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先生们的罗曼史-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小崽子。鬼魂兄在一旁失笑。
「看兄台模样,一定是个英雄人物吧……可惜不知兄台你姓甚名甚……诶?」话篓子猛一顿,盯着尸体的腰封,「兄台,我看一眼你的佩玉啊,不偷不偷,你千万别怪罪。」
话痨小心翼翼把腰封里的玩意拉出来。那是块雕着老虎的玉。灯笼早已熄灭,没个火光映照,但雪地也明亮,借着光,也能看清个一星半点。
这小公子皱着眉头辨认那复杂的字体,这次真是突然惊呼一声,呼道:「将军!」
「将军?!」小公子赶紧捧了把干净血水,小心把尸体脸上的血迹擦干净,看清面容之后,一个后退,「你是将军?」
他看见小公子的脸上,怔怔落下泪来。
这是唯一一个为他哭的人。
将军?他在一旁也皱着眉,哪个将军?
「将军……」小公子讷讷道,「…我…我还见过您呐…我,我不会认错的…」
他皱皱眉头,想着,难不成还是个老熟人?可他是一点都记不得了。
「当朝护国大将军,十三岁出兵征战,一生胜仗无数……都说您叛军投敌了,怎么可能?」小公子急促道,「我是不相信您会做出那种事,但别人都这么说。我舅舅在朝廷当官,他也这么说。将军将军,您若是真投了敌,就不可能在这里啊,您到底——」
小公子突然噤了声。
「我忘了,您已经死了。」
这小公子说的事,他是一点都记不得了。实在想不起来。
小公子哽咽了起来,道:「您是不可能投敌的。是您功高盖主,当今圣上想毁了您罢了。我听爹爹与舅舅密谈,说这次大战,圣上令您屠城百万,您不从,才……」
这样啊。他在一旁点点头。想拍拍这小公子的肩膀,却始终触碰不到。行了行了,都是死前的事了,他总归已经死了,以前乱七八糟的事,就全忘了罢。
小公子抹了抹眼睛,说:「我不能找别人来帮忙下葬了,城里到处都有皇榜,说是万一有人
抓住您,抓着活的就打死,抓着死的就鞭尸,把尸体送进官府,能拿不少悬赏。」
小公子跺了跺脚,又急又躁:「我不会弄这些啊!!」
相比之下,一旁的鬼魂兄就淡定许多。无所谓的。
小公子跺着脚四处走,围着尸体绕圈,不停念叨:「就在这埋?不行不行,这地方哪能埋人啊。水葬?不行,万一被鱼吃了怎么办……火葬?不不不,将军怎么能火葬……哎!」小公子揉了揉脑袋,跪下身道,「将军,我先给您擦个身,换身衣服……您别怪罪我,您这样子,被人看见就糟了。」
这小公子,真不怕尸体。
小公子这次跑的远一些,来回几次弄了不少雪。费劲解开尸体的盔甲,破烂里衫,露出胸膛,和狰狞的伤口。那伤口往外翻着,泛着白,不再流血。小公子看着那伤口,竟然留了滴泪。小公子把雪捧在手心,捂成水了,再一点点擦着尸体。从面庞,到脖颈,胸膛,双臂。
擦到下身时,小公子面露难色,道:「将军,冒犯了。」
……
……鬼魂兄在一旁,也很是尴尬。看着那里被摸来摸去,虽然自己没感觉,但总有些异样。
小公子认真擦完身,从包袱里掏出衣物,给尸体套上:「这衣服会小些,将军您勉强穿着罢。」
衣服穿好,小公子又给尸体整理了头发。弄完这些,小公子已经气喘吁吁。
小公子来不及抹汗,抓过那把残剑,又开始在一旁挖坑。好在这土地都已泥泞,挖起来不是很困难。小公子挖了个不大的坑,把残剑小心翼翼放进去,又把盔甲和破衣也摆进去,才把坑用土埋上。
「这些东西…不能被人看见,我也带不走……将军,若你有来生,记得把这些取走。」
「将军,我得去找找,有没什么好地方,再去找农户借个家伙什。」说罢,小公子把伞放在
地上,遮住尸体,冒着小雪便跑走了。
他坐在一旁,守着自己的尸体,和那冒失公子的包裹行李。又过了两柱香时间,小公子才从远处跑来,后面还跟着一人,推着个小木车。
小公子跑过来,和那看似农夫的男人一同把尸体搬上车。小公子的眼眶通红,还甩着鼻涕,对那农夫说:「多谢大哥。」
那农夫显然不怎么识字,也没见过皇榜,见了这句尸体也没什么反应,只道:「人都走了,小兄弟节哀。」
是小公子埋了他。连同那块证明身份的玉佩。
虽然有些寒酸。
小公子给了农夫好些钱,千万分感谢,还请求农夫,平日来拔拔草清清坟。
………
农夫走时天已大亮,小公子浑身脏兮兮的,坐在土堆前,终于松了口气。
小公子说:「将军,我就送您到这里了。若是以后有缘,我……还会再来看你的。」
小公子又说:「如果下一世,能遇到将军就好了。我这一生的见识,是怎么都比不过将军的,若能听将军讲些所见所闻,那真是再好不过,讲讲塞外民风,战时趣事……不过若是皇家故事,反倒没趣了,都是能在史书上看到的。我倒更想知道,就在多年前的今天,某家的小生,做了什么事,哪家的小姐,看了什么书……哎,说笑罢了。将军,有缘再见吧。」
小公子背着小包袱,把伞放在土堆上,说:「再给您最后遮一次雪……您是功臣,是忠臣,即便以后史书上没有您,我也会永远记得您。」
小公子深深作了一揖,转身离去。
站在土堆旁的魂魄,应了声,有缘再见。
小公子没走几步,又跑回来,像是犹豫许久,才开口:「清、清临……」小公子只吐出个名字,又像是要哭一般,最终还是没继续说下去,匆匆跑走了。
他在后面,突然觉得如释重负,脑里那点混沌都没了。他找到了自己的名字,他叫清临。
他投胎不得,也不想再回忆从前。孤魂野鬼就孤魂野鬼吧,飘荡于天地之间,我本自在。
…………………
他唯一的执念,就是小公子了。哦,还有那个小乞丐。
他走走停停,跟着那小公子,走了不少地方。他在小公子身边,一陪,就是几十年。这小公子,每逢雪夜,都得在院落的桂花树下喝坛酒。他姐姐的女儿红一早就送给了姐夫,他没得好酒偷,只得退而求其次,喝喝寻常的酿酒。小石桌上摆着两个酒杯,小公子斟满酒,举杯对着空气说,将军,敬您。
小公子偷偷藏着将军的画像,还有那把残剑上的剑坠。剑坠是白玉小玉老虎,碎了一半,上面染了血,褪成暗红色。小公子把那半只小老虎,戴在胸前,每次一看,都能看个半响。
但这小公子,却再没去过那坟头。
小公子没考功名,不过也没成个侠客,而是当了个酒坊老板,把他爹气个半死。媒妁难违,小公子娶了房小娇妻,二人是肚子里的娃娃亲,娇妻比小公子还小上那么三岁。夫妻俩生活美满,不出两年,就有了个闺女。
小公子永远都不会知道,他早已在多年前的雪夜,与那个将军,成了莫逆之交。他也不会知道,这个将军,一直守在他身旁。他更不会知道,每当他举杯敬酒时,将军也道,干杯。
至于那个小乞丐,也是造化弄人。
那小乞丐,最终还是没熬过那个冬天。十个包子几口下肚,在破庙里睡了一觉,就再没醒来。
他心里记得这份恩,以后自己一定是会报答的。
他在人世间游荡足有半百,才等到了鬼差。
鬼差说,将军爷,您还跟着咱走不。
他说,不走了。
鬼差说,您生前是王侯将相,死后也有神兽护体,咱自然得顺着您的意思。阎王是想让您去府里当个官,您不去,在人间也别虚度时日,抽空修炼修炼,练练法术念念经,也能成个仙体。
鬼差嘿嘿一笑说,将军爷修炼好了,能帮咱府里管管人间鬼怪,咱府里呢,也能给将军记一笔功德,不更好?
他转念一想,也是这个道理,就成了阎罗殿的外编人员。几百年后,这个职位就变成了阎罗殿外聘公务员。
小公子一生平安,寿终正寝。小公子死前,含糊念叨着什么。
他没听清。
他一早就等在奈何桥,等着小公子从他面前过。
不知为何,见面前,他还特意让鬼差给自己置办了身盔甲。很有大将军的威武样子。
小公子已是老翁,从远处蹒跚而来,直到擦肩而过,都没认出那铠甲将军是何人。
他本想开口,然而眼看着老翁走远,他都没出一声。
…………………
自此,他开始漫长的守候。他修炼精进,早就能现出真身,不再是一抹魂魄,而是真正的半仙之体。
小公子的每世轮回,他都静静观望。时不时出手相救,却始终不露面。他能想到的报恩,无非就是护他百岁无忧罢了。
大概是命运可笑,救过他的这俩人,每世都能遇到。
抑或世交玩伴,抑或冤家对头,还出现过主仆情深这类戏码。在一旁的清临大仙,每每看这两人斗嘴说笑,都倍感有趣。这俩人是死对头那世,简直视对方为眼中钉,每每撸起袖子干架时,大仙都很不厚道得帮小公子一把,总是给小乞丐使绊头,下作到不行——没办法,在他眼中,小公子就是好,哪怕是小公子嘴欠手欠先招惹是非,大仙都得默默把小乞丐虐到哭。不过再怎么偏袒,大仙还是会把这俩小崽子照看的好好的,一点亏都吃不得。
他并非不懂情爱。他后来想想,那小公子,应当是对他有情的。倘若他还活着,或许,会以一颗真心回报。但他死了。所以他不确信,自己能否用真心回报小公子。
他在这么多年,见过这么多世的小公子。每一世,都全然不一样,也没有一世,记得一位将军。
他说不出自己对这些转世的小公子有何情义。每世都各不相同,也并非都是闲云野鹤的性子,甚至还有一世,非要当大官,是个十足十的官迷。每世的人,对他来说,都印象深刻。每一世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刻在他心里。有时甚至能忘记,这其实是小公子的转世。
不爱么?应当是爱的。不然,也不会这么死心踏地一直守着。
爱么?又太勉强。没有想要拥有,也没想要靠近。连贪心都没有,能算得爱么。况且,即便知道那是小公子转世,每世的人,也各不相同了。他没办法爱那么多人。
但不论爱或不爱,守着这人,生生世世,是不会变的。
直到这一世。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箱见底了…一更……
☆、清临(中)
清临大仙这一世很不仗义,缺席了好些年。因为他迷上了网络游戏。
电脑和互联网这俩玩意的发明真是深得仙心,屁股不挪凳都能消磨一天时光,真是打发时间
的最好工具。
清临在地府和仙宫,也和各路鬼差仙官们推过牌九斗过地主,但那些都是一个个老滑头,玩起来太费心。小妖怪又怕他怕的死,见面就要跪下呼大仙,绝对没胆和他坐一个牌桌。他这么多年,除了修行,唯一的爱好就是打牌,偏偏就没个称心如意的对手。终于在几百年后,电脑这神奇的玩意腾空出世。
他钱多,每次帮着抓妖都能拿不少报酬——汇算成人民币,更是不少一笔。居无定所实在可怜,他就提交了个岗位申请。仙官效率不比人间快,足足过了两年,大仙才收到调职令。他被分配到一个叫河萧的地方,做这个地方的土地老。
大仙又有点不愿意,这地界也太大了。于是大仙又提了个申请。
这次审批更慢,足足拖了十来年。当小仙童把邮件发来时,大仙已经光荣成为青年路扛把子了——他成为了一个房仙,坐拥五百米街道一条,街上的大小妖精都得听他的话,安稳的很。
大仙不动声色霸占了一间公寓房,搬出自己新买的电脑,开始畅游网络世界,终于成为斗地主界一方霸主。
网瘾害死人,这不是瞎掰。大仙在沉迷网络的时候,没有再去看这任转世。
他是故意的。
这一世的孩子,他第一眼看见,就很是喜欢。乖乖巧巧,不哭不闹。偏偏不知道月老抽了什么疯,非给这孩子来了场虐恋。
这天定情缘无法改变。
清临很生气。他又不舍,又生气。不舍得那孩子受苦,气自己改变不了什么。
于是他生气的后果,是硬把自己憋了二十多年,硬是一次都没去看过自家孩子。
…………
清临再一次见到这一世的小公子时,小公子已经是房东了。
清临匿了身体,看这男人进进出出,又是刷墙又是搬行李。人的模样,每世都在变,可骨子里的灵气,是变不了的。清临一眼就认出了这男人。
但他最惊讶的是,这是唯一一次,他们的相遇,他是被动方。在此之前,从来都是他去寻找。只有这次,是他在原地不动,迎来了那个人。
有点不对劲。
他很困惑。
但不管怎样,这‘同居生活’,算是开始了。
………………
房东的生物钟极其不固定。有时熬通宵,有时从晚上十点睡到第二天十点。刚开业,生意不是很好,房东就坐在柜台后,裹着个毛毯,看电影。一部一部,有聊的无聊的。没什么表情。再好笑的再悲情的,他的表情都是一个‘哦’字。
不想看电影,就爬上楼顶。吹风看夜景喝啤酒,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等到喝的差不多,街上的人也少了,房东才晃晃悠悠下楼,往柜台后的小沙发上一躺,却又不睡。像具尸体,看着天花板。
若有外人在,也是个会笑会寒暄的人。一旦自己一人,就会成那副狗熊样子。
又焉又可怜。
大部分时间的房东,都是个克制的人。一旦喝醉,也会哭,嘴里骂着谁谁谁。
清临知道这狗熊是失恋了。
还是被甩的。
房仙大人想到这孩子小时候的可爱模样,回房间怒杀十盘三国杀,十盘皆胜,心情也没好到哪里去。
大概因为同住一个屋檐下,清临和房东相处的时间,多了很多。而他看房东的时间,也越来越长。这是以前都未有过的事。这人明明,也不是多漂亮的人,但相处久了,却让人挪不开眼。
睡觉轻微打鼾,抱着被子,偶尔蹬腿。早上起来的头发,堪比鸡窝。刷牙洗脸时,必须用凉水,不然根本清醒不了。自己一人吃饭,从来都是将就,连早饭都是方便面。没生意了,要么坐在沙发上发愣,要么蹲在门口的路牙子上吸烟。吸烟不好,这个清临知道。但房东吸烟的样子,很好看。手指修长,食指中指夹着烟,放在嘴唇上,轻轻吸一口,再缓缓吐出。整个人在烟雾中,模糊不清。
平日见谁都是笑意盈盈,还和房客斗嘴打诨,黄段子也能张口而来。而独自一人时,眼角又有掩不住的落寞。
和难过。
清临知道,这个人,其实,是非常难过的。
见多了房东深夜的可怜,清临除了不舍和生气,更多了心疼。倘若没有月老那老神经作祟,房东哪能是这样。他其实很想问问房东,你想听我讲故事么?我有很多故事。
但他不能说。他本身,就是个不同于众人的存在。这人的每一世,都不该有他的参与。
这一世也一样。
…………………
只是这个房东啊,未免太弱了些。没什么胆识,也没什么大志向。这人要是见着尸体,绝对不会像小公子那样果敢。这人也绝对不会成为个官迷。
但就是这么一个弱了吧唧的人,却成为清临最喜欢的人。他觉得看这人出丑,是件十分有意思的事。
大仙有些洁癖。虽然不喜欢和别人共住一间,而且在这房间住了多年,绝不愿意再换房,但想到这是房东的收入,也就忍了下来。但一旦这房客敢弄脏一点东西,大仙就要龟毛起来。第一位房客,也是琢磨出了这房间的脾气,才得以顺利入住。
大仙清心寡欲这么多年,从来都遵循君子之道。非礼勿听非礼勿视。直到有天他在房间自顾自上网,突然门‘嘭’一声,那小房客就和另一间房的房客滚了进来。
大仙:……
这俩人滚的那叫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干柴烈火难舍难分,期间各种□□声噗嗤声不绝于
耳,大仙顾不得自己那未完玩的战局,落荒而逃。
大仙无意中撞见了这两人的奸、情。但房东没有。大仙每次见到房东那绞尽脑汁想不出来的怂样,都觉得好玩可爱。明明自己就是个脑子不灵光的傻瓜,还总是一脸正经和房客讲大道理装高深,人生恋爱不一不谈,收获不少小房客的崇拜目光。
这房东,终于开朗起来。没点大出息也好,至少当个小老板,也能有不少解闷的朋友。至少夜里喝酒时,有人陪伴。
和大仙共住一房的小房客,这段恋情很是不顺当。那位恋人又是夺色又是夺财,脾气不好还对小房客甩拳头。
这种事,房仙大人见过太多,自然也不会放在心里。直到那个骗财骗色的有一天偷偷摸摸摸进房,来偷东西。
这家伙,竟然没换拖鞋。
地板上一步一个黑脚印。
于是大仙难得生气了——这难道不应该生气么?好端端的自家遭了贼,丢东西就算了还把房间弄得乱七八糟,这公寓什么时候堕落成这样了?
生气的大仙使用了非常技能,具体不便描述,总之把人吓个半死就对了。
大仙无意中帮了小房客一个大忙,成了无名英雄。房东再装高深,也就只能做个知心姐姐,人家房仙一个小法术,就能一刀斩乱麻,这就是差距。
小房客搬走后,又陆续来了几任客人。大仙看不顺眼,轻轻易易就把人赶了出去。这下换房东不满了,这人鸡贼,不想花钱找人上门维修,就自己提着小工具箱挨个排查。又是换热水瓶,又是换水龙头,最后不放心,还自己特意来住了一晚——为了感受一下,投诉房客们口中的「这房间住不得啊闹鬼啊」。
这是清临,第一次,和小公子的转世们同房。以往他都只是远远观望,从未想过靠近亲近。
这实在是,太不正常了。
不光自己找上门,竟然还主动来同床共枕。
清临百般想不明白,这一世到底出了什么差错。
清临本想逃,但又停住了脚步。目不转睛看着房东脱衣服,脱到只剩条内裤。这人常年死宅,皮肤很白,营养跟不上,屁股上都没什么肉——身体不诱人,但也不差劲。屁股上的内裤是最普通的黑色平角裤,倒是挺好看。
房东在床上安眠,大概是突然换了床,睡得不太安稳。清临看着房东的睡颜,突然伸出手,轻轻触碰了房东的眉眼。他早就可以摸到东西了。
眉毛,眼睑,鼻梁,嘴唇。哪一样都不漂亮,这真不是个好看的人,也说不上英气。只是个普通男人罢了。
又鸡贼又爱瞎想,八卦大过天,还总喜欢装深沉。
但却令清临沉迷其中,一发不可收拾。
清临觉得,自己可能对这个狗熊房东,产生了某些感情。不太方便说的,难以启齿的,令人脸红的感情。
这令他很苦恼。
房东命势里没他,他没法介入房东的生活。就算介入,他也不能肯定,自己能否得到房东的感情。
不过他分的倒是很清楚,他在意的是小公子,但付诸情感的,是这个傻房东。
睡梦中的房东,一个大翻身,手臂搭在清临身上。清临僵了僵身体,不知如何是好。不知道是该顺势把人抱住,还是行君子之道。清临这边还没天人交战完毕,房东像是觉得有点不对劲,伸着手摸了好一会,直到确认身边确实有一个人,房东才钻进清临怀里,口齿不清叫了个名字。
那名字当然不是清临。
是他的前男友。
房仙大人黑着脸,任房东把口水撒在自己胸膛,没有下作到趁人熟睡占人便宜,当了一晚合格的人肉抱枕。他想了很多。从最初的小公子,到中间的每一世,到现在的房东。他的那个小坟头,早就与土地融为一体,肉身已成白骨。他染血的盔甲,前几年竟然被挖了出来。美名曰‘考古’,其实就是高端盗墓。天宫地府里一堆死去的古代皇帝,不愿意投胎转世,当个闲散神仙。每个皇帝看见自己墓被盗,都恨的咬牙切齿,恨不得立马施法把这人诛九族。
他的盔甲,现在正放在河萧博物馆里,玻璃外的小牌子,写着‘无名将军战甲’。他去看过。
那盔甲经过百年终于重见天日,竟然没有生锈。上面的血渍早已成黑色,在灯光下透着肃穆。他清临,所谓的大将军,在这浩瀚历史中,不过是个无名小卒罢了。没人记得。
不过那些,也都不重要。垂名青史,他不稀罕。
见遍世事沉浮,才会发觉,功成名就,远比不过自家小官人那一抹笑颜。
除却携手相伴,其余都是虚无。
……………………
而第二天清晨,房东醒来后,在床上愣了好大一会,才摇摇头,自嘲般笑了笑。
「怎么可能是真的……」房东边收拾房间边自言自语,「还能梦见他?搞笑……」
房东当�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