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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夏如烟作者:年小初-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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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庄景玉之所以能够如此理解黎唯哲,是因为,他经历过。林烟之于黎唯哲,正如同楚回之于他自己。或许这世上每一个人的生命总是会出现那么一个人,你们相遇但没有在一起,而你并不觉得遗憾。然后有一天你会感激,当初,无论人祸还是天意,你们失去了彼此。
然后有一天,也会有别人感激,当初,他放走了你。
这就是人生。
黎唯哲和夏昭时都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儿,干架相当凶狠。不过很难说他们究竟谁更厉害一点,谁占了上风,又或者谁赢谁输;因为他们自己好像也并不怎么在意结果,更多的,只是在发泄。
拼命地发泄。
黎唯哲不用说,明显是在发泄夏昭时对林烟的冷漠,可是夏昭时,你却是,在发泄什么。
发泄你终于知道真相以后的后悔不迭吗?发泄你终于明白错过真心以后的痛苦万分吗?又或者,是在发泄你总算恍然大悟,醍醐灌顶以后的追恨莫及,心如刀绞吗?
太迟,太迟了。
别说一个晚上,一个瞬间,能改变的东西,都有太多太多。沧海桑田,天翻地覆。连做买卖都要看时机──这时候你没买,以后再想买,说不定,就卖光了,更何况;是感情呢。
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这不止是一桩简简单单的事实,也并非一句轻描淡写的陈述;这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心情;一种玄妙而微妙,复杂又单纯,形容苍白,难以言说的心情。它无法被推理,也不能被计算;它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公式,也给不出一个精确无误的答案。
人心是最宝贵却也最卑贱,最坚强,可也最脆弱的东西──如果在他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那么以后,你也不必在了。
那一刻没有伸出去的手,定格成一个凝固的永恒。伤害已在那里,日后哪怕千千万万,也弥补不了,那一瞬间的裂缝。
天崩地裂,整整一个世界,在他的眼前错位分割。生死由你不由天,可你在云端高高在上,却任他陷深渊挣扎哀求。那份距离的凝望,那种得了承诺却仍被抛弃的惨然绝望──你没有,你是否有,真的体会过。
两个人打了很久,很久,但始终无一人上前阻拦。没胆子的不敢拦,有胆子的,不想拦。尽管双方实际上的受伤程度差不多,不过表面上看起来,夏昭时似乎是要比黎唯哲,惨上那么一点点。毕竟黎唯哲今天穿的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T恤简装,要打架也方便合适,而夏昭时则穿了一件浑然贵气的优雅正装,一件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的纯黑手工衬衫。
于是这一打,便让他原本披着的那一层彬彬有礼斯文严谨的绅士外皮,全都不见了。如同豺狼露出獠牙巨蟒探出蛇信,深藏多年的天性本能终于彻底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虽然眼眶充血大汗淋漓,但此刻夏昭时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每一寸皮肤,每一次呼吸,都分明在往外嘶嘶涌冒着令人颤栗的寒气。
所有人面面相觑。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谁都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最后又究竟要如何收场。直到庄景玉背后的病房门,不动声色,发出吱呀一声轻响。
“搞什么……这什么破医院啊,还VIP病房呢,怎么连一个安稳的下午觉都不能给病人保证啊?他妈的吵死了,老子要睡觉。”
所有人皆是一惊,不约而同蓦地转眼,只见那位,两大型男为之打架,不惜流血,处在风口浪尖的当事人,此时正举着吊瓶懒懒靠在门边,一脸阴沉神情不爽,眉宇间有着淡淡的倦怠病容,纤细苍白,令人心疼。
好一个倾国倾城的病美人。
这个时候,之前已见过林烟的人心中想的基本是“果然如此“”,而之前还没见过林烟的人,心中想的,则大都是“原来如此”。
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渐成气候。显然,这又是一桩大新闻,大八卦了。
李一南本来就不关心黎唯哲和夏昭时这两人如何。事实上自从他们俩一开始动手干架,李一南最担心和关心的事情,就是,也只有,他们俩会不会动静太大,吵到了里边的烟烟,打扰到他的休息。而现在看见烟烟出来,脸色不好不说,神情又是那般的疲倦不耐,李一南心中暗道糟糕,什么都再不管不顾,就这么飞快冲了上去,嘘寒问暖,守在旁边。
然而林烟却依旧没有理他。除了因为还没忘记冷战的缘故以外,更多的,其实是因为林烟不想看见李一南的脸。那种无休无止的同情悲悯,那种令人作呕的疼痛怜惜,铺天盖地都充斥着“你要死了”的黑色气息,处处都写满了“你好可怜”的自以为是……尽管才领略了短短半天光景,然而敏感骄傲有如林烟,却早已经受够,再也受不了了。
别跟他说其实别人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是你自己想多了。他没办法。他就是敏感,就是神经,就是变态,就是有病。
他是不想死没错,可那不代表他希望人人都知道他不想死!他很可怜!他好值得同情!他好需要被爱!全世界他只想要一个人的可怜!一个人的同情!一个人的真心!一个人的爱情!其他人都请给他滚得远远的!远远的!让他安静一点……给他一点安静,行不行?行不行!?
他要的不多,真的不多。无非一份温暖的感情,和一点最后的安宁。
前者已被拒绝,而后者,请放他一条生路。
若有若无避开李一南果真既悲伤又悲悯,既疼痛又疼惜(林烟最讨厌最不想看见的)灼热视线,林烟恹恹打了个呵欠,视线轻轻一动转向夏昭时,相当礼貌却又极尽疏离地朝他微一颔首,淡笑着说:“钱我收到了,谢谢。”
夏昭时全身一震。
而四周也立刻发出了一阵意味不明的唏嘘声。什么什么?钱?……这两人之间难道有金钱交易吗?嗯……包养?MB?娈童?……哇哢哢,这八卦简直不要太劲爆太有料啊!
胸口猛然袭来一阵撕扯绞杀的剧痛。天旋地转,血腥的黑暗。刚刚哪怕和黎唯哲打得再凶再狠也丝毫不觉什么,可现在,身体却不禁摇摇欲坠,晃晃不稳了。夏昭时无法形容自己在听见林烟这一句话的那个瞬间的心情,就好像他也无法形容那个瞬间,林烟投向自己的眼神。
那眼神,其实,并不冷。
淡淡的笑意确实盈进了眼底,没有虚伪,不见伤痕。
然而却也正因为此,所以,才更显得倍加伤人。
伤人……呵,他夏昭时有什么资格,说林烟伤人。这未免也太好笑,太不要脸了。
如果说曾经林烟看他的的目光是一汪止也止不住的情潮起伏,翻也翻不尽的波涛汹涌,排山倒海,一碧万顷;那么此时此刻,就是一片平静到不能再平静的一望无痕,水天一色。
而夏昭时宁愿那里落满大雪,万里冰封。
什么都没发生过的自然而然,比强装掩饰的绝情冷漠,更冷。
没有刻意去忽略,没有过分的无视,没有矫情和扭捏……从从容容,平平淡淡,就真的像两个,交易做完,和平散场的生意伙伴。
他成了一汪深不见底的海洋,就跟曾经的自己一样。
连那一点最后的不同也已经消失不见,他们成了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真正意义上的的同类──讽刺的是,却不再同一个世界。
是夏昭时,没有将他拉上云端。从此林烟在地狱为王,再不屑他的天堂。那一双没有伸出去的手,造成的伤害已然是生离死别,而再想接近,需要跋涉的,又何止才万水千山。
每一步都要重新走过。可现在,就算他夏昭时愿意,林烟,也没有时间了。
这世上所有的悲剧,都是阴差阳错。
林烟说完就直接转身回房了,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拖泥带水,没有一星半点的踌躇犹豫,甚至连看,都没有再多看夏昭时一眼。
黎唯哲接过一旁庄景玉默默递上的纸巾,擦了擦伤口骇人,红肿流血的额头和胳膊,面无表情地看着夏昭时,冷冷道:“你还不滚吗?”
夏昭时霎时目光一沈,五官阴鸷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从没有被人用这样难听下贱的字眼命令羞辱过。他觉得狼狈,可这狼狈,又不完全来自于黎唯哲。
那还来自什么?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事不过三。可他却拒绝了林烟三次,整整三次,甩开了林烟向他伸来的手。夏昭时不认为自己渣,因为相比这个字,他更觉得自己蠢。
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夏昭时走后,黎唯哲就近让护士简单替他包扎了一下伤口,然后便进了林烟的病房。庄景玉和李一南都很自觉地没有跟进去。
林烟没有睡着,正拿着手机无聊地玩游戏。听见开门声,抬头看了黎唯哲一眼,神情似笑非笑:“哇,这还是你你第一次为我打架,我好荣幸。”
黎唯哲懒得跟他废话,单刀直入:“你就打算这样放过夏昭时了?”
林烟没有很快回答,等到这一关过了,他随手扔开手机,托住下巴,懒洋洋道:“怎么可能。别人不知道,你黎唯哲难道还不知道?我林烟是那么心地善良的人嘛。我这分明就是在欲擒故纵嘛,不让夏昭时后悔心疼,痛到要死,毁了一辈子,我怎么可能,会甘心呢,”他满口无所谓地讲着这样令人毛骨悚人的狠话,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诶对了黎唯哲,你信不信,今天夏昭时回去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迁怒别人,把他的手下打个半死,哈哈。”
诚然林烟是了解夏昭时的,但有关这一点,他却想错了。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能耐,那个资格,可以让理智惊人,控制成狂的夏昭时,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非黑白,就这么轻而易举,丧失自我地,迁怒到自己身上来的。对于除了林烟之外的人的发火暴戾,动手施虐,那不是迁怒,而是夏昭时对于那个人,真的愤怒。
无论好的坏的,他都只给林烟一个。好是蜜糖,坏是砒霜,二者却不能剥离,无法分割。要接受就必须接受全部,要放弃,也只能放弃全部。
这是爱上夏昭时这样的男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也是被夏昭时这样的男人爱上,所必须承担的痛苦。
只是林烟未免有些悲惨。坏的如期而至,好的,却从未兑现。
黎唯哲皱了皱眉:“好吧,虽然我不得不说你这点子实在是有点太狠太贱了……”下一秒表情旋即变化,耸了耸肩,“不过,这一次,我站在你这边。”
林烟笑眯眯地:“哟,你不讨厌我啦?”
黎唯哲瞥一眼,淡淡道:“除了你伤害庄景玉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
真是迟来的殊荣。
林烟一时恍惚,眼底万千情绪一闪而过,眸中光华流转难以言状。沉默半晌,语气竟颇为感慨,低声喃喃:“那还真是讽刺呢。以前我被人讨厌的时候,恰恰是我最喜欢自己的时候;可现在我被你们喜欢了,却反而,是我最讨厌自己的时候。”
他不想死。
林烟的价值观是,活着哪怕遭万人唾沫,但也好过死后一人孤独。死后的荣光,对他来说,连个屁都不如。
黎唯哲见林烟的状态好像有渐渐低落下去的趋势,无奈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那个歪理:“放心,祸害活千年嘛。“
林烟失笑:“哈,是吗?”轻轻合上眼睛,似乎又倦了,“那可能我祸害的还不够,道行太浅吧。”
他比较相信夏昭时,能够活上千年。
所以……也让他后悔痛苦,寂寞孤独一千年去吧!
往夏如烟(四十七)
夏昭时开车(其实是在飙)回了当初和林烟一同住过数月的那个房间。
而不是与江臻共同呆过好几年的那栋别墅。
凌乱的衣衫,可怖的伤口,骇人的血渍,以及阴郁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夏昭时在下车后走进大厦一路上楼的过程中,吓到了不少人。电梯外甚至有小姑娘吓得当场就汗毛乍起,尖叫出声。
夏昭时只是冷。那一层优雅高贵的斯文外皮,这一刻,他不想再穿。
到了楼层,夏昭时一出电梯,就看到Jim微微弯腰俯首,恭恭敬敬地站在前方不远处。看样子,应该是已经等了他很久。
余光一瞟,眼眶陡然睁大,Jim心头震撼根本难以言说。他在夏家二十年,跟在夏昭时身边十五年,何曾见到过这位一向金玉其外而又蛇蝎心肠的少主人,有一天,竟有如眼前这般,“没有形象”的狼狈模样。
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不过此情此景,无论怎么想,大概,也不会和事实差得太多。
Jim本来都已经做好了会被夏昭时以任何霹雳手段实施惩罚的万死准备,却不料夏昭时停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看了他许久,不仅没有动手,反而平静笑问:“你喜欢他……你也喜欢他,对吗。”
不动声色的口吻话语,然而落在心里有鬼的那个听者耳里,却是堪比山河变色,雷霆万钧。
那一瞬间,Jim只觉脑中嗡的一声巨响,膝盖一软差点儿就直接给跪了。刷地抬起头,曾被林烟吐槽过无数次的面瘫脸,终于难得现出了一丝已有十余年未曾出现过的疑惧惊悚,惶恐忐忑。他甚至少有地提高音量,着急而笨拙地反驳:“不……不……没、没有……没有。”
夏昭时的目光深不可测,凌厉又尖锐,漆黑凝成漩涡。口气倒依旧平静如常。不过这平静对于Jim而言,根本不是暴风雨前的平静,而是毁灭性的世界末日。
“虽然你长在美国,不过夏家还是请人教了你们中文的吧。你难道不知道此地无银三百两,这句话的意思吗?呵,好啊,就算你对林烟不是喜欢,但至少,你对他着迷了,这一点,你总不能否认吧。否则怎么会那么凑巧,昨晚我前脚刚扔下林烟,你后脚,就捧着资料找我了。”
“而且还一副愤愤不平伤心痛苦的不满表情。呵,你当真,以为我看不出来?”
“不过……啧,Jim,有一点,我倒是真没看出来。你可真是有本事,也有够用情的啊。来,说说看,你花了多少时间,背着我,去打听林烟的事情,嗯?”
“什么时候起,你从我夏昭时的手下,变成了他林烟的跟班?”
“……”
夏昭时每说一句话,一个字,Jim的脸色就变白一分。到最后,已然全无血色,一片惨白。
几秒钟后。扑通──
这一次,他真的跪了。重重一声,不再犹豫,也没有缓冲,就这么直直跪了下去。冰冷坚硬的地板,销魂蚀魄的彻骨凉气渗入膝盖顺着骨缝簌簌往身体里钻,冻得他忍不住全身抽搐,牙关直打哆嗦。
其实Jim本来是一个,就算不说天不怕地不怕,但至少,这么多年,也是在生死鬼门关前危险打过许多次转的硬汉纯爷们儿的。不过至于他胆子大不大,到底有没有骨气,心里究竟有没有底……这些,其实都不重要,根本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夏昭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更清楚。
太清楚。
控制如狂,洁癖成性。身体和精神,都是。更别说他的心机如山,城府似海,以及他的霹雳手段,不择手段。
如今Jim幸好还只停留在打听林烟,幻想林烟,而并没有对林烟真正动手做什么的份儿上,那是他的运气,更是他的福气。夏昭时有兴趣的人,别说像JIm这种身份卑贱的下属,任何人,任何身份,也别说动手了,而是眼睛都不能多看一眼,脑子都不能多动一下,甚至连想都不准想──
那都犯了大忌,触了逆鳞,脏了夏昭时的宝贝。
Jim闭着眼睛压抑颤栗,以为这一次,他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会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未知是可怕的,等待是焦灼的,平静是暗藏杀机的。尤其当这三者,全部,都来自于夏昭时,这个男人的时候。
“你在怕什么。我说了,我会对你怎么样吗,”不知过了多久,夏昭时忽然轻笑一声,不紧不慢地打破平静,停止等待,扔下答案,“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Jim背脊一僵。下一秒地霍地抬起头来,瞳孔放大眼眶欲裂,满脸的不敢置信,又惊又疑。
那模样让夏昭时看得好笑,眸底蓦地闪过一抹难以言说的复杂情绪:“这一次,我不罚你。”
他不罚他。真的。因为夏昭时明白,这一次,最应该罚的那个人,其实,并不是Jim。
而是他自己。
他生他自己的气。这状况若是放在以前,他会拼了命地折腾林烟。但现在……但现在,哪怕再生气,也没有,可以迁怒的人了。
缓步踱到门前,仍在淌血的受伤右手慢慢覆上门柄,顿了顿,夏昭时敛去神色低声道:“虽然夏家一直以来都把你当做机器培养,但你毕竟是一个人。而只要是一个人……只要,还是一个人,那么,谁会不迷上他,谁会,不对他着迷。”
这是夏昭时曾经,自己说过的话。是曾经他自己,亲口,对林烟说过的话。
【没有人不会迷上你,林烟】
是的,没有人。
【只不过这份迷恋,有的人变成了嫉妒,有的人变成了喜欢,有的人记得深,有的人忘得快……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那他的,变成了什么。
又会,记多久呢。
那时候夏昭时这么说,清楚地记得自己这么说。却怎么忘了,他自己,也是一个人呢。
他并不是例外。
某种程度上,林烟确确实实,是无敌了。
进了房间,夏昭时反手关上门,先没往里走,而是靠在门后一个人静静站了一小会儿。触目所及的一切都和当初与林烟同居在这里时的一模一样,丝毫没变,分毫不差。
物非人是是最幸福的。物非人非也许还能释然。但物是人非,却绝对,不会好过。
沙发是林烟坐过的。当然他更经常做的事情其实是歪着躺着顺便十有八九都抱着电脑倒在上面,打游戏。那姿势原本极不雅观,但因为是被他林烟做出来,所以就显得既慵懒又有范。床是林烟睡过的。林烟睡觉的姿势特别可爱,像个婴儿……不,是像个还在妈妈肚子里的胎儿,轻阖双眼安静浸在生命原始的海水深处,一身大半光裸,滑如凝脂嫩比细瓷,微微含胸,怀抱双膝,呼吸平稳,吐气轻浅。长长密密的睫毛偶尔倏地往下一扇,是梦里遇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了吗?洁白的胸口幅度微弱地上下起伏,仿佛一座被风吹过的山峦。还有窗户,也是林烟靠过的。游戏打累了觉得无聊了,林烟便喜欢靠着这片巨大透明的落地窗俯瞰整座S市。记得自己曾经问过林烟为什么,那个时候,林烟说了什么。
哦对了,他说,他可爱地歪着脑袋,自嘲笑着说──
【因为我就是喜欢看热闹啊】
是了。窗户下是整个S市最繁华最密集的地段。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灯影交错,霓虹闪烁。林烟喜欢热闹,因为他害怕孤独。
眼前每一样东西,每多细想一分,林烟的身影就好像成了鬼一样,在夏昭时那一双看得恍惚的眼底,若隐若现,呼之欲出。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夏昭时几乎出现幻觉:林烟分明就靠着窗户站在那里,一转头,朝着他绽开笑颜。
桃花春雨,风情无限。
一如初见。
摇摇欲坠的画面。一眨眼,就不见了。
夏昭时干脆闭上了眼。
他对林烟有感情吗?原来……是有感情的吗?那──
是爱吗?
夏昭时是一个绝对强悍的男人,他不欲让自己显得如此落魄,也实在不想去思考这么矫情的问题。但无法否认他确实在一瞬间不禁想到了不久前的那一天,他刚刚不动声色地煎熬了十数个小时的跨国飞行,好不容易到达机场,却在一落地的刹那就惊悉听闻林烟为了救韩莹月而被莫清那疯子给抓走的消息……
那一刻的勃然大怒到底是因为什么,他为什么,没有当场就深究下去。顺藤摸瓜原本是夏昭时最擅长的事情,但那一刻他到底是为什么,居然,会忘了做。
夏昭时明明是非常反感坐飞机的,可那时候他却连半点犹豫的念头都未曾在脑海里闪过,一闪而过都没有,便迅速转身回头。他也明明可以吩咐国内的手下,又或者和绝对万无一失的韩笑商量,把林烟救出来,而后再发给他一个消息就成了的,但他仍然固执己见,拒绝了母亲迅速归宅,越快越好的要求,抛下了正天下大乱人人自危的本家,改签机票,决定要走。
以及后来知晓这一趟航班竟然好死不死地误了点时,那一份几乎失去控制的抓狂焦躁……
他明明逻辑力强擅长分析精于推理,可那时候却为什么没有花一点时间……一点点,只要一点点就好,去把这一切,想个清楚。
可能,一半用去担心,一般用去骂,你怎么不听我的话了吧。
以前夏昭时总觉得,最重要的人已经失去了,以后再失去谁,也都无所谓了;却不知道,曾经以为不重要的东西,一旦失去,都会变得重要的。
人心之贱,可见一斑。
夏昭时洗了一个长长的澡。作为一个男人,他原本的洗澡时间就已经长得有些令人叹为观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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