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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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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趟谈笑风生楼,交代了天机老人与上官金虹的一战。
  最后,麻烦谈笑风生楼帮忙查一个人——傅红雪。
  车轱辘的声音响起,孙小红坐在车厢里,很高兴可以跟喜欢的漂亮哥哥一起出去玩,又开始想念爷爷,迷迷糊糊的,终于睡着了。
  李寻欢驾车,目视远方,而远方,只是一片全然的黑暗与未知。
  他想起了塞外的民歌,长而悠扬,苍凉中带着一丝悲哀,正如他的心情。
  他终于又一次,选择了逃避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就此结束。




32、桃源

  世道太平,中原商人与塞外游牧民族常年有货物交易。瑰城,正是每年汉族与少数民族生意往来最多的地方。
  生意多的地方自然就是人多的地方,人多的地方自然少不了客栈。
  瑰城的客栈很多,有大有小,便宜的,昂贵的,舒服的,简陋的,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客栈。
  李寻欢开了一间不大不小的客栈,价钱也是不高不低的,人住在里面,虽说算不上舒服,但也不至于感到简陋。
  这家客栈最吸引人的是门外挂着的大酒旗,迎风招展,隔了老远,人们也能看清上面写着“桃源渡”三个大字。
  瑰城虽然算不上荒凉,但毕竟是中原与塞外的交界之地,干燥苦寒,哪里又扯得上世外桃源。几乎每天都有人会问掌柜,桃源何处?
  俊朗的掌柜总是微微一笑,淡淡地答,吾心安处。
  吾心安处,即使吾乡,自然也就是桃源。
  掌柜的日子过得心安吗?倒也未必。
  每天客栈开张了,李寻欢便找张桌子坐下,开始喝酒。喝了两壶酒,他便掏出一柄小刀,开始接私活干,刻木头。
  瑰城每天交易量做大的是汉族的茶叶和外族的皮毛,稀罕木刻的人不多,卖不出好价钱。而小孩子们都很喜欢被刻得栩栩如生的动物,总是笑嘻嘻地跑进客栈来跟掌柜的要。
  李寻欢脾气好,有求必应,几乎不会拒绝。可惜客栈里真正管事的人脾气不小,孙小红一身红衣,像个小辣椒,脾气火爆,在客栈里每天前前后后打点记账,每次赶走占便宜的小孩后,都要狠狠数落上李寻欢好几回。
  她现在也不叫什么“漂亮哥哥”了,张口就喊“李寻欢”,理直气壮。李寻欢照顾了她五年,等她十岁以后,便是她反过来照顾这个酒鬼,到现在,也是五年了。
  何况,当初李寻欢照顾她,现在,她是要反过来伺候两个人。
  此人便是傅红雪。
  话说两人离开中原之后,一路上得到了谈笑风生楼的帮助,不仅替他们解决魔教的眼线,还花了出动了不少力量去寻找傅红雪的下落。
  起初,消息传来,傅红雪跟着一个神秘女子消失在了边城。顺带告知的,还有边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万马堂的衰败,神刀堂的重现……
  孙小红记得李寻欢当时一连几天都是笑容全无,两人在太原停了数日,最后当李寻欢已经准备南下的时候,谈笑风生楼却带来了令人感到意外的消息。
  ——傅红雪独自一人,被留在了瑰城。
  瑰城地靠天险,易守难攻,一旦爆发战乱,便是兵家必争之地。现在天下太平,遂成了各民族货物交易的地方,总体而言,还在汉人的掌控之中。
  李寻欢找到傅红雪的时候,他正住在深山老林里的一间小木屋中。
  不足六岁的小孩,每天清晨走三里路去挑水,采摘野果,运气好的时候,可以猎到一些山鸡或者野兔。
  他被人遗弃,却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下来,不但如此,还坚持每天拔刀上千次。
  刀光很冷,傅红雪的目光却比刀光更冷。
  不需要怀疑,李寻欢一眼就可以确定,这个沉默冰冷的男孩就是傅红雪。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寥寥几句就可以被精确的形容。
  傅红雪是这种人,或许李寻欢也是。
  于是男孩开口:“你是我师父?”
  “如果你愿意的话。”李寻欢叹气,重新咀嚼了一遍男孩的名字,“红雪……傅红雪……”
  桃花庵惨案那一日,大雪纷飞,铺了一地。后来,桃花庵的雪比桃花更红,那是一片鲜红的雪,被鲜血染红的雪。
  傅红雪,这个名字,从一开始便背负着仇恨。
  想比之下,叶开,木叶的叶,开心的开,又是多么的肆意洒脱。
  李寻欢不禁感慨世事弄人。
  孙小红从马车里探出脑袋来,对着傅红雪笑:“红雪哥哥,我们找你找了好久啦!你跟我们一起,好吗?”
  傅红雪冷漠以对,问李寻欢:“我要替父亲报仇,你会教我武功?”
  李寻欢苦笑,冤冤相报何时了,何况这笔仇恨本身便与傅红雪无关……可惜这一切,他都无法说出口。他可以要求叶开宽容正直,却无法这样要求傅红雪放弃复仇。
  复仇,是他生存的意义。
  这个孩子还小,却已经背负了太多仇恨。
  他还没学会走路,便已经学了拔刀。一天拔刀上千次,甚至上万次,而每一次拔刀,都是一次仇恨的注入。
  李寻欢感到无力,却仍庆幸自己来了。
  带着两个小孩上路到底有些不方便,既然去哪都一样,索性便在瑰城定居了下来。后来李寻欢考虑到孩子需要一个安稳的住处,在瑰城开客栈总归不是个坏选择,索性便当起了甩手掌柜。
  如今孙小红长到了十五岁,俨然已经是整个客栈的主心骨。自从她将客栈从李寻欢手中全盘接手后,整个客栈的生意都好了不少。
  孙姑娘觉得自己很可怜,大好年华,全花在了伺候两个男人身上。李寻欢十年如一日,每天只知道喝酒刻木头,而傅红雪则是更过分,成天只知道练刀。
  安静平稳的日子过了十年。
  这十年来,江湖中精彩的故事也发生了不少。瑰城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多,却到底不是江湖争斗的主战场,这些年能传得瑰城举城皆知的事,无一不是难得一现的江湖大事。
  这日夕阳西下,李寻欢坐在靠门口的桌子前。
  一抹斜阳,照在他的衣角上。他面容沉静,垂眸,目光却并不落在手中的木头上,显然他现在在雕刻的东西,早已经烂熟于心。
  两个江湖客走进了客栈,一边叫小二,一边说着现在江湖上最轰动的一件事。这件事在李寻欢的客栈内,今天就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七八遍,几乎每一个混江湖或者混过江湖的人,嘴巴都没放过这件事。
  “魔教真是够明目张胆的,居然发出挑战,想要战尽兵器谱上的英雄……”
  “听说嵩阳铁剑已经决定要迎战了,温侯银戟也同意了,这下真的不得了了!”
  “魔教人人得而诛之,天下英豪难道会怕?就是不知道,那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小李飞刀会不会出世?”
  “当真有小李飞刀?也不知道百晓生怎么会把这个排在第二,要是这回能见一见就好了……”
  酒菜上了,孙小红招呼了客人,然后蹭到了李寻欢身边,语气兴奋:“这回好像真出大事了,我大伯和三叔可都叫我回去呢。我说,你打算怎么办?”
  孙家乃是武林世家,这次多半要被涉及,让孙小红回去也在情理之中。
  李寻欢没说话,他放下刀,慢慢地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孙小红低头看他手中的木头,“咦”了一声:“大美人啊?我没这么漂亮吧?是谁啊?没道理我不知道呀。”
  李寻欢笑了笑,看都不看一眼,指尖微微用力,木像裂了。
  孙小红大呼可惜,李寻欢却是淡淡道:“刻的不像,罢了。”
  他心中苦笑,像又怎么样?知人知面不知心。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过渡的十年,到了叶开那边再仔细说。
  第二卷,应该主要虐攻(叶开),个人喜好相爱相杀,偏好虐攻。唔,叶开要为他的愚蠢付出代价啦哈哈哈……




33、只是

  夜半,孙小红记完账,一边给自己垂肩膀一边往小后院走,走了一半,脚步忽然顿住,大眼睛瞪着院内的大杨树。
  片刻后,孙小红怒吼:“傅红雪——你给老娘滚出来啊啊啊!”
  只见大杨树粗壮的树干已经被一刀劈开,孙小红毫不怀疑,她现在走上前去,用手指一推,树就能裂成两半。
  门开了,傅红雪站在门口。
  刚满十六岁的少年,高高瘦瘦,挺拔地站立着。他面目极为英俊,肤色很白,身上带有一股冰雪之气,却不肃杀。
  孙小红气不打一处来:“练刀?你这是在给我劈柴啊大哥!”
  傅红雪看了她一眼,大概想,原来你讲的是这个啊。他没什么表示,只是点点头,准备上关门睡觉。
  这时隔壁房间的窗户开了,李寻欢的声音传出来,带着三分笑意三分赞赏:“红雪……你的刀法又精进了。”
  孙小红要暴走了。
  傅红雪嗯了一声,道:“今日练到最后一招,一时没有收住刀气。”
  孙小红的脸色好看了一些。
  李寻欢笑了笑:“把人家的树砍死了,看来这个地方,咱们也不能再待了。”客栈的房子租了十年,很快便要到期了。
  孙小红翻了个白眼:“要走,你直说便是了。”
  傅红雪的刀还在身上,他不自觉地用力握紧了刀柄:“去哪?”
  小小的庭院一时安静了下来。李寻欢似乎原本正在下棋,棋子砸在棋盘上,轻微的声响连其余两人也听得清楚。
  “走西北走,我们去边城。”李寻欢道。
  傅红雪冷漠的脸上似乎终于出现了一丝情绪,而孙小红,闻言却是难得的安静了下来。
  “魔教这两年,在边城出没的最多。”孙小红也知道一些傅红雪与万马堂的事,瞥了一眼少年,“我们一直这样过下去,难道不好?”一旦真的要走了,孙小红却是举棋不定的那个人,比起武林恩怨,她更愿意去关心客栈一天挣了多少钱。
  没想到最先回答的是傅红雪,少年冷漠道:“不好。”
  李寻欢苦笑道:“你们都长大了,总有一天是要走的。”
  孙小红不满地哼了一声,大步走回自己的房间:“你要是真想留下来,谁又拦得了你,不过是你自己放不下的太多罢了。”说完,一甩房门,已经回去开始计划要带什么上路。
  傅红雪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见李寻欢没有话说,回房,灭了蜡烛,睡觉。
  “放不下么……”李寻欢愣愣地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这十年来,越到后头,日子便过得越是平静。他有了足够的时间,去好好回想两世的遭遇。很多事情,回头想起,只觉得感慨万千。
  林诗音每月一封来信,她与卫树的日子过得很好,现在已经有了一双儿女。两个小外甥从小被教导的知书达理,会在信中端端正正地写“舅舅”。比起上一世同龙啸云,林诗音不知幸福了多少。
  而李作乐自从念容被劫之后,受了不少折腾,终于收起心思,大彻大悟。如今唯长公主马首是瞻,勤勤恳恳,不敢对妻子有半点不敬。
  金钱帮在十年前彻底解散,据谈笑风生楼的消息,上官金虹的确在江湖上销声匿迹了,为此,这十年来,江湖势力均衡,同世道一般太平。
  李寻欢的努力并非没有结果。
  只是他不能去想天机老人与铁传甲。
  只是他还放不下那个小孩。
  只是,他永远无法离开这江湖。
  ***
  边城,子时一刻,刚下了一场小雨。
  叶开推开门,身上带着水汽,湿润而清新。大厅里面灯火明亮,边城的汉子们,有人在喝酒,有人在聚赌,也有人搂着自己的女人,正在温柔乡内陶醉。
  小厮跑过来,对着叶开很是熟络:“公子,老板在楼上等你呢。”
  二楼是向来不允许人进的,两年前,叶开打破了这个规矩。边城的人都知道,这个年轻的、和气的少年,是萧别离的好朋友。
  叶开笑了笑,低头拂走身上尚未渗入衣料的几滴雨水。他穿的衣服并不华丽,只是普通的粗布长衫,可是他的动作、他的表情,又像是个贵族正在整理华服,准备进入一场宫廷宴会。
  他低头时,五官敛去少年的张扬神色,精致的眉目,仿佛一个羞涩的小姑娘。
  然而他走上楼时,懒洋洋的姿态和慢吞吞的步伐,举手投足间,又仿佛自己才是此间的主人。
  你问小厮,叶开可怕吗?小厮会很快地摇头否定。
  而小厮否定完后,似乎又要再问一遍自己,难道他当真不可怕?
  二楼上住着萧别离,他还没睡,就着一豆微光,细细地打量手中的骨牌。
  叶开进来的时候,萧别离甚至没有回头。
  “叶公子,久违了。”叶开在他面前坐下,萧别离温和笑道,“半年多不见,你又长大了许多。”
  叶开道:“你倒还是老样子。”
  萧别离苦笑,自嘲道:“边城原本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几十年不变,死气沉沉……不像你们年轻人。”
  叶开挑眉笑道:“如今百晓生兵器谱上有名的人,几乎都往边城赶了,怎么还能说这里死气沉沉?”
  萧别离默然,取过白玉杯,为叶开倒酒。
  “照我看,现在,边城可以说是全天下最热闹的地方。”叶开像是对待一个老朋友一般,拍了拍萧别离的肩膀,慢吞吞地喝下一杯酒,继续道,“你这地方,自然也会更热闹的。”
  这时,却见萧别离忽地脸色惨白,不敢置信地瞪着叶开,全身都已经僵硬。
  他失去了双腿,却没有失去自保能力。就单单他的肩膀上,已经藏了不下五种暗器,普通人只要一碰他肩上的衣料,立刻就会中毒。
  而叶开显然不是普通人,他面色未变,连眸中的笑意也未变,一点都没受到影响。
  萧别离手指收紧,不由想到了诡秘莫测的魔教。
  难道眼前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少年,竟是魔教的人?不,不会……魔教的人绝不会像他一般客气,何况这两年来,叶开从来没有隐瞒过自己武功不错这个事实,他没有必要再他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
  那叶开究竟想要什么?
  萧别离发现他全然没有一点思绪。
  叶开仿佛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自顾自斟酒,一杯接一杯地喝了起来。他姿态潇洒,笑容俊美,琉璃似的眼睛望向窗外的明月,喃喃道:“很快了啊……”
  很快,边城就要热闹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34、阿飞

  塞外官道,尘土飞扬。
  路边的一家小茶铺上,年迈的老人正从热气腾腾的蒸笼里取出馒头。
  一个中年剑客在铺子前勒马急停:“来五个馒头!”又解下水囊,看也不看便扔过去,“装水!”
  老人家动作慢,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看水囊就要砸到他身上,忽然一只沉稳有力的手出现了,接下了水囊。
  傅红雪没有理会中年剑客,面无表情,将水囊装满,替老人放在了一旁。
  他从头到尾没有露出一丝情绪,然而与生俱来的孤傲冷漠,却让骑在马上的中年剑客有种受辱之感。
  剑客跳下马,挑衅道:“你是什么人?怎么,瞧不起老子?”
  傅红雪仿佛没有听见,他已经坐回了自己的位子。对面的李寻欢微微一笑,没有讲话,优哉游哉地品一口劣酒。倒是坐在一旁的孙小红先做出了回应,声音甜美:“我大哥不过是个呆子,大侠何必跟他一般见识。”
  孙小红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张脸白白嫩嫩的,虽说算不上绝色美人,却也是难得的娇俏可爱。一路上过来,已不知吸引了多少男人的目光。
  剑客眼睛一亮,笑得猥琐:“哟,好漂亮的姑娘!”说着,一双手已经忍不住要摸上孙小红的腰身,他见傅红雪面对挑衅无动于衷,男人只是喝酒,小姑娘又客气,料定了这三人不过是外貌出挑,没什么威胁性。
  孙小红柳眉一皱,傅红雪不知何时已经动了。
  他的动作奇快,几乎只有一眨眼的功夫,手中的筷子已经少了一根。中年剑客爆出撕心裂肺地一声哀嚎,那根木筷已经插进了他的掌心,鲜血横流。
  剑客痛得五官扭曲,跪在地上疼得大叫。
  坐在桌上的李寻欢忍不住轻叹一口气。
  孙小红一听他叹气就头疼,连忙道:“此人贼眉鼠眼,面色黄瘦,举止间轻浮猥琐,又不敬重老人家。傅大哥这么做也不过是想给他一个教训,你可别怪他!”
  傅红雪面无表情,他从头至尾,都没有看过中年剑客一眼。
  因为这个剑客不配。
  李寻欢苦笑:“难道我不知道错在谁吗?我虽然心软,却还不至于胳膊往外拐。”
  话虽如此,他接着便掏出一块白色方巾,一瓶金疮药,递给孙小红。孙小红接过,耸肩,一边嘀咕一边为剑客上了药。
  茶铺的老人家被吓得不轻,中年剑客要的五个馒头已经包好,他一时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这里是通往边城的官道,近一个月,来来往往的武林人士不少。老人家厚实,却是第一次碰上这样的事。
  这时忽然有个声音,冷冷道:“卖馒头?”
  老人家回神,眼前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这个少年的面容亦是极为英俊,与傅红雪相比,更添一分天然的野性。一双眼睛极为明亮,仿佛有火光在里面跳跃,可又远非火光可以相比。他身着粗布短衣,腰间挂着一柄剑,剑柄向右,落拓中带有一丝不羁。
  李寻欢举杯的手停在空中,侧眸,静静地看向少年。
  老人家问:“客、客官,要几个?”
  少年掏出了一个铜板:“能买几个?”他说话的语速不快,声音也不算响,只是听上去没有情绪,会让人感觉冰冷。
  老人家笑了笑,把手头的五个馒头递了过去:“都给客官吧……小老儿今天想早点收铺。”
  少年看了老人家一眼,只取了两个馒头,一个放入怀中,一个拿在手上。
  铜板留在了桌上。
  老人看着手中剩下的三个热馒头,又看了看铜板,不由愣住。等他反应过来,少年已经转身走了。他走路的步伐不快,却也不拖沓,绝不浪费自己的每一分力气。
  一个倔强的背影。
  老人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而李寻欢却坐在位子上,轻轻笑了起来。他碧绿色的眼睛里闪现出一种耀人的神色,了解他的人自然清楚,李寻欢是真的觉得高兴了。
  孙小红疑惑道:“你认得他?”她自然也已经看出方才少年的不同寻常。
  李寻欢点头,笑道:“何止认识,简直是莫逆之交。”
  这时,连傅红雪都好像集中了注意力,看了李寻欢一眼。
  孙小红脑中灵光一闪,叫道:“啊!难不成是小时候你带在身边那个小孩?对啊,你总是不说他去哪了!”
  李寻欢笑容顿失。
  叶开到了现在,应该也是个少年模样了。
  过了片刻,他才淡淡道:“我认得他,他却未必认得我。”
  孙小红和傅红雪都是一脸疑惑。
  李寻欢想起十年前他交付给王怜花的那封信,又想起上一世在雪地中遇见少年的情景,整个人也陷入了长长的回忆之中。
  “他叫阿飞,是一个剑客。”良久,李寻欢才冒出这样一句,他目光落在被一根筷子疼得晕死过去的中年男人身上,慢慢地补充了一句,“他是一个真正的剑客。”
  傅红雪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冷冷道:“他来边城做什么?”
  孙小红也是不解:“真正的剑客也来凑这种热闹?兵器谱上好像没有这样一位啊。”
  李寻欢苦笑,道:“他不过是想出名罢了。”
  孙小红几乎要跳起来:“出名?!真正的高人怎么会在乎名利?他看上去也不像是那种人呀!连老人家的一点便宜都不肯占!”
  “他自然有他的苦衷。”李寻欢怕被孙小红吵,赶在前面说:“有些事情,既然别人不想说,我们为何一定要打听?”
  孙小红只好作罢。
  而一旁的傅红雪则是若有所思。
  是呀,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苦衷。阿飞为了寻找父亲而想要成名江湖,练就卓绝剑法;傅红雪为了给父亲报仇而重返边城,快刀无敌。
  他们背负着太多东西,于是不得不上路。
  江湖,江湖正是他们的宿命。
  作者有话要说:  




35、英雄

  通往边城的官道只有一条,李寻欢一行人乘着马车出行,由傅红雪驾车。孙小红趴在窗口张望,心想顺着官道走下去,自然能追上那个神秘少年。
  李寻欢一眼就看出她的心思,笑道:“他未必走官道,就算是,也未必愿意与我们同行。”
  孙小红不听,又看了许久,最后终于气馁:“你怎么知道他不走官道?”
  李寻欢悠然道:“你若是像他一样,自小在野外长大,那么天地何处不是你的家?他不走官道,自然是因为走荒山野岭对他而言更为方便,也更为有利。”
  孙小红睁大眼睛,话被噎住,过了一会儿才道:“我想不出有这样的人。”
  李寻欢笑了笑,没有说话。
  马车不疾不徐地往前行进,日落之前,终于到达了一处小镇。这是在达到边城之前,唯一一处可以落脚好好歇息一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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