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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第5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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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核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上述承诺。中国对发展核武器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中国核武库的规模仅保持在自卫所需的最低水平。中国认为,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优先责任,应率先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库,并对削减下来的核武器予以销毁。中国欢迎美俄签署新的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希望美俄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核裁军的“可核查”和“不可逆”,并继续推进核裁军进程,真正促进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是核裁军进程中的重要一步。作为条约首批签约国,中国一直积极参与条约组织筹委会的工作,认真落实国内各项履约准备。中国政府已将条约提交全国人大****会审议批准。中国愿与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推动条约早日生效。谈判缔结“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条约”(简称“禁产条约”)有助于推动核裁军进程和防止核武器扩散,中国支持在裁军谈判会议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尽早启动条约谈判。
化学和生物武器裁军问题
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化学武器。作为原始缔约国,中国积极支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认真、严格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中国设立了专门的国家履约机构,按时、完整地提交了初始宣布和各类年度宣布,接待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55次核查,并与该组织联合举办了视察员培训班、研讨会。
中国领土上至今还有日本遗弃的大量化学武器。中方敦促日方按照中日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有关精神,切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销毁义务,加快相关工作进程,尽早启动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实质性销毁工作。
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生物武器。中国于1984年加入《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认真、全面履行了自己所承担的义务。1987年以来,中国一直按照公约审议会议的决定,逐年向联合国报告与公约有关的建立信任措施方面的资料和情况。
中国支持全面加强公约有效性的工作,积极参加了公约缔约国特设工作组谈判制定公约议定书的工作,对议定书未能按期达成、公约五审会被迫休会感到遗憾。中国认为,通过多边谈判,制定一项内容平衡、措施有效的议定书,仍是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有效性的最佳途径。中国愿与各方一道,继续探讨在各国普遍参与及多边框架内加强公约有效性的措施。
导弹防御和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
中国在导弹防御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和明确的。中国理解有关国家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问题上的安全关切,但同许多国家一样,认为这一问题应在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下,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加以解决。
中国对《反弹道导弹条约》失效感到遗憾。中国始终认为,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及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体系至关重要,符合各国的根本利益,希望有关国家认真听取国际社会的意见,在反导问题上慎重行事。同时,中国也愿意与各方展开建设性对话,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共同努力。
中国对有关国家在东北亚地区联合研发并着眼于部署战区导弹防御系统感到关切。这将导致先进导弹技术的扩散,也不利于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向台湾提供任何形式的战区导弹防御援助或保护。
外层空间属于全人类,和平利用外空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当前外空面临武器化的危险,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已成为十分紧迫的现实问题。国际社会应尽早谈判缔结必要的法律文书,禁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和对空间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确保外空的和平与安宁。中国认为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是进行此项谈判的合适场所。中国曾多次向裁谈会提交有关工作文件,就未来的国际法律文书要点提出建议。2002年6月,中国又和俄罗斯等国一道,联合向裁谈会提交了题为“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国际条约(草案)”的工作文件,就未来外空法律文书的总体结构和具体内容提出了设想。上述工作文件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支持和响应。中国希望,裁谈会能早日就此开展实质性工作,谈判缔结相关国际法律文书,为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做出积极努力。
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问题
中国一贯反对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支持国际社会在防扩散领域的积极努力,并以实际行动为防扩散事业做出了贡献。中国认为,防扩散努力不应仅限于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本身,而需寻找和解决其根源。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实现国际关系的普遍改善,才是消除威胁的根本途径。防止恐怖组织等非国家实体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任务。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建立各国普遍参与的公平、合理、有效的多边防扩散机制而共同努力。
中国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一向恪守条约义务,奉行不主张、不鼓励、不从事核武器扩散和不帮助别国发展核武器的政策。中国还制定了核出口三原则:保证用于和平目的;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未经中方许可,不得转让第三国。为加强核出口控制机制,中国于1997年加入了桑戈委员会,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国内法律体系。1997年9月和1998年6月,中国颁布了《核出口管制条例》和《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对桑戈委员会清单和国际现行核两用品清单包括的物项和技术的出口进行管理。上述条例规定,中国的核出口项目由政府指定的专门公司经营,对核出口实行许可证制度,不向未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核设施提供任何帮助。为加强保障监督制度的有效性和履行防扩散义务,中国于2002年3月28日正式通知国际原子能机构,中国已完成保障监督附加议定书生效的国内法律程序,该附加议定书同日起对中国生效。
中国是核武器国家中第一个完成上述程序的国家。
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规约宗旨和原则为防范潜在的核恐怖活动做出贡献,将适时为机构反核恐怖活动提供适当帮助。加强对核设施和核材料的实物保护,有利于防止核扩散和防范核恐怖活动。中国积极参加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的修约工作,愿为顺利完成修约工作做出努力。
中国严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规定的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协助、鼓励任何国家获得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中国一贯对化学品、生物剂及有关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出口持慎重、负责的态度。为确保中国出口的上述物项不被用于制造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的目的,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相关物项的出口。2001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投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及储存放射性、毒害性和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对化学品和生物两用品及其相关技术和设备出口的管理,中国政府又于2002年10月颁布了《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含出口控制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含出口控制清单)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近年来,导弹扩散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对此同样十分重视。国际社会应在确保各国安全不受减损、非歧视性的原则基础上通过对话与合作寻求解决办法,包括探讨建立新的多边机制的可能性。中国支持联合国在该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参加了联合国导弹问题政府专家组的工作。中国对有关国家提出的新建议持开放态度,以建设性的姿态参加了关于“防止弹道导弹扩散国际行为准则”草案和“全球导弹监控机制”倡议的国际讨论。在导弹防扩散方面,中国政府一向采取严肃、认真、负责任的态度,不以任何方式帮助任何国家发展可被用于运载核武器的弹道导弹,对导弹及其相关物项和技术的出口实行严格控制。2002年8月,中国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及《管制清单》。这是中国政府贯彻本国的导弹防扩散政策,进一步加强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控制,推进出口管理法制化的一项重大举措。今后,中国将根据自己的出口控制实践,继续推进完善出口监管法制化进程,也愿与各方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有关国际防扩散机制的讨论进程,为最终建立公正、合理、有效的国际防扩散机制而努力。
小武器和杀伤人员地雷问题
中国一向认真对待小武器非法贸易及其过度积累造成的各种问题,对小武器的生产、转让一贯持负责任的态度,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各种努力。中国于2001年7月以建设性态度参加了联合国小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大会,现正以实际行动落实会议通过的《行动纲领》。中国积极参加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所附“枪支议定书”的谈判,为达成议定书做出了贡献,目前正积极研究签署该议定书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对枪支和弹药的生产、运输、销售、配备及进出境管理做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对小武器等军品出口的严格管理制度,并明确了严厉的违法处罚措施。2001年,中国还在全国开展了打击非法枪支专项治理活动,收缴并销毁了大量非法枪支。
自1998年批准《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新修订的“地雷议定书”以来,中国继续履行不出口不符合议定书规定的杀伤人员地雷的承诺,并在履约的其他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中国人民解放军举办了一系列普及议定书相关知识的地雷业务培训班。有关部门正根据议定书制定一系列规章和标准,其中包括杀伤人员地雷技术性能和雷场标示等方面的国家军用标准。
中国继续推动国内和国际扫雷努力。中国国内的雷患已基本清除。2001年,中国向柬埔寨、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莫桑比克、卢旺达、纳米比亚、安哥拉等七国捐献了一大批扫雷设备和器材。2002年,中国用于国际扫雷合作的资金达300多万美元,主要用于向厄立特里亚和黎巴嫩两国提供扫雷援助。除向两国提供扫雷器材外,中国还向厄立特里亚派出了专家小组,现场指导扫雷。
第214章2000年国防白皮书
           前 言  
世纪交替,千年更迭,人类社会的发展正在揭开新的篇章。
回首二十世纪,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和精神财富,同时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数百起局部战争以及近半个世纪的冷战,惨遭战争劫难和战争威胁之苦;中华民族历尽磨难,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 
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最终使国家走上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中国人民深知和平之弥足珍贵。
即将到来的新世纪,人类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和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愿望。中国正在一心一意地进行现代化建设,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符合中国的根本利益。中国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致力于建设一个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新世界。中国坚定不移地实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中国人民愿同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一道,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为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刻,为表达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的真诚愿望,使世人对中国的国防政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情况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现发表《2000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
一、安全形势  
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国际安全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大国关系复杂,多种矛盾斗争交织,但相互借重、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的基本特征没有改变。广大发展中国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是国际舞台上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间经济联系不断加强,各国仍把发展经济、创新科技和提高综合国力放在首位。世界和平的力量超过战争的力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新的世界大战不会发生。
亚太地区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许多亚洲国家特别是东亚国家已摆脱金融危机,经济逐步恢复增长,前景看好。绝大多数国家把振兴经济、加强对话与合作作为主要政策取向,坚持在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等原则基础上发展国家关系。有关国家继续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彼此争端,不断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对话,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东盟和中国、日本、韩国(10+3)的合作在经济、金融领域逐步展开。朝鲜半岛紧张局势明显走向缓和。中越签署陆地边界条约。南海地区形势基本保持稳定。
但是,世界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因素明显增加,天下还很不太平。国际力量对比严重失衡,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还没有根本改变,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在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领域依然存在并有新的发展。某些大国推行新干涉主义、新炮舰政策和新经济殖民主义,严重损害许多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发展利益,威胁世界和平与国际安全。在处理国际和地区安全事务中,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严重挑战。一些国家以人道和人权为借口,公然违背《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特别是北约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向南斯拉夫联盟发动军事攻击,对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产生了重大消极影响。军控与裁军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消极事态,特别是有关国家仍在继续研发和试图建立国家导弹防御系统及战区导弹防御系统,国际社会防扩散和推动裁军进程的努力受到损害。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国际竞争空前激烈,金融和经济风险增加,经济安全问题为各国所关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南北之间的发展差距和贫富悬殊继续拉大,两极分化状况更趋严重。
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出现新的起伏,因民族、宗教、领土、资源等因素引发的冲突和战乱不断。一些国家继续扩大军事集团、强化军事同盟和谋求更大军事优势,严重影响了国际安全与稳定。各种分裂势力、恐怖势力和极端势力给国际社会不断带来危害。环境、毒品、难民等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
影响亚太地区安全的消极因素有新的发展。美国进一步强化在本地区的军事存在和双边军事同盟,推动研发并计划在东亚地区部署战区导弹防御系统,以及日本确定周边事态法等,违背时代潮流。联合军事演习在本地区有增无减,不利于国家间建立信任。影响朝鲜半岛安全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南亚地区形势仍不稳定。在南海地区蚕食中国主权权益的事件仍时有发生,有的域外国家也试图插手南海问题。
台湾海峡局势复杂、严峻。李登辉悍然抛出所谓两国论的分裂主张,台湾当局新领导人对一个中国原则采取回避和模糊的态度,台湾分裂势力图谋以各种形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严重破坏了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这是造成台湾海峡局势紧张的根本原因。美国不断向台湾出售先进的武器装备,其国内有人企图推动国会通过所谓《加强台湾安全法》,还有人企图将台湾纳入战区导弹防御系统;日美修订的防卫合作新指针,始终不明确承诺不把台湾划入其欲军事介入的周边安全事态范围。这些行为助长了台湾分裂势力的气焰,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安全,危害了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世界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变化了的世界需要摒弃冷战思维,建立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安全观和新的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秩序。新安全观的核心应该是互信、互利、平等、合作。《联合国宪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是维护和平的政治基础。互利合作、共同繁荣,是维护和平的经济保障。在平等基础上的对话、协商和谈判,是解决争端、维护和平的正确途径。只有建立新的安全观和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才能从根本上使世界和平与国际安全得到保障。
中国的发展与稳定,中国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繁荣,以及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立和维护地区安全新秩序,是中国根本利益之所在。中国将继续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为维护、促进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繁荣、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二、国防政策  
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根据宪法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中国始终把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 
放在第一位,致力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和平环境和周边环境。中国的发展和强盛不会对任何人构成威胁,而只会促进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永远不称霸,是中国人民对世界的庄严承诺。
中国的国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中国的国防现代化建设完全是为了自卫。中国努力避免和制止战争,努力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并有新的发展,特别是在国家和平统一的基础遭受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中国必须加强运用军事手段捍卫主权和安全的能力。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建设和巩固国防。中国立足于依靠自己的力量保障国家安全,坚持独立自主地进行国防决策和制定国防发展战略,不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结盟,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自力更生地建设国防科技工业和发展武器装备。
……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中国在战略上实行防御、自卫和后发制人的原则。这种防御是和平时期努力遏制战争与准备打赢自卫战争的统一,是战争时期战略上的防御与战役战斗上的攻势行动的统一。中国军队立足于用现有武器装备作战,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做好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准备。
……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中国军队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加强全面建设,努力建成一支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军队。中国坚持质量建军、科技强军、依法治军,实现军队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培养高素质军事人才,加强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军队战斗力。
……实行军民结合,全民自卫。中国坚持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思想,实行精干的常备军与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相结合。预备役部队和民兵保持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训练水平。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兵于民的方针,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提高国防动员能力。
……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发展经济和加强国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两大战略任务。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防建设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同时,国家必须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努力增强国防实力,大力支持军队加强质量建设,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
……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中国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战争政策、侵略政策和扩张政策,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形式把自己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别国。中国不搞军事扩张,不在国外驻军或建立军事基地,反对军备竞赛。中国支持国际社会为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安全、稳定所作的努力。
中国拥有少量核武器完全是出于自卫的需要。中国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不参加核军备竞赛,也从不在国外部署核武器。中国保持精干有效的核反击力量,是为了遏制他国对中国可能的核攻击,任何此种行为都将导致中国的报复性核反击。中国核武器的数量一直维持在较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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