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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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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书咬咬嘴唇,一时难以辨明心里的复杂感受——到底是该感激他的帮助,还是该拿餐盘狠狠敲他的头?清越的目光停驻在她脸上,那人唇角含着一丝笑意:“不过毕竟是有进步,至少这次你没摔下去。”

虽然并不令人反感,但一句话就把恶劣的本性显露无疑。锦书这样确信着,叹了口气。

“三哥!”

宛如天籁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话音未落,一身橘色裙子的嘉音已飘到了他身边,轻快地嚷:“三哥你在吃什……何姐姐?”

她睁圆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看锦书又看看沈斯晔,目光滴溜溜的一转,立刻谄媚道:“你们忙,我去拿点吃的。”还没拔脚开溜,就被锦书微笑着叫住了。

嘉音只好一步步挪回来,笑嘻嘻的打招呼说:“何姐姐,好久不见啊。”

锦书笑笑:“没多久。我听说你们最近好像在排练希腊话剧?”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沈家兄妹飞快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嘉音赶忙眼神亮亮的点头:“我们在排特洛伊战争,我扮演赫拉。你有兴趣参加么?”

“我有兴趣没时间,真可惜。”锦书失笑,“怎么不是海伦?”

嘉音幽怨的看了她一眼:“……他们说我太平。”

锦书啼笑皆非。沈斯晔看她们熟稔的交谈,露出一个有些困惑的笑容,打断了嘉音的话:“你们认识?”

嘉音拉长声音,斜斜瞄他一眼:“哦,就许你认识她,我就不能认识了?”一壁心里却在后悔。之前皇储的事把她的心智搅得大乱,自然忘却了这一茬。只可惜,平白丢了一个能取笑哥哥的机会……

沈斯晔与妹妹互相挖苦的习惯成自然,只是无可奈何的笑笑,而锦书依旧是笑而不语,并无异样之色。嘉音暗暗叹了口气,心道送佛上西天,何况她哥哥还有那个把柄捏在她手里,不用一用安知效果如何?当下心念一转,便笑盈盈的拉着锦书说话。

因为有真·搞事王嘉音在,三个人很快各自端着盘子坐到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嘉音在喋喋不休的介绍她的履历,用词夸张到锦书骇笑:“只是实验室民工而已,没这么高端啦……”

沈斯晔却颔首赞叹道:“没想到何小姐是医学院的高材生,真是深藏不露。”

他的笑容在外人眼里光风霁月,看在锦书眼里总觉得带了一丝你知我知的调侃。锦书心知肚明的笑笑,聪明地不肯接他的话头。但那个人似乎对她很有兴趣:“你的德语也非常好,发音很美。在德国住过?”

“是奥地利。”锦书终究还没厚颜到接受赞美毫无反应的地步,略略低头笑了笑。“其实我也就是口语还好,过奖了。”

沈斯晔扬眉一笑:“哦?”

锦书一滞,随即垂下目光淡淡道:“我父亲以前在奥地利工作,我在维也纳上了初中。高中来美国,德语就没再继续学下去。”

沈斯晔礼貌的点点头,稍一沉吟后慎重的问:“那不知你和上一任驻美大使是……”

锦书无声的叹了口气。“……那是家父。”

难怪。如此,一切疑惑都能得以解释。

“我国际法入门读物就是令尊执教燕京时主编的教材,这么说我也算他半个弟子。”眼镜片光芒一闪,沈斯晔释然的微笑起来,“失敬失敬,没想到原来是小师妹。”

锦书莞尔一笑,父亲的学生多了去,是以并不在意。嘉音却险些没被果汁呛到。

她哥哥虽然随和,可何曾这样努力地跟人套过近乎?果然是其中内情不足为外人道么?

沈斯晔没再说下去,目光里有点若有所思,然而恬静清澈的光芒并不让她感到冒犯。嘉音把荔枝核握在手里,慧黠的黑眼睛在她哥哥和锦书身上打着转,“在转鬼心眼”的模样昭然若揭。他们长相固然颇有几分相似,气质却大异其趣。

若说兄长是沉静的湖泊,那么妹妹就是灵动晶莹的涧底清溪。锦书在心底暗暗品评着,不免对这兄妹俩产生一丝好奇。

远处似乎有人招呼他,沈斯晔回望一眼便皱起眉头。歉意的对锦书微一欠身,他匆匆起身走开。嘉音向她哥哥走去的方向扫了一眼,低低的抱怨道:“怎么又是……”她把后半句咽了下去,喝了好大一口果汁。

轻轻松了口气,锦书看着沈斯晔消瘦挺拔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心底松弛的同时不知为何有点怅然。收回无谓的心思,又吃了几个荔枝,她对沈嘉音笑笑:“我去拿点饮料。”

9今夕何夕

锦书穿过花团锦簇的人群走到饮料机旁,才发现居然只剩黑咖啡了。她从没有喝清咖啡的习惯,怕晚上失眠,不免有些踌躇。

“怎么又没水了……”

锦书听见熟悉的清朗声音抱怨。她下意识的回过头,果然看到沈斯晔端着个杯子,眉宇间带着点淡淡的倦怠,穿花渡柳的一路信步而来。

仿佛魔法时钟的时针与分针轻轻相合,他们目光相触的刹那,背景音乐忽然停止了播放,大厅在一瞬间陷入诡异的安静。时间在那一刻似乎停止了。喧哗不入耳,世界的背景都变成了灰色。两人隔着人群目光相对,不知为何都有点无措。

这种她从未体验过的、如春天第一朵花拂过脸颊的感受,到底是什么?

好在这尴尬只持续了几秒。音乐重新响起,沈斯晔轻咳一声,镇定的踱步过来。“我就说他们准备不充分……算了。你喝不喝酒?”

锦书叹气,举了举空空如也的杯子。“我可以喝一点红酒,但我还要开车回去。后天有课,不比你是请假出来的。”

“那这样吧,”沈斯晔走到她身边,偏头看了她一眼,眸光明动,笑意宛然。“你来喝酒,我喝咖啡,然后我开你的车送你回去?——不客气。”

锦书盯着眼前潇洒自若的男人,简直恨不得自带X光机,看看他的脑回路到底是什么构造?一会沉稳一会轻浮,还时不时挑战一番她的下限!沈斯晔接了半杯咖啡,然后毫不迟疑的加了整整三大勺糖。抬头看到锦书的眼神,便有点孩子气的露齿一笑,解释道:“我怕苦。”

“……不,我只想问你有没有龋齿。”

“以前没换乳牙的时候生过蛀牙,后来被我妈妈狠狠教训了一顿,才注意刷牙了。”沈斯晔冲她笑笑,顺手又拎起牛奶壶向杯子里倒了半杯牛奶。

锦书无奈的抚额,喃喃的说:“那我还是喝牛奶算了。”

“那是配咖啡的清牛奶,是凉的,而且腻的很。”沈斯晔伸手拦住她,眼里的光芒是认真或是戏谑,她一时却难以分辨。“真不考虑一下我刚才的建议?虽说只是举手之劳,但你也不必为此拒绝。”

锦书倒退一步,客气道:“真的,不用了。”这时候一秘刚好经过,大概听明白了两人的对话,忍着笑道:“那个……何小姐今晚可以住以前的大使官邸,我们还没收拾那处住宅,里边还保持着原貌。”

“阁下。”沈斯晔默然回头,“我觉得您更好的建议应该是给咖啡机加水,而不是建议她今晚上住在华盛顿。”

一秘摊手道:“是,下官马上就去办,反正加水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他笑着走开。沈斯晔无奈的揉了揉眉心,只好亡羊补牢:“既然你不需要开车,一起喝杯酒如何?”

锦书向酒水区看了一眼,注意到了酒瓶身上的1982字样,犹豫了一下,理智终究不敌好奇心:“……好。”

沈斯晔领着锦书走到酒水区,他愉快的赶走了要过来服务的男侍者,亲自为锦书斟了大半杯,红酒在璀璨的水晶杯里辗转,仿佛一块柔韧的果冻。锦书低头看看,有点迟疑。她并不习惯喝酒,对自己的酒量没有太大信心。

“等一等。”锦书在百忙之中强调说,“我大概喝不了太多!”

“没关系,你自便就好。”他微笑着对她举起杯子,看上去心情颇好。“为了我们的重逢。”

“好吧……干杯。”

水晶杯喀的一声轻响,酒液在灯下漾起诱人的红波。锦书浅浅抿了一小口,一瞬间的苦涩酸辣让她蹙起眉来,幸好那酒没有辜负它声名在外,咽下去时已经是混着紫罗兰和橡木清香的醇永,直沁肺腑。锦书从丹田里直舒出一口气。“好酒!”

沈斯晔握着杯子轻轻晃动,嘴角上浮起微笑,抬起明亮的眸子看着她。“其实你若不怕凉可以放块冰,那样香味会更集中。”

“我其实对酒了解很少,我只会用医用酒精。”锦书又喝了一口,越喝越觉得醇美,一时竟有些贪杯。“说‘好酒’大概是出于某种习惯,像武侠小说里,看到一把剑不也一定要说‘好剑!’么?”

沈斯晔怔了怔,大笑起来,颊上显出两个浅浅的酒窝。侧首问她:“再来一杯如何?”

“还是算了,我的酒精耐受度大概不高。”胃部已经全然温暖起来,让她捡回一点理智,试图婉拒,“我很少喝酒,这一杯已经——”

水晶灯粲然明光下,他固执的对她举着杯子,目光里有几分孩子气的执着。锦书怔了怔,心里似乎有些异样。本来可以拒绝他,不知为何却没有。

锦书默然地为自己斟满杯子,不料刚放下酒瓶,桌对面忽地一声娇斥:“喂,这不是给工作人员喝的!”

说话之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骄傲高贵的脸微微扬着,脊背挺得笔直,墨蓝色丝绸晚礼服在璀璨灯下流光溢彩,是个颇为出色的美人。她瞥了一眼身穿套装的锦书,嘴角微扬:“一杯酒就是平民们一个月的工资呢,要不是苏伯父赞助,哪能一杯接一杯?”轻轻挽起缀着柔软流苏的开司米披肩,她露出完美的微笑,笑盈盈的目光在沈斯晔脸上一扫:“就算是找只小猫打发时间,至少也要维持品味吧?”

沈斯晔的脸色沉了下去。

“卢小姐,她是我的朋友。”他克制着不悦的神色,淡淡道:“请礼貌一些。”

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奇迹,卢小姐骤然睁大精心描画的眼睛,愕然的看向锦书。锦书垂着睫毛神色淡然,气场淡定的让她气馁。又羡又妒地,卢小姐掩嘴轻笑:“朋友?只怕是一心攀高枝儿往上倒贴——”

沈斯晔锵的搁下酒杯,紧盯着卢小姐,一字一句的道:“伯爵小姐,慎记请勿以己度人。”

他素来为人友善温和,能说出这种程度的话已经是怒极了。卢小姐俏脸上顿时一阵红一阵白,杏眼里漫起水光,勉强笑道:“是晴宜失礼了。”言罢勉强屈了屈膝,狠狠地剜了锦书一眼,用手绢遮着脸跑了开去。

丝毫没有看那娇柔背影的打算,沈斯晔轻幅度的甩甩头,像是要把负面情绪赶走。“……没想到发生这种事情,真对不起。”

听出他话里的歉意,锦书淡淡说:“只怕我不去就山,山会来就我。”她一直生活在单纯的环境里,还没见过这样针对自己的人,就是再迟钝也能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如同看待异世界来客对地球文明的指手画脚一般,倒不会多么生气,她只是觉得荒谬。

沈斯晔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只好叹了口气,咽下没出口的一句解释。

何锦书毕竟还是个家教良好的好孩子,觉得自己一直装死毕竟不太好,又吃了点水果,便仰头问沈斯晔:“沈先生有没有去过忻都?”

那人正剥荔枝,闻言手指一顿,那枚莹润的荔枝就咕碌碌滚到了盘子里。“去是去过的。”扶了一下眼镜,他微微眯起眼,笑道,“不过也是多年前的事了。”

“气候没变就没关系。”锦书颇为可惜的瞄了一眼那个荔枝,“那里夏天有多热?”

“就榄城而言,大暑季节至少有100华氏度,雨季时降水能到280毫米。”他沉吟片刻,准确的报出一组数据。“冬天也就算了,那里夏天的状况相当糟糕。如果你准备去那里旅行,那么我非常不推荐选择榄城为目的地。”说到最后,他的语气已经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我是去那里实习,夏天比较便于取样。”锦书笑着一叹,却丝毫没有被吓住的意思。“网上的内容都不详细,给我说下你的经验好不好?”

端秀沉静的面具出现了细微裂痕。沈斯晔皱起眉头。“——实习?”

锦书觉得他的态度有点奇怪,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地点点头:“去燕京大学的榄城实验室。我们院和燕大医学院有合作项目,每年交换学生实习。”想起往事,锦书莞尔道:“他们的负责人顾衡飞院士上次来我们学校,还是我做的汉语翻译呢。老先生高血糖高血压什么的一样不缺还想吃蛋糕,害得我们大半夜的去买降压药。”然后她很没有自觉地塞了一块蛋黄酥进嘴,全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沈斯晔微微闭了下眼,脸上似乎隐约闪过一丝苦笑。

“我在陆军服役时,曾在忻都空军基地驻留四个月。”

沉默了一会儿,他忽地开始讲不相干的话题。语气亦极平淡,却听得锦书睁大了眼睛。

“你参过军?”

“七、八年前的事了。”沈斯晔一笑,“那时候我刚高中毕业,服完两年兵役才去了英国。”

不动声色地点头表示自己在聆听,锦书将半个无核枇杷塞进嘴,直觉他决不只是想告诉她过去的经历。关于这一点,她已有过教训。

“我曾经在祁连山一带的沙漠里迷路两天,也在十一月掉进过青海湖,感冒后差点转肺炎死掉。还有一次,我驾驶的战斗机在空中时发动机突然失灵,害我只能跳伞逃生。”如是平淡流畅地说着,仿佛言语中提及的那个人并非自己。青年墨玉般的眼眸里映着难言的光。

“但这些,都不如在忻都那次凶险。”沈斯晔将一枚水晶般的樱桃从蛋糕上拔起来,忽然对她笑得如南风拂面、春山花开:“你吃不吃?”

“……不了,谢谢。”

“榄城曾经有一次大停电,通信系统全部瘫痪。”把樱桃丢进嘴,心情像是被柔美酸甜的果实所感动,他的语气也变得轻快许多。“问题是那时我们在进行野外生存训练。我们感染了恶性疟疾,但完全无法归队,驻地也找不到我们。”

“若非停电很快结束,那次我大概难逃一劫。据说险些引发了肝衰竭。”

并未刻意使用详细的言辞,但看锦书的表情就知道,她深知那种状况的凶险。

“驻地出动了直升机,把我连夜送到榄城最先进的医院,才把命捡了回来。”

沈斯晔看向因不忍而微微蹙起眉头的女孩子,心里反倒一松。“那次痊愈之后,我就被调到了国内部队。没多久,就出国了。”

将杯中红酒一饮而尽,他的笑容懒懒散散:“我认为我的身体素质大概不会比你还差。现在还想去忻都么?其实有人说我跟军队八字不合,不过我可是坚定的无神论者。”

闲闲把玩手里的水晶杯,他志在必得地等待着。

“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才要去那里。”

沉默了片刻,眼前的女孩子抬起头,乌眸直视他的眼睛,清晰地给出自己的答案。

沈斯晔一时怔住。

就算他疑心自己幻听,然而那双明净眼睛里清澈地光彩,却明确地告诉他“不,你没有。”

“我知道从非疫区来的人就算服用了预防药物,也不能完全保证安全。”刻意选择了非专业术语好让他听懂,女孩子的表情格外认真。“你应该也吃过药,虽然没什么效果,可是药就那么几种,除了疟疾还有流感霍乱,病毒也会变异,还会有抗药性……如果连研究人员都不去了,以后怎么办?今年忻都大区流感的死亡率——”

锦书及时把更专业的内容咽了回去。其实她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

你被传染了有飞机送你去急救,那么,别的普通人呢?并无苛求他的意思。绝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她也是。

小时候,父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若我们不以维护良法为己任,则恶法终将波及每个人。那时候她太小,还不太理解其中的深意;十几年后的今天,她希望至少能做些什么。不止是为了那些甫一出生便被剥夺生命或父母的婴儿,她承认自己是心软,看不得生离死别,尤其看不得父母子女天人相隔。哪怕数据只降低一点点也好。

一瞬间,那人一动不动,只是凝眸看着她。

开始锦书并不觉得异样,坦然自若地吃着樱桃。半天没听到他说话,才抬头看了一眼,玩笑道:“More questions?”

似从怔忡里惊醒过来,沈斯晔匆忙地收拾起表情,挑了挑有些僵硬的嘴角。

锦书觉得自己也许使用了过于严肃的语气,以至于吓到了他。这很正常。“其实没什么,流行病年年都有,但如果不在高发地区就没多大关系,而且你会自带免疫系统,不必担心。”她如此好心的安慰着,没发觉自己的话只起了反效果。

“我不是害怕这个。”意识到她完全理解错了自己的沉默,沈斯晔的心底第一次升起一番无奈。“虽然我个人确实比较容易倒霉,但也不至于来一场就被传染上。”

“那么对不起。”锦书于是从善如流地道歉。

莫名其妙的,似乎陷入了沟通不畅。

沈斯晔的嘴唇动了几动,终究化作一个苦笑,放弃了解释。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他说或不说,其效果都没什么差别。

“……沈先生。”相对安静了一时,女孩子忽然抬起头恳求地看向她身边唯一方便求助的人,明眸里水光飘忽。“我好像……喝醉了……”

沈斯晔怔了怔,心里慢慢涌起一股啼笑皆非。之前看她贪杯的架势,还以为她酒量很好。

些许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伸出右臂从她肘后穿过,扶住她的腰。锦书只能勉强维持身体平衡,为了扶稳她,他不得不用了更为亲密的肢体姿势。淡淡的茉莉馨香拂过鼻端,温热的肌肤热度隔着不算厚的布料,准确地从指尖一路传到大脑皮层,提醒着他温香软玉在怀这一事实。

从众人各异的目光中坦然经过,沈斯晔带着臂弯里醺然的女孩子,走向角落里的沙发。嘉音不知去哪鬼混(吃喝)去了,角落十分安静。他把锦书扶到沙发上坐好,倒了杯冰水给她。锦书轻声道了谢,端着杯子小口小口低头喝着,长长的睫毛垂下,他只看得见她脸上有如桃花晕染的嫣红,醉态安静而可爱。

眼前的女孩子斯文清秀,气质澄澈柔和,这并不少见。可在他的认知里,这样的女孩大抵是需要细致呵护的折枝花朵,弹琴唱歌换衣服,坐在花丛里吃下午茶,没事和家人闹一番别扭。甚至他小强似的的妹妹,也脱不开这种娇柔大小姐的影子。

而眼前的姑娘,她的气质更像一株玉兰树。比较贪吃的玉兰树。

沈斯晔轻轻扶了一下眼镜,几乎没有察觉,自己唇边挂着淡淡的微妙笑意。

春风似乎拂开了如烟杨柳,在他眼前展开一个隐约的美丽新世界。

那时候,沈斯晔还过着低调的日子,纵使流言四起,仍然没人认为他真的能接过那顶皇冠,青史留名;

那时候,何锦书身边的父母亲友、师长同学,所有的人都相信,她一定会成为出色的医生,享誉学界。

而以后的事情,谁也没能预料到。世事无常,莫过于斯。

10一夜北风紧

晚会结束的当晚,沈斯晔跟着嘉音回了威尔斯利镇上的房子,任谁也没惊动。他们回去的很晚,嘉音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强撑着草草洗漱。小女孩在梦中喃喃梦呓,很安稳的睡了过去。少女害怕纯粹的黑暗。沈斯晔轻轻关了台灯,只留了一盏地灯的淡黄灯光照亮她床前。

嘉音睡得很沉,嘴角带着浅浅笑意,似乎在做一个好梦。她的脸陷在柔软的丝绸羽毛枕头里,脸色有点苍白,在昏黄灯下宛如一支单薄的茉莉花枝。只有在梦里,她才不会设防,卸下了或冷淡或天真或伶牙俐齿的各种面具,回归十六岁本来该有的模样。

无声一叹,沈斯晔走出房间,轻轻掩上门。

深夜的小镇寂静无声。路灯寂寞的照着无人的街道,深严的高空没有一点儿云雾,天穹下满是星星,星光似乎因为严寒都变成了淡淡的,像是撒在天幕上的冰晶。他站在窗前,想起几小时前的悸动,心情复杂的思索了一会,终究微笑起来。

希望她在从前的大使官邸做个好梦,第二天不要宿醉头疼。

第二天早上,嘉音呵欠连天的走下楼梯,她揉着眼睛抱怨:“好困……”

“起来了?起来了就吃饭,我烤了面包片。自己倒牛奶。”沈斯晔端了盘切好的葡萄柚从开放式厨房出来,纵使系着围裙,仍不减斯文温雅:“记得饭后半小时吃药。药片我放到你包里了。”

“三哥,你真是新好男人的典范……”嘉音咬着面包,含糊的感慨说,“真贤惠……谁娶了你得多好福气啊,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沈斯晔额角跳了跳,装作没有听到这句话。“今天有课?”

“嗯。今天上历史学导论,读恩斯特的《历史、历史学和史学史》,下午有我选修的音乐课。”嘉音把柔嫩的柚子肉倒进手边的小碗,撒进一点砂糖,然后推给沈斯晔,“给你,我不爱吃柚子。”

沈斯晔扬眉微笑,接过来不客气地一口吃了。嘉音咽下最后一点牛奶,忙忙的起身穿外套。“午饭你自己想办法啊,我中午在学校吃。”

沈斯晔淡定的抹着黄油,点头表示知道了。只听大门砰的一响,嘉音已经不告而别。

沈斯晔此来就是为了躲避记者,当然不会主动出门招惹。他悠闲自在地看了一天书,又开电脑收看国内新闻,听着外边大风刮的呼呼作响,越来越觉得这所房子的舒适。

嘉音直到傍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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