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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夜换日 by李葳-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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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夜那小子肯定还在床上睡觉。〕 
  无论自己再怎么替父亲操心,怕父亲又空着肚皮,迷糊得早餐、中餐都忘记吃,傻傻地工作一整天, 
最后回到家像个废物一样地瘫在地上不能动弹……现在的凌日也不可能飞越数百万公里的距离,为父亲做 
点什么,尽点儿子的孝心。 
  所谓的「分开」,就是这么一回事吧? 
  无论心中有多么挂念,哪怕现在拥有方便的电话、四通八达的网路,甚至可以面对面地透过卫星看着 
彼此说话,然而,「不在身边的人」就是「不在身边」,要怎么靠一颗「心」将这么遥远的物理距离给抹 
煞掉呢?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因此,很多人最后都选择逐渐地遗忘。 
  不管怎么在乎、不管多么地爱,不遗忘,便没办法展开新的人生。一直惦念着不在身边的人也不是办 
法。 
  来到这边,凌日了解了很多事,一些不曾亲身体验便不会明白的事。 
  好比,为什么阿夜和母亲打回台湾的电话,一年比一年少?为什么诉苦的话语逐渐从电话中消失,只 
剩些无关痛痒的寒暄?为什么当自己问阿夜,在这边有没有被人欺负、过得好不好,到最后得到的都是阿 
夜千篇一律的回答:「我很好、没事」? 
  〔毕竟,说了又能如何?〕 
  多一个人陪你哭、多一个人陪你伤心,听起来好象能减轻什么,可事实上那不过是让对方多了分难过 
与无助感吧? 
  留在台湾,环境没有任何改变,只除了生活方式与习惯。被迫改变了的自己,其实也曾暗自埋怨过母 
亲的偏心。他认为凌夜跟着母亲幸福多了!不像自己,得要学着独立自强,不再能撒娇。因为跟着凡事看 
上去都不可靠的父亲,所以从上小学起,凌日就学会精明干练地使用计算机盘算着一斤鸡蛋几块钱,三斤 
一起买会不会更便宜。 
  他从没想过,假设有一株原先被栽种在土壤中的花儿,无端端、硬生生地被人移植到水中去,试问那 
株花儿会有什么心情?想当然耳,它不会好过。而那朵花儿,便是被强迫移植到英国来的凌夜了。 
  〔我所吃的苦,与阿夜相比,恐怕是小巫见大巫。以前的我,还有脸在那边自怨自艾,认为自己是被 
母亲抛下来吃苦的。我实在太可耻了!〕 
  十七岁的自己,想要适应这全新的国度,都已经非常勉强了,无须想象当年个性原本胆小又爱哭的阿 
夜,是历经了什么样的艰辛,才能在这儿落地生根。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能为阿夜做什么,但现在的我不一样了。〕 
  凌日拔起地上的青草,无聊地放在嘴巴中咀嚼。他所能为弟弟做的,便是在这异乡,为阿夜保留住他 
的生活空间,等哪天阿夜想开了,想要重回这块土地时,可以笑着重返家园。 
  当然啦,这种替身的日子总不可能过一辈子。再过个三年,他和阿夜也就二十岁了。届时他们双双成 
年后,想选择哪一边的故乡过生活,也不会有谁反对才对。 
  无论他或阿夜,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去自己想去的国度,做自己想做的事。 
  闭上眼睛,凌日偷得片刻小憩之际,耳边却传来阵阵达达达的震动声响,好奇地翻过身,睁眼一瞧, 
远远的一人一骑以稳定的步伐向这边靠近。 
  迪肯轻松驾驭着那匹高大白驹,老练地操纵着马儿沿着湖边散步。 
  唔……极端不愿意承认,但迪肯优雅的骑姿,还颇具那么点绅士的样子,与平日嚣张粗鲁的行径判若 
两人。 
  想不到他还有这种特技喔?在台北别说要骑马了,就算想亲眼见到牵牛逛大街的农夫都没有。但是迪 
肯骑马的英姿,和背景的城堡与这片草原真是再契合不过了。好好喔,能骑在那匹骏马的背上,感觉一定 
格外意气风发吧? 
  呃,眼睛和他对上了!凌日一抿嘴,连忙再次转过身,坐直身体,拿起放在膝盖上的书埋首苦读,假 
装身后的骑士并不存在。 
  自从第一天晚上,听到迪肯对自己的「看法」之后,凌日是能避开他多远就多远。 
  理智上他对自己说:「我又没做亏心事,没必要怕他」,可是情感上他就是不想再和迪肯有不必要的 
接触。俗话说:「距离也是一种美」,凌日举双手双脚赞成这句话。继续和迪肯那家伙交手下去,万一自 
己被他惹毛,或是反过来迪肯对自己的敌意更深,最感到困扰的会是夹在中间的母亲和布兰叔叔。 
  既然知道彼此不对盘,那又何需勉强彼此,摆出什么友好姿态呢?纵使是同居一个屋檐下,也没人规 
定他们两个非得「相亲相爱」,像对亲兄弟吧? 
  「喂!」 
  岂料,迪肯却故意破坏这种「默契」,慢慢地骑着马儿靠过来。 
  「喂,姓凌的!你耳朵聋啦?我在叫你!」 
  迪肯一个高声放炮,胯下的马儿紧张得直跺脚,凌日也愤怒地扬起头说:「你想让那匹马踩死我不成 
?去,离我远一点!」 
  「喂,你那是什么态度?」 
  「在质问别人之前,要先质问你自己。」反瞪他一眼,凌日可不记得自己有个别名叫做「喂」! 
  「喔?你的意思是,要老子我跟你说话之前,还得先练练怎么低声下气是吗?」马背上的黑发暴君, 
一双茵亮的眼火怒得如两炬青焰。 
  不甘心一直被他由上往下的睥睨着,凌日愤而从地上爬起身,缩短两人之间的差距,说:「我看你是 
根本不懂得何谓礼貌的野生原始人吧!」 
  「……」 
  迪肯的眼睛像要在凌日脸上烧穿两个大洞,可是凌日最痛恨别人用「恫吓」的手段来对自己施压,所 
以加倍地瞪回去。 
  两人你瞪我、我瞪你,火花四射的眼神角力进行好一阵子之后,迪肯咋舌地说:「真不懂,那么温柔 
的瑷玲阿姨,怎么会生出你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恐怖份子?」 
  「我也非常好奇,那么亲切绅士的布兰叔叔,怎么会教养出你这个显然连正确地使用地球通用语言都 
不懂得的外星人?」 
  不知情的路过人看到他们这副斗气的模样,一定会忍俊不禁地笑出来。这副情景像极了两头小公牛互 
相用角抵制对方,谁也不让谁,企图把对方戳个半死的模样。 
  「你先为你的态度道歉!」迪肯咬牙。 
  凌日挑眉。「这算什么?做贼的喊捉贼就可以免罪啦?」 
  「我不是说现在的事!这一个多礼拜以来,你都故意漠视我的存在,看到我就像见到鬼一样,躲得不 
见人影。你敢说没这种事,我就马上把你揪到湖里,清洗你的记忆!」迪肯咆哮着,火冒三丈地说。 
  ▲▽▽ 
  这些日子心头所累积的压力,可不是开玩笑的。迪肯犯着嘀咕,俯瞰着凌日那张「清爽」、「飒爽」 
、「干干爽爽」的三爽面孔,反观自己则是「三不爽」的臭脸,一肚子火气更旺。 
  什么嘛,这家伙! 
  迪肯第一不爽:话说那天晚上,自己冲口而出的咒骂被凌日听到之后,他那副被人打了一拳般的苍白 
脸孔,始终在自己脑海中徘徊不去。该死的!过往不管自己曾说出怎样狂妄伤人的话,他都觉得理所当然 
、理直气壮,从来也没后悔过自己的言行。 
  可是这家伙居然能让他破例,让他心生「愧疚」了?!愧疚耶!他迪肯?莫迅从学会两脚走路后,从 
不曾有过的感受!而那种感觉,只有他格老子的不痛快、不爽快、不愉快! 
  第二不爽:好吧,讲都讲了,覆水难收,事后想想,顶多跟这家伙说声「抱歉」,一切也该结束才对 
。结果呢?早上到晚上,明明城堡里能出入的地方也就那么多,这天杀的家伙却有办法躲得不见人影!凡 
是有他在的地方,一定不见那家伙,这若不是凌日刻意在闪躲他,那么迪肯愿意把头剁下来! 
  至于三不爽的最后不爽是:当迪肯为了私下堵到他而费尽心思的时候,这家伙在做什么?闲闲没事、 
轻轻松松地躺在草地上悠哉地看书,彷佛那天晚上的事在他凌某人的眼中早已经事过境迁,如过往云烟了 
! 
  你说,这气不气人? 
  迪肯自觉满身大汗、浑身沾满狼狈的灰尘,而站在那儿的他,却好象早晨清新的绿原、花瓣上晶莹的 
露珠,还有……哇,总之是综合上述所有一切该死的「干净」、「纯净」元素,所以让人格外不爽! 
  扬起剽悍的一道浓眉,迪肯用一种「你敢反驳我,我绝对掐死你」的目光,狠狠地瞪着凌日。 
  「恕我更正。」端起双臂交叠在胸前,凌日不畏不惧,更无逃避地望着他说:「我的确是技术性地尽 
量不去你所到之处,但那和躲的定义相差甚远。我不是躲你,我是在闪开你。」 
  「你讲屁话!躲和闪不都一样?」 
  「躲是因为做了什么亏心事,必须把自己藏起来。我什么事都没有做,干么藏呢?我只是想避开更多 
类似「此时此刻」的场景,所以自动「闪」人。」 
  「意思一样!」 
  凌日一耸肩,不疾不徐地说:「先说讨厌见到我的人是你,我真不懂,当我因此而采取闪人的对策时 
,你却要我为这事道歉?道理上说不通吧!」 
  被反将了一军,迪肯压低嗓子咆道:「我就是为了那天晚上的事,所以拚命地要找你单独讲话,结果 
浪费了我多少时间你知不知道?!」 
  「啊?」凌日怪奇地瞄他一眼。「还有什么好讲的?你说的我都听得一清二楚啦!况且,你讨厌我, 
我也不会死,我根本就无所谓。」 
  这句「无所谓」,让迪肯怒得翻身下马,揪住他的手臂说:「你无所谓,可是我有所谓!老子生平没 
这么窝囊过,这是破天荒头一遭,不管你想听不想听,都必须把耳朵洗干净,给我听清楚!」 
  「你不要嚷,我耳朵都快聋了。」 
  深吸一口大气,迪肯喊得更大声说:「我为那天晚上的话,要向凌日道──」 
  咳咳咳的迭声咳嗽中断了他的话。 
  「道?」凌日狐疑地拱着眉。 
  咳嗽过后,迪肯第二次尝试地开口。「我是说,我要向你道咳咳咳咳咳……」 
  「道咳咳?」凌日的唇角微幅上弯。 
  该死的!为什么简单的两个字,自己却说不出来?八成是从不道歉的自己,一旦想到要道歉,全身的 
神经就都恶心得抽搐起来了吧? 
  「喂,你想跟我道歉啊?」凌日挂着明显的笑,问道。 
  迪肯耳根一热。「啰唆!你知道就好。」 
  「……哇哈哈哈哈哈!」 
  这家伙!笑成这副德行是什么意思?存心给人难看是吧? 
  「我好象……看到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了……」一边擦着眼角笑出来的泪,凌日一边咧嘴说:「晚上睡 
觉时,不晓得会不会被人暗杀?哈哈哈……」 
  「啧!随便你说。」 
  凌日笑笑,大方地伸出一手说:「好啦、好啦,看在你比我小的分上,我原谅你。不过,你还欠我一 
记拳头。」 
  「啊?」几时?迪肯觉得他在乱记帐。 
  「那个吻可不便宜。你要是现在让我痛扁一拳的话,我可以不算利息。」 
  「拜托,本大爷是在给你消毒耶!」迪肯忿忿不平地抗议。 
  「我宁可要美女来帮我消毒,谁要你擅作主张?我那天还不够倒霉吗?居然接连被两个混蛋强吻。」 
  迪肯哼地说:「少把我和克劳顿相提并论。他是混蛋,我就是好蛋,而且是价值连城的蛋!」 
  不予置评的凌日回道:「你给不给打?一句话。」 
  心想这家伙的拳头也不会痛到哪里去,因此迪肯满不在乎地说:「来呀,你想帮我搔痒,我有什么好 
怕的?」 
  扬扬眉,也不说什么,凌日活动了下指关节,啪喀啪喀地握了两下拳头,而后远远地往后拉开。「要 
去喽!」 
  原以为他的拳头是往自己脸颊飞来,所以全部注意力都摆在脸部提防着的迪肯,却在意料不到的地方 
重重地吃了记拳头,咚地,五脏六腑彷佛全被挤压成团,剧痛让他霎时弯下了腰,咳吐出一些苦涩的腹水 
,冷汗直流。 
  f##k!自己真是太小看这家伙了。 
  「我已经避开要害,你顶多是晚餐吃不太下,没什么了不起的。」 
  呸地把最后的苦水吐出,抹着唇角,一手揉着肚子,迪肯缓缓地伸直腰,愁眉苦脸地说:「你是在哪 
儿学会打架的?你的右勾拳也挺有力道的嘛!」 
  「我学的是柔道,最拿手的是过肩摔人,你想不想被我摔摔看?」 
  「……不必。」 
  迪肯怀疑这家伙真的需要人保护吗?说不定需要被保护的,是学校里面那些养尊处优的饲料鸡。 
  〔我也没资格说别人,这会儿我还真有点四肢无力咧!这一拳够狠。〕 
  率性地瘫躺在草地上,迪肯舒展开长手长脚,也让隐隐作痛的肚皮稍事休息。 
  看见他这么做,凌日也跟着坐在身旁,并重新翻阅着手上的书。 
  「我们这边的课本和你在台湾的课本应该差很多吧?」迪肯是很懒得去翻啦,但是见他念得津津有味 
,所以觉得很纳闷。 
  「不是差很多,是完全不一样。中文和英文写的课本可能一样吗?用膝盖想也知道。」凌日头也不抬 
地回道。 
  「那你不是麻烦大了?我们学校的课业,你有办法应付吗?凌的功课是不怎么样啦,但是起码能毕业 
。」 
  凌日终于抬起头。「这一个多礼拜,我能自己念的就自己念了。数理方面,台湾的课程较难,这边反 
而容易,不成问题。我真正伤脑筋的都是文科方面……也只能顺其自然,能读多少就读多少了。」 
  「我看你随便念念算了,要是真的被当,那也是凌自找的,顶多留级再念一次。」用一肘撑起手臂, 
迪肯转为严肃地说:「有件事我要先警告你。你到我们学校后,最要小心的,不是那些老师,而是棋会。 
」 
  「棋会?你是指西洋棋的,还是……为什么棋会需要小心?我不下棋的。」 
  「用嘴巴说,我说再多你也不懂,你自己进去里面就会明白了。像我们这种历史古老的私立中学,总 
会留下许多不成文的游戏规定。那里头把『游戏』当成一切,无论发生再大的麻烦,只要学生们一句:『 
这只是游戏』,就没有老师会追究下去。你知道为什么吗?」 
  凌日摇摇头。 
  「因为它只是游戏而已。」 
  凌不解地望着他。 
  迪肯扬起嘲讽的笑。「凌曾经在『游戏』里头吃了大亏,劝你最好不要太轻忽大意,否则……我不知 
道能不能罩得了你。」 
  这么说,绝非为了恐吓凌日。倘若凌日没有警觉性,以凌日的性格,更容易就会成为皇家威尔森中学 
里面那群豺狼虎豹的目标。 
  「总之,我会尽量帮你,你自己也要小心。不管在宿舍内或是在校内,你都像凌一样,保持低调就好 
了。」诰重心长的,迪肯告诫道:「记住一句话,千万不能让自己成为棋会的目标!」 
  见凌日满面困惑地点点头,迪肯祈祷他是真的听进去了。说实话,他不愿意看到凌日成为第二个凌。 
  不,这一次,他绝不让旧事重演,绝不! 
  
烈男「凌夜」? 
1、 
  皇家威尔森中学位于爱丁堡近郊,在校生不多,约一百五十人上下,规定全员住宿。拥有名闻遐迩的 
广大校园,设备齐全,不但自备网球场、游泳池、体育场等一般设施,另外还设有国际赛用标准规格的马 
场及靶场。 
  主校舍的天井型建筑古色古香,是百年历史的古迹。前主翼是各科大教室,左翼是中学部,右翼设高 
中部,后主翼则是教职员办公室与研究室。 
  被建筑物包在中央的百坪花园,是空旷式的草地庭院,学生每节下课时,多半会聚集在此闲谈、活动 
。早上与下午各有一节长达二十分钟的饮茶时光,这时学生们会先到茶室取用自助式的点心,然后带着马 
克杯到花园内享用。 
  今天,十点半的喝茶时间,中央花园里弥漫着一股异于寻常的紧张气息。 
  「快到了、快到了,今天会不会有人达成啊?」 
  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的景象处处可见。 
  「你赌哪边?会有人成功,还是没有人成功?」 
  「就快到时间截止的期限了,今天应该会有更多人尝试吧?没有人想到他能撑那么久啊!」 
  「我也是,我以为绝对会在第一天就被拔走的,想不到都十天了,还是没有人成功。唉唉,我的十英 
镑飞了。」 
  「才十英镑,有人下注到五百英镑耶!」 
  「他疯啦?」 
  「所以他打算亲自去挑战,不然他不甘心。五百英镑,可是笔不小的数目耶!他想尽办法也要捞回来 
。」讲话的人以兴奋的口吻说:「等会儿就有好戏可看喽!」 
  「喂,来了、来了!嘘!」 
  众人屏气凝神注视着的目标,正和几名同学说说笑笑地走出右翼川堂。 
  丝绢般的黑色短发在阳光洗礼下,闪现出灿灿光泽,墨眉弯挂在一双棕混黑的愉快星眸上方,悬鼻挺 
梁的下方则是两瓣优雅隆起、丰厚诱人的性感嘴唇。在大部分发育早熟的西方人学生的环伺下,年已十七 
却仍给人「生嫩少年」印象的这名东方人学生,无论在校园的哪处活动,经常都会惹来许多涵义不同的瞩 
目。 
  少年的长相与他的名字,在这所校园内无人不晓。除了因为他是造成这次骚动的游戏主角外,还包含 
他过往的辉煌纪录。 
  少年从入学至今,各项形形色色的谣言络绎不绝,不曾中断过。一说他在校外有一卡车的情人,数都 
数不清。二说校内有为数不详的人都曾拜倒在他的石榴裤下,因此被尊封为校内地下「女」王。但也有另 
一派人,指责说他根本是「来者不拒」的荡「妇」罢了。 
  然而,说他是「女王」也好、「荡妇」也罢,大多数的人都晓得──凌夜,昵称为凌的他,从不计较 
同学们所开的一些肢体上的小玩笑。搂搂抱抱、摸摸屁股或点到为止的故意碰触禁地,换成以前的凌都会 
一笑置之,甚至反过头来吃那些同学的豆腐。他对任何人的态度都是大方又亲切(或有人说是轻佻)的。 
  可是,今年开学的第一天,凌竟反常地做出一件让众人无比吃惊的举止。 
  某位刚进高中部的新生,迫不及待地想挑战校园传说中的第一女王,因此趁着凌在花园中和友人聊天 
时,从背后偷袭他,想要一亲芳泽。事情在迅雷不及掩耳中发生。大家都以为凌会按照往例,让学弟亲完 
后再索讨高额代价(好比跑腿两个礼拜)之类的,却不料……咚的一声,那名学弟在转瞬间整个人腾空, 
被凌摔飞了出去!亲眼目睹的学生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这件事在当天晚上成为宿舍内最热门的谈论话题,轰动的程度不下某知名足球选手的婚外情绯闻。 
  ……间接地,也埋下了最近这一连串骚动的导火线。 
  〔你觉得会不会成功呢?〕──这句话近来已取代「早安」与「你好」,变成威尔森中学里,最多人 
使用的问候语了。 

  凌日把手上的咖啡放在矮花台上,拿起校内餐厅供应的熏火腿三明治咬了一口。 
  谈到台湾与英国学校最大的不同,就是这段「TEA TIME」了。一开始他还很纳闷,下课就下课,干么 
弄一个「喝茶时间」?但现在他可是非常享受这段能暂时填饱肚皮,让脑子休息一下,再继续上课的时光 
呢! 
  「凌,你怎么不喝茶啊?以前你最爱奶茶的说。」身旁雀斑脸、红头发的男同学齐比,好奇地问着。 
  「我想换换口味。」总不能告诉他:喜欢喝茶的是凌夜,又不是我吧? 
  「凌,你真的变好多喔!以前喜欢喝的东西、爱吃的东西、上课老打瞌睡的态度,全都消失了,整个 
人的气质也变得不大一样了。你暑假是干什么去了?去哪里修身养性不成?」棕发褐眸,来自南欧的同学 
卡洛斯也跟着问。 
  「没什么,快喝你们的茶吧,都凉了。」 
  他和双胞胎弟弟凌夜替换,到这间学校就读的事,至今还无人察觉。因为校内的同学们只知道「凌」 
有父亲和一位哥哥在台湾,多年没联络,但他们并不知道他与这位「哥哥」是双胞胎,因此压根儿没想到 
「凌」有「换人」的可能。 
  至于这个「天大的秘密」,除了凌日自己以外,另一个知道的校内学生,就是即将成为他「继弟」的 
迪肯?莫迅。 
  目前母亲范瑷玲以及迪肯父亲布兰的婚礼,正在积极准备当中。他们预计在十月份秋高气爽的时节, 
在自家城堡的小教堂中举行一场户外的花园派对兼婚礼。到时候布兰名正言顺地成为凌的继父,而迪肯也 
就顺势成为他的继弟了。虽然布兰依据凌的请求,不进行认养的手续,但他现在就已经把凌列入自己的遗 
产名单中,完全把凌当成自己的儿子看待。 
  离婚的母亲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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