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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蝴蝶·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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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手。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了这只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庞,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脸,却是呆呆痴痴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个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没有喜欢过她们?”
  孟星魂道:“没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欢她们,她们就无法令你满足,一个人若永远不能满足就会觉得厌倦。”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妩媚,道:“也许,你根本还不懂得女人,还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么大的鼓舞。”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头上下移动。
  他看着她。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姿态是那么柔和优美。
  她的手放上衣纽,衣纽解开……
  忽然间,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还很细,胸还很挺,腿依然修长而结实,皮肤依然像缎子般发光。
  她绝不像是个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这熹微朦胧的晨光中,她看来依然像是个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着他。
  忽然间,他觉得一种无法形容的冲动,连咽喉都似已堵塞,在这一瞬间,他已忘却过去,忘却将来,甚至连现在都已忘却了。
  她慢慢地俯向他,声音温柔而遥远,轻轻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会再厌倦,我要教你懂得……”
  她的呼吸温柔如春风,带着种令人心醉的香甜。
  她也许已醉了,但酒已化作了香甜。
  虽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个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带着寒意的晨风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兽。
  他奔跑的时候,眼泪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无论谁都不知道他想得多么厉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冲动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那时他们还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别人的谷仓里,是夏天,谷仓里又闷又热,半夜他被热醒,无意中发现她正在角落里用冷水在冲洗。
  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下来,照着她赤裸裸的、发着光的胴体,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轻揉,咽喉里发出一声声梦呓般的呻吟。
  然后她身子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服。
  自从那时开始,他每一次冲动的时候,都不由自主会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轻揉的手,想到她那痉挛发抖的腿。
  每次事后他都会有种犯罪的感觉,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着根针,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针刺自己的腿。
  他年纪越大,腿上的针眼越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时候。
  但他只要一闭起眼睛,还是忍不住要将别的女人当作她。
  他永远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确想,的确要,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从木屋中冲出来的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掴了一耳光,对一个女人来说,世界上简直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里的感觉,但却非拒绝不可。
  她永远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坏她在他心目中的这种地位,因为这地位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
  林中的树叶已开始凋落。
  他奔人树林,停下,紧紧拥抱着面前的一棵树,用粗糙的树皮摩擦自己的脸,只觉得脸是湿的,却不知是血还是泪?
  阳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园美丽如画。三千里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美丽的庭园,同时更不会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种不同的人,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到这里来,就像是苍蝇见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银子,也不会觉得冤枉。
  因为这里是“快活林”。
  在这里,你不但可以买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还可以买到连你自己都认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要你够慷慨,在这里你甚至可以买到别人的命!
  这里绝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也绝没有不用钱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到这里来,就得准备花钱。
  没有人能例外,连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因为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将近二十年艰苦、贫穷的流浪生活,教会了她一件事:“亲生子也不如手边钱”。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钱更重要的。
  没有人能说她不对。因为她从贫穷中得到的教训,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还痛苦,还要真实。
  小桥旁的屋子里,正有几个人走出来,手捞着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着呵欠,一面讨论着方才的战局。
  一场通宵达旦的豪赌,有时甚至比一场白刃相见的生死搏斗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认得最先走出来的一个人姓秦,是鲁东最大世家的这一代主人,年纪已大得足够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体还是保养得很好,精力还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这里来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是不是他?”
  要买人性命的代价当然很大,够资格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以前孟星魂杀人的时候,从不想知道买主是谁,但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这一夜显然颇有所获,笑的声音还很大,可是他的笑声突然间停顿了,因为小桥上正有个人从那边走了过去。
  这人的身材高大,很魁伟,穿着件淡青色的长袍,花白的头发挽了个发髻,手里叮当作响,像是握着两枚铁胆。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秦护花的脸。
  秦护花在武林中的地位并不低,已可与当代任何门派的掌门人分庭抗礼,但他看到了这个人,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得很恭谨,闪身在桥畔躬身行礼。
  这人只点了点头,随意寒喧了两句,就昂然走了过去。
  孟星魂真想过去看看这人是谁,但却不能。
  在这里,他只不过是个永远不能见到天日的幽魂,既没有名,也没有姓,既不能去相识别人,也不能让别人认得他。
  因为高老大认为根本就不能让江湖中知道有他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这一生就是为了杀人而活着,也必将为了杀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长些,就绝不能有情感,绝不能有朋友,也绝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第二回  枭雄之搏
  孟星魂忽然觉得连这棵树都比他强些,这棵树至少还有它自己的生命,至少还能自己站得很直。
  他推开树,站直,树上突然垂下了一只手,手里有酒一樽。
  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道:“这么早就清醒了,可不是件好事,赶快来喝一杯。”
  孟星魂低着头,接着酒樽。
  他用不着抬头去看,也知道树上的人是谁,就算他听不出这已日渐嘶哑的声音,也可以认得出这只手。
  手很大,大而薄,表示他无论握什么都可以握得很紧,尤其是握剑的时候,任何人都休想将他掌中的剑击落。
  但这只手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握剑了。
  他手里的剑已被他自己击落。
  “叶翔杀人……永远不会失手……”
  高老大一直对他很有信心,他自己对自己也有信心,可是现在,他却仿佛连这只酒樽都握不住。
  他手臂上有条很长很深的创口,那是他最后一次去杀人的时候留下来的。
  那人叫杨玉麟,并不能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叶翔杀过的人,无论哪一个都比他厉害得多。
  高老大要他去杀这个人,只不过是想恢复他的信心,因为他已失败过两次。
  谁知他这次又失败了。
  杨玉麟几乎一刀砍断了他的手。
  从此以后,他没有再去杀过人。从此以后,他没有一天不喝得烂醉如泥。
  酒苦而辣,孟星魂只喝了一口,就不禁皱起了眉。
  叶翔道:“这不是好酒,我知道你喝不惯的,但无论多坏的酒,总比没有酒好。”
  他忽然笑了笑,道:“高老大还肯让我喝这样的酒,已经算很对得起我了,其实像我这样的人,现在只配喝马尿。”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翔已从树上滑了下来,倚着树干,带着微笑,瞧着孟星魂。
  孟星魂却不去瞧他。
  以前见过他的人,谁也想不到他会变得这么厉害。
  他本是个很英俊、很坚强的人,全身都带着劲,带着逼人的锋芒,就好像一把磨得雪亮的刀。
  但现在,刀已生锈,他英俊的脸上的肌肉已渐渐松弛,渐渐下垂,眼睛已变得暗淡无光,肚子开始向外凸出,连声音都变得嘶哑起来。
  接过酒樽,仰首喝下一大口,叶翔忽然叹了一口气道:“现在我们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我并不怪你。你就算看不起我,也是应该的,若不是你,我已死在杨玉麟手上。”
  高老大最后一次叫他去杀人的时候,已对他不再信任,所以就要孟星魂在后面跟着去。
  从那一次起,孟星魂就完全取代了他的地位。
  叶翔又笑了笑,道:“其实那次我早就知道你会在后面跟着来的,所以我……”
  孟星魂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那次我根本就不应该去的。”
  叶翔道:“为什么?”
  孟星魂道:“你知道高老大叫我跟着你,知道她对你已不放心,所以你对自己没有信心了,我若不去,你一定可以杀死杨玉麟。”
  叶翔又笑了,笑得很凄凉,道:“你错了,那次我去杀雷老的时候,已知道以后永远也没法子杀人了。”
  那次去杀雷老三,就是他杀人第一次失手。
  孟星魂道:“雷老三只不过是个放印子钱的恶霸,你平时最恨这种人,我一直奇怪,那次你为什么居然下不了手?”
  叶翔苦笑道:“我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我只是忽然觉得很疲倦,疲倦得什么事都不想去做,那种感觉你也许不会懂的。”
  “疲倦”这两个字,就像是针。
  孟星魂的眼角又开始跳,过了很久,才一字字地说道:“我懂。”
  叶翔道:“你懂?”
  孟星魂道:“我已杀过十一个人。”
  叶翔沉默了很久,忽然问道:“你知道我杀过多少人?”
  孟星魂不知道,除了高老大,谁都不知道。
  每次任务都是最大的秘密,永远都不能向任何人说起。
  叶翔道:“我杀了三十个,不多不少,整整三十个。”
  他的手在发抖,赶紧喝了口酒,闭着眼吞下去,才长长吐出口气,慢慢地接着道:“你将来一定也要杀这么多的人,也许还要多些,因为你非杀不可,否则你会变成我这样子。”
  孟星魂的胃在抽搐,忽然,又有了种呕吐的感觉。
  叶翔就是他的镜子。
  他仿佛已从叶翔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生。
  叶翔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大多数人都在受着命运的摆布,只有很少人能反抗,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我只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是这种人。”他暗淡的眼睛中忽然有了一丝光亮,道:“但我也曾有过机会的。”
  孟星魂道:“你有过?”
  叶翔叹了口气,道:“有一次,我遇见过一个人,她愿意不顾一切来帮助我,那时我若肯不顾一切跟她走,现在也许活得很好——就算死,也会死得很好。”
  孟星魂道:“你为什么当时没有那么做呢?”
  叶翔的目光又暗淡下来,瞳孔已因痛苦而收缩,过了很久,才黯然道:“那也许因为我是个又愚蠢又混蛋、又胆小的呆子,我不敢。”
  孟星魂道:“你不是不敢,是不忍。”
  叶翔道:“不忍,不忍更呆,我只希望你莫要跟我一样呆。”
  他凝注着孟星魂,缓缓又道:“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永不再来。但每个人一生中都至少会有这么样一次机会的,我求你,等机会来的时候,千万莫要错过。”
  他扭转头,因为他不愿被孟星魂看到他目中的泪光。
  他求孟星魂,也许并不是为了孟星魂,而是为了他自己。
  他这一生反正已完了,他希望能从孟星魂身上看到他生命的延续。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心里的话不能对人说。
  他对高大姐的情感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情愿为她死。
  叶翔又道:“你是不是又有事要做了?”
  孟星魂点了点头。
  叶翔道:“这次你要杀的是谁?”
  孟星魂道:“孙玉伯。”
  这本是他的秘密,可是在叶翔面前,他没有秘密。
  他发现叶翔的瞳孔又在收缩,过了很久,才问道:“是江南的孙玉伯?”
  孟星魂道:“你认得他?”
  叶翔道:“我见过。”
  孟星魂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叶翔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没有人能说得出,我只知道一件事孟星魂道:”什么事?“
  叶翔道:“我绝不会去杀他!”
  孟星魂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也只知道一件事。”
  叶翔道:“你知道什么?”
  孟星魂目光凝注着远方,一字字道:“我非杀他不可——”
  老天对他们的确太不公平,他们悲哀、愤怒,都无可奈何。
  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来就很多。
  幸好他们除了老天外,还有老伯。
  老伯从未让他们失望过。
  “老伯”的意思并不完全是“伯父”,这两个字包含的意思还有很多。
  在很多人心目中,它象征着一种亲切,一种尊严,一种信赖。
  他们知道自己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老伯都会为他们解决;无论受了多么大的委屈,老伯都替他们出气。
  他们尊敬他,信赖他,就好像儿子信赖自己的父亲。
  他帮助他们,爱他们,对他们一无所求。
  但只要他开口,他们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方幼苹回家的时候,已烂醉如泥。
  他已不记得自己是在哪里喝的酒,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
  他清醒的时候绝不会回来的。
  他本来有个温暖的家,可是在七个月前,这个家忽然变成了地狱。
  仆人们都已睡了,他自己找到了半樽喝剩下的酒。
  他还没有开始喝已开始呕吐,就吐在地上他花三千两银子买来的波斯地毡上。
  吐完了就仿佛清醒了很多,但他却不愿清醒。
  清醒的时候他会发疯。
  他有钱,又有名,有钱有名的人,大多数都有个很美丽的妻子。
  他的妻子不但美,简直美得令人无法忍受。他受不了男人们看到他妻子时眼睛里带着的那种贪婪的表情。
  他恨不得将这些男人的眼睛挖出来。
  可是她喜欢。
  她喜欢男人看她,也喜欢看男人那种贪婪的表情。
  虽然她外表冷若冰霜,但他却知道她心里也许正在想着和那男人上床。
  他知道她还没有嫁给他以前,就已经和很多男人上过床。
  在他们洞房花烛的那天,他就已几乎忍不住要扼死她,但只要一看到她那双大而灵活的眼睛,小而玲珑的嘴,他伸出去准备扼死她的手就会拥抱住她,伏在她胸膛上流泪。
  他永远不知道她和多少别的男人上过床。
  他只知道一个。
  床上没有人,她一定还在那个人的床上。
  方幼苹冲人厅堂,找到另一樽酒,就在门口地上躺了下来,继续不停地喝,直到他听见窗外衣袂带风的声音。
  朱青在嫁他之前,本是个很有名的女飞贼,轻功甚至比方幼苹更有名。
  现在她当然用不着再去偷,但轻功还是给她很多方便,她随时可以从窗子里溜出去,去偷。
  现在她不再偷别的,只偷男人。
  烛已将残,烛光却还是明亮,她忽然出现在他面前,就站在他面前,垂首看着他,眼睛里带着轻蔑不屑的表情望着他。
  她脸色苍白,眸子漆黑,神情冷漠而高贵,看起来甚至有点像是个贞节的寡妇,无论谁也想不到她刚出去做过什么事。
  方幼苹道:“你出去干什么去了?”
  他明知道回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
  朱青目中的轻蔑之色更浓,冷冷地道:“找人。”
  方幼苹道:“找谁?”
  朱青道:“当然是去找毛威。”
  毛威,城里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毛威,毛威的财产比城里一半人加起来的还多,毛威玩过的女人比别人看到的还多。
  十个人中,至少有六个人身上的衣服是从毛威绸缎庄买来的,吃的米也是从毛威米店里买来的。
  你随便走到哪里,脚下踩着的都可能是毛威的地,随便看到哪个女人,都可能是毛威玩过的。
  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免不了要和毛威沾上点关系。
  方幼苹的脸在扭曲,道:“毛威,你……你又去找他干什么?”
  朱青道:“你想知道我去干什么,是不是?”
  她眸子里忽然露出一种撩人的媚态,苍白的脸上也现出了红晕,咬着嘴唇道:“他也喝酒,但却不像你,他就算醉了也行。”
  方幼苹突然跳起来,扼住了她的咽喉,嗄声道:“我杀了你!”
  朱青忽然笑了,吃吃笑道:“你杀吧,你只有本事杀我,你若敢去杀他,我才佩服你。”
  方幼苹不敢,就算喝醉时也不敢。
  他的手松开,手发抖,但看到她脸上那种轻蔑的冷笑,他的手又握成拳。
  朱青尖叫:“别打我的脸……”
  她尖叫,却不恐惧。
  她还在笑。
  他一拳打在她肚子上,她仰面跌倒,却勾住了他的脖子,拖着他一齐倒下,倒在她身上,让他闻到她身上的芬芳。他还在打她柔软的胸膛和大腿。
  但他打得实在太轻了,打得她吃吃地笑,修长的腿随着笑而扭动,曳地长裙卷起,终于露出了她那双雪白柔滑的腿。
  方幼苹牛一般喘息着。
  朱青的腿分开,浪笑着道:“来吧,我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这个,我虽然陪过了他,却还是可以再陪你,陪你用不着费力。”
  方幼苹突然崩溃,再也无能为力。
  他连试都已不能试,只有从她身上滚下来,滚到他方才呕吐过的地方。
  他还想呕吐,却已吐不出,他只能痛哭。
  朱青慢慢地站起来,轻拢鬓边的乱发,一刹那间,她已又从浪妇变成了贵妇,冷冷地瞧着他,道:“我知道你一喝醉就不行,我要去睡了,千万莫要来吵我,因为我要睡得好,明天才有精神去见他!”
  她转过身,慢慢地走回卧房,冷冷道:“除非你杀了他,否则我天天都要去找他的!”
  他听到房门关起上栓的声音。
  他继续不停地哭,直到他想起了一个可以帮助他,可以救他的人!
  “老伯……”
  一想起这个人,他心情忽然平静了,因为他知道他能替他解决一切。
  只有他,没有别人。
  张老头站在床头,望着他美丽的女儿,眼泪不停地流。
  他是个孤苦的老人,一生都在默默地替别人耕耘,收获也是别人的,只有这惟一的女儿,才是他最大的安慰,也是他的生命。
  但现在他的珍宝已被人摧残得几乎不成人形。
  从昨天晚上回来,她就一直昏迷着,没有醒过来。
  抱回来的时候全身衣服都已被撕裂,白嫩的皮肤上青一块,紫一块,身上带着血,右眼被打肿,浑圆美丽的下颚也被打碎。
  昨天晚上究竟遭遇到什么,他不能想,不忍想,也不敢去想。
  她出去提水的时候,还是那么纯真,那么快乐,对人生还是充满了美丽的幻想,但她回来的时候,人生已变成了一场噩梦。
  在倒下去之前,她说出了两个人的名字。
  两个畜生。
  他只恨不得能亲手掐断他们的咽喉。
  他当然做不到。
  江风和江平是“徐家堡”的贵宾,他们的父亲是大堡主徐青松的多年兄弟,他们兄弟都是江湖中有名的壮士,曾经赤手空拳杀死过白额虎。
  若是凭自己的力量,他永远没法子报复。
  但徐大堡主一向是个很公正的人,这次也一定会为他主持公道。
  徐大堡主铁青着脸瞪着站在他面前的江家兄弟,他衣袖高高挽起,好像想亲自扼死这两个少年。
  江风和江平头虽然垂得很低,极力在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但他们的眼睛里并没有畏惧之色,弟弟在瞧着自己的鞋尖,鞋尖上染着块血渍。
  这双靴子是他刚从京城托人带回来的,他觉得很可惜。
  “畜生!天咒的畜生,狗娘养的!”
  张老头愤怒得全身都在发抖,拼命忍耐着,他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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