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鬼医-第2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黎焕呼哧呼哧的踏着水上岸,重音笑道:“可算开脸了,不生气了?”
  
  黎焕微红着脸耍赖:“谁生气了?谁啊,那是谁啊?”将鱼扔上岸又下了水。重音无奈的摇头,将鱼收拾好,架到火上烤。
  
  山间风大,两人拿出从山下呆的酒,就着酒袋你一口我一口的喝着,馒头考出的香味很诱人,咬下去松松软软的,烤鱼最终是没吃上,鱼小刺太多,两人都懒得费事。
  
  夜微凉,火光明明灭灭,两人靠在一起将剩的一点酒都喝完了,黎焕酒量不大,喝了不少,已经有点晕晕乎乎的了。
  
  火光下,重音的侧脸掩在黑暗中,阴影将整张脸打的棱角分明,黎焕看得呆了呆,脑袋乱晃,笑的傻乎乎的:“重音,你真好看。”
  
  都说酒壮怂人胆,黎焕是坚决不会承认自己怂的,但是喝了酒之后胆儿却是肥了不少,迷迷蒙蒙的看着重音双唇红润水滑,就着本能扑上去吭哧一下就啃上去了。
  
  “嘶……”黎焕真是用啃得,上下门牙一碰,重音被咬疼了,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正好舔上黎焕的双唇,还有一对锋利的小门牙。
  
  黎焕只觉得有什么湿湿滑滑软软嫩嫩的东西扫着牙根痒痒。也伸出舌头舔了下,重音被舔的一呆,直愣愣的看着黎焕。
  
  重音的眼睛在火光的映射下又黑又亮,特别有神,看的黎焕一个机灵,顿时酒醒了一半,急忙起开,干笑两声:“啊哈哈哈,我,我醉了,一定是醉了!”
  
  黎焕还保留了点理智,有些心虚,低头不敢看重音,就怕从他眼中看到什么不好的情绪。连刚刚连亲吻都算不上的嘴碰嘴都顾不上回味,整个人都不好了,没精打采的失落的很。
  
  重音似笑非笑的看着黎焕,说道:“我看也是!”
  
  黎焕脑子反射性的将重音的话补齐:我看你也是醉了,要不然怎么能做出这等荒唐事情!心中又失落又庆幸又觉得自己无能,陷入一种低迷的情绪当中,整个人更不好了!
  
  重音对他招招手:“过来,你将我嘴唇咬破了。”黎焕离他不远,被他一把拉过来。
  
  黎焕甩甩有些晕乎的脑袋,看着重音下唇上果然冒出了血丝,既窘迫有愧疚:“我,我,对不……”
  
  “舔掉!”
  
  黎焕做惊恐状:“嘎?”一定是究竟麻痹了我的听觉神经,我出现了幻听!
  
  “出什么怪声。”重音下巴一抬,鼻孔朝天的样子颇具气势,“不会吗?我猜你也不会,要不然你怎么会咬我?”拿出教徒弟的耐心,重音凑上去舔了黎焕嘴唇一下,说道,“明白了吗?就像这样!”
  
  黎焕被吓呆了,重音居然会做这种事情,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快点!”重音不耐烦的催促道。
  
  黎焕呆愣愣的上去就舔了一口,然后回过神,想到,难道重音也醉了?一定醉了吧?醉了好!
  
  然后两个菜鸟凑在一起,嘴对着嘴,你舔我一下,我舔你一下,玩了不亦乐乎。一直到两人的舌头都快抽筋了,才分开搂在一起睡了。
  
  夜幕下星光闪烁,真是美好的一天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八章

  清晨,黎焕醒的比平常要早一些,一睁眼就看到重音近在咫尺的脸和微张得嘴唇,黎焕悄悄咽了下唾沫,抑制住想马上舔上去的冲动,锈了一晚上的大脑开始运转。
  
  昨天,似乎,亲了!
  
  犹如一道惊雷劈下,黎焕僵住。
  
  亲了,亲了,真的亲了……
  
  “你在干什么?就算你想亲我也要先漱口,一身酒味,臭死了!”
  
  黎焕看着重音嘴巴一张一合,脑袋里回荡着:你想亲我,你想亲我,亲我,亲我……
  
  臭死了,臭死了?
  
  黎焕按耐住要抓狂的心脏,默默起身,一副大义凌然的样子,指责:“重音,你真不矜持!就算我想亲你也不要说的那么光明正大,要知道,含蓄才是我辈之美德!”
  
  “又不是女人,要什么矜持!”在这个女人都被称为女汉子的时代,男人要是再含蓄都没有活路了!重音起身去池塘边洗漱,然后吩咐道,“生火,把馒头烤上!”
  
  黎焕却猛地扑上去,也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还没下去,抱着重音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耍赖道:“你也一身的酒味,我都没嫌你臭,亲你是给你面子!”
  
  重音面无表情的拉下黎焕的手,攥着他的前襟不费力的将人甩了出去,清冷的声音带着一股笑意:“赶紧洗一洗吧!”
  
  “啊——”
  
  黎焕惨叫一声,整个人在空中画了个优美的弧线,扑通一声一头扎进了池塘。初夏清晨,山里的水还是挺凉的,黎焕扑腾着四肢站起身,激灵灵的打个寒颤,抹了把脸上的水,脑子算是清醒了。
  
  他这一刻深刻的意识到,武力的重要性!武力值不够,媳妇也不是想扑倒就能扑倒的!
  
  从这一天起,黎焕斗志满满的认真练武,如果以前只用了八分的精力,那么从那以后就用了二十分,练起功来简直不要命!
  
  事实告诉我们,不论什么事情,有压力才有动力!
  
  事实同时还告诉我们,雪莲不是大白菜,不是你想要就能找到的,黎焕和重音在山顶转了四五天,雪莲没看到,雪狼倒是碰到过一群,两人贯彻打不过就跑的原则,用最快的速度避开了外貌威武本性凶残的狼兄弟们。
  
  不过老天还是很眷顾这一对伪兄弟的,居然让他们在白雪皑皑冷的要死的雪山上找到了一处有温泉的山洞。
  
  外面艳阳高照,但是温度太低,积雪常年不化,顶峰周围只有经得起寒冷的针叶林,每棵高大的树顶上几乎都覆盖着大量的积雪。
  
  黎焕在山洞里升起火堆,幸好松树枝易燃,要不然在这种地方还真找不到干树枝生火取暖。山洞深处因为温泉的原因水汽很重,倒不觉的有多冷。
  
  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地方,能碰上一处温泉真是跟踩到狗屎的概率是一样,这就是传说中的狗屎运?
  
  黎焕一副正直纯洁好少年的表情:“我们去泡温泉吧!”
  
  经验告诉我们,温泉是滋生奸|情的好地方!但是,这一次,黎焕是真的没什么邪恶的想法,好吧,准确的说,他不敢!自从被扔到水池子里后,黎焕所有的旖旎想法都被排到了武功有成后面。
  
  在能打得过重音之前,还是什么想法都不要想了!要不然偷鸡不成蚀把米,推到不成反被推,那就悲剧了!
  
  黎焕将干净的衣服和唐小梅友情提供制作方法飞鹰堡下人动手制作的肥皂整齐的摆放在岸边,然后十分谄媚狗腿的对重音说:“你先去吧,你洗完了我再洗。”然后十分贤惠的去烤馒头。
  
  重音勾了勾嘴角,从善如流的享受温泉的滋润去了,剩下黎焕一个人苦逼的用树枝挑着馒头烤火。
  
  火光映的脸膛微微发红,黎焕咧着嘴无声的傻笑:说不定待会儿重音会叫我给他擦背什么的。想起重音光滑紧致的肌肤,黎焕心中一阵火烧火燎。
  
  这娃完全想多了,自从那次黎焕给他搓背差点搓掉了一层皮之后,重音就再也没有这个想法了。虽说那次是意外,黎焕走了神,但是谁能保证下一次他就不走神?走个神就给搓掉一层皮,这谁受得了啊,又不是M体质!
  
  黎焕将烤好的馒头放在干净的帕子上,然后将从林子里打的五只麻雀直接扔进火堆里,又加了点柴。
  
  重音从里面擦着头发出来,身上只着中衣:“你去吧,不要泡太久,对身体不好!”
  
  “你赶紧把衣服穿上,这边冷。”黎焕皱眉念叨了两句,拿了外衣给他披上,自己跑进去。
  
  重音挑眉一笑,然后将外衣穿上,运功将头发烘干才到外面,拿着一根木棒拨了拨火堆,火燃的更旺了。
  
  里面传来黎焕的喊声:“看着点儿,别把麻雀烧糊了!”
  
  “知道啦!”
  
  过了一会儿,一股肉香慢慢散发出来,重音估摸差不多快熟了的时候将烧的黑不溜秋的麻雀都拨弄出来。
  
  他们已经好几天没吃过肉了,从上山以后就一直在啃干粮,山上野兔和野鸡倒是有,但是没有水,处理起来太麻烦,他们在山上也呆不长,也就不愿费事,大不了等下山多吃点补回来。
  
  今天在林子里转悠的时候看到几只麻雀,黎焕才想起来打了几只。麻雀虽小,但也是肉啊,最主要的是处理起来很方便,往火里一扔,熟了的时候烧焦了的羽毛很容易清除。
  
  黎焕从里面出来,将头发擦干,自发的将少的黑不溜秋的麻雀拿过来,掀开一层黑黑的外皮,露出里面油嫩的肉,黎焕深吸一口气:“真香。”
  
  黎焕将择干净的麻雀肉给重音,自己再重新择一只,重音不客气的接了:“没想到这么小的东西也能吃。”
  
  “那当然。”黎焕得意笑道,“以前家里穷,不能经常吃肉,我就和村子里的小子一起去林子里打鸟,一群傻小子,呼啦啦的赶着麻雀跑,富贵人家的少爷用弹弓打鸟玩,做弹弓的材料不好找,我们只能用石子扔,但是准头都不怎么好,有时候一下午也打不到一只。运气好了打到一只就直接在林子里起一堆活这样烧着吃,十几个小子分食一只小麻雀,都不够撒牙缝的,不给大伙儿还是高兴地跟过节似的。”
  
  重音撕了一块胸脯肉递到黎焕嘴边,声音依旧平板,但是却透着一股子心疼:“张嘴。”
  
  黎焕受宠若惊,啊呜一口连重音的指头含住,舔了两下才松口,重音难得的没把他扔出去,默默收回手,也不知是不是火光的原因,脸上看起来有点红。
  
  黎焕笑眯眯的吞了肉,从自己那只上也撕了一块,送到重音嘴边,重音扭头,声音里带着丝窘迫:“吃你的吧!”
  
  重音耍赖:“哎呀,礼尚往来嘛!吃吧吃吧!”
  
  重音看了他一眼,这才就着他的手吃了一块胸脯肉,黎焕乐颠颠的将骨头架子放在嘴里嚼了嚼,吐到火堆里,又拿起一只,择好了给重音。
  
  重音不接,摇头道:“我不要了,你吃吧。”
  
  黎焕硬塞给他,笑道:“知道你对我好,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我现在不缺肉,还有好几只呢!”
  
  重音只好接过,默默吃着,只觉得,这是从小到大吃的最有滋味的一顿饭了。
  
  烧麻雀什么调料都没放,但是火烤出来的肉的味道却很淳,两个人吃得很仔细,骨头缝里的每一丝肉都不放过,就着烤的金黄的馒头吃起来格外香。
  
  “我们的干粮快吃完了。”黎焕咽下一口馒头,说道,“好几天了,雪莲的影子还没见到呢!”
  
  “明天下山。”重音不见沮丧,本来也是来碰运气的,“那种好东西可遇不可求。”
  
  黎焕将火堆移到一边,露出被烘烤的干燥的地面,将包袱重的一块毛毯铺上,毛毯很小不够两个人躺,两人只好靠着墙坐着睡。
  
  靠近洞口,凉气灌进来很冷,但是洞内水气太重,太潮湿,两人只好挤在一起取暖,好在火堆一只燃着,倒算不得太冷。
  
  重音坐在外侧,下意识的将吹进来的冷气当掉,拉着黎焕坐下:“过来,你先睡,我守夜。”
  
  黎焕靠着重音坐下,拉起另一条毛毯盖在两人身上,整个身子歪在重音身上,闭上眼之前说:“你一个人守一晚太累了,下半夜我来,记得叫我。”
  
  “好。”
  
  重音拨了拨火堆,让火烧的更旺一些。
  
  深夜静谧,只剩下山洞外寒风呼啸的声音和火堆不时发出的噼啪声,重音把毛毯往黎焕那边拉了拉,听到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慢慢勾起了嘴角。
                      
作者有话要说:  不晓得雪山上有木有麻雀……这个,就当有吧……
  所有不能的事请,遇上豆子这样爱胡掰的作者都能变成可能,嘿嘿……
  不要较真哈~~~
  明天周末不用上课,真好啊,所有戳进来的筒子们都摸一摸,爱乃~~╭(╯3╰)╮




☆、第三十九章

  黎焕和重音下山买了马匹代步,向着南方出发,四个月后到达两界山。金秋时分,收获的季节,道路两旁的稻田里挂着沉甸甸的稻穗,许多农户挥舞着镰刀收割。
  
  两人骑马慢慢走着,前方就是黄山村。看着掩映在碧树群山中的小村落,黎焕心中涩涩的,以前不觉得,到了家门前才体会游子离家的萧瑟,和归来时强烈的归属感。
  
  时隔近两年,村子里的乡亲还是那样质朴,仍然叫他“黎小子”,让黎焕心中倍感亲切,小伙伴们有了很大的变化,小孩子长得快,连黎焕自己也跟柳树抽条一样长高了不少,刚认识的时候只能到重音的肩膀处,现在已经和重音差不多高了。
  
  值得高兴的事,黄花山上的土匪已经被清剿了,一年前新上任的县令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实事,很受百姓拥戴。村民少了土匪的侵扰,生活的更顺畅了。
  
  黎焕家里的老房子保持的很干净,花儿时不时的过来打扫,得空的时候也会过来往灶里添把火,防止潮湿生虫。
  
  李焕和重音只在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便赶往父亲最大的城市——麦城。
  
  离国和越过相隔两界山,十万大山横陈于两国之间,壁立千仞,猛兽凶悍,飞鸟难过,行人难觅,非常险要。
  
  两国常年征战,但多是小打小闹,没有大的战事也是因为有这一天然的屏障。
  
  横亘在两界山长达百里的大裂缝“一线天”是两国交流的唯一通道,一线天两端都有驻军把手,身份盘查很严格。
  
  黎焕和重音要通过一线天前往越国,户籍证明是必不可少的东西,这个东西黎焕是有的,但是重音就麻烦了点。
  
  重音自小在山里长大,既不是离国人,也算不上越国人,更不可能有户籍这种东西,说白了,重音在这里就是黑户。
  
  这要在战乱年代也容易混过去,但是在当朝皇帝陛下的治理下,还算是四海升平的。
  
  两人前往麦城就是想找玉书帮帮忙,看看能不能给重音弄个合法身份。
  
  玉麟山庄生意遍天下,据说在越国也有玉书的产业,像麦城这样的大城应该也有玉麟山庄的店铺。
  
  当初分别时,玉书给了两人信物,说是有什么需要可以找玉麟山庄就近的产业,只要不是谋逆叛国,一般的事情都能给解决。
  
  麦城最大的古玩玉器铺子玲珑阁的掌柜宋故是个看起来很温和的男子,看起来以外的年轻,恐怕才二十出头。
  
  黎焕拿出玉书给的信物,宋故看过之后很爽快的答应会给办好并给两人提供了住宿的地方。两人在麦城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用过早餐,宋故就将重音的文书送了来。
  
  黎焕道了谢,直接收拾东西出了麦城,直奔一线天。
  
  出了一线天,便是彭家庄子,彭家庄子有个大集市,聚集了南来北往的商人,从越国贩卖来的珍珠丝绸以及与离国风格迥异的瓷器,甚至还有南疆特有的一些刀具以及一些工艺品。
  
  南疆人少与中原人接触,只有种族混杂的地区才会将部族中特色的物品拿出来交换一些金钱粮食。
  
  要说越国运到离国的商品,至少要翻十番的话,那么,物以稀为贵,那些南疆人提供的东西在离国至少可以翻到百倍。同样,离国的药材和玉器在越过也同样难得。
  
  当地驻军对彭县管理的很严格,整个彭县高筑城墙,与一线天相连,只有南北两个出口,士兵对来往的人查的很严格,甚至要搜身,检查商品,一点都不放松。
  
  两人有了证明身份的文书,很顺利的通过,只是黎焕在看到士兵给重音搜身的时候十分不爽。
  
  妈蛋,小爷都还没摸过呢!
  
  好在那士兵长了一张还算正值的脸,要是他长得猥琐点,黎焕估计会忍不住出手剁了他,饶是这样,黎焕还是忍不住瞪了他好几眼。
  
  彭家庄子只有方圆百丈,村子里的村民多靠出租摊位为生,能来这里的商人都不是小商户,给的租子都很大方,居民都很富裕。整个彭家庄子很繁荣,甚至比有些地方的县城都要繁华。
  
  彭家庄子集市有固定的店铺,也有露天的摊位,来往的人不少,形形j□j,各不相同,有穿着绫罗绸缎的富贵之人,也有短衣打扮的江湖人。
  
  黎焕和重音在一个兵器摊子前驻足,黎焕指着一把细长的苗刀问道:“这个怎么卖?”
  
  摊子上的生意很冷清,老板是个小老头,长得不高,此时正坐在摊子后面的椅子上打瞌睡。这时听到黎焕问话,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瞟了一眼黎焕指的苗刀:“五两银子。”
  
  黎焕也没还价,直接付了钱,老板人不错,还附赠了刀鞘。
  
  苗刀刀身细长,约三尺八,上有两道血槽,手柄略长,一尺二。集中了刀、枪两种兵器的特点,既能当枪使,又能当刀用,既可单手握把,又可双手执柄,杀伤力极大。
  
  这苗刀就是普通铁器打造,算不上多贵重,黎焕单纯喜欢这刀的造型,不厚重,看着舒服,刀身长,砍起人来肯定很顺手!
  
  一线天并不太平,两侧是百丈高的悬崖峭壁,道路时宽时窄很不规则,由于环境的原因没什么猛兽,但是缺少不了各种毒虫,这种见缝就钻的小东西更让人防不胜防。
  
  来往的商队都会带着护卫队,有能力的商人会专门养一支这样的队伍,而大多数的商人多是在临行前专门招募护卫。
  
  黎焕和重音这一次跟的队伍是玉麟山庄旗下的一支商队,两人拿着宋故的介绍信,直接找了这一趟的负责人。
  
  两人在彭家庄子住了一夜,第二天跟着商队上路。商队的负责人姓陆,收人都叫他陆掌柜,陆掌柜带着三十几个伙计拉着十大车的货物。另外还有一百人的护卫队,护卫队是专门供养的,除了黎焕和重音其他人都是熟人。
  
  前面十个护卫开路,每辆货车边上也都配两个护卫,剩下的人都在后面压阵。陆掌柜将黎焕和重音安排在车队后面。
  
  能做上掌柜的人都是圆滑的人,知道两人与自家大老板关系非同寻常,把两人照顾得很周到,却又不谄媚令人厌恶。
  
  这一队人都是这条道上的熟人了,来来回回走了好多次,大家都是相熟的,猛地多出两个陌生人,就算嘴上不说,心里也不免嘀咕。
  
  护卫队的队长姓程,叫程鹏,三十来岁,长得五大三粗,一张脸那叫一个粗犷,但是这人有个特殊爱好,喜欢一切漂亮美好的人事物。
  
  程鹏一看黎焕和重音张的那叫一个端正,那点排外的心理防线就绷不住了,一个劲的和两人说话。
  
  黎焕也爱跟人聊个天,正好在队尾靠着这位程头儿近,两人就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诸如“你打多大?”“我十八了!”“十八好啊,十八的小伙一枝花啊”之类的废话能拉扯上一个时辰。
  
  再如“你老家哪的?成亲了吗?家里给议亲了吗?”“我还小,暂时没打算成亲!”“不小了,赶紧去上房媳妇,生个儿子吧啦吧啦……”这样的话题又能闲扯上一个时辰。
  
  重音话不多,唯一的任务就是给黎焕递水,话说多了口干啊!
  
  黎焕瞟了眼重音,心想我媳妇就在身边跟着呢,还议什么亲啊!这不是个好话题,赶紧歪楼:“程大哥去过越国,能给说道说道不?多知道一点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我去那儿多是押货,也没深入过,不过却是听那边的商人说起一些,听说越国出美人啊,不光女人,男人也长得小巧玲珑的,据说那边男风盛行,男人和男人成亲也是有的吧啦吧啦……”
  
  黎焕心想,这不是个好地方啊,咱们家小重音这么招人,到了那儿不但要防着女人,还得防着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上课啦,星期一什么哒,真不讨人喜欢。
  
  越国神马的不是个好地方啊!╭(╯^╰)╮
  
  话说,几天发现收藏居然掉了一个%》_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