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大叔十七岁-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书名:大叔十七岁
作者:炎久
文案
六年前,三十岁的娃娃脸大叔是小混混老大,对二十岁的玻璃心【并不是】小攻一见钟情,于是卖力扮绵羊装纯演十七岁少年。
六年后,三十六岁的大叔装嫩依旧顺手,在高级男公关店混得如鱼得水,却意外重逢来叫鸭【划掉】的小攻。
1V1年下,前期有虐中后期互宠。
内容标签:年下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搜索关键字:主角:傅阅,于堇 ┃ 配角: ┃ 其它:
☆、当鸭子的大叔
【源】是G市最高级的男公关店。
说好听点是“男公关”,可归根结底还是要俗称一句——“鸭子”。
“玥,新客人,指名要你过去。”
“嗯嗯,等一下。”
傅阅对着镜子检查了一遍发型,接着又扣全了衬衫的纽扣。
傅阅长得并不太高,也就178,甚至还是个babyface。
他最近在走所谓的“学生风”,号称要“让客人从心底再次感受年轻”。那张纯良的脸让他像足了大学里不识世面又充满阳光的小学弟,倒是受了很多年纪偏大的富商和母性泛滥的富二代小姐赏识。
也亏得他一个三十有六的大叔有脸装嫩卖萌。
“走吧,客人在哪里?”
“在【源聚】。”
“高级包厢啊,光有钱还进不去。新客人什么来头?”
傅阅来了点兴致。他虽然也是店里的红人,可也很少接待到这么高级的客人——而且还是第一次来就指名他的。
“没认错的话,他应该是那个经常上财经杂志的封式太子爷……对了你不爱看这些。还说这封少洁身自好不爱去声色场所,”服务生露出一副【看透他们了】的样子,做了个鬼脸。“结果现在还不是来找公关……”
“嘘——”傅阅示意他闭嘴。他们已经要到包厢门口了。
服务生向傅阅比了个【我走啦】的手势,傅阅点点头,曲起两根手指敲了敲门,然后直接推门而入。
“封少久等了,我是负责服务您……的……”
傅阅像平常一样向客人打招呼,脸上也熟练地摆出了纯良无害的笑容。可当他看清【封少】的脸时,他的话连同笑容一起僵住了。
傅阅认识这位封少,只是他以前不姓封,姓于,叫于堇。
于堇于堇于堇——是于堇,他回国了?
傅阅有点把持不住。第一反应是——这个人是来找自己的吗?不,不可能,这样一个公认没心没肺的人,能记住自己已经很好了……
“你就是玥?”
看吧,他不记得自己……
傅阅脑袋里反复呐喊着“他不记得我”,涨得生疼,张了张嘴,最终只是吐出两个字:“是的。”
于堇奇怪地多看了他两眼,问,“你不坐下吗?”
“啊?啊,坐。”傅阅晕乎乎地走过去。
他很想挨着于堇坐,而且照惯例就该坐在客人旁边,但稍一犹豫,他还是坐到了于堇对面。
一旦靠近,他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来。
五年不见,记忆里的大男孩已经褪去青涩变得完全成熟而有魅力。他的脸很帅气,嘴唇一如既往固执地抿成一条直线,眼睛却像小兽一样黑亮。
好想他,好想抱住他……傅阅想得心尖抽搐,脸上已经渐渐掩饰不住渴望。
原本还比较放松的于堇明显察觉到他的变化,不由警惕地直起身。
“我就有话直说吧。”
“……嗯,请说。”
“我想把你包下来。”
我想把你包下来。
这句话“轰”一声在傅阅脑袋里炸开,脑浆被炸成浆糊,冲动的泡泡在上面沸腾,它们突破了名为“理智”的警戒线,高声大合唱——问他问他问他问他问他……
“于——”傅阅干巴巴地开口,声音哑的能把人吓一跳。他顿了下,舔舔发干的嘴唇,问话里带满了期盼和小心翼翼。
“于堇,你是不是还记得我?”
于堇沉默。眼前的人和五年前相比几乎完全没有变化,似乎一直会是这副稚嫩的模样,说不记得一定是骗人的——于堇叹了口气:“嗯,我记得你。傅阅。”
六年前。
初夏的正午,阳光明媚,太阳还没变得毒辣,凉风习习,吹的人昏昏欲睡。
也不知道是谁开的头,总之有人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然后房间里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哈欠声。“喂喂喂困就回去睡觉。”傅阅翻着账本,头也不抬地赶人,“一个两个装什么积极,又不会算账。”
“啊哈哈哈,那……老大我们就先走了……”
“老大拜拜……”
“嗯,拜拜!”傅阅没好气道。这群白痴,亏自己一个老大还要帮忙算账。
G市有一所全国闻名的大学A大,A大南门所在那条一千来米的街道,就归傅阅和他的手下管。傅阅虽说是个老大,但手下就只是管理着五六十个小混混,也就是个小流氓头子。
可是,即使是个这么小的流氓头子,傅阅也是千辛万苦才得来的。原因无他:娃娃脸,身材小。没有谁会对一个“小娃娃”客气,就算这“小娃娃”每次打架都以命相拼,别人还是能轻易打倒他。没办法,他太瘦弱了。
后来,架打多了,傅阅渐渐就厉害起来,也在这片小地方打出了名头,开始有自己的小弟。
再后来,他强调自己十分讨厌被当成未成年,每每顶着一张未成年的脸让别人喊他叔——实际上傅阅都三十了,的确到被喊叔叔的年龄了。
他嫌自己一脑袋黑黑软软的头发太显嫩,便去染成了金色,还做了个杀马特发型。手下们犹豫了又犹豫,最终还是没敢告诉他:您老现在更嫩了,看起来就像初中那些毛还没长齐就胆敢四处装逼的小崽子混混。
——能如此逆生长也是厉害。
现在他们有了点钱,在自己地头上开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夜总会,不用再干偷鸡摸狗敲诈勒索的事,大家都很高兴,傅阅也乐得偶尔去算算账,生活很是悠闲。
又翻了两页账本,傅阅看时间觉得差不多了,就戴了顶鸭舌帽悄悄溜出夜总会。
他的目的地是A大。
手下中有几个小毛孩特别喜欢勒索这里的大学生。按他们的说法是,这些“高材生”都读书读傻了,没用的很,明明年纪比他们大,但只要稍微恐吓一下,这些大学生都会乖乖掏钱。
傅阅每次听到都哈哈一乐,做出赞同的样子,但没有人知道,他有多羡慕这些学生。
他的妈妈很早就病死了,他爸没出息,赌博欠了一屁股债,害他高中都没读完就被迫出来当了混混。
比起当什么老大,他更想读书。他想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课,他想偶尔被老师训斥,想在考试周坐在自习室自习,想和同学一起在球场上挥霍汗水……他想、甚至渴望于过这种对普通人来说再普通不过的生活。
只是如今他已和普通渐行渐远。
把鸭舌帽往下压了压,确定一头黄毛基本被遮挡住后,他随意走进一栋教学楼。
他喜欢看他们上课。
一踏进教学楼上课铃就响了,快迟到的学生也加快步伐走进教室。傅阅正往其中一间教室探头,不意料身后猛然有人喝道:“上课了,还不快进去坐好!”
傅阅猛的吓一跳,回头看到一个白色络腮胡的老光头盯着自己,平时训斥几十个手下都不喘口气的傅阅忽然就结巴了:“老、老师,我不是……”
“你什么你!去坐好!!”老光头看起来生气了。
被骂了!
傅阅一个激灵,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长久以来根深蒂固的老师至上癌终于病发——
“好!”
他好像听到了教室里的哄笑声……
这些人真是……傅阅气急败坏地回头瞪视,同时发现教室里几乎都坐满了,唯有第一排诡异地空了一整排。第一排偏中间是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他没有关注门口发生的闹剧,只是低头认真看着自己的书,偶尔还写上一两笔,傅阅只能看到他留着漆黑碎发的脑仁和高挺的鼻梁。
这一排会空出来,怎么想都是因为这个白衣男。有几个女孩子甚至宁愿挤在一张凳子上也不愿坐到前面来。
傅阅心里有些发毛——这人怎么回事?坐旁边会有什么危险吗?可是只有他那里有座位了啊。
唯有坐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发文好忐忑啊,希望有人看啦~0v0
☆、告白
最终傅阅坐到了离白衣男较远的靠墙的位置。
真正坐下后,傅阅内心反而开始雀跃起来。以往他都只敢偷偷摸摸地在教室外面看,从来没进来过,现在终于有机会坐在课室里、光明正大地听课——顺带还被老师骂过了。
“大家翻开书第23面……”结果老光头一抬头,就看到刚才那个不听话的学生一脸呆傻、陶醉地望着自己,手上空空如也。
“喂你!迟到就算了,居然连书都不带!”
“啊?我?”傅阅瞪大眼。
“就是你!下次再这样就不要来上课了!现在先和旁边的同学借着看吧!”
“哦……”
傅阅垂头丧气地偷瞄同在一排被“孤立”出来的白衣男。
白衣男正抬头认真听老师讲课,从傅阅的角度能清楚看到他的侧脸。出乎意料地,男孩长得极俊秀,只是略显冷漠。明媚的阳光从斜后方照射在他另外半边脸上,留下形状姣好的剪影。
除了帅之外其他都很正常。
傅阅暗骂自己没胆,用不挡住后方视线的姿势挪啊挪,挪到白衣男旁边。
“这位同学,书……能不能借我一起看?”
男孩瞄他一眼,没说话,只是把书往傅阅这边摆了一半。
“谢谢……”
真正“上课”的时间很漫长,傅阅听老光头的话觉得像听经,为了不让自己睡着,他只好盯着男孩做笔记。男孩的字像本人一样俊,傅阅想想自己的狗爬字错别字,不觉有点脸热。
好不容易撑过一节课,傅阅累得像脱了层皮,半死不活地瘫倒在桌上。
瘫了几分钟,大概下一节课快上课时,男孩突然问他:“你不走吗?”
问话太突兀,反应不过来的傅阅呆呆地“啊——?”
“你不是我们系学生,又听不懂,怎么还呆在这?”
“哦,这个啊……”傅阅挠头,“因为我蛮喜欢上课的……”
“……”男孩的视线第一次完全落到傅阅身上,上下打量,半晌道,“你是高中生吧,想考进来?”
卧槽!“不,我都三……”说到一半猛然住了嘴,莫名觉得一个三十岁的叔叔偷看别人上课还被老师训斥实在丢脸,于是心一横嘴一闭,权当默认。
“高三?”
“……嗯……”老子都三十岁了,高三个毛!
“喜欢A大?”
“嗯……A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哦,“是我梦想中的学园。”不过,这一辈子梦想估计就是梦想了。
听了他的话,男孩“噗”一声露出一丝笑容,黑白分明的眼眸盯着傅阅,里面倒映出他惊讶的脸。
“虽然现在还能听到有人说梦想很奇怪……”
——奇怪?!这兔崽子太没礼貌了吧!“喂!你这个——”
“不过,”男孩蓦然收敛了笑,逆光下,他的脸埋于阴影中,认真得令人震惊。“真好。加油。”
加油。
这样轻轻两个字,除了死去的母亲,一直一直努力过来,从没有人对自己说过。从来不知道,这两个字是这么的——动听。
傅阅瞪圆了眼,耳边一片空白,只听到自己一声强过一声的心跳——
这个阳光明媚的初夏,傅阅觉得自己更深更纯粹地,触碰到了自己的梦。 那是种,让人不禁眼眶发热的,美好的感觉。
那节课过后,傅阅更频繁出入A大。
他也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只是下意识想多看看那天那个男孩,于堇。
但也仅止于远远观望,他不敢让男孩看到自己。说不出为什么,总之只要男孩轻飘飘往他的方向望一眼——就算知道对方没看到自己——年轻的大叔就忍不住脸红心跳。
可想想男孩不知道自己来找他傅阅又有点不服气,又不敢出现在男孩面前,于是纠结郁闷得吃不下饭。
为此他和手下们展开了讨论: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该得出结论了:
“我是不是生病了?”
“老大,我觉得你恋爱了。”大虫道。
“放屁!怎么可能!”傅阅抬手就是往他后脑勺一巴掌。对方可是男的!!
“那——老大你到更年期了!”老毛推测。
“啊?男人也有更年期?那怎么办?”傅阅惶恐。
“不不不别听他的,老大,我和大虫想的一样——”小五按住老毛,“老大你绝对思…春了!”
“思你的头!!!”
……
最终讨论出来的结果,是小五得了三天的带薪工伤假。
无解。
结果傅阅还是每次一想见于堇就跑到A大,久而久之,他有意无意了解了很多关于于堇的事。
于堇在A大是个名人。
他学业优异,入学两年每年拿国家一等奖学金,没有一门课的成绩不是第一,除此之外,无论体育比赛还是各种竞赛,只要他参加,就绝对是第一,久而久之,大家都戏称他“第一杀手”。
按理说,这样一个厉害的人物,还长的如此帅气,必定很受追捧,然而并没有。相反,同学们基本都像那天那节课一样疏离他——因为他是个不普通的同性恋。
当然,A大的学生绝大部分并不歧视同性恋,但像于堇这样不普通的同性恋,还是会让人觉得别扭。
不普通在他的三个准则。
一,凡在他空窗期(没有在谈恋爱的期间)向他告白的人,只要是男性,且以前没有和他交往过,他都一律接受。
二,只做TOP,坚决拒绝反攻——这点让很多人认为不公平。
三,恋爱期间绝对不会提出分手,相反,只要受方厌倦,就随时可以和他say bye。但,受方不允许出轨,否则立即分手。同时强调第一点,他不会二次接受同一个恋人。
于堇一开学就大方公布自己的择偶三准则,除了第二条,大家都没觉得有什么大问题。可一学年过后,大家看出不对来了。
于堇换情人比换衣服还快,交往最长的时间也只有两个月,每个分手的人都表示,于堇对自己根本没有爱,偏偏又条件太过优越,往往一单身就立刻有新的人表白,可谓供不应求。到后来,有些人仅仅是为了打赌能不能让于堇爱上自己而去告白,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真的是很不好。
活了三十个年头,傅阅第一次知道同性恋,同时,他明白了那个唯一每天放学都和于堇在一起的男生是于堇的情人,最糟糕的是,一想到于堇会和那个男生牵手接–吻甚至做–爱,傅阅就嫉妒得心肝脾肺肾都疼。
他想,糟了,估计真的是恋爱了。
这天又来到A大,一个平时混熟了的孩子神秘兮兮地勾住傅阅的脖子,压低声音说,“小弟弟,你不是喜欢于堇嘛?今天他男朋友说要跟他分手,你抓紧机会上吧啊。”
傅阅眼皮一跳,也懒得纠正自己不是小弟弟,急问道:“于堇在哪里?”
“被约去荷花池了。”
“嗯嗯好,谢了哥们。”
傅阅急哄哄地往外奔,奔出老远,又突然转回头,喊:“荷花池在哪里——————”
“……蠢货!在足球场旁边——”
好不容易找着了荷花池,正好看到于堇“前”男友脸色不怎么好地往外走,傅阅也顾不上礼貌,一把把人抓住问,“于堇在哪里?”
对方了然地打量他两眼,随手给他指了个方向,傅阅道了句谢慌忙奔过去,沿碎石路拐了个弯,远远看到于堇站在石凳旁,一个男人将将来到他面前。
傅阅的心瞬间提到了喉咙口,心慌意乱之下一个脚滑以相当难看的姿态扑了个狗□□,脸颊蹭了一大块泥,抬头一看,男人已作势开口——
“于堇——我喜欢你!!!和我过日子吧——!!!”
声嘶力竭,气镇山河。
林子里的鸟儿扑啦扑啦飞了一片。
傅阅保持着1字型贴在地上,脸埋到手心里,烫得可以冒烟——啊啊啊什么叫“和我过日子”啊大叔你土掉渣了还大声喊喊什么喊被嫌弃怎么办!!!喊就算了躺在地上算怎么回事!!!太丢脸了!!!
“你没事吧?”
“……嗯……”傅阅哼哼唧唧着把脸□□,于堇不知何时蹲到他前面,手里拿着他摔倒时掉在地上的鸭舌帽。
“咳,”傅阅强自镇定道,“我告白成功了吗?”
“成功了。”男孩把手伸到他面前,“现在,起来,先去把头发染回黑色。”
“……不,你先送我去医院吧……我脚扭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杀手的刀下亡灵
小五一群人发现他们老大最近有点不正常——比如老爱盯着手机傻笑,总是频繁地一个人外出,有时候翻着翻着账本就发起了呆。除此之外他开始特别注重仪表,以前明明穿什么都无所谓,一条大裤衩就能出门,现在却会对着镜子挑衣服挑半天——即使两款衬衫除了颜色并无太大区别。
“诶,我就说老大是谈恋爱了,你们还不信。”
“真不容易啊,终于有姑娘不嫌弃老大长得比自己嫩了。”
“……这还真不好说,你看老大最近不是总往十七八小崽子那样打扮嘛,该不会是泡了个高中小女生吧?”
顿时“哇”声一片。
“老大好时髦啊!”
“就是!”
“话说回来,老大这样看起来……蛮可爱的。”
“……”
“……”
夸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可爱真是要死了。
实际上也不能怪傅阅小题大做,他活了三十年,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谈恋爱,于是(自认)老男人的少女心一发不可收拾。偏偏虽然坦白了自己没有在读书,却无论如何也不敢告诉于堇自己的真实年龄。于堇才二十,三年一代沟,自己至少都和他隔了三条沟了,他害怕男孩会嫌弃自己。
装嫩装习惯了不自觉也会在手下面前表现出极爽朗的一面,酸倒了一堆大汉的牙。
傅阅倒因此终于体验到了正常年轻人该有的青春。于堇有课的时候就去蹭课,吃饭时间基本去学生食堂,偶尔会去图书馆自习,还可以在球场肆意挥洒汗水——他简直要以为自己真的是个十七八的普通少年了。
有次于堇问他为什么这么有空,他讪笑,“我在夜总会工作,白天比较闲。”
于堇皱起眉,黝黑的眼眸望着他,看得他心惊胆战。他知道男孩对人对己要求都很高,虽然不明显,可其实尤为喜欢听话乖巧洁身自爱的类型,傅阅一个混混头子在他面前装的像绵羊,如今知道自己混夜总会,男孩估计会不喜欢。
但男孩最后也没表露出不满,只是摸摸傅阅的头,叹气,“那你白天该多睡一点的,不用总过来。”
傅阅忙摇头,“不不不我够睡了,就想多见见你。”
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交往了快两个月,身边的学生纷纷对傅阅沉浸于恋情的态度表示惊讶,有些人猜测傅阅有幸拿下了“第一杀手”的真心,便有几个按耐不住偷偷来询问。
“傅阅,于堇爱上你了吗?”
“啊……我不知道,”傅阅尴尬地挠头,“我第一次谈恋爱,也不知道他怎样才是爱上我了……”
“啊?你感觉不出来?对爱人对朋友的态度都会不一样吧。”
“嗯……”
傅阅是真的不懂爱,他好不容易才弄懂了自己喜欢于堇,至于于堇对自己的感觉……他目前还是摸不清,只是觉得这样的日子太美好,他可以一直一直过下去。
每天跑学校还是有所不便,有次傅阅向于堇稍稍抱怨了两句,过两天于堇就告诉傅阅:“我在学校外面租了间房子,你搬过来吧。”
傅阅激动得紧紧抱住男孩,男孩低头亲了亲他的眼角,羞得他红了脸。
搬过来当天,两人睡在同一张床上,傅阅抓着男孩的手,十指相扣,手心热得出了汗。
他以为他们会干些什么,但并没有,傅阅的热度退下去时,身旁的男孩已经轻轻打起了呼。
傅阅坐起来,在黑暗中摸索着覆上了男孩果冻般的唇瓣,停留两秒,叹息般道:“于堇,晚安。”
同居之后,连淡定惯了的于堇都被傅阅基本不上白班,连晚班都可上可不上的霸气震撼,傅阅打了个哈哈,暗自决定往后多去上班。
结果某天有人砸场子,傅阅不幸被卷入战场,受了点不轻不重的伤,龇牙咧嘴地回到家,见到了男孩担心的脸。
男孩拿出医药箱细心地给他上药,暖色的吊灯在男孩俊秀的脸上投下柔柔的光,小扇子一样的睫毛半垂下来,形成了无限温柔的角度。
男孩正给他的手臂上药酒,从傅阅的角度能看到他可爱的发旋,手臂上可以感受到他掌心里灼人的热度,挥发的药酒窜到鼻尖变成令人心跳的味道,傅阅颤抖着,摸上男孩的手。
“于堇,我有感觉了。”
【脖子以下拉灯。】
那次之后,两人又有过几次,不过基本都是傅�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