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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色温柔-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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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的顶端是个被踩了一脚的蓝色烟盒,这烟盒是这间屋里寂影唯一有印象的东西。这烟盒里曾经装过的烟是寂影抽过的烟中味道最差的——涩中泛苦,呛喉外加刺鼻,乃至于寂影一支烟没抽完就扔了。那烟也是果鑫抽过的烟中味道最差的,但因为是果鑫买的,不好意义像寂影那样丢得明目张胆,坚硬着意志抽了几支,最终还是送了大半包给垃圾桶——烟送走了,烟盒留了下来。一来当个警示标志,避免以后一不留神再次买到。二来这烟盒实在好看,蓝色由浅至深渐变,寂影看了想起清风,果鑫看了想起水母。要搁以前,若哪个厂生产出劣质到卖不出去的东西,那就只能堆在仓库里自我教育了。而现在的质量问题完全不是问题。只要毒不死人,或者毒死了能找得到借口,就不存在什么卖不出去的东西。反正现在能逛街买东西的人基本上都衣食无忧,一样东西咬一口不好吃都扔了不吃。这样一来,吃下的量就不会致死,这东西就是安全的。生产者是代表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如今几块钱的东西动辄就做几千万的广告,这已充分说明,只要包装做的美丽,广告吹得响亮,销路就不存在任何问题。
这表里不一的蓝色的烟盒,果鑫先是没舍得扔,后来下了个决心说要收藏。然而从决定到行动的这段时间,这一美丽的存在已悄然失去了踪影——怎么也找不到了。寂影对此的解释是:它不想当木乃伊,它想当流星。
时隔多年,再次相见,寂影看这烟盒的心情就像看被鬼子糟蹋过的花姑娘,有心报仇却不知敌在何处。想抗日战争那会儿,姑娘被糟蹋了可以杀鬼子,见一个杀一个,烧光杀光抢光,拿一百个鬼子的脑袋来祭一个姑娘也未尝不可。如今文明社会,一个烟盒被踩扁了,总不能把所有烟民都抓来杀了,哪怕这烟盒再倾国倾城也不能。
寂影看一眼果鑫,这兄台也在对着那烟盒千思百绪。寂影再看看储物柜群,怎么也想不起曾属于自己的是哪一柜。正纳闷抢钥匙这贼是如何做到把几十把钥匙和几十把锁一一配对然后打开的,突然发现柜门左上角的一块贴纸。仔细一看,贴纸上写着一个人名。字迹源自楚和,纯手工钢笔书写。贴纸上还加了一层透明胶纸保护膜,论保鲜度,算得上这灰扑扑的房间里最崭新的东西。
楚和在几何图形辨认项目上天资愚笨,除了认得出一把长得像块威化饼干的特大钥匙是开自家防盗门的外,店里哪把钥匙开哪扇门,他是记不得的。不过没关系,勤能补拙。寂影很早就发现,楚和常用的小串钥匙上,每一把钥匙都用透明胶加贴纸注明了身份,手法和储物柜上的一模一样。
基本同理可证,遗失的大串钥匙上的成员应该也享有同样待遇。
人在方便自己的同时,往往也方便了别有用心的人。
因为那一扇扇敞开的柜门太像一只只伸冤的手,寂影看得背脊阵阵发凉,琢磨着要做点好事积德晚上才不会做噩梦,于是主动检查现场。这工作本来应该交给警察去做,但麻烦警察叔叔毕竟是件不好的事。原因有很多。例如,警察一来,必定要询问这一地囚服是怎么回事,工作服的说法肯定是通不过的。届时一酒馆的人都要被拉去做笔录。按平均一人两小时算,三十个人就是六十小时,还不算负责审问的人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另外,客人一旦看见警察来BeePub,肯定不会认为是来发奖状的。届时有关这酒馆犯事儿了的谣言肯定四起。要是哪个谣言传播者不具备口下留情的美德,那就直接影响BeePub的生意或生存了。再者,万一这贼平日香烧得勤,或亲朋好友里的某人是某位领导的亲朋好友,那就后患无穷了。法律在平民和平民之间也许是公正的,在平民和官之间就不一定了。一般和司法打过交道的人,再出事都会愿意私下解决,当律师的除外。
110三个数字,易读易记,拨打还免费,教育你的就是不要贪小便宜。
因为没有指纹脚印毛发血液之类的采集器,现场勘察的工作简单了很多。这么一间遗忘多时的房间,被拿走了什么肯定是查不出来的,只能大概看看还剩下些什么。
寂影把每个角落都看了一遍,得出检查报告:地上的东西都是从柜子里翻出来的,柜子里的东西都是原主人不要的,因此不存在什么损失。
宪法好像有这么一条,盗窃财物价值达500元以上才能立案。除了偷不走的墙面地板天花板外,这间房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些储物柜,没被搬走,那就不够立案标准。也算那当贼的倒霉,出了一趟差没钱赚还得自贴车旅费。
蓝晓对现场的复查结果与寂影的基本一致,但有一个现象引起了他的注意——虽然所有储物柜里的东西都被拖出扔在地上,但有两个柜子似乎特别倒霉,除了被清空外,内壁还被刮掉了一层皮。
这两个柜子上的名牌分别是“寂影”和“晏京”。
楚和当年定做这些储物柜时以节省成本为中心,用的都是装修酒馆剩下来的废料。木料颜色本来就深浅不一,内壁还没有刷漆,被刮掉几层都不容易发现。寂影就没能看出来。
蓝晓之所以发现,元凶是柜里残留的一些颜色新鲜的木屑。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木片和弃料。如果是寂影自己刮的,肯定连刮下来的部分都不会带走。
刮功不算精细,不像被外星人采集标本,应该是人类所为。
因为牵扯到晏京二字,蓝晓没有把这一发现说出来。反正没丢什么东西,既然可以当成单纯的盗窃未遂,那就这样吧,简单多了。
寂影的注意力会转到地上的烟盒,对果鑫说你的收藏品找到了。果鑫说流星已经变成陨石了,就让它留在地面上吧。
王子微进入这房间后没说过一句话,表情比谁都认真专注,直到寂影开始幽默才松一口气。蓝晓很早就发现,这孩子拥有难得的不干扰别人工作的美德,即使面对的是这等悬疑事件。
四人闲聊了几句,转身离开时被一个不知从什么时候伫立在门口的人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是楚和,什么时候来的不清楚,无声无息像个幽灵。估计是这间房被盗的刺激太小,连楚和都惊诧不起来。
蓝晓问楚和这房间里还有没有存放什么值钱的东西,楚和想了想说没有了,那些工作服就算值钱的了。
蓝晓说:“值钱的都还在,那就不用追究了。”
楚和满脸的不愉快,磨叽了半天,意思是虽然财物没丢,但那做贼的还有一个抢劫罪名在身,不能轻易放过。
蓝晓说:“要不你去警察局挂个失,就说你被抢了串钥匙。”
楚和脸色突然变得凝重,欲言又止,就是电影里话说到一半突然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的那种表情。
寂影探头看了看楚和背后,还好,没人。
由于四人都不想知道楚和接下来会说些什么,于是一起站着看楚和发呆。
过了好一会儿,楚和才吞吞吐吐地说:“你们看,会不会是辉晨啊?”
经楚和一提醒,果鑫突然想起,辉晨在进店前有那么不短的一段时间,不知在干些什么。
这个假设的可能性很高,一来辉晨有作案时间,二来,这种蠢案实在是符合辉晨的风格。
如果辉晨对BeePub做出什么疯癫的事,那也是有因可循。
因爱生恨,这动机很常见。
果鑫刚要表态,不料被寂影一句话抢断:
“不会是辉晨。”
楚和果鑫异口同声:“为什么?”
寂影尽量把声音压得很平静,但自己都能听出一丝发抖的频率:
“辉晨没有钥匙。”
楚和:“那钥匙……”
寂影:“你被抢时,辉晨没有作案时间。”
楚和:“谁能证明?”
尽管心不甘情不愿,但寂影此时还是站到了真理一边:
“我。”
王子微补上一句:“还有我。”
蓝晓和楚和满脑子全是盘古开天地前的混沌。在他们的人生历程里,寂影应该还不认识辉晨。
果鑫的意外相对蓝楚二人要小一些,但寂影和辉晨究竟是怎么认识的,这件事还是一个谜,这个谜果鑫很想知道。
寂影和王子微交流了一下眼神,从王子微那里收到一点耐心,想想这事反正是藏不住,对几个亲人早晚得说。
事情这东西,一旦说出来,其实也不过就那么大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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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那些事,那些人
更新时间2011…1…19 20:31:31 字数:3753
偷儿是可恶的,但偷儿行窃一场毕竟是付出了劳动,让劳动者无功而返,理论上等同于旧社会地主搞剥削。同理,被抢劫的选中下手又没东西让人家抢,那也是一场天大的辜负。被抢的委屈,抢的也委屈,观众看了不知到底谁更委屈。正反两方投个票,呼吁和谐的出面废几句话,一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尽管楚老人家怀了满腔的咒怨,但这案子不但无毒而且无害,谁都懒得去查。一串钥匙几个小钱,卖两杯酒就回来了,这种程度的损失就等于没有损失。受害者归根结底就楚和一个,人老皮厚,受点惊而已,大家都看得下去。和谐一下,也就当没受害者。成了,这案子就这么结。
最初被内定成嫌疑犯的辉晨,在寂影和王子微的无私下成功脱罪。
寂影遇见辉晨的故事大白天下后,果鑫找了个借口溜出去偷笑。楚和纠结不已,本以为伸手可逮的凶手变得不知身在何方了。蓝晓听完反而满心欣慰,因为这么一个凶手抓不抓都无所谓,重点是寂影居然能做出为辉晨开脱的事了。这隐约意味着,寂影在一定程度上对晏京的事释怀了。
心动一下后,蓝晓又自己推翻了这一思想,硬得像块钢化玻璃的寂影当然不可能真的释怀。
事实的真相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寂影不想在王子微面前撒谎——这少年实在太相信寂影,寂影的一言一行,都很可能改变祖国花朵的世界观。如果王子微今后误入歧途,寂影肯定会有深重的罪恶感。万一再擦出点感情,搞不好还得满世界地找王子微赎罪。
当然,这是后话。
因为突发的偷窃(未遂)事件,寂影一等有了假装忙碌的理由——有了理由当然充分利用。尔后的一整个下午,三天王外加王子微都没再靠近过吧台,连楚和都装病躲进了休息室。
辉晨来BeePub的主要目的是怀旧,怎奈可供怀旧的人跑得一个不剩,失落无比,喝了两杯酒就走了,走得很安静,乃至BeePub遇窃后的半个下午和一整个夜晚都平安无事。
这个夜晚,王子微第一次走进了寂影的工作,全程亲密陪伴,从上班直到下班。
理论上,这是一个幸福的过程;事实上,这是一个无聊的过程。由于事先被寂影警告不许和喝酒的人说话,王子微一整个晚上无事可做。因为来这里的人都是来喝酒的,不喝酒的全都在伺候这些喝酒的,符合能聊天条件的人数为零。
寂影的初衷很正确,万一王子微被哪个醉酒的欧吉桑拐跑了找不回来,王子微他爹肯定就把BeePub轰了,开店的当然惹不起搞房地产的。独自来酒馆这种地方,干点沉思之类的事的人不在少数,比王子微寂寞的人也多,但这样的人都是抱着酒喝一晚上,也不会觉得无聊。无奈王子微的酒量差得令人发指,一杯酒完毕就开始晕乎乎,晕得旁观者用肉眼都能看出来这人再晕,吓得寂影从第二杯起只敢给白开水。
捧杯白水坐在酒馆这种地方,不难明白众人皆醉我独醒其实是一种凄凉。
王子微本想进吧台帮忙,抬头一看,满酒柜全是玻璃制造,有的杯子还明签标注是楚和深爱的绝版样式。照蓝晓的说法,这些杯子打碎一个,楚和就要减五年寿命。惹得寂影直想踹这柜子一脚然后冲上楼看看楚和会不会真的猝死。
清楚自己此时行动能力不佳的王子微最终选择了为楚和的生命负责,规规矩矩地呆在了吧台之外,那一朵樱花的位置。驻守期间,被果鑫带领的乐队拉上舞台一次。未经过专业训练和脸皮不够厚的人,初上舞台的共同点就是发不出自己真正的声音。王子微被果鑫逼着唱了一首简单爱。这首歌乍听之下和王子微的爱情一样简单,但要想唱好,几乎和王子微的恋爱一样艰难。王子微的第一次舞台献唱没有忘词,音走得也不算厉害,就是发出的声音假得自己都听不出来自王子微。台下笑音不断:“果鑫这家伙是从哪儿绑架了个童工来?”
下台后,王子微问寂影:“你们在笑什么?”
寂影:“我又没笑。”
王子微:“那他们在笑什么?”
寂影:“我怎么知道。”
之后,王子微就一直徘徊在一个痛苦阶段,被酒精催眠得昏昏沉沉想睡,一闭眼又立马被身边各式各样的杂音吵醒。
这个夜晚,真是非常的……长。
终于捱到关店时间,寂影看看王子微,后者已是一副吸毒者犯瘾未遂的萎靡。
果鑫问寂影要不要搭便车回家,没等寂影开口,王子微先摇头说不用。
寂影想想,走路也好,不管王子微是被夜风吹清醒了,还是被夜风吹得吐了,至少都比现在要舒服一些。
冬季夜晚的街道比任何时候的都要宁静,可以听见空气的呼吸。这些空气在白天被熙攘的人流车流非主流拥挤得很是压抑,总爱在晚上迈着舞步享受自由飘渺的感觉,否则浪费了这么轻盈的身躯。空气一流动,冬夜自然更添一寒。寂影和王子微走在夜风环绕的街道上,感觉接触空气的皮肤表面带着一层霜意。
还好此时有个家可以回,如果露宿街头,一晚功夫就两具冰尸了。
有家能回的感觉……真好。
有人一起回家的感觉……真好。
寂影问王子微冷不冷,王子微坚强地说不冷。
王子微问寂影累不累,寂影说习惯了,不累。
王子微忍不住打一个哈欠,揉揉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这都能习惯吗?
寂影说:“有些事情,是必须习惯的。”
王子微突然想起和寂影的第一次遇见也是在这个时间。
原来寂影的每一个夜晚都是这样度过的……
很辛苦,比在冷冷清清的家中等待……更辛苦。
无论形象还是个性,王子微都是一个适合阳光的男孩。这样的男孩对夜没什么了解,只知道天黑了该上床睡觉,一觉醒来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不出半夜来场地震火灾什么的意外,王子微这辈子记忆深刻的事都会发生在白天。然而上天偏偏把这么一个男孩的命运转折点安排在一个夜晚,让他遇上一个夜一样的人。
起初,王子微眼中的寂影就像夜一样神秘。
夜的神秘在于它无从探究,寂影的神秘在于他不让人探究。若换成一个知难而退的,寂影可能就一辈子神秘下去了。偏偏王子微属于中国教育的失败产物,没能被学校培养出只动脑不动手的读书人美德,多了一分敢于探索未知领域的贼胆,加上朦胧中对神秘男人的一见钟情,于是乎,寂影披了多年的冰甲就被一层层剥开了。
一旦剥开,每个男人都很简单。
很多时候,王子微都想仰视寂影,因为寂影的个性有太多令他欣赏的地方。这种欣赏无法用语言表达,暂时又不能判定寂影是否接受亲吻拥抱之类的表达方式。所以,仰视是抒发感情的最好方法。但由于身高问题,除非王子微坐着寂影站着,否则很难达成仰视这一条件。
事实是王子微这一想法确实很难实现,因为寂影比王子微懒,大多时候,都是寂影坐着或躺着,王子微站着。
后来,王子微又喜欢上和寂影并肩而行的感觉。
夜晚的并肩可以比白天来得近些,因为有取暖这一借口,在没有观众欣赏的情况下,想必寂影也不会反对。
寂影的皮肤很好,好得足以隐藏未来几年的年龄,因此不怕近距离欣赏。
寂影全身上下唯一藏不住年龄的地方就是眼神。如果说女人的眼睛是科幻片,时刻洋溢着梦想的光芒,那男人的眼神就是纪录片,能真实再现他所经历过的沧海桑田。
寂影的眼神很像雾都伦敦,仔细看过的人会被传染忧伤。
虽然沧桑的眼神很美很有男人味,但王子微还是决心要让寂影的眼神快乐起来。
吹过夜风后的王子微状态十分良好,不但没吐,还能走得比寂影快。如果不是回光返照,这是个好现象。
王子微的步子时快时慢,一会儿牵牵寂影的手,一会儿又不好意思地放开。一会儿靠靠寂影的肩,一会儿又远远躲开。在寂影的记忆里,除了几次破釜沉舟的告白,王子微还没有过这么大胆的举动。
转一个弯,王子微又向寂影靠过来,寂影索性一弯腰把王子微背了起来。
王子微足质足量地吓了一跳。
惊吓之余,听见寂影的声音:“趴下来,你要仰翻过去了。”
王子微听话地趴下,前胸贴上寂影的背,贴的很紧,能感觉到两颗心脏在同一方跳动。
寂影:“手,搭上来。”
王子微搭在身体两边的手环上寂影的脖子。
寂影的后背很冷,摸起来像一块冰,但紧紧贴近后,有一种火热的触感。
在这样的冬夜……很舒服。
背上王子微后,寂影继续往前走,像是感觉不到疲惫,一点不比之前无负担时慢。
此时此刻,王子微真实体会到了“受宠若惊”四个字的含义。
其实这只是一个公平待遇,辉夜不舒服的时候,寂影也背过他回家。
寂影边走边对王子微说:“以后遇上这种情况,你就自己回家。”
王子微:“……什么情况?”
寂影:“我不送你回家直接上班的情况。”
王子微:“……为什么?”
寂影:“那种地方不适合你。”
王子微伏在寂影背上,这个姿势的优势是即使声音放得很轻,寂影也能听得很清楚。
“那种地方……就适合你么?”
寂影沉默了一会儿:“有些东西,是必须适应的。”
王子微:“什么样的东西是必须适应的?”
寂影:“生存。”
王子微:“生存也可以有很多方式啊。”
寂影:“我喜欢和重要的人在一起的生活方式。”
王子微:“谁是你重要的人。”
寂影:“很多,比如果鑫。”
王子微:“还有呢?”
寂影:“蓝晓。”
王子微:“还有呢?”
寂影:“楚和。”
王子微:“还有呢?”
寂影:“你很烦。”
王子微突然想笑,“你很烦”这三个字,已经很久没听寂影说过了。
这三个字,曾经是寂影的口头禅……在二人初相识的时候。
那时的“你很烦”是终结二人谈话的句号,只要寂影报出这仨字,王子微就自觉地不再开口——不敢开口,生怕寂影觉得自己真的很烦。
现在想想,也许只是寂影不好意思说下去的一个警告而已。
没关系,反正寂影没说出口的话,现在的王子微大致也能猜到一些了。
寂影重要的人中,应该也有“王子微”这一个名字吧
大概,还有辉夜,还有那位不曾见过,以后也没机会见的……晏京。
如果寂影继续说下去,下一个名字,会是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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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陆风的抉择①
更新时间2011…1…27 21:04:42 字数:2610
乐乐的咖啡厅不请自来了两位不速之客。
乐乐……因为出场镜头稀而不贵,咱们回顾一下前情——这哥们儿曾就职于BeePub,隶属果鑫乐队,后来也不知是混出头了想自创业了,还是混不下去了得自创业了,脱离了BeePub,自己开个咖啡厅当老板,贩售各种速溶咖啡和罐装饮料,约等于一台自动贩售机,当然,不如贩售机方便。这样一家咖啡厅之所以在比铁还硬比钢还强的市场磨练中幸存下来,原因是拥有自己的消费群体。这个群体由想享受咖啡厅的小资情调又只买得起罐装可乐的一帮子人构成,多为学生。也是因此,乐乐的咖啡厅不久前增开了出售文具和教辅的业务。一个咖啡厅开成这样,对整个娱乐行业都是一种侮辱,乐乐自己对此的解释是:可以让那些喝咖啡的孩子们喝完后记得回家念书。
现在的时间是午饭偏后,正值学生们吃饱了没事干四处溜达的时段,按理说这会儿的生意该是旺季。但不知为何,连着几天的这个时间,都只有乐乐一人坐在柜台里当望客石。橱窗里的招财猫爪子都招断了,也只招来几个收各式各样钱的。乐乐先是隐约预感到要发生什么事,介于自己预感彩票号码从没准过,苦苦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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