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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倾斜 by wordlag-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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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都让少年觉得很别扭,也很恶心。

  不过偶尔他还是会在跑出屋子时偷偷绕回来,看妈妈都在做些什么,大多看到她与奶奶在聊天,或是一个人拿本书坐在院子里阅读,在母亲即将又要出国的那几天,她又恢复以前的样子,手机不停地响,然后不断焦躁地盯着电脑画面,不晓得正在接收什么,点点按按,然后再忙碌地夹着电话听。

  当少年知道母亲即将离开时,他待在家里的时间就变长了,有一次鼓起勇气让妈妈说故事给自己听──这是他从同学那里听说的,睡觉前,妈妈都会坐在床边温柔地说几个故事,这些奶奶在他很小的时候也有做过,不过等少年大一点时,他就不让奶奶做这种事了,他觉得有些害羞地丢脸。

  因此开口要求这件事情,少年在房间里面,红着脸反覆练习了一次又一次。

  母亲对他的要求有些讶异,也的确说了一两个故事,可是见少年一直没睡,身后手机又不停响,便莫名地焦躁了起来。

  “虎姑婆啊……会吃不睡觉的小朋友喔。”

  “……你、你骗人。”

  “是真的,”在转身离开去接电话之前,母亲更加焦躁地扔下一句:“她很快就会来找你了,如果你再不睡觉的话。”

  虎姑婆,会吃小孩喔。

  鼓起勇气跟着男人踏入一个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吃小孩”三个字开始在少年脑海中无限放大。

  直到楼梯尽头厚重的门被男人推开,里头窜乱着的音乐一下子找到出口爆发而出,让少年吓得忍不住扔下雨伞,苍白的手用力遮住耳朵,吓得脸颊上两团可爱的红嫩一下子抽走。

  黑色的雨伞沾着水,一下一下地撞着阶梯滚落到底层,滚入暗沉却缤纷的灯光里头,然后在密密麻麻的人群前停下,留下一条浅浅的水渍。

  男人这才偏回头看愣住的少年,挑衅意味十足地笑。

  5

  混着黑色纹路的深蓝色贝斯在昏暗的灯光下滑过炫目的蓝光。

  少年紧紧抓着背包背带,抿着下唇看台上的男人弹奏贝斯的身姿。不似主唱与右手边吉他手的激动,男人几乎只是随着音乐微微晃动身体,修长的身姿与线条优美的手,与背在身上的蓝色贝斯构成一幅也许不抢眼、却很迷人的画面。

  男人深咖啡色的发在额前微微晃动,蓝色的眼低垂,嘴边偶尔带上的笑很闲适很愉悦,修长的指靠在琴弦上,拨弄出的低沉乐音竟让少年微微起了鸡皮疙瘩。

  某一瞬男人抬起眼,对上在台下娇小男孩的视线。男孩紧紧抿着唇,因为场合而紧绷的身体血色尽失,眼神却近乎执着地盯着台上的男人,让男人忍不住为他有趣的表情笑了笑。

  少年想起稍早的时候男人拉开那个黑色背袋,原本自己还紧张地退后了一两步,却见男人笑得很邪恶,然后拿出一把漂亮的乐器,少年以为那是电吉他,男人却颇骄傲地纠正:“不是的Ian,你看它的琴颈,是不是比较长?”漂亮的指一边滑过琴弦,有意无意地拨弄出几个低沉的音阶:“也很漂亮,它叫贝斯,也是一种乐器。”

  少年盯着不停晃动在贝斯身上的蓝色亮光,一时竟挪不开视线:“贝斯……?”

  “是哦,你看,它是不是比吉他──”手指离开琴弦,懒懒地指向靠在等候室一角的暗红色吉他:“漂亮很多呢?”

  一旁原本还不想说什么的吉他手Elliot忍不住气到跳起来:“Giles!请拜托不要在我面前批评我的吉他!”

  少年忍不住看一眼听说是男人的团员的其中一人,一头太过耀眼的金发──至少比自己淡金的发色要亮上许多,脸上穿着一堆亮亮的环,坦开的胸口还刺了一个少年看不懂的图案。Elliot是个好人,至少从他走进来等候室,里头的“团员”全呆住时,Elliot是第一个回过神跟自己打招呼的人。

  第二个就是鼓手。

  其实在这之前,少年对所谓的“乐团”、“摇滚”这种字眼是完全陌生的,偶尔在电视上看过乐团背着吉他──他知道上头有个乐器叫吉他、主唱拿的是麦克风,后面的是鼓(而且很奇怪有很多的鼓,敲的人看起来很忙的样子),另一个跟吉他长得很像的东西,他一向也归类成吉他。

  与其说没有接触,不如说在这之前少年对这种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

  尤其听闻班上几个讨人厌的同学也在玩乐团,少年更加对所谓的乐团没有好感。

  因此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会跷家,然后因为跷家而这么近距离的碰触所谓的“摇滚乐团”。其实男人乐团里的人都是很不错,呆楞片刻之后便开始跟他搭话,第二个跟他说话的人,就是那个长得很秀气很漂亮的鼓手,Ives。Ives有一头漂亮的浅棕色头发,微微弯曲的发丝衬着一双大眼,笑起来时很可爱,人也很温柔。

  少年注意到Ives跟男人的互动亲密,但仔细看,却又觉得是自己多心。

  “乐团……”当他们准备上台时,少年忍不住跟在男人身旁小声说:“就是很吵的那个……”

  男人笑:“放心吧,我想我们的音乐不会造成你太大的负担的Ian,不过呢,就算吵……”一边推开门,原本稍微阻隔在外的声音又一瞬间涌了出来:“也会吵到让你忍不住疯狂爱上我哦。”

  主唱快步跟男人擦身而过,冷冷地说:“喔当然了,是『我』不是『我们』哦。”

  男人大笑,笑得很夸张。

  少年被带到台下挑了个好位置站着,不至于被人群踩到脚底下。

  他紧张地靠在舞台边,台上几个男人已经就位,几个人正低身不晓得在调些什么。

  然后灯光猛然一亮,爵士鼓的声音率先打下,节奏明快的音乐听了不怎么难受,也不至于吵到让少年想夺门而出。

  吉他手的表现很亮眼,即使少年不懂吉他,也知道他现在正在表演的段落是非常高深的技巧,否则台下的人不会惊呼连连。

  相较于显眼的吉他手,男人就像兀自在进行弹奏一样,感觉上一点都不帅气,但认真听那衬在底部不断回旋的低沉贝斯音调,就像在耳边不断温柔低声呢喃一样,让少年忍不住指尖一阵酥麻。

  男人眼中深沉的蓝与画在贝斯身上的蓝光都让少年移不开视线,薄薄的唇越抿越死。

  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他对男人的感觉,近乎崇拜。

  6

  所有的崇拜在近距离观看之后都会出现裂痕的。

  沈真谦抿着唇,低头快步走过撑着黑伞的人群,淡金色的头发上沾着一层薄薄的水雾,黑云黑压压的笼罩在伦敦上方,连他漂亮的墨绿色眼珠也被遮的将近黑色。

  背着琴袋,他闪身走入一处小巷,上了杂乱的公寓,在其中一扇门前停了停,眼睛眯成一条黑绿色的线。

  隐隐约约里头传来浪荡的呻吟声,他缓了缓那股冲到胸口的怒气,掏出钥匙推门而入。杂乱的客厅里唯一好好摆着的只有那几台不便宜的贝斯,连音响的喇叭都是东倒一个西倒一个。踹开几件挡在路中央的脏衣服,他用力甩开卧房的门,里头的声音嘎然静止。

  冷淡的视线扫过卧室,落在跨坐在男人胯间的女人身上。女人一头波浪卷发微乱,迷蒙的眼在看见站在门口的少年时突然间有些惊慌。

  “Giles、怎么……?”大概是因为亲吻而抹去大半口红的唇惊讶地大张,她看看身下依旧笑得不荒不忙的英俊男人,以及眼神越发冷冽的高瘦少年。

  沈真谦满脸不屑地绕过地上那些明显急躁扯落的衣物,淡淡开口:“干么停下来?”

  女人抹着厚重眼影的眼睁得更大:“你到底──”

  身下的男人懒懒地将手扶上女人的腰,使了腰力往上顶了顶:“是啊,为什么停下来?”

  女人尖叫,不敢置信地跳下床,用力甩了男人几个巴掌之后抓起衣物夺门而出。

  低头看还昂然挺立的性器,男人摇摇头:“Ian,你吓到她了。”

  双唇抿到发白的程度,他恨恨地骂:“无耻。”

  正缓缓起身准备去浴室的男人闻言,回头看了看抽高许多,清秀的脸庞只馀下一两抹稚气脸庞的少年,勾了勾嘴角:“只是做爱,没有这么严重的。”

  “……无耻。”

  男人扬扬眉,摇头叹气地进了浴室。

  听着里头没间断的流水声,沈真谦忍受着满腔的恶心与怒火坐到沙发上等待。自己带来的贝斯靠在一旁,黑色琴袋里头躺着的是第一次看男人表演时,他手上那把蓝色贝斯,不均匀的蓝色上头交错着黑色纹路,彷佛溶在海水里的墨汁一般,随着每一个乐音在深海中聚合与化淡。

  自己当初就是被男人在舞台上自信又优雅的姿态给吸引得离不开目光,漂亮的长指挪动在琴弦间,彷佛拨弄着蓝光一样诱人。

  十六岁生日那一天,男人将最心爱的一把贝斯送给了他。

  而男人最心爱的那把贝斯,是他最爱的人送的。

  即使隐约知道,不过确切晓得男人与可爱的鼓手Ives相爱,是少年已经学贝斯学一段时间以后的事了。Ives是个很温柔的人,若是他不说,没有人会知道他在乐团里面当鼓手,也没有人会知道如此温暖平淡的Ives,打起鼓来的姿态自信耀眼到无法忽视。

  爵士鼓反射的隐隐亮光撒在Ives身上,反耀着微尘。Ives漂亮的大眼半睁,刷着淡淡粉红色的唇浅浅勾着,汗滴从额际滑落,从发间掉落,流过脸颊、湿润的发尾,以及线条纤细美丽的颈项。他微微喘气,缓缓举起右手,在那一瞬间众人的注意力全被高举的纤细手臂拉至顶点,突然右手挥落,大放的乐音爆破屏息的气氛,Ives的鼓技,有引人情绪高昂迷离疯狂的本事。

  少年看过很多次,他美到无法忽视的表演。

  也看过好几次男人与Ives在舞台上眼神时而交错的瞬间,隐晦的情感流动,嘴角乐在其中的笑容参杂着因对方而喜悦的成份。

  少年看过好几次,却也是在某一次目睹男人与Ives在雨中拥吻,才真正确定了这个其实自己一直清楚,却下意识忽略的事实。

  他承认自己对Ives的情感是很复杂的。

  他对Giles不是爱,是一股尊敬的崇拜,甚至有时候Giles代替了在男孩记忆中始终空白的父亲角色──或者说兄长的姿态,宠他、疼他,又时而朋友般的玩闹。也许每个男孩都会对执着的人有股莫名其妙的占有欲……他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他清楚,自己从小就骄傲的性格其实无法接受自己对某个人有如此幼稚不堪的独占欲。

  尤其是男人,他不想让他知道,他不想看到他漂亮的笑里头有嘲笑他的成份,更不想听他宠溺又得意地忍笑着说:“Ian果然是小孩子啊。”

  所以少年有一段时间喜欢调侃男人与Ives的事,彷佛可以藉此遮掩自己自卑的独占情感。

  Ives如此温柔又如此漂亮,少年很清楚男人为什么喜欢他,Ives对人人都好,尤其对少年更是疼爱有加,面对Ives的温柔,少年只能拚命压抑着胸口那鼓叫嚣的恶心跟厌恶,以及随之而来无法压下的自我厌恶。

  男人如何爱他,少年很清楚。

  十六岁生日的前几个月,Ives退出乐团,致力于学业,考上了北爱尔兰的学校,也跟Giles分手。

  十六岁生日那天少年拿到了男人最心爱的蓝色贝斯,那天贝斯的颜色似乎深了点,彷佛深海一般的黑蓝色,在窗外灰雨的推波助澜下,要更深了一些。

  男人用一贯的笑,在蛋糕的烛火摇曳背后低低地对他说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Ian,你会喜欢吗……?

  或是,喜欢我弹贝斯的样子,喜欢我的演奏,喜欢我手指抚在琴身上的模样。

  Ives跟我说过他很喜欢,很喜欢我的演奏,很喜欢我拨弄出来的乐音,也喜欢我弹琴时的姿态。因为很喜欢,所以明明不懂,也硬是听了初期肯定又沉闷又无聊的独自练习,听了Giles刚与人组团时的演奏,然后义无反顾去学了爵士鼓,兴致勃勃地说要当Giles乐团的鼓手。

  因为很喜欢,所以忍不住跟他接吻,然后努力存钱,买了一把不便宜的贝斯给他。

  “但是他不爱我了,所以我把它送给你。”当时Giles这么说,蓝灰色的眼沉沉的,一瞬间又彷佛麻木着没有任何情绪。

  “但是……你还喜欢他吧?”当时少年困难且迟疑地开口,换得男人无奈的笑容。

  “是的,我还喜欢他。”

  “那……你把贝斯给我,是你不要弹贝斯了的意思吗?”

  男人楞了楞,没说话。

  少年抱着琴,紧张又犹豫地看着眼前闪烁着火光的蜡烛,然后鼓起勇气望入男人的眼睛:“可是我也喜欢你弹的贝斯,我也喜欢看你表演,我也……我也不讨厌你,他不喜欢可是我喜欢,这样子不可以吗?”

  “Ian……”

  少年紧张到手指发冷,下意识更用力抱紧贝斯。“这样子不可以吗?”

  这样子不可以吗?

  年幼的崇拜一旦出现裂痕,他发现就很难将之拼回最原始的样子了。

  他可以接受男人喜欢Ives,他可以接受他们相爱,却无法接受男人在Ives离开之后,变得又放荡又没节制的行为。

  他无法忍受男人身边的对象一个换过一个,无法接自己所崇拜的人出现一抹又一抹的裂痕。

  然而那些都是自己的自私,其实少年很明白。

  而少年的骄傲,更无法容许自己的心态变得这么恶心。

  他在也不想喜欢一个会让自己这么失望的男人。

  十六岁那年男人将贝斯给了他,十七岁时他打算将之归还。

  将年幼的崇拜与依赖也一并归还,他在也不想要那些会让自己沉重不堪的情感。

  男人下半身围着一条浴巾步出浴室,深色的发微微沾湿,发尾贴服在漂亮的颈项边,湿湿亮亮的。

  一边擦着短发,他跟着坐入沙发,偏头对紧绷着一张脸的少年扬扬眉:“怎么了?你最近不是不太来找我吗?”

  少年瞥他一眼,冷冷道:“我要上大学了。”

  男人笑:“喔,亲爱的Ian,这我当然知道喔。”

  “……所以,所以我要把贝斯还给你。”

  少年不敢看男人会是怎么样的表情,带点微乎其微的畏惧稍稍往另一旁坐去,一紧张就发冷的手指冰到隐隐刺痛的程度。

  男人笑容敛了敛,随手拿来烟点上:“为什么?”

  “就是还给你。”

  “……真奇怪,”他闷笑:“为什么上了大学就要还给我?”

  “你不要我就摔坏它而已。”

  “……”男人眯起漂亮的蓝色眼珠,随着烟雾吐出,蓝色眼珠混入薄薄的灰色,彷佛隐隐带着怒意。“为什么?”

  指甲紧紧掐入手臂,他紧张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沙发却突然一轻,男人来到他面前,眯着眼低头看他。

  男人轻道:“Ian,你不可能的。”

  “那你试试看吧。”

  随手将烟捻息,还带着淡淡烟味的指画上少年脸庞,又柔又淡的手劲,就像一直以来以温柔对待他的男人。

  就像当初在伦敦街头少年遇上的男人。当时少年其实很害怕,其实很需要有个人来问他:“小弟弟,你为什么在这里呢?”

  现在想想,当初只是想要有个人注意起自己而已。

  男人一直是这么温柔,撑着黑伞,温柔又有礼的询问。

  他想自己其实又胆小又怯弱,只是越是胆小,就非得表现的越强悍不可。

  “Ian,为什么?”

  “都说了没有为什么。”

  男人笑,蓝色的眼眯成一条线:“……昨天我遇见Ives了,也许他回来伦敦,却没有通知我。他跟一群人在一起喝酒,很快乐的样子,跟一群我不知道的人,Ian,你知道这代表什么意思吗?”

  少年犹豫地抬起眼看他,刚好捕捉到男人眼中近乎痛苦的神情。

  “Ian,你在想什么我都知道哦。”

  “……什……”

  “如果连你都想离开我,那你就把贝斯摔了吧。”

  7

  “呜喔喔喔会冷……”

  沈真谦斜眼看那个抱着手臂发抖的男人,近乎鄙夷地嗤笑。

  “喔,不是不怕冷吗?”

  梁嘉禅搓着手臂,夜里的风混着淡水河的凉意一阵一阵吹来,吹久竟也有点冷了。他瞥一眼穿着薄外套的沈真谦,很疑惑:“你不是英国人吗?”

  “你以为伦敦很冷?”

  “比台湾冷吧?”

  “我怕冷可不可以。”

  梁嘉禅搓搓手臂,摇头晃脑地凑在沈真谦身边走:“可以可以可以啊,可以可以可以啊。”

  “……”沈真谦横他一眼,忍了忍还没继续数落。

  跟梁嘉禅说话,他老是耐心用尽。

  梁嘉禅偷看他一眼,笑:“亲爱的,你的脸色好臭。”

  沈真谦没理他,梁嘉禅迳自说:“我第一次看到你,你脸色也好臭,我还很奇怪你为什么讨厌我,欸,我到现在也不太清楚耶亲爱的。”

  “……清楚什么?”

  “你为什么讨厌我啊。”

  “看到就讨厌而已。”

  “哦,真的吗?”梁嘉禅笑:“我还以为是因为我姓梁咧。”

  “……”沈真谦停下脚步,墨绿色的眼微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伸手轻易从沈真谦口袋中抽出手机,不顾沈真谦的抗议,他硬是打开通讯录,按到其中一个人名:“亲爱的,你真的觉得我一点都不会嫉妒吗?”

  手机清冷的萤幕光映在沈真谦眼底,他缩了缩手指,一把抢过手机,冷淡道:“你有什么好嫉妒的?”

  梁嘉禅点点头,长长叹一口气,嘴角的笑弯得很讽刺:“喔,是啊,我的确是没有资格嫉妒,反正是自找的嘛。”

  反正是自找的哦。

  打从一开始靠近沈真谦,他就明白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都是因为自己犯贱。

  就是因为犯贱,才会刻意去靠近一个明显不对自己抱有好感的人,甚至一天到晚对他嘻皮笑脸。

  就是因为犯贱,才会明明就知道对方有个喜欢的人,还自作孽到告诉对方没关系,告诉对方我喜欢你就好了,你只要被我喜欢就好了。

  但是他究竟喜欢沈真谦什么地方呢?

  喜欢他脸臭?长得漂亮?是外国人?带着怪腔的中文?还是很烂很烂的脾气?

  马的,真的是爱丢欸卡惨死。

  沈真谦对梁嘉禅的第一印象很差,觉得这人除了长得还不错之外,态度轻浮讲话低俗穿着还没品味,这种人要想出道,不晓得会让多少想加入演艺圈的少男少女们愤愤不平。

  又谈起梁嘉禅的吉他,说真的除了舞台魅力很足够之外,沈真谦一点都不觉得他的琴技有江宁说的“会让你惊艳”这么夸张。

  对什么惊艳?这家伙邋遢的程度吗?

  背起吉他,梁嘉禅眯起眼看练团室透明窗外的那个阿豆仔,招了招一旁大学生模样的鼓手,对沈真谦的方向抬抬下巴:“欸,肖年欸,你看。”

  宋冠真放下鼓棒,乖乖挨到梁嘉禅身边往他指的方向看,却除了团长特地从英国找来的指导之外,没再看到其它值得让嘉禅哥特别把他招来的事物。眼镜后圆圆的大眼跟着眯了眯:“怎么了吗?”

  “你看那个阿豆仔,有没有看到?”梁嘉禅很没礼貌地伸手指了指沈真谦,也不顾已经跟沈真谦视线对上了,食指还是直直指着对方,一边跟宋冠真说:“你看他,他是不是看我很不爽的样子?”

  宋冠真皱起眉,左看看右看看,还抬抬眼镜看:“你说真谦老师吗?不会啊。”

  梁嘉禅这回换用很怪异的眼神看宋冠真:“你刚刚叫他什么?”

  “嗯?真谦老师啊。”

  “老师?”梁嘉禅额角抽了抽,声音激动地上扬:“啊?为什么?那家伙从一个月前过来一直到现在,教了你什么啊?你说啊?他除了每天吃饱饱装臭脸之外,是做了什么事啊?干,他能做你老师,我都能做你老母了啦!”

  宋冠真白白的瓜子脸上有些许为难的神色:“阿禅哥,这个有比较难啦……”

  梁嘉禅烦躁地挥手:“啊,算了,你回去你回去。”

  一会江宁从外头走进来,捞起靠在一旁的贝斯,低身调音箱,一边问:“嘉禅,你刚刚指着真谦干什么?”

  梁嘉禅恶笑:“怎样?他跟你告状喔?”

  “我只是刚好看到。”试着拨弦,他淡道:“你别惹真谦,他会不高兴。”

  “喔,是喔。”

  他当然会不高兴啊,而且他不高兴还不高兴到怕全世界都不知道咧。

  梁嘉禅越想心中那把火越旺,抬头往玻璃外看,果然看到沈真谦又是那张臭脸,在接触到自己视线时,甚至不屑地别开头。

  梁嘉禅索性挑衅地往他的方向瞪,看他躲视线能躲多久。

  这几年玩地下乐团,团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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