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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只为原地流浪作者:温特几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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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羽晨对身旁赤裸上身的调酒师打了个响指,“用草莓的,再多放点糖霜,就这样。”
    调酒师拿起摇酒器,向空中抛出一个漂亮的弧度後,朝卫羽晨打了个Ok的手势。
    调酒师的动作麻利流畅而时髦,连他的表情都可以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明浩手趴在吧台上,静静地看著他,像抢先欣赏一部大制作电影的预告片。
    卫羽晨用手背轻推了一下呆滞的明浩,把一杯淡蓝色并点缀了两颗鲜草莓的龙舌兰酒放在他的面前。
    明浩点头说了声谢谢,伸出手去握杯脚。卫羽晨较明浩先夺过龙舌兰酒,耷拉著眼问:“你确定要喝这杯酒吗?”
    “很贵吗?”明浩的手渐渐往回缩了点。
    卫羽晨点点头,紧接著又摇摇头,亲自将这杯酒递在明浩的手上,语气淡定地说:“很便宜,便宜到它经常作为赠品。”
    明浩半信半疑地将嘴唇靠在杯壁上,一抬臂,一仰脖,整杯酒就一股脑地滑进他的喉管,在他的胃里撞击,酒精随著血流在他全身各个角落爆炸开来。明浩抱紧不断膨胀的脑袋,脸庞直接压在吧台面上,背部在剧烈地颤抖。
    卫羽晨把手放在明浩的背上。明浩才有些许的松弛,抬起头,眼泪在灼热的脸颊上沸腾起来,这才令他泛发出一层薄薄的年轻人的生气,一半明亮一半朦胧,一时忧郁一时温热。
    “我就知道你不会喝酒,现在明白酒为什麽能解愁了吧。”卫羽晨用掌侧使劲割了一下喉结,“忧愁是被杀死的,在你身体里留下很多刀痕,人最後还是借酒消愁愁更愁。。。。。。兄弟,振作起来,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害怕有什麽苦难过不了的,又不比那些小姑娘们需要别人来安抚寂寞的,惆怅的,冰冷的,哀伤的心啊。”
    明浩顺著卫羽晨手指的方向望去,四个打扮得红红绿绿,动作妖冶的男孩子窝在一个角落里兴致勃勃地讨论著什麽,其动作有招引别人注意的巨大嫌疑。
    其中的一个花甲虫最先不经意触碰到明浩的视线,突然张大嘴,又连忙用手阴柔地遮住,摆弄出自以为很炫辣的姿态。其余的几个像得到号召一样地把各自的视线搭在明浩的脸颊上,企图瓜分掉这块美洲新大陆。
    他们的姿态很炫,真的很炫,充满了让人跑肚的毒素。
    明浩没有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他们的身上,那样太可怕了。他起身掏出钱包,拿出一张100块放在吧台上,转身要走。
    卫羽晨定定地拉住明浩的衣服,压低眉眼,用食指关节一边敲击吧台一边下言道:“立刻把钱拿走,你要是愿意交定我这个朋友,就照我说的做,把钱拿走,有时间就来这儿找我,随时奉陪。”
    明浩没有多说什麽,将一百块的钞票放回原处,重新坐在了高脚凳上。
    卫羽晨和明浩互相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接著便浸入到沈默里。为了打破这种异样而尴尬的沈默氛围,卫羽晨谈起了自己的私生活和失败的婚姻以及那几位让他的婚後生活水深火热的母老虎们。
    如此亲和的男人竟然喜欢武则天一样强大的女人,这是明浩万万没有想到的。
    卫羽晨的第三个老婆是健美教练,有比他要发达而完美的肌肉,家里的一切重活都会由她包下,她觉得这样可以保持好身材。但她却讨厌闲手的男人,她每次抬水搬柜时看到站在一旁傻看著的卫羽晨就会怒火中烧。她就是一个心理矛盾到白痴地步的女人。
    就这样不断累积的怒火在某一天爆发了,他们的婚姻全然裂口。
    卫羽晨说他的第三个老婆在拿到离婚证後将他的家弄得一片狼藉,锅碗瓢盆在床上,袜子衣服在马桶里,瓦斯罐在楼下,保安叫来了警察。。。。。。
    这像一个超现实的笑话,很讽刺,很有意味。听到这样确实发生在卫羽晨身上的笑话,明浩从心里抛出了一丝明亮的笑。
    明浩的笑容永远是那麽动人,却那麽短暂,好像一直是这样。
    明浩离开酒吧时跟卫羽晨相互交换了电话号码,还有一只花甲虫的QQ号和MSN号。
    只怕那只花甲虫会将自己的遗像安放在电脑前,用Q点来祭奠。呵,他怎麽就那麽有勇气在酒吧老板的眼皮底下找明浩搭讪,且拼了命地做出让自己看起来男人一点的POSE?呵,他怎麽就那麽确定明浩一定有电脑,且一定会加他为网友呢?
    一阵惊魂铃般的敲门声将明浩从过去的记忆里活生生地扯了回来,手机那头仍然传出卫羽晨喋喋不休的说话声,好像他在跟明浩夸耀他最近从英国进回来的一批葡萄酒如何这般,这般如何。
    “我明天去你那儿。”明浩说完这句话便关上了手机,接著对著卧室门问道:“你又有什麽事情?”
    门外传来郭爱梅胭脂味的话语:“明浩啊,杨叔叔刚才打电话来叫我去他家陪他,他今天有点不舒服,你晚上记得盖上被子,还有,茶几上有一点钱给你留的。。。。。。”郭爱梅的声音越来越远,如凌晨的鸡鸣那麽远,又那麽近在耳畔。
    郭爱梅如此明目张胆的留言无非是想让明浩吃醋,她要用这种放肆的浪荡来说明她对他的爱和伤痛。这太可怕了!
    明浩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他到底属於谁,谁又属於他?
    明浩眼里的世界变得异常模糊,被无数个冷却的季节埋葬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五)陈列在邂逅里的艺术品男人

  次日,明浩穿了一件将脸庞衬托得更纯透的嫩黄色鸭绒袄,准备了一顿简单的早餐──一个荷包蛋和两片干面包而已。
    餐後,明浩躺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机,调到风云音乐频道。
    电视里正在播放《美国偶像》第八季冠军得主Kris Allen的一首伤感而低迷的情歌《I need to know》,明浩听著听著竟然落下眼泪,泪滴在铺了一层晨曦的脸颊上开垦出两条寂寞孤独的河流。
    明浩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本能地打给卫羽晨。
    手机那头传来一个女人慵懒的声音,问明浩找谁。明浩没有说话,关掉手机。
    不大一会儿,手机铃声响起,明浩接通,是卫羽晨略显尴尬但兴奋饱满的声音:“是明浩吗?你今天起来得这麽早啊?!找我有什麽事情吗?”
    “没,没什麽,打扰到你真的很不好意思,你继续忙吧。”明浩的嗓子突然显得有些嘶哑,他拿起遥控器,把电视音量调到最大,Kirs Allen的哀伤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沈沈流动,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在苍茫的世界里寻找一根还未被烧完的火柴棒。
    卫羽晨的话语有些模糊和分裂了,“刚才接电话的女人是你嫂子!”
    “嫂子?”明浩的喉咙里塞满了惊讶的刺,“你们又在一起了吗?”
    “你未来的嫂子!”卫羽晨故意挤出一股羞涩忸怩的声音来。
    “哦,恭喜你了。”明浩说这句吉利话时的表情一直紧绷得令人心惊肉跳。
    “那,晚上记得来我那儿,有好东西给你。”
    明浩微微点了一下头,再次关上手机,将手机半握在手心里长达半分锺後再次打开,看了一下时间,才八点过两分,然後取下手机里的电池板,连同手机的分身一并丢到沙发的角落里,闭上眼。。。。。。
    Kris Allen的歌过後是一首来自Byonce的《if I were a boy》,歌曲很经典很厚重,被如此才华横溢且性格独立的女人演绎得完美至极。
    就像歌里所唱的“如果我是一个男孩,就算只有一天,早晨起床以後,穿我想要的衣服出门,和朋友喝点小酒,跟美女调调情,看谁不入眼就k谁。。。。。。”做男人真好,在整个世界里纵火杀人也面不改色,在女人的怀里翻江倒海仍越挫越勇,激流勇进。而,明浩呢,有的只是忧郁和苦闷,它们只能被别人的热情绪压在脚下。
    明浩的世界只有一条缝隙大小的区域,小到连一个纤瘦至极的女人也不能容下,那所谓的“调调情”仅仅是他大脑细胞里储存的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字眼。
    明浩深吸了一口气,睡去。
    在明浩浅度的梦境里时不时地从外界里闯来一些细碎的响声,夹杂著女人娇媚的喘息和骨骼快速折动的哢嚓声,这令景色再美的梦境都会充满摄魂的诡异。
    明浩没敢睁开眼,一直坚持到家里没有丝毫动静了他才撕开眼皮。
    是的,在晚上7点後,明浩朦胧的视线里闯入的是郭爱梅嫩红色的内裤和陌生男人身上的香水味,跟郭爱梅一贯用的那种低等牌子的香水味有明显的区别。
    明浩心里明白,郭爱梅跟一个陌生男人光明正大地在家的客厅里发生关系无非是想让明浩吃醋。郭爱梅就是清楚明浩是一个一碰即醒的浅度睡眠者,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在他百里范围里构建这种变质的伊甸园。
    明浩特意换了件颜色比较低沈的衣服去了Crime酒吧,他独自坐在吧台前,望著吧柜里摆放著的各种牌子的酒和附著在酒瓶上的彩色光线。
    “听说,雨晨从英国进口了一些葡萄酒。。。。。。”明浩第一次主动跟调酒师Benson说话。
    Benson有些吃惊,将调好的一杯鸡尾酒递给顾客後朝明浩走近点,嬉笑道:“只是一些比较普通的牌子,很少听说英国出产的顶级葡萄酒。老板看重的是这种悄无声息,不争名利的酒精神,所以才看得像宝贝一样。”
    “哦,这有点怪。”明浩的情绪突然沈落了下去。
    “我个人比较喜欢意大利DOCG的葡萄酒,味道里就一种十分浓郁的西域风和复古味道。”说完这句话,Benson便忙著招待顾客和贩卖自己的小肌肉去了。
    看著那些年龄参差的顾客用羽化的手在Benson感觉良好的皮肤上抚摸滑翔也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在高脚凳上呆坐了将近半个小时,明浩转过头去扫视酒吧,一切都是混乱的,嘈杂的,一眼就能看出如月宁静的卫羽晨是否在酒吧里。
    明浩掏出手机,刚想拨打卫羽晨的电话,一细想,还是关掉了,自语道:“他可能正在跟未来之後的嫂子腻味呢,还是别打扰他们好了。”
    明浩起身,使劲抬起铅重的脑袋,对侧靠在吧台上跟一个肥胖的伪娘聊得热火朝天的Benson喊道:“我先走了,Benson!”
    Benson没有搭理明浩,也许他没听到他的道别。
    明浩沮丧地摆了两下头,走出酒吧,在昏黄的街道旁吃了一大口冷风。他打了个寒蝉,将驼色的风衣锁紧,转身离开。
    接著,一只手搭在了明浩的肩上。
    明浩黯然地转过头去,最先看到的是一个比陌生更熟悉的男士,干净而锐挺的脸,不拖泥带水的五官,精神抖擞的短发,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张扬的气质,他真的是一个让人无法不记忆的男人。
    他似乎比明浩还要高大。
    明浩微微虚起眼,把注意力连忙转向男人身旁的卫羽晨,疑惑地看著他。
    卫羽晨的手在明浩的肩上拍了拍,“怎麽了,就这麽没耐心啊,我刚才在路上遇见了我的这位朋友,在星巴克喝了杯咖啡,忘记给你电话了,不好意思啊。”
    明浩偷瞟了眼男人,男人脸上一直陈列出友善的笑,微微裂开的嘴唇,皓白整洁的牙齿在冷清的夜色里格外显眼。的确,他让人感觉到明媚的阳光。
    男人朝明浩主动伸出手,“我叫何里,是人可何,很高兴认识你。”
    明浩的手指颤动了一下,依然没能牵起他的胳膊朝何里的手的方向去。
    明浩的额头溢出细碎的汗珠,这很夸张,“雨晨,我今晚有点不舒服,想早点回去休息呢。”
    卫羽晨有些沮丧,“我的运气真不好,本来打算请你喝我的宝贝酒的,看你不舒服,我只有跟何里去喝二锅头了,‘不醉乌龟’了!”卫羽晨又对何里介绍道:“他叫洛明浩,也是我的朋友,虽然他是我在我的酒吧里认识的,这段时间来我越看他越不像玻璃了。”
    “哦,这样很好啊,那就得找个女友结婚算了。”何里轻描淡写地说,“老往gay吧跑,一辈子都别想找到女朋友了。”
    何里不屑地扬起嘴角,转过身去,耸耸肩,音高八度地说:“兄弟,去尝尝你所谓的精神玉液。”何里的语气里有种没有针对性的嘲讽。
    卫羽晨向明浩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後,手黏在何里宽阔的脊背上进去酒吧。
    明浩的视线仍然留在何里走过的路线上,微微迷醉,微微刺痛,微微不安。
    明浩使劲摇摇脑袋,死咬住下嘴唇,心里一阵怪异的悲凉,这种感觉在他以前的精神世界里从未遇见过。
    他心想:何里肯定很看不起我,他看起来是那麽高贵富裕而有气质,不可遏止的光芒,而我像个失去了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可笑。。。。。。我只是自卑,只是被他的不屑和嘲讽的眼神所刺伤,只是因为这样,我不是爱他,他是男人,我也是,不可能有爱情的。。。。。。再者,他太优秀,每个人都有爱美的本能,我只不过是突然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和法国庄园一样地欣赏起他。。。。。。




(六)公园忘却,花园忆起

  明浩内心酸楚地走到街道中心的一个三角花园里,选择一条长椅坐下,长椅後面是几株纤瘦的腊梅,在昏黄的街灯光线里,腊梅花残缺的肉体显得更为凌乱和触目惊心。
    幽暗的香气像在冰箱内冰冻了九个月多月後才被拿出来。
    明浩闭上眼,整个头颅朝後重重地垂吊著,在凄凉的夜风里微微颤动。
    他突然想起3岁的那年,郭爱梅带著他在一个不知名的公园里游玩,路过一个竹桥时,他低头看到一个泛发油光的一元钱硬币。他问郭爱梅要不要把钱捡起来,等著失主。
    郭爱梅摇摇头,告诉他别去管别人的闲事,否则最後总会受到误解和伤害的。
    明浩对著郭爱梅瞪大眼,一脸不解和愤怒,他放开郭爱梅的手,蹲下身,捡起地上的硬币,紧接著不是“等待失主”的幸福,而是一个美味的冰欺凌狠狠地砸在他的脸上。
    最大嫌疑犯是一位身著儿童西装的胖小孩,他朝明浩跑过来,夺过他手上的硬币,满口火药味地告诉明浩这是他刚才设计的一个陷阱,只有笨蛋和瘪三才会贪图这一块钱。
    胖小孩身後不远处的一大群同夥指著郭爱梅和明浩肆意讽刺起来。
    郭爱梅来气了,满嘴粗话地跑过去,决心要给那帮小混蛋每人一耳光。
    结果,寡不敌众,郭爱梅的裙子被那帮发狂的小孩扯了下来。这让偌大的公园里顿时爆生出尖锐的嘲笑,像璀璨的烟火在明浩心里最隐秘和脆弱的地方升腾,散开,如此魅力,如此疼痛。
    太靠近烟火的燃放点,必然会被刺鼻的火药渣和自卑感埋葬。
    从那以後,明浩再也不会去那个公园,包括其它较大型的公园。
    现在想来,“公园恐惧症”是多麽滑稽可笑,它竟然存在了那麽多年。直到明浩今天坐在一个小花园里才明白,也只有鲜花树木丛生的地方最适合俯瞰人生刚剪辑完的一组记忆片段。
    自己才是自己的《生活》的最佳观众!
    明浩不自觉地哼起了理查德.马克斯的Right Here Waiting,“Wherever You Go;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明浩薄薄的歌声,“我可以坐在这儿听听你的独唱吗?”
    明浩没敢睁开眼,他知道裂口的尴尬会在他的视线触碰到陌生人的视线时一触即发。
    明浩坐正身子,手搭在大腿上,指尖在裤面上刮出隐隐约约的声音,“我只是无聊唱唱而已。。。。。。”
    “无聊唱唱而已?!”老人暗哑的声线里漂浮出一些重金属质地的兴奋感,“我已经觉得很棒了,真的有那首歌所需要的味道,如果用优雅的钢琴声陪伴的话,我想应该是近乎完美了。”
    “您在和我开玩笑?”明浩睁开眼,眼睛的余光被老头的微卷的白发所吸引。
    明浩发誓,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某位老人把白发演绎地如此具有艺术气息,完全可以把他的头发拿去博物馆做展览。
    但愿这不是头套!
    老人露出很慈爱的微笑,欲言又止,过了将近1分多锺,老人才缓缓启开干枯的嘴唇,问:“这麽晚了,怎麽还在这儿吹冷风,是不是心里有什麽难过的事情?”
    明浩定定地看了一眼老人,拉下眼皮,吸了吸鼻子,还是没有勇气告诉老人实话,只是摇摇头。
    “我从你的歌声里听得出来,你糟糕的心情不是一两天生出来的,是日积月累的沈淀。”老人的手放在明浩微微拱起的手背上,继续道:“如果你觉得我是一个好人,可以告诉我。我反正是可以为了那些漂亮的年轻人推掉那堵名叫‘年龄隔阂’的墙壁,尽管那堵墙可以让我经常性地倚老卖老。”老人做了一个俏皮幼稚的神情。
    明浩沈思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强硬地从嘴里掏出一句话:“喜欢一个人是什麽感觉?”
    “哈,这个问题有趣,以前我只在小说中见到这样俗套的情节,现在真的被人问起,倒有几分趣味儿。”老人突然沈下脸,转而问我:“你今年多大?”
    “90年的。”
    “难怪,正是少男怀春的时候,像你这麽干净的男孩一定还没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吧?记得我年轻的时候爱上过一个比我要高,家境要富裕得很多的千金。。。。。。我们很容易相爱了,也很容易分手了,其中不仅仅有双方父母带给的压力,更多的是我们自己的一种不相信。这种‘不相信’叫深爱。”老人的眼在灯光下发出较灯光更浓稠的光线。
    “深爱?但你们分手了啊。”
    老人笑笑,起身,在明浩的面前自转了半个圈,“是,深爱,因为我们太过爱著对方了,所以我们一直在想尽办法抓住对方,所以一直在想尽办法从对方的身上剖析出‘对爱不忠’的证据,所以我们分手了。”
    明浩愈发的不解,但也只是认认真真地听著。
    老人上下打量了一下明浩,肯定地点点头,叮嘱说:“别在这儿坐到太晚,就算再怎麽为感情惆怅,最後感情会生枝发叶,逐渐明朗起来的。”老人拉开了离开的步子,等他走过花园的进出口时,他回过头来,“爱一个人,痛是很淡的,幸福是浓密的,但幸福是後知後觉的。”
    “如果我想放弃那段感情,该怎麽办?”
    “重新找一个呗,只能这样了。”老人笔直地伸出食指,放在眼跟前左右摇摆了几下,“我不主张轻易放弃一段感情,就算再艰苦,最後你会发现你的坚持是多麽值得的,除非。。。。。。”
    “除非什麽?”明浩绷紧脸皮,急切地等待著老人的回答。
    老人真的闭上了嘴,真的消失得了无影踪,在他走过的地方挂满了新鲜的蛛网,蛛网发出神秘的气味。




(七)突然相亲1

  明浩不经意地走到一家极其简陋的小酒馆,小酒馆旁边是一大片残缺的墓园。听人议论,墓园常在每个星期天的深夜就会飘出阴冷幽怨的哭泣,是否事情属实明浩便不得而知。
    但,这异事阻止不了明浩三番两次地跑来这间小酒馆解闷,因为酒馆里的酒水便宜到任何四肢健全的人都可以负担,因为酒馆的老板有一张凹陷到恐怖的脸,明浩在这儿如同一抹忧郁独特的春色得到供奉。
    酒馆老板不高,有浓密的经常性地暗藏面包屑和挂上地沟油的络腮胡,身子干瘪到脂肪变得和金子一般重要。他喜欢躲在自家洗手间里透过百叶窗偷看对楼的女人身著睡衣和男人打情骂俏,喜欢在出门时脸上铺上厚厚的脂粉──当然,这是他亲口告诉明浩的,这是他搭讪的方式,他就是想告诉明浩他有多直接而诚实,多贱格而个性。
    是,酒馆老板是明浩生命里新的一抹颜色,像墓园一样可怖,却让人为之肃穆和哀伤──明浩每次见到酒馆老板都会设想曾有多麽残忍的灾难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以至於逼迫他分娩出一个如此怪胎的性格,或许跟长期处於墓园周边有点儿关系。
    不过明浩喜欢和他交谈,他的语言散发出一种隐忍的幽默。
    明浩曾问过他的父母现在在何处,他犹豫了一下,挪动五官来拼凑类似於笑的神情,打开牙关却告诉明浩他是一个早产儿,他的出生是一个怎样的奇迹,他是怎样拼了命地呼吸而存活了下来。
    当时明浩竟然义气地捶了他一拳,喷出高调的笑声。
    现在,明浩不是来听笑话的,他只是想靠一些劣质酒来迅速麻痹一下大脑,他甚至在心里小小渴望著酒馆老板来对他实行不闻不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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