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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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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4)
我忽地觉得,自由与梦想、物质与现实是两个法力强大的魔鬼,各自都使出浑身解数拼命的拉我入他们的阵营,倘若我再无鲜明的立场,我将被他们撕拉的粉碎。当然,还有一种结局,就是自由与梦想的魔鬼夺去了我的心,物质与现实的魔鬼夺去了我的肉体,我最终成为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知觉的躯壳,失去生与死的意义,活着只因存在。所以,我必须做出抉择。
此时,残月从摩天大楼的缝隙间升起,她依旧是昏黄的。此景让我想起了舞台,想起了女主人那首《我的翅膀哪里去了》的歌,想起了我在歌声中的演绎——
我幡然醒悟,我所生活的城市根本就不是我的世界,而是一个被极度美化的梦,当我终于鼓足勇气要逃离它时,却发现如何也找不到回去的路。绝望的关头,我爬上城市最高的摩天大楼的顶部,想以一种极端的方式逃离。此时,一轮幽黄的残月蓦然悬挂在浓黑的夜空,它刻画出摩天大楼生冷的峭壁,并突兀照亮着坚硬地面上的落点,似乎在说,那是你依然无法逃离的方向,除非……除非你有一双翅膀。可是我没有,我找遍了全身。我想,我曾经一定有过那可以在风中随意行走的翅膀。在巨大的现实面前,我弓起身子,昂起头颅,迎着残月,报以无尽苍凉的长啸!在这短暂的一刻,我感到自己在飞。
此景,还让我想起了那个疑为狂犬病征兆的噩梦——
我长出了一对天使翅膀,伫立在金茂大厦的顶部,四周浓云翻滚,电闪雷鸣。我的头顶上是一方正逐渐缩小的蔚蓝天空,眼看浓云和电闪就要将我包围,我必须及时飞出去,飞出去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可是当我飞到半空的时候,翅膀忽然化做碎纸片纷纷散去,我随即朝坚硬的地面坠落。我狂叫,我呼喊,我挣扎,一切努力都是枉然。
想起这些,难道是冥冥中上苍对我的暗示:我无论如何也逃离不了城市的天空。
我又想起了茜茜,那个曾经给过我真挚爱情的母狗,倘若她没有离开我,倘若她在爱情与现实之间选择了前者,我今天也许就不会这么孤单无助。她总是能出乎意料的为我打开一扇解脱的大门。
放弃最后一次纵欲的机会,在屋顶想了整整一夜,我最终选择了物质与现实。为什么会如此选择?高尚一点的说法是,短促的一生以肉体的安顿为主。俗一点的说法是,我已无法在没有地毯、热水器、空调、豪宅、汽车、美食、啤酒、漂亮衣裳……的环境中生活。再则,作为宠物的公狗十有###都是被阉割的废物,譬如珠穆拉玛、小强、风中咆哮都是,他们不也很快乐的生活着吗。诚然,他们生下来就是狗,阉割注定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如我般痛苦的抉择。
我不知这个选择是否绝对正确,因为我也不知有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谁离我近些,谁就会多些力量左右我的选择。无疑,在自由与梦想和物质与现实的较量中,后者胜利了。
第二天,女主人用绳子拴在我的项圈上,猛然间,我有些不习惯。多年来,因我高超的谄媚技巧,使女主人放弃了用绳子束缚我的举措,所以脖子上的项圈成了我最引以为豪的首饰。而今后,不论我的谄媚技巧再如何高超创新,都很难让女主人解开我的绳索啦。
女主人拴好绳子,抚摩着我的脑袋说,怎么,昨夜没有出去鬼混,一定是做了整夜的思想斗争。她又冷笑道,作为一条狗,阉割并不是一件多么痛苦抉择的事情。
她说的没错,我低头不语,默认。
这次来医院和以往的感觉都不一样,一进医院大门,我就嗅到空气中弥漫的浓烈血腥味,接着是藏匿在血腥味中的恐惧,不时朝我颔首微笑。进了手术室,这种感觉便分外浓厚。
我躺在手术台上,医生给我的下体打了一针麻醉剂,片刻后,我的下体就没有任何知觉了。医生很有技巧的宽慰我说,阉割只是小手术,况且我技术娴熟,一年要做同类手术一千多例,成功率达到。我算了算,一年里至少会有一条狗在她的刀下阉割失败!阉割失败的痛苦我是知晓,风中咆哮曾告诉我,他阉割失败后,撒尿只能靠管子,要等一个月的时间伤口愈合后,再重新划口开取尿道,其经历苦不堪言。他还说他是幸运的,有些狗阉割失败后,血从体内喷涌出来,流淌在地上宛如一条红色的河流,小命也随之呜呼了。
医生看出我焦虑的情绪,以为我舍不得命根子,便又宽慰道,不要觉得有什么惋惜,只不过从身上拿走带给你无穷烦恼的一团软组织而已。你看太监,活得不也有滋有味的……反正她的意思是说,人尚且如此,作为狗还有什么话说。医生是位漂亮的小姐,很难想像,她怎么能忍受做阉割这一行当。于是,我揣测她,一定是三番两次遭受恋爱失败,索性对爱不再奢望,对天下男人恨之入骨,所以热衷起阉割来,每下一刀都有无穷的快感。
医生打开无影灯,端来手术器械,一堆刀刀剪剪的,亮闪闪的晃在眼前,着实令我眩晕。我憎恨医生为什么不把我全身麻醉,非要逼迫我亲眼目睹自己被阉割的过程,一点人道主义精神都没有。医生先用酒精棉在我的下体周围抹了一圈,名曰消毒,虽然我没有感觉,但从她的手势上可以看出。然后,她用一支记号笔在我下体周围画了一个圆圈,我想,这就是阉割的疆界了,阳巨、睾丸一个不剩。接着,她在一堆器械里挑了一把剪刀,过程很是犹豫,期间换过两次不同型号的剪刀,这无疑加重了我的恐惧。她把剪刀对准圆圈,我也做好准备,希望一切顺利。她却闭上了眼睛,深吸一口气,像是要完成一项很艰巨的任务。她睁开眼睛,吐完了气息,依然没有决意下剪,而是反复比画着。她到底是不是一个阉割技术娴熟的医生?我开始对她的从业资历有所怀疑。
第十九章 最后的抉择(5)
正当她再次闭上眼睛又睁开欲收紧剪刀口的时候,忽然,手术室的门打开,一个年长的医生进来对她说,小吴,行不行啊?要不,还是我来吧,你再看一次。
她放下剪刀说,我行的,没问题。
老医生说,真的没问题?
她果断的说,没问题。我都跟你实习一个月了,相信我!
天啊!是个实习生。我一听,顿时骇的六神无主,我难道要成为她第一个练刀的牺牲品?我想拖延,可终究要被阉割,多耽搁一分就延长一分恐惧,到头来,说不定还是碰上她。想到此,我把眼睛一闭,认命了!
她重新拿起剪刀,剪刀接触我下体细微的摩擦声,停顿了一下,还在酝酿。接着,听见她一声浓重的出气,我明白,她与我最后的时刻同时来临了。就在此时,我忽然听见父亲的呼喊:不要抵抗,要好好的活着,记住草原才是你的家!……
这是父亲临终前对我的遗言,但不再是断断续续、气若游丝,而是连贯和严厉。我的灵魂有如被父亲的呵斥击透,最后的关头,我终于正确领悟出这句话的含义——活着是为了回家,而非被改变,改变如同死,那顽强的活着便失去了意义。
回家,草原才是我的家,我惟一的归宿。
我离开了草原,等同于掘弃了生命。
为梦想而生,为自由而往。
优越的城市生活并不属于我。
我是一只狼,一只骄傲的草原狼。
狗只是让我更加清晰的认识到自由与梦想的珍贵。
父亲的呵斥一遍又一遍的击透着我的灵魂,阻止着我的沉沦。是的,我不能再迷失下去了,否则将永失真实的自我。物质的确具有巨大的诱惑力,现实的确无法轻易摆脱,但生的最高境界是在上苍赐予的有限时间与空间里做一个真实的自我,而非任由物质堆砌的现实随意涂改。何为真实的自我?便是内心最纯粹向往的自我,便是永恒的追逐梦想。
梦想的差异并不重要,自由的标准并不重要,实现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没有迷失,知晓自己是谁,从何而来,将往哪里去。
我的梦想便是生活在碧草连天的内蒙古大草原,我的自由便是迎着风儿无拘无束的奔跑。你了?是否也有梦想与自由,是否也在滚滚的物质洪流中苦苦挣扎,无法解脱?
肉体的安逸不是罪,惟一便成了罪。
我几乎与漂亮女医生同时尖叫。她的尖叫是复杂的,先一毫秒是下定决心一剪,后一毫秒是被我的尖叫惊吓。而我的尖叫是纯粹的,为了回家。我和漂亮女医生相互对峙几秒后,在她连续的呼救声中,我疯狂的冲出手术室,冲出医院……疾速的奔跑中,我瞥见女主人惊异的表情,一晃而过,她一定不知我将要奔跑向何方。
第二十章 回家(1)
我爬行了无数个咫尺后,依然没有见到草原,我开始怀疑草原是否已被风沙完全吞没,内蒙古大草原已从地图上永久的消失?我怕。
从医院冲出后,不停的有人阻截我,追赶我一路,然后气喘吁吁的蹲在马路边,由下一拨人继续,如同接力赛跑似的。真是一个奇怪的链条,自第一个漂亮女医生尖叫起,这追赶就由一个个陌生的人延续了下去,宛如我是十恶不赦的汪洋大盗,人人得以诛之,而后面的人根本就不知发生了什么。这追赶的人中有盲目伸张正义的人;有胆小懦弱者好不容易遇到一股强大势力乘机融入做一回英雄;有的就是流氓正没处找乐;有的是人来疯跟着起哄;也有偶尔路过的记者抓拍新闻,标题都在追赶中酝酿好了,曰《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不顾生危围堵剿杀狂犬病发作失控德国大狼狗》,还好记者同志没有认出我是昔日明星,不然会从报社调来直升机空中全程现场直播。
我不敢回头,那时一片在刹那间就可以把我绞杀的愤怒人群。我不能停下,这意味着我还没开口辩解就被乱拳送上了西天。我现在处在一个只能向前奔跑的状态中。
好在我身手敏捷,后面的人追赶不上,前面的人堵截不住,场面一团混乱。最危险的时刻是在一条狭长的小巷内,我被滴水不漏的围堵在中间,两边是潮湿的墙壁,没有一扇窗户,我无路可遁,绝望的停了下来。我听见我的心脏在剧烈的跳动,我并不恐惧。两头的人也嘎然刹住,然后,朝我一步步的逼近。他们得意的笑,嘴脸挤在一起宛如花卷馒头。我知晓,他们此刻已然把自己幻想成触手可得的英雄,对于我来说,整个城市都是硝烟弥漫的沙场。
他们在离我前后三米的地方停了下来,没有一个人再胆敢往前一步,他们都指望着别人第一个踏足危险的范围。于是,我、他们尴尬的对峙着。
这头的人问,这狗到底是怎么了?
那头的人说,听说是狂犬病发作。
这头的人说,对,是狂犬病发作。
那头的人说,我们得小心,被咬一口就玩完了。
这头的人说,我们绝不能再让这畜生危害社会了。
那头的人问,你们那边有谁注射过狂犬疫苗?
这头的人说,怎么不先问问你自己这边的人?
那头的人说,你这话什么意思!
这头的人说,你们想的美,让我们这头的人当炮灰,你们那头的人做现成的英雄。
一阵礼尚往来的争吵开始,其实不管是这头的人还是那头的人,彼此间都互不相识,为何顷刻间就以地理划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
一个老者开口说,大家莫要吵,这头和那头的人不都是一伙的吗!在敌人面前我们要团结一致,千万不能军心涣散,坐失剿杀良机!
大家议论纷纷,认为老者说的有理。两头的主要挑衅者相互抿嘴一笑化恩仇。忽然有人说,我看这条疯狗怎么有点像明星冬冬啊!话音刚落,众人就反驳,明星狗怎会落到这步田地!那个人说,他现在不是过气了吗。众人又齐口反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过气的明星也比咱老百姓日子过的好。那人说,对对对,那些漂亮女歌星唱一年挣得钱够咱用一辈子啦。有人说,你以为那是唱歌挣的钱啊,现在盗版贼疯,制作成本能收回来就不错了,挣钱的主渠道还是靠傍大款!众人纷纷附和认为点到核心。
刚才的老者忽地愤愤开腔道,同志们,现在是围剿疯狗,怎么又谈起明星隐私来了!众人听后,有些羞愧,有些窃笑,有些沉默。
又有一个声音高亢冒出,同志们,我们迟迟未能剿杀疯狗的原因是我们群龙无首,所以,我推荐老者做我们的剿狗总司令,主持大局如何?众人齐声叫好。老者感激的双手作揖,朝众人频频致谢道,谢谢各位对我的厚爱,老朽恭敬不如从命!记者及时的对他拍了一张照,众人惊叹,有记者啊!有记者在场啊!……仿佛一股神奇的力量使众人顿时精神焕发、神勇起来。
老者一手叉腰一手擎天一脸大气凛然的对记者说,这个POSE怎么样?
记者夸赞不错,就是没举起相机再拍。
老者尴尬了一下,立马调整情绪说,大家听令,本总司令现在布置围剿方案,违者斩立决!首先有没有带枪的?……没有是吧,那好,第二套方案,有谁愿意做诱饵从正面接近疯狗,牵引注意力,背后的人出其不意的将疯狗缚之。
老者话音刚落,众人纷纷挺身而出豪言道,把这个光荣艰巨的任务交给我吧!其轰烈之势与刚才畏缩推委的冷清场面天壤之别。老者当机立断说,不!这个危险的任务应该由我来完成,身为总司令必须身先士卒,以当表率!众人不允。老者慷慨激昂道,老朽命不久也,生如鸿毛、死如泰山是我毕生追求的最高境界,你们就成全我吧!众人唏嘘,不再相争。
老者往前跨了一大步,昂首顿足道,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记者,好了吗?
记者说,可以了。
老者开始一步步的逼近我,随之是身后悄然缩小的包围圈。伴随我的却只有心头的苍凉,难道这里就是我的葬身之地?我不甘心!我孤注一掷最后一搏,朝四下狰狞狂吠,以破坏老者的声东击西之计。果然,老者被我的英猛气势震得裹足不前,后面的包围圈在我强大的守势下也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第二十章 回家(2)
有人挖苦老者说,总司令,你能不能完成任务啊?
老者说,巧取赛过强攻。
老者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对我循循善诱道,你还年轻,犯的不是死罪,只要乖乖束手就擒,政府定将对你宽大处理。我嗤之以鼻,前后不停狂吠。他见不奏效,又嬉皮笑脸道,别紧张,我是好人,帮助你的好人,对你没有恶意。你有什么为难心思告诉我,我替你解忧,我相信我们定能成为一对推心置腹的知己!我朝他鄙夷的跳跃一步,吓的他急忙后退,然后我疾速转身,后面欲前一步的众人半空缩步。老者似乎黔驴计穷,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利诱道,汪汪,好吃的,汪汪,里面是香肠,不想吃吗?汪……真不知是老者把我当弱智还是他本身就是白痴,用这骗小孩的把戏诱惑我,且表演拙劣不堪。
记者又把相机对准了老者,老者见状,硬着头皮朝我迈进一小步,包围圈随之缩小一小步。此时,我与老者的最近距离只有半个身体了,对于他,对于我,都是一个不能再危险的距离了。老者的心跳声掩盖了我的心跳声,他的心跳声是狂乱的。我频频转圈,两头防守毫不懈怠,我已分不清前后了,我面对的就是前,背对的就是后。
老者踌躇间又发号说,我宣布第三套围剿方案,即当我发令时,大家一起扑上去。
众人说,也只能这样了,这狗的确疯得不轻!
老者一个深呼吸,欲镇定一下情绪,却忽然冒出一个喷嚏来。众人以为得令,稀里哗啦的扑过来。我早已察觉这所谓第三套方案执行中的纰漏,在老者打喷嚏的同时,蹿向他的胯下。一阵尘烟扑腾四起,喊杀喊打响彻城市的上空。我在狭长的小巷尽头回首这一巍巍壮观的场面,不禁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跑出巷子后,我没有继续奔跑,这是不理智的。一、我的体力已严重透支,虚脱无力;二、前车之鉴,还不觉悟吗。于是,我跟在一位反应有些迟钝的年迈老伯伯身后慢慢走,别人不再关注我,均以为我是这老伯伯的的宠物了。这招绝吧!途经一个垃圾堆时,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一个破纸箱里,休息着,待天黑人稀的时候再走出危机四伏的城市。
时间在纸箱里走得极为缓慢,逼仄中,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已是天黑,我的体力也完全恢复。
黑夜里的城市依旧璀璨夺目,像落入凡尘的星空,而我却要离开它了,永远的离开它。我在熟悉的城市中孤独的穿梭着,目的就是要远远的离开它。离开它,没有复杂的情绪,只有冰冷的空洞。或许是有些复杂情绪的,只是我不愿面对而已,毕竟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4年,迄今,我85%的生命都是在此度过,那些记忆是真实的。
我走上南北高架匝道口的时候,听见有狗向我打招呼,乌托邦神,您这是要去哪里?
我回头一瞥,原来是风儿带着一帮兄弟出来遛弯。
我说,还记得吗,你我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里,也是这样有些冷的深夜。
他说,是的,我怎会忘记第一次瞻仰乌托邦神的地方。
我说,你的势力一定越来越大了吧?
他说,是的,有您乌托邦神的佑护。
我说,我并不是什么神,也没有任何神帮助过你,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大惊失色,乌托邦神,不敢!我又为您物色了一批美狗。
我淡淡一笑,扶起他说,自己留着享用吧,我得走了。
他说,您要去哪里?
我说,去奔寻我的信仰,你说的对,信仰不需理由。
他说,您不能走,您是我们的信仰,您走了我们怎么办?
我说,我虽然走了,但我把信仰留了下来。
他说,不管如何,我都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我说,你能等多久?
他说,等你回来为止。
我说,何苦。
他说,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叹了口气,独自上了高架。我已不相信,他还会像第一次般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等我回来。我也不相信,等我还会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因为,他不再是一个盲目的信仰者,而是一个重重伪装包裹的政治家。信仰只是他的工具,他比我更加善于应用它,因为他是一只货真价实的狗。说不准,未来又有一个全新的超级乌托邦耸立在这个城市,他便是这个乌托邦的新神,就如同我是耶和华,他是耶稣。他从我身上所学的已超出我所授的了,我没有看走眼他。风儿,一个和我从前一样的名字。不,从现在开始,我也叫风儿了。一个生活在城市叫风儿的狗,一个生活在草原叫风儿的狼,从这一刻起,各自的未来都变得清晰。
下了高架,往回拐两条街,就快到京沪铁路线了,忽然黑巷中蹿出一群气势汹汹的流浪狗,为首的是帝王,这让我惊讶不已。帝王看着我,也露出诧异神色。众狗见我,立即拜在地上,高呼乌托邦神。帝王也不得不如此。
我说,真巧。
他说,真巧。
我说,这是要去哪里?
他说,兼并斧头帮。
我说,你重返江湖了?
他说,是的。
我说,恭喜。
他说,你去哪?
我说,去我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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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回家(3)
他说,草原?
我说,或许。
他说,你舍得一切?
我说,尝试吧。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万里香嫁给了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跑了,遇到现在的主人,是个商人,很有实力。他顿了顿说,我还年轻,总不能随女主人安于平淡的生活。
我说,理解。你很优秀。
他说,后会有期。
我迈动脚步,他忽地拦住我,眼睛里的寒光直逼我。
我说,狗很多,你很难下手。
他说,我明白,可是心不甘。
我说,你一点都没变。
他说,那又如何,我依然赢不了你,反而要打着你的旗号争霸江湖。他把手缓缓垂下,蓦地跪在地上高呼,恭送乌托邦神!众狗跟呼。
我急速离开,上了铁路线朝北一路狂奔,生怕帝王独自追来。两个时辰后,我终于走出城市。蓦然回首,城市是温暖的,只是这温暖不再是我所希冀的。此刻,帝王一定懊悔不已,错过最后一次战胜我的机会。我则为他祈祷,但愿他再也不要遇到一只戴着狗面具的狼。
我坐在铁轨上歇息着,四周是黑黢黢的田野,田野的深处偶尔有一星亮光,在浓稠的黑夜里虚弱的跳动着。
现在,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脖子上的项圈去掉,它是宠物的标志,而我自由了。我把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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