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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白浪共联翩-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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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芳群身形宛若流水,轻轻巧巧地避开携带著功力的唾沫,出尘如仙的脸上露出一抹阴狠之色:“大哥不听小弟良言相劝,休怪小弟无情了。”手一挥:“取下沈朝云的人头,赏金千两。”
沈朝云仰天大笑:“来吧!”骤然暴起,挥舞双锤,直扑楚芳群。
众杀手纷纷迎上拦截,耐何功夫相差甚远,与铜锤遇上者,莫不头破血流,尸横就地。
楚芳群却毫不在意,修长的身体宛若枝头杨柳,摇摆扭动间,人如长蛇,滑出三丈有余。
沈朝云不过凭著先前积累的一时之力,怎能持久,况他对这位把兄弟的轻身功夫十分了解,心知自己决计追赶不上,此时气力将竭,油尽灯枯,再也无法支撑,索性停下脚步,大吼一声,提起所有残余力量,将铜锤飞出,顿时砸死了两名杀手。
奇怪的是,他竟忘了收回铜锤。
楚芳群目光阴沈,摇摇头:“大哥,没了铜锤,你还有什麽本事?”
沈朝云肃立不动,也未答言,背靠著一株梅树,双目瞪得滚圆,脸色死白。
“嗤”,长刀入体,发出沈闷的声响,鲜血狂涌而出,奇怪的是人依旧笔直立著,一动不动。
围於四周的杀手面面相觑,一时竟不敢冒然上前,不知这位昔年名震大江南北的嫋勇悍将还有什麽後招绝技。
楚芳群倒是觉出了异状,轻飘飘来到沈朝云面前,略一犹豫,缓缓伸手,在结拜长兄的鼻端晃了晃,似是吃了一惊,“蹬蹬蹬”後退几步,咬牙骂道:“一群饭桶,他……他已经死了!”
声音微带颤抖。
第三章
假山上,巨石後,沈朝风双目渗出血泪,牙齿已将嘴唇咬烂,心里却明白绝不能让哥哥白白牺牲,必须尽快逃离此地。楚芳群狡猾多诈,又与他们兄弟相熟已久,万一被其察觉藏身之处,逃之不及,以他现在的体力,恐怕非其对手。
恨恨一拳砸下,指骨鲜血淋漓。万万没有想到,害得他家破人亡的仇人居然是自己的结拜义弟。昔年对天盟誓,言犹在耳,如今却是兄弟反目,手足相残,冥冥中,似有一双翻云覆雨手将他们的命运狠狠掐住,肆意玩弄,任性妄为。
深吸一口气,没有了沈朝云的沈朝风必须更加坚韧,如父长兄已在眼前为人所害,他怎麽能够置这血海深仇於不顾,去逞匹夫之勇?
最後留恋地望了梅林一眼,沈朝云心中暗道,大哥,我一定替你报仇……一念未了,眼神忽地一变,那是……
林中又多了些人,楚芳群仍旧立在原地,身後,一名黑色劲装、手中一左一右抱著两个小小繈褓的青年男子一步一步慢慢靠近他:“四弟……”神情竟显出几分骇惧之色,眼光扫过沈朝云挺立不倒的尸身,不由垂下头去,双肩微微耸动。
沈朝风当然认得这名男子,四兄弟纵横疆场时,武皇为证,对月结拜,生死与共,而此人正是老三贺镜。
当然,他更认得那两个繈褓,繈褓中是他和大哥的骨肉血脉。
原来,孩子们还活著!沈朝风使尽全身力气方才勉强压住见到幼子後悲伤而激动的心情,慢慢理清思路。
依稀记得,午时出门,孩子被大嫂抱去,裹著的是白色小棉被,而贺镜左臂间的繈褓明显为白色,那麽,另一个黑色的繈褓中包著的想必是大哥的幼子沈簟。
沈朝云兄弟少年时期便跟著武皇东征西战,顾不得成家,直至天下大定之後,沈朝云已将而立,经朋友牵线,同黎州梅华山庄的当家苏睦结成忘年之交,并与苏氏姐妹一见锺情,苏庄主乐见其成,当年便将两个女儿送进了将军府。
苏小莲与苏小菡乃是同胞双生,貌美如花,豔名远播,及笄之後四面八方的求亲者几乎踏破梅华山庄的门槛。可姐妹俩自幼聪慧,习文练武不逊男儿,眼界甚高,挑来挑去,直至十八岁仍旧待字闺中,令苏睦大感头疼。
谁知,与沈氏兄弟相识後,竟倾心痴爱,苏庄主老怀大慰,怕有变故,急匆匆将两个让他为难了三年的女儿嫁出了山庄。
苏氏姐妹虽然出生草莽,性情却是难得的温柔贤淑,甚得丈夫怜爱,夫妻之间凤凰於飞,琴瑟和谐,更在今年同一个月先後添得一对小兄弟。
苏家姐妹本为双生,相貌极其相似,有时若故意装扮起来,连沈氏兄弟都会分辩不清。不想,她们生出来的儿子竟比两位母亲还要相像十分。平常人家尚有胎记可加以区别,偏偏这两个玉雪可爱的孩子竟是完全一模一样,浑身上下连一块胎记也无,莫说外人,便连亲生父母一不小心也极易认错。
若说硬要给两个孩子加上什麽不相同的因素,那也只有一点。沈朝云之子性子似乎沈静一些,平日大多酣睡,极少啼哭;而沈朝风的那个儿子却偏偏相反,夜里倒罢,白天是惯常的大哭大闹,谁也哄不住,弄得苏小莲一个头两个大。
但是,两个小家夥若同时沈默下来,便绝难分清彼此。所以,为了便於区别,以免父母抱错闹出笑话,两个孩子从不穿同样花色的衣服。今日,被抱去苏小莲房中之前,苏小函特地给爱子换上了白色繈褓。
沈朝风陡经大变,神智已不似以往那般清楚明白,可当时苏小函一边换繈褓,一边嘱咐他莫多贪杯的模样却历历在目,自然不会看错颜色。
他缓缓吐气,默默地叫著妻子的小名:小菡,对不起……心中已有决定。
此时,梅林外的大火越烧越猛,浓烟熏天,若非练武之人目力极佳,沈朝风几乎看不清林中那些人的脸面。他微一沈吟,拖下长衫,小心地撕成一条一条的布带,结在一处,随即拣起一颗石子,运足功力,弹向似乎有些心神不定的楚芳群。
石子携带著千钧之力直奔楚芳群面门,奇怪的是,平时机变百出的人此时竟似痴了一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瞧著沈朝云的尸体,倒是身旁的贺镜察觉不妙,待要拉他一把,无奈手中抱著两个孩子,竟抽不出空来。
其实,掷来的石子起初力道确实极猛,但半空中飞行了这麽长一段路,劲力早已消减,以楚芳群的身手,举袖便能挥却,但此人偏偏如傻了般,纹丝不动,直等那石子呼啸而至。
眼看一张清丽出尘的脸将被射中,贺镜大叫:“四弟,快闪!”话音未落,半空中的石子竟似被什麽东西提住了一般,略停片刻,“啪嗒”掉落地面。
贺镜心里一抖,缓缓回头,果然瞥见一抹矮小的影子在林中微微一晃,现出身形。
那是一名年约八九岁的孩子,浓烟将一张小脸熏得半黑半白,浑身上下湿漉漉,却偏偏不见一丝狼狈之态,未蒙烟色的皮肤在月光下晶莹似玉,眉目宛如名家挥就的山水画卷,长相与楚芳群十分相似,却又隐隐多了几分高华之气。
贺镜倒退两步:“小……小源……”他明明是个已经成年的大人,可此时见到这小小的孩子,竟然胆怯气虚,连声音都有些不自在。
那孩子并不理睬贺镜,径自笔直地走向楚芳群,瞧瞧依树而死的沈朝云,再瞅瞅呆愣出神的楚芳群,眼中诡异地露出一丝怜悯之色,旋即又转为不屑:“爹爹,你太大意了!”
楚芳群怔了怔,似乎被孩子的一句话拉回了神智,薄唇紧抿,也不开口,双袖铺展,脚尖疾点,竟向石子飞来处扑去。
那孩子也不拉他,只道:“这林中的阵势已有变化,你能找对出路?”
楚芳群不过滑出了三四丈,闻言立刻收脚立定,冷冷道:“你来领路。”
这两人之间实在怪异,那孩子口称爹爹,与楚芳群乃是父子关系无疑,偏偏二人相对冷冷淡淡,全无一般父子的亲热。
贺镜望著这奇怪的父子俩,慢慢垂下目光。
孩子瞥了一眼贺镜手中的繈褓,突然笑了起来,他本生得美丽非凡,这一笑,竟是连月光也逊色三分:“爹爹果然守信,孩儿自当遵命。”说著向前一跳:“随我来吧!”
楚芳群一声不吭,贺镜有些放心不下,示意剩余的几名杀手留在林中照看,自己追著父子二人往假山方向跑去。
沈朝风心中自有打算,见贺镜跟来,顿时松了口气,将适才结成的布带紧捏在手中。
小石子不过是做一次试探,若贺镜未来,或是那些人无法从阵中分辨出正确的路径,沈朝风甘冒奇险,也要进林夺子。
所幸那名古怪的孩子竟然精通奇门八卦,很快便将父亲带至假山前,贺镜一路相随,倒也不曾走错。
机不可失,沈朝风知道不能耽搁,未等三人立足脚跟,长长的布带疾飞而出,带著轻微的呼啸声准确地卷住了贺镜右臂黑色的繈褓,不待贺镜反应过来,繈褓“哗”地飞向假山顶,稳稳落於沈朝风的怀中。
与此同时,右掌在山石的一块凸起处轻轻一暗,原本脚下踏著的实地突然无声无息地裂开一个洞,沈朝风一手抱著繈褓,一手轻拍左侧山石,如鸿雁般轻轻飘落洞中,顶上石块旋即重又合拢。
一连串的动作又快又急,莫说贺镜毫无准备,便连楚芳群父子都不曾料到,双双轻叱一声,跃至假山顶端,却再无人迹可寻。
若说楚芳群轻功绝妙,天下闻名,那小小的孩子竟也毫不逊色,比他父亲只迟片许,便已稳稳地立在了巨石之上,这手功夫,实是令人难以置信。
经此一变,楚芳群气得双颊通红,脚尖连点,下了假山,劈手夺过贺镜手中绿色的小繈褓,狠狠掷向地面。
贺镜惊呼:“四弟,手下留情!”伸手想要接住孩子,却已来不及了。
小小的繈褓直直坠落,楚芳群怒极,摔掷的力道极大,婴儿如此脆弱,一旦落地,只怕连啼哭都来不及便夭亡了。
千均一发之际,原本想在山顶再做一番搜查的孩子似乎吃了一惊,飞身而下,半空中右腕轻抖,一条宛若蛛丝的细线迅速卷住了白色小繈褓,离地三寸时,将婴儿拉了起来。
适才,正是这条细线击落了袭向楚芳群的石子,免除了毁容破相的恶果。
可此时,秀美绝伦的小脸却隐隐蒙上了一层青气,细线向後一扯,抱住繈褓,孩子看看受到惊吓後已然开始啼哭的婴儿,蓦地抬起头来,目光狠厉,瞪向其父:“你想食言?”
楚芳群淡淡道:“说不定,这个是沈簟。”
孩子冷哼一声:“沈朝云已亡,沈朝风的尸体却未见著。有人亲眼目睹沈朝风冲进府来,想必已与沈朝云会合,适才夺子之人必为沈朝风无疑。”
楚芳群眼睫微动:“那又怎样?”
孩子露出鄙夷的神色:“亏你们还是结拜弟兄,这林中有何机关竟全然弄不清楚,沈家兄弟的性子也未摸透。”
贺镜抖了抖,很快垂下头去。楚芳群似乎也被戳中了痛处,勃然大怒,可看看儿子的脸,却偏偏没有发作:“你……”
那孩子仰著脸,嘲弄之意更为明显:“沈家兄弟义薄云天,对你们两个并非亲生的兄弟犹能殷殷关爱,更何况那二人本为骨肉同胞。沈朝云一个人夺不了两个孩子,只能选择其一,他是什麽样的人,怎会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兄长唯一的根苗。”抱紧手中繈褓:“此子绝对不是沈簟。”
楚芳群冷冷道:“那岂不是遂了你的心愿!”
孩子摇摇头:“即使是我猜错了,你也绝对不能动他一根汗毛,如此相似的脸,我是舍不得的。”他不待楚芳群插言:“爹爹,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沈朝云身中剧毒,便是能跑,又能跑得了多远,你不去追赶人犯,却在此处与我纠缠不休,徒然误事……”
楚芳群不等他说完,已拔身而起。贺镜瞧了瞧立在原地一动未动的孩子,又看了看那个小小的繈褓,嘴唇轻轻蠕动,却终是未发一言,转头便要追赶楚芳群。
那孩子偏偏不放过他:“三伯伯!”
又甜又亮,带著几分稚气的声音却令贺镜後背猛地一僵,慢慢转回头:“小……小源……”
孩子脸上重又露出令月辉失色的笑容,说出来的话却让贺镜如坠冰窟:“三日後,我会带著这个孩子过府拜望,还请伯伯好好记著,莫要失约。”他说得平平淡淡:“伯伯也知我的性子,若让人晓得沈朝风的孩子尚在人世,呵呵,那就休怪侄子不念旧情。”
最後一句话轻言细语,似乎只是平常聊天一般,却使贺镜脸色大变,不寒而栗,低低应了一声,仿若见了鬼一般,飞纵而去,连头都没敢回。
孩子望著烟雾中的背影,慢慢收起笑容,冷哼道:“真是一群笨蛋!”仰首瞧瞧假山顶:“人明明是从这儿逃走的,却查也不查,爹爹怕是真地糊涂了。”他顿了顿:“沈朝风啊沈朝风,看在你儿子的份上,我且放你一马。”说完,低头细看怀中婴儿,目光瞬间柔和,连声调似乎都起了变化,带著几分甜腻哄劝道:“小乖乖不哭,可把你熏坏了吧?哥哥马上带你出去哦!”
他将繈褓抱得更紧,最後瞧了眼假山顶,脚下轻轻一点,只一晃眼间,便已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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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情啊jian情~
本书的主角总算出现了两个,大家都知道,俺是慢热型的,哈哈,干笑,不妨猜一猜主角是谁?有三个哦,估计有两个能猜出来,还有一个难了~~下一章揭晓,三名主角在下一章会第一次碰头~~
第四章
第四章:湖畔偶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却,忽然而已。斗转星移,日月穿梭,十五年光阴宛如划过指尖的流水,疏忽不见。
昔日那场几乎毁去半个京城的大火在人们的脑海中早已不留任何印迹,便是惨遭祝融吞噬、曾经让世人为之折腰、粉墙黛瓦的巍峨将军府也被栉比鳞次的各色店铺所代替,有些上了年岁的老人偶而尝试回忆过往,枯涩的记忆中再也无法完整地拼揍出当时的景况。
可是,总有那麽极少的一部分人,也许穷尽一生都会记得曾经有两位叱吒风云的年轻将军,为武朝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
方陌此时站立的地方,正是昔年定国将军府正大门所在,如今却成了一家香烛店铺。不知是否是托了两位将军在天之灵的福佑,看样子,生意十分兴隆。
今朝,又是一年中秋佳节,民间传说,祝融便是於万家团圆的良宵夜将两位将军带去了西天极乐世界。反正他寻父未果,孤身一人,自在清闲,表一表对前辈的缅怀之思,也算合情合理。
虽说故国已亡,可当年若非沈氏兄弟力阻屠城,依武家先後两位暴君的习性,只怕他根本没有机会长大成人。
念及此,方陌施施然跨进店内。
中秋节素有焚香拜月的风俗,这家小店的香烛卖到几乎脱货,价格更是平日的双倍,方陌心里痛骂著奸商无良,面上却堆了一脸的笑容,掏出小荷包,里外翻遍,终於找到一枚银角,付了香钱,便只剩下几块铜板了。
他掂了掂所剩无几的孔方兄,心道:钱财乃身外之物啊身外之物!索性在老板惊讶的目光下又买了一叠纸钱。
虽然同样是做生意,但这笔生意却做得老板满面晦色,铁青著脸将捆扎好的纸钱塞进方陌手中,送瘟神般将他赶出了店铺。
谁会在中秋节祭奠亡灵?也不知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晦气人!老板心里的寒气直往上窜,看看天色已然不早,索性打烊收摊,省得再来个买纸钱的主顾。
方陌将纸钱和檀香贴身收好,瞧瞧西天斜阳落霞,决定先去找家酒楼祭祭自己已有些饥饿感的五脏庙。
走到半道,年轻人蓦然停下了脚步,面露苦笑,顺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最後一枚银角适才已经花光了,除非吃霸王餐,否则今晚恐怕只能饿一顿了。
方陌好歹也算书香门第出生,虽然如今家道中落,生活拮据,可要他去抢霸王餐来满足口腹之欲,不如一刀宰了他比较爽快,免得给祖宗丢脸。
死要面子活受罪!方陌哀声叹气,在一家洒楼门前“深情”地凝望半晌,待店小二以为来了客人,忙不迭出来迎侯时,方才拔腿开溜。
越是吃不上饭越是饥饿难耐,饿到头晕眼花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方陌决定奋力自救,闷头瞅瞅身上半旧不新、洗得还算干净的衣服,叹口气,摸摸鼻子,似乎尝到了那麽一点儿山穷水尽的滋味儿。
所以说,孔方兄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孔方兄却是万万不能的。
当方陌晃悠悠地从一家当铺走出来的时候,原本穿在身上的学子襴衫已然不见,仅剩一袭白色的长中衣。
这样子走在大街上确实比较奇怪,但比之更糟糕的境况方陌也曾经历过,虽然沿路不可避免地接收到无数诧异甚至嘲笑的目光,他却仍旧感到非常开心:至少还有一袭中衣蔽体,免去了打赤膊的落魄与尴尬。
他用当衣服换来的钱在一家小饭庄内买了三十个馒头,欣喜地发现居然还剩下五枚小铜板。赶紧收进荷包内,背起除了馒头什麽也没有的随身包袱,高高兴兴地准备找个风景绝佳之地好好享用他“丰盛”的晚膳。
当然,方陌年纪轻,饭量也确实不小,但一顿还是吃不下三十个馒头的,之所以一口气买这麽多,纯粹抱著防患於未然之心态,便是再有几天少银缺钱的日子,靠这些馒头应该也不至於挨饿了。
此时,天边霞光越发绮丽,夕阳正用最後的余温为其增色添辉,方陌精神抖擞,背著一包袱馒头,来到京都城南、挽诗湖畔。
挽诗湖乃是京城出了名的胜景佳地,相传古时有一位容貌出尘、善良坚强的美丽女子,名唤挽诗,因在朝为官的夫婿遭奸臣污陷,为救亲人,她不惜抛头露面,与一众显贵周旋应对,搜罗证据,将丈夫救出,却在夫妻团圆之际,求全名节,投湖自尽,第二年,湖中莫名开出千朵白莲,世所罕见,後人为了纪念这位勇敢而聪慧的女子,将此湖改名为挽诗湖。
方陌此刻就坐在挽诗湖畔,头拂和烟柔柳,身下碧草环绕,不远处水声琮琮,虽然满湖残荷,但间或的点点浑圆新绿却也让人轻易便能感觉到勃勃的生气,想必明年夏至,又将有千杆芙蕖亭亭出水,傲临碧波之上。
满心欢喜地啃著馒头,整个人几乎缩进绵密而细长的柳枝内,若有人就此路过,不经意间,确实不易发现这里居然坐著一个人。
方陌一口气啃完五个馒头,觉得嘴巴干得厉害,心想不如就著湖水喝个饱,天黑後给两位将军点个香,将纸钱烧了,表完晚辈崇慕之情,再找个可容身之处胡乱歇一宿也罢。
他拨开扬柳,正要站起身,忽然……
一道轻盈跳跃的身影将他的目光死死牵住。
挽诗湖湖面极窄,数千莲枝挤满一湖碧水,虽说眼下这个季节里,翠叶半残,泛舟穿行於藕杆之间的小小画舫不在少数,可踩踏著圆叶过河毕竟有些哗众取宠,已有眼睛亮的游客发出了赞美而钦佩的惊叹之声。
但对於方陌来说,那个人过湖过得如此出类拔萃引人注目是另一回事,最重要的一点,也是让方陌神色突变的一点:那人使出来的轻功身法,分明便是他家世传之技──穿花步。
蓥阳方氏,独步穿花,飞剑奔月,都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绝技。
莫说奔月剑法,穿花步的练习秘籍如今还在他的中衣内里贴身收藏著,湖上那人却又是从何处学来的?
方陌眉梢上扬,难道……
湖中人涉水而至,姿势极为优美,身形飘逸不凡,待纵上岸,方陌终於看清了他的相貌。
不过是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眉清目秀,鼻直唇殷,微微翘起的嘴角彰显出几分顽皮与不羁,乌黑亮丽的长发轻轻巧巧地用一根玉簪簪起,随著跳跃的动作在脑後一摇一摆,颇有些稚气未消的意味儿。
方陌确定有生之年从未见过这名少年,况其身上衣物一望便知乃是上等织品,与他这种国破家败、江湖落魄、为裹腹连最後一件体面的襴衫都当掉的失意人简直是云泥之别。
还未赶得及在心底默默地自惭形秽一番,前方又走来一人,步履沈稳,神态怡然,双眼带著一抹十分露骨的宠溺与怜爱之色温和地望著刚刚跃上湖堤的少年,嘴角含笑。
方陌微微愣了愣,饶是他大江南北跑了个遍,但这样的容貌却也是头一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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