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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如意长公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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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卷云寨里云世青别院的。林茜伸了个懒腰。
  “主子,要吃点什么吗?”葵儿收拾好手上的铜盆手巾问。
  “不用,昨晚的还在肚子里。你下去忙你的吧。”林茜摆摆手。
  葵儿笑道:“葵儿能忙什么,主子您要什么吩咐葵儿就是。”
  说着,院子里传来几声吠叫。林茜激动地探出头观望,一只小黑狗正爬在颇高的假山上,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急得汪汪直吠。
  假山下一个女孩子急得要往假山上爬,林茜直叹,小姐啊,你也不掂量掂量你那小体格;你上去了比那小狗更难弄下来。说着奔下楼,二话不说;撕开罗裙就手脚并用往假山上爬。要说,古人的假山比攀岩简便不少,三下五除二;林茜就够着了那小家伙。小家伙却很不领情,对着林茜又是一阵狂吠;她哪管得了那许多,伸手抓过小狗脖子一提。好家伙,小东西;见林茜来抓它。转了头对着林茜的手就是一口。
  你个小畜生!不知道我是来救你,还反咬我一口。真是狗咬吕洞宾了。想着,林茜只能忍着疼把小东西抱下来;跳下假山。才觉得腿下钻风。
  低头一瞧,怪不得脚下嗖嗖的小凉风直灌……林茜唯一的裙子,现在已经成了前后两片风中飘零的布了。方才救狗心切,没想就撕开碍手碍脚的裙子了。幸好里面有穿亵裤,不然……咱们的林茜其实也有害羞的时候。
  把狗交还给那姑娘,那姑娘放下狗;拉过林茜的手一口咬了下去。

  第十五章

  ……》
  林茜才想叫,姑奶奶,你家狗咬我还不够;你怎么也来凑上一口时,忽觉手并不疼;那女孩子只是用嘴把林茜手上伤口血吸出来。
  看看地上惊魂未定一脸天真无邪的小黑狗,林茜脑子闪过一个可怕的字眼:
  狂犬病。
  小姑娘吐出血拿出一盒子粉轻撒在林茜的伤口上:
  “放心,他没病;这是银黄田七粉能消炎止痛。我嗓子不好的时候就用这个,吃着难吃;拥着挺好的。”
  小姑娘的声音清亮好听,她接着又说:“你可真厉害,我本想叫龟公帮我抓的;可是他们在前堂忙着。还没请教姑娘你名讳?”
  “我叫林茜,你呢?”林茜不自觉对眼前的小丫头很有好感。
  小姑娘笑得很甜:“我叫花奴。”
  “你名字真好听。”林茜由衷赞道。却被气喘吁吁追下楼来的葵儿拽了拽后襟,葵儿掩着嘴凑到林茜耳朵边:“主子您忘了这是哪儿了?她多半是风尘女子,少接触为好。”
  “风尘怎么了,哪没个尘的。和一般女人比起来不就是一个批发和零售的区别嘛!”这句话,是弄堂口做美容生意王姐说的;她们那家美容美发店基本都是男人进进出出,代理足疗和按摩了。王姐那岁数都够当林茜大姨了,可每次见着林茜非要林茜管她叫姐。想到这里,林茜不禁怀念起王姐给她做的只能用‘酷’来形容的发型。要是再王姐倒腾她头一回,再回这儿;那绝对是‘酷毙了’。王姐其实特有意思,大概是因为身边的女人都喜欢把她们这类人归成“公敌”不但自己鄙视,也会让自己的子女远离她们。而王姐这一辈子做下来,捞了一身病;虽然治得七七八八了,却是不可能有孩子了。王姐就对林茜说,她特想要个闺女;不用像依冉那么争气。能跟林茜这么傻傻愣愣的就好,老了;死了也有人送终。
  葵儿见劝阻无效,只能嘟着嘴在边上看着。
  花奴蹲着身子自顾自逗弄那小狗,而后抱起小狗;抓着小狗的爪子假装拜年一样对林茜拜拜。嘴里假装戏里的小生,念念有词:
  “谢谢这位姑娘相救,恩情无以为报。一口之情小生定会负责。”
  林茜也点了一下小狗的鼻子问:
  “那小子你准备怎么负责?”
  “小生愿娶姑娘为妻。”花奴粗着嗓子说,说完搂住小狗;直拍手。声音又恢复正常道:“好好~小相公要娶你为妻啦!”
  应变再快,林茜还是懵懵懂懂;不知道这唱的是哪一出:
  “什么小相公?干嘛娶我?”
  花奴指着小黑狗说:“他就是我的小相公,他被妖怪变成这样的;我们定好亲了,但是你刚才救了他。他为了报答你要娶你为平妻,你以后就可以叫我姐姐了。”
  越听越别扭,要说嫁给白少风似乎还说得过去;他白少风再不济。也算个人,这个小黑狗就太离谱了。不但离谱,你个小破狗还要两媳妇!?北靖王也不过一个妾室-淑仪妃,你个小狗可是赶超他了;我林茜怎么能嫁给你个小黑狗!
  “不行,我看他对你情深意切;我就不夺人所爱了。你想和我义结金兰倒是没问题,你说呢?”林茜瞥了一眼无辜的小黑,对花奴说。
  花奴杏目看天,考虑了一下;点头应道:“好!”说完拉着林茜的手,另一手三指朝天,“我花奴在此起誓,与林茜结为异姓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如有相背不得好死。”
  林茜看这小花奴信誓旦旦,就学着花奴的样子也抬起三指指天为誓。
  “花奴,你怎么又在这里玩小狗。”婉香气冲冲走近,见到林茜也在;欠身行了一礼,转头对花奴:
  “花奴,快梳妆打扮一下;今天是十五。要见客的。”
  花奴点头,又对林茜鞠躬:“姐姐,花奴要去梳妆了;晚些时候,花奴再来找姐姐。”说完招呼了一下小黑,“小相公,我们走。”小黑听话地跟在她身后。
  “婉香姐,她这么小就要接客?”林茜有点替花奴惋惜。
  婉香目送花奴:“花奴已经十八了,别看她平时傻傻的;她可是婉香阁的花中魁首,色艺双绝。她娘把她送来的时候就抱着一条小狗,说是放着陪着她的;后来那狗病死了,她就又捡了一只一模一样的;硬说是她相公。反正青楼女子,哪有一个是好命的;让她这么自己骗骗自己也好。”
  一番话,听得林茜有些唏嘘:“就没有人为她赎身?”
  婉香抽出前襟的帕子:“有,她不愿意;说是自己已经有夫君了;况且那些个公子哥,赎个花魁回家顶多让她当个妾室。有些妾处境还不如婢女,我也不愿意让花奴遭这份罪。她只要见见客人唱个曲,跳个舞就好。每月十五,是她见客的日子。”静默一刻后,婉香又说,“不过花奴能和您处得来,也算她的福分。”
  林茜多少有些不好意思,也不叫处得来处不来;花奴是个好女孩儿,任谁都会和她处得来。
  “你们谈什么呢。”
  云世青不知从哪冒出来,大步走到林茜和婉香面前。
  “世青,我们在说花奴那孩子呢。”婉香答道,
  “对了,说起花奴今夜她要到御前献舞祭天是么?”云世青问。
  婉香点头:“不错。”
  云世青双手环在胸口,指向林茜:“今晚让花奴带她去。”
  “娘,你听我的就好;就当是帮我。”云世青拉起婉香的手。
  顿时,林茜感受到一种暧昧的气息;婉香慌忙抽出手,皱眉:“娘何时不听你的了。”
  林茜体会到灯泡的不适感了,这说话也不是,不说话也不是。留着煞风景,又不好意思开口说:我要走了。云世青一点都没有调戏养母的负罪感,看得林茜觉得人生啊,真是多难。虽然就这样看,婉香真的和云世青很般配,很般配;但却明明白白是养母和养子。
  “你怎么穿成这样?和花奴打架了?”云世青瞥眼看林茜身下被撕成两片,姑且我们算是裙子的东西。
  林茜低下头看,怪不得从云世青进来;葵儿就一直在身后猛扯自己的袖子管。
  怪不得此刻,连婉香都一脸尴尬表情。
  林茜捂着腿节节后退,眼见这个云恶人脸上嘲弄的笑;这混球一早就看到她裙子撕坏了,还过来;看够了才提醒她。白光光的小腿和大腿小部分面积,都被看了。林茜平生最恨穿裙子,裙子里又最讨厌穿短裙;归结起来,就是不喜欢露腿给别人瞧。
  林茜只想,现在就把云世青的眼珠子抠出来丢去喂花奴的相公!

  第十六章

  ……》
  “唉,轻点……”林茜捂着头直叫。
  “主子,奴婢已经很轻了;再轻这头发就盘不起来了。”葵儿为难地嘟囔。
  从小到大,林茜最烦梳头;头嘛,反正梳了也是要乱的。可是偏偏幼儿园和小学里都规定长头发的女性小朋友都非要把头发梳起来。林母又认定女孩子就该长头发,不然跟男孩子有什么区别。这点上林茜只有一半认同,首先;男女是大大不同的不取决在发型上。但是女孩子确实长头发更好看一些,只是;林茜不喜欢自己头发太长罢了。
  头发太长,连梳头都跟上刑一样。
  葵儿梳起左边的头发,右边的有掉下去一些;梳起前面的,后面的又散下去了。简直就想把自己的头发拔下来接给自己的主子了。
  房门敲了两下,就被推开;云世青直接走进屋子把手上一把黑乎乎的东西丢在桌子上就说: “老远就能听见你的叫唤了,实在不行;先盘上这个。”
  细看桌上的黑东西,是两把油亮乌黑的头发。
  “你从哪搞来这么恶心的东西?”林茜瘪着嘴,嫌恶地瞧着那两把头发。
  云世青摸摸鼻子,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坐下;喝了一口道:
  “当然是买来的,难不成偷来的?”
  林茜将信将疑看着云世青,反正这个人;问多了也是白问。葵儿就依言只是把林茜的头发两边挽起,把成捆的长发盘在林茜头的两侧。
  盯着镜子里完全一个古装片里丫鬟模样的自己,林茜深叹了一口气。站起转身看着云世青。
  “看我做什么。”云世青品着青瓷小杯中的茶水。
  “云公子,我家主子要更衣了。”葵儿娓娓道来。
  房门被狠狠关上,云世青站在门外摇头嗤笑道:“天下美女见多了,脾气这么大的;还真是头一个。”
  黄昏伊始,要前往皇宫大内的马车停在婉香阁大门前。细软的羊毛毯子一直铺就到车撵蹬脚上车的地方。
  要不是四周都用竹子片子拦起来,围观的少说有上百百姓;涌进来怕要出一场骚乱。
  花奴头戴鎏金碎花牡丹冠,两副一尺长的步摇簪子佩在两侧眉尾;点绛朱唇,细描黛眉。一身拖地五尺的白纱披,素白的裙摆上用金银丝线套绣着百蝶团花。时值国丧,朱红颜色被降到了最少。连脚上的绣鞋,手上持的舞绫也要素色。林茜端着最轻的一个装舞绫的托盘跟着花奴上了马车,这架马车不像林茜赶路时坐的那种;用轿车来比喻,林茜来都城时坐的是私家厢车接近小面包吧;而这架就是豪华敞篷轿车了。马车上有个顶,顶上垂下短布纬和长纱帐。车中央有个座位,上了车;花奴并没有坐下只是目视前方,林茜也学着另外一个侍女的样子;直挺挺站在花奴身后。林茜偷偷看车底下那些群众,嚯;都伸长了脖子要看京城第一花魁的芳容。
  马车缓缓移动,老百姓们自觉让开一条道。人群中不时有人看到花奴而惊叹的声音。
  很快马车在平坦的京城车道上行驶起来。
  “有意思吧?”花奴没回头,压着声音问身后的林茜。
  “什么有意思?”林茜只觉得手酸,回问花奴一句。
  “你看,好多好多人都来看我们;还有人看呆的。嘿嘿,要是不用装这副清高模样就好了;有两个住在在我们婉香阁前面一条街的小孩子也来了。”花奴侧过一点头继续说。
  林茜把托盘搁在车扶手上,暂时缓解手腕的酸胀问:“隔一条街?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花奴回头得意地一翘手:“我不用见客人的时候天天趴在婉香阁最高的阁楼上面看他们!”
  这回,连边上一直充当摆设的丫鬟也忍不住笑着开口了:
  “小姐,你还好意思说!”
  “哎?那你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玩去?”林茜问。
  花奴叹了一口气,边上那丫鬟插嘴道:“进了青楼的姑娘怎么能随意出去,像婉香妈妈对小姐这么好的已属难得。”
  “是啊,谁叫我命不好;要是我娘把我卖去当丫鬟也比进青楼里当小姐强。”花奴接着那丫鬟的话说。
  “谁说的,丫鬟还不累死你!我这儿给你举个托盘就够累的了。要真让你当了丫鬟,小姐得光忙着照看你了;那天你连个假山都爬不上,你还当丫鬟;我都不敢当丫鬟呐。”林茜慷慨陈词,边说边甩着胳膊。
  花奴那表情明显是不信林茜,从另一面转过头问那丫鬟:
  “珍儿,丫鬟真那么苦?”
  那个叫珍儿的侍女抿着嘴直笑,看看林茜那副狼狈样;回花奴道:
  “珍儿命好,随了小姐;若是跟了哪家公子老爷,就没真叫苦了。”
  “这话怎么说?”花奴索性转过身听珍儿讲,林茜也颇感兴趣地搁下托盘子跟着花奴竖着耳朵听。
  “丫鬟是奴,是婢;哪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被主子买来卖去不说;若是跟了小姐,以后要陪嫁到夫家;若是随了公子,那就是通房丫鬟。管不得愿不愿意,只要公子看上了;都可以纳了做小的。”珍儿端着托盘说着。
  花奴一把扶住珍儿的手一脸凝重说:“珍儿,我以后一定不嫁!”
  珍儿空出一手掩嘴笑道:“小姐,你又说胡话了!怎么能不嫁呢!”
  没想边上的林茜也啧啧称是道:
  “对,对;为了葵儿我也不嫁!”要说林茜这里有点小私心,她由衷希望葵儿能跟一个葵儿她自己喜欢的男子;而不是和林茜分享一个男人。就说林茜,就算关系再好;她也绝不愿意跟别人去同侍一夫。
  珍儿左顾这个右盼那个,笑得更厉害:
  “陪嫁的丫鬟不一定就当妾,若小姐嫁得一个品行端正的夫君;丫鬟还是丫鬟。依旧只是服侍在小姐身边罢了。”
  “花奴,这是你丫鬟?”林茜才意识到聊了这么久还没正式认识过。
  花奴点点头,拉起珍儿的手:“这是珍儿,快;见过我姐姐。”
  珍儿才要行礼。林茜忙说:“免了,免了!咱没那么多规矩。”
  花奴一拍珍儿肩膀:“没事,珍儿嘴特别牢!以后也要叫我姐姐作姐姐,知道吗!”
  林茜快受不了了:“花奴,不叫姐姐成么;我听着寒碜。”
  花奴考虑了一下,似乎想出了一个权宜叫法:“那我叫你姐姐,她叫你林姑娘?”
  “行,私底下这么叫就可以了。”林茜要是听到左一个右一个都管她叫‘姐姐’,她非疯了不可。
  在这三个女孩子的热火朝天的聊天声中,马车缓缓驶进皇城大门。

  第十七章

  ……》
  正门口侍卫斜眼看了看车撵上聊得正欢的仨女人。
  车夫笑得端厚:“官爷,我们姑娘第一次进皇城面圣;您多担待。”
  侍卫一想到晚上还得巡看着前门哪有心思多盘查这舞姬,就懒懒查了一遍内务府传来的花名册;在舞姬花奴一行后面用笔划了一勾。
  马车顺利了进了皇城。
  在这个大到你就算坐在直升飞机爬到三百米空中也很难一眼从这头望到那头的皇城里,分布着若干个御花园;御花园有大有小,各自的用处也不尽相同。其中有一个最大的花园中央,有一个汉白玉石砌雕成的平台。这个花园平日不轻易开放,连后宫娘娘贵人们也不一定能进入。现在,这花园中摆着桌椅和果品酒水。每一桌上都端正摆放着或琉璃或青瓷的杯碗酒盏。端着各色器皿的宫女匆匆绕着回廊行走着,今夜是圣上宴请各位王侯。说是宴请,其实已经近乎于是一顿‘豆腐’饭;又遇上长公主尸首被盗,只好先祈福一下。至于怎么入棺下葬,得看监察狱司何时能找出这个凶手,寻回公主被盗的尸体。
  现今,这个‘凶手’正愁眉不展地坐在靠近龙椅边的扶手宽椅上。
  旁人眼里这个即将与死去的长公主成婚的北靖王此时深锁愁眉是再正常不过了。可白少风脑子里想的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想来前一天云世青在万和殿的横梁上丢下那么一句话飘得没了影子。虽说白少风从未怀疑过这个挚友的能力,大内却好歹是大内;不是市井集市,想进去对上时间就能进得了的。况且,云世青别人不了解;白少风可是了解得很。有时候兴致来了,什么事都没问题;兴致去了,再简单的事,他云公子不愿意做;即便是在他面前跪穿了脚髌骨也是枉然。
  先不想这些,白少风正了正坐姿;掸了掸玄色朝袍淡然环视了一下四周。
  所有在席的诸位郡王都是多少沾些皇亲,就拿北靖王白少风来说;他就是玉宁的母亲已经薨了的圣母皇太后的外戚表弟。坐对面南恬王则是诞下圣上的先帝爱妃的外甥。但是,白少风和这些攀亲戚的郡王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区别就在于他手中握有戍守北疆的十万精兵。在先帝还在那会儿,先帝手下那帮大臣平日里没事就凑在一起讨论怀疑北靖王的爹要造反;老爷子带兵征战多年立下战功无数,没想老了还被一帮朝上的老头在背后唧唧歪歪。老爷子只知道带兵打仗,论暗中损人哪是那些个老狐狸的对手,于是还朝没几年白老爷子就被这帮嘴皮子溜滑的老东西气得没剩下几口气。
  咽气前,白老爷子把白少风叫到床头;嘱咐他一定要好好读书,他自个就是吃亏在没好好通读四书五经,光晓得看兵法;连那帮大臣引用诗经里的话疵他都没明白,还乐呵呵应了;回头被兵部的同僚一提点,气得回家直吐血。其二,老头子说娶妻不怕贤惠;万万不能娶一个认不得字还愣觉得自个无才便是德的。其三嘛,老爷子还没来得及说;就又一口血。大喘了几口气以后就咽了气。
  白老爷子死后,轮到少年风华的白少风继承了北靖王之位;白少风可不买那些个快老掉牙的大臣的账。虽无造反之意,因为自己爹被活活气死;白少风看那些老东西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和他爹一样他在边疆屡建战功,年轻俊才总是会深得圣上的器重;那些大臣也差不多只能告老还乡。白少风自觉没有派人杀了那些告老的大臣,真是仁至义尽。况且,这些老头都告老了还不安分;时刻打算着要如何如何除去白少风。白少风也就索性随了他们的愿,造个反给他们瞧瞧。但白少风这么打算,老天却执意要白少风当个忠臣;在白少风才安排好军队还没举旗发兵时。就从京城传报:先皇驾崩。
  那时,玉宁才十岁;只好抱着还不会走路的当朝圣上上朝,两个孩子哪能压得住朝上那群老奸巨猾之辈。于是四位郡王自动升格成摄政王。
  白少风当时是很愿意能天天看到玉宁,当时白少风也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用他亲娘靖王妃穆氏的话来说:我儿子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了。白少风却死都不承认他喜欢玉宁,小伙子嘛;都是这样喜欢遮遮掩掩死鸭子嘴硬的。殊不知,这玉宁长公主还没到谈恋爱的年纪;只知道管白少风叫皇表叔,谁叫辈分在那儿。听得白少风那叫一个难受,苦水只好往肚子里吞。
  虽头几年是波澜不惊,但是雏鸟计划就是慢慢才能出成效的;外加白少风天生得一副面如冠玉萧萧其姿的模样,愣是打了三四年仗都不带晒黑的。而小玉宁也渐渐出落得娇嫩娉婷,那颗小芳心一时没注意到白少风;但三番四次,你来我往那么好几次下来。玉宁就开始渐渐从皇表叔改口成‘北靖王’或是‘少风’了。后来,渐渐边疆平定;内政也走稳。白少风几乎可以不用带兵打仗了,就开始考虑要如何能娶到玉宁。
  哐~~哐~~
  两声响锣,把白少风的思绪拉回现实。眼前诸位摄政王已然就坐,互相点头作揖示意算是打招呼了。
  “圣山驾到~!”大内总管尖着的嗓子高声传报。
  四位刚落座的摄政王又立刻站起身,目迎圣上。
  小皇帝穿着龙袍有模有样地跟着两位手提宫灯开道的侍女走到龙座前,踩着踏脚的软凳;坐上龙椅。待到坐稳,摆摆小手说:
  “众卿入座吧。”
  四位摄政王作揖道:“谢主隆恩。”纷纷坐下。
  钵锣作响,白少风抬手轻揉额角;又是一些无趣的歌舞。
  其他三位郡王似乎也不甚开怀,若是皇帝再大一些;他们还能借机敬个酒。可皇帝现在是只能喝奶的年纪,连马匹话说得深奥一些都听不懂的孩子;三个郡王只能顾着眼前爱喝酒的饮酒,不胜酒力的,就取几颗西域进贡来的葡萄吃。
  白少风拿着杯子慢慢地晃,估摸着等一会宴会结束;他就马上奏请圣上单独面圣把玉宁的事说一说。至于该怎么说,白少风还在考虑。
  其它郡王都酒过三巡,白少风依旧坐在那里;晃着手中的杯子。
  “皇叔可是想念我玉宁姐姐了?”小皇帝扶着龙椅的龙头扶手,探着头问发愣白少风。
  白少风忙回神答道:“是,圣上;臣觉得玉宁公主还未死。”
  “哦,长公主可是经由御医验定已经毙命了;北靖王这么说。可是得知什么内情了?”问这话的,是坐在白少风边上的冯清王;今夜就属他酒喝得最多。酒喝多了,可却一点也不糊涂。
  白少风瞥了他一眼:“我暂时也尚无头绪。”说着,举杯将杯中的酒液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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