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强迫症-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真是麻烦,坐公交车那些衣服肯定会弄的皱巴巴的,只能打车,又是一笔额外的开支,这种任性又跳跃思维的人果然很讨人厌。
  如果不是衣食父母不捅死他也绝对要揍他。
  “李想,你应该过得更好。”
  在李想出门的时候,听到郑鹏徒不冷不热的说了这么一句。
  李想想说,那和你有什么关系,但是最后什么也没说就关上门走了。
  这么多年李想什么都会就是不会下棋,就连五子棋他都学不会。据说下棋很讲究谋略,下一步要想好后面三步怎么走,领导策划事情也会很有一手。那句话怎么说的,下得一手好棋。
  看来郑鹏徒就是那种很会下棋的人,所以做事做人总有一种掌控全局运筹帷幄的感觉,而他呢,就是那种会把生活过成一锅浆糊的人。
  羡慕嫉妒恨,先羡慕然后就会慢慢的开始嫉妒,最后无一例外的会转变成恨。
  恨自己不成材,恨自己顾前不顾后,恨自己总是走出去很远才想起来其实自己早就应该转弯。
  为什么自己过成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自己不能过的更好?为什么自己一定要过这种窝囊的生活?
  不是没有想过其实自己应该过的更好,其实他也应该过的和郑鹏徒一样好,他曾经的努力不比任何人少,然而他努力过应该有的回报被他自己一手断送。
  就算再怎么阿Q的安慰自己也还是会后悔会不甘心,他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不和刘勉一起出来就好了,如果没有认识过刘勉就好了。
  但是这些是他自己的事情,和郑鹏徒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凭什么对他说莫名其妙的话,他说他应该过的更好?
  呸。
  作者有话要说: 在家过周六真的挺开心~不过还是习惯性的在八点起了床,妈妈做了好吃的肉包子和牛肉汤,我爱家里的生活嘤嘤嘤嘤~!  中午到有意思吃了猪扒饭和披萨,回家以后果断嘴角又烂了……我是吃货我是吃货!吃货凭什么要烂嘴角!!!!  下午的时候调戏胖子仓,还是那么呆傻傻的~~~~晚上的时候爸爸妈妈又吵架,嘛,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啊~~~~~~~~!  明天要早起去和爸爸看单反~那么晚安了~!么么哒~!


☆、第 10 章(修)

  人倒霉起来喝凉水都塞牙,第二天李想千辛万苦的把郑鹏徒的衣服电脑送到他家,结果敲了半天的门都没有人来开,打了电话也关机。
  本来想把东西放门口就一走了之,却又担心那么贵的东西被人偷走了怎么办,在嫉极度的自我嫌弃里李想只好又花了五十块钱打车把东西原封不动的带回家。
  上了班才知道郑鹏徒又出差了,妈的,一个设计公司的老板哪有这么多差好出!
  这还不算倒霉,衣服电脑什么的最多只是占点地方,等郑鹏徒回来了拿走就算了,最糟心的是刘勉这个粘皮糖。
  他是个保安,所以不可能有办公室什么的,平时也不能老坐在保安室里,只能站在公司门口和老王聊天还得在那些员工前面到,这就直接导致一天他至少要看到刘勉两次
  其实大厦保安真的已经很不错了,租单位的公司完全没有必要请保安,别的公司也没有保安。但是老王说他是公司没搬过来前就当了保安的,公司搬了郑鹏徒也没有辞退他,至于为什么又要请一个老王就不知道了。
  李想对这个问题没什么兴趣纠结,反正工资是一分钱不少拿的,在这里工作轻松的很,侃大山站一站坐一坐就过一天。
  这是在刘勉没有在对面工作的时候,现在他恨不得去工地上冒着大太阳搬水泥。
  他出门的时候刘勉没有追他,现在倒是追的很欢,没事就走过来和他说话,找一堆无聊的话题欲言又止的别提多烦人。
  不说是因为这个男人出轨才分手的,就是两人感情都淡了皆大欢喜的拜拜的,也不会希望自己前男友在自己眼前天天晃悠。
  最让李想难受的是利师那些员工一看到刘勉和他聊天就投过来的眼神,那是掺杂着好奇、疑惑、鄙视、看不起的眼神。
  就像是看到一个满身白浆的农民工踏进图书馆借一本雅思词典一样。
  在这些白领眼里一个小保安,一个月拿着他们五分之一甚至更少的薪水,活在这个金钱食物链的最低端,没地位没钱,刘勉这种前途无量的设计师会和这种人是朋友这种事情,如果李想不是当事人也想八卦一把。
  据说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那这个世界上就会少很多屁事。不过这不太可能,因为这也算是人类的一种特色,怎么说呢,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死法是被唾沫星子给淹死。
  以前的李想不会在乎,因为他身边有刘勉,分手以后的李想不会在乎,因为他的路是自己选择的。
  而现在的李想很在乎,因为每次这种时候他都会莫名其妙的想起那天,他踏出郑鹏徒的房子的时候,郑鹏徒不冷不热的那句话。
  李想,你应该过的更好。
  这句话像是千斤坠一样砸在他心上,怎么都搬不掉,堵得他喘不上气烦躁的很。
  好累。
  真的好累人。
  他用尽办法花招使尽的安慰自己,简直就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阿Q了才勉强让自己认命,结果郑鹏徒一句话就破了功。
  让他深刻的认识到他的内心深处有多么的不甘心,他不甘心所以的一切,他开始后悔,他开始抱怨,他开始恨。
  他开始变成自己最讨厌最不想变成的那种人,絮絮叨叨怨天尤人,每天浑浑噩噩的过日子的那种被生活打败,带着大肚腩和秃顶的中年男人。
  平凡而不平庸的生活是最好的,他现在已经不止是平庸了,简直就是庸俗。
  李想叹了一口气,说不定他上辈子杀了郑鹏徒全家还碎尸万段怒沉大海,所以这辈子郑鹏徒才来报仇。
  妈的,怎么又想到郑鹏徒那边去了。
  “李想,晚上我定了位子,要不要一起去吃个饭?”下班时间刘勉又蹭过来,李想正笨手笨脚的脱掉保安外套换上羽绒服。
  “不用了。”和他去吃饭?他宁愿对着一头十年不洗澡的猪吃。
  刘勉一把抓住转头想走的李想的胳膊:“大家好歹在一起……认识了十几年,你就这么不想看见我?”
  他本来想说在一起,但是刚好老王走了过来,所以快速的改了口。
  李想笑了,李想啊李想,你看看你认识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就叫自作孽不可活。
  “你天天这么追着我请我吃饭好吗,你应该多抽点时间陪陪你女朋友。”
  刘勉皱起了眉头:“我和她已经分手了。”
  “因为没有利用价值了?”
  “你什么时候说话这么刻薄,这么多天你没有一次用好脸对我,就算是死刑也要给我一次说话的机会。”
  “我只是说实话而已,我一直都这样你不知道吗?”李想很烦躁,他觉得自己心里有什么东西想冲出来,难受的想吐。
  刘勉舔了一下嘴唇,李想知道那是他在难堪的时候的习惯,他认真的看着李想,那表情让李想只想笑。
  他说:“李想,你别想那么多,你和她不一样。”
  “我知道。”李想用尽全身力气努力的笑了出来,在刘勉以为他回心转意的时候,他看着刘勉的眼睛说完了下半句:“女朋友和好久不见的老同学当然不一样,从我离开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说完了吗?我该下班了。”
  刘勉说给他一次机会?李想回家的时候想起了他们分手的那一天,他问刘勉的时候,刘勉只说了是就没有再吭声,然后他出门,刘勉追到了门口就停下了,因为隔壁那对刚刚搬进来的夫妻俩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刚好打开了门。
  他走着听到他们说话,那对夫妻问刘勉怎么这么晚了还出来,刘勉说。
  好久不见的老同学来坐坐,他出来送一下。
  这么一个人,在分手的时候都怕被旁人知道他喜欢一个男人,现在却说,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他没当场打死刘勉,都算是他曾经爱刘勉爱的深。
  当天很久没有做过噩梦的李想又做了噩梦,他梦到高中的时候他第三次模拟高考成绩出来,他的父母乐的合不拢嘴,梦到离开以后妈妈在哭爸爸苍老了十几岁,梦到他走在路上遇到以前的同学,唏嘘着问李想怎么会混到现在这样,梦到他拎着菜回家的路上,看到刘勉穿着他用几个月工资买的西装搂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走近高档酒店,他只能站在路边眼睁睁的看着。
  他梦到刘勉说给他一个机会,梦到郑鹏徒不阴不阳的脸,他说李想你应该过得更好,他问李想你就这么甘心做一辈子的保安?他梦到自己的曾经不经风雨的拿画笔的手变得开裂粗糙,他梦到自己狼狈不堪的回到家里,被父母拿着扫帚冷漠的赶出来。
  然后李想就醒了,摸摸自己的脸,是湿的。
  他真的好累,他想回家。
  妈,我想回家。
  曾经有一个所谓的倒霉定理,就是说如果你开始觉得一件事情上自己开始倒霉,那么会发生一系列倒霉的事情,开始不论做什么都倒霉,开始非常非常的倒霉。
  李想现在就是出门没看黄历走背字的阶段,在第二天下班回家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租的房子被偷了,他本身没有值钱的东西所以不怕被偷,但是偏偏郑鹏徒的那台笔记本还放在他的房里。
  他虽然已经把电脑收到床底下还是没有用,那台市价要8000多的电脑还是不见了。
  赔钱还是小事,问题是那台是郑鹏徒的电脑,郑鹏徒是一个老板,那台电脑里十有□有重要的数据什么的。
  发现家里被翻的一塌糊涂以后李想没什么想法,他已经习惯了。
  倒霉倒霉倒霉倒霉加在一起,不过就是更倒霉而已。
  被开除或者背上一身债务什么的,无所谓了,他已经不在乎这些东西了。
  郑鹏徒是在电脑丢了的第二天回来的,风尘仆仆的像是去撒哈拉滚了一圈,李想等到晚上郑鹏徒下班在门口拉住他。
  “我把你的衣服带过来了,你方便的话可以拿走。”
  “哦,麻烦你了,我这次有急事所以走的时候忘了告诉你。”郑鹏徒还是一张死人脸。
  “那个,电脑被小偷偷了,我虽然报警了不过找回来是肯定没可能了,钱我会赔你。如果因为电脑里的重要资料丢掉公司有损失的话,我也会承担,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不过我不会赖账。”
  郑鹏徒看着李想因为有点激动而异常的脸色,抬头看了一眼时钟说:“到时间吃饭了,你要一起吗?”
  李想有点崩溃了,他实在是厌恶死了郑鹏徒这种时不时自说自话的毛病,不论你多认真的说话这个人都是这个死样子,他总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事情。
  高高在上的俯瞰一切,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说话也好做事也好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自以为是到极点。
  “我在和你说赔偿的事情,我求求你能不能认真的和我说完这件事情?”
  郑鹏徒有点惊诧,李想很少这么激动,他伸手按住李想的肩膀:“李想你想多了,我只是想坐下来好好的和你说。”
  李想甩掉他的手:“我没想多,我知道你看不起我觉得我在浪费你的时间,无所谓,我知道电脑那点钱你不在乎,你随便谈一笔生意就挣得比我一辈子多。我没想和你套近乎什么的,是你自己想多了。”
  李想继续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他已经开始胡言乱语说一些不知所谓的话了,他知道他在胡说,郑鹏徒没有这个意思。他只是在迁怒,他这些天的苦闷需要宣泄,郑鹏徒只是这个时候撞了枪口。
  可是他控制不住的想要发火。
  如果不是他莫名其妙的说那种话他不至于郁闷到这个地步,如果不是他擅作主张搬进他家又一声不吭的走掉,他不至于要弄丢那么昂贵的电脑,如果他可以早回来一天电脑不会丢他不会欠人情,这么明明都是他的错,为什么要自己承担。
  就像明明当初决定一起的是两个人,为什么到头来狼狈的只有他一个人。
  郑鹏徒安静的听完李想的疯言疯语,然后很认真的对李想说:“对不起。”
  他只说了一句,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懒散的要死,什么都不想做好吧其实我天天都这个德行,宁愿一遍一遍的看看过很多遍的无聊电视剧什么的。生活日复一日感觉自己好没有用,不过一转头就会很开心的去吃东西,我果然是连感怀悲秋都没有耐心坚持的人类……昨天还是前天带小铮出去拍照,虽然照片美美的但是其实是朋友苦逼的蹲着举起来才有的效果,我也是几乎趴到了土里,君不见,照片外眼泪哗哗啊~!31号要去合肥的漫展什么的~感觉挺开心的~大学嘛~!就是要尽情的挥霍!  那么晚安,么么哒。


☆、第 11 章(修)

    李想被他这种态度弄的彻底没了脾气,像一只鼓鼓的气球被锥子戳破了一样泄了气,他揉了揉太阳穴。
  “对不起,是我发疯,我……最近心情不好,不是你的错。”
  郑鹏徒摇摇头:“是我太自以为是。”
  自以为是什么他没说,李想也不想去问,他自己的生活已经是一团乱麻了,这个人为什么冒出来又为什么说这些话他实在是没有闲心去想了。
  他现在只想回家喝杯热水,稍微驱散那股从心里蔓延到四肢的寒冷。
  李想几乎已经忘了怎么去和朋友相处,虽然郑鹏徒也不能算是他的朋友。
  这是因为他虽然没有上大学但是知识水平并不低,以前家庭条件也很好接触到的都是意气风发的少年少女,十指不沾阳春水不了解生活的艰辛却可以侃侃而谈。
  出来以后他遇到的都是被生活压弯了腰的人,他们的理想早已经被艰辛的生活磨掉,他们每天像牛一样工作只为了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和老娘,李想和他们没有共同语言,他不知道怎么去和这些人打交道。
  更重要的是,他总是透过这些父母身上看到自己的父母,这让他很难受。
  所以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不少,可以坐下来聊感兴趣事情的人却没有,他每天可以聊天的对象只有刘勉一个人。
  因为从来没有想过分开,所以没有给自己留过后路。
  唯一一次和人聊天可以很开心的聊一下午的还是前几天在郑鹏徒家里,说实话郑鹏徒这个人用来当朋友是很好的,他不爱笑不爱说话不必担心他会把你的事情到处乱说,平时看着很冷淡其实会默默的关心别人,从公司每个人的相处都很轻松就能看出来管理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可惜他们遇到的时间不对,如果提前个十几年在李想最好最自信的年华遇到这个人,他应该会和这个人成为朋友。现在的他讨厌郑鹏徒,站在这个人旁边他的失败和落魄更加□的展现出来。
  就像是一块破旧的榆木疙瘩和一块光芒四溢的美玉摆在一起,再阿Q的人都不可能无视这种差距安慰自己其实自己过得很好,活的很好。
  李想深呼吸了一下,感觉自己的情绪已经平复了才又开口:“东西我一定要赔给你,至于电脑里面的东西的损失我也会赔偿,我没钱但是我好歹还有骨气。”
  郑鹏徒沉默了一下:“电脑是别人送的,价格我也不清楚,你坚持要赔的话按照现在的市价就好,里面没什么东西,公司的数据我不会放在笔记本里的。所以这个你不用赔,那台电脑里连空心接龙都没有。这个不重要,重要是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
  “……”他还是想抽他怎么破。
  郑鹏徒下班时间比其他员工要晚一些,这也是为什么刚才两个人站在大门口吵架也没有人来围观。折腾了一番出了公司天已经黑了,李想伸手指向一条小吃街:“就去那儿吃好了。”
  郑鹏徒表示没有异议。
  这条小吃街越是晚上越是热闹,小摊小贩们恨不得把本来就窄的路都占满了,站在摊子前大声的吆喝招呼着前来的顾客,唾沫横飞的同时熟练的把香气扑鼻的食物拍进方便盒。
  人们手里拿着大把战利品或站或坐直接开吃,三三两两的人群不时爆发出笑声和叫骂,地上铺满了塑胶袋和方便盒。
  小吃街的特色:脏、乱、差,这里是地沟油最吃香的市场,这里是菜市场卖不掉的鸡鱼肉蛋最后的归宿。这里布满了大肠杆菌和不知名的各种细菌病毒,这里鱼龙混杂什么鸟都有,这里的小商小贩可以用刚接过钱的手刚擦过脸的手刚扣过鼻孔的手去揉面捏菜包丸子。
  不过在这里吃东西的好处就是爽利,快活,还有就是便宜。虽然是冬天寒风呼呼的但是小吃街的人气完全没有被影响,冷怕什么,来一碗热乎乎的汤面灌下去啥冷都没了。
  李想找了一个卖豆腐脑的小铺子直接坐下,郑鹏徒虽然天天从这条街旁边走过但是一次也没进来过,眉头不自觉的就皱了起来。
  李想只当没看到,要了两碗豆腐脑,又跑到旁边的店子买了鸭锁骨烧饼什么的,乱七八糟的吃食堆了一桌子。
  “吃吧。”李想递给郑鹏徒一双一次性筷子。
  “吃这些,不太健康吧,感觉挺不卫生的。”每天都有看健康饮食节目吃的很健康的健康先生如是说。
  “嘿,你一个中国人还讲究卫生健康?没听过那句话吗,不吃遍元素周期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人。”说完李想就不去理会他了,捧着热乎乎的豆腐脑咕噜咕噜的开吃。
  有一个老奶奶挎着小篮子走过来笑眯眯的问:“小伙子,要不要买点田螺啊?不贵,五块钱一包。”
  李想买了两包,老奶奶给了一小把牙签。
  “这个是蜗牛?”郑鹏徒摸了一颗出来,有点困惑。
  “你没吃过?这个是田螺,用牙签弄掉这个门吃里面的就可以了。”
  郑鹏徒不疑有他,用小牙签戳出田螺里面的肉塞进嘴里,然后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
  确实是吃里面的肉,不过李想没有说还要去掉后面的内脏肠子只能吃前面的一点肉,想来后面缀着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味道不是太好。
  好吧,他确实是故意的。
  “咳,那个后面的不能吃,要掐掉。”
  郑鹏徒不愧是郑鹏徒,面不改色的掐掉后半部分吃掉:“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中的时候参加过一个全国高中生的摄影大赛。”
  “啊?好像是参加过一个。”李想没想到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仔细想了想印象中是有参加过这么一个比赛,记得那个时候他好像是拿到第一名还是什么,时间太久已经记不清了。
  “你是第一名。”
  “那又怎么样,你不会是第二名吧?”李想用牙签掏出田螺肉塞进嘴里,随口说。
  郑鹏徒点点头:“我是第二名。”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妈的,田螺的汤呛进气管真TM的疼!
  “我是那个时候去你们学校的交换生。”
  那个时候高中学校搞了一个所谓交换计划,从两个高中里随机抽取十个学生互相到对方的学校体验不同的教育,李想作为学校的尖子生,接待过这些学生。
  不会吧。
  “所以我们那个时候见过面”
  “不可能。”
  郑鹏徒这种人属于存在感极强的类型,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那个时候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他也会记得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确实记得有过这么一回交换计划什么的,不过那群学生里没几个能搬的上台面的,他记忆里只有一个五大三粗的姓王的男生和一个姓牛的女生还算出彩,其他的完全属于打酱油的存在感极低。
  面前这个长相帅气浑身散发着“王霸之气”的男人没理由是其中的一员啊。
  郑鹏徒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油腻腻的手指头,然后把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弄乱,刘海垂了一些在额头前面:“那个时候我不是很喜欢说话,所以你可能对我印象不深,这么多年了,人也长的变了一些,那个时候我头发也比现在长一点。”
  这么说搞的跟你现在很喜欢说话似得,李想默默腹诽,不过郑鹏徒这么一弄他倒是想起来似乎有过这么一个人。
  戴着很厚的啤酒瓶的眼镜,抱着一本不知道是什么的厚书,头发很长盖住眼镜的男生。他很少说话也很少一起出去,每天阴森森的呆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因为他性格很孤僻就连同行的几个同班同学都很排挤,李想自然没和他说过几句话,郑鹏徒如果不提他这辈子可能都不记得认识过这么一个人。
  不可能吧,那个是郑鹏徒?虽然说女大十八变什么的,这变得也太大了,何止是脱胎换骨啊,简直是肉身炼化重新塑了一个金身!
  李想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田螺汤滴在身上都没理会:“你、你就是那个天天抱着本书的那个?”
  “嗯。”
  “我去,你变的也太厉害了。”
  郑鹏徒看了他一眼:“你也一样。”
  李想被他噎了一下,是啊,郑鹏徒变化大自己变化也大,当初他和刘勉的事情被爆出来以后他就和很多同学断了联系。面相没有变又怎么样,就算见了也没几个人会相信当初的李想会变成现在这样的李想。
  他还记得当初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