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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光年-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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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封上漂亮的花写体出自江昱辰无疑,可拆开后,里面除了一张空白的信纸,什么也没写。
迟暮把那张信纸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确认上边一个字没有,又拆开第二封。
这次信纸上有东西了,一个词,“Hello”。
一瞬间迟暮真以为江昱辰是在给他开个低级玩笑。
第三封信被拆开,里面终于出现了一句完整的话:“纽约今天下雪了,很美。”
迟暮一封接一封地往下看,所有信的内容都是千篇一律,要么是空白的信纸,要么就是单个的词或句,而且内容不是什么“天晴了”就是“下雨了”。迟暮不相信江昱辰费那么大功夫花那么多邮费寄了这么多信给他,就是为了聊天,名副其实地聊“天”,所有信纸堆在一起,几乎都要把所有关于天的话题聊完了。
直到最后一封信。
这与其说是封信,还不如说是个包裹,用胶布细心包好,占了鞋盒里大半的体积。包裹上邮费的一栏填着“20美金”,可笑的是这二十美金的数额居然全部贴的邮票,花花绿绿的各式邮票几乎贴满了包裹的正面。
拆开后,里面是一个真空密封起来的蛋糕盒,还附了张小纸条,盒子里装着已经起了霉菌的提拉米苏蛋糕,而纸条上记载的,是蛋糕制作配方。
迟暮看见了纸条正中用红色笔记标注的显眼字体:米酒八勺半。
将鞋盒放在一边,他趴在方向盘上想了一会,然后开车去了最近的超市,照了那张纸条上的指示,一样一样将原料放进推车里。最后他提着两大袋子东西回了家,一头钻进厨房,鼓捣了整整三个小时。
看着眼前做好的蛋糕,迟暮拿着叉子,犹豫了一会,轻轻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
苦涩,甘醇,清甜,三种味道依次在味蕾上绽开,层次分明。
这是正宗“先苦后甜”的味道。
那张纸条上写的东西果然不错,想要做出味道正好的“苦尽甘来”,八勺半米酒是最精准的量,一层一层浇上去,淡一些会不纯,多一些又太苦。
迟暮不知道江昱辰是怎样得到这张配方的,当初那家饭店制作提拉米苏的师傅已经不在了,而要靠自己摸索的话,要经过多少次的失败才能有这个结论?
江昱辰又不是闲得无聊,好端端研究这个做什么?
迟暮望向蛋糕的眼神顿时变得复杂,他又看了看带回来的包裹中已经发了霉的蛋糕。这应当是江昱辰亲手做的,为了怕变质还包装得很严谨,可惜再严谨的包装也顶不住漂洋过海的磕磕碰碰。
不经意间,他好像隐约在那块蛋糕表面见到了什么字,被变了色的霉菌遮掩着,看不清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迟暮拆开了包装,用小刀轻轻刮去坏掉的部分,看见的是用热巧克力写成的四个字:捡起我吧。
迟暮依稀记得,提拉米苏翻译成中文就是“捡起我吧”的意思。
他忽然觉得鼻头有些发酸,眼角有些发胀,忙用手揉了揉,将目光从那块蛋糕上挪开。
迟暮明白江昱辰是想委婉地表达什么,那些聊天气的信件也是,这份蛋糕也是,这倒很符合江昱辰的个性与骄傲,明明想要道歉,又挺起胸脯拉不下脸来,说一句“我想你”还非得摆出“无所谓”的表情。
他掏出手机,找到那串熟悉的号码,想拨过去,可过去的那些回忆又恰如其分地冒了出来,他们曾经的爱情,和在他在那个人身上感受到的痛苦,又阻止了他。
重新把电话放回口袋里,迟暮抱着电脑,提着一瓶刚买的朗姆酒,坐上阳台。清凉的夜风容易让人头脑清醒,迟暮一口将酒喝掉了小半瓶,借着那股酒劲,他在电脑上敲下了第一行字:《致我亲爱的人》,by夏树。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一个刚进入大学的男孩,在校园里邂逅了自己的初恋。”
回忆很庞杂,迟暮边想边整理,十指在键盘上跳跃如飞。等写到第五页,整整六千字过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写些什么。
这应当算是言情小说,但又言情得不彻底,因为它缺乏最基本的女主角。众所周知没有哪个言情小说会是用男人当主角,而且谈恋爱的对象也是一个男人接着一个男人,这不符合社会的主旋律,不管登在哪里都会被咔嚓一下枪毙掉。
盯着五号宋体字占满的屏幕,迟暮把手指放在Delete上,犹豫了半天,没下手。
他把文档打包发去了莫涟的邮箱。
三天之后,莫涟把迟暮叫到办公室,只扔出了五个字,“专栏连载吧。”
半个月后,最新一期的《GENT》封面上,除了青春靓丽的女模特,还附上一行让迟暮特别蛋疼的大字“王牌专栏作者夏树今夏最深情大作,直击另类爱情最深处的脆弱”。
迟暮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这种让人吐血三升的家庭主妇式标题绝对只有莫涟写得出来,那人做事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敢在杂志上连载违背主旋律的东西算一样,写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宣传语也算一样。
写的东西既然开始正儿八经地连载,就要有始有终,迟暮从未写过长篇,所以刚开始常被卡住。不过在夜以继日的纠结之后,他好歹把整个故事的架构整理了出来。大抵就是男孩喜欢另一个男孩,因为种种顾虑不能在一起,期间又有另一个男人加入,暗恋明恋三角恋,主人翁不断地在爱和背叛中间摸爬滚打直至内心强大后遇见真爱的故事,其中有男主角众多,男配角众多,男路人甲乙丙丁也众多。
莫涟给的版面不少,每期连载三万字,指标是六期之内搞定。迟暮本不认为这样题材的同性恋小说会有多少人感兴趣,但是连载到第二期结束后,无数读者发来的电子邮件差点挤爆了他的信箱,有赞扬的,有鼓励的,有谩骂的,但大部分还是提问的,而且问题几乎就只有一个:故事中的主人翁身边那么多男人走马灯似的转,到底谁才是主角的正牌?
谁是正牌?看见这个问题迟暮都笑了,就在不久之前,何小立也曾特地打电话来跟他深刻探讨过这个问题,难得那个见到书就头疼的人居然会静下心来看文字类的东西,发表起自己的见解来更是头头是道,说得有理有据:在已经出现的疑似男主角人选里就没一个好人,倒不如写个团灭,塑造悲剧结尾,主人翁孤独终老,既不违和读者又迎合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简直两全其美。
团灭迟暮必然是不会写的,但是书中主角的另一半是谁,这个问题,迟暮承认,他自己都没怎么考虑过。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几章就结局了~
74
74、第七十四章 。。。
写作是一件既痛苦又费时间的事情,迟暮却越来越自得其乐,这和生活不一样,到底是自己笔下掌控的世界,他要主角怎样就怎样,开心了,主角就温暖地与人相伴,不开心了,就整整他,背叛误会接二连三的来,狗血一大把一大把地撒。
等第四期连载完,在读者铺天盖地的抱怨邮件里,迟暮也觉得确实一不小心把主角整得太惨了一点,几乎次次都遇人不淑,于是慢慢琢磨着该给他物色个像样的归宿。他把过去那些“不淑”的人物一个个拉出来,对比一番,最终挑了个顺眼的开始塑造其正面形象。
可是随着故事往深处发展,迟暮奇怪地发现故事里的主人翁越来越像他本人,而他最后选出来塑造正面形象的“不淑”男二号,也和记忆力的某个影子相互重叠。
他高傲,但是个性不坏,他冷淡,但是也能对人微笑;他表面总装得很坚强,其实只是很好地隐藏了心里的脆弱;他曾经被伤害过,于是为了保护自己又不小心伤害了别人;他患得患失,给主角写了很多的信,却又碍于脸面说不出真正想说的话。
“好纠结的一对。”何小立看到原稿之后说:“迟暮,你确定这个最后定下来的人,不是江昱辰的化身?”
何小立现在彻底变成了迟暮的忠实读者,作为认识原作者的一大好处之一,就是能第一时间看到原稿,而不用等一个月一次的连载。
面对这个问题,迟暮想要否认,又觉得没必要,索性默认,像便像吧,就算再像,也不过是小说,而小说的一个定义就是永远不可能变为现实。
何小立见怎么问都没个确定的答案,也不再啰嗦了,或者说,是没空去罗嗦了。他最近脱离了悠闲似猪的生活,开始忙东忙西,不过忙的地方不是工作,而是忙他这一辈子可能只会忙一次的事情:向朗的妈妈去世了。
虽然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乏奇迹,但奇迹也不会像超市里两元一斤的大白菜,你需要的时候它就会来。何小立一直没倦怠过对向朗母亲的治疗,住最好的病房,用最好的药,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与死神的拉锯战还是接连失利。
就在不久之前,她的病情还有渐渐好转的迹象,可不过几天功夫,又急转直下,光是病危通知书就下了三次,向朗没日没夜地守在病床边,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
向朗曾向医生表示过想要进行骨髓移植手术,可惜这个要求被否决,医生的理由是病人发病初期治疗得不及时,又一直在接受化疗,身体早就过了适合手术的时机,加上病人年纪也大了,贸然手术,很有可能在进行到一半就会因为心脏衰竭死在手术台上。
医生的话表面意思很明白,含蓄表达的意思也很明白,现在他们只不过是在尽人事而听天命,能拖几天是几天,你们家属还是早些准备后事为好。
那几天,向朗从来没有从病床前离开过,何小立懒了这么久,肩上又挑了照顾两个人的重任,转得像个陀螺。
向朗的母亲是在一个阳光羲和的早晨去世的,那天她看起来精神还不错,甚至喝完了一大碗皮蛋瘦肉粥,然后看着床边的向朗和何小立,说了一番话。
那番话的内容如何,迟暮并不知道,不过他猜也能猜出来大概是老人家在临终托孤,可怜天下父母心,最放不下的便是自己的孩子,有何小立陪在向朗身边,她走得十分安详。
丧事按照老人的要求被简化,他们家也没什么亲戚,何小立选了一处好墓地,下葬时还请了几位老法师念往生咒。向朗捧着一束白花,穿着身黑西装笔直地站在一边,眼眶发红,模样让来参加葬礼的迟暮看了都有些戚戚然。
迟暮对何小立说:“你以后还是收着点心吧。”
何小立点起一根烟,深吸一口,嗓音有些哑,“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他现在身边除了我,再没别的亲人了。”
迟暮默然一会,何小立忽然褪下了右手腕上的两串木念珠,道:“这个送给你。”
木头念珠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迟暮记得这是他买音乐盒送给江昱辰那次,何小立顺道在一家店买的,老板推荐说制作材料是连理枝,暗地里寓意保姻缘。
迟暮道:“当初你买这东西不是说要送给向朗一串,怎么现在要送给我了。”
“那次买回去之后我就一个人戴着了,总觉得送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腻得慌,后来想想,那个老板说的也不无道理啊。”何小立点点头,“迟暮你知道不,认识你和颜烁这么多年,我一直以为你会是我们三个之中,第一个安定下来的人。”
“我曾经自己也以为我是,没想到现在还能输给你。”迟暮摸了摸鼻子,笑了笑。
“你知道我是无神论者,百分之百的唯物主义者,所以我一直不信当初那个老板忽悠我的话,也没觉得这种木头做的珠子能有什么用。但是现在我又不好说了,或许,世界上真有那么玄而又玄的东西也说不定。”
何小立拉过迟暮的手掌,把两串念珠塞进去。
“收下吧,这东西现在我已经不需要了,可能也会给你带来好运。”
圆木珠子温润的手感躺在掌心,上面雕刻着一些看不懂的符号。
他把念珠套上手腕,尺寸正好。
“但愿吧。”
葬礼结束后,迟暮独自开车回家,他特地绕了个弯,凭着记忆找到了当初那家买音乐盒的店铺,只是停下车才发现,那家店已经搬走了,现在开着的是一家蛋糕房,年轻的女孩顶着张红扑扑的脸站在玻璃橱窗后边,鲜黄色的围兜十分青春洋溢。
他下车买了一份蛋挞,顺便打听了一下原来那家店的去向,店员摇头说不清楚,最后还是店长出来说明,当初经营那家木制精品店的老板已经搬家去了国外,听说是子女在外边赚了大钱,特地将父亲接出去享福。
迟暮走出店门,风从街的这一头吹到那一头,带来丝丝凉意,一片泛着黄的叶子旋转着落在他脚边,没想到今年的秋天这么快就来了。
路边的树荫下有个女孩子抱着把吉他在唱歌,很普通的白体恤牛仔裤打扮,却戴着一顶嵌着铆钉的牛仔帽,给人一种另类的年轻感。她声音很细很甜,很有穿透力,伴随吉他婉转的乐声,迟暮听见她唱:“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思念。”
他停下脚步不走了,隔着街道,细细听那女孩唱歌,那似乎不是流行歌曲,而更像是一首民谣,调子干净,词也填得很清新。女孩注意到了迟暮,未停下歌声,只露出微笑,她的笑容很灿烂。迟暮走过街,将刚买的蛋挞放进女孩身边的大包里,女孩躬身致谢,吉他的调子又轻快了几分。
《致我亲爱的人》正式进入收尾阶段,迟暮却越写越痛苦,总有种控制不住情节,而故事里的人物就要脱离他的掌控而独自发展的迹象,他索性搁笔了一段时间,好好理了理思路。何小立也趁着他闲来无事将老鸨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不断给迟暮介绍对象。
列成了表的约会名单成功挤进迟暮生活,他也赴过几次约,对方不乏条件优秀的男人,可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该做的事情都做了,就是缺一些感觉。到了后面几天,迟暮索性将约会全部推掉,照他所言,现在做这些都是白费功夫,有些东西是你的就是你的,就算你不去找,也没跑。
何小立有时候会问他,我不信你现在眼光高成这样,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啊?
我喜欢什么样的人?迟暮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来整理出如下一段答案:他要有一双藏不住情绪的眼睛,笑起来会弯起眼角,睡着了又喜欢皱眉;他不爱大喜大怒,说话是特有的平稳腔调,生气了低一点,开心了高一点;他不会送我浪漫的东西,但礼物大多很务实,比如查理布朗的钥匙圈,或者结实耐用的旅行箱;他会带着我在清晨游西湖,用拍立得拍照片,在三桥上探讨许仙与白素贞,梁山伯与祝英台,阮郁与苏小小;他会和我一起做蛋糕,失败之后,就算我放弃了,他也会一个人慢慢尝试,直到钻研出最正确的配方;分隔两地的时候,他还会给我写很多很多关于想念的信,又没有一封真正写出了真情实意;他偶尔还有矫情的习惯,对于一些珍惜的东西,明明害怕失去,又偏偏要装作很不在意。
听到后边,何小立双眼一愣一愣地,道:“你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要告诉我那个人是江昱辰吧,他真有那么好,让你过了这么久,还这么念念不忘?”
迟暮说:“这应当不是好与不好的问题,况且你现在让我说,我也说不出来他到底哪里不好。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相信一个人一辈子会有什么命中注定,那些所谓矢志不渝的爱情,大多是小说里面写写的,充满了作者的憧憬,信不得。但是现在我再回忆过去,又不得不承认,或许只有那个‘命中注定’,才能在短短几个月的相处里,一眼万年,之前的全部都成了铺垫,之后的全部都成了将就。”
何小立说:“既然这样,那里还呆在这里做什么,去找他啊,要是被别人捷足先登了你还不哭死。”
迟暮笑了笑,“如果我去找他,我就能保证之前出现在我们两人之间的隔阂,不会再出现第二次吗?世上的事情总不会像想象中那么美好,我比较务实一点,很多值得怀念的东西,放在心里就好了,等老了再想起来,也是温暖的。”
他管何小立要了根烟,三五浓烈的气息让他不禁眯起眼。
“保持原状也不坏,今日还是今日,而明日,明日依旧再隔天涯。”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我森森的文艺了一把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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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第七十五章 。。。
这年年底,漂洋过海传来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顾明安放弃了移民,带着颜烁与顾惜颜回来了。
何小立一直以为是他们在那边的工作遇到了什么变故,一颗心在嗓子眼吊了好几天,后来知晓原因不过是他们二人一致觉得在国外住得不习惯,刚好顾明安又得到了国内另一家大公司的高薪聘请,于是就索性顺水推舟,衣锦还乡。
时间也凑巧,刚好在这时颜烁屋子隔壁空出来一套待售房,原房主两口子闹离婚,急着把房子卖出去,迟暮一合计,索性趁着这次机会用一个很合理的价钱把房子买了下来,自此有了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窝。
乔迁新居之日,朋友们再一次聚齐,一锅涮羊肉,一箱百威,音响里放着红透了半个世纪的Michael Jackson。何小立喝得脸颊发红,靠在向朗身上大叹迟暮这房子买得如何如何好,设计如何简约,构造如何通透,恨不得将建筑工程师揪出来亲几下;相比之顾明安就更关心贷款方面的问题,扯着迟暮问期数,问利息,还不忘对着当今的金融业针砭时弊,银行如何黑心,百姓如何吃亏;顾惜颜小朋友的兴趣则全部放在了锅里翻滚的肉片上,眼巴巴口水直流,不敢伸手去夹,还得老老实实吃着颜烁塞到他碗里的蔬菜,看来有个当医生的长辈对孩子来说果然是件残酷的事情。
酒过三巡,话题也一转再转,何小立感慨完了房子,顾明安感慨完了贷款,颜烁感慨完了幼教和国外三餐不变的面包肉排和生菜,所有人都商量好似的齐刷刷把箭头对准了迟暮。
颜烁和顾明安同时开口,他们最近在新公司聚会上新认识了一个黄金海归单身Gay,条件各种优良,要不要给迟暮合计一个见面时间。何小立取笑他们不识时务,又把自己给他安排的那通“相亲时刻表”拿出来做血淋淋的事实,迟暮现在处于谁也看不上的状态,外人再费力也是白搭。
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向朗忽然问道:“是不是已经有了心上人了?”
原本熙熙攘攘的声音哗一下安静了。
事实证明,向来不爱说话的人往往能一语中的,戳到痛处。
迟暮什么也没说,拎起灌啤酒摇摇晃晃往窗台走,顾明安与向朗立刻默不作声主动开始收拾桌子,颜烁带着吃饱了的顾惜颜回自己家去睡觉,何小立拍拍屁股,跟着上了窗台,顺道关上了窗台的玻璃门,自己就地躺下,打起了盹。
迟暮忽然开口道:“如果我说我真的有给那个故事安排一个悲剧结尾的念头,你有什么意见吗?”
“我完全不会有意见。”何小立打了个哈欠,“只要你自己觉得爽就可以。”
“莫涟跟我说了,我写的这东西不是主旋律,上面那些头头意见很大,让我早些结文了事,我一时半会又想不出什么十全十美的结局,倒不如这么干。”
迟暮等着背后的人答复,却半天没声音,他诧异地回头,何小立已经侧身躺在地上睡着了。
向朗轻手轻脚抱来条毯子替他盖上,对迟暮露出歉意的笑,迟暮点点头,一时也有些犯困。
那天深夜,迟暮坐在电脑前开始给故事写最后的结局,两小时后,看着只有两行字的word界面,一时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他起身到厨房冲了杯浓咖啡,然后开始漫无目的的在网上闲晃,很快晃到了当初那个江昱辰粉丝建立的论坛,满目帖子早已找不到曾经对他人身攻击的影子,有人隔着网络对江昱辰表白,大声示爱,依旧有人孜孜不倦地整理着各种有关他的东西发上来供广大粉丝分享,有照片,有写真,还有访谈。
迟暮注意到江昱辰最新一期的访谈,上的是美国一个相当著名的脱口秀,他微微诧异,这档节目的名气享誉海内外,就算邀请国家政要和各界名流来做访谈对方也不会拒绝,能有一期关于江昱辰的专访,档次实在是比那次自己为他做的访问强太多了。
迟暮禁不住好奇心点开细看,口齿伶俐的黑人女主持一通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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