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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色温柔-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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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齐给埋起来。
  就算这世上真有不为财不为名全凭乐趣来盗墓的,有点常识的也不会选择这种墓地。原因有二:首先,这种墓由全石封闭式制造,想要撬开极为麻烦。如果盗墓的是位泥巴爱好者,那是享受不到挖土的乐趣的。如果盗墓的是个石材收藏家,那也得不到一块完整的石头。再来,辞世的人里,有不少都是病逝。骨灰里有没有灵魂的记忆暂且不知,疾病的记忆是一定会有的。因为死人进火葬场是不会剔成一副骨架再进的。在那比三昧真火还真火的烧尸炉里,承载疾病的器官、血管、肌肉……都在共同燃烧。高温也许杀得死细菌,但没人敢说它一定杀得死病毒。也就是说,在看似千篇一律的骨灰里,没准儿就让你撞上携带病原体的那一个。从药效上讲,粉末状肯定是比固状发挥得更快。
  ……
  尽管数条理由都在指证着这个地方不会出现盗墓者,但如今眼前就有这么一个活脱脱的人,拿着东西撬着墓碑,咱们也只能把他当盗墓者看了。
  那盗墓者显然也没有料到,这种时候,这种地方,居然还会出现这么大一帮人。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帮人还出现得无声无息,出场配乐都没一声,一发现都到眼前了。要不是有几个说小话的闲杂人等,包围圈可能都筑成了。偌大一块墓园,自己挖的还正是这群人打算拜访的墓,这机率实在有点……
  双方一人一个不可思议,凝结了这一瞬间的空气。一时间,盗墓的和家墓被盗的都不知所措地呆看着对方。
  寂影一行三人背后的王子微嗅出了空气的紧张,群体意识发作,在不知何故的情景下老老实实跟着一同紧张。
  倘若这份紧张依次传递,所有人都楞住不动,以不变应万变,大家一起发呆到天亮,晏京的这个忌日也许就平安过去了。但这一行人里的乖孩子毕竟只有王子微一个,非要点名,楚和再算一个。其余都是极具冒险精神的成年人。前方被挡住?——你这是在阻碍哥看好戏呢!
  天底下没什么东西是好奇心打不破的。
  在重重好奇心的驱使下,后方一个不知是头脑发热了还是胆量澎湃了的哥们儿挺身当了侦查员。很快,前方出现盗墓者的消息在后方阵营沸沸扬扬地传开了。
  离现场仅三个背影之隔的王子微是这群人中最后得知事态的一个,这消息居然还是来自后方。
  盗墓者!?此时此地,这是多么劲暴的一个话题!
  有了话题不来点儿讨论不是中国人的习性,这种习性,任何场合都压不住。
  下一个瞬间,夜晚的墓园热闹得像突然诈了尸。
  盗墓这一行,本是集合了天时地利的安静,只要胆稍大点儿,无论是精神衰弱的,还是手脚残疾的,都能从事这行业。估计这业界的前后辈谁都没想到,人和这一脉上还能出现什么重大变故——今天这盗墓者也是衰得彻底,先是干了一出不赚钱的活,再被一群幽灵样的人吓得呆住,没反没抗,这群幽灵还自动诈了尸。这事要流传出去,这哥们儿也就没脸在这一行混了。
  这位撬晏京墓的哥们儿也算有备而来,裹了一身轻巧的黑色斗篷,身形单薄,视觉效果很是清爽,让看见的人很想一探斗篷之下的那张脸。怎奈这席斗篷虽不具护身作用,护脸倒是相当到位——斗篷的帽子遮住了上半边脸,斗篷的领子遮住了下半边脸,露在外面的只有一个若隐若现的鼻子,鼻形很好看。
  拿着盗墓工具的那双手……带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白皙。若无视盗墓这一层身份,这家伙更像个迷路的魔法师,在月光下还算赏心悦目。
  这一幕告诉大家一个真理,不管做哪一行,形象是相当重要的。若是一个脏兮兮的家伙在这儿撬墓,自然不会有人愿意欣赏,这样一来,估计他连发呆这点空闲时间的命都没有了。
  身后炸开锅后,果鑫脸上亮出不耐烦的表情,其中一半的不耐烦是因为安静地欣赏被打断了。蓝晓表示这些人憋得太久了,怎么闹都还算在预料之内。
  二人交流完毕后同时注意到——身旁那个叫寂影的哥们儿,就像魂魄出了窍,面无表情,一动不动。
  那盗墓者也像被寂影的冷静冻住了一样,依然半蹲着不动。
  就这么冷热各半球地又僵持了一会儿……
  突然,一个响亮的声音冲出杂音重围,在一片混沌中划破了夜空:
  “抓住哪个盗墓贼!”
  继而,排山倒海的支持声纷纷响起。
  盗墓者这时才想到要跑,手中的工具当啷落地,起身后发现逃跑线路只有一条——左右两旁是墓碑,跨不过;前方人一大群,冲不破——要逃只能向后方。
  盗墓者一转身,人群一阵欢呼,期盼的镜头终于出现了!
  后浪顿时沸腾着拍向前浪。果鑫缓冲不及,被人潮推得差点跌倒,蓝晓转身一把护住王子微,怕身后这群急着发泄的人一拥而上,踩死自己人就不好看了。王子微在蓝晓的拥抱中拼命寻找寂影,熙攘的人流中断断续续传来楚和喊停的声音。
  果鑫站稳后看向盗墓者逃亡的方向——一个黑色的身影,不用说当然寂影——正朝向盗墓者疾追过去。
  蓝晓和王子微也看见了寂影的去向:那盗墓的跑不掉了。
  果鑫心想:没白发一天呆,关键时刻的表现还算正常。
  后方假装岩浆,想要一拥而上的那群人,见有人真正卖力去追了,也驻足原地看起戏来。
  虽然夜晚的可见度有限,几乎所有人都只看见一个寂影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但寂影会追上盗墓者这件事,几乎是没人怀疑的。
  至于原因,论速度,寂影在BeePub无人能及;论信念,这个就不用说了。
  众人纷纷感叹:那个倒霉哥们儿,没看看自己盗的是谁的墓啊……
  寂影的速度,果鑫记得在大学的一次短跑考试中是百米十一秒六,排名全班第二,那时的寂影懒懒散散,不算巅峰状态。事隔这么多年,退步还是进步暂且不知,但据刚才的目测,要追上那个盗墓的,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至于追上以后……这个就更不用担心了,寂影的战斗力大家都明白。
  一群人中担心寂影的顿时只剩王子微。
  蓝晓安慰王子微:别担心,你看,那个盗墓的本来手里有凶器,可以随便敲死我们中的一个,等我们收尸时再逃的。但他扔下凶器跑了,就没有危险了,像没了咀的蚊子一样,抓住就行了。
  王子微觉得有理,轻轻点了点头。
  后方,闲暇的众人又开始热烈讨论:寂影抓住盗墓贼后,那贼到底会是个什么下场?
  关于此问题的抢答绚丽多彩。
  果鑫提醒蓝晓:不用担心那个盗墓的么?
  蓝晓:“等听到惨叫声后,再去救他。”
  果鑫:“万一一个石头丢过去砸中后脑勺呢?”
  蓝晓:“那也应该有一声呻吟,这附近没什么大的石头,大的就是墓碑,他拿不动。”
  果鑫:“寂身上带有刀吗?”
  蓝晓:“不知道,怎么突然问这个。”
  果鑫:“万一寂身上有刀,把那家伙割喉了呢?”
  蓝晓想了想说:“……还是去看看吧。”
  果鑫和蓝晓随即准备动身。
  正要助跑,王子微一步上前,挡在二人面前。
  果鑫看看王子微,问:“你也想一起去。”
  王子微低着头拼命摇头。
  果鑫:“你不想去?”
  王子微咬着牙继续摇头。
  果鑫:“那你想干什么?”
  蓝晓看看王子微,这家伙低着头,看不到表情。理论上,他才是最想追上去的人。
  但为什么……
  稳定了一会儿情绪——很短的一会儿,不算浪费时间——王子微轻声开了口:
  “寂……他绝对不会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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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让爱和生命延续⑥
更新时间2011…3…29 19:52:09  字数:3188

 因为王子微这一句话,果鑫和蓝晓一起加入了浪费时间的行列。
  这个玩笑搁这个季节的晚上开,是有点儿冷……其实也不算玩笑,一起混了这么多年,果鑫和蓝晓当然知道寂影不会杀人。这哥们儿虽生性挑剔,不易近人,但拥有一个罕见的优点——心一直保持得非常干净。心净的人很容易做到心静,心静的人做事不容易冲动。这样的人,明白看一个人再不顺眼也不能图一时爽快把他杀掉的道理,因为这样一来就需要花掉自己几乎整个下半生为那个人赎罪——这是何等傻X的一件事啊!因此,寂影一向贯彻的原则是:在打得过的情况下,收拾个半死不活就行了;若打不过,就智取,设个陷阱让他跳或找机会偷袭,虽然俗套,但都是上策。在这个法律压制道德的年代,什么面子和所谓正义感都是包袱,两兵交战,胜在攻心,心心对抗,往往脸皮厚的一方会胜。
  果鑫和蓝晓之所以在这个不恰当的时机推出那一句话,无非是给自己一个去追寂影的理由,两个大男人像母鸡护雏一样去追一个同样大的男人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照人的事。两人都没想到,就这么一句玩笑话,居然还触电了脾气一贯良好的王子微的逆鳞。
  虽然为这点事专程做出个解释有点傻X,但比起明星被人偷拍后召开的那种不用听都知道他要说什么的记者会还是要好一点,于是蓝晓决定当一次傻X,用拍肩膀的肢体语言告诉王子微:“当然,他不会杀人的。”
  王子微一脸怒意地看着蓝晓。
  人在愤怒时智商会倒退,做出一些类似神经病的举动,例如听话只能捕捉他自己想听的只字片语,其他一概理解不来。
  蓝晓无奈,只能把用语言改编的行动再一次转换成语言,告诉王子微:“你说得对,寂不会杀人的。”
  王子微立马幸福得泪光闪闪。
  一场傻就此犯完。
  人之所以犯傻,无非两个原因:一是为某件事纠结得别人不能理解,二是为某件事纠结得自己都不能理解。相比起来,第一种,也就是这时候的王子微,要可爱得多。
  回归一下现在的整体场景。
  夜晚,墓园,两个人在前方进行生死追击,三个人在中路分析一句玩笑话,还有一群人在后方热烈闲聊,只差一个现场直播的大屏幕、一台追影摄像机、一架烧烤,就是四川人民喜爱的夜啤酒人生了。在墓园里喝场夜啤酒,那绝对是条能吹够一辈子的牛。
  虽然被王子微连累浪费了一场时间,还是救援的最佳时间,但果鑫一点责怪王子微的想法都没有。若是前方的寂影知道了这件事,肯定也不会责怪。有人能为自己/自己的兄弟犯这样的傻——无论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当然,幸福之后,人还是要追的,万一寂影……需要帮忙,那就应该帮忙,不用理由。
  这时候的众人看不见的前方……
  从那盗墓者盗墓的手法——开垦了半天墓碑连个缺都没凿出来,被人发现了还丢下作案工具落跑——寂影推断他不会是一个动手能力多强的人。当然,如果凿出个不太美观的一生的印记,寂影就不会追得这么冷静了。如今看多了电视跑出来实践剧情然后失望或绝望归来的年轻人满街都是,寂影真心希望自己追的不是他们之中的某一个,尽管如果是这个理由,这件事会简单得多。
  这场速度的较量并不精彩,不到8秒,寂影就已经可以凭自己心情决定要扑倒还是绊倒前面的人。不过由于二人不到5秒就已经跑出了后人的视野可见度范围,因此后方的猜测依然缤纷。
  就这么几乎并肩地跑了一会儿,寂影突然想到,自己的可见度也只有那么一点点,若按这速度跑下去,突然出现棵树什么的,两个人就直接撞上去了,轻一点儿是两块肉饼,重一点儿就是串烧,不划算。
  于是寂影加速几步,拍了一下前面那哥们儿的肩膀。
  那哥们儿被这一拍吓得浑身一抖,径直就摔了下去。
  寂影及时揽住盗墓者的脖子往旁边的草坪上一倒。
  究竟是什么能让寂影在今天、如此事态下冷静,寂影自己也不明白。也许是一直站在寂影身后的那些人,也许只是一种心情,又或一种感觉……今天的寂影,心里没有怒的存在。
  若按盗墓者自己的姿势摔下去,势必脸先着地还要被寂影踩上一脚,要是地上有块石头什么的,很可能就当场毙命了。届时警方调查起来,肯定还得追究寂影踩那一脚的责任。依蜂谷警察的耐心和办事效率,追究个半年都不是什么问题。因此寂影这一举动也算救人救己。
  墓园里的草地,质量和质感都属用户信得过产品——看巴掌大一块墓地的价格,也知道卖墓地的人不用在草上省这一口。要说潜藏的危险,除了几率较小的草里埋藏着石头外,还有一点就是草坪捆绑着斜坡。
  一摔之后,寂影和盗墓者在青草的清香里一路下滑。
  这个季节的草已经长得很好看了,像是为了迎接春天争艳的群花登场,先铺下一块纯天然环保的绿毯。无私无争,但不代表就会被忽略,寂影就很喜欢那一片片苍翠的绿色,更甚于花。
  滑了一截,寂影担心撞上下方的墓碑,于是修正出一个比较有阻力的姿势。这个类似把行进中的滑雪板横过来的姿势在滑雪场从没成功阻止过哪一场碰撞,没想到在草场的效果还不错。
  缠得解不开的二人缓冲式结束了这一场下滑。
  停下来后,紧挨着寂影的盗墓者一动不动,要不是夜静得能听见呼吸,寂影都以为抱着的是具尸体。
  这位引发全BeePub人震惊的盗墓者这会儿就像个进了洞房的小媳妇,让寂影生出一种想扒了他衣服看看他会不会反抗的冲动。
  这场面太过安静,安静得寂影都想象不出自己一分钟前是在追一个盗墓的。
  在寂影能不费力闻到的范围内,青草香中夹杂着一缕发香。看来这盗墓的还挺注重个人形象,出活前洗过头。当然,不太符合行业形象。
  寂影之所以判断他是刚洗过头,是因为除了是男人都不会用的小李哥代言的伊卡璐,没哪款洗发的能让发迹长时间留香。
  盗墓者是男人,这点在滑草那一刻,寂影就确定了,怎么确定的就不说了。
  盗墓者依然沉默。
  追捕的对象到手了,后面有那么一大群人守着晏京的墓,可贵的一群人里面还有几个不是吃白饭的,让寂影不用担心还有同伙来接替怀中这哥们儿的工作,可以顺其自然休息一会儿,想想以前不敢想的事。这一刻,寂影的心很宁静,是一种长久未曾享受过的宁静。
  宁静是寂影最喜欢的东西,他不会主动去打破。
  这盗墓的意外地很合寂影的品味,陪寂影一起躺得安安静静,没有发出任何杂音来打破这份宁静。
  曾经……几年之前,寂影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墓地这种地方打交道,因为独来独往惯了,没有需要探望的人。
  还是几年前,这个几比上个几的数字小一点,寂影依然没想过自己会来这里。这个时段的寂影已接受了另一种不寂寞的生活,身边的人全都生龙活虎,让人怎么看都联想不到死亡二字,心里的那个人亦然……
  再一个数字更小的几年,寂影渴望能把自己埋在这里,身心外加灵魂一起。怎奈官方不接受活埋业务,身边能帮忙的人非但不帮忙还要阻扰,想自己动手,却发现自己已失去了下手的力气……
  一个又一个的故事,蜕变再蜕变的心情,硬生生地堆成了一座名为成长的金字塔。
  每个人都有渴望成长的天真浪漫年代,如果在那个年代就明白成长是怎么筑成的,不知会有几个人敢主动选择成长。
  成长和长大是两码事,因为生理,每个人都会长大,但只有敢面对成长的人,才能真正成长。我们的世界里有很多老顽童,社会对这些人的评价好坏各半。其实指责他们的人和不指责他们的人一样,都在暗暗羡慕那些看似不被生活约束,用皱纹支撑的看似华丽实质空虚的人生。真正不屑这种人生的人,全都没参与评价——太无聊了,浪费自己的时间。
  怀旧,是中国人最惰性的思维。
  怀念是一种美德,但怀旧肯定不是。就算你爹妈再辉煌也不能算成你人生的分数,何况是几千年前跟你没关没系,共同点只是曾住在同一个国家的人。你可以为他们骄傲,但不能因为他们而骄傲。
  寂影正怀念着,突然,怀中的人动了一下。
  这是个聪明人,知道该面对的终究得要面对,休息只是暂时的。
  聪明的孩子值得夸奖,因此寂影摸了摸盗墓者的头发。
  细柔的触感,就和那股发香一样,对寂影而言,很熟悉。
  寂影伸手拉下此人充当的面罩的衣领(只是衣领,没拉开衣服)。
  盗墓者缓缓回头。
  寂影不用看也知道这张脸会很好看。
  这段日子,虽然不是一般地忙碌,但寂影也曾想念过这张脸。
  和这种拥抱的感觉……
  四目相对后。
  轻轻地,就像情侣间的爱语,寂影先开了口:
  “为什么做这种事……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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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让爱和生命延续⑦
更新时间2011…4…9 19:22:48  字数:3112

 辉夜看着寂影,半天不说一句话。
  在亲密到可以拥抱的两人之间,很多时候,凝视就可以代替语言。尤其在表达某种言简意赅的事时,眼神是比语言更绝妙的表达方式。比较常见的有“我想你”、“我爱你”、“我舍不得你”以及它们的反义词,在用眼神表达的时候,比用语言深刻百倍。对普通人而言,一辈子有那么一个能互读眼神的人就够了,多一个不但累,而且累得没意义。但对酒保而言,会读眼神是必要的职业需求,能读懂越多越好。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判断出谁是来砸场子的,谁的钱包供不起酒钱,谁已经醉得该提醒他结账了……
  BeePub里,读眼神功夫最强的人是蓝晓。只要在他的视野范围或兴趣范围内,内外人士一并通杀,且很少有读错的时候,连曾经的晏京都要尊称一声:“眼神通灵者”。寂影也是读眼神的佼佼者,认真起来不比蓝晓差多少,只是很多时候懒,不去读而已。
  按理说,平常不认真的人,认真起来不是人——要么是废人,要么是超人。寂影肯定不属于前者。但此时此刻,辉夜的眼神,寂影认了半天真,愣是没能读出来。
  辉夜的眼睛很大,能装下的感情本来就比别人多,这会儿想表达的心情不用说是百感交集。造成这百感的罪魁祸首不用说当然寂影,这点寂影自己也明白。
  内疚……有那么一点点……
  对待辉夜远远不像对待王子微那么简单。一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肯定比十七八岁的嫩青难对付;二来,寂影亏欠辉夜的,比亏欠王子微的更多一些。
  想彻底弄懂一个男人很难,何况是一个受过伤的男人……
  受过伤的男人和受过伤的野兽一样难以接近,和他们相处很累,很危险。
  尽管性格里没有忍耐这一项美德,但寂影还是选择了等辉夜自己开口。因为无数革命先烈的故事告诉大家——人的嘴巴是撬不开的。这种信念自小学课本就开始普及,成功做到了思想从孵化抓起,从种子开始灌溉。美中不足的是稍微带点儿副作用——容易对小学生的思维造成误导。寂影读小学时,就曾怀疑被敌人抓获的哥哥姐姐们接受审问前是不是都先用502胶糊了自己的嘴巴,为的就是让敌人撬不开,并把这想法形成了疑问去请教老师,下场当然是被狠狠骂了一顿。寂影至今都还记得那顿骂中的某几句话:“谁告诉你的!?你自己想象的!?你怎么能自己想象呢!?这是上课!你只要听老师的,禁止自己想象!……”
  其实,教材应该诚实告诉大家:嘴巴当然是撬得开的,声音也是能撬出来的,下手狠一点的话,撬掉牙齿舌头也不是什么难事,唯一真正撬不开的是心中所想——真心话而已。
  人类经历了几千年的进化,已经能够把假话说得像真话了。
  说假话不是什么好事,却是一种生存本能,因为假话最大的特点就是比真话好听。一道色香味俱全且合听众胃口的假话,在战乱时期,能帮助你生存,在和平时期,能帮助你晋升。反之,则反下场。生和升虽掌握在别人手里,但说什么话却是自己能做主的。既然假话能带来这么多好处,那当然说假话!这样一来,真实的东西就濒临灭绝了。
  一段真心话想要存活,有两个条件——一是说的人愿意说;二是听的人愿意信。
  有这么一个现象:一直以来,BeePub的人都是不大相信辉夜的。
  虽然这样对辉夜很不公平,但凡是辉夜身边的人,除了二愣子陆风,对辉夜都是抱有一定戒心的。因为辉夜实在太完美了——无可挑剔的长相,过人的智商,完美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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