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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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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病了,人不舒服,连带着心情也不顺畅,真正是心雨天也雨了。他让我要多喝些水,排排毒,就能好得快些。
我望着旁边那个空了的大水杯,有些无奈,那诊所的药费虽不贵,可开得真不少。我吃药不像别的人那样,一大把抓进嘴里,一口水就全下去了,我得一颗一口水的吃,这是小时候的习惯,到现在还一直改不了,我也挺头痛,也试过多几颗一起,可一多就吐,遇到大点药片,还得掰成两半才能入口。
而且我怕苦,医生开的大多是冲剂,这也就造成了,我每吃一回药,就能一次喝足一天的水,也不知道这算不是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就是我的人了
水喝得太多,饭本根本吃不下,舍友的小女友晚上炖了鸡汤,据说喝了对感冒有好处,我就腼着肚子喝了两碗。
我对补品或是只要对身体有益的东西向来是来者不拒,哪怕它再难以下咽,我也会想办法塞下去。我也时不时的会用医保卡刷些钙片和维生素什么的,可吃得再多,生病这种事还是无法避免。
狼发了一个文件给我,他说,那是他和朋友去玩时拍的照,他挑了一些不错的做成了电子书,发给我一起分享下。文件挺大的,估计得传上几个小时,而且我们租的是校工楼,校园网,网速渣,再小也得需要不少时间。
文件以十几KB每秒的龟速传送着,我边和群里的朋友们聊着天,边打开PS继续未绘完的图。
和雷裕真正接触也是在秋天,那之前,我认得他,他却不认得我。那时,他正在追我们班的班花,蔡方燕。
我很难记住人,见过一两面的人,我几乎记不下。便是认识许久的人,若是分开数月,重见时,我也不能确定会不会认错人。所以,即使与班上的同学相处已经两个月了,我依然还有许多人认不得,包括蔡方燕。虽然她长得很漂亮,但对于我这个对女人没兴趣的男生而言,她也不过就是个看起来不会吓到人的女生而己。先前一直听到有人叫她方燕,我还以为她姓方,后来顾铭告诉我,她姓蔡。
雷裕常常来我们班上晚自修,坐在班花后排,也就是我白天上课坐的位置,但我们却并没坐在一起,因为晚上我会坐到教室的最后一排,趴在桌子上打瞌睡。
记得那天,我照常趴在桌上睡觉,耳朵里塞着MP3,声音开得老大,以避免顾铭他们那些没营养的话题吵到我。睡得正酣,被顾铭推醒了,他给了我半个烤地瓜,金灿灿的,冒着热气。
诱人的香味勾起了我的馋虫,也没问他哪弄来的,逮着了就下口,刚吃两口,一本书拍在我头上,然后听到一个声音说,纪检部来了。我一惊,赶紧将手中的食物放低,用桌子挡住。抬头一看,才赫然发现雷裕坐在我前面,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他好像说了什么,我没听见,就见他抬手靠近我,我以为他还得给我来一下,就下意识的往旁边一躲,正好跟顾铭的脑袋碰上,嘭的一声,我戴着耳塞都听见了,引得旁边一群人偷笑。
雷裕笑了一会,才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打了个手势,我这才明白他刚才是想把我的耳塞摘下来。
他说,〃早就听说这班上有个睡神,上课睡,下课睡,白天睡,晚上睡,以为是头猪呢,没想到这么逗。你该不会是高中那会天天悬梁刺股的,从没睡过觉,现在来补的吧?〃
看到他,我心里有点紧张,因为那会,对他已经有好感了。本来吧,他跟我说话,我该欣喜若狂,该没话找话地套他一堆事,该小小地表现一下自己,可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竟只对他笑了笑,戴上耳塞,猫下头,继续啃那个没吃完地瓜。
我觉得,我这人就是贱,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是不敢靠近,人家若是靠近我,我反而会想方设法躲得远远的。
看我没理他,他好像有点不高兴,毕竟是学长,又是下一任的体育部长,来这上自修,周围的人哪个不围着他的,遇到我这冷头,挺拉面的。趁我脸正埋在桌下,他又用书敲了下我的头。
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他,他不耐烦地又指了下耳朵,等我摘下耳塞,他扬了扬下巴说,〃吃那么欢,知道谁给的不?〃
我自然地看向顾铭,他朝我嘿嘿一笑,说,〃不是我的,是学长给的。〃
把最后一点塞进嘴里,看了一眼从前面转过身子来的人,我淡淡地说,〃哦,为了追班花来套近乎的。〃
他并没有生气,扬了下眉毛,有点张狂的说,〃吃了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在体育部跟着我混,我罩你们。〃
我说,〃你又不姓罩又没胸罩,怎么罩。〃
他噗的一声笑了起来,说,〃我妈姓赵,成不?还以为你都睡傻了呢,没想到挺逗的。考虑下,跟着我有烤地瓜吃哦。〃
说完抬着卷成卷的书敲过来,我用手挡了,然后没再理他,戴上耳塞,趴下去继续睡觉。其实,那之后我并没再睡着,因为我的心里并没有脸上表现得那么淡定。
作者有话要说:
☆、嗯,很帅很帅
秋天,总是这样不知趣地跟在夏天后面,在一场场的雷雨后,踩着夏天的脚跟,腆着脸撵着来了,而后,白天越来越短,晚上越来越长。
总是这样没有理由的讨厌秋天,讨厌秋天的风,讨厌它的温柔。
讨厌每天下午在路边,它总是用它假装出的温柔,轻扫着地上寻些脆弱的“小尸体”,发出阵阵“沙沙”的、像骨头断裂的声音,让人起毛骨悚然。
讨厌秋天,讨厌秋天的月,讨厌它的圆亮。
讨厌中秋月亮是那么的圆,圆让人嫉妒。它以它自身的圆来嘲笑别人的“缺”。讨厌它的亮,亮得让人心慌慌,它把没有了叶子的树照得j□j阴森。
讨厌秋天,讨厌秋天的傍晚,讨厌它的短暂。
讨厌黄昏时的夕阳,它是那么的短暂,就像人的生命一样,很美,却又不长,让人遗憾。它是多少人叹息的原因,叹青春,叹白发。
讨厌秋天,讨厌秋天的枫,讨厌它的血腥。
讨厌秋天的枫林,总是飘着一股血腥味,更讨厌关于它的爱情故事,唯美而又悲伤。
——————————XX年10月21日
时间过得真挺快,感觉得自己都没画几下,也没怎么聊天,写完日志就已经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了。
狼发的文件还没传完,上面显示还需两小时四十分钟,我很困,特别今天又不太舒服,便跟狼说了声,让他明天接着传。狼说,万一弄不好明天要重传很麻烦,不如就今天传完得了。
之后,我对狼申请了远程协助,让他在文件传完后帮我把电脑关了。
周一的工作总是繁忙的,等我拖着疲惫回来,吃饱喝足时,才发现电脑已经一天一夜未休息了。显示器还停留在文件传送完成的页面上,在那之前,提示的是网络异常,远程协助断开。
我再次登录QQ,戳了狼,问他怎么没提醒我关电脑,他回了个委屈的表情给我,说昨晚等太久,后来就睡着了,还以为我早上起床能发现呢,所以没跟我说。
我能怎么说呢,总不能跟他说我早上起床都是闭着眼睛的,衣服没穿反就已经很不错了,慌慌张张地出门,哪会去注意电脑。庆幸的是文件传完了,也算是欣慰。
电子书做得很精美,相片也拍得活灵活现,高山流水,峭岩飞瀑,再搭上合适的景背景音乐和动画效果,显得很专业,看来他没少费心思。
我很羡慕狼,羡慕他去过很多地方,他曾说,他已经看过了大半个中国,而我,居然连省都没出过。都说人的一生都应该经历两件事,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后者我这一生大概是不可能了,而前者呢,唉,算了,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运动了,也不知道大学成绩单上,那每个学期的九十五分是怎么来的。
狼出奇地说,他要睡了,我看了一眼时间,才刚九点而己,就是我,平常也没这么早睡过,更何况是夜猫子的他。
他说,他今天打了一下午的球,很累。他说自大学毕业后就再没碰过球了,今天跟别的公司友情赛,战况激烈,而且,许久没碰球,今天一摸着了,就觉得像找回初恋一样,激情澎湃,这会激情过去了,立马就萎了。
我笑说他还挺持久的,接着与他道了晚安,然后又打开PS开始画线。
我是个没有运动细胞的人,我这辈子做得最多的运动大概就是上床下床,睁眼闭眼了。
记得刚申请进体育部的时候,就有人问我特长是什么,还没开口,顾铭就替我答了,睡觉。我无地自容,只好说自己不擅运动,但喜欢篮球,喜欢看球赛。就是如此,最后也顺利入了部,也常常参加球赛,不过,并不是奔跑在赛场上,而是站在树阴下拿个本子记分。
这是个简单的工作,并不需要认真地盯着球场看,因为比赛时旁边都会站着几个边裁,每进一球,或是犯规,边裁都会过来跟我说,几号进了三分球,几号黄牌一次,我只需要登记好就行。
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偶尔参加一次记分,或是顾铭有上场时,我才会去看现场,否则,绝对是雷打不动地窝在宿舍睡觉。后来,因为吃烤地瓜和雷裕扯上了,也就常常被他要求去旁观,几乎他上场的每一场比赛,都是我记的分。
不得不说,雷裕是个有水仙花情节的人,每次赛后,他总是要问我他打得帅不帅。我觉得他这话就像是在调戏迷恋他的小女生,虽然我的确是喜欢他,但却不是小女生,所以每次都拉开他搭在我肩膀上的胳膊,白他一眼,假装敷衍地说,嗯,很帅很帅,一大片女生都口吐白沫,晕倒了。
其实,雷裕的篮球也就一般般,并不算很强,不过,他的足球却还不错,虽然我只见他踢过一次。
我们很少有足球赛,而且我对这一方面并不关注,因为我不喜欢足球。我实在无法耐着性子,在那没有树阴光秃秃的球场上,顶着太阳,花上一两个小时看那最后只有一两分的比赛。
作者有话要说:
☆、上帝一样爱你
那天是周六,正是我睡觉得的大好时间,本来也没打算去看雷裕的比赛,谁知道一大早八点多,便被电话吵醒了。我有睡觉关手机的习惯,所以他打的是宿舍的电话,声音老大,跟催命似的,把整个宿舍都吵醒了。接着,我在众人的愤怒中被赶出了宿舍,然后不得不去现场记分。
因为被催得急,我早饭没吃就赶了过去。那时候已经是深秋了,球场上连个遮个风的都没有,我衣服穿得不厚,肚子还饿得咕咕叫,只能喝着冰凉的矿泉水在风中打着磕睡,和凄凉的小白菜有得一拼。
我压根看不懂足球,只看到两队穿着不同颜色球服的人,在若大的空地上跑来跑去,偶尔传来声喝彩尖叫,却一个球也没进,真没劲。
中场的时候,雷裕过来找我,看我心不在焉的,就问我怎么一幅没精打彩的样子,我说没睡够,他就笑着说,原来安排的记分人员临时没空过来,所以只好找我,一会中午他请吃饭,吃完饭再回去接着睡。
我说我看不懂,而且这一场打下来也进不了几个球,边裁也有两三个,随便找个人记就好了,怎么偏找我过来吹风,他笑着说,因为你好说话,别人临时叫准叫不动,看不懂也没关系,边裁会过来报分的,你只要看着我就好了,我踢球很帅的,一会多摆几个POS给你看。说完扬扬头,满脸自负。
其实,我哪怕在打瞌睡,眼睛也没从他身上移开过,看他追着球跑,看球在他的脚边飞滚,看他一跃而起,将球顶飞,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优美,那么牵动人心,只是,这一切我不会告诉他。
最后得分1:0,雷裕他们输了。不过,他们像是一点也不难过,三五成群,有说有笑地散场。雷裕让我回宿舍等他,中午他请吃饭,我一直以为是整队人马一起聚餐,到了后才知道,只有我们两个而己。
雷裕选的并不是街边的小炒店,而是学校附近一家环境不错的小饭店,正是饭点,人挺多人,雷裕败家地点了一桌子菜,说是要我把早饭给补上。我一点也不觉得感动,只送了他两个字,浪费。
吃饭时,雷裕说,杨雨,你的名字拼音缩写是YY耶,以后我叫你YY好吗?
还没等我回答,就听到隔壁桌有人说了句,来,歪歪,吃这个。
我们转头一看,就见一美女抱着只白色小狗,正拿着肉喂它。雷裕噗嗤一声笑了起来,笑了半晌才止住,看我正一脸怨怼地盯着他,忙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还是叫你杨雨吧,说完又无所顾忌地笑了起来。
想到这些,我不自觉地勾起了嘴角,细想起来,那年的秋天,可是唯一一个不让我讨厌的秋天呢,确切地说,是一个让我喜欢的秋天。
狼早早地去休息了,没人聊天的我呵欠也来得特别早,就准备写下日志然后洗漱一番窝上床。逛空间时,发现狼终于改说说了,只是有点淡淡的忧伤,一点也不像他之前的风格。
“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半。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我细细咀嚼着这句话,莫名伤感。
还记得那时候,我们宿舍很团结,虽然我相对来说有些不合群,但是不管做什么,顾铭拉着我一起。顾铭性格开朗,又好义气,他一入宿舍就自然地当选为了舍长,而我,在开学的半个月中,基本没与舍友没什么来往。
刚上大学,大家都是陌生人,如果不自主地融合到集体中,就会给人清高的印象,所以我不和舍友们来往,他们自然也不会刻意来接近我,但顾铭除外。
进宿舍时,他选了睡在我下铺,出门吃饭时,他不忘把我拧上,上课时,他主动坐在我旁边,就连进体育部,也是他先提意的。我曾问过他,为什么别人都不愿来接近我,而我对他不冷不热,他也不会走开。
他说,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上帝的孩子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就该一起。
顾铭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他甚至相信人类是神造的而非猴子变的。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到我戴着十字架的耳环,所以误以为我是他的兄弟姐妹,就告诉他,我不是上帝的孩子,我是自由人。
他并没在意,只说,不管信仰什么,上帝一样爱你。
因为顾铭的关系,我和舍友们最终相处融洽,我们定了舍日,还订制了相同的舍服,就是那种日本动漫里的学生校服,每到舍日那天,就穿着统一的服装,牛B轰轰地横成一排走在街头,去饭店大撮一顿,然后照几张大头贴。
时间像流水一样的逝去,如今已是物是人非,大家天各一头,留下来的只有那些未被忘却的记忆,我庆幸那些记忆大多还是美好的。
“是因为季节么,大家的文字都透着秋意,丝丝寒凉穿梭于字里行间,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伤春悲秋吧。
我想我们是都老了,失去了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权力,将托物言志换成了以乐喻哀。我们天天做着无聊的事,说着无聊的话,还要时刻嚷着无聊,有人说人生很短,短到一辈子只能专心做一件事,一辈子只能爱一个人,可吃了二十多年饭的我,现在仍不明白究竟吃饭是为了活着,还是活着为了吃饭…
我们带着仅有的倔强在霓虹深处徘徊…每天花两个小时坐公车,在这城市来回穿梭,晨起云开,夜归灯红,疲倦是从身边闪过的一张张脸,是霓虹灯下一个个背影…倔强,是我们唯一没被磨去的锐角…”
——————————————XX年10月22日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前女友
我不喜欢下雨,尤其不喜欢秋天的雨,因为每来一阵,就意味着天又得凉一节。虽然阳光灿烂早晚温差较大的天气,总让我的鼻子不舒服,但正午时那温暖的阳光总是让人喜爱贪念。
这是今年秋天的第三场雨,淅淅沥沥像春雨一样,让人看了就觉得无尽忧愁。又是周末,我呆在房间里,身上裹着条毯子,静静地看着群里一条条往上冒起的聊天纪录。群里的伙伴们正聊着绘画的事,发着自己的作品和大家分享,狼也发了,那是一副笔触简单,却深有意境的画。
画上正下着雨,一个男生撑着伞站在雨中,风吹起了他身上单薄的衬衫衣摆,裤脚也湿了一半,他低着头,刘海之下看不清表情,在他对面的不远处,是一对正在低语笑谈的情侣,他们穿着泡鼓鼓的棉衣,同围着一条粉色的围巾,男生撑着伞,把女生护在怀中,幸福满溢。
都知道狼有个贤惠的女友,而他本人又自负骄傲的,却弄出个这么寂寥的画,大家不禁好奇起来,问他是不是被撬墙角了,狼说他帅得倾城倾国,怎么可能失恋,只是看到下雨,就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众人看后又开始起哄,说狼味口忒大,居然吃着锅里的,还想着别人碗里的。
狼说,那人不是别人碗里的,那人压根就不是米粮,就算是田螺姑娘也把他煮不成熟饭。不待众人再作回答,他就把话题转向我,问我画得怎么样了,我知道他问的是什么,但很遗憾,我还没画完。
狼说我不厚道,都大半个月了,怎么可能没画完,明摆着是画好了不让看。我解释不来,就随便找了个以前画的图往上抛。
那图是画给我以前女友的,画上也正下着雨,一对情侣撑伞,笑着走在落满黄叶的大街上,看上去温馨幸福。
这图正好和狼发的那幅相对应,群里的伙伴们看后又开始闹腾起来,说这画实在太应景了,说就该拿这种甜物酸死狼。
我脸上泛过一丝苦笑,他们哪知道,在那画上看不见的地方,其实还站另外一对情侣,而那画上的主角也并非那对撑伞的人,而是落在地上,被雨水浸透,被车辙碾碎的枯叶。
乔秀苹,顾铭女友的舍友,也是我的前女友。
我们的相识,说起来有些荒唐,那时候顾铭正在追他现在的妻子米晓雅,乔秀苹本着好姐妹要帮忙把把关的立场,下自修后打电话到宿舍来找顾铭,本想着要跟他聊聊,了解一下情况。但那天,顾铭跟宿舍其他几个人还在班上打牌没回来,我对那些东西没兴趣,就一个人先回宿舍,正好接到了电话。
我之前是有听说过乔秀苹的,她是宣传部的活跃份子,画也画得很不错,有好几期比赛的海报都是她给弄的,画风独特,别出心裁。顾铭没回来,乔秀苹就干脆地和我聊了起来,旁敲侧击地打听着顾铭的一切,如果不是知道米晓雅也对顾铭有意思,我真会误会她是不是也喜欢顾铭。
我虽然嗜睡,但却并不是性格内向,不善言谈的人,如果有人和我聊天,在不困倦的情况下,我也会滔滔不绝,口若悬河。那晚,我们俩聊了很多,一直聊到顾铭他们回来。
不得不说,像乔秀苹这种知识面广的女生很少见,至少,我不曾遇到过。在大学里,女生一般都是聊着衣服,聊着化妆品,能和男生天上地下都侃一遍的,少之又少。为此,我对乔秀苹很有好感,但并不是那种男女感情的好感,只是那种类似知己的感觉。
那之后,我和乔秀苹常常见面,也许,以前也常常见,只是没注意罢了。不过,在顾铭和米晓雅终于确定关系后,他们约会的时候,总是会拉上我,当然电灯泡不只我一个,还有乔秀苹,傻子都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
那时,顾铭已经知道我的性向,他还会这么做,主要是因为米晓雅。米晓雅知道乔秀苹喜欢我,就有意撮合,顾铭不能把我的秘密告诉她们,又不能惹米晓雅生气,只能狠着心把我扯进去,只希望我自求多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成了公认的一对
顾铭在很早的时候就知道我的性向了,有多早呢,早在入学的第一个国庆节。
那时候正好军训完,又是十一长假,很多人都回了家,但也少数家比较远的,或者想留下来跟朋友们一起玩的人,比如我,比如顾铭。
假期里的一天,顾铭出去了,我一个人正在宿舍里看书,突然有人推门进来,来人抱着一袋东西,笑脸盈盈地看着我。我先是惊愕,接着是无奈。她是我的高中同学,一直对我有意思,总以为大家到了不同的城市,就再不会有交集,没想到她还是找来了。
她把手里的东西拿出来放在桌上,对我说,“小雨,听他们说你没回去,我就过来找你玩了。你看,我带了你最喜欢吃的大白兔。”
我看了一眼她带来的糖果,绿的,红的,各种口味齐全,知道她花了不少心思,不忍心伤了她,但却又不得不说出事实,我告诉她,“别对我这么好,我们是不可能的,我喜欢的是男人。”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我,问我,“你和肖明伟是不是真的?”
我点点头,接着告诉她,“我们两个半年前就分手了”。
她先是一脸震惊,接着眼泪掉了下来,哭着问我为什么不早告诉她,她什么都不介意,反正已经分手了,为什么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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