笑,“阿杰哥哥教的好。”
阿杰在烟灰缸里掐灭了烟,斜着嘴角露出他的招牌微笑道:“你那点小心思,没有我看不明白的,我就是从你那个时候过来的,我们是一样的人,不过呢,阿夜,我失去初衷了,当初我也是为钱才不得不踏进这一行,可后来我已经不再需要很多的钱,因为我一直拼命赚钱想要救活的人死了,从此以后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可我还是留在西雅图,你知道为什么吗?
花斐君摇摇头。
”因为我发现,这世上没有什么工作比两腿一张的方法来钱更快更便捷,我已经名声在外,来西雅图的大部分GAY,都是奔着我阿杰的名字来,很有钱的人,可以和我睡一觉,没有钱的,只为来见我一面,哪怕只是见我一个微笑。金钱,虚荣,欲望,贪婪,you惑,懒惰,就是这些,让我留在这里,可能永远留在这里,直到我老到没有再看得上我,没人愿意上我。“
花斐君点点头,盯着烟蒂上浮起的最后一缕余烟,若有所思的说到,”虚荣,贪婪,和懒惰,是人性灰暗的本质,谁都有欲望,没有人不爱钱,只是有些人对于金钱的欲望来自于享受数字的增长,而有些人,只是为了活着,为了活的更好。我们都是为了生活,只是选择与阳光背道而驰的生长方向,这是选择的权利,不过,这不是堕落的借口。其实你说的对,两腿一张确实是让金钱来的便捷,可也不见得是随便哪个人张开大腿,都有人愿意往他的两腿之间送钱,对吗?阿杰哥哥。
阿杰笑笑,轻佻的在花斐君下巴摸了一把,转身离开。
他早就对红茶说过,白夜这个小孩,和别人不一样,他的高傲是骨子里的,这种人,不会轻易为人低头,向人妥协,可也是种人,较真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段感情,能把自己的姿态低到脚底下,埋到泥土里,他能埋没自己的芬芳,只为成全他认准的人和事。
花斐君对着洗手间的巨大菱形镜面整理自己的领结,白天他是孤独冷傲的纯白少年,夜晚,穿上这身衣服,他是西雅图的优质服务生,脱了这身衣服,他是一丝/不挂只谈金钱不谈感情的一也情人。
他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模式,可是同时也在为巨额的债务慌张。
几乎很少的时间,他会在西雅图遇见何念西,尽管他每日都来,但是花斐君实在是腾不出时间去给自己做戏,安排一场又一场偶遇,更何况他看得出何念西很担心红茶吃醋,他比谁都知道十几年的感情意味着什么。
至于红茶,阿杰说他是个妖孽。花斐君看不出红茶妖孽在哪里,于是阿杰说,他能维系住何念西那样的优质男人10年情感,他不是妖孽他是什么?他是名副其实的练就了好一手迷魂大法!
花斐君缩着脖子夹紧无论怎么捂不严实的羽绒服从西雅图出来,走在刚刚停了雪的夜路下,身侧有白色轿车飞快驶过,在一百米以外的地方,轿车停了下来,并且开始倒车,车窗被放下,花斐君眯起眼睛,在轿车慢慢靠近自己直到他可以从路灯下的倒车镜里看见何念西那张带成熟魅力的英俊脸庞时,他开始小跑起来,起跑的瞬间,扣在头顶的连衣帽被风掀掉,连带着他额前柔软的碎发一起翻飞,他打开车门,带着一股寒气自然无比的坐进副驾驶,将右手放在徐徐不断传送着热风的空调口上,然后转头,牙齿整齐洁白眉眼微弯的对着何念西笑起来,左手伸到何念西的面前,轻叹道:“好冷啊……”
何念西微笑,握住他伸过来的手,从身后的倒车镜里看向漫长而空荡的长街,升上车窗。
☆、100:何必当初不信时光2 ☆
何念西一路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始终握着花斐君的左手,直到到了小公寓的楼下。他刚要松开手,花斐君却反手握住他的手。
“握着手怎么下车?是我从副驾驶爬出去,还是你从我这里爬出去?”他温柔的笑着说。
花斐君闭上眼睛将身体放松在座椅里,唯独手上的力度不肯松懈,“那就不出去了,这么睡吧,挺暖的。”
何念西低笑出声,“你几岁了?”
“十八。”花斐君闭着眼回答。
“噢,十八,你要不说我会以为你八岁,在这里睡怎么行,上楼去。”
花斐君手上的力度微微加重,侧过脸微微眯着眼看他,“那你上去么?”
何念西心想,我为什么要和你上去?我可怜过你帮过你但是不想从此就沾上你这个麻烦,你需要的是钱,不是我,你接近我的一切原因不过是知道了我尚算半个大款,并且我尚不算一个欺骗感情的BT,用钱去收买一个男人的心这辈子就我干一次就够了,不能每一次,都让我的爱情以金钱开始。
“嗯,我和你一起上去。”说完这句话,何念西在心里暗自鄙视了自己好一会,他已经这把年纪,居然还会做头脑一热的事情,不过换个思维,他回他自己的家,似乎又显得很于情于理,就这样一边检讨着自己一边为自己辩解,他被花斐君十指相扣的领进小公寓。
“饿不饿?”花斐君脱下宽松的羽绒服,露出将他显得干净清新的米色毛衣,帮何念西脱掉羊绒大衣后淡声问道,这种平淡的语气好像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融洽,何念西仿佛是每天都会回到这个家里的人。
“还行。”
“我去给弄点吃的吧。”他转身走进厨房,过了一会又灰溜溜的出来,皱着眉头道:“你还是饿着吧,我做饭水平有限,等我做好了,可能你就不想吃了,兴许未来两天都会不想吃饭了。”
何念西看着他像小孩子一样略带撒娇的表情,嘴角不禁上弯起来,他挽起自己衬衣的袖口,笑着走进厨房,“我给你做吧,给你讲讲件有趣的事,我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学校开家长会,我穿的西装革履特别正式,跟总经理上岗一样就去了,却听到他的同学们在围着他喊,何佳期你说谎,你看你爸爸穿的这么漂亮。当时我想,难道我儿子和他的同学说我邋遢不已衣不蔽体,结果,你猜怎么样,我儿子背对着我,哇的大哭起来,和那些小孩子们对峙到,我没说谎,我爸爸就是个厨师,我爸爸做饭特别好吃!改天你们都去我们家吃!撑不死你们!”
他打开空空如也的冰箱,撇撇嘴,在橱柜里翻出大米,只能将就着煮点粥。
花斐君靠着厨房的门轻笑,“你真是个厨师吗?”
“你见过哪个厨师有六块腹肌?”
“那你是做什么的?”
“出版行业。”
花斐君点头,“还不如厨师好,你看你儿子多为你感到骄傲。”
何念西笑道:“那只是我没有告诉过我儿子,他爸爸是做出版业的,不管我做什么,他都会为我感到骄傲,难道你不知道么,爸爸永远是小孩子心目中的英雄,哪怕身形蹉跎,在他们的眼里,自己的父亲也是伟岸无比,是安全可靠的避风港,尤其是当他被他妈妈很揍一顿之后,总会特别温顺的蹲在我身边抱着我的大腿或者坐在我的身上搂着我的脖子我的腰,撒着娇说,爸爸你最好,我爱你爸爸……”他滤掉淘米的水,眼底的满足和幸福影影灼灼。
何念西早已经没有和结发妻子在一起生活,他与妻子的婚姻是最普通不过的父母包办,他的妻子现在也有了新的爱人,他们没有离婚的原因是不想两家人再起纷争,也不想让孩子成为单亲家庭的牺牲品,所以偶尔,他们会同时回家,给保姆放假,一起陪着孩子,只是两人相敬如宾。有从年少时就爱慕的人作为伴侣,有以他为骄傲自豪的宝贝儿子,有稳定的收入,养得起爱人,养得起儿子,这就是他想要的完美的生活。
何念西将装好了米和水的内胆放进电饭煲内,伸手去插电的时候,身后围过一双手臂,环着他的腰,花斐君紧紧贴着他的背,何念西怔住,突然心跳开始加速。他刚要回身,便听见花斐君用放空的声音淡淡的说到:我没有爸爸。
我也想要一个伟岸而可靠的父亲来做我的避风港,我也想为他感到骄傲,我也想对他撒娇,如果我有一个爸爸,如果我能回到从前,可能我的生活不会这么糟糕。
我乖巧又懂事,聪明又听话,可是为什么我的爸爸不要我了?就算我不好,可是他为什么不能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呢?至少,他没有送走我的话,我将来也会成为他的骄傲啊,我想为我爸爸骄傲,我也想我爸爸为我骄傲。
可是,可是啊,我没有爸爸。念西温君向。
花斐君想,他不适合伤感,伤感只会让自己变得更懦弱,现实总是逼着我们变勇敢。他突然笑出声,在何念西的腹部捏了一把,狡黠的说道:“啊,果然有腹肌啊。”
何念西被他的风云变幻弄的云里雾里,无奈的回身,用手指戳着花斐君的额头严肃的批评道:“你很调皮,白夜,没听过说谎的小孩被狼吃的故事吗?”
“听过,怎么,你现在要化身为狼吃掉我吗?”他调皮眨眨眼,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说,“可是怎么办,我不是说谎的小孩,我真没爹,也没妈,我是哥哥嫂子养大的,上次我生病的时候对你讲过的,你怎么不记得了吗?”
这句全然不在意的话听在何念西的耳朵里,比他那句“我没有爸爸”更令人心疼,就好像有个人站在他面前,掀开衣服露出肚皮上的刀疤,笑着和他说,你看我受伤了,疤痕这么长,它会一辈子跟随我,可是我不疼,一点也不疼,我很幸福,很快乐,我只是受过伤,可我还活着。
“小白夜,如果你对我说谎……”
“我为什么?”花斐君不解的皱起眉头,“我为什么要对你说谎?你是我来西雅图以后,唯一一个不求回报却愿意帮助我的人,你是我的恩人,不是恩客,我为什么要对我的恩人说谎?你可以觉得我需要钱,觉得我不值钱,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我是为了你的钱才低贱的靠近你,你可以像看垃圾一样看不起我,无论你怎么想,都阻止不了我白夜这个人,还有那么一点点良心。第一,我不会用我的家人开玩笑和说谎,第二,我为什么不能是因为贪恋你还肯施舍给我的那一点点温暖而喜欢你?如果你觉得我为了你的钱,OK。”他抬手,做了一个明了的动作,转身冲进卧室拿起放在枕头下的英语书和三两件简单的换洗衣物,甚至连一个背包都不需要,他就能离开这里。
“谢谢你收留我,这些日子麻烦你了,虽然不见得我能帮上你什么,但是如果以后有用得到我白夜的地方,我能做的一定不会推脱。”他怀里抱着自己的东西,去衣架前摘自己的羽绒服。
在何念西的眼里,像花斐君出来做这种事的小男孩大多乖巧温顺,他们不会和钱过不去,而花斐君看起来似乎也比其他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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