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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门下走狗·第三波-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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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活下来拓拔玉或者小雪,当然她们会不无遗憾。但毕竟,那个胜者不是活在面前的对手,和死人你较什么劲呢。    
    


第二辑第24节:失却之阵(3)

    五    
                         
    游戏有一个好处,它会让实际生活中最沉重痛苦的抉择变得如此轻易。当时我们在一起的几个人在被问到,为了拯救这个世界,你们是不是愿意舍弃自己的记忆的时候,每个人的回答都毫不犹豫。    
    这种义无返顾的姿态令人感动。有时候我会想,那一刻,所有人的高尚也许并不是出于游戏制作者的虚构。想象一下,故事是一种怎样的背景,天空已经裂开,无数的妖魔从天而降。整个大地迅速变成一片血红,我们站在亲人或爱人的尸骨和流血之中对话。即使比起我们的抗战时期,它都要来得更为极端和强烈。生死存亡的关头,人性会变得单纯。事实上,除掉不惜代价,我们也别无选择。    
    我不知道这样猜测有没有道理,在没有中间状态的时候,无论你的性格当中,本来是光明还是阴暗的成份更多一些,正面的东西都会抢先表现出来。所有人都热血沸腾的环境下,懦夫也会变得勇猛。当然,随着时间的推进,所谓的本质会渐渐暴露出来。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经受时间的考验。也许,你还来不及暴露你的怯懦,你就已经成功或者死去了。这个想法让我常常会用同情的眼光打量一些成为历史罪人的叛徒,其实他也有机会像其他很多跟他类似的人一样,早早死去,并得到一个烈士的名声的。    
    相比之下,我们的实际生活过得远为平静和舒适。我们有充分的余地在高尚和卑鄙之间游移,任何代价都显得重大,任何选择显得艰难。正因如此,所以我们才会显得如此平庸。    
                         
    六    
                         
    也许,我应该介绍一下当时和我一起参加布阵的人。我的出现完全是因为大宇公司的DOMO制作组的发明创造,但我们的同伴却可能在历史上实有其人,即使他也是出自某篇小说的虚构,也因为年代久远,而在人们的印象中显得更有质感。他们是李世民、张烈,还有程咬金。    
    失却之阵是一个可怕的阵法,它的魔力漩涡会吞噬你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从阵中出来之后,你不会再记得你喜欢的人,你最想做的事。布阵前那一刻的气氛因此而显得悲壮又不乏温情。每一个人都抓紧时间回味着自己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或者最放不下的事情。    
    那个时候李世民还不是皇帝,他是太原李渊的公子,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李世民说,他是如此热爱他的父亲和长兄,他大谈孝和悌的重要。说实话,他的语气令我有些厌烦,我不喜欢这种夸张的表达。他不愧是一个政治家,即使是在这个时候,他也能表现出一个政治家应有的冠冕堂皇,我断定此刻他的心里一定想着另外一些事情。若干年之后我才发现,我应该承认他那时的真诚。因为从失却之阵出来之后,对这些他确实一点也记不得了。在著名的玄武门之变中他杀死了他的兄长,然后逼迫父亲退位。并且他亲自过问本朝史书的编纂,刻意抹杀了父兄在唐王朝建立中的功业。以至于一千多年之后,我们的印象里,李渊在开国之君中仍然显出绝无仅有的平淡,甚至起兵反隋,也仅仅是因为一次酒后失德。我想为我当年的怀疑向李世民道歉,只是那个时候,显然我已经没有机会再面见这位当朝天子了。    
    张烈是我的大哥,不用开口我也能猜到他想说的是什么。张烈是游戏制作组给他起的名字,其实在杜光庭的小说里,提到的仅仅是他的姓氏,在那里他还有一个更著名的称呼——虬髯客。他也有当皇帝的雄心,我知道,但我也知道,他是争不过李世民的。所以我想他忘掉这些也好,这样他的后半生就不用困顿在壮志难酬的挫折感里了。那次布阵之后他果然意气全消,远走海外。很多年以后,我听说他成为了扶桑国的国王。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有时我觉得不大可能,因为失却之阵确实取走了他的这样一些记忆,那天他不认得李靖和红拂,他一点也记不得他密谋举事、招兵买马的生涯。但有时我又觉得这很可能并不是谣言。因为他的性格并没有变,他忘记了中原的事业,可是在海外漂泊的日子,他的雄心壮志重新一天天的生长。这个时候我忽然觉得失却之阵其实很可笑,它以为它夺走了人的记忆。可是,如果它不能改变人的性格,失去的记忆就像是一条最忠诚的狗,即使你把它带走再远,总有一天它仍会自己找回来。    
    程咬金的愿望是最直接的,他说他只想大功告成之后好好的大吃一顿。果然,那天他没有像平常那样大声喊饿。但是当二十斤熟牛肉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立刻两眼放光,蒲扇也似的大手一把伸了出去。这个时候我有些悲哀的发现,肉体欲望方面的记忆,远远要比任何精神力量都要来得深刻。即使是拥有无穷的吞噬力量的失却之阵,对这种记忆也根本无能为力。    
    我不记得当时我说过一些什么了。那些话和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记忆有关。在我临终的时候,我发现关于这些话的猜测和追问,成了我后半生中最挥之不去的记忆。    
    


第二辑第25节:失却之阵(4)

    七    
                         
    根据游戏的设定,我是一个性格非常懦弱的人。虽然我的武功很高(这是我作为游戏主人公得出的结论,我理所当然的打败了所有世界上最厉害的魔头),文学很差(这是我作为一个游戏玩家得出的结论,游戏里的我作的那几首诗实在是太蹩脚了。我想,如果我也能参与游戏的制作,那么我就会是一个还不错的诗人),但是我知道我真心喜欢的是写作而不是打打杀杀。作为陈朝天子的后裔,我的性格当中确实有些“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成份。所以,很多年以后,每次我想起我当时的以天下为己任的勇气和责任心,仍然觉得实在是难以置信。    
    当然,前面我说过,所有人都热血沸腾的环境下,懦夫也会变得勇猛。但是像所有蹩脚或优秀的文人一样,我的性格中充满了怀疑的因子。我总是会忍不住觉得,当时我之所以那么坚决的进入失却之阵,并不单是因为一种群体无意识下的高尚那么简单。我去了,就肯定有我的目的。    
    我有时怀疑,我本来的记忆不是充满了痛苦。这种痛苦成为了我心头最不可磨灭的一道疤痕。因此,当我听说失却之阵可以让人忘掉他最忘不掉的事情的时候,我其实欣喜若狂。我得到了这样一个很多人渴望却无法得到的好运。    
    现在我到处会听到有人背诵《东邪西毒》里黄药师的台词:“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的每一天,都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很庆幸,我们布阵的时候,是在其他凡人不可能到来的九重天上。否则一定会有很多人赶过来,试图取代我的位置。我知道他们都在寻找一种叫“醉生梦死”的酒,因为传说喝了这种酒之后,可以叫你忘掉以前做过的任何事。如果他们知道失却之阵也有类似的功能,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每当我把这种怀疑说出来的时候,我的妻子就会告诉我,事情并不是我想的这个样子,我当时其实一点也不想忘掉。我想方设法的留下各种记录,好让我从阵里出来之后,还可以回忆起那个人。    
    但是,你终于还是没有记得。她这样说的时候有些幽怨,也有些极力隐藏的嫉妒。这让我猜测,我遗失的记忆,很可能和另外一个女孩有关。一点也记不得了,恰恰可见我原来爱她爱得有多深。后来我和妻子当然会一起慢慢变老,年轻时候的事也终于看得淡了。再说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就多少有了些玩笑的口吻。在饭桌上,她会在儿子儿媳面前拿这个话题来和我取笑。有时我也会问,那个女孩到底是谁,她也并不隐瞒。她说她年轻的时候曾经发誓不再跟我提那个女孩的名字。我是怕你知道了伤心,她说,你看我有多体谅你。不过你既然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那我就是告诉你也无妨了。    
    我笑笑。其实她知道自己也变得很多。比如说,原来她发誓不告诉我的事,现在就这样随随便便的告诉我了。只是她永远会强调,是因为我已经变了,她才变的。    
    这个游戏可以有两种结局。所以我的妻子可能是拓拔玉,也可能是于小雪。如果是拓拔玉,她会用筷子戳一下我的额头,然后再一指窗台上的那块石头,看,那就是你的小雪妹妹。如果是小雪,她会扬起满是皱纹的脸,学着自己年轻时羞怯的声音,陈哥哥,你真的不记得玉儿姐姐了吗?但这样的话常常说不到一半,她就自己先笑了起来。    
    她跟我说过很多次那个女孩的名字,或者是于小雪,或者是拓拔玉,但是我却总是会很快又忘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失却之阵的吞噬还在发挥作用。我也确实老了,记性越来越不管用,不管别人跟我说些什么,我总是很难记住。    
    


第二辑第26节:失却之阵(5)

    八    
                         
    后来我当然不会记得,当时我是多么渴望知道,我更喜欢的女孩,究竟是拓拔玉,还是于小雪。这种困惑让我陷入了深深的煎熬,终于,那一天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知道最终的答案,即使知道就意味着失去。    
    其实我知道,我会忘掉那个我爱的女孩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失却之阵。这是世界上最普遍的真理,你不可以知道你最喜欢的东西。就像那个发现了桃花源的渔人,他以后再也没有找到那个理想中的境界。科幻小说里常常有这样的情节,一个人被带到另外一个星球上,看到一个超乎他想象之外的世界,但随即他被送回,这段记忆也被外星人轻轻抹去。人对自己的了解,有什么时候比他正死去时清晰?灵魂刚刚脱离肉体,还带着血液的温度,而又可以从一个旁观的角度审视自己,——但紧接着,就是让你喝下遗忘一切的孟婆汤的时候了,等待你的将是一个完全无知的新生。    
    所以我们告诉自己,桃花源是不存在的,异星球是不存在的,灵魂是不存在的。    
    这让我重新想起了罗兰·巴尔特那个剥洋葱的寓言。后结构主义告诉我们,经历了一切之后,你会发现本质原来不过是虚无。但我想也许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在那一刻你发现了本质。但是,人是不可以拥有关于本质的记忆的,所以我们又立刻忘掉了它。虚无只不过是一种被误解的遗忘。    
    从失却之阵中出来,我忘掉了那个我最爱的女孩。我看见了另外一个,我以为我最爱的一直就是她。后来我们一起生活,我总是感到我们之间中缺少一些什么,但是我无法解释其中的原因。这也没什么,琐碎的日子足以填补感情的一切空白。    
    完美的爱情是不存在的。我这样告诉自己。    
                         
    我不会记得,失却之阵里,我的身边无数花瓣飘零,在关于她的记忆渐渐离我而去的时候,我在一瞬间完全明白,我最爱的那个人,就是她。    
    没有人会知道,在那一刻,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哲人,最动情的诗人,和最刻骨铭心的爱人。    
                         
    九    
                         
    这个游戏可以有两种结局:和我度过下半辈子的,可能是拓拔玉,也可能是于小雪。究竟会是哪个结局要看前面的选择。决定性的时刻是伏羲宫里。在那里,有最后一个让玉儿复活的机会。但是,我已经决定放弃。这个时候,我后半生的命运就在小雪的手里。如果她也放弃,那么后来和我在一起的,就会是她;如果她不顾一切的坚持要救回她的玉儿姐姐,那么她将会变成一块石头并且被我忘掉。    
    因为无聊,这个游戏我玩过很多次。玩到这里的时候,小雪有时会坚持,有时则不会。我很想知道其中的原因,于是我就去查了攻略。    
    我们都很熟悉《红楼梦》里的这个情节,贾宝玉跟随着警幻仙子进入太虚幻境,在那里他看见《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之类的本子。这些暗淡平凡的本子上面,却早已标明了他身边那些活生生的女孩的命运。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我们的现实生活,就是游戏中人的太虚幻境。因为我们的手里也拿着《金陵十二钗正册》之类的本子,那上面详细的记录着他们的全部生活和命运。这种本子,就是攻略。    
    攻略上说,其实当时小雪会做怎样的决定仍然取决我。从我认识她们的那一天起,我就开始了我的选择。在游戏的过程中,我作为一个玩家也许根本不会注意到的一些举动,都会影响她们对我的好感度。当小雪对我的好感高于玉儿的时候,她会选择放弃,否则,她无论如何也要把玉儿救活。    
    这个说法让我悲哀。这也就是说,在游戏里,小雪比玉儿更爱我的时候,我真爱的是玉儿;而一旦我爱的小雪,她们两个中更爱我的,也就会是玉儿。    
    大宇公司设计游戏的时候,很可能并没有想到他们再次给出了这个俗套的悖论。我端坐在电脑之外,看到伏羲殿里,青铜器上饕餮的眼睛透露出一种凶残的茫然。“食人未咽,害及其身”,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都像这句话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无法给出一个完满的解答。    
    


第二辑第27节:失却之阵(6)

    十    
    我猜测着这篇小说会得到怎样的评价。我陷落在这种自问自答的消遣里,我想我很可能逃不过一个个人化写作的定位。而由于那些貌似思辨的内容,也许他们会承认我还动了些脑子,想来我还不至于得到一个“用下半身写作”的恶谥,——就像很多和我同龄的作者那样。    
    其实我一点不反感所谓的“下半身写作”。写作的时候用到下身并不意味着低智,就像用脑子写作的人,也并不都像博尔赫斯那样是性无能一样。    
    我再说一遍,上面讲的一切都只是一个游戏。这个游戏的名字,叫《天之痕》。这已经是一个有点过时的游戏,但我的电脑很久没有升级,玩不了更加新鲜的游戏。我也很久没有升级,到现在我也没有升到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之类最普通的证书。我的裤兜里,仍然只揣着一张很少有地方承认的大专文凭。    
    过时的我用过时的电脑玩过时的游戏,我想,这就是一种三位一体。    
    昨天我重新打了一遍《天之痕》的其中一个结局,最后和我在一起的是玉儿。小雪是女娲石托世,这是宇宙的力量,我的记忆被吞噬,这是精神的力量,玉儿死而复生,这是重生的力量。这三种力量的三位一体,封印了天上的裂痕。    
    在经院哲学的时代,在像托马斯·阿奎那那样的神学家那里,显然无法想象会有人像我这样谈论三位一体。显而易见这对圣父、圣子和圣灵有失恭敬,也许,这就叫无厘头吧?    
    如果你看过那部香港电影,你会知道“宇宙的力量,精神的力量,重生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个搞笑之极的说法。肥胖的洪金宝套上白色的长发长须长眉,就自以为仙风道骨的样子,一本正经的以一代宗师的身份大谈这三种力量的结合。在《蜀山传》里看到这样的画面的时候,我真觉得这个胖老头真是无厘头极了。    
    我对和流行有关的大多数名词不感兴趣,比如小资,比如另类,比如Y世代,还有哈韩族或者新新人类之类。但无厘头这个说法却让我钟爱之极。    
    其实我并不很清楚无厘头的定义。但它的价值恰恰就在于,在无厘头的搞笑里,意义成为了一个变量,你永远无法弄清那一个莫名其妙的笑话或者动作,究竟有没有什么确切的含义。    
    因此,我自信我们要比我们的父亲一辈来得聪明,所以即使在游戏中,我们也能够提出最致命的问题;而我们也确实比我们的父辈更加不负责任,所以最终,我们还是把最致命的问题留给了游戏。    
    


第三辑第28节:生于1986(1)

    作者:罗小四     
    我生于1986年。对我的生活有所记忆那还是从80年代末开始的。    
    80年代末的气候四季分明,夏天很热,冬天很冷,还会下几场雪。80年代末的空气也很新鲜,路上除了几辆电车和汽车,就是自行车,走在路上,你不会觉得呼吸是一件困难的事。80年代末的日子,也最平静,一早,老人去菜场买菜,大人骑上自行车上班,小孩上学,晚上几个青年在路灯下唱歌。    
    我对童年的回忆竟是那么支离破碎,一些重要的事情我记住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我也忘记了。一些不重要的事情我忘记了,一些不重要的事情我也记住了。    
          
    我    
    午睡是可怕的,不管你是否睡着,眼睛必须闭着。在这一段时间里我的眼睛总是微微睁着,大人们都说我的眼睫毛很长,所以我坚信不会被老师发现的。从眯成缝的眼睛里,我看见过一只黑色带白斑点的天牛在门框边爬,爬到一半就落下来飞走了;我看见过睡在我另一头的叫李燕的女孩的大腿根儿有一块烫伤的疤;我还发现老师从透明罐里掏出一种类似醋排中间有棍儿四周有肉的食物,我想一定是一种极好吃的而且是我从没见到过的甜食,就看着她优雅地将它放进嘴里,用力一抿,手中就只剩下那根小棍儿了。她一边不停地吃,一边用恶狠狠的目光一排一排扫过,在扫到我之前,我已经合上眼睛装作熟睡。这以后,直到很久以后,仍然想着那一定是一种很美味的食物。    
    醒来之后,有一段时间老师是不在的。这段时间也是一向沉默的我最为疯狂的。我可以去惹别的同学,拍拍他们的头,可以一个人站在讲台前手舞足蹈,而且能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感觉到老师的到来,立即安静地坐回自己的座位。老师进来环顾四周后开始上她的课,而被我惹过的同学不约而同地回过头来瞪我一眼。我一直怀疑,偏乎内向的我,怎么时常会有与自己的性格截然不同的行为发生。最后只能从星座上找到解释,双子座,始终有两个自我,一个是魔鬼,一个是天使。    
    天使的悲剧终于发生了,悲剧的严重性是这个事件成为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被辱,也造成了那个叫李燕的小女孩心灵的伤害。    
    悲剧发生的时间就是午睡后那段老师不在的时间,由于我将那块疤的事告诉了我最要好的同学孙晨,他不信,还说了一个四个字的词叫“眼见为实”,这个词也被我在各种场合引用过。就是这个词导致了我去掀开李燕的裙子用来证实自己的说法,在拉扯中李燕的裙子被撕裂了个口子。    
    这是一件大事,我从老师评价这件事所用的一个词——“下流”就知道了它的严重性。因为“下流”是和“四人帮”一样坏的词。老师当然可以掀开她的裙子用以了解实情,在眼见为实之后,李燕的脸涨得通红,接着就哭了起来,在裙子被撕破的时候她也没这样哭过。我也被气愤的老师扒光了衣服罚站在讲台边赤膊示众,如果我有着同其他同学一样的光滑的皮肤,那也就不会像当时那样窘迫。可偏偏秋天到了,我身上的皮肤也像秋天的树叶打上一层白白的秋霜,老师也用惊异的眼光看着我过分干燥泛起皮屑的身体。我能意识到所有同学的眼光都聚集在我的身上,我脑中一片空白,脸红得发烫。    
    这之后,我不知怎么就早早地产生了这样的念头:如果哪个小姑娘能接受我那身过分容易干燥的皮肤,我就娶她做老婆,而且婚期一定要选择在湿润的夏天。其实,比起身上的皮肤,我的那双手更是可怕,很小的年纪就长着一双密布着深深的皱纹的手,而且每年的秋天照例要褪一次皮。这只有秋天里跳集体舞时和我牵手的女孩子知道,所以她们往往只愿意用她们的小拇指钩住我的小拇指。    
    “示众”很快就结束了,同学们会在很短的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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