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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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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变奏
作者:芙藤幻雪
备注:
     提问:你觉得李随风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潜(优雅的笑):我家小随风当然是最可爱的~

韩夜(冷哼):他是属于我的。

许诺(脸红):这个问题其实很深奥(不就是个简单问题么,这也深奥?)。

蓝夜非:……(好吧,我也觉得让你谈感想很困难)

文偌(握拳,邪笑):对手。

蓝夜非:受。

雪:蓝同学,虽然你反应慢了点,但是我不得不说你字字珠玑,用词不可谓不精湛啊!

随风掀桌:你们这群坟蛋!

人物简介:

林潜(零钱):优雅腹黑眼镜男,各种情况不明了

韩夜:某资产阶级奸商,黑白通吃,偶尔气场强大偶尔冷面偶尔有点小温柔

许诺:出身知识分子家庭阳光灿烂乖宝宝,实际上却跟黑道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蓝夜非:万年冰块脸,随风的表哥却恨惨了随风的父亲

文诺:清秀俊雅公子哥,却是洪帮一把手

由于最讨厌的就是小说里出现“她”这个字眼,以上人物全都是“他”。

以上排名按出场顺序。

其实,这是一个炸毛受的故事。

这文是三年前的产物。只是那么长时间没有写文,就总想着重新拿起。由于人品爆发,在有存稿的情况下保证日更,没有存稿的情况下周五不更。

本着再丑也是自己儿子的坚定信念上上自己还是萝莉时期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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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偶遇

  我是个平静的人。我一直都这么认为。
  
  但事情往往就像阴沟里翻船一样会有意外。我偶尔也会有不平静的时候,然而当我回想起我每次翻船的经历时,却发现总是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认识他是在一间酒吧。那时候我还在为我大学的学费奔波,白天在超市当搬运工,晚上就到酒吧当服务生,偶尔还会帮人跑跑腿送送货。我生活幸福乐无边,虽然偶尔有些不识相的来调戏,但本大人我早已经练就一副铜头铁臂刀枪不入软硬不吃,谁敢来调戏我?哼哼,我跑就是了。
  
  酒吧总是千篇一律的,有震耳欲聋的音乐和不停随着音乐闪烁的灯光,周遭的空气中弥漫着各种烟酒和香水的味道,有点刺鼻。所有人都褪下白天时那张用来掩饰自己的袍,尽情将自己最原始的一面暴露在一群毫不认识的人眼前,用尽一切方法来诠释疯狂。舞池里的人随着音乐尽情扭摆,唱台上的歌手唱得声嘶力竭,有个贝斯手沉醉在自己的音乐中,仿佛周遭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
  
  我就说我是个平静的人,我喜欢冷眼旁观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总是将自己的丑态寄存在这里,怎么疯怎么闹,然后就满可以用令人称羡的优雅姿态屹立在同行之中。那些成功人士,亦或是失败人士,都喜欢借助酒,忘记自己的身份。
  
  至今我仍记得那个日子——2003年8月15日——我之所以会记得认识他的日子纯粹是巧合,因为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只是过生日是有钱有爹妈的孩子的事,与我这个又没钱又没爹妈的人无关。
  
  晚上十一点,我华丽丽的十九岁生日即将在平淡中度过。当然,我都说了我是一个平静的人,所以我看起来跟平常一样——一副狗腿样(这跟你平静有半毛钱关系?)
  
  第十九年,我的青春热血全消耗在了打工上。我也是普通人,小时也有过很平凡的梦想:三岁的时候,看见隔壁家洋娃娃一样可爱的小妹妹,我特想把她留下来做成标本;五岁的时候,看着电视里警察抓坏蛋威风凛凛的样子,我就特想当一个超级大坏蛋,把全世界所有的警察都崩了;九岁的时候,我最想拿着枪,指着老师的鼻子命令她把唐诗宋词倒背五百遍,手抄四书五经一千遍;十三岁的时候,我就想当个出租车司机,载着客人全世界飙车,然后看乘客泪流满面口吐白沫全身颤抖滴叫我一声爷爷;到现在十九岁,我伟大又平凡的梦想一个都没有实现过,虽然我也知道我越长大大越没有志气。
  
  我站在角落各个方向看着,若是有人招手就立马跑过去,端上笑容等待上帝们的吩咐。
  
  “Waiter,Sunny Glen,加冰。”高大的男人优雅地在他同伴中坐下。
  
  我讨好地笑着小心将加冰的威士忌端到这个优雅男人面前,看他穿得如此衣冠禽兽,我就等在原地等他打赏的小费。趁着这个时候,我用余光打量了一下他,西装革履,沉稳内敛,黑框眼镜挡住了他眼里射出的光,在昏暗的灯光下让人有种高深莫测的感觉。顿时我对他垂涎三尺,看来是头肥羊,这么肥,羊毛肯定不少。
  
  我站在旁边瞟了一眼小肥羊,可那只小肥羊完全没有要拔毛的意思,原来不是小肥羊,是铁公鸡。既然是铁公鸡,就不浪费时间了。
  
  我刚准备走开,就见优雅眼镜男人旁边坐着的貌似流氓的人一脸轻浮地笑着,他八成是因为自己的长相而寂寞了,或者是因为旁边有个能吸引不少人眼球的人而寂寞难耐了。
  
  “美人,来陪哥们喝一杯。”
  
  这人长着一副猥琐相,在酒吧音乐的嘈杂声中,我只看见他嘴巴一张一合却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我这人有个优点,外表看着光鲜的人,只用看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看着猥琐的听见了也不知道他想要表达什么。但是我们做waiter的,顾客就是上帝,怎么样都好,就是不能得罪客人。我相当有职业道德,就算不知道他说什么,也回应了个招牌式的微笑。
  
  “喂,你没听见我说话嘛?”那个寂寞的家伙伸出一只寂寞的爪拉住我。
  
  这周围音乐声这么大,我当然听不见他说的是什么。我用力缩了缩陷入危险的手,却怎么也缩不回来。被这种变态缠上很麻烦的,尤其是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给缠上了,还是个醉鬼。如果不尽快解决掉,被老板骂不说,老板看你不爽,把你辞退了还能找借口不给工钱,遇见黑心的说不定还让你赔偿老板的损失。
  
  用眼神求助他旁边那个貌似绅士的带眼镜男人。长得那么斯文,仪表堂堂,衣冠楚楚,应该不会见死不救吧。只是那优雅男人连个优雅的眼神也不肯施舍,仍旧径自喝着他的酒。我心里大骂:长那么斯文,原来是斯文败类,穿那么整齐,原来是衣冠禽兽。倒是旁边另一个人站起来说:“山鸡,你喝醉了,他是个男的。”
  
  那只寂寞的山鸡一脸迷离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你妈的以为我醉了?我告诉你,我才没有醉呢,你以为我醉到连你是哪根鸟毛都不知道了吗?”
  
  结果那根鸟毛的一片好心被这只山鸡了啄一口,于是那两人眼睛喷火般杠上了。
  
  看来这根鸟毛的话不管用。我只能把希望放在那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眼镜男铁公鸡身上。我手肘在挣扎时故意往旁边偏了四寸,琥珀色的液体不偏不倚全洒在眼镜男身上,这下他总不能置身事外了吧,反正我 “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如果不是他那寂寞的朋友喝醉到连祖爷爷都不认识,我也不会“不小心”打翻酒杯,导致酒洒了他一身。结果那眼镜男只是皱了皱眉头,尚未开口,那只寂寞的鸡爪就已经移到了我的脖子上,鸡爪的主人拽着我的衣领吼:“妈的,竟然敢把酒洒到林哥身上,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这位客人,您说什么?我听不清楚。”我用力朝着他的方向喊。
  
  他嘴巴一张一合果真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妈的,竟然敢把酒洒到林哥身上,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啊?你、说、什、么?”我又加大了音量。在酒吧这样嘈杂的环境下,装斯文是没有用的,所以就连平时在外面最温柔的女人,到了这里就变成了X妇。这里这个“X”可以有多种填法。
  
  “妈的,竟然敢把酒洒到林哥身上,你他妈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他还真是听话的把刚才的话又朝着我的耳朵一个字一个字喊了出来。
  
  这一遍,我听清了。
  
  我不仅是个平静的人,我还是个文雅的人,我可以接受粗话,可我不能接受问候别人母亲的话。但是我要忍,我不能再丢了工作,不然我得喝西北风了。于是我一边装傻继续笑,一边赔不是,并且表示我马上收拾。
  
  只是对于我善良的笑,那只寂寞到不行的山鸡不仅没有就此作罢的意思反而更加骂得厉害:“你妈的找死啊?什么骚货生的?竟然敢惹我们……”
  
  我决定不再忍了,人活一世就为了争一口气,工作没了可以再找,那一口气都没了,我还活什么?我身平最最恨的就是有人骂我妈骚货,虽然她老人家几年前就已经去西天陪如来下棋去了。
  
  我拽紧拳头,然后目光转为冷冽,只是语气依然平静:“这位客人,我妈是不是骚货轮不到你管,何况,你妈不骚也生不出你这样的儿子来吧?快放开你祖爷爷!”
  
  我这个人最信奉的就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所以我这两个月已经换了7份工了,可我就是学不乖。当然,我工作换得多也还有各种原因。
  
  “你母亲的!”寂寞的爪子朝我脸上挥过来,却被一个声音制止。“山鸡,住手!”如果这个声音可以早到两分钟,我会觉得那是上天派来帮我的天籁之音,我会万分感激,只是,如果那声音在我失去平静的时候才来,就让我痛恨了。
  
  我抬头,那只寂寞的山鸡却低头,怯怯地喊了一声:“龙哥。”
  
  那是一个足以吸引所有人眼球的男人,俊逸的外貌,挺拔的身形,冷冽的气质和一双似乎可以洞穿一切却什么也映不进去的瞳孔。他的一切都吸引着别人看向他,却没有一个人敢直视他。
  
  我的目光却落到他身后的女孩身上。那是个漂亮的女孩,大大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明亮得像是天上的星辰,她带着些微胆怯地躲在那个魔魅身影的后面,像个坠入迷途的天使,美丽耀眼,却被困在不知名的地方。
  
  “这位先生,您应该知道未成年人是不能进入酒吧的吧?”我直视那双目空一切的人,表示他不该带那个漂亮的女孩到这个地方。那只寂寞到不行的山鸡称他为龙哥,他应该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吧。我不是不怕,但是有时候有的东西是可以让勇气在瞬间强过恐惧的——我敢保证,在如此昏暗的灯光下,他们看不见我的腿在轻微地发抖。反正今天这么一闹,工作肯定没了,还不如出口恶气。
  
  目空一切的人盯着我良久,让我觉得我的勇气开始敌不过恐惧,我撑着眼皮不眨,在那个天使般的女孩子面前,我希望可以保持着一个美好的姿态,虽然我自我感觉良好的认为我这是在英雄救美。终于在我觉得我要退缩的时候,他吐出两个字:“知道。”
  
  我暗中呼了口气,然后等着他的反应。帅哥的眼睛巡视了一周,然后带着他那个未成年的小女朋友离开了酒吧。
  
  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刚才对山鸡说的话似乎有点不文雅,有损我这么文雅一个人的形象,但是如果有人再用我最讨厌的词问候我地下的娘,我一定会相当文雅地用温柔的地板问候他那张让人想踹两脚的脸。
  
  我转眼看见那只寂寞到目瞪口呆的山鸡,他的嘴型完全可以媲美一只鹅蛋,而那个貌似优雅的眼镜还是维持他事不关己的绅士风度,用看起来很昂贵的手绢擦着他加料了的西装裤。见他没有怪罪于我的意思,我也乐得将翻了的船再翻回来,继续平静而文雅地在阴沟里行驶,就像它未曾翻过一样。
  
  我却不知道,这一晚上,注定了我和那个世界有割舍不断的联系。
                          
作者有话要说:很久没有发文了,实在对不起曾经支持我,现在也许淡忘我,但是以后大概还会继续支持我的各位看官,以及我两年之内换过的无数认识的不认识的责编。
终于觉得在最后自由的两年里,小宇宙爆发,好好码文!
多谢各~位看官。
一鞠躬~二鞠躬~三~~~【你不是结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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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第一章总是改了又改。只是今天确实去了夜店,当时想了很多,觉得自己写的夜店还是太单纯。
原来很多小说里的镜头是真的那些非常SQ的东西 我朋友还亲自演示了一遍
各种瞠目结舌 原来我还是太单纯了~




☆、工作

  被辞掉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得罪了客人,闹得那么难看让老板脸上也不好过,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老板给的理由是我得罪了他的老板,也就是那个“龙哥”。我现在还记得老板用恶狠狠的表情对我吼:“李随风,你给我马上滚,不要再出现在这里!”我现在都还记得他吼的时候,脸上的横肉一颤一颤的。
  
  第52次叹气,这是我这三年中第几次被炒鱿鱼我已经不想再算,我都快被炒焦了。下一次,我一定要在老板炒我之前用超过光的速度炒了老板。现在麻烦的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剥削了我的劳动和工资,可是开学的时间又快到了,学费还的缺口跟老太太的牙缝一样大。要怎么去愁这笔钱?当初就不应该这么冲动,好好和客人说,也许就不用被炒鱿鱼了,我平时自以为是的平静在那个关键时刻怎么就没有起作用呢?
  
  “随风,送货。”老板在柜台里面喊着,头都舍不得抬一下。
  
  “哦。”我这样生活在最底层的老百姓换老板就跟女人换衣服一样,换得多了,连我都不知道这个老板到底是王老板张老板温老板李老板还是杜老板。
  
  我看一下地址——清玲公馆56号,韩夜——又是个有钱人。你说上天能不能公平一点,偶尔也让我这勤劳的小蜜蜂有点资本啊?凭什么要把钱从我这穷人手里剥夺去给有钱人?
  
  等老子有钱了,要剥削有钱人的钱!等等,那我有钱就是有钱人了,还剥削有钱人,不就是剥削自己了么?算了,柿子还是要挑软的捏。
  
  清玲公馆里都是些独家独户的别墅,整个规划我到现在也还没摸清楚,于是找到其中地处最偏僻位置的一栋多少是有困难的。好容易找到了,连天都已经暗下来了。
  
  查看了一下货物,然后去按门铃。
  
  开门的瞬间我惊呆了。这人,凌乱的头发,锐利的眼神,微红的脸,敞开的胸口,性感与魄力巧妙的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当然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就是那天那只寂寞的山鸡对之恭恭敬敬喊“龙哥”的男人。男人见到我微一挑眉,面上似有不削,也不管我就自己走了进去。
  
  “韩先生在吗?”我小心问到。
  
  “我就是。”那个被人称作“龙哥”的人,竟然叫韩夜?哪里弄错了?明明名字里面没有一个龙字,为什么叫龙哥?
  
  “韩先生,您的货,请签字。”
  
  见他签了字,我按他的指示把他的货物摆到他指定的位置,然后一不小心脚踩到了什么硬东西,咯得脚生疼,导致我整个身体往后翻,撞到了一大片玻璃制品,因此身上多了好些细碎的伤口。
  
  韩夜皱眉。虽然他什么话也没有说,我却感觉到有一股无形的压力。我忙站起来,向他赔不是,他仍是什么话也没说地上楼去了,留我一个人在这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算了,佛说,世事自有因果循环,我种的因自然要我来结果了。将碎了一地的玻璃碎片小心捡起来,捡不起来的找了扫把来扫掉,我才看见害我摔跤的究竟是什么东西。那是一枚戒指,上面镶了一个大到咯人脚丫生疼的钻石,一看就价值不菲。靠,有钱人就是败家,这么贵的东西还随地扔,不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人见到这种东西都变成非人类了么?
  
  想着我这么正直的人,戒指不能拿,弄坏人家东西也肯定是要陪的。不过赔偿这套杯具…有钱人用的杯具肯定不便宜,看来这下是我悲剧了。
  
  我一边收拾着散落了一地的玻璃碎片,一边咕哝着这家伙也太随便了吧?放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人在家里随便整,他还都不带里一下的。等我终于把地面收拾完了,他才慢悠悠下来,手上拿了一个急救箱。 
  
  他拉住我的手的时候,我有点紧张到颤抖。这么一个人,怎么都不像会帮人料理伤口的样子,可是他处理得很细心,一副认真的神情,让人短时间里忘记了他周围强大的气场。
  
  这样一个男人堪称神的杰作,让人想不羡慕嫉妒恨都不行。
  
  韩夜给我贴上创口贴之后,自己站起来拿起急救箱上楼去了。
  
  我站在那里留也不是走也不是。等了十来分钟也没见人下来。看看外面天色实在是不晚了,我只好留张纸条表示杯子的钱我会还的。完了一咬牙,把自己的电话号码交出去了。我就说我这人太正直了,谁要是说我不正直,天上该大雷劈死他。
  
  “李随风,让你去送个货也要得这么长的时间?天黑了你才回来,这工钱你想白拿是不是?得,现在开始你不用继续做了。”
  
  我听得目瞪口呆。两天之内因为同一个男人丢了两分工,这个世界还真是让人琢磨不透,让我想狠狠地把上帝的胡子一根根拔下来。本来还决定要在被炒之前先炒了老板的鱿鱼的,这下可好,真的要被翻来覆去炒焦了。
  
  回家,在我那只有5平米,摆放任何家具都是奢侈的屋子里,精细计算了一遍又一遍,这些钱距离我的学费似乎不远了,如果我在超市的那份工能够平安做到月底,拿了工钱,我的学费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食宿费就另外想办法好了。
  
  赚钱真是辛苦,每天都可以倒地就睡,但是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我的选择,用我的双手赚来的每一分钱,我都知道得来不易,我也都会很珍惜,那是我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拿着不是自己赚来的钱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是多么富有。高中三年都是靠奖学金缴学费,自己打零工作生活费,日子过得很清苦,却还是有那些富二代在我面前摆阔,要不是为了我的奖学金,我肯定甩他们两耳光。我因此练就一身忍功,如果有忍者比赛,我绝对是最最能忍的那一个。
  
  八月的太阳,众所周知的毒辣。太阳的七彩光辉穿透宇宙空间穿透大气层穿透玻璃照射在人皮肤上的时候,还是可以感觉到热辣辣的疼。这个时候,街上一般很少有行人,不会有人愿意在这样毒辣的太阳下多呆一分钟。只是超市这两天进了新货,我们忙得不可开交,从早到晚都没有间歇,黄豆大的汗珠滚下来,滴到地上瞬间蒸发。
  
  我大汗淋漓地将一箱箱货物搬进仓库,衣衫早就已经湿了个透,粘在皮肤上异常难受。不过还好,再有十多天,我领了这个月的工资,我就可以凑够一学年的学费了,生活费再另外想办法吧。
  
  这一车货还没有完全卸下来,又运来了一车。看来又有得忙了。好死不死,口袋里的电话这个时候响了起来。那是我花了好长时间省吃俭用买下来的二手货,因为之前送货的业务关系,需要用到手机。只是这手机总是喜欢和我唱反调,要用的时候黑屏,半夜的时候不停唱歌,于是我有一份工作大概是因为这台不和谐的手机被辞掉的吧。
  
  我用膝盖顶着一箱货物,左手扶好,右手掏出手机来接听,只听见电话那边一个低沉的男音说:“喂,我是韩夜。”顿时心一慌,手一抖,本来稳当当的货物也从脚上滑下来,用美丽的“当啷”声奏出了它最后生命的终结。
  
  “李随风,你到底知道不知道你在干什么?这些货很贵的!你竟然在上班时间打电话?好,我不追究你的责任,你给我走,工资你也不用领了!”
  
  跟老板理论无效,只能灰溜溜的离开。她以为我不知道那些货的价钱?就这样扣我一个月工钱不算,还连本人一起扣掉,奸商!
  
  这下可好,学费还差800块,短短时间里我去哪里凑钱?而且现在麻烦的是,我昨天弄坏了韩夜不少东西,他那些东西看起来都是进口货,肯定不便宜,如果他要我赔偿的话,就是把我卖了也赔不起。
  
  坐在这个三番两次害我丢工作的男人面前,心里有点摸不着底。本来他害我丢工作应该是他的错,可是无奈我又打碎了他一套破杯子,态度想强硬都强硬不起来。
  
  “韩先生,昨天的事情实在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摔碎的一定会赔,只是可不可以宽容一下,我现在实在没有钱。”见到韩夜,我用最诚恳的语气说出最诚恳的道歉的话,希望他可以宽容我一些时间,他就算马上要找我要钱,我一个穷光蛋也给不了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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