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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的爱意作者:午夜哭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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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的爱意》作者:午夜哭坟

    文记:

    你想要的一切,我都会想方设法的给你。包括我的性命。

    我可以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只要你不嫌弃就行。

    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我知道的,但是,我爱你,这样就够了。

    我愿意做你脚下的垫脚石,我可以丑陋肮脏,只为衬托你的高贵。

    我快要死了,能奢求你远远的站在那边吗?我只要远远的看着你



内容标签:怅然若失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欢 ┃ 配角:孟归,凌书轩,于浩然 ┃ 其它:红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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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第一章

    

    沈欢一直知道自己喜欢凌书轩,那是他的表哥。

    他们是远亲,但是双方父母很要好,沈欢第一次见到凌书轩的时候,是他十岁,当时他父母因为遭到入室抢劫的强盗杀害,躲在柜子里捡回一条命的他被凌家收留了。

    他被吓得有些精神失常,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见到什么人他都害怕得不得了。

    只除了凌书轩。

    凌书轩比沈欢大五岁,是个很温柔很体贴的人,平时即使不笑,眼睛也带着三分情。正是因为这个让沈欢渐渐放下了心中的痛楚,缓慢的接受这个世界。

    人如果在伤痛中有人不断地给予关怀,那么这个人会把他当做救命的稻草,并且会感激涕零。

    沈欢就是这样。

    他简直把凌书轩摆在最高的位置膜拜,奉他为神!

    随着年龄的增长,十三岁的沈欢在一场暧昧的梦境中惊醒时,不可思议的看着脏污的睡裤,以及想着梦里与他共度的人,那人竟然是凌书轩……

    一切都变了味道了。

    沈欢越来越喜欢凌书轩,那种喜欢让他无法自拔。

    但同时,他又害怕,害怕会被别人发现,他这种龌龊的情感。

    他只能远远的看着他,偶尔得到他一丝半点的关注变会脸红心跳得厉害。

    他收集凌书轩的一切,他丢弃的练习本,他用过的笔,甚至是他吃剩下的巧克力。

    沈欢知道这样真的很变态,但他停止不下来,似乎只有这样的行为才能满足心底那叫嚣着要现型的爱意。

    沈欢十四岁的时候,凌书轩十九岁,当时风靡一种掌上游戏机,凌书轩很想要,但是他没有开口问父母,他总是这样。

    沈欢看着心疼,暑假的时候,他一直出去帮忙派传单,太阳很毒辣,沈欢中暑过好几次,最终还是攒够了钱,去买了那游戏机。

    但是,当他把游戏机送给凌书轩的时候,才发现他书桌上还有一部更好更贵的。

    凌书轩笑着抚摸沈欢的头,“谢谢你,小欢,我很喜欢你的礼物。”

    他收下了!只是一个星期后,他送的游戏机出现在凌书轩的好朋友手里,他转送给别人了。

    啊,是啊,他已经有更好的了不是吗?

    没关系的,送给他了,就是他的东西,他想给谁,就给谁。

    沈欢十五岁的时候,得知凌书轩喜欢小他一届的一个女孩子,他暗示过女孩,但是女孩并不想接受凌书轩。

    有一段时间凌书轩有些失落,同样失落的还有沈欢。

    他喜欢凌书轩,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他不能说!这样耻辱的爱情不可以说出来。

    沈欢去接近那个女孩,请求女孩和凌书轩谈恋爱。女孩是个官二代,她身边从来不缺帅气英俊的男人,当时凌书轩暗示她想要和她交往时她就已经知道了,只是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会是这样一个腼腆可爱的小男孩过来说出了凌书轩不敢说的话。

    老实说,她是挺喜欢凌书轩的外表,但是并不喜欢凌书轩这个人,相反的,女孩对沈欢非常感兴趣。

    女孩说,“沈欢,如果你敢从这里跳下去的话,我可以和凌书轩交往。”

    三楼,底下是草坪,可能一不小心就会送命。

    但是,沈欢毫不犹豫的翻过窗台跳下去了。

    结果摔断了一条腿。

    女孩觉得不可思议!这人真的是可以为他表哥做到那么多!甚至可以去跳楼!

    觉得不可思议的还有女孩的哥哥,叫做孟归。他和凌书轩一样的年纪,不过倒是比凌书轩爱闹的多。

    女孩还是很讲信用的,不仅答应了做凌书轩的女朋我,还包了沈欢的医药费。

    凌父凌母,还有凌书轩只过来探望过他一次,接下来住院了一个多月的沈欢,除了女孩的哥哥孟归过来看下外,就谁也没见到了。

    他就那么孤零零的,一个人在苍白的弥漫着消毒水气味的病房里度过一天又一天。

    孟归来的时候会多多少少提到自己妹妹和那个男孩交往的琐事。

    沈欢只是带着浅笑听着,一双含水的桃花眼看得孟归有些心神恍然,特别是沈欢笑的时候。

    沈欢长着一副好皮相,唇红齿白大眼睛,很惹人喜欢。

    孟归也喜欢。

    他不能理解沈欢为了什么可以对凌书轩奋不顾身。

    不过凌书轩这段恋情只维持到了沈欢出院,是孟归的妹妹提出了分手。

    凌书轩也并没有挽回,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只是有时会偶尔发呆。

    沈欢觉得自己的爱太卑微了,明确自己爱意后,他心慌意乱,他不敢言说,甚至多看凌书轩一眼都害怕被他看出什么端倪。

    即使是卑贱又能怎么样,那个人,是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带他走出困境的人,他喜欢他,他爱他,爱的如此小心翼翼没有尊严,爱得伤痕累累体无完肤。

    沈欢十七岁的时候,凌书轩二十二岁,他上大学,沈欢上高中。

    凌书轩想要那个学校交换生的名额,凌家也很重视这个名额,全校只有两个交换生,但是凌书轩有点不符合条件。

    可是,凌书轩想要啊。

    他的父母也想尽办法,他们很有钱,但是没有权,他们可以用钱买交换生,但是这次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行不通。

    于是,凌父凌母请了于浩然,那是负责交换生的导师。

    于浩然被请去凌家做客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他原本只想坐坐就走,但是,却被那个少年吸引了全部视线。

    于浩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他喜欢的正是沈欢这样的类型,有些瘦瘦弱弱的,白白的惹人怜爱,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双顾盼生辉的桃花眼,看着人会让人沦陷,只是沈欢并不知道。

    于浩然三十二岁,他能坐上导师这个位置没有一点能力或者后台是不可能的。

    在看到少年的时候,于浩然知道,凌书轩这个忙他是要帮定了,只是,只是,这个少年会答应吗?

    凌书轩怎么说也比沈欢多点眼力,当即知道了于浩然的心思。

    当天晚上吃过饭,凌书轩进了沈欢的房间,那是他第一次进男孩的卧室。

    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一个衣柜,一个书柜。

    仅此而已。

    沈欢当时正在画素描,听到门开了的声音慌忙把素描本合上,回头看到是凌书轩的时候,他雀跃得都快飞起来了。

    但是,接下来凌书轩说出来的话却让他从天堂掉下了地狱。

    “小欢,你知道我想要交换生的名额,于老师他……他喜欢你。”

    沈欢有那么一刻确实是愣怔,但是很快,他就笑着说,“我知道了。你,让他,来我这吧。”

    吃了晚饭的凌父凌母单位有事赶过去了,偌大的房子里只有凌书轩和于浩然的交谈声,沈欢洗了澡待在房间里,等着……

    门锁很快被打开了,进来的只有于浩然一个人。

    说实在的,于浩然长得很儒雅,看着并不像三十二岁的,比较像二十出头,但是多了份沉稳和成熟。

    沈欢很害怕,他害怕得都有些发抖了,门锁开的时候沈欢就像受惊的兔子!

    “我叫于浩然,你叫,沈欢是吗?”男人的声音低沉淡雅,就像他的人一样。

    接下来他也是很温柔的脱去了沈欢的衣衫,很温柔的做着前戏,很温柔的爱抚和亲吻着沈欢,很温柔的开拓,很温柔的做/爱。

    沈欢被情欲冲击得皮肤粉红,眉头皱着,呜咽出声,有些泪水淌了下来,他有些意乱情迷,小声的叫唤出了凌书轩的名字……

    “书轩……”

    于浩然停了一下,然后便不再温柔,反而粗暴得对待起沈欢!

    “张开眼睛看看!你现在是被我于浩然干!”

    沈欢痛苦的承受着,直到昏厥过去。

    沈欢不知道于浩然什么时候离开的,只是觉得下半夜头脑浑沌的厉害,还吐了,第二天清早的时候他开始发高烧,这一病就是三天。

    但是,凌书轩不知道他生病吧?因为,第二天清早的时候,凌书轩已经被凌父凌母送到机场了。

    凌书轩一走就是三个月。

    他没有打过一通电话回来询问沈欢的情况,沈欢失望得苦笑。

    没关系,只要他想要的东西,我都会想方设法给他,甚至是付出生命。

    放小长假的时候,孟归的妹妹,孟梦,邀请他一起去了旅游。

    沈欢有些犹豫不决,但是最终还是去了。一行人只有三个,就是沈欢,孟归,和孟梦。

    他们去了夏威夷。

    这是沈欢第一次出门旅游,如果一开始直到是出国他恐怕不会答应的,太昂贵了!

    被孟梦连哄带骗的骗出去后,沈欢有些不知所措。

    甚至在海滩上玩耍他都有些害怕,到处都是外国人,他们说的外语太快自己根本听不懂。

    所以只能跟紧孟归或者孟梦。

    夏威夷太阳非常好,海水清澈,很舒服,沈欢还是第一次放空自己,只是单纯的享受这样的阳光。

    孟梦去了海里游泳,孟归说去拿点防晒油,只留下沈欢躺在沙滩椅上。

    沈欢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听到了一个男人在说话,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了一个白人,他说的应该是法语,但是自己完全听不懂。

    沈欢从沙滩椅上坐起来,仰头望着高大的外国人,一双含水的桃花眼迷茫的看着那个法国人。

    法国人似乎感叹了一声,伸出手就摸了一把沈欢的脸。

    沈欢不明所以的摸着刚才被人摸过的脸颊,就这样看着外国男人。

    法国人笑出声,弯下腰在沈欢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沈欢有些脸红,这是外国人的贴面礼吗?

    法国人似乎还想要干什么,却被熟悉的声音喝止了,沈欢看过去,是孟归。

    孟归虽然比法国人矮,但是却盛气凌人。他开口说了一串法语,和法国人交谈起来。

    然后法国人看了看沈欢,摊摊手摇摇头,之后就和沈欢摆摆手离开了。

    沈欢看着孟归,茫然得不得了。

    “他说什么?”沈欢问。

    “没什么,他说想和你做朋友,不过我拒绝了。反正都快回去了,也不懂对方什么人。”孟归喝了一口水,“沈欢,去游泳吧。”

    沈欢不会游泳,大一点的浪打过来都会害怕,不过这次是孟归带着他。

    孟归有些坏心的把沈欢带到深一点的水,没过了沈欢的脖子,一个浪打过来就会把沈欢淹没。

    沈欢害怕的抱紧了孟归。

    一个大浪打过来,沈欢被推走了好几步,不过被眼疾手快的孟归抓回来了,混乱中沈欢觉得自己似乎吃到什么东西,软软的,温温的,只是一下,那东西就没了踪影。

    沈欢用手擦了擦自己的脸,自己被孟归环在怀里,有些紧,但是沈欢没有推开,他怕呛水。

    不过,一想起刚才自己那狼狈样,突然就很想笑。

    沈欢于是就笑了。笑声低低的,身子有些颤动。

    “笑什么?”孟归问。

    “没什么,就是觉得自己刚才呛水很好笑。”沈欢笑得眼睛弯弯的,脸颊上有浅浅的梨涡。

    小长假一下子就过去了,孟归送沈欢回到家的时候,沈欢笑着对孟归说:“谢谢你,我真的很开心。”

    沈欢很开心,自从明确了自己的爱意到如今,最开心的是这次的旅游。

    但是那终归是一场旅游。

    对凌书轩的爱如同一颗掉进了眼睛的沙子,很疼,很难受,却没办法剔除,只能任由它腐蚀。

    凌书轩回来了,那天沈欢特意的挑了凌书轩最喜欢的颜色的衣服穿上,等着他回来一起吃晚饭。

    凌书轩要盛饭的时候,沈欢也殷勤的去接碗,却不曾想自己的手刚触及到凌书轩的手指时被对方一把挥开,那只瓷碗掉到了大理石地面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碎成了好几块。

    “不好意思,小欢。手滑。”凌书轩说道。

    沈欢的眼神闪烁了一下,笑了笑说,“没事,没事……”

    真的,没事吗?

    他是嫌自己脏吧?沈欢知道,凌书轩不喜欢同性恋,甚至有些厌恶。

    沈欢讪笑的收回自己的手,往自己裤子上擦了擦,力气有些大,手背都发红了。

    凌书轩似乎看过来了一眼,然后让凌母重新拿了一个碗。

    沈欢匆匆扒拉了半碗饭,然后就下桌了,回了自己的房间。

    那天晚上他哭了,哭的很伤心,大热天的他裹在被子里,还不敢发出大的声音,只是低声的,委屈的哭。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沈欢十九岁了,凌书轩二十四,大学毕业了。

    沈欢对凌书轩的那种痴缠的爱意越发深沉,也越来越卑微。

    他努力的把凌书轩想要的都给他争取,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

    只要凌书轩想要,他从不说不。

    毕业的那天,凌书轩班上都出去酒店聚会了,沈欢也偷偷的跟了过去,他怕凌书轩被人灌酒,醉了不知道回来,也怕他出什么事。

    去到酒吧后,沈欢后悔了,如果,如果今天没有过来,他还可以自欺欺人,还可以这样卑微的,爱下去。

    包厢里的音乐没有盖过他们的谈论声。

    “书轩,我说你那个小表弟对你还真挺上心的!今天怎么没有带他过来啊?”

    “都是朋友的聚会。带他过来干什么?”

    “对了,书轩,你表弟叫做沈欢吧?你送给刚子的游戏机你还记得不?就是我家店卖出去的。哎哟,你那小表弟大夏天去派传单,可晒啦!”

    “哈哈!我听说他为了撮合你和孟梦啊,还听话的跳楼呢!你知道吗?就是那个孟梦!她闺蜜和我说的!”

    “喂,书轩,你表弟不是长得很好看嘛,带过来一块玩嘛。反正他不是为了你都去和于老师睡了吗?”

    “这事你可别乱说!书轩最讨厌同性恋了!对不对!哎哟,不过你那表弟对你那么上心,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我敢肯定!他表弟肯定喜欢他!不然哪个人会这样尽心尽力嘛!”

    “喂,书轩,你觉得你表弟喜欢你你该不该表个态啊?”

    一群人起哄,最后在混乱中,沈欢听到了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两个字,那是凌书轩说出来的。

    “恶心。”

    沈欢觉得自己整个世界的都崩塌了,他那份卑微的爱被别人从阴暗中拉扯出来赤裸裸的展示在太阳底下,晒得鲜血淋漓!

    窒息得快要死去!心脏痛得无以复加!

    他,原来一直都是这样看着自己的。

    沈欢沉默的靠在喧闹的包厢门外,耳边却都是凌书轩那两个字,恶心……

    他卑微,他甘愿做尘土,他宁愿被践踏,他不奢求能换回对方的爱,只是想要那一点点的温柔,就像小时候,他温柔的说,“小欢别怕,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

    沈欢失魂落魄,流着泪出去,却在门口碰到了于浩然,他害怕于浩然,所以他撒腿就跑。

    不知道跑到什么方向,人来人往,只有他好像格格不入。

    他茫然得掏出手机,手机里只有寥寥几个联系人,而凌书轩被他设置到了联系人一。

    他拨通了孟归的电话,他现在心痛的厉害,也不懂自己在哪里,能找的人只有孟归,想去孟归那里住一晚,现在他面对不了凌书轩,也直视不了自己卑微的爱。

    “喂,小欢吗?”

    “孟归,是我,我……”突然刺耳的喇叭声响了起来,沈欢转头只来得及看到刺眼的光,然后他被撞开了十几米,摔在了坚硬的公路上,手机被甩掉了很远。

    一滩血从沈欢的头下淌出来,他痛苦的吐血,脑袋昏沉的要命,眼皮很重,很想睡,浑身都疼得厉害……

    啊,我要死了。

    书轩,你的样子怎么那么模糊不清?反倒清晰的是孟归的样子,是因为最后一通电话打给你了吗?

    “沈欢!”沈欢最后似乎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是谁?声音有些低沉,似乎是于浩然吗?

    但是他已经来不及想了,他彻底的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午夜哭坟:早前写的小短文了,昨晚翻看了一下,感觉真的很心疼,很心疼沈欢这个角色。主要是听陈奕迅的红玫瑰有感而发写的,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第2章 第二章

    

    那天凌书轩放学回家的时候,他爸妈就说以后家里会多一个人,那是他表弟。

    他没有见过这个表弟,不过自己父母和那个表弟的父母很要好的样子。

    回到客厅的时候,他就看到那个有些拘谨的男孩子,矮矮小小的,白净得很,一双大眼睛小心的看着。

    长得真的和女孩子一样,很好看。

    凌书轩看着可爱,便放柔了声调说,“小欢别怕,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

    凌书轩一直都挺照顾这个小孩的,他是独生子女,没有弟弟妹妹,而这个孩子满足了自己对弟弟妹妹的幻想。

    凌书轩一直都知道,沈欢在小心翼翼的讨好他。

    没有安全感的小孩对关心自己的人都这样。

    凌书轩接受的心安理得。

    十九岁,他想要个游戏机,他不说,只是有意无意的翻着有游戏机的宣传册,或者在饭桌上提上两句。

    他知道很快,父母就会把礼物送到他手上,因为他总是这样做。

    但是没想到这次沈欢会送给他一个游戏机。

    这款游戏机是相对便宜的,功能没有那么齐全,“谢谢你,小欢。我很喜欢你的礼物。”他客气的说。

    但是过不了多久,他就把这个游戏机送给了刚子。

    他只需要一款就好了,不用那么多,反正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送给别人。

    刚子玩游戏的时候,好朋友过来询问这款游戏机的事情,说是很像自己家店里卖的,然后他拆了后壳,确实有他家店的名字标签。

    “那个男孩子说他叫沈欢,给自己表哥买的,晒得脸红红的呢,想不到书轩是他表哥啊。”

    这件事情就像一颗小石子砸进海里,并没有起什么波澜。

    二十岁,他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女孩子叫做孟梦,很可爱,是一位高官的孙女。

    但是他习惯了暗示,他拉不下脸和别人表白。

    暗示了好几回,女孩无动于衷,他也想着算了吧。

    只是不久后,孟梦主动的提出了交往要求,这让凌书轩有些意外。

    交往差不多一周,凌书轩才知道沈欢摔断腿了。他和家里人一块去看了沈欢,沈欢依旧是笑着说,“没事,小伤,很快就会好的。”

    凌书轩后来都没有去看过他了,因为学习的事情和恋爱让他无从顾及其他。

    后来沈欢出院了,他修养了一个多月,他出院那天,孟梦就提出了分手。

    凌书轩询问孟梦为什么分手,孟梦回答:“这只是我和你表弟的一个赌局。他请求我和你交往,我说,如果他从三楼跳下去的话,我就答应。没想到他还真跳下去了。”

    凌书轩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是哪里不对劲他不知道。他对沈欢那一点好他回报得那么汹涌吗?

    之后大大小小的事情,凌书轩才发现,只要同他想要的东西,沈欢都会想方设法给他争取。

    凌书轩二十二岁的时候,学校给出了法国的交换生两个名额,这个机会非常难得,学习到的东西对他将来的工作很有好处,最重要的是会得到一本证书。

    可惜名额他争取不到,他有些烦闷。父母想方设法也只是能够请到话事的老师到家里吃饭而已。

    那个老师是学校里有威望的老师,但是传言中温文尔雅的他是一名同性恋。

    凌书轩不喜欢同性恋,甚至有些厌恶。

    可是在饭桌上吃饭时,凌书轩看到于浩然看沈欢的眼神,他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他看上沈欢了。

    沈欢一直都是很好看的,特别是那双眼睛,那双有些迷蒙的桃花眼,望着你的时候你甚至会觉得有种春暖花开的错觉。

    吃完饭后,沈欢就回自己房间去了,父母单位有事也离开了。

    “书轩,我还可以争取到一个交换生名额。”于浩然看着他说。

    他有些犹豫的点点头,上了楼。

    沈欢住进凌家那么久,凌书轩还是第一次进到他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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