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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恕 何沫书-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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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女人了吗?他们是第一次吗?我将脸伏在床上痛哭,拳头拼命地往墙上砸去。我知道我的手流血了,一阵阵钻心的剧痛。肉体的痛丝毫未能缓解心里的痛,但我无计可施,我只求速死。
他们爱情的婚礼进行曲,是我们爱情的哀乐;他们爱情的婚礼,是我们爱情的葬礼。我已经是一个死人,
时间居然可以从死人的身上拖走,一刻不停地拖走。
我决定离开,什么工作,前途,户口,档案,我什么都不要。我不是这个罪恶的社会上的一员,我只是一具赤条条的肉体,
来去自由,毫无牵挂。我不可能再在这座城市里面生活下去了。我今生今世也不愿再见到秦伟,不愿意再想起秦伟。谁都不会在乎我的离去。就像死了一个人,刚开始的几天,人们闲着没事会说上几句,然后就完全忘了曾经有过这个人了。爱情没有了,
永远都不会再有了,我又舍不得去死,那么就离开吧。
我要去做一名男妓,
在欢场上出卖我完美的肉体。我要所有的男人都为我而疯狂,我要过一种无耻的生活,过一种变态的生活。我要看上谁就玩弄谁。我要他们在我的面前,争相献出他们的肉体和金钱。我要拥抱不可饶恕的罪恶,我要做一名无比堕落、无比快乐的千古罪人。上帝不是要惩罚我吗?我要尽情地享受他的惩罚,同时将惩罚变为一种恩赐。既然所有的生命都是罪恶的,就让我做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罪人。我将一切都决绝地抛下,孤身一个登上南行的列车。永别了,天津;永别了,秦伟;永别了,爱情;永别了,人世间纯真的生活;永别了,我的过去的肉体和灵魂。我看着窗外如血的残阳,知道我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两天之后,这列火车将到达一个叫作广州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我,何沫书,将要变成一个出卖肉体的男妓,一个只将肉体卖给男人的男妓。
下篇飞蛾扑火
第46章男妓
我无畏远方那腾腾燃烧的烈火,我开始积累飞翔的力量,发誓要作一只扑火的飞蛾。不管是否可以将那烈火扑灭,不管后来者是否可以从我的献身中得到一点荫庇,不管他们是否还要忍受烈火更疯狂的焚烧,不管,什么都不再管,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做一只扑火的飞蛾!
在灯红酒绿的都市的夜晚里,我沦为一名男妓,沦为一名用肉体为男人服务的男妓。我当然不会走到大街上去拉客,也不会不择对象地卖。我在芦苇酒吧里唱歌,每天晚上有一百多块钱的固定收入。我的歌艺不足以挣到这份工作的,但是我的美貌、气质和品位轻而易举地击败了所有的竞争对手。我不会唱声嘶力竭的摇滚,也不会唱淫秽下流的小调,我只会唱缠绵的情歌,一首接一首,静静地唱。我也不会挑逗观众,包括语言和肉体的挑逗。我安静地站在台上,哀悼我的青春和爱情。有合适的对象和合适的价钱时,唱完歌后我就跟他走,
销魂一夜。我可以从他身上得到性的满足,还可以得到很多钱。确切地说,我不是为了金钱而卖,我只不过是和心仪的对象玩玩一夜情,金钱只是一夜情带来的副产品而已。谁都不知道我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谁都不知道我的一切过往。别人可能以为我是一个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我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Limon”,秦伟非常喜欢柠檬乐队的哥,对《Lemon
tree》更是百听不厌。我永远都无法忘记,和他一起聆听《Lemon
tree》那忧伤而硬朗的旋律时,那种亲密的情景。我叫“Limon”算是对秦伟的纪念,算是对逝去的爱情的一种悼念。本来应该叫Lemon的,但Lemon的英文意思,除了“柠檬”之外,俚语里还有“低档货,假冒伪劣产品”的意思。我可是货真价实的高档品,怎么可以叫做Lemon!于是我将e改为I。Limon也许在英文里根本就不存在,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是我只需要一个符号,一个称呼,我何必计较它是什么意思。何况我觉得我本身压根儿就没有真正地存在过,压根儿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它的发音还算响亮,中文译音是李蒙,不算太花哨。人们就叫我Limon。
芦苇酒吧是一间同志酒吧。惠特曼曾经将他心爱的男孩的阳具比喻为茁壮挺拔的芦苇,这个酒吧的名字即由此来。酒吧实际行松散的会员制,新会员的发展,要有老会员的介绍,经过类似于酒吧委员会那样的一个机构的审批。酒吧委员会的人员,有酒吧的投资方、经营方和若干名铁杆主顾组成。新会员起码要符合大致的条件,本科以上学历,月收放四千以上的年轻白领,衣着品味、气质外貌俱佳。如果不是会员的话,酒吧门口的服务生就会客气地挡驾,告诉你所有的位置已经被预订,不能接待了。这里不搞粗俗下流的色情表演,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没有一定品味的人,根本就进不了这里的门。
娼妓并不是下流肮脏的行业。我的身体是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当然归我。我想跟谁上床,给谁使用,当然由我做主,谁也无权干涉。按摩是一种服务,性服务当然也是一种服务。美貌本来就是一种稀缺的资源,美貌的男人提供的性服务,当然是高价位的有偿服务。我不伤害任何人,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更不会强迫任何人。即使对方出得起大价钱,我还要看他的身体条件,然后才能决定卖还是不卖。对出卖肉体的男人的评价标准,不外乎身体、内涵和品味,而无关乎家庭背景、权势和财富。男妓,尤其是为男人服务的男妓,在这个令世人不齿的行业里,我做得如鱼得水,乐此不疲。一年之中,我最高的夜资达到创纪录的万元,而如果没有两千元以上,根本就一切免谈。我不要道德,更不要荣誉。我没有身份,连名字都没有。我不是一个人,我只是黑夜里出没的一个鬼。我无法在白天里过上人的生活,只好在黑夜里过鬼的生活。这样总比白天过人的生活、晚上过鬼的生活强一些。我将心里属于人的一切统统打碎,只剩下鬼的属性、兽的属性。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生活。我从里到外都是一个鬼,而我竟然可以带着高贵迷人的微笑,堂而皇之地出入各种体面的场合,接受人们惊羡而青睐的目光。我是一个鬼,但是在陌生人的眼里,我像是一个年轻、英俊、富有的贵族子弟。我略带羞涩的纯真的微笑,让人以为我是一个角牙塔尖里未见过世面的天之骄子。
夜资、小费、礼物,财富滚滚而来。原来活在这个世界上,变坏了就会有钱的。固守道德的人,只好一辈子过着清贫穷酸的生活。我现在才算明白,道德和财富,自古以来就是水火不容、不共戴天的一对仇敌。人是卑贱的动物,无论选择了怎么样的一种生活方式,都会迅速地适应它、认可它,并最终被这种生活所同化,成为这种生活的有机部份。权倾天下的高官、富可敌国的富豪、凑合着过日子的工薪阶层、衣不遮体、食不裹腹的穷人、赌徒、嫖客、娼妓,三教九流的人物都会认可自己的生活,并同化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不管在别人看来,他的生活多么地不可思议。我又想起一句话,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理,就是让人觉得它理所当然,注定如此的。笑贫不笑娼,笑廉不笑贪,笑白不笑黑,在一个劣行驱逐良行的社会里,一切规则都已经颠倒。况且我不觉得我是一个劣行者,我只不过是彻底地抛弃了伪道德,过上了真生活,我就马上获得快乐,获得财富。
夜晚是欲望的天堂。当你明知道别人并不能很清楚地看清你脸上的神情的时候,你就没有必要刻意去保持一副谄媚的笑脸,你脸上的笑容就可以自然地松驰下来。夜色渐深,灵魂深处原始的欲望在悸动不安地唤醒。缠绵的音乐、撩人的晚风、暧昧的眼神、诱惑的语言、性感的体态,空气中弥漫着欲望的味道。释放吧,渲泄吧,那压在繁缛的规矩和沉重的大山下欲望的火焰。燃烧起来吧,这不是罪恶。没有燃烧过的生命,不是圆满丰美的生命,压抑着欲望的生命,不是健康鲜活的生命。
我注定是一只扑火的飞蛾,看着远方闪动的火焰,勇敢而顽强地飞去。我明知道,我的生命将在扑火之时,燃烧地终结,可我毫不畏惧,毫不退缩。总有人愿意为了理想而牺牲生命,就像夸父,在追逐太阳的途中,饥渴而死。生命并没有宝贵到让我宁愿忍辱负重也要活下去的地步。虽然它如此短暂,虽然它只有一次,一旦失去,永不再来,但是在这地球上,已经有数千亿的人曾经死去,并且永不复活,可见死亡也是一件极稀松平常的事情。我愿意在燃烧中死去,我就尽力飞向我心中的烈火。我并不认为燃烧而死亡,是因我的罪而得到的罚,这仅仅是我自主的选择。没有谁强迫我,也没有谁能阻拦我。我的生命,我的身体都渴望火。烈火!流星在太空中流浪了亿万年,却始终冰冷、孤独、无趣。只有在最后的刹那,当它拥抱了烈火,它的生命才焕发出夺目耀眼的光华,烛照天际。死亡并不可怕,壮烈的死亡让人欣慰;生命并不可恋,苟且的生命让人厌恶。
在这沉沉的夜色之中,有一群孤独而悲怆的灵魂,游荡在人们视野的边缘,或者是视野之外。他们聚集在昏暗的地方,用体温去慰藉彼此的灵魂。或者流浪在荒原之上,无助而孤独地跋涉。若我不能抗拒命运之神的宣谕,我也不会附首贴地地屈服。你不是点燃了一堆火把,以为我没有勇气扑进去吗?看吧,我震动着翅膀,身体斜斜地划过漆黑而寒冷的夜空,扑进去,为理想而殉葬。
莎士比亚以他的不世之才,曾经写下大量气势若雷霆万钧、灿烂若银河霄汉的绚丽诗篇。但是他也曾写过这样的几句鬼话。他说:“两颗真正相爱的心是不会有任何阻隔的。如果有阻隔,就当是世人从未谈过恋爱,我从未写过诗。”这样的鬼话,我实在不屑于批驳。我和秦伟远隔千山万水,前后的两种生活宛如天壤之别。如今的我,相当于已经死了。我们说一个人活着,有两层意思,一是社会对他的记忆,二是他自己对本身的记忆。如今社会对我已经没有了记忆。除了每个月往家里寄五百块钱以外,我不再和任何一个熟人联系。《黄金时代》里,王二跑到深山里躲起来,人们马上忘了他的存在,仿佛世界上压根就没有过王二。同样,人们也忘了何沫书的存在,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一个叫作何沫书的人。至于我自己对本身的记忆,也正在淡忘,而且我尽力快一点淡忘。记忆里只有一些星星点点、似真似假的碎片了,几乎可以说没有记忆了。所以我是死了的人了。但是我虽然尽了力,我仍然无法忘记秦伟。我跟任何一个男人在一起,我都会联想到秦伟。我就将他想像成秦伟,我睡着的时候,紧紧地抱住身边陌生的男人,迷迷糊糊地呼唤秦伟的名字。早上他会问我秦伟是谁。我一笑而过。干这一行的职业道德,就是不能在客人面前发怒、闷闷不乐,甚至哭泣。不管你的心里有多痛多苦,你都要装出笑脸相迎。同样,我不乐意回答的问题,他也不能再问下去。这是规矩。玩这个最忌讳的就是动感情,哪怕他觉得我再可怜,他也不能表露出来。
第47章路在何方?
我并没有迷失自己。我非常清醒地意识到,我不可能一辈子地卖下去,我肯定要干些事情的。同性恋群体的权益不可能从天而降,它要靠同性恋群体自己去争取。欧美国家的同性恋平权运动,开展四十多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而中国的同性恋平权运动,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开始。我仿佛处在一片寒冷、寂静的漆黑之中,根本就不知道是夜里几点,也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会迎来黎明的晨光。甚至不知道,黎明到底会不会来到这片土地上,来到我们中间。按照理论上的测算,中国的同性恋者达到三千万至六千万人,这几千万人隐藏在十三亿人中间,无声无息地生活,个个都缄默不语。这是一种可怕的、令人窒息的沉默。如果将这几千万人组织起来,用一个调子发出声音,用一个步伐争取平等的权益,那该是一股多么强大的力量。许多人都在默默地做着一些事情。大部份的省都有比较正式的同志网站,小的网页更是不计其数。稍为大一点的中心城市都有供同性恋者聚集的同志酒吧。这是一种最基础的工作。在地下状态的环境里,先发展平权运动的群众基础。这个群体不断地壮大,当它壮大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就必然要一步一步地浮出水面,争取阳光下的权益。从长远来看,我们将用二十年的时间,建立一个法治国家,建立比较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实现全体国民的全面小康。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二十年,经济继续发展,社会继续进步,人们更加宽容,国家深刻地溶入世界一体化的潮流,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会更加多元化。实现初步富足的国民,将会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里,争取更多的权利,发起一扬规模巨大、影响深远的民权运动。这种民权运动将提供一种内在的强大动力,推动着整个国家的方方面面实现现代化。经过二三十年的民权运动,到世纪中叶,整个国家的面貌将焕然一新,脱胎换骨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成为世界主流国家中的一员。同性恋平权运动应该搭乘民权运动的班车,在争取权益的过程中,作为一个规模庞大的群体,明确自己的立场,发出自己的声音,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合法手段,为争取权益而不懈斗争。经过半个世纪的斗争,同性恋者或许可以走在阳光下,光明正大地过上人的生活。而不用像现在一样,过着半人半鬼、或者全是鬼的生活。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想到半个世纪之后的远景,使人神情振奋,心向往之。但是每一步工作,都会琐碎、繁重而艰难。要在荆棘丛生的荒原上,开拓出一片人间乐土,开拓出一片花果芬芳的沃壤,所要付出的汗水和辛劳,可想而知。在中国大陆,同性恋群体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疾病、误解、偏见和歧视。同性恋者都拥有众多的性伙伴,不同的性伙伴之间频繁地发生不洁性行为,因而艾滋病等性病在同性恋群体中蔓延的势头十分猛烈。疾病无情地吞噬着患病者的身体,也无情地吞噬着患病者的灵魂。对于本来就处境艰难的同性恋者,更是雪上加霜。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群体的认识,存在极端严重的误解。涉及到同性恋的话题,经过影视作品、文学作口、大众传媒以及口口相传的歪曲、丑化和渲染,已经被极度地妖魔化了。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群体的感性认识,充斥着扭扭摆摆、装腔作势、奇装异服、招摇过市、神经质、变态、色情狂、滥交等等负向的概念。他们没有认识到,同性恋群体作为一个有广泛的群体基础的特殊群体,自然也像社会上的人员构成一样,三流九教,鱼龙混杂。其中既有粗俗下流的无耻之徒,也不乏健康优秀的精英分子。全面的误解导致根深蒂固的偏见。社会公众有一种先入为主的成见,认为凡同性恋者,必然是满脑子都想着床第之欢的变态色魔,必然终日混迹于厕所和公园的阴暗角落,偷偷摸摸地手淫、口交和肛交。偏见导致深刻的歧视。在中国大陆,一个暴露身体的同性恋者,在学习、工作、晋升、生活等方方面面,都不可能获得同等的机会、平等的权益。在周围人群深刻的歧视和仇恨的重压之下,不仅他本人要受到灭顶之灾,他的家庭、他所有的亲朋戚友,都会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受到株连。我很难想象,在中国大陆,一个同性恋者公开身份之后,他的生活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但我可以大胆地设想一下。首先,他最亲近的亲人,比如他的父母,会被他气到生病,甚至活活气死。他们会威迫利诱,采取种种手段,想尽种种办法要他改变性向,不再和男人来往,而娶一个女人回家。当一切都无效之后,他们可能会杀了他,或者将他赶出门去。他的朋友会离他而去,不再和他来往。他们看见他都会恶心呕吐,唯恐躲之不及。而平时和他比较亲密的同性朋友,哪怕他们从未有过任何不轨行为,也会受他的株连,被别人以为他们之间有肉体的接触。他的朋友也将名声受损,蒙受巨大的道德和舆论压力,甚至会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家庭的稳定。他工作的单位里会炸开了锅,他根本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单位工作。他不是自己辞职,就是被单位开除。四面八方的人都会涌来参观他、评论他、咒骂他。他不敢出门,不敢上街,躲在家里都难得安静。家里将他赶出门去,朋友像逃避瘟疫一样逃离他,他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住所、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普天皆知的丑行,恶名,像一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就是一个同性恋者暴露性向后的可怕下场。也正因为这样,全中国几千万名同性恋者,敢于摊牌,光明正大地说“我是”的,真是寥若晨星。不能怪他们胆小怕事,苟且偷生,人的本性就是趋利辟害的,干什么事情都要考虑投入产出比,三思而后行。同性恋者公开性向,付出的代价是无穷大,得到的恶果也是无穷大,得到的好处却等于零。
作为以后的平权运动的基础性工作,当前首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弄清楚中国同性恋群体的真实情况。这个群体绝对数为多少,在全体人口中比例多少,男女性别比例、民族构成、地区比例、城乡比例如何,这些人的教育水平、收入水平、从事行业、情感状态、情感特征如何,他们面临怎样的因境,有什么期待和要求,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他们可以为将来的平权运动出多少力、作一点什么。他们现在最需要得到怎样的帮助,在现实条件下,整个群体又可以为其成员提供一点什么样的援助。
鉴于中国同性恋者艰难的现实处境,这些调查应该以网络的形式开展。网络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而且参与调查者可以匿名。应该对现有同志网站的力量进行整合,各自为战的小仙舨,搞不出什么名堂的。就全国而言,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是四个大的中心,其他的省会城市和部份区域性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心,能开展到省会城市就很不错了,再下一级的地级市、县城,在可预见的将来都不具备开展的条件。网上调查可以分地区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科研机构、大学院校、同志酒吧、同性恋组织的渠道,进行更深入全面的调查,并提供典型的个案样本。这种调查的缺陷,就是处在社会底层、无法上网的同性恋者很难有效参与,这一部份的情况很难摸清。摸清这个群体的概貌之后,就可以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成立同性恋组织,开设专门为同性恋者提供服务的酒吧、音像制品店、书店、餐厅、饭店、旅行社、情趣用品店、服饰店,直至组建同性恋社区。开展学术研究,建设同性恋者沟通、交流、交往的平台,开展公益事业,以自尊、自强、自立、自重、自主、自爱的正面形象,努力扭转社会公众根深蒂固的偏见和歧视。以智慧、才华、知识、能力和勤奋去赢得事业上的成功,尽可能多地掌握社会资源,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语境。在各方面的基础性工作都做得差不多的时候,再以合法的手段,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谋求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权益,谋求以法律的手段,禁止和制裁各种偏见、歧视和伤害性的言行。
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不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基于异性恋基础的婚姻制度,也许并不适合同性恋。同性恋者的情感特征、生活方式都和异性恋有着很大的差别。如果不是相爱到实在无法分开的地步,同性恋者往往不会愿意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而在一起生活的。对他们而言,并不需要婚姻去保障,也不需要婚姻制度去约束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性婚姻的意义,一是将传统上异性配偶才拥有的权利,如遗产继承等权利给予同性伴侣,使其在行使一些理所当然的权利的时候,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二是同性婚姻是一个风向标,一块试金石,可以反映一个国家,从意识形态、政治、伦理道德、公众心态等各个领域对同性恋的宽容程度。就像经济学上的水桶理论一样,只要任何一个方面对同性恋做不到足够的开放和宽容,同性恋婚姻就很难过得到合法化。所以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其意义不在于它的本身,而在于它背后所代表的全方面、各层次的成绩。如果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不是在各个领域的工作都取得了成绩,万事俱务之后水到渠成的结果,而只是在部份立法者的推动下,立法部门通过的一条法条,那么这种合法化是空洞的、僵化的,它丝毫无助于改变同性恋者目前的艰难境况,反而会激起全社会强烈的反对浪潮,给整个同性恋群体带来一场灭顶之灾,甚至使以后的平权运动都根本就无从做起。
我的思想、我的感情、我的生活,我的一切,似真似假、如梦如幻。从舞台上的王子,沦落为酒吧里的男妓;从夜夜拥吻我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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