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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作者:湖中影-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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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每天要做的事就是接受臣民的祝福,试穿婚礼的衣服。幸福的感觉在他心中不断蔓延,可一个人时又有些恍惚。他出生在天国,从小就倍受关爱,应该早就习惯这一切,可他为何有种难得的感觉。似乎这一切是他苦苦追寻,可望不可即的事? 
  赝品说他是婚前忧虑症,天国的法规,一旦确定伴侣终身不可改变,就算一方死亡也不可再续。所以说,确定另一半的人选是很慎重的事,他会觉得不安很正常。如果要反悔,举行仪式前还来得及。
  白摇头,他喜欢这种被需要,被爱的感觉,怎会反悔,只是这一切太美好,犹如梦一场,他害怕失去。
  赝品搂着他,不断许下誓言,不断安慰他,一同等待婚礼的日子。
  ——另一面
  王文宇坐着海马拉的车来到皇宫门前。王文宇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海底龙宫。红砖绿瓦的宫殿被巨大的海螺代替。人们代步的牲畜变成各种各样的鱼,很多品种他都没见过。据说官位越高坐骑越庞大,皇帝出巡的坐骑是一只白鲸,当然鲸不算鱼,鲸是活在海中的哺乳类生物,但它够大够气派,也正好与大臣们的坐骑有所区别。
  下车入宫门,王文宇一路被引荐到太子宫。太子是一个八九岁大的孩子,五官精致到引人犯罪的地步。王文宇没见过现实中的李宏德,不知道太子长什么样子,但眼前的孩子他横看竖看,都不可能是现实中李宏德的翻版。这孩子太像‘主人’了。说是幼年的‘主人’也有人信。
  “‘主人’?”王文宇试探性的这样称呼他。
  神采奕奕的太子,立刻纠正他:“那是老百姓对主子的称呼,这是皇宫,你应该称呼本宫太子殿下。”
  “是。太子殿下。”‘主人’这个名字容易引人误会,王文宇换个方式问:“恕草民斗胆,请问太子殿下的名讳是……”
  太子惊诧:“王文宇,你好歹也是户部尚书的儿子,就算是平民也该知道本宫的名字。还有你是进士,虽然父王没有给你安排公职,你也算朝廷的人,怎么还以草民自居。”
  户部尚书?进士?王文宇没想到老爹和自己在这里会混到这个位置。可身为进士为何会成为太子伴读?王文宇转念想想,这个世界不能按常理理解,就没纠结这些。
  太子还在小大人般的对王文宇说教:“就算不问世事,知道自己要成为本宫的伴读,也该打听打听。再说你我又不是第一次见面。”
  “殿下和……臣见过?”
  “当然。”太子说的肯定。“这才几天功夫,你就忘了?”
  “呃……臣突发失忆症,很多事情都记不得了。”
  太子惊呼:“啊!怎么会这样。”
  “还请殿下多多包涵。”
  “好说,好说,宫里太医无数,一定会把你治好的。来人宣太……”太子还没说完,门外就传来:“皇上驾到。”
  说了半天王文宇也不知道太子的名字,也许见到皇帝会有分晓。王文宇翘首企盼,一个身穿龙袍的男子出现在门口。父亲成了户部尚书;自己中了进士;王爷有可能缩小成了太子,那么这个男人成为皇帝也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但他还是被雷到。惊异之下王文宇脱口而出对方的名字:“岳冬。”
  身为皇帝的岳冬被王文宇这么一叫愣住。小太子大惊,下巴都快掉到地上,用小脚踢了王文宇小腿一下,急道:“你怎么可以直呼父皇的名讳。”
  王文宇心道:还真是岳冬,他以为只是长得像而已。
  岳冬没有生气,站定后对王文宇说:“朕听闻卿家行为怪癖,被称为怪才,如今看来还很大胆。”
  “是臣失礼,请陛下治罪。”王文宇立刻低头跪下,一方面他不想就这么被拉出去砍头,另一方面这荒诞的场面令他发笑,所以跪下,这样皇帝只能看到他的头顶,不会看到他在笑。
  太子向岳冬撒娇道:“文宇前两天大病一场,人现在还糊涂着,父皇别跟病人计较。”
  “哦。既然卿家有病在身,就不必行此大礼。”
  “谢陛下。”王文宇努力用最短的时间平复笑意,坦然站起。此后岳冬在这里说了些让他督导好太子功课的事。一番言谈下来,王文宇觉得岳冬这个皇帝当得很随和,说好听了就是平易近人,说不好听了就是缺乏君威。帝王还是应该有不怒而威的霸气。也许是在儿子面前,所以少了份霸气,更多的是慈爱?
  送走岳冬,笑盈盈的太子一下变了脸。赌气道:“你不是得了失忆症吗?怎么还记得父皇的名字!”
  “回殿下。臣是的得了失忆症,但刚刚又恢复一些。如果臣没记错,殿下的名讳是叫岳影。”
  “啊!你想起来了!”岳影惊喜。
  王文宇笑了笑。他哪是想起来,是推测出来。既然江山改姓岳,那么太子也不可能叫李贤或李宏德。记得现实中岳冬有一个英年早逝的儿子叫岳影,是逍遥王李贤的徒弟。王文宇大胆推测,这个和逍遥王长得很像的孩子会不会是岳影,没想到真猜对了。据说现实中岳冬父子长得如出一辙,但在这里岳影却像‘主人’,难道……王文宇又问:“殿下的容貌可是随娘娘?”
  “对呀。母后可漂亮了,是我国第一大美人。我随母后,所以长大了就是第一大帅哥。”
  “殿下乃人中龙凤,那是自然。”王文宇明了。“没想到这里的男人也可以生孩子。”王文宇的嘀咕被岳影听到。
  岳影怪呼:“男人怎么可以生孩子。”
  王文宇一愣,“……娘娘是女人?” 
  “当然!”
  “恕臣斗胆,请问娘娘的名讳?”
  “母后进宫前叫李睿。”
  王文宇有些晕,‘主人’在这里被女性化了?又觉有趣,好想见见。这种心态表露到眉宇间,岳影立刻警告道:“后宫只有父皇可以去,外臣不得涉足。”
  “那是自然。”王文宇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在惋惜。
  岳影:“你这种心态也很正常。是男人都想一睹母后风采,想归想,但不能变成第二个李贤呦。”
  “他怎么了?”就算岳影不说,王文宇也正想问赝品或李贤这号人物现在何在。
  “他是郡王,母后的堂弟。从小就迷恋母后,自从母后嫁给父皇,他就怀恨在心,乃至起兵谋反。现在他可是本朝头号乱臣。”
  王文宇点点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一怒冲冠为红颜。”虽然有些荒唐,但某些地方还是延续了现实中的关系。
  “哼。”岳影不肖道:“什么英雄,我说他是自不量力。东方将军率领的皇骑军轻易就把他打退到老家。”
  “东方将军?东方凌鹫吗?”
  “他可是我朝的名将。你是知道他,还是刚刚想起来?”
  “刚想起来。”王文宇越来越觉得有趣,便说:“听了太子殿下的讲述,臣感到记忆在复苏,还请太子殿下多多告知如今的人事物。”
  “这样啊。要说的话,太多了,不如我带你去参观吧,亲眼所见更便于唤起你的记忆。”
  “那太好了。”
  “今天刚好是东方将军班师回朝的日子。走,到城墙上让你看看皇骑军的军威。”岳影拉着王文宇兴奋的往外跑。
  王文宇对此更是兴致勃发。进宫前,他一路上看到各种鱼类在拉车,驼人,他好奇骑军是用那种鱼,鲨鱼?还是更威猛,更出人意料的海中生物?王文宇一路都在浮想,却抵不过站在城墙上亲眼看到的,来的震撼,来的惊诧。
  蚂蚱?为何是蚂蚱?而且还是好大个的蚂蚱,人都能骑在上面。浩浩荡荡一大片,这阵势与其说壮观,不如说恐怖。
  “这就是皇骑军?”王文宇难以理解的指着。
  岳影说:“没错,这就是蝗骑军。李贤那贼子,打不赢就种植大量的速生草,吞噬良田,导致我国粮食产量下降,所以父皇就派蝗骑军吞噬了速生草,拯救了良田。顺便还吃掉李贤的军粮,由于断粮他们只得撤兵。父皇就是太仁慈,总是希望李贤能自己放弃母后,要是我就断了他们的后路,饿死他们,一了百了。”
  王文宇边听岳影的解说,边心中感叹,原来皇骑军不是指皇帝的军队,而是蝗虫的意思,是蝗骑军。这哪是打仗,分明就是闹了一场特大的蝗灾。这世界真有趣,连战争都这么搞笑。看着威风凛凛的东方将军跳下蝗虫的背,昂首阔步走在广场上好付威风。仔细瞧,他头上的头盔,装饰物不是红英,而是两根蝗虫的触角,向皇帝行礼时,触角随着叩首颤悠悠。将军的威仪瞬间被磨灭,王文宇再也忍不住大笑出声。
  岳影凝眉奇怪道:“如此壮观的场面,令观者振奋,你怎么笑弯了腰。很好笑吗?”
  “不……不是……”王文宇想掩饰,可笑意让他说不出话。
  “你果然是个怪人,虽然不知道你在笑什么,但我喜欢。不过在晚宴上,你还是收敛点,父王脾气好,但有些大臣不喜欢你这话种放荡不羁的性格。要不是这样,你应该能中状元。”
  “耶?”王文宇勉强止住笑意:“臣原本还要中状元吗?”
  “是呀。父皇要顾忌那些大臣的意见,你的排名就被挪到了最后。”
  “嘿……”王文宇又再度闷声发笑。
  岳影感慨:“大概只有你,被人挡了仕途之路,还能笑得如此开心。”
  夜幕的降临,更多有趣的事在王文宇面前上演。这个世界的虫子很大,像那蚊子的嘴有半尺长,叮一下,能去半条命,所以到了晚上就是灯笼鱼活动的时间。灯笼鱼是一种在夜间浮游的鱼,头上有个角垂到嘴边,角尖上有一个圆圆的会发光的球,虫子被这亮光吸引来,就成了灯笼鱼嘴边的肉。人们用这种鱼来对付夜间的昆虫,至于灯笼鱼为何不咬人,听说是人肉不好吃,所以它们能与人和平共处。
  坐在宴会桌上,上菜时王文宇再次领略到什么是天方夜谭。烧猪、烤鸭是活的,自己从侍者捧的托盘中跳到桌上,抖抖身体,上面的肉一片片散落在盘中,剩下一副空架子再跳回侍者捧的托盘中趴好。
  这东西能吃吗?王文宇目送侍者端走骨架后,望着盘中的肉没敢动筷子。看看周围的人都在食用,这才拿起筷子,夹了一片肉,放到嘴里。果然鲜嫩可口,估计没有比这更鲜嫩的。再看杯中的酒,不是人酿的,是一种名为玉露的草花分泌的。那草花就站在他桌旁。每个桌旁都有一颗,只要杯中一空,一人多高的花,就会自己低头,将含苞中的露酒倒入酒杯。王文宇很好奇,这东西又没眼睛,怎么知道酒杯的方位?他刻意将酒杯扣在桌上,这动作被眼尖的岳影看到,跑过来问他,宴会刚开始怎么就扣杯不喝了。王文宇坦言,是想试试这花。
  岳影说:“扣杯表示不喝,它不会再给你倒酒,但放倒了,它会扶正。”
  果然那花用叶子扶正歪倒的酒杯,将自己的花酒倒进去,将酒杯放到王文宇的右手边。神奇啊,神奇!王文宇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欣喜。忘记初中,乐在其中。
  太虚幻境外。
  赝品看着镜中,各自沉浸在喜悦中的王文宇和白,而镜外趴在地上他们的身体正在渐渐的消失,梦魇之花已惊人的速度成长,硕大的花蕾已有张开的迹象。
  
第百七十六章 神威天降
  “想出来吗?”神站在笼子边问里面的人。
  笼子有五米高,直径四米宽,空间足够让赝品站着,可自从被关在里面,他就一直跪着,紧紧收拢翅膀。神要笼中鸟的感觉,他就得留着背后的翅膀,但跪在那里并不是神的意思,那是赝品自己的行为。他觉得应该这样,也该这样,或许往后的岁月就是这样。赝品没天真到,神会轻易放过他,所以当神问他:想出来吗?他疑惑的仰望神,以为自己幻听。神是尊贵的,自命不凡的,所以少了‘主人’的天真率直,等多的是威仪与冷傲。这曾是赝品心向往之的‘主人’的神韵,如今真的实现了,却让他迷惑、陌生。
  神是内敛的,不会像‘主人’那样情绪外泄。尽管他对赝品过往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没有流于表面,眼中只有沉稳。神用不怒而威的语调对赝品说:“你做过的事,不可饶恕,但这样关照你反而便宜你。如果你肯服从我,我就考虑放你出来。”
  “我一直都是你的。”
  “说的真好听。别想糊弄我。你心里想的是‘主人’,我是神。搞清楚,不要把我们混为一谈。”
  “可你们就是同一个人。”赝品心理清楚神与‘主人’不同,可他不愿承认,他害怕那样做会失去很重要的东西。
  “住口!”任何事他都可以沉稳以对,唯独质疑他存在的事,所以神没有隐藏怒火,严厉的处罚了赝品,让他认清此刻面对的到底是谁。
  赝品顿受雷击之苦,屋中亮的刺眼。等光线柔和下来,赝品已是双手撑地,身子不住发抖。这座城堡还真结实,能把他电到麻痹的电压,没有对建筑造成任何破坏。这就是神力所创造的物质,不是他能比的。赝品艰难的直起身,再度仰望神,妥协也好,虚伪的虔诚也罢,他早就阳奉阴违惯了,能获得自由才能有转机,不管神放他出来的目的是什么,他现在只能说:“我愿意服从你。”
  神缓和怒意,恢复之前的仪态,带着一丝冷笑说。“空口白话是不可信的。”
  “我的心是怎样想的你知道。”不管是神还是‘主人’都是他的天,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所以赝品希望以此能说服神。
   “对。我知道。所以你需要做三件事来端正你的心态。” 神没有被赝品的坚定不移糊弄到。
  “那三件事?”
  “第一,解除傀儡的封印,让他们从沉睡中醒来。”
  “可以。可要他们醒来何用?你不是讨厌他们吗?”
  “我在创造新物种,它们需要食物和对手。”
  “你要傀儡做他们的对手,输掉就会被吃。”
  “反之,我的宠物输了也会丧命。强者生存这很公平。”
  “好。”就算不公平赝品也得答应。“那另外两件事呢?”
  “不急,一件,一件的来。”
  赝品瞧瞧笼子,对神说:“我需要能通往外面的通道,否则无法给他们输送复活的指令。”
  “这容易,但要记住我只要他们复活,不准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
  “是。”
  神在笼子的结界上开了一个小口。赝品从掌心制造出无数蜂鸟,它们从小空钻出,飞出城堡,飞往有傀儡沉睡的地方。蜂鸟到达各自的目的地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期间太虚幻境里也发生了改变。
  白的梦魇之花完全绽开,白的身体消失了,梦魇之花化为黑雾溶入幻境中,白的心境出现变化。原本被幸福感包围的他,内心出现动摇。首先,纯白而洁净的天国,没有其他的色彩,就连婚礼从服装到饰品都是白色,虽然天国人崇尚白色,但全白的世界让他感到单调乏味,甚至是一种冷酷。
  那些向他道贺的人,每一个对他都很亲切,可始终保持一种距离。他是侍奉神的大祭司,其他天人敬畏他也没错,但这种敬意让他感到孤单。还有,他既然是侍奉神的大祭司,可他对神一点印象也没有。天国的规矩,新人在婚前头三天都要做净身礼,好在当天以最洁净的面貌在神前宣誓,所以他就算是大祭司,婚礼前也不能去神殿。
  终于到了婚礼前夜,赝品如往常一样来他这里,说些柔情的话,安抚他睡觉,然后离去。白睡不着,明天就是结婚,互托终生的日子。赝品让他不要担心,可赝品不在他身边时,他还是会不安。白起身决定去找赝品,想和他一起迎来天明。赝品刚走不久,应该能追上。当他看到赝品的身影时,赝品不是往寝宫方向,而是飞向神殿。按规矩,赝品不该在婚礼前去神殿。白好奇,没有出声,驾云跟了上去。捏手捏脚躲在神殿的柱子后,只见赝品跪在一潭清水前。水面一亮,潭水高出地面,在空中凝结成人的样子。因为是水,所以美轮美奂的五官晶莹剔透。白心头一紧,这张脸他好熟悉。那就是神吗?神的样子让他莫名心慌。
  洁净的最高境界不是白色,而是透明,没有一丝杂质的透明。赝品为这份纯净着迷。
  “明天就是婚礼,你不该来这里。”神的声音温和如水。
  赝品平静而痴迷的仰视。“我知道,所以想在还是单身的时候见你一面。”
  “你已经确定伴侣,不该说这种话。而且,我是神。”
  “我知道,我不该亵渎你。”赝品眉眼间流露着情不自禁。
  神也显无奈,随后问赝品:“你爱他吗?”
  “我会和他结婚。”
  “我是在问你,你爱白吗?”
  “我会和他结婚。”
  “明天你也要这么回答吗。”
  赝品沉默,低下头,片刻后又扬起,依旧固执的说:“我会和他结婚。”
  神轻叹一声:“你这那里是结婚的心态,分明是赴死。”
  “你说的没错。当白出生的那一刻,就判了我的死刑。如果没有他,我就会成为大祭司,和你在一起,可是现在……我只能当国王。”
  “明日,你要以这种心态在我面前起誓和他相伴一生吗?既然不愿意,为何要接受长老们的提议,你是国王,可以拒绝。”
  “长老们的决定,不是你授意的吗。”
  “……”
  “只要是你的命令,不管是什么我都会去完成。我会爱他的,我会努力让自己爱他,就算心给不了他,也会做到让他觉得我爱他,让所有人都觉得我是爱他的。”
  白再也听不下去,无声无息的退出去。没回自己的宫殿,沉默的坐在行云上,随风漂流。他想起来了,他从很早之前就知道赝品爱的是神,所以当他听说长老们决定让他和赝品结婚,赝品又同意时,他即欣喜有惶恐。因为神知道他喜欢赝品,而神也在为赝品的爱慕之情而苦恼,这场婚姻成了解决神的苦恼,和满足他一厢情愿的感情的筹码。在长老宣布这个消息前他和赝品都已经提前得知,那夜他去看赝品。赝品不满意这个安排,可又无法违背神的意愿,所以他喝醉了,把前去探望的他指责了一顿。言辞激烈,他感觉心都碎了,当夜选择离开。因为太过悲伤,他强迫自己忘记,没想到还真的什么都忘记了。浑浑噩噩的游荡到地上,遇见了王文宇。
  天人是不和地人接触的。他的出现吓了王文宇一跳,因为没处可去他就和王文宇在一起。天国一天,等于地上一个月。在赝品发现他不见,找到他之前,他和王文宇相处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他觉得地人也没有天国传言的那样龌龊,这个彩色的世界反而比白色的天国更富有生命力。
  白想起自己在地上的那段时间,如梦初醒,立刻驾云溜出天国。青山绿水,花红柳绿,心情顿觉开阔。白找到那片油菜花山丘,一切如故,只是山丘上多出一间小木屋。有人正在那里建篱笆。白认出是王文宇,立刻飞下去。
  白有点忐忑。跟赝品走时,他脑子混乱,把王文宇当做陌生人,如今该怎么解释,这人还会理他吗?
  白不知如何开口,王文宇抬头见他站在不远处,又惊又喜。“白?”
  王文宇扔掉手中的工具,迎上前,向他伸出双手,像要抱他,但又停下,谨慎的观望天空。
  白明了,告诉他:“我是一个人来的。”
  “真的!”王文宇松口气,再度张开双臂拥抱他。
  王文宇不加掩饰的热情,让白心中有些欢愉。“我……”他想趁对方心情好时做解释,王文宇却说:“我知道。你走后我便想通了,你们天国规矩严,各个都很厉害,你那天装作不认识我,是为保护我不被你的同伴杀害。”
  王文宇的通情达理,让白感动,心中泛起酸意。两人相依了一会儿,白问:“你怎么在这建房子?我记得你家不住这。”
  王文宇:“我和你在这儿分开,我想你也许还会回到这里。家离这太远,无法每日往返,怕错过你回来的时间,干脆在这安家。”
  “我要一辈子都不回来呢?”
  “呃……没想过这个问题。总觉得你会回来。”
  这话有些傻,但再次打动白。如果是这个人,就算犯天条也值得。白郑重的对王文宇说:“听好,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什么事?这么严肃。”
  “我是逃婚出来的,当然就算没有婚约,我们的事也不可能得到天国的允许,甚至还会送命。”
  “这种觉悟在遇见你的那天起就做好了。只是,你要和谁结婚?”
  “国王。”
  “哈。我好有本事,居然抢了天国国王的人。”
  “正经点。这不是自豪的时候。我离开天国时是半夜,天亮后就会进行婚礼的准备。天上一天,地上一个月,算时间他们找来也就是地上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所以说,我们只有半个月的时间。”
  “是。也许都不到。你想清楚了吗?真的愿意用性命来换这么点的时间。”
  “只羡鸳鸯不羡仙。于其遗憾一生,不如珍惜眼前,死而无憾。白,不要胡思乱想了,今天我们就成亲。”
  上天是公平的,失去了一个,又得到一个,可这份幸福太短暂。白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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