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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伤旧痕-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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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衣绯的眼泪掉得更凶了,“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对你的心意?我说了,只要是你的,我就欢喜;只有是你的,我也才喜欢。懂了没有?”恶狠狠的口吻,似乎皇帝陛下是个会问“何不食肉糜”的白痴蠢蛋一样。
  苏荷很是满意,也十分得意,原来自己的绯儿是这么在意他啊。不由的怒气全消,只想拥他入怀,春宵苦短不早朝。
  也是由于庆衣绯闲来无事,他找了个工匠给自己捏一个小塑像,还很是意淫,“要威武一些——武将的模样吧。”
  泥像捏得很是精致,就信手搁在了桌案上,四脚腾空的飞马,看上去很是英武。
  不料想苏荷见到那尊塑像脸色大变,不由分说便扔了出去。
  苏荷曾在军戎里游走,听人说当看到一骑雕像,如果马是四脚腾空的,那么此人必定战死沙场。
  信则有不信则无,但是怎么也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苏荷也不想跟庆衣绯解释的太详细,怕吓到他,事情便不了了之。
  就在苏荷以为天下太平的时候,出了大事。
  这次是真的有人要起兵谋反了,但是主角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二弟,那个被誉为大才的原来的二皇子。
  苏荷原想调兵遣将应该是件容易事,但是时局有些复杂,事情居然很实棘手,可用之人有些远水救不了近火。
  苏荷又气又急,正在这时候,庆衣绯不动声色的递给他一本折子,正是庆衣绯亲手所写的欲战请缨书。
  庆衣绯含笑看着他,目光里盛满了自信和期待,“你要是相信我,我肯定可以。”
  苏荷舍不得,他怎么可能把爱人送到前线去面临生命危险?况且庆衣绯一向是文职,苏荷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胡闹!不许去。”
  庆衣绯梗着脖子,“那你就拿到朝堂之上去公议,看那些大臣让不让我去。哼。”
  结果议事的时候,居然几乎所有人都同意了,理由还包括“庆大人出身江湖世家,武艺想必应当过人。”
  苏荷真想大骂“这和出征有个什么关系”,但是也实在找不出理由推脱,只能千叮咛万嘱咐着“小心留意”,然后便亲手将缰绳递给庆衣绯,送出了城门去,末了只听见那人一句,“等我回来。”
  庆衣绯前脚刚走,天上便下起了瓢泼大雨,苏荷失魂落魄的坐在空荡荡的宫殿内,眼睛发紧,提笔写道,“正寻丹青闻君出,墨竹点朱。窗外恰荷入,如何漠北雪将出,锦袍动柳随征鼓。状元空埋廿年余,唯恐归来,华裳对黄土。天晓相思化苦雨,不问别离断肠无?”
  因为庆衣绯说等他回来,苏荷便一直耐心的等着,前线各种消息传来,虽然也不是没有败绩,可是胜多负少,庆衣绯不仅是有五彩笔的文人,还能戎马倥偬,所向披靡。
  鉴于此,苏荷心里暗自打算,就凭这种平叛的功勋,庆衣绯将来一定能做君王的随葬,这样,两个人就能死同穴了。
  这样的如意算盘正打着,就从前线传来了一个令苏荷痛不欲生的消息。
  庆衣绯,殉国了。
  苏荷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口鲜血便喷了出来,金黄的龙袍上的五爪金龙,登时染做了血色。
  御医手忙脚乱的救着急火攻心的皇帝,阵前《国殇》响彻,将士们都心怀悲痛的盛敛着主帅,庆衣绯。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庆衣绯一向赏罚分明,平易近人,口碑很是不错,因此将士们为他复仇的决心也很大。
  但是更无法平息的人还是皇帝陛下自己,他不是爱才惜才,而是痛失所爱。因而痛下决心,一定要平息叛乱,捉来繁荒,严惩不贷。
  庆衣绯是受了重伤而死的,这位主帅总是会身先士卒,身骑白马临于阵前,对待敌人从不手软。
  庆衣绯只直面过繁荒一次,繁荒身披重甲,看不真切模样,但庆衣绯总是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两个人只简单过了几招就各自掉头回去,不再有任何交接。
  繁荒的眼睛里略带一点点愧色,毕竟这个人是庆舞飏的长兄。
  但庆衣绯的死不完全怪在对方,若不是当时太守开城门实在是迟缓,他们也不会孤军作战,敌强我弱,那一小队人马死的殆尽了,城门才被城里的其余部队强行打开支援,当时的庆衣绯已经身中几箭,虽然都不是要害,但也是够折磨人的。
  最后庆衣绯死于乱箭,不知道放箭的究竟是谁。
  临了庆衣绯不能瞑目,还朝着九重皇城的方向深深凝望,好像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那张俊俏的脸庞一点儿都没有伤到,只是溅了几滴血而已,仍然很是好看。
  庆衣绯的棺椁被运进皇城的时候,苏荷面容憔悴的来接他,“绯儿,我一直在等你回来呀,可是你怎么能把自己丢在了外面。”
  苏荷轻轻抚着庆衣绯的眉眼,庆衣绯奔波战场的时候,一向光洁如玉的脸上居然有了唇髭。“这次,你来等我,好吗?”因为怕眼泪滴在他身上,苏荷愣是撑着,咬着牙关吩咐道,“给庆大人整理一下遗容……之后,将庆大人……葬入皇陵,不许劝谏,违者同叛国之太守。”
  果然这命令一下,谏官们鸦雀无声。“叛国之太守”就是不愿开城门的那位,苏荷对他毫不留情的处以了极刑。
  处理完关于庆衣绯的后事,苏荷悄悄的回到寝宫,独自神伤,“朕原不知如何一登九五,便要称孤道寡。可如今,朕真成了孤家寡人了。”
  苏荷找来了上好的木料,自己终日搂着砍砍凿凿,敲敲打打,刻刻画画。
  最后翻来覆去,思来想去,往上面弄了几个刚劲有力的字:“逝爱庆衣绯”。                    
  作者有话要说:白玉楼成的典故可能用错了,原意是说李贺,文人之死。好吧……我检讨


☆、血染绯红

  作者有话要说:我必须向晋江提个意见,文章属性上写一个HE。为什么都说是悲剧?怎么可能啊
  料理完了庆衣绯的身后事,苏荷也一心惦念着帮他寻找不知所踪的弟弟庆夕飞。
  但是更着急的事情是如何处理苏荷他自己的这个弟弟,谋反的繁荒。
  前线的战事依旧,好在是捷报频传,庆衣绯的死好像在某种程度上更加鼓舞了士气,振奋了人心,战士们奋勇杀敌,争先恐后。
  好像朝廷真的比较占优势,而况繁荒又没能拿出个什么名目来起兵,只是热闹了一小阵子,很快便熄灭了下去。
  繁荒没有能自裁死成,因为黄榜上张贴着“重赏逆流活口”而非“嘉奖叛贼尸体”。
  我在烟萝地里先是听到了二皇子造反的消息,极为不解和吃惊,但很快平复了下来,因为想到他以前对我说的那些话,这就没什么不可理解了。
  但是令我更无法释怀的是,庆衣绯居然去了前线杀敌,而且……没能活着回来。
  我见到凶悍的将士开道清街,大喊着“将军殉国了,英灵归来!”
  我在窗边听着、看着,不知不觉就跪了下来,之后就是涕泗滂沱的大哭一场。
  因为我所有的亲人,这下子就都没有了。
  庆家莫非当真要绝后,只剩我一个人了,还不可能去传香火儿,那瞎子没有说错,一语成谶。
  很快,繁荒的队伍就溃不成军,大军逼前,只有死路一条。
  繁荒没有选择降,也没有能够死战到底,悬赏太诱惑,他被活捉到了苏荷的面前。
  亲兄弟反目成仇,苏荷冷冰冰的质问他,“繁荒,你为什么要反朕?”
  繁荒笑得很轻蔑,被迫跪拜的姿势让他很不舒服,“‘朕’?好可笑的自称。由之,你装什么?我若成了事,现在问话的人就该是我了,这龙椅也轮不到你来坐。”
  苏荷不理睬这种挑衅,“朕原先见你在父皇面前很是能干,以为你是镇国之奇才,原本想要委以重任的。谁料到你居然心怀不轨,想要弑兄篡位。你可知罪?”
  繁荒一直在笑着,“我既无错,有何可改?我既无罪,有何可矫?你之所以是太子,不过因为是嫡出的长子罢了,由之,我哪里比你差?”
  苏荷有一点儿挂不住了,“你很强的。一点儿都不差,你小小年纪的时候便劝父皇荡平江湖,之后更是亲自潜藏其中,江湖三大家,归根结底,其实都毁在你一人之手,江湖如今清净了,都要归功于你。”
  繁荒并不否认,还很谦虚,“区区小事,不足挂齿。既然如此,那这位子,我难道不能一搏?只是老皇帝临死,也只是想让我替你铲除麻烦即位之后的而已。我忙来忙去,也没能博得父皇的欢心,最终只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我不甘心,我不甘心!”
  繁荒的嘶吼很是刺耳,苏荷厉声道,“死到临头你居然还这么和朕说话?芜青,朕念你我手足情深,原想令你悔改,不料你却如此冥顽不灵,那朕并不需要再费口舌……”
  繁荒这时候打断他,“废话少说,让我死个痛快也没枉费你我二人亲兄弟一场,对吧?”说着自己旁若无人的叹了口气,“其实吧,现在想想,争来斗去的追名逐利,突然觉得哪里比得上和他在一起?作伴天涯,浪迹红尘,人间快事。只是这些,置于今日,岂可得乎?不过痴人说梦。他,一定很恨我。”
  苏荷没有理会繁荒的剖白,一想到庆衣绯也算是间接死于他手,就越发觉得繁荒罪无可恕,但还是不能太绝情,有损自己的英明,最终朱笔一挥圣旨,“明日弃市”。
  繁荒听到这个自己命运的决断后并没有什么反应,自然是一夜未眠,可是心里却突然放下了除了那个人的一切。
  最后一顿餐饭,繁荒选择了莲藕,只是那样的滋味,绝无仅有,只限当年故事。
  繁荒突然想起没有给庆舞飏赎身的事情,想着明天苏荷大概会亲眼看他去死,那时候求他一下就好,毕竟那是庆衣绯的弟弟,苏荷怎么也应该会给死掉的人和将死之人一个面子。
  第二天我听见了街上的喧嚣,我知道繁荒兵败了,但是听到的却是他要临刑的消息。
  我带了银钱,踏出了烟萝地,借口说是要去看看热闹。老鸨对我也是放下了心,毕竟我一直表现的很好,只说了一句,“快去快回。”
  我猛然间觉得所有嘱咐过的“回来”,就是再也不回来。
  囚车上的繁荒重刑在身,但风度翩翩,我还能依稀看到当时初见时的那种惊艳的滋味。
  万民跪拜皇帝,我人云亦云。
  但是我穿的很是鲜艳,躲在人群里,生怕被繁荒看到。自己又管不太住眼泪,不停地眨着眼睛,我去成衣铺子随意挑拣了一件红衣,又买了一坛女儿红,捎带讨要了两个酒碗。
  繁荒有些踉跄的上了刑台,突然转头对苏荷说道,“皇上……答应我一件事情,好吗?”
  这是繁荒第一次心甘情愿的叫苏荷“皇上”,苏荷点头,人之将死其言也真嘛,“但讲无妨。”
  繁荒轻轻的说道,“帮我把庆……庆夕飞,赎出来。他在烟萝地里。”
  苏荷先是听到庆夕飞的消息一愣,之后又是自己命名的妓院,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怪不得一直找不到庆夕飞,原来是沦落至此。
  苏荷金口玉言,“没有问题,毕竟他是绯……呃,庆衣绯的弟弟,真答应你把他救出来,好生安排。”
  繁荒得寸进尺,“那……还有,替我向他道个歉,真心的。我知道他恨我,我也不奢求什么原谅……”
  “不必了,我就在这里,”说话间我运了多日积攒的气力,半轻功似的跃上了刑台,兵士要拦我,被苏荷制止了,“我不恨你,要怪就怪我自己,输在给了一个“情”字。”
  繁荒看见我的眼神里也是第一次出现了愧疚,“舞飏,真正傻的人,是我。”
  我放下酒坛,用手帮他别起一绺儿碎发,“不,不怪你。只怪舞飏无名,却生在是非江湖人家。”
  杨芜青笑得很难看,“可惜繁荒无姓,但落得争斗帝王子孙。”
  低下头,我用左手倒了两碗酒出来,有些戏谑但怕他拒绝,“喝个交杯酒吧——怎么样?反正一辈子就这一次机会。”
  杨芜青见我很是意外的穿着绯红的衣服,好像又明白了什么似的,“穿这么喜庆啊,难不成要成个亲——可我腾不出手揭你的盖头。”
  “无妨,我来就好了,”我左手把碗递到杨芜青的唇边,右手颤颤巍巍的举给自己,浅浅的邀请着,“请。”
  杨芜青向前稍稍凑着,张开嘴一饮而尽,我也很配合的仰头喝下。
  杨芜青闭了一下眼睛,“女儿红。”
  我点点头,“对啊。”
  杨芜青继续说道,“你若在里面加了鹤顶红,倒也是超脱了我。”
  我撇嘴,“才不呢,这么好的日子,说这话干嘛。”
  杨芜青努努嘴,示意我放下酒碗,接着脸就凑了上来,叼住我的唇,两个人便吻在了一起。
  我和杨芜青吻过很多次,甚至我都被不是他的人这样亲过很多次,可是没有一次比得上这种铭心刻骨。
  他的动作那么轻,可是决心又那么重。我从未体验过如此决绝的杨芜青,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以这样的方式离开,我离他的眼睛那么近,却还是什么都读不明白,或许这个时候他的心里什么都不想了,因为我在他的眼睛里,看不到天下,看不到江山,看不到雄图大略,这一次,我只看到了我自己。
  杨芜青慢慢的放开了已经不能呼吸的我,蹭在我的耳边问道,“一会儿我就要死了,你走吗?”
  我摇摇头,“不走。”
  杨芜青看着我的正脸儿,和我四目相对,“是不是想亲眼看着我身首异处,这样才比较解气,报了仇?”
  我扑上去用力的抱住他,“我是怕离你太远,就抓不住你了。那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繁荒,你对我,可曾有一点儿真心?”
  我的衣服已经湿透,我怕再有什么动作就要露馅儿了,我的头很晕,几乎不能再思考,眼睛很疲惫,好想闭上。
  可是我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样子,还没来得及听见杨芜青的回答,就听到一声大喝,“午时三刻已到——”
  苏荷在远处叫我,“夕飞,朕……仁至义尽了,快闪开吧。”
  我默默的退下了刑台,但依然是除了刽子手以外离杨芜青最近的人,我在等那个答案,只要听到一个结果,无论是什么都值得了。
  刀起,头落。
  我看到最后一瞬间杨芜青的表情是笑着的,那种笑,惊艳非常,发自肺腑,一定是真心的。
  他在我转身的一刹那轻声说道,“夕飞,不管你是否还相信,其实,我是真心喜欢你的。”
  我相信,我当然相信,我怎么能不相信,就算是骗我,这也是他临死前做的好事。
  我用尽最后的气力走上刑台,眼前血淋淋的,可是我不害怕。我颤抖着把他的身首放到一起,帮杨芜青合上了眼睛,之后再没有多余的动作,软绵绵的也倒在他的身上。
  远处的苏荷觉得有些异样,派人过去查看一番究竟,侍卫皱着眉头过去,却看见庆夕飞的红衣上,浸满了血迹,一探鼻息也没有了。
  用剑挑开衣襟,却是右手割了深深的伤口,于是回禀,“陛下,庆夕飞早已割脉,应该是失血而死。”
  苏荷深深叹了一口气,做出了一个更为“仁慈”的决定,“把两个人,葬在繁荒的王陵吧。大不了不立碑铭。”


☆、今生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我看谁在说我是BE和悲剧,甜死你!
  叛变之事到此完全落幕,苏荷成为人们口中的“仁君圣主”,后宫中再无所出的苏荷十年后也进了皇陵,临终前手上只握着自己刻的木牌,上面的字已经磨得很浅了,只有依稀的五个凹凸。
  不过江山永固国泰民安并不是故事的结局,真正的世界又在我被一阵消毒液呛人的气味的刺激中醒来。
  我叫庆舞飏。
  听名字是非常的文雅,不过好像也含着霸气,好像是个X二代的感觉。
  只可惜名不符实,我本人比较凄凉,是个“X二代”不假。
  不过,是个货真价实的“穷二代”。
  不过“穷二代”也有自己的活法,当你没有选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时候,就意味着你不甘平庸。
  可是当你选择了寒窗苦读打算一跃龙门的时候,也就选择了要进入物欲横流的大都市,当然还被迫选择了吃顿饭都能在结账的时候吓死自己的高消费生活方式。
  但是“人生在世,吃喝二字”,这是无法回避的永恒主题。
  但话也就说回来了,要想吃的饱,穿得好,活得滋润,玩得痛快,当你的家庭不能供养你的时候,人往往会选择一些其他的谋生方式。
  比如说有的人选择卖药儿,有的人选择传销,有的人选择违法犯罪劫道儿。
  而有些希望自食其力的正经人就不会这么做,比如说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不靠自己吃饭呢。
  所以我选择了卖身不卖艺这个选项。
  卖艺是要消耗脑细胞的,而卖身只需要贡献精细胞——你说哪个合算?
  当然是后者,当我照照镜子觉得自己长得还可以的时候,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后者的不归路。
  结果被老板一“验货”,直接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不会有女客人找你的——你看你这德性,不中用。”
  我可怜巴巴的望着老板,那个老男人邪魅的一笑,“不过男人应该挺喜欢你这口儿的,行,留下吧。”
  这之后我就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虽然一点儿都不开心,因为很不舒服嘛。尽管赚的钱不少,也没有受伤,可就是不痛快。
  这平淡的一切都在我遇到了一个叫杨繁荒的人之后颠覆了。
  有一句淡话说的好,“莎士比亚说过,‘当你遇到一个人的时候,体温上升到38。6℃,这就是一见钟情’。”
  莎士比亚当然不知道摄氏度,可是我知道什么叫一见钟情啊。
  从我见到他的第一面起,我的眼睛就不舍得从他身上挪开了,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什么的……
  总之我能搜肠刮肚想起的一切美好的形容词,全都恨不得放到他身上,就这都不足以形容。
  他对人更是体贴,几乎成为我的“常客”,小恩小惠的不断。
  心理作用还真是强大,我在遇见他的第一个夜晚,充分享受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快感。
  从这之后我更是若有若无的挑逗依赖着这个男人,我除了知道他事业有成并且未婚以外,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奇怪的关系维持了大约一个月,奇妙的滋味也折磨了我三十天。
  终于在我认识他的第三十一天,我鼓足了积攒许久的勇气对杨繁荒说出了心中所想——“我……爱……你。呃……我爱你!”
  杨繁荒的表情并不仅仅是冷淡,甚至还有一点儿极力掩饰的厌恶,“现在的MB怎么越来越没有职业素养了?爱是爱,性是性,这都分不清楚就出来卖?你们老板是怎么教你的?”
  我低着头,像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儿极力辩解,“我……我说的是真的,我真的喜欢你。”
  杨繁荒显然没有听进去,对着我劈头盖脸一顿教训,如同数九寒冬的一瓢冷水,“你太幼稚了。我怎么就找了你这种小男孩儿一个月了?要不是还算对胃口,我都不想买单了。呶,给你。”
  我失去对话的知觉,机械的重复着原本不会对他说的话,僵硬的职业用语很是寡淡,“……谢谢,再见。先生慢走。”
  “再见。噢,对了,下不为例。一定要记住了。这次我是不会投诉你的,我不会让你老板为难你的。也麻烦你下次和别的男人做的时候,不要编一些像这种蠢话的谎了,他们不会多给你钱的。”杨芜青说完,绅士的关上了酒店的房门。
  一定是房门碰上的时候带起了太大的风,以至于刮碎了我的心。
  如果你爱上的第一个不爱你,那一瞬间的碎裂,可以让人连想死的心都有了,表白被拒,不如暗恋。
  果然只有暗恋是世界上最美的事。暗恋不是恋爱,可是比恋爱更刻骨铭心。人始终记得暗恋的感觉。
  因为那份朦朦胧胧的暗中牵挂细细绵绵,那种沁到骨子里的偷偷张望,是一辈子不能打开的视角。
  而不像我这种傻兮兮的把一肚子的真话都倒出来,结果覆水难收。
  也不是没有一点点冲动的感觉,反正是当时脑子一热,我就打开了床头柜,用酒店提供的剃须刀片,在浴室里对着自己的右手腕重重一割,看到鲜血流出之后确保自杀成功。
  随着血液一点点的流走,我的意识趋于模糊,再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只是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恩恩怨怨,江湖恩仇快意,争来斗去,自己最后又殉情了。
  真可怜,自己都想骂醒自己,不就是为了一个男人嘛,至于嘛至于嘛,怎么就想不开呢。
  只是梦里的那个男人,怎么长得和杨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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