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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来自地狱的冥侦探-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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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的,以工藤新一的身姿,抱住她了。
“新……一……?”
“是的,我在,”新一在她耳边低语,“对不起,久等了。”
虽然只是一场梦,但如此真实的梦境,以后大概都很难再有了吧?
“对不起……对不起……”
他无数次重复着这个词,而他怀中的女子为许以安慰,也同样回搂住了他。
今晚,是真正的婚宴。
鉴于上一次被波塞冬破坏的婚宴办得太不像样,这一回,无论如何都要重新办一次。
被澄澈的海水包围的岛屿,今天也是和平的一天。
法拉奥尽忠尽职地盯着他的天秤和长廊的大门。
有人对此表示抗议:“什么?!我上次付过一次礼金这次还要付?!”
“米诺斯大人!”法拉奥鞠了一躬,“上次是上次,这次是这次,只要进了宴席你就得给钱。”
“这是什么规矩!我反对!”
一声透着鄙视的冷哼打断了他们的争吵:“冥界的人,穷得连个礼金都付不起了吗?”
他们同时扭头:说话的是吉尔伽美什,今天的他也穿得金光闪闪。
他手中把玩着一大块金砖,当看到那天秤的时候,随意地将金砖抛向了没有置物的一端。
“锵”的一声,另一头的玛特羽毛被弹飞。
这位传说中的英雄王,对他的金砖不再看第二眼,毫无留恋地走进长廊。
法拉奥愣了愣,立刻反应过来,在那金色的身影后深深鞠躬:“恭迎土豪!”
踏入庭院,先入耳的是一串不太和谐的声音。
一个老和尚,笃笃地敲着木鱼,口中念念有词:“南无阿弥陀佛……”
加隆揪住了和尚:“为什么会有不认识的和尚在啊啊啊!!谁请来的?!!”
“是我波塞冬!”从树丛里钻出一个青年自豪地接话道,“听说今天的婚宴没有主持人,根据日本的传统本王就特意请来了一位……”
“那是丧宴!”
和尚和垂头丧气的海皇很快被送走了。
吉尔伽美什翘着腿鼓掌:“一进来就看到了有意思的事情,不枉本王到此一游。”
艾亚哥斯冷笑道:“哼,你明明是为了逃避家暴才躲到这里来的。”
吉尔伽美什反唇相讥:“天空王,你还不和本王一样?”
“……闭嘴,再说就杀了你。”
新郎和新娘被请出,梦境中的潘多拉恢复了原貌,如传言所说,她的确是一位端庄的女子。
与周围的喜悦之情格格不入,新娘的眉宇间略带了些愁思。时不时,她会往这边瞟几眼。
听说冥王曾是她的弟弟。
吉尔伽美什向周围扫了一眼,随即挑挑眉:不知什么时候,冥王大人不见了。
他的酒杯搁在原处,酒水正中,飘着一片血红的花瓣。
——曼殊沙华。
……
铃声。
触目可及的,是一个黑白的世界。
一颗黑色的树平地而起,遮蔽了整个空间的天空。
“哈迪斯……大人?”站在树□着和服的男子回过头,似乎有些吃惊。
但随后,他的神情缓和下来。
“您来了啊。”他单膝下跪,向冥界的王者行使君臣之礼。
“仓桥……仓桥青灯……”冥王反复咀嚼着这个名字,他停下脚步,没有上前。
“是的,正如您所言,是这个名字,”仓桥青灯说,“否则的话,您想称呼我为什么呢?”
“……”
另外有一个名字呼之欲出,但刚到嘴边却还是咽了下去。
有相似的气息,但又有不同。梦境与梦境的脸庞重叠,但他不是她。
那么,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呢?
梦与梦相连,在宴席上喝酒时,从周遭的喜庆气氛里察觉了一丝不妥。
庭院的地面中,生出了一株曼殊沙华,火红的花与周遭格格不入,可怜兮兮地被排挤到角落……
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察觉的吧。
哈迪斯摊开手,手掌间,那株红色的花夺目地盛放着,但这样的生命稍纵即逝,它被摘下,就注定开不了多久。
当然,放着不管的话,花也终归会谢的。
——就像伊吕波歌所唱的那样。
花朵从指缝间落下,红的颜色坠入黑白的世界里,刺目,像一滴血。
血滴入了白色的地面,渗开了。
铃声,又一声。
被黑白占据的世界刹那间绽放开,红色占据了地面的每一条裂缝,从中盛放开的彼岸花由一点向四周扩散……
风吹来,四散开的花瓣纷纷扬起。黑色的天空也因地面的红,被映射出妖艳的光彩。
那颗仓桥青灯背后的树,蠢蠢欲动。
大地震颤,规则地,颤动如同人类的心脏。
扑通、扑通。
脚底下轰鸣阵阵,不愿断绝。一阵阵的轰鸣向树的基座涌去,一点点,汇集到树干,再往上移动,四散开来。
那些正上方垂着的枝条,动了。
从尖端开始,一点点,一根根,勃出最原始的生命力!
无数承载着花瓣的枝条悬在头顶,白色的樱花与地面血红的曼殊沙华,相互映衬。
已无法阻止。
仓桥青灯叹息道:“哈迪斯大人,这棵树,如您愿之姿,开花了。”
77第七十二章、散席
逆行的红色花瓣融入飞扬的白色花瓣中。
红与白相互融合;巨大的树如同正在汲取大地上所有的力量,将自己的花染红。
“秩序颠倒了。”仓桥青灯说。
“是你想看到的吗?”冥王说。
“否。”仓桥青灯说;“但无论如何都无法逃离这一过程;所以,是您想要见的结果才是。”
“……”
“哈迪斯大人,我已说过,是您在不知不觉中追寻我。”
“那又如何。”
“您知道,您为什么要追寻吗?”
“为什么?”
“因为正如这棵树;”仓桥青灯偏过头;指向身后,“没有这片大地;就没有可站立的根基,但它的树冠仍在源源不绝地向上滋长,只为了脱离大地……您认为,它是为了什么?”
“它只是活着而已。”
“是的,因为是生命,所以才是奇迹;却也因为是生命,而看不清自己的本质。交错的树枝里,它甚至不知道哪些枝条已经开始腐朽了。即便如此,它仍然在向更高处进。”
“哼,徒劳的生命而已。”
“没错,哈迪斯大人,您在追寻的,就是这徒劳的生命而已。以您死国之王的身份。”
冥王的双眼眯起,分不清是因为逆乱纷飞的花瓣,还是为了想要看清眼前的青年。
贝瑟芬妮……不,不仅如此。他的灵魂中,还藏着更多的东西。
那团光如此耀眼,以至于差点忽略了在其背后的影。
仓桥青灯微笑着伸出小指:“哈迪斯大人,您答应过我的吧?不要因为一点挫折,就将人世看得黑暗吧?”
“那就再答应我一件事:不要沉溺于黑暗,但也不要舍弃黑暗。”
大地再次轰鸣开来,奔涌的花瓣盖住了仓桥青灯的身形。
“因为光与影,是同在的。”他的声音如是说。
虚空中跌下一个铃铛。
声音轻微,但清脆,恰好跌在冥王的脚边。
他站在庭院正中,与他的座位相较不远。
庭院里人很多,喝酒的喝酒,闲聊的闲聊。
瞬捧着花瓣洒向哥哥和潘多拉。
“恭喜!”
“恭喜!”
昔日的战友们纷纷向他送上祝福。
一派和乐的气氛。
吉尔伽美什撒了满地的金砖,卡戎厚着脸皮地围在他身边捡金子。似乎没有人注意到冥王大人刚才的离席。
“冥王,你刚才去了不得了的地方啊。”吉尔伽美什看似随意地说。
“只是乘此机会,借助了梦的通道。但照你所说,也大致如此吧。”
他捡起铃铛,小心翼翼地握在手中。
“生命之树,永恒的生命……呵……”吉尔伽美什感叹道,“本王追寻了一生,讽刺的是,却在死后找到了。”
“不好意思,请抬一下脚。”蹲在吉尔伽美什脚边捡金子的卡戎腆着脸笑笑。
“呐,就像这梦境里的黄金一样,”吉尔伽美什嘲讽道,“明明知道根本无法从梦中带走,却还捡个不停。明明已经死了,却还妄图着长生。最后从地狱爬出来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却还以为自己是人……”
“吉尔伽美什!”冥王呵斥道。
吉尔伽美什冷笑道:“冥王大人,本王与你们不同,也正因如此,有些事本王看得很清楚。”
他端起酒杯,与正在慷慨激昂地鼓舞士气的伊斯坎达尔随意碰了下杯。
“干杯吧,冥王,为了你的胜利,还有这片大地上的人、你珍视的人、你追寻的人……这么多选择,你选哪一个?”
“……”
“哪一个都很难对吧?而当初,本王的选择是:为了目标,抛弃子民。这种事,或许给你几百次机会你也是不会选择的,毕竟,你太感情用事了。”
吉尔伽美什将杯中的酒一口饮尽。
“要得到什么就必须做出选择,做出任何选择都是必须付出代价的,这就是铁则。本王以此见证过生命根源之身告诉你,有些事如果不事先考虑起来的话,最后就会和我一样。当然我已经有了现在的好运,而你是神——但是,神也不是万能的。”
来自人类最古老的神话起源,古巴比伦中的第一部史诗中的主角,这位英雄王潇洒地抛下杯子,向一位神祗出警告后便离席而去。
要警醒,那些东西,顺着逆乱的源头,爬上来了。
喜庆的气氛也和那些盛放的花一样,终究散席。
新娘的目光又向这边瞟来,但自刚才开始就失踪的冥王只留给她一个背影,便披着黑袍匆匆离开。
连缘由都未曾说明,就这么错过了正式见面的机会了。
……
不久之前,她遇到了一个人。一个令她不快的人。
“诸神的最高杰作,最生动的……傀儡……”他拄着拐杖向她走来,然后惋惜地说,“可惜,似乎喝过什么奇怪的药物,这个傀儡的身体已经不能用了呢……”
“我是人类。”
“是的,人类,只是你自己是这么认为而已……潘多拉。”
黑色的眼眸蓦地转红,这个男人的眼中似乎瞬间闪动起危险的火光。
“回忆一下,你被造出的缘由是什么?”
——是惩罚普罗米修斯的器具。
一个器具,怎么能自称为人呢?这太荒唐了。
他轻蔑地鄙视着她,现在的这个傀儡,连最初的性别都改变了。
“不合格的傀儡,是应当被丢弃的……”
“住口!”她向他挥拳相向,对方却只用一只手就稳稳地接住。
“对你全身上下的零件再熟悉不过的,是我。所以不要浪费你的力气了。”
潘多拉瞪着他,但也只能是瞪着他而已。
“放心,我最近对你没有兴趣了,”他用拐杖点点地面,“感谢那种药物吧,正因你的身体不能用,现在只能再找一个替身了。”
他从她身边走过,隐隐的气流透着不安。
“那就暂且活下去吧,仍以这傀儡的身份……”
……
“潘多拉?”一辉唤了一声。
“唔……嗯。”
她回过神,舒了口气。
宾客离开的差多不了,潘多拉和一辉站在海边的高台,新娘盘着典雅的髻,拖着一袭白色的婚纱,神色冷峻而忧郁。
“在梦的外面,我记得我看到哈迪斯大人了,”潘多拉说,“然后这一次,我也见到了。与想象中不太一样,但是,我还是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从他小时候开始你就没有和他接触过……”
“是的,对不起……”
披着婚纱的新娘不知道在向谁道歉。
“如果我的家人没有死,如果圣战没有生,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想我或者还可以称他作弟弟……他是我唯一的亲人——从灵魂而言。”
“……”
“没有血缘关系,我知道他已经不是我弟弟了,”潘多拉低下头,“但我也知道,我不可以怪他。而且……无形中,我还是会有这种感觉,他仍然是我的亲人。”
海潮送来一波又一波的咸咸的海水味。
“虽然他没有见过我,但我有偷偷地见过他。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很小的婴儿,被包在襁褓里,和我四岁时抱在怀里的小东西一样……只是那时候我怀里的‘弟弟’是没有任何生命的魂魄罢了。后来我又去看了他。一眨眼,当年的魂魄有了生命,而且……居然已经长成了一个活泼的小孩,有时候我会想:真不公平,当年我母亲为什么生下的为什么不是这样的小弟弟,而是那种侩子手……”
“别说了……”
“我知道的,一辉,我失去那个弟弟了,从我背叛冥界开始,我就再不是他的姐姐。这世上,与我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一个都不剩……”
“所以,叫你别说了……”
一辉揽住潘多拉的肩头,安慰着自己的妻子。
“一辉,我很害怕,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女人在寒冷的海风中微微地抖,“我害怕有一天,我也会和我的亲人们一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到那时,我的家族中人一个都不剩,而我存在的意义也会一并抹去……”
潘多拉,被灌以这个名字的人,仅仅是神的傀儡。
仁慈而残忍的神啊,将她塑造而出,总有一天,也会将她的生命收回。
“不会有那一天到来,我保证,”一辉许下誓言,“我会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
他轻轻捧起女人的面颊,在深深的注视中,他俯身吻了下去。
绵长的吻,堵住了潘多拉还未说出的一些话。
——是啊,为什么要迷茫呢?
——只是想守护最初的那份对亲人的眷恋罢了。
——哪怕生命有一天被收回,也无碍这份念想。
傀儡是什么呢?
没有自己的意识,只是他人操纵的玩偶,是那种东西。
然而,当历代的轮回孕育出灵魂之后,傀儡还能被称为傀儡吗?
拥有灵魂的身躯,追寻着自由。
——那是人。
78第七十三章、【睡神的日常】真·三毛历险记(前篇)
城户守的别墅。
早晨;又一个周末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守的手腕上挂了个铃铛。
“你的铃铛哪儿来的?”正忙活的加隆问。
“好像是梦里捡到的,话说每次做梦朕好像都会去一个很厉害的地方;就是想不起来去的是哪里了……这个铃铛也是……”守一屁股坐下;“好像是从梦里捡来的,但是一醒来,居然就在手里了,听起来是不是很厉害?”
“知道了,快吃蛋!”加隆倒了个荷包蛋给他;对小孩子的幻想不屑一顾。
“又是鸡蛋……”守握着筷子不满地嘀咕;“朕想吃牛肉盖饭!”
加隆边摔锅子边说:“哪有人早饭吃牛肉盖饭的!”
“因为元太说他的早饭有时候就是牛肉盖饭。”
“所以他是个小胖子,”加隆调侃道;“你想变成和他一样的小胖子吗?”
“嗯,不想。”
“那就快吃,等会我还要去打工!”
守一边啃着荷包蛋一边摇头:“真是悲剧啊,圣域的双子座圣斗士成了便利店的打工先生……”
“是啊是啊,悲剧的打工先生还得照顾你这个小鬼头,你居然还嫌东嫌西……”加隆没好气地说,“我可真不明白,你明明有大好的机会去城户家的宅邸吃大餐,为什么还非要窝在这里让我帮你做饭呢?”
“外界已经在传我是纱织小姐的私生子了,我不想继续玷污她的名誉。”
“你姓的就是城户,就算不和她在一起也会被人揣测的啊!”
“那我为什么要姓城户呢?”
说到这里加隆更为气愤:“都怪城户光政那个臭老头,一口气生了那么多子女,结果圣域里姓城户的占比例最高,你当然也就只能姓城户了……如果不是这样,你该姓的就是gemInI!”
“我才不要姓‘双子座’这种奇怪的名字!”
“姓gemInI有什么不好的!这是双子宫代代传承的英雄的荣耀!”
“但是,英雄最后都死了。”
“别这么说,人总归要死的。”加隆把语气放缓。
“嗯……”守托着脑袋开始沉思。
“你在想什么?”
“修普诺斯还没起姓名,朕在想,他该起个什么厉害的姓名好呢?”
“我觉得‘修普诺斯’这个名字就已经很厉害了,你不要再画蛇添足了……”
“但是没有姓啊!”守豪迈地指指自己,“好吧,就让他姓城户好了!修普诺斯·城户,就这么决定了!”
“不要随便决定奇怪的事情啊!”
说睡神,死神就到了。
去市购物的达那都斯提着大包小包进了门,他把一堆货物卸下,往背后抓了抓,但貌似扑了个空。
守和加隆瞪视了他三秒。
“糟了,我把哥哥忘在市了!!啊——!”
……
熙熙攘攘的市。
一个头上顶着三根毛的小婴儿正悠闲地爬来爬去。
金色的双眸金色的毛,无一不在显示他与普通日本小孩血统上的根本不同。
就在刚刚,他那愚蠢的弟弟看上了一袋面粉,无意间把他从肩上卸下,把面粉背了上去,然后大步走去收银台付了钱就不见了……
“Bu!”
含着奶嘴的修普诺斯以此音节来表达心中的不满!
“哎呀,这是哪里来的小孩啊!”一双手抱起这个正在大人的脚下爬着穿行的小宝宝,“是和爸爸妈妈走丢了吗?”
紫罗兰的头,尖尖的耳朵,虽然脸孔与普通的女性无异,但这肯定不是个正常人。
“Bu!”被抱着举在空中的修普诺斯试图挽回自己的威严。
——放开我,休得对神无礼!
caster尖叫一声猛地把修普诺斯按在胸口:“好可爱呀!脑袋上光光的连根毛都还没长,像个剥了壳的小鸡蛋呀!”
“Bu!”修普诺斯大声抗议。
——这是什么比喻!明明已经努力长出了第三根毛来了!剥光壳的鸡蛋上会长出金色的毛吗?!不要无视神的威严啊!
“没想到市是这么好的地方,还能捡到小孩子!”美狄亚的巨大胸部挤压着修普诺斯的小脸,“就这么捡回去养的话,宗一郎大人一定也会很喜欢你的!对吧,汤姆?”
“Bu!Bu!”水神大人连声抗议!
——汤姆是什么玩意,是随口起的名字吗?!为什么和某个动画片里的蠢猫一个名字啊!!
女人对他的抗议视若无睹,抱着修普诺斯走向了收银台。
“把你养大后,要把你打扮成这样和那样……”她的脑中构思起猥琐的幻想,被按在她胸口的修普诺斯快要窒息了。
不远处的报失处迎来了一位银的客人。
“我要报失!我把我哥哥走丢了啊啊啊!”这个银的客人大吼大叫。
“请……冷静一点,”报失处小姐尴尬地说,“您说……您哥哥走丢了?”
“是我的双胞胎哥哥!”
“镇静点儿,客人,如果是成年人的话,应该是不会走丢的……”
“我哥哥才十个月大!他还没满月,正在吃奶呢!”
为免他人把他们当成神经病,跟在他身后的守不得不向瞠目结舌的报失处小姐解释:“是这样的,其实走失的是我的弟弟,他还在吃奶,小名叫哥哥,大名叫‘双胞胎哥哥’,对吗,达那都斯?!”
冥王陛下咬牙切齿地瞪着达那都斯。
“是的……没错,哈迪斯大人……”银的男子稍微冷静点了。
“真是……好特别的名字……”报失处小姐开始登记,“那请问那孩子有什么特征呢?”
不久,市里响彻这样的播报:“寻人启事,寻人启事:一位名叫‘双胞胎哥哥’的婴儿于本市内走失,如有留意到,请送报失处。婴儿的特征为:金色眼睛,头顶上长有三根金色的毛……”
……
“为什么本王要学这种东西!”黑川组家的少主不情愿地挥舞着一根木棍,“剑道什么的……对本王来说根本用不着!一个真正的武士,不该是无刀似有刀的吗?”
一位比他略年长两三岁的少女半跪在他的身边:“吾王,请不要抱怨。黑川家代代相传的剑道已成为家族的标志,如果您不认真学习,长大后就会成为一个小混混了……”
少年忍不住吐槽:“不学剑道和变成小混混有什么联系啊!而且既然是生在黑道家,最后还不是会变成混混,大姐头的说教一点用都没有啊!”
“有用的,”少女说,“您的目标是成为一统米花市的混混的头儿,怎可以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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