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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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嗦一下,吸了吸鼻子:“好冷,我得进去了,别感冒了进不了实验——咦?”

女孩子诧异地掏出手机,然后眸光一亮,抬头笑笑:“帮我打一会儿伞好么?”

辛格默然地点头。锦书冲他感激地一笑,接起电话,声音在雨里断断续续:“嗯,我到了……”她的语气不自觉带了一点爱娇。“我会照顾自己啊,你不准趁我不在吃糖,听见没有?……”

辛格觉得撑着伞的手有点冷。锦书很快挂了电话,接过雨伞对他仰面微笑:“谢谢啦。”

拜另一个男人所赐,他才看得见这样的言笑晏晏?辛格攥紧了掌心,沉默不语。锦书跺了跺脚,骇笑:“冷死了……我要回去了,到时候联系?你方便的时间就好——”

她忽然被人抱进怀里去了。锦书怔了怔,有点茫然地抬起头。高大的男人单手撑着伞,另一只胳膊紧紧搂住了她,她从来不知道另一个人也会有这种禁锢般的拥抱。心里许久以来的猜测都得到了无言的证实,裹着记忆的滚滚潮水奔腾而来。她惊的几乎说不出话。

冰凉雨水被斜风吹到他们的身体之间,愈发显出了怀中的柔暖。锦书不动,也不说话。辛格慢慢地低下头,带着一丝绝望地寻觅她的唇。锦书只将脸转到一侧避过。但他的唇还是触到了柔软脸颊。那种细腻温软让他心里一荡,但下一瞬间,他便清醒了。

他看见锦书的眉尖微微蹙着,带着一点忍耐地低垂着眼睫,脸上有震惊、有戒备,或许还有被非礼的愤怒,唯独没有因情而生的红晕。她的一颦一笑,喜怒哀乐,嘴唇、脸颊和身体,原本就属于另外一个男人。不是他。

心里似有惊涛洪流涌过,终究化作尘灰。

相遇以来的一幕幕浮现在心里,锦书愈想愈是迷糊,也觉得心惊。以至于夜里与沈斯晔通电话,他都听出了她的心神不宁。她犹豫一下,终于没把这件事告诉他。男人大概都是介意自己领地的,还是别惹得天下大乱了罢。

沈斯晔信以为真,只当她受了凉,柔声安慰她要她早点去休息。锦书挂了电话,想到此时已经是燕京的深夜,微笑的时候又低低叹了口气。

她的心神不宁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下午,直至临下班时,一身训练服的吴隽出现在她面前。

“姐姐!”

青年比起在燕京时晒黑了一些,一双眼睛却亮的像晨星。他拍打着发梢上的水珠,样子活像一只抖毛的牧羊犬。锦书不由得抿嘴微笑,心情一瞬间变得极好。“你怎么进来的?”她递给他纸巾。“擦擦脸,外面还在下雨?”

“我一直负责给你们实验室护送设备。”她表弟笑着说,“顾老师和我也熟。姐姐下午有时间没有?我在湖上王宫定了位置,好久不吃了,有点犯馋。去嘛去嘛。”

迷彩服马丁靴的帅气军官,却能对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女生流畅地撒娇,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锦书放下笔,似笑非笑地说,“沈斯晔要见了你这样,下巴都该掉了。”

大男孩摸了摸脑袋,讪笑。“姐夫和姐姐怎么能一样呢……”尤其他姐姐的确是姐姐,姐夫却不止是姐夫。锦书微微瞪了他一眼,倒不得不承认,这孩子这句话够贴心。

好在这个下午雨势渐收,天边甚至透出了一丝明光。坐在吴隽那辆破烂的二手吉普车里,锦书抓紧了安全扶手,有点哭笑不得。能看出来这辆车曾经是军用车,但明显经过了深度改装。青年炫耀地说着自己如何提高这车的性能,轻车熟路地蛇行,敏捷地避开了狭窄巷子里出售芒果的小摊。显然,他已经对这里的路况烂熟在心了。

“呃,对了,姐姐。”他忽然缩了缩脖子,试探地说:“……我还要去接一个人。”

锦书正饶有兴致地翻看车里的报纸,闻言抬头一瞥:“嗯?”

“是我好朋友,我约了他一起。”吴隽小心地说,“姐姐不介意吧?一起吃个饭。”

锦书莞尔。吴隽很快把车开到一处没有标识的军事设施前,停在路边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后,一个穿夹克衫的高个子青年从院落里飞奔出来,东张西望。吴隽摇下车窗,对他的朋友招手高喊:“子恒!”

被唤作子恒的朋友立即看过来,眸子在雨后阳光下煜煜生光。他大步跑过来,拉门上车。

“这就是你姐姐?”他从副驾驶座上回头看着锦书,礼貌的微笑。她看见青年的外套上印着一个皇家空军徽标。“——何小姐对吗?我叫钟子恒。”

锦书微微一笑。“你好。”

“你跟我一起叫姐姐好了。”吴隽说着,发动了车,在无人的大道上潇洒地做出一个漂移。锦书猝不及防,吓得差点尖叫起来。钟子恒有点责怪地瞪了他一眼。吴隽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才熄了炫耀车技的心思,专心开车。

湖上王宫还是记忆里的富丽堂皇。大厅里依旧是仕女往来、衣香鬓影,连日的暴雨并没有消减这里的奢华安宁。侍从把他们引领到桌前,拿来了菜单。给锦书的那一份菜单并没有标注价格,但她大致能想象到可能的价格。北极的冰块要运到位于回归线上的榄城,需要付出多少代价?

锦书翻看着精美的册页,目光掠过那一道道精致的菜肴,不禁无声地叹了口气。

“——快看,那边是不是帕蒂尔?夏玛?!”

吴隽忽然捅了捅身边的朋友,兴奋地小声说。“你说我要不要去找她要签名?”

锦书和钟子恒一起讶然看过去,果然,大厅的另一头,一位带着墨镜的窈窕淑女正在与人交谈。原来这是本地一位极有名气的电影新星,才拿到了一个国际大奖,正是名气如日中天,在驻军里亦有为数不少的拥趸。吴隽如数家珍地说着,锦书听的有趣,钟子恒却耸耸肩,“别做梦了,你制服都没换,过去让风纪处抓你?”

他喝了一口水,忽然莞尔。“再说人家名花有主,有苏慕容在,也轮不到你。”

吴隽蔫了下去。锦书拿着筷子的手僵了一下,哭笑不得。

若有感应,帕蒂尔?夏玛忽然遥遥投来目光。吴隽兴奋地高高挥手,却被钟子恒一把按住了。两个人彼此瞪视较劲,谁都不肯屈服。或许是觉得有趣,美人隐约挑了挑眉,唇角浮起一丝笑容,竟不顾经纪人的劝说婷婷走近。

近看时,那双绿宝石般的碧色猫眼竟是夺人心魄,连锦书亦为之惊艳,却又隐隐觉得有点奇怪。仿佛看出了她的疑惑,美人微微一笑,用极标准的国语说:“你好。”

锦书醒过神,连忙微笑:“你好。”这时吴隽已经在厚着脸皮求签名了。淡淡的日光下,帕蒂尔?夏玛的五官显得分外立体而清晰。她看向锦书,在明星的矜持里不失好奇:“你是不是慕容的朋友?我好像见过你的照片。”

原来她才是招蜂引蝶的源头?

钟子恒诧异地看向素颜的锦书,满目不解。吴隽被水呛了一下,咳嗽的惊天动地恨不欲生。锦书虽有点尴尬,还是若无其事地笑笑。“或许吧,我男朋友是他的朋友,可能有合影照片。”一边在心里把苏慕容骂了好几句。

夏玛思索一刹,忽然恍然大悟,一双猫眼睁的溜圆:“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皇——”

不待她吐出下一个字,锦书立即起身,微笑着打断她的话:“苏先生现在还在榄城?”她抓起手袋,笑的嘴角有点僵硬。“我曾蒙他救命之恩,方便的话,可否见他一面?”

夏玛被她搅得找不到重点,晕乎乎地点点头。“他这些天都住在三街宅邸里。你要见他?”

锦书笑。“那就好,夏玛小姐,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劳你向贵友通报一声。”她抓过吴隽的签名本,刷刷写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地址,又写了一个“何”字,扯下来递还给夏玛。

“请告诉苏先生,我和嘉嘉对他致以真挚的问候。”希望他早日滚蛋,越远越好。

等到一切归于平静,吴隽才怏怏地哼了一声,遗憾之情昭然若揭。钟子恒不动声色地为他端了杯水,这才看向锦书,难得露出好奇:“你也认识苏慕容?”

锦书不欲多解释,只淡淡笑道:“一面之缘。去年八月我也在榄城,在医院见过他。”

钟子恒恍然。转念想到锦书与吴隽是表姐弟,世家之间盘根错节,认识也不奇怪。见锦书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便引开了话,与她聊起燕京此时的景色。

因为沈斯晔亦曾在此服役的缘故,锦书对整个榄城的军事体系都颇有好感,而眼前就有一位靠谱的军人(她表弟不算在内)。钟子恒谨慎地回答着她,只言片语就勾画出了过去的几年。

原来钟子恒也是燕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又在皇家军事学院念了工程学硕士。吴家是书香世家,从没出过军人;吴隽能弃笔从军,多半是对面这个稳重年轻人影响的缘故。钟子恒才二十四岁,已经是经验丰富的歼击机驾驶员,军衔中校;去年榄城暴乱,他亦奉命执行过任务。

锦书忽然安静下去,长长的睫毛低垂着,握紧了手里的白瓷果汁杯。

“何小姐?”

“嗯。”锦书沉默了几秒,抬起眼睛,微微一笑。“……只是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

去年夏天,她藏在桑迪亚家的小院里,惶恐不安的等待命运判决,满载炸弹的飞机在头顶呼啸而过。现在其中一位驾机飞过巷战区的军人正坐在她对面,而他当时的举动,无不是受命保护包括她在内的国民。这种感情……还真是微妙而复杂。她轻声问:“如果方便,能否透露一下,当时你们有没有……接到上级投弹的命令?”

钟子恒沉吟了一刻。就在锦书稍稍感到失望时,他点点头。“准确的说,既有,也没有。”

“——子恒!”

钟子恒却摇摇头。“不……我想这不算什么军事机密,她有权知道。”他看向微露紧张之色的锦书。“我们在起飞前,的确携带了空地导弹弹头。”

锦书的脸色有点发白。吴隽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微微摇了摇头,也不说话。

“不过我们那次执行任务更多的是威慑作用。”钟子恒说。他语气平静,仿佛回忆里的并非一段烽火连天。“敌人没有空中力量,但地面叛军也不是不堪一击。当时局势混乱,陷入巷战之后,我们不能置地面战友于不顾,所以我也很庆幸,最终那些弹头没用上。受家父影响,我不喜欢杀人,哪怕是为了执行命令。”

“其实我后来觉得有点奇怪,因为陆军元帅出名的强硬,”钟子恒终于笑起来,清冷眉宇顿时阳光了许多,“……和暴躁。后来也有人说,是皇储拦住了他。据说还爆发了争执,不过这只是传言。——何小姐?”

锦书低低埋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捏紧了雕花瓷杯。吴隽投给友人一个阻止的眼色。

过了几秒,她才抬起头,美丽的眼睛里隐隐有水光闪耀:“……谢谢。”

她今天还能活着坐在这里,是因为沈斯晔。他救了她的命,让她不至于死于炸弹冲击波。但他从未对她说过这一切。现在想来,除了后怕,更多的是惭愧。她何德何能,竟能幸运避过死神,又得到了不离不弃的爱情?她甚至曾经不敢正视感情,却又自诩为坚强勇敢,又是何等可笑!……

“嘘。”吴隽灵机一动,对有点不知所措的朋友小声说。“……别打扰她,我姐姐好像心情不好。女人都会这样,你给她点杯雪糕。”

他错的南辕北辙。

锦书此次重返榄城,还是住在榄城高等师范学校,正是旧地重行。她上次的身份属于交换生,这次却算是访问学者,一些实验室的基本工作就不需要她亲自做。因此她反而清闲了些。不过连日暴雨,也不便去城里寻访古迹;好在燕大这边的图书馆里虽然人烟几稀,藏书却不少,锦书便搬了些忻都历史地理的书回来。

总要对丈夫可能一生都要面对的最大挑战有所了解。看书间隙,她苦中作乐地想。

而这些书的作者的观点也南辕北辙。锦书看了几天针锋相对的论文集,对于“学术霸权”不感兴趣(这是一篇论文作者的话),只想知道事实——不过几百年前的事实到底能够被主观叙述还原到何种程度,就要看自己的判断力了。比如,两个世纪前,帝国就在忻都腹地修建了当时世界上最长的铁路,用以运出资源;以及为何帝国殖民止于忻都不再西进,是因为热病传染。再比如,首任总督其实并非好战嗜杀之徒,而是满心装着贸易公司股东利益的商人,种种此类。

掩卷时,锦书对这里的基本情形已经了解了大概。她还看到了不少八卦。

比如有一本书讨论婚姻交流。太祖立国时十户九空,为了恢复人口而没有废除一夫多妻制。直到十九世纪,随着女性地位提高,这一制度才在法律上被禁止。但有趣的是,太祖立国时就为后世子孙立下规矩,绝不可纳海外女子入宫;而百年后征服忻都时,将士争相以当地女子为妻妾,让人不得不感叹太祖有先见之明。至少皇帝们虽然对美貌的异族女人垂涎三尺,还真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对抗祖宗家法,风流韵事除外,直到上任皇储、如今的靖王为止。祁令怡也成为几百年来忻都地位最高的女性——之前最多不过有人成为总督继室。

写作这本书的老先生已去世十几年,否则不知该痛心疾首成什么样。

休息时,端着一杯热咖啡站在三楼窗边,锦书看着雨幕忽然想,似乎应该去拜访靖王一家?她与沈斯煜唯一一次接触还是在去年。锦书对他没有太多了解,却很喜欢他家胖胖的宝宝。沈斯晔的手机里,有好些张佑琨的照片。或许是因为有混血的原因,孩子像是个小天使。

他似乎是真的很喜欢孩子呢……

锦书把额头抵在图书馆雾气淋漓的玻璃上,闭上眼睛,微笑了起来。

102倾情(二)

自从那天在暴雨里失态,辛格就一直有些刻意避着锦书。她知道他需要经常往来于实验室这边,便也知趣地主动避开。但是送书的事情拖不得。眼看离开榄城、前往南部省份的日程步步逼近,锦书只能硬着头皮主动联系他。她好像足足有十天没见到他了。

“……锦书?”

辛格听去竟是怔了一怔,一时才说得出话。锦书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让他如此失态,心里微微歉意,小心地说了来意打算。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答应了,只说等他过些日子忙完。

锦书于是放了心,安心看书做实验。榄城这些日子雨水稍少,气候也没那么潮湿了。她心情愉快,工作效率也高了许多。

辛格还算信守承诺,到了约定的日子就开车过来。锦书在窗子里看见他的车,忙拖着一箱书下楼,结果险些把脚趾砸到。辛格皱了皱眉,起身接过她手里沉重的纸箱。他的脸色有一些阴沉疲惫,眉宇紧锁,神态却还好。

“没力气就别逞能。”辛格把纸箱放进后备箱,并没有多看她一眼。“上车。”

淡淡的尴尬和安静笼罩在空间宽敞的车里,锦书也不知该说什么,只能有点无聊地东张西望。她看见抽屉里有盐霜乌梅,忍不住拿了一颗。

辛格从后视镜瞥了她一眼。锦书立即把梅子塞进嘴,此地无银地狡辩道:“我晕车。”

他轻轻扯了扯嘴角,眉宇稍微柔和些许,没有说话。汽车一时就从宽敞干净的新城驶出。

只是一个街区的距离,窗外的景象就变了。不再有水银路灯、街边花园和红绿灯,路边是低矮密集的铺子门面,只是因为连日暴雨的原因,大约一半关门停业,路上显得有些萧条。汽车驶过洼地时,溅起的污水让锦书微微皱了眉。直到汽车停到那个小院门前,她还在不知所终的发呆。这些小巷千篇一律,她实在无力区分清楚。

看见墙上犹存的子弹痕时,锦书轻轻打了个寒噤。

可是出来应门的,却不是桑蒂亚或是她的母亲。新住进来的房客一脸茫然,只说搬进来时,上一家已经搬走了。房客看见辛格泊在巷口的车,又看见锦书的黑发黑眼,当下觉得这对男女非富即贵,回答的愈发殷勤,可也实在不得要领。这时才有看热闹的邻居出来说,这一家人去年底就卖了房产,据说投奔亲戚去了南边。

一腔好意都被泼了凉水,锦书失望不已。辛格今日比以往更加沉默,他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连看热闹的邻居女人都不敢与他对视。自从回到榄城,他就有些隐隐的不一样了。锦书留意到了这一微妙的变化,却又说不清楚变化在何处。人生际遇如此不同,她也不能干涉。

沮丧了片刻,锦书只能看向不知所措的房客:“你们家,有上学的孩子么?”

“我说你未免也太容易满足了。”

在回程的车里,辛格淡淡地说。他把汽车开上主干道。“送不出去就随手给人,你不会觉得自己虚伪?”

坐在副驾驶的锦书扭过脸来看他。“为什么?”她认真地反诘,但显然并不生气。“难道找不到人,我就要把书背回燕京?再说这家一样有十岁的孩子,给他们也是物尽其用。你这样坚持形式主义,难道不是更大的虚伪?何况——”

她话音未落,阴沉低矮的天边忽然响起一声炸雷,震耳欲聋!锦书惊的一颤。这时疾风又起,街面上的行人纷纷神色惊慌地躲进店面,一时连哭带喊颇为混乱。锦书看着这一切,神色有点不安。似是想起了旧事,她的脸色有些发白。

暴乱在她心里刻下的阴影,恐怕终此一生都难以淡化了。辛格想到这里,目光微微柔和了一些。一丝迟疑在目中只是一闪而过。“一会又要下暴雨,恐怕来不及送你回去了。我家就在附近,去暂避一会怎么样?”

锦书微微不忍地将目光从街边一个小乞丐身上移开。“……嗯。”

他独住的宅邸其实离燕大并不很远,但尚未开到家,暴雨已经劈头盖脸浇了下来。雨刷器都来不及擦干雨水了,他只能慢慢开车,砸在车上的雨点堪比机枪扫射。锦书有点紧张,她并不适应这种极端天气,又沾染了美国人的恶习,思维总会往世界末日发散。看出她的不安,辛格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一场雨而已。别怕。”

锦书颤了一下,咬着嘴唇默然无语,片刻后才说:“每年都会下这么大的雨?

“忻都只有旱雨两季。”他淡淡说。“每年都不一样。去年偏旱今年就多雨,没什么规律。”

锦书微微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又轻声嘱咐:“小心侧滑。”

他微微扬了扬唇角,没有回答。这一方车内的小天地宛如洪荒里的方舟,载着驶向新世界的乘客通向希望。好在创世纪的洪水只持续了四十天,不多时,那座华丽的白色住宅就从雨幕里缓缓显露出来。

虽然暴雨滂沱,排水设计良好的地面上竟几乎没有积水。早有佣人列队在门外等候,态度恭敬谦卑,对主人带回来的的陌生女子宛如无睹。辛格大步走进去,并不理会恭敬相询的管家。锦书轻轻皱了皱眉,提起一些裙角,安静地跟着他登上台阶。

一进门,她就被震得睁大了眼睛。

门里面,竟是类似天方夜谭的世界!圆形大厅由八根柱子挑起,连同藻井全部是白大理石浮雕而成,墙壁用彩色大理石和宝石嵌成花朵纹样,透雕的窗棂轻灵通透,一只镶金孔雀立在窗子上骄傲地梳着羽毛。这个房间里甚至没有现代式样的灯。灯光从柱子上的无数朵银色莲花里照出来,一只小型白象托着熏香盘,淡淡的香气袅袅飘散。锦书忽然觉得头晕。这一切美的像一千零一夜里的皇宫,唯独不似现实……

“这是我祖上的一处别院。”辛格不知何时走到了她身后。“我住进来的时候就没动。”

“真美。”锦书轻轻摇摇头,由衷地说。“我没想到,现在还会有这样的艺术品。”

她去去凡尔赛,去过天鹅堡,去过世界不少地方的宫殿,却都无法与这间房间的奢丽梦幻相比,沈斯晔的东宫亦现代化到毫无艺术感。辛格莞尔,走过五彩镶嵌的大厅地面,推开一扇饰有孔雀尾羽的门。“你是不是累了?里面有休息的地方。”

锦书唔了一声,随着他走过去。“坐在价值连城的椅子上,我还不如站着放松……”

穿过一条阴暗而华丽的走廊,便到了一处稍小的房间。锦书眨了眨眼,“这是?”

辛格已经进了门,只对她扬了扬下颌,淡淡说:“你先换了鞋。”

锦书低头才看见,门边还半跪着一个做女佣装束的少女。她谦卑地缩着肩膀,见锦书注意到了自己,便低眉顺目地俯□来为客人脱鞋。锦书一震,嘴唇方动了一下就被辛格按住肩膀。“别动。”

蓦然想起忻都森严的等级制度,锦书只得安静下来,微微叹口气。小女佣将她的高跟鞋放到门外,又拿着一双丝绸拖鞋过来,小心地为她穿上,这才谦卑地弯腰退出。拖鞋尖嵌着指肚大的黑珍珠,每走一步都是煜煜生辉,却不怎么合脚。锦书走了几步有点泄气,索性赤了脚走过被地毯覆盖的房间。

这里的装饰只比圆厅更奢华。沙发前放了个镂花的象牙色脚凳,丝绸短幔垂在茶几四围,几上放着一套镶金珐琅瓷茶具,件件玲珑华美。在沙发里坐下,纵使灯光阴暗,她还是满眼惊艳。“我能拍照么?”

辛格正在桌边摆弄一套茶壶,闻言一哂。“随你。”

锦书揉了揉太阳穴,摇头笑笑:“算了啦,不泄露你的隐私权了。”她掩唇打了个呵欠,轻轻疑惑道:“我好像感冒了,有点犯困。”

“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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