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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单的脚步-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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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口里的手机在震动,大腿酥麻的感觉让他取出口袋里的手机把定时闹钟关上。
21:25。
“走了!回去了!”教室外保全正呼喝叫喊。
“这里不是人多的地方。所以,总是在九点十分左右会关灯落锁。”花心颇好心地向一脸不悦的朱妮解释,正说着教室前排的两只电灯啪一声熄灭。
“哦,这里的人素质可不大好。也可能是不想浪费资源给为数不多的学生。”他说着把包跨在肩上往门外走。
两人前脚踏出教室门口,后脚保全就利索地把前门锁上,然后保全敏捷的身手迅速从后门窜入教室,片刻后门也被锁了起来。
从里向外走,一路上教室都已经熄灯成了黑乎乎的一片。路过打水的小房间想灌上一小杯白水,没想到里面的灯同样被熄了。黑漆漆的小地方顿死让他没了打水的兴致,再走前两步,花心发现厕所里的灯也正处于睡眠状态。
“门被关上了。”前面朱妮不高兴地说。
“还有一条路通向外面。”
“你经常到这种地方自习?”
“不是。这是第二次。”花心领着人从另一条走廊向楼下走,很快他们拐到一楼的出口处。“上次来是大一的时候。”
楼前一片树林子。光秃秃的枝桠简直令人怀疑它们早已腐朽成枯木,然而花心知道它们仍在努力撑起春天的绿装,只是速度不够快罢了。要是有那位保全的敏捷身手和迅猛速度,花心把这片树林子粗略打量一番,应该就是一大片绿色海洋的壮观景象!
细雨在暗黄的路灯下斜织,牛毛般密集,又似纱衣笼罩万物。
“我的伞在教室里。”朱妮懊恼地说。
“哪个教室?”花心撑开伞。
“不是这里的!”
“刚才你合别人的伞来的?”
“刚才雨停的。”
“哦。”简单的一个音后花心把伞递到朱妮眼前,后者果断地接过,然后没有言谢就蹬蹬蹬向另一幢教学楼的方向走远。
“这就是自找。”花心把手□裤口袋里开始强逼自己享受雨中漫步。
同一个大厅,因而在大厅里见到隔壁寝室的小猪同学时花心带着潮气往人家边旁坐下,一起看电视里的浪漫爱情泡沫剧。
“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他问乔维斯,当然了,花心在心里更喜欢称呼对方是小猪同学。
看一眼乔维斯裹得严实堪比冻死鬼投胎的模样,“她要被送去哪里?”他又问道。
“医院。杀了自己的男人后疯了,估计是精神病院。”
嗯,花心赞叹一声乔维斯的剧情透析能力,同时看到电视里的女人叫喊着不要进医院哪也不去。
在大厅度过的时间对花心来说有点漫长,当他再次看手机的显示屏时忍不住叹了口气,10:10,这个时间点距离他坐下看浪漫剧委实太过短暂了,可他感到很煎熬。
“有没有兴趣找个伴?”花心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电视机问一旁的乔维斯,注意到乔维斯没多大动静他又补充一句,“我们一起学习,互帮互助。”
“你在说笑?”乔维斯奇怪地问。
“很难吗?你监督我学习,我帮你联谊。”
“我好奇的是你怎会对学习感兴趣,哦不,是突然之间你怎么就产生了想学习的念头。”
“听你话里的意思我是个不求上进在大学里混吃等毕业的人,不应该有上进心——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这类人,是吗?”
“你在过去一年里的表现很贴切你刚才的话,描述得很成功。”
“你……”花心转过脸以似笑非笑的表情睨眼乔维斯,“难怪不受女孩子的欢迎。你的嘴要是不懂得把握‘与人为善’这四字真言,我真替你担心将来会有一大堆敌人埋伏在你四周,而且这些个敌人还是你自己惹来却不知道的。”
“哦,这就是你找我帮你学习的原因?安静的氛围,在只有我们两个的前提下,还是说你认为我得罪的人太多以至于找不着邀我参加联谊的团组?”
“我不这么认为。只不过联谊的男方要是多了一位让女方怦然心动的帅哥级人物,我想对方的质量是可以得到保证了。”
“顺便告诉你件事,”花心双眼含笑又说道,“朱妮这次要在暑假和她的情人订婚。你明白的,”他咧嘴无声地笑,“你将在这个大二结束时永远失去你心目中的‘女神’。嗯,现在还要考虑拒绝联谊吗?”
“我从没承认朱妮是我的‘女神’。”乔维斯推一把鼻梁上的镜架抿紧双唇。
“噢,还是我误会了呢。我向你道歉呢。”
“朱妮是女神雅典娜,智慧,我心里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她不是爱与美的维纳斯。”
花心挑起眉不解地看乔维斯,似乎在问那谁是你的维纳斯,可后者只是把目光重新放回到电视剧里播放的“疯女人”身上。
“每天晚上我会传短信给你说明自习的时间和地点,星期天下午和星期六下午我会给你提问的足够时间,而星期天的上午,是我给你的休息时间。你能接受吗?”乔维斯的脸在荧光的照射下白茫茫里黑白分明,俊秀的脸带着镜片后的冷光让花心愣了神。
“你这么努力怎么就没拿到年级第一?”他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地发问。
“时运不济。”对方口气冷硬地回道。
“联谊的事我不急,你可以一个月联系一次。”乔维斯又说。
点点头,花心站起身准备回自己寝室,然而乔维斯的声音在广告的插播中以具有足够的穿透力清晰地传达到他的耳中。
“朱妮订婚的对象很优秀?”对方如是问。
“很优秀。”
一段甜美的音乐流泻在空气里吸入肺腑,但从身心感受到的却是苦涩和乏味,花心抬手擦过自己修剪平整的短发。忽然厌烦起自己干净整洁的板寸头,他收回手,把紧握成拳的右手闲闲□宽松的裤口袋。
“你在嫉妒谁?”乔维斯把注意力从广告上转移到花心身上,“你很焦躁,在刚才那句‘很优秀’说出口时。我感觉得到,你这种情绪和电视剧里女二号普遍表现出的吃醋嫉妒女一号得到男一号感情时的相同,都是不甘心。”
“我建议你做个大侦探!”花心说完轻蔑地扫眼乔维斯左手边的几本侦探推理系列小说。
“这是生活趣味。”乔维斯反驳道。
“嚼舌头又爱收集八卦小道消息的恶趣味。”
“你会知道嚼舌头背后带来的小道消息有的时候,会让你了解到你没看到的另一面真相。”
“嗬,你倒越说越不着边际了哦。”花心抖抖裤管挑衅地扬起一个可爱的笑,眯细眼,“我可不指望身边多出一个‘半仙’。”说完他径直离开大厅回2513寝室。
电视机前,乔维斯隐约勾起一个狡黠的笑,镜片幽幽辉映绿色华光。
☆、三月三日,周六
他走后我试着做些事让自己的感觉出错,错以为我们之间的距离很近,很近。可是烟草味流窜入咽喉,此时心中腾升起的是难言的孤寂。这种感觉如此清晰可察——
——他原来在那么遥远的地方!我是如此清醒地明白着。
却原来做的一切都是枉然!
三月三日。小雨。
周六,小雨,三月三日。花心在家中酣然大睡。
晚间他看了一宿的电影。从《泰坦尼克号》、《剪刀手爱德华》、《暹罗之恋》、《霜花店》,一路不完美的情感剧跌宕起伏至轻喜剧的《加勒比海盗》系列之一、二、三。
直到窗外白光大亮照着窗帘散发出与室内阴沉气息不符的朝气,花心才勉强把《夜访吸血鬼》快进看完。然后点下收藏夹把它保存完毕,他这才下机摸到床上躺下。
并没有马上进入睡神安排好的梦乡,相反,花心在突突跳动的太阳穴下很痛苦地失去了睡意。他闭上眼躲进被子里想要尽可能地放松身体和脑神经,然而紧绷的眼角和眼内感受到压迫都在诉说他此刻的不放松。
如果是平时,花心躺在床上想到,花凌应该在离他不远的屋里睡着,然后在七点整花凌会起床,到七点半时花凌会给他准备早餐,接下来他们会有半个小时的时间放在餐桌上。
不是仅为了吃一顿营养早餐,更多的是餐桌前一份早报带来的宁静。这才是花心在意的。
可是现在,花心沮丧地吐口气,早过了八点。一切该有的现象都因为花凌的消失而匿迹了!
屋里的一角,一支外表朴素的钢笔正静静地倚靠在笔筒中。
它没有引人注目的外表,所以要是不认真观察,人们很轻易就可以把它与背景色彩混淆在一起从而把它忽略掉。
“真的,很容易就被无视了。”钢笔轻轻地说。
是的,这句话是出自笔筒中的钢笔之口。当然,前提是我们能听懂的话。
现在我们就做个假设。假设这支钢笔正用人类的语言向我们倾诉。于是我们就听见它在说——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我非要呆在这个讨厌的地方!虽然它也不是很讨厌,可其实它真的很讨厌!我应该在一个醒目的地方享受人们赞誉的眼光!而不是一直被无视。‘无视’,没错,就是这两个字。我已经受够了这暗无天日的日子,这漫长煎熬……”
打住。现在我们可以从钢笔的牢骚中听出,它对目前的境遇和对待抱有诸多不满,然而这并非我们“赋予”它人类语言的目的。
好,我们继续正题,并再次假设。
假设我们可以向钢笔先生——我们可以从钢笔先生先前的话语里体会到,它曾享有过一段被人尊崇的荣耀时光,暂且我们这里就因此尊称一声其“先生”——提问,而钢笔先生在假设的前提下是可以滤去连篇累牍做出最中肯的回答,会有此一要求,想必大家都该明白了。
我们的时间有限,而宝贵的时间实不该浪费在一位满口过往辉煌今日败落的“老绅士”的牢骚之下。首先我们试以这样提问。
“请问钢笔先生有见过花家的全部成员吗?”
“有。怎么会没有。我记得是哪一年?好像是花生人……还是花人生……究竟哪一位当家?哦!是花伯生。他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我告诉你,在那个时代花伯生就是一个传奇!我仍旧记得他英姿飒爽驰马奔腾夕阳下的情景。啊……多么令人感怀,那是一个激情……”
“钢笔先生,钢笔先生。”我们在此打断,“请问现任当家是哪位?”
“哼!”钢笔先生不屑地扭□体,可我们接下来知道钢笔先生并不是在为我们的唐突打断而生气。
“陶佩斯。”钢笔先生讥诮地说,“一个女人。”
“陶女士做得令人不满意吗?”我们问。
“没有。做得是太令人满意了。我还记得她把我送给她宝贝女儿时的表情,一脸的满心欢喜。但我可以很明确地说,她不聪明,一点也不聪明!”
“她?”
“啊,陶佩斯的女儿。我想你不知道是对的,她在六岁的生日那天离世了。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又白又耀眼,我清楚地记得她是为了抢一只皮球被迎面飞来的大卡车撞上的,身子飞出去的时候我的头上还溅上了一滴血,是她的。然后我就躺在地上看到她的脑袋还有很多血流出来,那些血把地面染得黑红黑红,就像花伯生一枪击中敌人的胸膛……”
“嗯,钢笔先生确定,确定花家有过一个女儿?”我们不得不出声再次打断。
“当然!我就是在她死后才呆在这个鬼地方!我说我记得的!”钢笔先生在笔筒中跳跃,满脸愤慨(假使我们能读懂它的表情)。
“好的,好的。可钢笔先生还对花家的哪些成员较印象深刻?”不忘补充后一点,“我们现在谈论的都是目前还存在的花家人。”
“哦,我印象深刻的啊。花心是我每周都见得到,过去的十多年也是朝夕相对,可我还是觉得印象深刻的人……花凌。是他了!我在这个家里就属他给我最怪的感觉。怪怪的。”
“花凌‘怪’在哪里?”
钢笔先生略有沉思地点点笔筒,然后用追忆的口吻向我们说道:“那是一个夏天,天很热,花凌进了这个房间,当时的花凌和花心可不是这样的。他直接走到床边,空调在我脑门上呼呼直吹冷风,我看到他……他在…他当时背对着我的,我不清楚他的表情,可他慢慢把一双手掐在花心的脖颈上,这样的举动在第一时刻就让我以为他要谋杀自己的弟弟。可后来不对……他站在床边很久很久,我最后看到他收回手给花心盖了一层薄毯子,可他把花心的脑袋也盖上了!”
讲到这里的钢笔先生突然提高嗓门嚷道:“那种盖法是给人盖的吗!那是给死人盖的!他简直太不懂事了!”
“然后呢?”我们问。
“然后他弯下腰往前凑。我根本看不到他在干嘛,只晓得他走后不久花心就醒了,当时我只是松了一口气,幸好花凌没有谋杀花心。”
“花凌想过谋杀花心?”
“所以刚才我说过了的!花凌很怪!”
“他根本不舍得花心受到一点伤害。”钢笔先生有点疯狂地叫着。我们选择默默倾听。
“花心的事花凌总留着心眼。花心难过的时候花凌就会送些小点心来,可他不会讲安慰人的话,最初我没察觉出花凌的这种关心。真的,这根本叫人不能看出来。可后来次数一多,我呆在这里看得多了慢慢就发现了。虽然花凌主动找花心的次数都伴着花心情绪的低落,加上每次来都只待上一两分钟,可花凌总有办法让花心振作起精神。”
“比如?”
“比如有一次花妮抢了花心的卡通猫,我对这种小孩子喜欢的卡通猫一般很不以为意,可小孩子不同,他们会很痴迷地在吃饭、刷牙、睡觉,甚至和自己的小伙伴玩耍的时间都要带在身上,恰巧花心当时就是这样把卡通猫抱在怀里,然后花妮抢了花心的卡通猫。之后花心哭了,跑到孙家,我估计花心每次哭都要跑去孙家找孙莘这小子。”
“哦,花凌知道了这件事,我记得……记得花心很开心地跟在花凌身后回到了家,而我在花妮的脖子上看到,是通过旁边的门看到的,门是玻璃一类的,透明,所以我看到花妮咬牙切齿的模样时在心里无比悲伤地叹了口气。”
“是因为花妮总欺负花心?”
“花妮这孩子总是什么都要争,争不过就抢。她不敢对付花凌,花凌小时候其实很有气势,像个漂亮的‘死神’,冷冰冰的小嘴抿成紧绷的线条,僵硬的小脸也极少给花妮好脸色看。我想是出于妒忌。花妮是妒忌花心享受到了花凌的关爱。花妮总以为既然她是花心的姐姐那就该比花心得到更多的东西,虽然花妮只比花心早出生了几分钟,可显然陶佩斯给花妮的溺爱是造成这一想法的祸根。我就说过陶佩斯对人不公平!我说过的!”
“钢笔先生说过陶女士对人不公平。”我们在此附和道,然后继续探口风,“可能详细讲讲她怎么地待人不公平吗?”
“她对谁都不公平!花心和花妮她明显偏爱花妮,就连当年花妮意外死亡她还是在心里责怪着花心。我知道,她心里一直都认为是花心害死了花妮!可我知道花妮是死于意外,没有谁在险恶地用心害她,只有她一心为难花心。还有花凌,我心里一直有个想法——花凌一直在陶佩斯的掌控下变化,起先的花凌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花凌唯一可以抗衡的手段就是沉默和暂时性接受。”
“这种接受以花凌的爱好,和他个人的发展潜力受到抑制为代价。我是说花凌的人格方面也在变化,包括他的情感。”
“陶佩斯很成功地把这个家庭压抑的氛围堆砌在了花心身上,我以为她是在报复花心‘害死’花妮。至于花生人,他甚至出于对花妮的愧疚拿自己的才华作交换,早早丢弃了!作为自我惩罚!公司交给陶佩斯,他在家里只管烧菜做饭照顾孩子,得空就发呆发愣。”
“可这些只是钢笔先生的猜想,陶女士并没有做出明确偏袒的不公的事。已故的花妮小姐不算。花生人可以是出自对亡女的爱而无心打理正事,可以是出自对陶女士的信任而把公司交付出来,而花凌……”
“呵,呵呵呵呵……”钢笔先生不可抑止地爆发出一迭笑声。
有讶于钢笔先生夸张的谄笑,我们不免好奇:“你……”
“哼,”钢笔先生诡异地勾起大幅的唇角,“你以为我是锈迹斑斑、脑袋不灵活的老家伙?”他不屑地敲了敲笔筒,一副悠游自在的模样,“在这个家,我告诉你,只要你呆上一阵子就可以发觉出所有的问题全符合我刚才说的——都出在陶佩斯的身上!”
“——她不鼓励家人走出阴影,她在让大家都陪她痛苦!可她真的痛苦吗?”我们也想从钢笔先生的喃喃低语中知道后一点。
“花凌为什么越来越冷漠?花心为什么强颜以对?花生人为什么甘心缩在厨房当个‘煮夫’?我告诉你!花心被陶佩斯搞得快以为自己是个杀人犯了。”
“花凌如今远走不见得是件坏事,呵呵呵……”钢笔先生忽地再次暴出粗嘎的笑声,怪异的强调继续着,“我知道。可我不会告诉你花凌为什么急着想逃开。他们是我见过最有意思的一对,我要看着他们直到走不下去。”
“你应该把它讲出来。”
“我不会讲。”
“你应该讲出来的!”
“不,我答应过自己是谁也不说的。”
“请钢笔先生讲出这个秘密!”我们拿强硬的指令发给钢笔先生,然而对方音讯一片杳无。
再仔细看,钢笔先生已经变成一只普通的钢笔。
调转视线,我们发现花心已经在不知不觉间陷入沉睡。
而窗外,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淅沥的小雨。注定阴雨绵绵的潮露的一天。
醒来的时候眼睛迷蒙蒙带着涨疼,大脑一样混沌不甘于清醒。花心抬肘支起上半身,沉重的身体勉强在手臂的支撑下勾到床尾的手机。
“该死。”他有气无力地说,同时一手拿起手机扫眼上面的时间,13:34。
花心在心里呻吟一声,然后暗叹自己命运多舛。他慢吞吞地把衣裤穿妥,时则用了三十分钟。
“真是越活越活回去了。”嘀咕着垂下脑袋往窗口走。
洗漱完毕时已经14:03,花心把身体倒在椅子里。两眼闲散地注视着长桌对面的一张位子,花心慢慢露出一个笑。
“你有种。”他愉悦地轻声说道。
同一时刻,一位比利时的小记者拍下一张相片。
相片中的男人一脸无动于衷的漠然,他深色的眼睛半藏在被风吹拂后的发丝下,风衣包裹住修长的身体在空气中摩擦粒子。气质高雅的东方男人。男人身后的建筑,上面几个大字明确地标志出了它的身份——
“华光宝商。”
如果把照片放大十倍后再作细看,男人身后的宝商建筑里正进行一次洗劫。更明白的说法是里面正发生一起恶性抢劫事件。
隐约的窗玻璃里反射出女人们蹲在地上双手抱耳的姿势。而有一个人影,黑色的制服、黑色的头套,他正双手持枪居高而下。姑且,照片中没反映出的情况中应还有其他抢劫犯同伙。所以,这位小记者并不仅是为捕捉男人难得一见的美貌和浑然天就的气质,而是在获取犯人的犯罪证据。
男人快速消失在镜头中,而这张由比利时小记者发布的照片,谁也没想到它会有改变远在他方的花心的命运。
花心呆坐在椅子里过了半个小时,直到屁股开始叫嚣他起身走动。
只是起身后随意在餐桌前来回踱步。大脑不思考运转,于是便茫然睁着眼睛在时光里虚度。
“这会儿怎么在这里?”突然插入进来的声音让花心从自我意识的封闭巢穴中走出来。
他停下晃动的步调看向花生人。
“是还没吃饭吧。”花爸一副恍然的口吻同他说,“你哥走了就没人记得给你做饭了。等等,锅里还热着饭,我这就拿去。”
“花爸,”花心一把拉住要走开的花生人,“不饿。”他说,“我想知道花哥去哪里了?花哥走的时候没告诉我。”
“听你妈说是美国,公司里一早就安排好了。”
“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去啊。”
“原本你哥是在推脱,我也认为太早。可这次他是自己拿定了主意,你妈一直站在你哥的一边,你也知道,我是不大反对你们的想法的。”
“所以花哥就这么眨眼不见了。”花心赌气地瞪了眼属于花凌的座位。
“你不是在学习嘛。”花爸好脾气地笑笑,“你哥怕耽搁了你学习。不记得了?落水住院时你哥是第一个赶去照顾你的,我和你妈最后都被他劝回家说是他自己一个人就够了。不准生你哥的气。”
“我才没生他的气。”
“那肚子现在饿吗?”
“不饿。”
“真不饿?”
“嗯……”花心沉吟所思一下,“真的不饿。我先出趟门。花爸晚上不用等我了,孙莘约了我一起吃晚饭。”
“穿件厚点的外套,外面起风呢。”
“知道了。”
☆、3——01
他把自己团成一只大花熊后从花凌房里取出一条围巾。淡绿的绒线在脖子里圈过一圈再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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