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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过招by neal-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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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拔腿就跑。
李斯特整个人都因为意外而愣在了当场,郑爽这个人太难捉摸了,这一刻让你觉得他爱你爱到离不开,下一刻转手就能放下的也是他,前一秒你分明感觉到他已经放弃了,后一秒又让你产生一切都还未结束的错觉。
看不透猜不透摸不透,古怪得离谱。却偏偏让李斯特好奇,他一直喜欢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类型,郑爽更是这类人在的翘楚。
这阵子,虽然他嘴上不说,其实他已经习惯和郑爽相处,心里也对郑爽很有好感了。
但因为天生冷漠,不善言辞的个性,让他不知该如何开口,而且他总觉得,那天过后,郑爽已经彻底放弃了。
李斯特回过神,起身就追了出去。时隔多年后,桐木还记得李斯特推门而出时,那一抹耀眼的金色身影。
因为李斯特给人的印象向来都是从容的,稳重的,冷静的,桐木从来没见过这么仓促,急不可耐地去追赶什么。
当李斯特追上郑爽的时候,郑爽正站在公司大门口,戴着耳塞,望着眼前朦胧的大雨发怒,一边还小声咕哝,“肿么就下雨了涅,愁死了。”
他的表情也确实很愁,眉头都快挤到一起了,正好一个女职员下班推门出来,不经意督了眼郑爽,心里忍不住暗暗吐槽:至于么,不就是忘带个伞,愁成这样。
仿佛有心电感应,郑爽摘下一边耳机,回看着女职员,眼神仿佛在说:噢你等凡夫俗子才不会懂,我就是那传说中的忧郁小王子,下雨了好忧桑……
得瑟!女职员翻了个白眼,贱人就是矫情!
我矫情我乐意,嘻嘻。郑爽忽然莞尔一笑,装腔作势地唱起歌来,“那些年下过的大雨,这些天全都还给你……”
李斯特看不下去了,走过去拍了拍郑爽的肩膀,“没带伞?”
郑爽全身一僵,几乎是带着不可置信的眼神转过脸,“李斯特……”他顿了顿,喜出望外地裂开嘴笑了,“你也来看雨景哇!好兴致!”
被郑爽当成兴趣诡异的同类真让李斯特哭笑不得,害得他把想说的那些话都给忘在脑后了,“什么歌我也听听。”
“来来来,分你一半,别让人说我小气。”郑爽说着就把一边耳机递给了李斯特。
……难道你还能分出三分之一的耳机来吗?女职员内心有如被一万只草泥马踏过,可是这个混血的外国人实在是帅啊!帅到就算有个煞风景的风骚二百五雷死人不偿命,她还是舍不得走想多看两眼啊!!
戴上耳塞,激情高亢的音乐在耳朵里释放,敲击着耳膜,李斯特知道这首歌,sum41的with-me,他去年回美国探望家人的时候,在百货商场正面的大型电子屏幕上看到过演唱会的回放。
而有几句歌词他一直记得,并且很喜欢。
暗沉的天色,哗啦啦的雨声,朋克风歌曲激昂奋进——
【回首往事我犯过错】
【我被绊住然后倒下了】
【但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要让你知道/就算拥有一切我也不会对你放手】
【这些话发自我的内心/我要珍藏我们共有的时光】
【因为我的血能证明我的心不会放你离开……】
李斯特可以往郑爽身边站近了一点,由上至下看着他,郑爽却专注看着面前大雨飘摇的场景,似是有些失神的样子。
李斯特把脸转开了,他看着雨滴,心思却不在那挥洒而下的打在地面溅起的白花上,大男孩略显阴郁的表情就这样深深刻在李斯特的脑海中,后来即使过了很久,他也没能忘怀。
两个男人一人塞着一边耳机,安静看着眼前纷纷落下的透明雨珠,哪知站在一旁毫无存在感的女职员早已一脸血,心里不断咆哮,在一起快在一起吧都这么粉红缭绕了还故作淡定若无其事地看毛雨啊!!装b遭雷劈啊!装b得不到爱情啊!!
女职员最后遗憾万分地还是走了,她不知道,很多事都是当局者迷,外人看得很清楚,当事人却不明白。
又是一曲完毕,雨夜渐渐由小转停了,郑爽笑着收回耳机说,“那么48小时后见了,李斯特。”
音乐声嘎然消失,李斯特微微点头,“48小时不算很久。”
“那对我来说可是很漫长的旅行。”郑爽摸了摸后脑勺,抬起手挥了挥手,算作道别。
当时他们谁也没想到,那就是他们在财通天下的最后一次见面了。
48小时过后的星期五,财通网的变化可以称得上是天翻地覆。
随着徐邵垮台,郑爽也准备动身去上海的总裁学习班了,上海之后还有杭州和广州,一整套教学要花费一点多的时间。除此之外,集团事务他也要开始一点点接手。
这是郑爽人生的转折点,也意味着巨大的变化会发生在他身上,一年多后他会变成什么样,谁都无法预料。
李斯特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等他从别人口中听说,已经是郑爽离开两个月后了。
在彻底分别前他们还见过一面,是在叶铭晨收购《财通天下网》,并更名为《财富纵横网》的重生派对上。
谁也没想到这位离职前任广告部总监有朝一日会杀回来,将老东家牢牢踩在脚下,半点翻盘的余地都没有。
这个消息被Unsub以最快速度爆料的时候,财通网全员上下震惊不已,而还未来得及等那些人回神,他们已经俨然成了叶铭晨的下属。
李斯特没想到郑爽会出席,当他看到郑爽踱步到餐桌边,从盘子里缓缓摘下一颗紫葡萄放进嘴里,悠然咀嚼咽下的样子时,心中不禁产生了深深的疑惑。
“你早就知道会这样了,我说的对吗?”
郑爽转过脸看了看李斯特,嘿嘿一笑,“窝也觉得窝拥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十章
世界上有些东西是你清楚要放开的,你知道留恋是短暂,也知道纠缠的恶果,你只是还有不舍,所以装作表面一切如常,心却在慢慢远离。
郑爽就处于这种状态,他不反抗这感情,也不再过分争取,而是等待着它自然消亡,寿终正寝。
为什么呢?他不是李斯特喜欢的类型,李斯特也确实说了,他们之间没到那个份上。
这段时间他的睡眠很不好,半夜梦醒时分,他总会想起他倾诉心声后,李斯特那句冰冷的——“你爱错人了。”
如果一个异性恋说这话,或许是真的无法接受断袖之情,但这句话是从一个和他一样的,同性恋男人口中说出来的,那就只代表一件事,人家没看上他。
他伤心吗?倒也不会,他不是什么玻璃心。
只是他的热情被扑灭了,那晚之后,虽然他还是把李斯特放在心底重要的位置,但对他也无法否认,这感觉已经开始慢慢变了。
郑爽劝诫自己,把爱情转化成友情,他并不是什么小气的男人,他可以和李斯特做朋友。
但有些事是出乎他自己预料的,他无法克制自己不去接近李斯特,无法控制地想对李斯特好。
他知道这是自作多情,也明白一厢情愿不会有结果,所以他很卑鄙地提前道别,在情况最不妙的时刻落荒而逃。自然也完全没想到会在这重生派对碰上李斯特。
冷冽的嗓音在背后响起的那一刻,郑爽整个后背都僵了。
他觉得他今天不该来,这感觉就像小偷逛街碰到警察——他被李斯特逮了个正着。
郑爽觉得吧,他也不是没胆子啊,而是他斗胆告白的那一次的失败,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你多喜欢一个人,在对方表示之前你都要学会挖个坑儿,把感情深埋进去撒好土,决不能轻易表露。
毫无计划的告白,结果绝不仅仅是输,还会让两人心里结下疙瘩,然后感情就变味儿了。
转身时郑爽脸上早已换上笑容,他不知这笑容是否如常一般自然,但他很确定此时此刻,他心里是苦的。
李斯特听了郑爽的回答,抱起手臂陷入沉默,他觉得他现在应该说些什么,但他一时想不到合情合景的说辞。
今日一别,或许就是永不相见,当李斯特意识到这一点,他忽然感到了一股难得的紧迫。
而在他要开口的瞬间,一个身影横插到他们之间,伴随着一股廉价香水的味道,“好久不见了,郑爽。”说话的男人看起来比李斯特年轻一些,应该是和郑爽差不多的年数。
郑爽愣了一下,脸上顿时笑意全无,“何旭。”
这个何旭,就是郑爽多年前因为事业不得志,与他分道扬镳的初恋。
何旭能出现在这场聚会,说明他现在至少混到品牌形象负责人的位置上了,毕竟叶铭晨也是个无往不利的商人,他不会把宴会请柬随便派发给一个银行的普通小职员。
“新发型不错。”何旭似笑非笑地勾起唇角,说出一句不知是夸奖还是讽刺的话来。他向郑爽伸出手,“三年了,不知你追求到自己想要的没有。”
说话间,何旭的目光从李斯特脸色一扫而过,但没有多做停留,他并不把李斯特放在眼里。
郑爽的手贴着裤子两侧,抬都不抬一下,玩世不恭地道,“我想要的太多,追求不完。”边说还边俏皮地把头歪向一边。
一个目中无人的下马威准确地表达了郑爽现在对他的态度。
何旭没有表现出恼怒,把手收回,“看来我是没有机会了?你这么薄情吗?”不慌不忙的语调,足见何旭这些年的经历,他稳重了不少。
“这么多年来在你眼里我一直都是个薄情的人,”郑爽咧开嘴笑起来,他的笑容过度耀眼,“如今还要向本人确认吗?”
李斯特注视着郑爽的笑容,眉头微微抬起,郑爽和花希越不一样,他一点也不念旧,对于过去的东西,他会选择完全地放手。
或许他从不知什么是后悔,决定放弃的话,他比任何人都要干脆,再也不会回头。
这一刻李斯特明白过来,很多东西在他还未来得及宣之于口,便已经结束了,他的慢热导致他失去了郑爽的耐心,所以郑爽才会不告而别。
这个大男孩看似心中憋不住事,其实他真正的想法,比谁都埋得深。大多数人只看到那大大咧咧不正经的表面,却忽略了他的细腻,他的敏感。
“好,就当是我自作多情。”何旭貌似大度地耸了耸肩,下一句却是,“但别怪我没提醒你,像你这样的个性,最容易与真爱失之交臂。”
何旭话落,郑爽的眸子骤然暗下,他咬了咬嘴唇,不知要如何反驳,他很清楚,何旭说的,并没有错。
“用不着你担心。”李斯特冷冰冰的声音忽然响起,仿似穿透了空气,他面无表情,向下看着何旭,“不管他有多糟,都与你无关。”
何旭皱起眉头,终于正眼瞧了瞧李斯特,冷笑,“等受了伤你就会知道后悔。”
受伤……言下之意是他伤害了何旭?郑爽不知不觉攥紧了拳头,明明当场提出分手的人是何旭,他却说他受伤了。
郑爽的嘴唇被自己要到泛白,他仿佛听到自己的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不是的!伤害你的是你的自卑!
但他说不出话来,在何旭面前,他总感觉不论他说什么,都只会雪上加霜。
何旭走了,李斯特把酒杯递到郑爽手上,“喝了,会好些。”
李斯特此前从未见过郑爽这般隐忍的模样,李斯特相信郑爽有足够的能力反击,只要他愿意,转眼间就能将何旭伤得体无完肤,但他毕竟没有那样做。
这个举止古怪放肆的大男孩心底有着十分柔软的善意。
和许多人不同,第一眼你看到他,并不觉得他讨喜,相处时间越久越会发现他的闪光点。
郑爽接过酒饮下,扬起笑容,对李斯特说了句谢谢。
一瞬间,李斯特觉得自己似乎错过了什么,“郑爽……”
“没关系。”郑爽摇了摇头打断他,“感情的事本就没有对错,你不必安慰我。”
李斯特眯起了眼,“其实你很不错。”
不错又如何,反正你也不会喜欢我,我知道就算我再好,依然不是你的钟爱,我很清楚,不用你再来告诉我了。郑爽在心中默默说着,然后他抬起下巴,看向李斯特,保持着唇边灿烂的笑容,开口道,“后会有期了,李斯特。”
与其埋怨感情得不到回应,他还是更想和李斯特笑着道别。
李斯特的心猛地震了一下,不动声色地叹了口气,那些想说的话,终究还是没能说出来,“再见,郑爽。”
不会有什么再会了,他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接下来,叶总裁宣告晚宴正式开始,人们享用着美食,交谈调笑,乐队演奏声环绕着会场。
一曲完毕后,郑爽就以惊吓到全场的姿态悠然登台,众人一片哗然,谁不知道这位二少爷唱歌跑调水准堪称一流?纷纷做好了耳膜被震碎的准备,在心底默哀。
郑爽伸手拨动风骚无比的头发,打了个响指,乐手们接到信号的同时,伴奏声渐渐响起——林肯公园的leave-out-all-the-rest(《该放手,就放手》)。
“我在梦中惊醒,看到你脸上的恐惧……”郑爽缓缓起唱,他的声音和原唱十分相似,英文发音字正腔圆,超一流的标准。
“但愿你会明白/当我离开时/忘记我所犯过的错误
并使我忘记那些令我迷失的理由/但别再用你的寂寞埋怨我
让我留在那儿/剩下的该放手/就放手/不要迟疑。”
所有人都被镇住了,从郑爽开唱起就没跑调过,还好听得令人震撼,仿佛心和灵魂都被歌声攫夺而去。
谁也料不到这位二公子的歌声如此美妙,难道曾经跑调到南极的献唱只是演技?
“我会清点伤口/残局我自己担当
佯装勇敢虽不是本性坚强/我未曾完美/但你不也一样
如果你感到寂寞/请不要怪我
清空脑海/让我独自在你记忆中行走
放手让它走/伤痛藏得再深也要放开
不要假装会有人给我们释怀/我无法成为你也不会为此改变。”
四下都是被歌声征服陶醉的人们,只有李斯特感觉到一股难以名状的失落,他想,也许这才是郑爽的心声吧。
即使李斯特没有说出口,郑爽也知道他想说的话,他觉得他喜欢郑爽,但郑爽很清楚,自己想要的不是喜欢,而是爱情。
郑爽其实什么都明白,他只是习惯性装傻。
就像他装作自己不懂英文,装作自己唱歌跑调一样。
大智若愚,大强似弱,或许就是对郑爽最好的诠释了。
李斯特的嘴角动了一下,微笑透出几丝无奈,原来他一直都低看了这个大男孩,从前的相处他多少感觉到郑爽在装傻充愣,但从没像现在体会地这么深刻。
当郑爽付出真心时,他没有珍惜,他以为时间还很长,也并不觉得失去会有多可惜,现在他发现他错了。
可等到他发现这件事,已经晚了。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十一章
一晃眼就过了两年,郑爽这个名字也渐渐从李斯特脑海中消失了,他甚至想不起来,上一次回忆起这个名字是在什么时候。本来也没有真正的在一起过,忘掉自然也不难。
但有些事始终会提醒着他郑爽的存在,因为他会有现在,多少也受到了郑爽的影响,比如说他回到了亚德里恩家。
父亲很高兴看到他回国,也为他提供了一个不错的职位,但最初,出于老人的谨慎,并没有对他放权太大。凭借着他两年来一点点的努力表现,最终获得认同,升上了副手的位置。
明天他要去日本,和一些日本汽车行业的客户加深关系,机票已经买好了,纽约却忽然变天,阴沉沉的乌云预兆着一场磅礴大雨即将到来,四周的气压更是低到不行,让他怀疑明天的航班能不能照常起飞。
时间刚好是中午,他结束了手上的工作,打算出去吃个饭,因为是周末加班,电梯没有让他等待太久,很快就到了一楼,他从敞开的玻璃门走出去,充满了湿气的风吹打在脸上,门边刚好有个女孩在打电话,因为很大声,李斯特不经意听到了对话的内容,应该是和男友不合,发生了争吵。
他没有上心,径直从女孩身边走过去。
而等他吃完午餐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女孩坐在地上,握着手机,靠着柱子,放声大哭。
路人纷纷侧面,好奇女孩怎么公然坐在这种地方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嚷嚷着模糊的字句,看起来伤心极了。
鬼使神差的,李斯特忽然想起了郑爽,想起郑爽那晚流泪的样子,坦然又纯粹。
轰的一声惊雷,闪电照亮天空,在高耸的帝国大厦顶端划过,李斯特的心像被猛地砸了一下,原来,过了这么久,他依然没能彻底忘怀那份当初他来不及好好珍惜的感情。
不知道郑爽现在在哪里生活,不知道郑爽最近过得好不好。
雨滴淅淅沥沥地飘摇而下,将他的心一起打湿,这到底是怎么了,两年后的现在,他居然会这么想要见到郑爽。
不过,那个大男孩恐怕早已把他忘了吧。
雨声和身边女孩的哭声混杂,李斯特回过神才发现,他竟在原地站了这么久。
三月末,正是赏樱的时节,李斯特走过涉谷的代代木公园时,被风吹落的粉色花瓣差点迷茫了他的视线。
漫天樱花幽幽飘落,与晴空照下的阳光辉映,简直美得不像话。
他去客户的公司做了拜访,日本人很热情,频繁的鞠躬点头让他颇为无奈,西方人的开放使他无法习惯太拘谨的礼数,偏偏日本人就喜欢这样。
对方的名字叫小野宏树,是个年轻有为的实业家,对汽车行业了解很深,也非常谦虚。他们交流了一些心得,李斯特发现他和小野的很多想法不谋而合,于是不知不觉就谈到了晚上8点。
已经错过了晚餐时间,于是小野委婉地建议去银座的夜店坐坐,谁都知道那是东京夜晚最繁华的的街道,娱乐设施一应俱全,想找乐子的人都会去那里。
李斯特多少了解东洋人的兴趣所在,也听说过他们的服务不仅丰富多样,尺度还非常大。
小野兴致勃勃,李斯特也没有意见,于是就坐着小野安排的车子向银座出发。
东京的夜晚是十分漂亮,路边大厦上的霓虹灯变化多端,看起来十分迷幻。
小野挑了一家非常高档的夜店,李斯特进去就能感觉到不同,许多穿着各异却同样身材火辣,姿色迷人的应召女郎齐齐鞠躬,用甜美的声音道,“欢迎光临,我的主人殿下。”
在这里你能够享受至高无上的服务,比起中国闻名的天上人间,有过之而不无不及。
夜店在二楼,在应召女郎的引领下,他们走上楼梯,这个时间生意非常火热,台座几乎满员,剩下的只有靠近吧台的位置。
四周都是吵到爆耳的笑声,其中一桌尤为夸张,有个男人爬到了桌子上,伴着音乐跳起NEW-JAZZ(新爵士)来。
新爵士这种街舞类型本是转为柔美的女性设计的,男人跳起来的效果,可想而知。
灯光下,一抹紫发随着舞蹈的动作飘起,瞬间吸引了李斯特的注意力,他疾步走上前去,正逢男人转身。
两人打了个对照,同时愣住。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十二章
郑爽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间夜店碰到李斯特,他结束了总裁学习课时已经接手了公司的大部分事务,而日本是他的最后一站,他父亲让他来日本研修,完成这次进修,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到他的名下。
两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对此气得牙直痒,跑去找父亲理论,但都被父亲以一句‘这事儿没你们说话的份’给挡了回去,嘤嘤嘤,老爹真好,两年来的萌真不是白卖的。
自从发现老爹的萌物控属性后,这两年郑爽不仅老老实实地学习上课,有序地处理公司上下的大小事务,还时不时跑去父亲那里卖卖萌撒撒娇,老爹的好感度被不断刷新,现在早已突破天际。
两位哥哥当然也没就此放弃,时常跑到老爹面前送送礼,表表孝心,但是他们一个霸气凌人,一个高贵冷艳,都不是老爹的菜。眼睁睁看着郑爽恶意卖萌的样子,恨不得咬碎一口白牙。
“嗨,你好。”郑爽停下舞步,跳下桌子,冲李斯特笑了笑,“看着眼熟,咱认识吗?”
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郑爽了,既然无法避免的重逢躲不了,他装傻总可以吧?两年前你不喜欢我,两年后我不认识你,这挺公平。
李斯特的眼睛眯了起来,像有一把暗火在里面腾起,“真不记得?”有些阴暗的语调从冰冷下渗出来。
郑爽拿起桌上的黑啤罐头喝了一大口,装作一脸无辜地摇头,“窝一般只记得谁欠窝的钱。”
就算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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